SL511-201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计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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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511-201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计技术规范

    2.2.1水泵型式的选择应根据泵站的运行扬程及运行特点,提

    2.2.3对于重要的供水泵站和灌溉泵站,应设置备用泵组。 用泵组的台数应根据泵站的重要性、调蓄能力、运行条件及年 行小时数确定。

    2.2.4对于大型水泵,应进行装置模型验收试验。当对已有水

    2.2.4对于大型水泵,应进行装置模型验收试验。当对已有 力模型的水泵的进、出水流道型线做较大更改时施工安全资料,应重新进行 置模型试验,

    2.2.5水泵额定转速选择应考虑

    1水泵额定转速应根据扬程、流量、叶轮直径、配套电动 机转速档级等参数选择。当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转速可供选择时, 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采用调速运行的水泵,在整个运行扬程范围内,应能安 全、稳定运行。 3由多泥沙水源取水、扬程变幅较大或使用于高海拔地区 的水泵,宜适当降低转速。

    2.2.6水泵最大轴功率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1 运行范围内各种工况对轴功率的要求。 2含沙量对轴功率的影响,

    2.2.7水泵安装高程应符合下列要求,并留有适当的安全

    1在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时,轴流泵或混流泵的基准面最 小淹没深度应大于0.5m。 2应满足不同工况下水泵的允许吸上真空高度或必需汽蚀 余量的要求。在含泥沙水源中取水时,应对水泵的允许吸上高度 或必需汽蚀余量进行修正。 2.2.8并联运行的水泵,其设计扬程应接近。抽送多泥沙水源 时,宜适当减少并联台数。 2.2.9由多泥沙水源取水时,水泵应考虑抗泥沙磨蚀措施;当 水源介质有腐蚀性时,水泵应考虑防腐蚀措施。水泵在结构上应 便于检修和更换易损部件。

    2.3 进、出水阀选择

    2.3.1水轮机进水阀的选择应根据其水头、直径及下列条件,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如不装设进水阀,应采取其他防飞逸 措施。 1对于由一根压力输水总管分岔供给2台或2台以上水轮 机流量时,每台水轮机都应装设进水阀。 2压力钢管较短的单元压力输水管,水轮机不宜设置进水 阀。对于多泥沙河流水电厂的单元压力输水管或较长的单元压力 输水管,当水轮机装设进水阀或在水轮机流道上装设圆筒阀时, 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论证。 3对于径流式或河床式水电厂的低水头单元输水系统,不 应装设进水阀。

    2.3.1水轮机进水阀的选择应根据其水头、直径及下列条件,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如不装设进水阀,应采取其他防飞逸 措施。 1对于由一根压力输水总管分岔供给2台或2台以上水轮

    动水关闭,其关闭时间应不超过机组在最大飞逸转速下持续运

    的充许时间。进水阀在两侧压力差不大于30%的最大静水压的 范围内,应能正常开启,且不产生强烈振动。 2.3.3对于低扬程立轴式轴流泵站、卧轴式贯流泵站、斜轴式 轴流泵站及立轴式混流泵站,水泵出水不宜装设阀门,但应采用 其他可靠的泵站断流方式以防止机组在突然断电情况下发生飞 逸。其断流方式应根据出水池水位变化幅度、泵站扬程和机组特 性等因素,结合出水流道型式选择,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断流 方式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行可靠。 2设备简单,操作灵活。 3 维护方便。 4 对机组效率影响较小。 2.3.4 在每台水泵进水管上及出口工作阀门后应设置检修阀门。 2.3.5水泵出水工作阀门应能动水关闭,其刚度、强度应能满 足水泵一电动机组突然事故停机时有效防止水击压力升高、泵组 反向转速升高和反转时间的要求。工作阀门宜选用两段关闭的液 压操作阀或多功能水力控制阀。 2.3.6最大水头/扬程在250m及以下的水电厂/泵站工作阀门 和检修阀门宜选用液控蝴蝶阀。最大水头/扬程在250m以上的 水电厂/泵站工作阀门和检修阀门宜选用液控球阀

    的充许时间。进水阀在两侧压力差不大于30%的最大静力 范围内,应能正常开启,且不产生强烈振动。

    和检修阀门宜选用液控蝴蝶阀。最大水头/扬程在250m以上的 水电厂/泵站工作阀门和检修阀门宜选用液控球阀

    2.4水轮机控制系统及调节保证

    2.4.1水轮机控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调节品质,并应 满足机组在各种运行方式下稳定运行和电力系统对频率调节与功 率调节的要求。

    2.4.2水电厂每台机组应装设一套包括调速器、油压装

    调速器应选用微机电气液压型调速器。调速系统应采用 4.OMPa及以上的油压等级。 水轮机控制系统宜选配电气反馈机构。

    水轮机控制系统配置的设备应动作准确、安全可靠,管路连 接简便。

    2.4.3应根据水轮机输水系统型式和参数、

    调节保证计算应采用计算机仿真计算,优选导叶关闭规律和 调节系统参数,必要时对调节系统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计算。应根 据不同水头和各种可能工况组合进行调节保证计算。 轴流式及贯流式机组计算转速升高率时应计入水流惯性矩的 影响,调节保证计算应包括反水锤计算

    据不同水头和各种可能工况组合进行调节保证计算。 轴流式及贯流式机组计算转速升高率时应计入水流惯性矩的 影响,调节保证计算应包括反水锤计算。 2.4.4机组甩负荷时的最大转速升高率保证值,宜按以下不同 情况选取: 1当机组容量占电力系统工作总容量的比重较大,或担负 调频任务时,宜小于50%。 2当机组容量占系统工作总容量的的比重不大,或不担负 调频任务时,宜小于60%。 3贯流式机组最大转速升高率宜小于65%。 4冲击式机组最大转速升高率宜小于30%。 2.4.5机组甩负荷的蜗壳(贯流式机组导水叶前)最大压力升 高率保证值,宜按以下不同情况选取:当额定水头小于20m时: 宜为70%~100%;当额定水头在20~40m时,宜为70%~ 50%;当额定水头在40~100m时,宜为50%~30%;当额定水 头在100~300m时,宜为30%~25%;当额定水头大于300m 时,宜小于25%。 最大压力升高率保证值,应按计算值并留有适当裕度确定。 2.4.6超过2.4.4条和2.4.5条的规定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 较,采取改变输水管道布置或尺寸、增加发电机转动惯量或设置 调压室等措施,以合理控制压力升高率和转速升高率。 2.4.7对于具有分岔输水管的水电厂,其机组最大转速升高率 和蜗壳最大压力升高率,应根据连接于输水总管上的机组台数和 电气主接线的连接方式,按可能同时甩负荷的机组台数进行计

    2.4.4机组甩负荷时的最大转速升高率保证值,宜按以下不

    和蜗壳最大压力升高率,应根据连接于输水总管上的机组台娄 电气主接线的连接方式,按可能同时甩负荷的机组台数进行

    2.4.8当机组突增或突减负荷时,压力输水系统全线各断面最 E小0D

    2.4.8当机组突增或突减负荷时,压力输水系统全线各断面最 高点处的最小压力不应低于0.02MPa,且不应出现负压脱流现 象。甩负荷时,尾水管进口断面的最大真空保证值不应大于 (0.08一E/90000)MPa(E为水轮机安装高程,单位为m)。

    2.5 泵站水力过渡过程

    2.5.1有可能产生水锤危害的泵站,应进行事故停泵水锤计算。 应根据不同扬程和各种工况进行过渡过程计算,合理选择水泵出 口断流设施的关闭规律。

    2.5.2泵组突然事故断电时的最大飞逸转速升高率保证1

    1离心泵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1.2倍,持续时间不应超 过2min。 2混流泵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1.5倍,持续时间不应超 过2min。 3低扬程轴流泵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1.8倍,持续时间不 应超过2min。 2.5.3水泵出口工作阀门后的最高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压力 的1.5倍。

    校,采取改变输水系统布置或尺寸、增加泵组转动惯量或设置 压室等措施,以合理控制压力升高和泵组飞逸转速。

    2.5.5 对于具有分岔进水、汇流出水的泵站,其水泵出

    压力上升和最大飞逸转速,应根据连接于泵站出水总管上的泵组 台数和电气主接线的连接方式,按可能同时发生断电事故的泵组 台数进行计算,必要时可按和各种可能的组合工况进行计算。

    2.5.6当泵站突然停机或开机时,压力输水系统全线各断面最

    高点处的最小压力不应低于0.02MPa,且不应出现负压脱 现象。

    对于长距离有压输水管道,空气阀的数量及布设位置应 过渡过程计算的要求。 3 轴流泵应有防止拾机的措施,

    满足过渡过程计算的要求。

    满足过渡过程计算的要求。

    2.5.8轴流泵应有防止拾机的措施

    .5.8轴流泵应有防止抬机的措

    2.6.1根据主厂房的具体条件,可选择单小车、双小车

    速起重机或其他型式的起重设备。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应根据机电设备吊运最重件和起吊工具 的总重量,参考起重机系列的标准起重量选定。起重机的起升高 度应满足机组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2.6.2主厂房起重机的台数应根据厂房布置、机组台数和机电 设备最重件的吊运方式,并考虑卸货、安装进度和检修的需要,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 6.3当水由厂机组台数为4 台及以下时、起重机的工作级制

    2.6.3当水电厂机组台数为4台及以下时,起重机的工作级 宜取A3;机组台数为4台以上且选用1台起重机时,工作级 宜取A3~A4。

    2.6.4起重机轨道的两端应设阻进器。

    量的静负荷和1.1倍额定起重量的动负荷试验。 当进行上述静、动负荷试验确有困难时,可用减小滑轮组倍 率的方法对起升机构、制动机构进行动负荷试验。 双小车桥式起重机的2台小车可分别进行动负荷试验

    2.7输水系统辅助设备

    2.7.1泵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宜设真空、充水系统,抽真空系 统应密封良好。 1 具有虹吸式出水流道的轴流泵站和混流泵站。 需进行初充水的中、高扬程大型离心泵站。 3 卧式泵叶轮中心淹没深度低于叶轮直径的3/4时。 2.7.2真空泵宜设 2 台,互为备用,其容量确定宜符合下列

    要求: 1轴流泵和混流泵抽除流道内最大空气容积的时间宜取 1020min。 2离心泵单泵抽气充水时间不宜超过5min。 2.7.3采用虹吸式出水流道的泵站,可利用已运行机组的驼峰 负压,作为待起动机组抽真空之用,但抽气时间不应超过10~ 20min。 2.7.4中、高扬程大型离心泵站出水系统充水高度不宜低于水 泵设计扬程的2/3。充水泵宜设置2台,不设备用泵。充水时间 应根据压力输水系统的具体情况确定

    2.8技术供水、排水系统及消防供水

    2.8.1技术供水系统包括水轮发电机组/水泵电动机组、水冷式 主变压器、油压装置集油箱和水冷式空气压缩机等主、辅设备的 冷却和润滑用水的供水系统和内冷发电机组二次冷却水的供水 系统。 技术供水系统应布置合理、运行安全可靠,并能自动操作

    水系统水源应根据用水设备对水量、水压、水质和水温的要习 结合具体条件合理选定;若水质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净 处理,

    2.8.3水电厂、泵站的技术供水方式应

    1水电厂技术供水方式宜根据水头大小确定: 1)当最小水头小于15m时,宜采用水泵供水方式。 2)当净水头为15~70m时,宜采用自流供水方式。 3)当净水头为70~120m时,宜采用自流减压供水方式 或其他供水方式。 4)当净水头大于120m,选用供水方式时应进行技术经济 比较。宜采用水泵供水或其他供水方式。 5)当水电厂水头变化范围较大,采用单一供水方式不能

    满足需要或不经济时,可采用混合供水方式。 6)在水电厂布置条件充许且经济合理时,可考虑设置中 间水池供水方式,以取得较为稳定的供水压力。 2在泵站布置条件允许且经济合理时,可考虑采用水塔或 水池供水方式,且有效容积应满足下列要求: 1)轴流泵站和混流泵站取全站15min的用水量。 2)离心泵站取全站2~4h的用水量。 2.8.4水电厂自流减压供水和顶盖取水供水系统中应装设安全 泄压装置。

    水库的含沙量和水温等情况分层设置,并应满足水电厂初 的供水要求。有长尾水隧洞的地下式水电厂,当从尾水 时,要求取水口位置设置在水压稳定区,不受尾水管压力 影响。

    时,要求取水口位置设置在水压稳定区,不受尾水管压力脉动的 影响。 2.8.6技术供水系统的取水口应设置拦污栅,宜有清污措施。 取水口进水管上应有检修和更换第一道阀门的措施。 2.8.7排水系统包括机组检修排水和厂内渗漏排水系统。大、 中型水电厂机组检修排水系统和厂内渗漏排水系统宜分开设置。 泵站机组检修排水系统和站内渗漏排水系统可分开设置,经技术 经济论证,排水系统也可共用一套排水设施。水电厂、泵站一旦 采用两个系统共用排水设施,应采取防止尾水倒灌水厂房的安 全措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自流排水方式。 对于地下厂房的水电厂、泵站,机组检修排水系统和厂内渗 漏排水系统应分开设置。

    2.8.6技术供水系统的取水口应设置拦污栅,宜有

    取水口进水管上应有检修和更换第一道阀门的措施

    方式。选用直接排水方式时,连通各台机组尾水管和泵组进水管 的排水管直径应满足水泵排水量的要求,并应设有冲淤措施。 选用间接排水方式时,检修集水井的有效容积应满足1台排 水泵10~15min的排水量。 对于地下厂房或尾水位较高的水电厂宜采用直接排水方式。

    及所需排水时间确定,排水时间宜取4~6h。如需排除长尾水洞 内的积水时,排水时间可适当延长。机组检修排水泵应不少于2 台,且均为工作泵。当采用2台水泵时,每台水泵的排水量均应 大于上、下游闸门的总漏水量。

    设置水位警报信号装置,并应与厂区排水系统分开设置。厂区排 水系统宜布置在厂房外。

    2.8.11渗漏集水井的有效容积可按汇集30~60min厂内总渗 漏排水量确定。有条件时,宜适当加大集水井的有效容积。 2.8.12渗漏排水工作泵的流量应按集水井有效容积、渗漏水量 和排水时间确定,排水时间宜取20~30min。渗漏排水系统应设 置备用泵,其流量宜与工作泵相等。

    渗漏排水泵宜选择深井泵或潜水泵。

    2.8.13渗漏集水井应能收集厂内最低层的漏水,集水并报警水 位应低于最低层的交通廊道、操作廊道及布置有永久设备场地的 地面高程。

    没在水面以下的排水管,其出口端阀门应有检修和更换的措施。 2.8.15多泥沙河流的水电厂、泵站的排水廊道和集水井应有排 除淤泥的措施。

    2.8.16水电厂、泵站宜设置独立的消防供水系统,可选用自流

    供水、水泵供水或消防水池供水等方式。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 取水口不应少于两个;采用水泵供水方式时,应设置备用水泵, 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水泵;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方式时,消防 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消防供水量的要求。 厂房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屋外开关站火灾延续时间 应按1h计算;水轮发电机火灾延续时间应按10min计算;油浸 式变压器、大型电缆室、油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4min计算。 2.8.17消防供水量和压力宜按一项机电设备或一个建筑物一次

    2.8.17消防供水量和压力宜按一项机电设备或一个建筑

    火火所需的最大消防供水量和最高水压的较大者选定,并留有适 当的裕量。 2.8.18水电厂、泵站消防供水设计应符合SDJ278的规定。

    2.8.18水电厂、泵站消防供水设计应符合 SDJ278的规

    2.9.1压缩空气系统包括油压装置、机组制动、调相压水、围 带密封、设备检修清扫、防冻吹气以及破坏真空等用气的供气 系统。

    为0.1~1.6MPa(不含1.6MPa)时称低压;设计压力为1.6~ 10MPa(不含10MPa)时称中压。

    2.9.3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满足用户对供气量、供

    2.9.3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满足用户对供气量、供气压力和 对湿度的要求。

    2.9.4压缩空气系统可根据用户的重要性、.工作压力、

    当采用综合供气系统时,空气压缩机总生产率和贮气罐总容 积应按可能同时工作用户所需的最大用气量确定。 当采用独立供气系统时,至少应设置2台空气压缩机,其中 1台工作,1台备用,但对机组调相压水和检修用压缩空气系统, 不宜设置备用空气压缩机。

    2.9.5:机组制动用贮气罐的总容积,应按同时制动的机组总

    2.9.5·机组制动用贮气罐的总容积,应按同时制动的机组总耗

    气量及充许最低制动压力值确定 机组制动用空气压缩机的生产率按10~15min恢复贮气罐 工作压力确定。 机组制动用气应设置专用贮气罐及专用供气管道

    2.9.6用于机组调相压水的贮气罐的总容积,应按1台

    次压水过程的耗气量和压水后贮气罐内所需的剩余压力值确定 剩余压力值应比压水至规定的下限水位时尾水管内可能最大压 至少高 0. 1MPa。

    机组首次压水后恢复贮气罐工作压力的时间和按已投入调相运行 的机组总漏气量计算的大者确定。恢复贮气罐工作压力的时间可 取15~45min。对于调相运行机组台数较少或调相运行机会不多 的水电厂,恢复贮气罐工作压力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宜超 过60min

    2.9.8油压装置用气的空气压缩机的总容量宜按独立

    要求计算,即按全部空气压缩机投入运行,在2~4h以内将1台 几组压力油罐内的标准空气容积充气到额定压力值确定。空气凡 宿机至少应设置2台,其中1台备用。贮气罐容积可按压力油年 勺运行补气量确定。

    2.9.9空气压缩机宜集中布置在专用房间内,且宜远离中央控

    制室,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振和隔音措施。当贮气罐布置在室外 时,应布置在环境温度变化较小的阴凉处,在寒冷地区应采取防 冻措施。

    2.10.1油系统包括透平油系统和绝缘油系统。透平油系统主要 供机组轴承润滑、调速系统、进水阀和叶片调节等设备操作用 油。绝缘油系统主要供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用油,位于偏远地区 的大、中型水电厂根据需要可设置绝缘油系统。两个油系统应分 开设置。油系统应满足贮油、输油和油净化等要求。 2.10.2透平油和绝缘油油罐的容积和数量,均应满足贮油、设 备检修换油和油净化等要求。宜分别设置净油罐和运行油罐。净 油罐用于贮存净油;运行油罐用于检修时设备排油或油的净化 处理。 透平油的油罐总容积,应按最大一台机组总用油量的110% 确定。 绝缘油的油罐总容积,应按最大一台主变压器总用油量的 110%确定。

    灯泡贯流式机组的轴承润滑油重力油箱容积应按油泵故障 时,机组仍能安全运行5~10min的用油量确定。重力油箱形成 的油压不宜小于0.2MPa。 2.10.3透平油和绝缘油的油净化设备宜按两个独立系统分别设 置。油化验设备宜按简化分析化验项目配置。对中心油务所或偏 避地区的大型水电厂,可按全分析配置。油再生装置不宜设置。 2.10.4油罐室和油处理室根据需要可布置在厂内。油罐室和油 处理室的面积、高度和布置位置应根据厂房内或厂房外布置条 件、油罐和油净化设备数量、尺寸,以及消防、通风要求等因素 确定,且室内宜留有足够的维护和运行通道。 2.10.5梯级水电厂或地理位置相近的水电厂群,可设置中心油 务所,其位置宜设置在用油量较多的水电广或水电厂群的管理中 心附近。宜按梯级水电厂(或水电厂群)中最大一台机组(或变 压器)的用油量配置设备。油化验设备可按全分析化验项目配置。 各分厂可只设置小容积的运行油罐和添油罐,油净化设备宜 不设置或简化设置。 2.10.6油罐和变压器事故排油不应污染水源或污染环境。根据 需要可设置污油处理设备。

    2.10.6油罐和变压器事故排油不应污染水源或污染环境

    2.11水电厂水力监测系统

    2.11.1水电厂水力监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机组安全、可靠、经 济运行以及自动控制和试验测量的要求。 2.11.2水电厂应设置的常规测量项目包括上、下游水位、水电 厂水头、拦污栅前/后压差、蜗壳进口压力、水轮机流量、顶盖 压力、尾水管进/出口压力、尾水管脉动压力、水轮机水头等。 2.11.3选择性测量项目包括调压室水位和阻抗孔下游流道压 力、水库水温、止漏环进、出口压力、肘管压力、主轴摆度、机 组振动、轴位移、蜗壳末端压力、转轮与活动导叶之间的压力、 脉动压力、蠕动监测、主轴密封磨损监视、机组冷却水量及进行 现场试验所需要的测量项目等

    选择性测量项目,应根据水电厂在电力系统的作用、水轮机 的型式及单机容量的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于高海拨地区的水电厂,应考虑海拨对仪表测量精度的 影响。

    2.12泵站水力监测系统

    2.12.1泵站水力监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机组安全、可靠、经济 运行及自动控制和试验测量的要求。 2.12.2泵站应设置的常规测量项目包括进出水口水位、泵站净 扬程、拦污栅前、后压差、水泵进出口压力、水泵工作扬程、水 泵流量和虹吸式出水流道驼峰顶部的真空(压力)等。 2.12.3选择性测量项目包括泵站累计水量、机组冷却水量、机 组振动摆度、水泵压力脉动、流道进出口压力及进行现场试验所 需要的测量项目等。 选择性测量项目应根据泵站的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 对于高海拔地区的泵站,应考虑海拔对仪表测量精度的影响

    3.1.1工程设计单位宜根据工程设计阶段的需要,提请工程业 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及时委托电力系统设计单位进行水电厂(站) 接入电力系统设计,并宜按工程类型需要索取下列有关资料: 1现有系统地理接线图及各设计水平年的地理接线图,各 序阻抗图,潮流、稳定和短路电流计算成果。 2输(供)电范围及方式。 3水电厂装机容量、机变组容量,占系统的总容量和系统 事故备用容量的比重;系统对主接线可靠性的具体要求。 4水电厂在系统中的位置和作用。 5进(出)线电压等级、回路数、各回进(出)线落点、 输(供)电容量、线路距离及有无穿越功率要求等。 6系统对水轮发电机或主电动机主要参数,进相和调相能 力,启动和运行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7系统对主变压器额定电压、调压范围和方式、阻抗电压、 中性点接地方式等的要求。 8输电杆塔的基本塔型、电气参数和防雷性能。 9系统对产(站)调度管理和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和安 全自动装置、计量及系统通信等方面的要求。 3.1.2如接入系统设计要求在水电厂设置并联电抗器、主变压 器中性点电抗器以及装设提高系统稳定的设施等,工程设计单位 应提请工程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向相关部门索取专题论证报告

    3.2.1水电厂电气主接线应根据接入电力系统设计

    1水电厂电气主接线应根据接入电力系统设计以及稳定性、 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要求,并结合考虑水电广的动能特

    可靠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要求,并结合考虑水电

    性、枢纽总体布置、地形和运输条件和设备特点等因素,经技术 经济比较论证确定

    3.2.2装机容量1200MW及以上的水电厂宜对电气主接

    .2.5发电机与主变压器最大组合容量应不大于所在系统的 改备用容量,组合方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从单元、扩大单 和联合单元等接线方式中选定。

    3.2.5发电机与主变压器最大组合容量应不大于所在系级

    1水库有足够库容,能避免大量弃水。 2具有放水设施,不影响下游正常用水(包括下游梯级水 电厂用水)。 3有外来的厂用电备用电源。 3.2.7当发电机一变压器组采用单元接线时,在发电机出口处 可只装设隔离开关。但下列情况下,在发电机出口处宜装设发电 机断路器: 1需要倒送厂用电的机变单元回路。 2开、停机频繁的调峰水电厂。 3.2.8当发电机一变压器组采用扩大单元、联合单元接线,或 采用三绕组变压器、自耦变压器时,在发电机出口处均应装设发 电机断路器。

    3.2.9根据水电厂的运行特点,高压配电装置可采用下列接线

    135~66kV配电装置可采用桥形、单母线或单母线分, 接线。

    1IU~ZZ0KV配电装直可米用下列接线: 1)敲开式配电装置进出线回路数不多时,可采用桥形、 角形、单母线、单母线分段接线等。220kV进出线达 6回及以上、110kV进出线达8回及以上时,可采用 双母线接线;若该配电装置的断路器无停电检修的条 件,则可采用带旁路母线接线。220kV出线在5回以 上,110kV出线在7回以上时,宜采用带专用断路器 的旁路母线。当220kV进出线达12回及12回以上 时,也可采用3/2断路器接线或4/3断路器接线 2)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简称GIS)配电装置可 采用桥形、角形、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出线回 路数较多的大型水电厂也可采用双母线接线。GIS配 电装置不应设置旁路母线。 330~500kV配电装置可采用下列接线: 1)敲开式配电装置进出线回路数为3~4回时,可采用角 形接线等;进出线回路数较多时,可采用3/2断路器 接线、4/3断路器接线、双母线双分段带专用断路器 的旁路母线接线等。对进出线回路数特别多的大型水 电厂,也可采用母线分段的3/2断路器或4/3断路器 接线。 2)GIS配电装置进出线回路数较少时,可采用角形接线; 进出线回路数较多时,可采用双母线、双母线分段等 接线,但均不应设旁路母线。进出线达8回及8回以 上,可采用3/2或4/3断路器接线。 4 短时停电不会产生大量弃水的水电厂可采用变压器一线 接线,直接接入电力系统。 5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各电压等级高压配电装置,也可采用 形式的接线。当全厂短时全停不影响所在电力系统运行、不 大量弃水、不影响航运、下游用水和厂用电供电时,可适当 电气主接线。

    3.2.10泵站、水闸等变电站电气主接线的高压侧宜采用单母线 或线路变压器组接线;双回路供电时,也可采用单母线分段或其 他接线方式。

    3.2.12泵站610kV电动机电压母线进线回路宜装设断路器 采用双回路供电时,应按每一回路承担全部容量设计。 3.2.13应根据电力系统设计单位提供的系统短路电流资料计算 短路电流。计算中采用的电气主接线,应为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 流的正常接线方式。

    3.3.1水轮发电机的主要参数、结构型式等选择应满足电力系

    3.3.1水轮发电机的主要参数、结构型式等选择应满足电力 统及水电厂总体布置、检修维护等要求,并应符合GB/T78 和SL321的有关规定。

    3.3.2水轮发电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应与水轮机的额定输出功率

    3.3.2水轮发电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应与水轮机的额定输出功 相匹配。当水轮机有超额定功率运行要求时,水轮发电机应设 相应的最大容量。

    3.3.3水轮发电机的额定转速应综合考虑水轮机的额定转速及

    参数、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定子绕组支路数、合理的槽电流及 却方式等设计、制造的合理性,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3.4水轮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应根据不同的额定容量、额定车

    速、短路电流及电气设备选择等,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选用如 下电压等级:6.3kV,10.5kV,13.8kV,15.75kV,18kV,20kV, 22kV, 24kV, 26kV 等。

    1 额定容量100MVA及以下者,宜不低于0.85(滞后)。 2额定容量大于100MVA但不超过250MVA者,宜不低 于0.875(滞后)。 3额定容量大于250MVA但不超过 650MVA 者,宜不低

    于0.9(滞后)。 4额定容量大于650MVA者,宜不低于0.925(滞后)。 5额定容量25MVA及以上的灯泡式水轮发电机,其额定 功率因数分别不宜低于0.92(滞后)和0.95(滞后)。 3.3.6水轮发电机的电抗参数、调(进)相容量、充电容量等, 应根据电力系统要求、输电距离、机组造价等综合因素考虑 确定。

    3.3.7水轮发电机的冷却方式应优先采用密闭循环通风冷却。

    对于难以采用全空冷方式的机组,可采用转子空冷、定子内冷 冷却方式。

    3.3.8水轮发电机应设置机械制动装置。开停机频繁的水轮发

    3.3.9大容量水轮发电机中性点宜采用经单相接地变压器接 的高电阻接地方式。

    3.3.9大容量水轮发电机中性点宜采用经单相接地变压器接地

    3.4.1电动机应满足高效、节能要求。其主要参数、结构型式 等选择应满足用途、布置、检修维护条件等要求,并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拖动对象的轴功率、转速等 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同步或异步电动机。 2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按水泵运行可能出现的最大轴功率 选配,并留有5%~10%的裕度。 3电动机的额定电压应结合系统供电电压、主接线、制造 广提供的性能参数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当技术经济条件相近 时,宜选用10kV。 4电动机的额定转速宜与水泵的额定转速相匹配 5当泵站机组需变速运行时,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1主电动机启动时母线电压降不宜超过额定电压的15%。 2虽主电动机启动时母线电压降超过15%,但其引起的电 压波动不致影响其他用电设备正常运行,且电动机端电压产生的 启动电磁力矩大于静阻力矩时,应不受此限制。 3.4.4泵站主电动机宜选用全电压直接启动方式。当不能满足 3.4.3条要求,或对系统电压波动有特殊要求,或启动电流超过 制造厂规定的充许值时,可选用软启动、变频启动等启动方式。 3.4.5泵站主电动机直接启动应按供电系统最小运行方式和下 列机组最不利的运行组合形式进行电压校验计算:

    3.5.1主变压器应采用环保、节能和低噪声产品。宜根据电压、 容量、布置、环境和变压器制造水平等条件采用油浸式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当有特殊要求时,经技术经济比较,也可采用SF6 气体绝缘变压器,

    用三相组合式或单相变压器组

    如需限制短路电流,可采用低压侧为分裂绕组的变压器,

    如而限刷短路电, 可采用低压侧为分裂绕组的安压器。 3.5.4采用单相变压器组的水电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设置1台备用相: 1年利用小时数在4000h及以上,且设有4组及以上相同

    容量的单相变压器组。 2全厂只有1组联络单相变压器组,两种升高电压间经常 有较大交换容量,且不充许长时间停电检修。 3.5.5当水电厂采用两级电压接人系统,且通过变压器各侧绕 组的容量超过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5%时,可采用三绕组变压器 或自耦变压器,但不宜超过2台。当机组容量较大或当高、中压 间有较大的交换容量或分期建设时,经论证可采用联络自耦变压 器。自耦变压器应设置消除三次谐波电流的第三绕组。 3.5.6水电厂主变压器额定容量应与所连接的水轮发电机额定 容量相匹配;如机组设置了最大容量,则应与机组最大容量相匹 配。当主变压器额定容量在120MVA以上时,宜从GB/T321 中的R10系列优先数中选取。当主变压器额定容量在120MVA 及以下时,应采用标准容量系列的变压器。 3.5.7泵站主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应根据泵站的总计算负荷以及 泵站机组后动、运行方式等条件确定。当选用2台及以上变压器 时,其型号和容量宜相同。当选用不同容量和型号的变压器时, 应满足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 3.5.8当泵站采用双回路供电,且主电动机侧采用单母线断路 器分段接线时,主变压器的容量选择应按一台主变压器检修或故 障,另一台主变压器容量按泵站最大负荷的60%~70%考虑 确定。

    容量的单相变压器组。 2全厂只有1组联络单相变压器组,两种升高电压间经 有较大交换容量,且不允许长时间停电检修

    3.5.5当水电厂采用两级电压接入系统,且通过变压器各侧

    容量相匹配;如机组设置了最大容量,则应与机组最大容, 配。当主变压器额定容量在120MVA以上时,宜从GB/ 中的R10系列优先数中选取。当主变压器额定容量在12 及以下时,应采用标准容量系列的变压器。

    录站机组启动、运行方式等条件确定。当选用2台及以上变压 时,其型号和容量宜相同。当选用不同容量和型号的变压器时 应满足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

    3.5.8当泵站采用双回路供电,且主电动机侧采用单母线断 器分段接线时,主变压器的容量选择应按一台主变压器检修或币 障,另一台主变压器容量按泵站最大负荷的60%~70%考 确定。

    3.5.9变压器绕组的额定电压、电压调节范围及分接方式应根

    据工程接入电力系统设计确定。

    3.5.10水电厂主变压器宜采用无激磁调压方式。当供电系统的 电压偏移不能满足泵站供电电压或正常启动要求时,宜选用有载 调压变压器。

    3.5.11变压器阻抗电压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接入系统设计和电气设备选择,综合考虑系统) 电压调节的要求、短路电流限制、泵站主电动机启动和变压器 告的经济性。

    2双绕组变压器的阻抗电压应按主分接规定。多绕组变压 器的阻抗电压应对各对绕组分别规定。 3当分接范围超过土5%时,应确定两个极限分接的阻抗电 压值,以满足阻抗电压试验要求。 3.5.12主变压器冷却方式应根据环境条件、布置位置、主变压 器容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地下、户内或空间狭小散热不利 场所布置的主变压器,宜采用水冷。 3.5.13主变压器与GIS或气体绝缘封闭线路(简称GIL)的 直接连接,应符合IEC62271-306的规定;主变压器与架空线 的连接,出线套管的接线端子应符合GB5273的规定;主变压 器与电力电缆的连接,应符合DL/T5228的规定。 3.5.14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变压器与GIS直接连接时, 应采取防止GIS隔离开关操作产生的快速暂态过电压对变压器 绕组绝缘影响的措施

    3.6.4负荷开关的型式宜根据配电装置的布置特点和使用要求 选择SF6或真空式;其升断电流应大于转移电流和交接电流; 有功负荷开断能力和闭环电流开断能力应大于回路的额定电流并 应具有切合电感、电容性小电流的能力。当负荷开关与熔断器组 合使用时,负荷开关应能关合可能配用熔断器的最大截止电流。

    3.6.5电流互感器的型式宜按下列规定选择:

    16~35kV屋内配电装置的电流互感器,宜选用浇注绝 结构。 266kV及以上配电装置的电流互感器,可根据安装条 及产品制造水平,采用油浸式、SF6气体绝缘浇注式或光纤式 独立式电流互感器。有条件时,宜采用套管式电流互感器

    16~35kV屋内配电装置,宜采用浇注绝缘结构的电磁式 电压互感器。 235~66kV屋外配电装置,宜采用油浸绝缘、SF6气体绝 缘或浇注绝缘结构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3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宜采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4GIS配电装置的电压互感器宜采用电磁式。 3.6.7电容补偿装置宜采用成套设备。电容补偿装置宜装设在 主变压器的低压侧或主要负荷侧,应能根据需要实现自动跟踪 投切。 3.6.8发电机、主电动机至主变压器间的引出线型式,应根据 机组容量、环境条件、布置场地、安装与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经 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选用电缆、电缆母线、绝缘母线或封闭母 线。当采用封闭母线时,其型式宜按下列规定选择: 1回路额定电流小于5000A时,宜选用隔相共箱封闭母线 或不隔相共箱封闭母线;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选用离相 封闭母线。 2回路额定由流不小王5000A时,宜采用全连式离相封闭

    机组容量、环境条件、布置场地、安装与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经 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选用电缆、电缆母线、绝缘母线或封闭母 线。当采用封闭母线时,其型式宜按下列规定选择: 1回路额定电流小于5000A时,宜选用隔相共箱封闭母线 或不隔相共箱封闭母线;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选用离相 封闭母线。 2回路额定电流不小于 5000A时项目管理、论文,宜采用全连式离相封闭

    母线;其分支回路亦应采用离相封闭母线。 3与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连接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厂用 电变压器、励磁变压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柜等设备均宜采用 单相式。 3.6.9进(出)线段及联络线的型式选择,应根据枢纽总体布 置、配电装置型式、主变压器和配电装置的相对位置、地形地貌 条件、水雾、泥雾影响及运行安全、维护方便等因素,通过对架 空线、电力电缆、GIL、封闭母线等型式的技术经济比较,选择 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方案。 3.6.10屋内外配电装置均应装设安全操作的闭锁装置及联锁

    母线;其分支回路亦应采用离相封闭母线。 3与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连接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厂用 电变压器、励磁变压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柜等设备均宜采用 单相式。

    3.6.10 屋内外配电装置均应装设安全操作的闭锁装置及联锁 装置。 3.6.11高压配电装置、导体和电器的选择及校验,应符合SL 311 的规定

    3.6.11高压配电装置、导体和电器的选择及校验,应符合 311的规定

    3.7.1)(站)用电电源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各种运行方式下的用电负荷需要并保证供电。 2电源应相对独立。 3当一个电源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能自动或远方操作切 换投人。 3.7.2.(站)用电电源数量的设置,在各种运行方式下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全厂机组运行时高层标准规范范本,大型水电厂应不少于3个厂用电电源; 中型水电厂应不少于2个厂用电电源。 2部分机组运行时,大型水电厂至少应有2个厂用电电源 司时供电;中型水电厂也应有2个厂用电电源,但允许其中1个 处于备用状态。 3全厂停机时,大型水电厂应有2个厂用电电源,但充许 其中1个处于备用状态;中型水电厂充许1个厂用电电源供电。 4首台机组投运时,其厂用电电源数量除应满足本条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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