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87-200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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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50487-200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4.10.9天然建筑材料宜结合规划方案和料源类型编写

    4.10.10结论应包括对规划方案和近期开发工程选择的地质意 见和对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建议

    5.1.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河流、河段或工程规划 方案的基础上选择工程的建设位置,并应对选定的坝址、场址、线 路等和推荐的建筑物基本形式、代表性工程布置方案进行地质论 证,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管件标准5.1.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河流、河段或工程规划

    5.1.2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行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确定场地地震动参数,并对工 程场地的构造稳定性作出评价。 2初步查明工程区及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存在的主要工 程地质间题,并作出初步评价。 3进行天然建筑材料初查。 4进行移民集中安置点选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评价新址 区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适宜性

    5.2区域构造稳定性

    5.2.1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区域构造背景研究。 2 活断层及其活动性质判定。 确定地霆动参数。

    5.2.2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研究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150km范围内的沉积建 造、岩浆活动、火山活动、变质作用、地球物理场异常、表层和深部 构造、区域性活断层、现今地壳形变、现代构造应力场、第四纪火山 活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Ⅱ、Ⅲ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 ·15.

    区(带)划分,复核区域构造与地震震中分布图。 2收集与利用区域地质图,调查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25km 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鉴定其活动性。当可能存在活动断层时,应 进行坝址周围半径8km范围内的坝区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测绘 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评价活断层对坝址的影响。 3引调水线路区域构造背景研究按本条第1款进行,范围为 线路两侧各50~100km

    5.2.3活断层的判定内容应包括活断层的识别、活动年代、活动

    1错动晚更新世(Q)以来地层的断层。 2断裂带中的构造岩或被错动的脉体,经绝对年龄测定,最 新一次错动年代距今10万年以内。 3根据仪器观测,沿断裂有大于0.1mm/年的位移。 4沿断层有历史和现代中、强震震中分布或有晚更新世以来 的古地震遗迹,或者有密集而频紧的近期微震活动。 5在地质构造上,证实与已知活断层有共生或同生关系的断 裂。 5.2.5具有下列标志之一的断层,可能为活断层,应结合其他有 关资料,综合分析判定: 1沿断层晚更新世以来同级阶地发生错位;在跨越断裂处水 系、山脊有明显同步转折现象或断裂两侧晚更新世以来的沉积物 厚度有明显的差异。 2沿断层有断层陡坎,断层三角面平直新鲜,山前分布有连 续的大规模的崩塌或滑坡,沿断裂有串珠状或呈线状分布的斜列 式盆地、沼泽和承压泉等。 3沿断层有水化学异常带、同位素异常带或温泉及地热异常 节分布。 5.2.6活断层的活动年龄应根据下列收完结用验合剂

    5.2.6活断层的活动年龄应根据下列鉴定结果综合判定

    活断层上覆的未被错动地层的年龄。 被错动的最新地层和地貌单元的年龄。 3断层中最新构造岩的年龄。

    5.2.7工程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高大于200m的工程或库客大于10X10m的大(1)型 工程,以及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 0.10g地区且坝高大于150m的大(1)型工程,应进行场地地震安 全性评价工作。 2对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 0.10g地区,土石坝坝高超过90m、混凝土坝及浆砌石坝坝高超过 130m的其他大型工程,宜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对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 0.10g地区的引调水工程的重要建筑物,宜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 评价工作。 4其他大型工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 图》GB18306确定地震动参数。 5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包括工程使用期限内,不同超越概 率水平下,工程场地基岩的地震动参数。

    5.2.8在构造稳定性方面.坝(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准则:

    1坝(场)址不宜选在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 速度大于或等于0.40g的强震区。 2大坝等主体建筑物不宜建在活断层上。 3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建坝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5.3.1水库区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可能的渗漏地段, 估算可能的渗漏量。 2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确定崩、滑坡、泥石流、危岩体 ·17.

    及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分布位置,初步评价其在天然情况及水库运 行后的稳定性。 3初步查明可能岸位置,初步预测水库运行后的岸形式 和范围,初步评价其对工程、库区周边城镇、居民区、农田等的可能 影响。 4初步查明可能产生浸没地段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初步 预测水库浸没范围和严重程度。 5初步研究并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发震位置及强 度。 6调查是否存在影响水质的地质体。 5.3.2水库渗漏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可溶岩、强透水岩土层、通向库外的大断层、古河 道以及单薄(低矮)分水岭等的分布及其水文地质条件,初步分析 渗漏的可能性,估算水库建成后的渗漏量。 2碳酸盐岩地区应初步查明喀斯特的发育和分布规律、隔水 层和非喀斯特岩层的分布特征及构造封闭条件、不同层组的喀斯 特化程度,主要喀斯特泉水的流量及其补给范围、地下水分水岭的 位置、水位、地下水动态,初步分析水库渗漏的可能性和渗漏形式, 估算渗漏量,初步评价对建库的影响程度和处理的可能性。喀斯 持渗漏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修建在干河谷或悬河上的水库,应初步查明水库的垂向渗 漏和侧向渗漏情况,以及地下水的外渗途径和排泄区。 5.3.3水库库岸稳定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库岸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 及物理地质现象等。 2初步查明库岸地下水补给、径流与排泄条件。 3初步查明库岸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调查水上、水下与水 立变动带稳定坡角。 4初步查明水库区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 18·

    及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分布位置,初步评价其在天然情况及水库运 行后的稳定性。 3初步查明可能岸位置,初步预测水库运行后的岸形式 和范围,初步评价其对工程、库区周边城镇、居民区、农田等的可能 影响。 4初步查明可能产生浸没地段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初步 预测水库浸没范围和严重程度。 5初步研究并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发震位置及强 度。 6调查是否存在影响水质的地质体

    的滑坡、崩塌和其他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分布、范围与规模,分析库 岸变形失稳模式,初步评价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的稳定性及其危 害程度。 5由第四纪沉积物组成的岸坡,应初步预测水库岸带的范 围。 6进行库岸稳定性工程地质分段。 5.3.4水库浸没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当地气候,降雨,冻土层深度,盐渍化、沼泽化的历史 及现状等白然情况。 2初步查明水库周边的地貌特征,潜水含水层的厚度,地层 岩性、分层、基岩或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深度,地下水位以及地下水 的补排条件。 3初步查明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现状、主要农作物种类、根须 层厚度、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4调查城镇和居民区建筑物的类型、基础形式和埋深及是否 存在膨胀土、黄土、软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 5预测浸没的可能性,初步确定浸没范围和危害程度。浸没 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5.3.5水库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对 能威胁工程安全的滑坡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可选用更大的比例 2测绘范围除应包括整个库盆外,还应包括下列地区: 1)喀斯特地区应包括可能存在渗漏的河间地块、邻谷和坝 下游地段。 2)盆地或平原型水库应测到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可能浸没 区所在阶地后缘或相邻地貌单元的前缘。 3)峡谷型水库应测到两岸坡顶,并包括坝址下游附近的塌 滑体、泥石流沟和潜在不稳定岸坡分布地段。

    3物探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库区 骨坡体,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地区的地下水位、隔水层的埋深、古 可道和喀斯特通道以及隐伏大断层破碎带的延伸情况等。 4水库区勘探剖面和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能渗漏地段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平行地下水流向或垂 直渗漏带布置。勘探剖面上的钻孔应进人可靠的相对隔 水层或可溶岩层中的非喀斯特化岩层。 2)浸没区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 布置。勘探点宜采用试坑或钻孔,试坑应挖到地下水位, 钻孔应进人相对隔水层。 3)岸预测剖面应垂直库岸布置,水库死水位或陡坡脚高 程以下应有坑、孔控制。 4)滑坡体应按滑动方向布置纵横剖面。剖面上的勘探坑、 孔、竖井应进人下伏稳定岩土体5~10m,平应揭露可 能的滑动面。 5岩土试验应根据需要,结合勘探工程布置。有关岩土物理 学性质参数,可根据试验成果或按工程地质类比法选用。岩土 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6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的地段,应利用已有钻孔和水井进行 下水位观测。重点地段宜埋设长期观测装置进行地下水动态观 ,观测时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对可能渗漏地段,有条件时应 行连通试验。 7近坝库区的大型不稳定岸坡应布置岩土体位移监测和地 水动态观测

    5.3.6水库诱发地震预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行全库区的水库诱发地震地质环境分区。 2 预测可能诱发地震的库段。 3 预测可能发生诱发地震的成因类型。 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最大需级和相应列度。

    5.3.7水库诱发地震预测研究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地层岩性、火成岩的分布和岩体 结构类型。 2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区域性和地区性断裂带的产状、 规模、展布、力学性质、现今活动性、透水性及与库水的水力联系。 3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中新生代构造盆地的分布、其边 界断裂的现今活动性、透水性及与库水的水力联系。 4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泉水和温泉的 分布、地热异常分布,喀斯特发育程度、规模及与库水的关系。 5收集水库区及影响区历史地震记载和现代仪测地震。 6了解水库区的现今构造应力场。 7初步查明水库区岸坡卸荷变形破坏现象和采矿矿洞分布 及规模。 8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天然喀斯特陷和矿洞塌陷的 规模和颖度。 9水库诱发地震的预测研究工作应充分利用水库区工程地 质勘察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成果。 5.3.8当预测有可能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时,应提出设立临时地震 台站和建设地震台网的初步规划和建议

    5.4.1现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签:

    1初步查明项址区地形地税特征,平原区河流坝址应初步查 明牛轭湖、决口口门、沙丘、古河道等的分布、埋藏情况、规模及形 态特征。当基岩埋深较浅时,应初步查明基岩面的倾斜和起伏情 况。 2初步查明基岩的岩性、岩相特征,进行详细分层,特别是软 岩、易溶岩、膨胀性岩层和软弱夹层等的分布和厚度,初步评价其 对坝基或边坡岩体稳定的可能影响。

    3初步查明河床和两岸第四纪沉积物的厚度、成因类型、组 成物质及其分层和分布,湿陷性黄土、软土、膨胀土、分散性土、粉 细砂和架空层等的分布,基岩面的埋深、河床深槽的分布。初步评 价其对坝基、坝肩稳定和渗漏的可能影响。 4初步查明坝址区内主要断层、破碎带,特别是顺河断层和 缓倾角断层的性质、产状、规模、延伸情况、充填和胶结情况,进行 节理裂隙统计,初步评价各类结构面的组合对坝基、边坡岩体稳定 和渗漏的影响。 5初步查明坝址区地下水的类型、赋存条件、水位、分布特征 及其补排条件,含水层和相对隔水层埋深、厚度、连续性、渗透性, 进行岩土渗透性分级,初步评价坝基、坝肩渗漏的可能性、渗透稳 定性和渗控工程条件。岩土体渗透性分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 的规定,土的渗透变形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6.初步查明坝址区岩体风化、卸荷的深度和程度,初步评价 不同风化带、卸荷带的工程地质特性。岩体风化带划分应符合本 规范附录H的规定,岩体卸荷带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的规 定。 7初步查明坝址区崩、滑坡、危岩及潜在不稳定体的分布 和规模,初步评价其可能的变形破坏形式及对坝址选择和枢纽建 筑物布置的影响。边坡稳定初步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K的规 定。 8初步查明坝址区泥石流的分布、规模、物质组成、发生条件 及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的范围,初步评价其发展趋势及对坝址 选择和枢纽建筑物布置的影响。 9可溶岩坝址区应初步查明喀斯特发育规律及主要洞穴、通 道的规模、分布、连通和充填情况,初步评价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段、 渗漏量,喀斯特洞穴对坝址和枢纽建筑物的影响。 黄土地区应初步查明黄土喀斯特分布、规模及发育特征,初步 评价其对坝址和枢纽建筑物的影响,

    10初步查明坝址区环境水的水质,初步评价环境水的腐蚀 环境水腐蚀性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L的规定。 11初步查明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体物理 参数。 12初步评价各比选坝址及枢纽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提 址比选和基本坝型的地质建议。 2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包括各比选坝址主副坝、导流工程和 枢纽建筑物布置等有关地段。当比选坝址相距在2km 及以上时,可分别单独测绘成图。 2)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 2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探方法应根据勘察目的及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 岩土体的物理特性等确定。 2)物操剖面宜结合勘探剖面布置,并应充分利用钻孔进行 综合测试。 3)坝址两岸应利用平确进行岩体弹性波测试。 3坝址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比选坝址应布置一条主要勘探剖面。坝高70m及以 上或地质条件复杂的主要坝址,应在主要勘探剖面上、下 游布置辅助勘探剖面。 2)主要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其中,河床部 位不应少于2个钻孔。两岸坝肩部位,在设计正常蓄水 位以上也应布置钻孔。 3)峡谷区河流坝址两岸坝肩部位应分高程布置平硼。坝高 在70m及以上或拱坝,在设计正常蓄水位以上可根据需 要布置平确。 4)土石坝应沿河流方向布置渗流分析勘探剖面,勘探钻孔

    5.4.2坝址的勘赛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间距视需要确定。土石坝的混凝土建筑物应沿建筑物轴 线布置勘探削面。 5)当存在影响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河床深槽和潜在不稳 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孔,可视需要布置平 确。 6)软弱夹层及主要缓倾角结构面勘探应布置探井(大口径 钻孔)和平酮。 7)坝址区有较厚粉细砂或软土、淤泥质土等工程性质不良 岩土层分布时,应布置原位测试孔。 8)对影响坝址选择的重要地质现象,应根据需要布置专门 性的勘探工作。 坝址勘探钻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峡谷区坝址河床钻孔深度应符合表5.4.2的规定,两岸 岸坡上的钻孔深度应达到河水位高程以下,并进入相对 隔水层

    间距视需要确定。土石坝的混凝土建筑物应沿建筑物轴 线布置勘探削面。 5)当存在影响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河床深槽和潜在不稳 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孔,可视需要布置平 确。 6)软弱夹层及主要缓倾角结构面勘探应布置探井(大口径 钻孔)和平酮。 7)坝址区有较厚粉细砂或软土、淤泥质土等工程性质不良 岩土层分布时,应布置原位测试孔。 8)对影响坝址选择的重要地质现象,应根据需要布置专门 性的勘探工作。 坝址勘探钻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峡谷区坝址河床钻孔深度应符合表5.4.2的规定,两岸 岸坡上的钻孔深度应达到河水位高程以下,并进入相对 隔水层

    表5.4.2峡谷区坝址河床站孔深雁

    2)平原区建在深厚覆盖层上的坝,励探钻扎进人建基面以 下的深度不应小于坝高的1.5倍,在此深度内若遇有泥 炭、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时,还应进入下卧承载力 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层。 当基岩埋深小于坝高的1.5倍时,钻孔进人基岩深 度不宜小于10m。 3)可溶岩地区钻孔深度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控制性钻孔或专门性钻孔深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

    5水文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中应观测地下水位,收集勘探过程中的水文地质资 料。 2)基岩地层应进行钻孔压(注)水试验,测定岩体透水率或 渗透系数;根据需要采用物探方法测试地下水的有关参 数。 3)第四纪沉积物应进行钻孔抽水或注水试验,测定渗透系 数。 4)可能存在集中渗漏的地带应进行连通试验。 5)应进行水质分析。 6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 组。每一主要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 组。 2)土基应根据土的类型选择标准贯入、动力触探、静力触 操、十字板剪切等方法进行原位试验,主要土层试验累计 有效数量不宜少于6组(段、点)。河床深厚砂卵砾石层 取样与原位测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M的规定。 3)控制坝基稳定和变形的岩土层可进行原位变形和剪切试 验,剪切试验不少于2组,变形试验不少于3点。 4)特殊岩土应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7长期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期间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推荐的坝址应布置 地下水长期观测孔。 2)影响坝址选择的潜在不稳定岸坡应进行岸坡位移变形观 测,观测线应在平行和垂直可能位移变形的方向布置。

    5.5发电引水线路及厂地

    5.5.1发电引水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5.5.1发电引水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地形地貌特征和滑坡、泥石流等不 良物理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 2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地层岩性、覆盖层厚度、物质组成 和松散、软弱、膨胀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特 性。隧洞线路尚应初步查明喀斯特发育特征、放射性元素及有害 气体等。 3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的褶皱、断层、破碎带等各类结构 面的产状、性状、规模、延伸情况及岩体结构等,初步评价其对边坡 和隧洞围岩稳定的影响。 4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岩体风化、卸荷特征,初步评价其对渠 道、隧洞进出口、傍山浅埋及明管铺设地段的边坡和洞室稳定性的 影响。 5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地下水位、主要含水层、汇水构造 和地下水溢出点的位置、高程,补排条件等,初步评价其对引水线 路的影响。隧洞尚应初步查明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喀 斯特通道等的分布,初步评价掘进时突水(泥)、水的可能性及对 围岩稳定和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 6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 数。 7进行隧洞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应 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规定。

    5.5.2地面式厂房期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场址区地形地税特征及岩体风化带、卸荷带、倾 到体、滑坡、崩塌堆积体、喀斯特、地下采空区等的分布,初步评价 其对厂房及附属建筑物场地稳定的影响。 2初步查明场址区的地层岩性,软弱和易溶岩层、软土、粉 细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分散性土的分布与理藏条件,并 对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承载能力作出初步评价。对可能地 震液化土应进行液化判别,土的地震液化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P的规定。 3初步查明场址区的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等的 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况,结构面的组合关系及其对厂址和边 坡稳定的影响。 4初步查明场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电站压力前 池的渗漏、渗透稳定条件以及基坑开挖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 5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性 质参数。 5.5.3地下厂房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地下厂房和洞群布置地段的岩性组成和岩体结 构特征及各类结构面的产状、性状、规模、空间展布和相互切割组 合情况,初步评价其对顶拱、边增、洞群间岩体、交岔段、进出口以 及高压管道上覆岩体等稳定的影响。 2初步查明地下厂房地段地应力、地温、有害气体和放射性 元素等情况,初步评价其影响。

    5.5.4发电引水线路及厂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引水线路测绘范围应包括线路及两侧300~1000m,厂址 测绘范围应包括厂房和附属建筑物场地及周围200~ 500m。 2)引水线路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隧洞 进出口段及厂址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2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古河道、 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等,并应利用钻孔和平碉进行综合测试。 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引水线路轴线应布置勘探剖面。进出口、调压井、高压 管道和厂房等场地宜布置横剖面。勘探点应结合地形地 质条件布置。

    2)隧洞进出口、傍山、浅埋、明管铺设等地段以及存在重大 地质问题的地段应布置勘探钻孔或平调。 3)地下厂房区可布置平码。 4)引水隧洞、地下厂房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洞底、厂房建基 面高程以下10~30m,但不应小于隧洞洞径或地下厂房 跨度。 地面厂房钻孔深度,当地基为基岩时宜进人建基面 高程以下20~30m;当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应根据地 质条件和建筑物荷载大小综合确定。 4勘探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隧洞和建筑物场地钻 凡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岩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2)特殊岩土应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3)土基厂址的主要土层应进行原位测试。 6隧洞和地下厂房可利用平或钻孔进行岩体变形参数、岩 本波速等原位测试。 7隧润和地下广房应利用平响或钻孔进行地应力、地温、有 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测试。岩爆的判别宜符合本规范附录Q的 现定。

    5.6.1溢洪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5.6.1谨洪道勘紧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形地貌特征及滑坡、泥石流、崩塌体 等的分布和规模。 2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层岩性,覆盖层厚度、物质组成,基岩 风化、卸荷深度和岩土体透水性。 3.初步查明溢洪道区断层、破碎带、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 等的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况,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1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形地貌特征及滑坡、泥石流、崩塌体 等的分布和规模。 2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层岩性,覆盖层厚度、物质组成,基岩 风化、卸荷深度和岩土体透水性。 3、初步查明溢洪道区断层、破碎带、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 等的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况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4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5初步评价溢洪道边坡、泄洪闸基的稳定条件以及下游消能 段岩体的抗冲条件和冲刷坑岸坡的稳定条件。 5.6.2溢洪道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当溢洪 道与坝址邻近时,可与坝址一并测绘成图。 2勘探剖面应沿设计溢洪道中心线和消能设施等主要建筑 物布置,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高程以下20~30m,泄洪阐基 钻孔深度应满足防渗要求。 3泄洪闸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 4主要岩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5.7渠道及源系建筑物

    5.7.1集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喀斯特塌陷区、古河道、 移动沙丘、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对于穿越城镇、工 矿区的渠道,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 2初步查明巢道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 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R的规定。 3初步查明巢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排条 件、水位、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土壤的盐溃化现状,并对环境水 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 4初步查明佛山渠道沿线崩塌体、滑坡体、泥石流、洪积扇、 残坡积土等的分布、规模及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带、卸荷带深度、 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 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 数。 6进行案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

    设、地震液化、岩土膨胀、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 同题作出初步评价。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 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 5.7.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的规定外,尚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 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 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 质。 3 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 5.7.3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10000~1:5000, 集系建筑物可选用1:2000~1:10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 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对高边坡 及伤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 3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 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 下管线等。 4 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孔,勘探点间距500~ 1000m;勘探横削面间距1000~2000m,横剖面上的钻孔 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高边坡 地段宜布置勘探平。 2)系建筑物宜布置纵、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 宜控制在100~200m之间,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 个。 3)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10m,填方 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

    没、地震液化、岩土膨胀、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 间题作出初步评价。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 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 5.7.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的规定外,尚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 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 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 质。

    孔深度宜进人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人基础以 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 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 进行抽水、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可能存在 渗漏、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 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 2)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 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 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5.8.1水闸及泵站场址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的地形地貌,重点为古河道、牛 轭湖、决口口门等的位置、分布和埋藏情况。 2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 分布。 3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型和物理力 学性质,重点为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和工程特性。 4初步查明地下水类型、埋深及岩土透水性,透水层和相对 隔水层的分布,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初步评价地表水、地下水对 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 5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 数。 6初步评价建筑物场地地基承载力、渗透稳定、抗滑稳定、地 震液化和边坡稳定性等。

    5.8.2水闸及泵站场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

    围应包括比选方案在内的所有建筑物地段,进水和泄水方向应包 括可能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地段。 2可采用物探或调查访间方法确定古河道、牛轭湖、决口口 门、沙丘等的分布、位置和埋藏情况。宜采用物探方法测定土体的 动力参数。 3纵、横勘探剖面和勘探点应结合建筑物、场址的地形地质 条件布置;主要勘探剖面的钻孔间距宜控制在50100m之间,每 条剖面不应少于3个孔。 4闸基勘探钻孔进人建基面以下的深度,不应小于闸底板宽 度的1.5倍,在此深度内有泥炭、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工 程性质不良岩土层时,钻孔应进人下卧的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 对隔水层。当基岩埋深小于闸底板宽度的1.5倍时,钻孔进人基 岩深度不宜小于5~10m。 5泵站勘探钻孔深度,当地基为基岩时宜进入建基面以下 10~15m,当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应根据持力层情况确定。 6分层取原状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各 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6 组;当主要持力层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应根据土层类别选择合适的 原位测试方法,每一主要土层试验累计有效数量不宜少于6组 (段、点)。 7根据需要进行抽水试验、压(注)水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 工作。应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5.9.1深埋长隧洞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的有关规定 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可能产生高外水压力、突(涌)水(泥)的地质条 件。 2初步查明可能产生围岩较大变形的岩组及大断裂破碎带 32

    的分布及特征。 3初步查明地应力特征及产生岩爆的可能性。 4初步查明地温分布特征。 5初步评价成洞条件及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提出地质超前 预报的初步设想。 5.9.2深埋长隧洞进出口段及浅埋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本规范 第5.5.4条的有关规定。 5.9.3深埋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本区已有的航片、卫片、各种比例尺的地质图及相关 资料,进行分析与航片、卫片解译。 2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 范围应包括隧洞各比选线及其两侧各1000~5000m,当水文地质 条件复杂时可根据需要扩大。 3选择合适的物探方法,探测深部地质构造特征、喀斯特发 育特征等。 4宜选择合适位置布置深孔,进行地应力、地温、地下水位、 岩体渗透性、岩体波速等综合测试。 5进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5.10堤防及分蓄洪工程

    5.10.1堤防及分蓄洪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新建堤防各堤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存 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间题,并对堤线进行比较,初步预测堤防挡水后 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 2调查已建堤防工程散浸、管涌、堤防溃口等历史险情。对 堤身质量进行检测、评价。 3初步查明已建堤防堤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 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结合历年险情隐患对堤基进行初步分段评 价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新建 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2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 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 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500~1000m;横 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 为20~200m。钻孔进入堤基的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 倍。 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 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 5.7.2条的规定。 5.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1 : 1000。 2渠道勘操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 人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 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人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人基础 以下一定深度。 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 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 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 况。 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 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 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 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 价。 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 布特征。 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 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溃 化、沼泽化的建议。 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期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 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 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 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 定。 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

    5.12.1河道整治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河道整治地段的岸坡形态、滩地、冲沟、古河道等 的分布和近岸河底形态。 2初步查明河道整治地段河势稳定状况、河床的冲淤变化, 并对岸坡、滩地等的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 3初步查明河道整治地段地层岩性,重点是软土、粉细砂等 土层的分布和向近岸水下延伸情况

    4初步查明河道整治地段崩場、滑坡等物理地质现象的分布 与规模。 5初步查明河道整治地段的地下水类型、地下水位和水质。 6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层物理力 学参数。 7.初步查明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 程地质问题,

    5.12.2河道整治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5000。测绘 范围为工程边线外200~5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 2可根据各类河道整治工程的要求布置勘探坑、孔。钻孔深 变应进入河道深泓底以下5~10m。 3根据需要进行取样试验和原位测试

    5.13.1可行性研究阶段移民选址工程地质勘察

    1评价新址区区域构造稳定性。 2初步查明新址区基本地形地质条件,重点是对场址整体稳 至性有影响的地质结构及特殊岩(土)体的分布。 3初步查明新址区及外围滑坡、崩塌、危岩、冲沟、泥石流、玥 岸、喀斯特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范围及规模,初步分析其对新址 区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4初步查明生产、生活用水水源、水量、水质及开采条件。 5进行新址区场地稳定性、建筑适宜性初步评价。

    2新址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新址区及对新址区场地稳定性评价有影 响的地区。 3按地形坡度小于10°、10°~15°、15°~20°和大于20°分别统 计面积。 4新址区勘探剖面应结合地貌单元及地质条件布置,不同地 貌单元应有勘探点控制。 5取样进行试验和原位测试。每一主要岩(土)层的试验累 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试验项目宜根据场地岩土体的实际条 件确定。 6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应进行水质分析

    5.14.1对工程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应进行初查,对影响设计方 案选择的料场宜进行详查。 5.14.2初步查明料场地形地质条件、岩土结构、岩性、夹层性质 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无用层厚度及方量,有用层储量、 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和对环境的影响。 5.14.3初查储量与实际储量的误差不应超过40%;初查储量不 得少于设计需要量的3倍,

    5.15.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绪言、区

    5.15.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绪言、区 域地质概况、工程区及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以及结 论与建议等。 5.15.2绪言应包括工程概况、勘察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历次所 进行的勘察工作情况和研究深度,有关审查和评估意见,本阶段及 历次完成的工作项目和工作量等。 5.15.3区域地质概况应包括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

    与地震、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地震动 参效等。 5.15.4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库区的地质概况、水库渗漏、 漫没、库岸稳定、泥石流等工程地质间题及初步评价,水库诱发地 囊的预测结果及监测建议等。 5.15.5坝址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按坝址、引水发电系统、溢洪 道、主要临时建筑物等节编写。 1坝址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坝址地质概况、各比选坝址的工 程地质条件、对坝址选择的意见、推荐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 工程地质间题。 2引水发电系统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质概况、各比选方 案的工程地质条件,推荐方案隧洞进出口段、洞身段、调压井和厂 房等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间题。 3溢洪道、通航建筑物及其他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5.15.6引调水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质概况、各比选方 案的工程地质条件、方案比选地质意见和推荐方案的工程地质条 件。推荐方案可按渠道、渠系建筑物、管道、隧润等分别进行论述 和评价。 5.15.7水闸和泵站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质概况、各比选闸 站)址的工程地质条件、闸(站)址方案比选地质意见和推荐闸 站)址的工程地质条件。 5.15.8灌区工程地质条件应按灌排渠道、渠系建筑物工程地质 条件及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分别编写。灌排渠道、渠系建筑物工程 地质条件应包括基本地质条件、各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方案 比选地质意见和推荐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应 包括基本水文地质条件、土壤类型、地下水埋深等,对灌区施灌后 可能产生的盐渍化、沼泽化等次生灾害进行分析;当采用地下水作 为灌溉水源时,应包括地下水资源初步评价的有关内容。 5.15.9堤防及分蓄洪区工程地质条件应按堤防、涵闸、泵站、护

    5.15.8灌区工程地质条件应按灌排渠道、渠系建筑物工程地质 条件及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分别编写。灌排渠道、渠系建筑物工程 地质条件应包括基本地质条件、各比选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方案 比选地质意见和推荐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应 包括基本水文地质条件、土壤类型、地下水埋深等,对灌区施灌后 可能产生的盐渍化、沼泽化等次生灾害进行分析;当采用地下水作 为灌溉水源时,应包括地下水资源初步评价的有关内容。 5.15.9堤防及分蓄洪区工程地质条件应按堤防、涵阐、泵站、护

    5.15.9堤防及分蓄洪区工程地质条件应按堤防、涵闸、泵站

    岸工程等分节编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堤防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质概况、各比选堤线的工程地 质条件和线路比选地质意见,推荐堤线的工程地质分段说明,对已 有堤防,还应说明堤身的填筑质量和历年出险情况。 2涵闸和泵站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基各土层的分布、物理 力学特性,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间题和地基处理建议等。 3护岸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貌特征、河岸演变、土层特性、 冲刷深度、岸坡稳定现状等。 5.15.10河道整治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地质概况、开挖岩土层类 别、建议开挖的边坡等。 5.15.11天然建筑材料编写内容应包括设计需求量、各料场位置 及地形地质条件、勘探和取样、储量和质量、开采和运输条件等。 5.15.12结论与建议应包括方案比选地质意见、推荐方案各主要 建筑物的工程地质结论、下阶段勘察工作建议。 5.15.13移民选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民选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绪言、区域地质概况, 基本地质条件、主要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问题、生产及生活水源、 场地稳定性和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与建议。 2报告附图宜包括移良新址综合地质图及地质剖面图等

    作出评价。2查明可能浸没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确定浸没影6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响范围。3查明滑坡、崩塌等潜在不稳定库岸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其影响。6.1一般规定4查明土质岸坡的工程地质条件,预测岸范围。6.1.1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定的5论证水库诱发地震可能性,评价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坝(场)址、线路上进行。查明各类建筑物及水库区的工程地质条6.2.2可溶岩区水库严重渗漏地段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件,为选定建筑物形式、轴线、工程总布置提供地质依据。对选定1可溶岩层、隔水层及相对隔水层的厚度、连续性和空间分的各类建筑物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谭价,并提供工程地质资布。料。2喀斯特发育程度、主要喀斯特洞穴系统的空间分布特征及6.1.2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其与邻谷、河间地块、下游河弯地块的关系。1根据需要复核或补充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与评价。3喀斯特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喀斯特水系统(泉、暗河)的补2查明水库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存在的工程地给、径流和排泄特征,地下水位及其动态变化特征、河谷水动力条质问题,预测蓄水后的变化,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件。3查明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存4主要渗漏地段或主要渗漏通道的位置、形态和规模,喀斯在的工程地质间题,为建筑物设计和地基处理方案提供地质资料特渗漏的性质,估算渗漏量,提出防渗处理范围、深度和处理措施和建议。的建议。4查明导流工程及其他主要临时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6.2.3非可溶岩区水库严重渗漏地段勘察,应查明断裂带、古河根据需要进行施工和生活用水水源调查。道、第四纪松散层等渗漏介质的分布及其透水性,确定可能发生严5进行天然建筑材料详查。重渗漏的地段、渗漏量及危害性,提出防渗处理范围和措施的建6设立或补充、完善地下水动态观测和岩土体位移监测设议。施,并应进行监测。6.2.4水库严重渗漏地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7查明移民新址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性。2水文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需查明渗漏地段喀斯特发育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区域,重点是可能渗漏通道及其进出口地段。6.2水库对能追索的喀斯特洞穴均应进行测绘。6.2.1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3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选择物探方法,探测喀斯特的空间分1查明可能严重渗漏地段的水文地质条件,对水库渗漏问题布和强透水带的位置。 40 · 41 ·

    4勘探剖面应根据水文地质结构和地下水渗流情况,并结合 可能的防渗处理方案布置。在多层含水层结构区,各可能渗漏岩 组内不应少于2个钻孔。钻孔应进人隔水层、相对隔水层或枯水 期地下水位以下一定深度;喀斯特发育区钻孔深度应穿过喀斯特 强烈发育带;在河谷近岸喀斯特水虹吸循环带,应有控制性深孔, 了解喀斯特洞穴发育深度。平碉主要用于查明地下水位以上的喀 斯特洞穴和通道。 5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基本形成长期观测网:各可能 渗漏岩组内不应少于2个观测孔。观测内容除常规项目外,还应 观测降雨时的润穴消水和流量变化情况。南李观测时同间隔应缩 短。地下水位、降雨量、喀斯特泉流量应同步观测。 6喀斯特区应进行连通试验,查明喀斯特洞穴间的连通情 况。可采用堵洞拾水、抽水试验等方法了解大面积的连通情况。 7根据喀斯特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选择对地下水的 参流场、化学场、温度场、同位素场及略喀斯特水均衡进行勘察研究。 5.2.5水库浸没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可能浸没区的地貌、地层的层次、厚度、物理性质、渗 透系数、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给水度、土壤含盐量。 2查明可能浸没区的水文地质结构、含水层的类型、埋深和 厚度、隔水层底板的埋深,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下水流 向、地下水位及其动态、地下水化学成分和矿化度。确定浸没类 型。 3喀斯特区水库应在查明库周喀斯特发育与连通情况,水库 蓄水后库水、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补给、排泄关系的基础上,查 明库周洼地、槽谷的分布、形态、岩土类型和水文地质条件。 4对于农作物区,应根据各种现有农作物的种类、分布,查明 土壤盐渍化现状,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5对于建筑物区,应根据各种现有建筑物的类型、数量和分 布,查明基础类型和埋深,确定地下水理深临界值。查明黄土、软

    、膨胀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情况、性状和土的冻结深 ,评价其影响。 6确定浸没的范围及危害程度。 2.6水库浸没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农作物区可选用1:10000~ 5000,建筑物区可选用1:2000~1:1000。测绘范围,顶托型 没应包括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的后缘或相邻地貌单元的前缘, 漏型浸没应包括渗漏补给区、径流区和排泄区及其邻近注地。 2勘探剖面应垂直库岸、堤坝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剖面 距,农作物区宜为500~1000m,建筑物区宜为200500m,水文 质条件复杂地区应适当加密。 3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上的钻孔间距,农作物区应为500~1000m,建 筑物区应为200~500m,剖面上每个地貌单元钻孔不应 少于2个,水库正常蓄水位线附近应布置钻孔。钻孔深 度应到达基岩或相对隔水层以下1m,钻孔内应测定稳定 地下水位。 2)试坑宜与钻孔相间布置,试坑深度应到达表部土层底板 或稳定的地下水位以下0.5m。 3)当勘察区地层为双层结构,下部为承压含水层,且上部黏 土层厚度较大时,宜在钻孔旁边布置试坑,对比试坑内地 下水位与钻孔内地下水位之间的关系。 4)勘探面之间根据需要采用物探方法了解剖面间地下水 位、基岩或相对隔水层埋深的变化情况。 4试验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室内试验测定各主要地层的物理性质、渗透系数、给 水度、毛管水上升高度、地下水化学成分和矿化度。每一 主要土层的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2)毛管水上升高度还应在试坑内实测确定。

    土、膨胀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情况、性状和土的冻结深 度,评价其影响。 6确定浸没的范围及危害程度。 6.2.6水库浸没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农作物区可选用1:10000~ 1:5000,建筑物区可选用1:2000~1:1000。测绘范围,顶托型 浸没应包括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的后缘或相邻地貌单元的前缘, 渗漏型浸没应包括渗漏补给区、径流区和排泄区及其邻近注地。 2勘探剖面应垂直库岸、堤坝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剖面 间距,农作物区宜为500~1000m,建筑物区宜为200~500m,水文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应适当加密。 3勘探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上的钻孔间距,农作物区应为500~1000m,建 筑物区应为200~500m,剖面上每个地貌单元钻孔不应 少于2个,水库正常蓄水位线附近应布置钻孔。钻孔深 度应到达基岩或相对隔水层以下1m,钻孔内应测定稳定 地下水位。 2)试坑宜与钻孔相间布置,试坑深度应到达表部土层底板 或稳定的地下水位以下0.5m。 3)当勘察区地层为双层结构,下部为承压含水层,且上部黏 土层厚度较大时,宜在钻孔旁边布置试坑,对比试坑内地 下水位与钻孔内地下水位之间的关系。 4)勘探面之间根据需要采用物探方法了解剖面间地下水 位、基岩或相对隔水层埋深的变化情况。 4试验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室内试验测定各主要地层的物理性质、渗透系数、给 水度、毛管水上升高度、地下水化学成分和矿化度。每一 主要土层的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2)毛管水上升高度还应在试坑内实测确定

    3)渗漏型浸没区应进行一定数量的现场试验,确定渗透 系数。 4)可能次生盐渍化的农作物浸没区应测定表部土层含盐的 成分和数量。 5)建筑物浸没区应测定持力层在天然含水率和饱和含水率 状态下的抗剪强度和压缩性。 5建筑物浸没区和范围较大的农作物浸没区应建立地下水 动态观测网;当浸没区地层为双层结构,且上部土层厚度较大时, 应分别观测下部含水层和上部土层内的地下水动态。 6水库蓄水后地下水高计算可采用地下水动力学方法。 渗漏型没没区可采用水均衡法计算。渗流场较复杂的浸没区宜采 用三维数值分析方法进行计算。 7当勘察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应编制地下水等水位 线图。当原布置的勘探削面方向与地下水流向有较大差别时,应 根据地下水等水位线图调整计算削面方向。 8浸没计算应采用正常蓄水位,分期蓄水水库应采用分期蓄 水位。水库末端应采用考虑库尾翘高后的水位值,多泥沙河流的 水库应考患淤积对库水位的影响。 9当地层为双层结构,且上部黏土层厚度较大时,浸没地下 水位的确定应考虑黏性土层对承压水头折减的影响。 6.2.7水库库岸滑坡、崩塌和岸区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水库区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 坡、崩塌的分布、范围、规模和地下水动态特征。 2查明库岸滑坡、崩塌和岸区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调查 库岸水上、水下与水位变动带稳定坡角。 3查明岸区岸坡结构类型、失稳模式、稳定现状,预测水库 蓄水后岸范围及危害性。 4评价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滑坡、崩体的稳定性,估算滑 坡、崩塌入库方量、涌浪高度及影响范围.评价其对航运、工程建筑

    6.2.7水库库岸滑坡、崩塌和岸区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水库区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 坡、崩塌的分布、范围、规模和地下水动态特征。 2查明库岸滑坡、崩塌和岸区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调查 库岸水上、水下与水位变动带稳定坡角。 3查明岸区岸坡结构类型、失稳模式、稳定现状,预测水库 蓄水后岸范围及危害性。 4评价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滑坡、崩塌体的稳定性,估算滑 坡、崩入库方量、涌浪高度及影响范围,评价其对航运、工程建筑

    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的影响。

    6.2.8库岸滑坡、崩塌堆积体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收集滑坡区水文、气象、地震、人类活动、地表变形、影像和 当地治理滑坡的工程经验等资料。 2滑坡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500,范 围应包括滑坡区和可能的次生地质灾害区。 3滑坡勘探应在工程地质测绘、物探基础上进行。主勘探线 应布设在滑坡主滑方向且滑坡体厚度最大的部位,纵穿整个滑坡 体;横剖面勘探线的布设应满足控制滑坡形态的要求。 4滑坡勘探线间距可选用50~200m,主勘探线上勘探点数 不宜少于3个,滑坡后缘以外稳定岩土体上勘探点不应少于1个。 5滑坡勘探钻孔深度进人最低滑面(或潜在滑面)以下不应 小于10m。 6大型滑坡或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重要影响 的滑坡宜布置竖井、平。竖井、平确深度应穿过最低滑面(或潜 在滑面)进人稳定岩土体,且应保证满足取样、现场原位试验、地下 水和变形监测等要求。 7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地表变形的滑坡,宜进行滑坡体深 部位移监测,辅助确定滑动带位置;对滑体和滑床应分别观测地下 水位,当滑坡体中存在两个以上含水系统时,亦应分层观测。 8对水工建筑物、城镇、居民点及主要交通线路的安全有影 响的不稳定岩体的滑带土应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试验累 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原位抗剪试验、涌浪 模型试验和滑带土的黏土矿物分析。 9崩塌堆积体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可参照滑坡的工程地质 勘察方法执行。 6.2.9库岸岸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势岸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城镇地区可选用1:2000~ 1:1000,农业地区可选用1:10000~1:2000,范围应包括岸 区及其影响区。 2岸预测剖面应垂直库岸布置,靠近岸边的坑、孔应进人 水库死水位或相当于陡坡脚高程以下。勘探线间距,城镇地区可 选用200~1000m,农业地区可选用1000~5000m。 3根据需要进行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4岸预测宜采取多种方法,岸范围与危害性宜进行综合 评价。 5每一勘探剖面不应少于2个坑、孔,坑、孔间距视可能期岸 宽度确定,靠近岸坡边缘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应穿过可能岸面 以下5m。

    6.2.10泥石流励累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形成区及周边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地形地貌 特征、岩体组成、地质构造特征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 2查明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组成、分布范围、储量及 流通区、堆积区的地形地貌特征。 3·分析评价对建筑物、水库运行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处 理措施的建议

    1当可行性研究阶段预测有可能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时,应对 诱发地震可能性较大的地段进行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论证,校核 可能发震库段的诱震条件,预测发震地段、类型和发震强度,并应 对工程建筑物的影响作出评价

    2对需要进行水库诱发地震监测的工程,应进行水库诱发地 震监测台网总体方案设计。台网布设应有效控制库首及水库诱发 地震可能性较大的库段,监测震级(M,)下限应为0.5级左右。台 网观测宜在水库蓄水前1~2年开始

    6.3.1土石坝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坝基基岩面形态、河床深槽、古河道、埋藏谷的具体范 围、深度以及深槽或埋藏谷侧壁的坡度。 2查明坝基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层次、厚度和分布,重点查 明软土层、粉组砂、湿陷性黄土、架空层、漂孤石层以及基岩中的石 膏夹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情况。 3查明心墙、斜墙、面板趾板及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等部位 坝基有无断层破碎带、软弱岩体、风化岩体及其变形特性、允许水 力比降。 4查明坝基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埋深,含水层或透水层和 相对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变化和空间分布,岩土体渗透性。重点查 明可能导致强烈漏水和坝基、坝肩渗透变形的集中渗漏带的具体 位置,提出坝基防渗处理的建议。 5评价地下水、地表水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 6查明岸坡风化卸荷带的分布、深度,评价其稳定性。 7查明坝区喀斯特发育特征,主要喀斯特洞穴和通道的分布 规律,喀斯特泉的位置和流量,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提出防渗 处理范围的建议。 8提出坝基岩土体的渗透系数、允许水力比降和承载力、变 形模量、强度等各种物理力学参数,对地基的沉陷、不均匀沉陷、湿 陷、抗滑稳定、渗漏、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并提出 坝基处理的建议。

    6.3.2士石坝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 包括坝址区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 2)可采用电法、地震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基岩面起伏情况及 断层破碎带的分布。物探剖面应尽量结合勘探剖面进行 布置。 3)可采用综合测试查明覆盖层层次,测定土层的密度。 4)可采用单孔法、跨孔法测定纵、横波波速。 5)应利用勘探平确和勘探竖并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测试。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应结合坝轴线、心墙、斜墙和趾板防渗线、排水 减压井、消能建筑物等布置。 2)勘探点间距宜采用50~100m。 3)基岩坝基钻孔深度宜为坝高的1/3~1/2,防渗线上的钻 孔深度应深人相对隔水层不少于10m或不小于坝高。 4)覆盖层坝基钻孔深度,当下伏基岩埋深小于坝高时,钻孔 进人基岩深度不宜小于10m,防渗线上钻孔深度可根据 防渗需要确定;当下伏基岩埋深大于坝高时,钻孔深度宜 根据透水层与相对隔水层的具体情况确定。 5)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和孔深应根据具体需要确定。 6)对两岸岩体风化带、卸荷带以及对坝肩岩体稳定和绕坝 渗漏有影响的断层破碎带、喀斯特洞穴(通道)等宜布置 平码。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基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 于12组。土层抗剪强度宜采用三轴试验,细粒土还应进 行标准贯人试验和触探试验等原位测试。 2)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渗透变形试验和载荷试验,以及可能

    地震液化土的室内三轴振动试验。 3)根据需要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或多孔抽水试验,坝基主要透水层的抽水试验不应少于 3组。 2)强透水的断裂带应做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 3)防渗线上的基岩孔段应做压水试验,其他部位可根据需 要确定。 6地下水动态观测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监测的要求应符合 规范第6.4.2条第6款和第7款的规定,

    6.4.1混凝土重力坝(砌石重力坝)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覆盖层的分布、厚度、层次及其组成物质,以及河床深 槽的具体分布范围和深度。 2查明岩体的岩性、层次,易溶岩层、软弱岩层、软弱夹层和 蚀变带等的分布、性状、延续性、起伏差、充填物、物理力学性质以 及与上下岩层的接触情况。 3查明断层、破碎带、断层交汇带和裂隙密集带的具体位置、 规模和性状,特别是顺河断层和缓倾角断层的分布和特征。 4查明岩体风化带和卸荷带在各部位的厚度及其特征。 5查明坝基、坝肩岩体的完整性、结构面的产状、延伸长度、 充填物性状及其组合关系。确定坝基、坝肩稳定分析的边界条件, 6查明坝基、坝肩喀斯特洞穴、通道及长大溶蚀裂隙的分布、 规模、充填状况及连通性,查明喀斯特泉的分布和流量。 7查明两岸岸坡和开挖边坡的稳定条件。结合边坡地质结 构,提出工程边坡开挖坡比和支护措施建议。 8查明坝址的水文地质条件,相对隔水层埋藏深度,坝基、坝

    肩岩体渗透性的各向异性,以及岩体渗透性的分级,提出渗控工程 的建议。 9查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物理化学性质,评价其对混凝土和 钢结构的腐蚀性。 10查明消能建筑物及泄流冲刷剧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泄流冲刷、泄流水雾对坝基及两岸边坡稳定的影响。 11峡谷坝址应根据需要测试岩体应力,分析其对坝基开挖 岩体卸荷回弹的影响。 12进行坝基岩体结构分类,岩体结构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U的规定。 13在分析坝基岩石性质、地质构造、岩体结构、岩体应力、风 化卸荷特征、岩体强度和变形性质的基础上进行坝基岩体工程地 质分类,提出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并对坝基工程地质 条件作出评价。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V的 规定。 14提出建基岩体的质量标准,确定可利用岩面的高程,并提 出重大地质缺陷处理的建议。 15土基上的混凝土闸坝勘察内容可参照土石坝和水闸的有 关规定。

    2混凝土重力坝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 有影响的地段。 3)当岩性变化或存在软弱夹层时,应测绘详细的地层柱状 图。 2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综合测试和孔内电视等方法,确定对坝基(肩)岩 体稳定有影响的结构面、软弱带及软弱岩石、低波速松弛

    岩带等的产状、分布,含水层和渗漏带的位置等。 2)可采用单孔法、跨孔法、跨润法测定各类岩体纵波或横波 速度。 3)喀斯特区可采用孔间或洞间测试以及层析成像技术调查 喀斯特洞穴的分布。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结合建筑物特点布置。选 定的坝线应布置坝轴线勘探面和上下游辅助勘探剖 面,剖面的间距根据坝高和地质条件可采用50~100m。 上游坝距、下游坝趾、消能建筑物及泄流冲刷等部位应有 勘探剖面控制。溢流坝段、非澄流坝段、厂房坝段、通航 坝段、泄洪中心线部位等均应有代表性勘探纵剖面。 2)坝轴线勘探剖面上的勘探点间距可采用20~50m,其他 勘探剖面上的勘探点间距可视具体需要和地质条件变化 确定。 3)钻孔深度应进入拟定建基面高程以下1/3~1/2坝高的 深度,惟幕线上的钻孔深度可采用1倍坝高或进入相对 隔水层不小于10m。 4)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孔深可根据具体需要确定。当需要 查明河床坝基顺河断层、缓倾角软弱结构面时可布置倾 斜钻孔。 5)平确、竖井、大口径钻孔应结合建筑物位置、两岸地形地 质条件和岩体原位测试工作的需要布置。高陡岸坡宜布 置平酮,地形和地层平缓时宜布置竖井或大口径钻孔。 6)当钻孔或平确遇到溶洞或大量漏水时,应继续追索或采 用其他手段查明情况。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主要岩体(组)及控制性软弱夹层,应进行现场变形试 验和抗剪试验,每一主要岩体(组)变形试验累计有效数

    量不应少于6点,同一类型夹层抗剪试验累计有效组数 不应少于4组。建基主要岩体(组)应进行混凝土/岩石 接触面现场抗剪试验,每一主要岩体(组)累计有效组数 不应少于4组。根据需要,进行室内岩石物理力学性质 试验。 2)根据需要可进行岩体应力测试和现场载荷等专门试验。 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基、坝肩及雌幕线上的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其他 部位的钻孔可根据需要确定。坝高大于200m时,宜进 行大于设计水头的高压压水试验及为查明渗透各向异性 的定向渗透试验。 2)喀斯特区及为查明坝基集中渗漏带的渗流特征、连通情 况,可根据需要进行地下水连通试验和抽水试验。 3)强透水的破碎带可做专门的渗透试验和渗透变形试验。 4)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坝址区,宜进行数值模拟等专题 研究,分析建坝前后渗流场的变化,编制建坝前后的等水 位(压)线图和流网图,为渗控处理设计提供依据。 5)进行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分析。 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网点的布置应与地下水的流向平行和垂直。 2)观测内容应包括水位、水温、水化学、流量或涌水量等。 3)观测时间应延续一个水文年以上,并逐步完善观测网。 根据需要,对不稳定岩土体可逐步建立和完善监测网,监 由观测削面和观测点组成。 土基上的混凝土闸坝坝址的勘察方法可参照土石坝和水 关规定。

    .5.1混凝土拱坝(砌石拱坝)坝址的勘察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

    .5.1混主拱坝(砌石拱坝)坝址的勘察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

    第6.4.1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坝址河谷形态、宽高比、两岸地形完整程度,评价建坝 地形的适宜性。 2查明与拱座岩体有关的岸坡卸荷、岩体风化、断裂、喀斯特 洞穴及溶蚀裂隙、软弱层(带)、破碎带的分布与特征,确定拱座利 用岩面和开挖深度,评价坝基和拱座岩体质量,提出处理建议。 3查明与拱座岩体变形有关的断层、破碎带、软弱层(带)、喀 斯特洞穴及溶蚀裂隙、风化、卸荷岩体的分布及工程地质特性,提 出处理建议。 4查明与拱座抗滑稳定有关的各类结构面,特别是底滑面、 侧滑面的分布、性状、连通率,确定拱座抗滑稳定的边界条件,分析 岩体变形与抗滑稳定的相互关系,提出处理建议。 5查明拱肩槽及水垫塘两岸边坡的稳定条件,对影响边坡稳 定的岩体风化、卸荷、断裂构造、喀斯特洞穴、软弱层(带)、水文地 质等因索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边坡地质结构,进行分区、分段稳 定性评价,提出工程边坡开挖坡比和支护措施建议。 6查明坝址区岩体应力状态,评价高应力对确定建基面、建 基看体力学特性和岩体稳定的影响。 7查明水垫塘及二道坝的工程地质条件,并作出评价。 6.5.2混凝土拱坝坝址的勘察方法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高拱坝和断裂构 造复杂的坝址可选用1:5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 有影响的地段。 3)对影响拱座和坝基岩体稳定的软弱层(带)、喀斯特洞穴、 软弱结构面等,应根据地表露头,结合勘探揭露情况,确 定分布范围、产状、规模、性状、连通率等要素,编制拱座

    对两障边坡和不稳定岩士体应进行变形监测

    6.1洗道航家应包活下列

    .6.1 微洪 1查明溢洪道地段地层岩性,特别是软弱、膨胀、湿陷等工程 性质不良岩土层和架空层的分布及工程地质特性。 2查明溢洪道地段的断层、裂隙密集带、层间剪切带和缓倾 角结构面等的性状及分布特征, 3查明溢洪道地段岩体风化、卸荷的深度和程度,评价不同 风化、卸荷带的工程地质特性。 4查明地下水分布特征和岩土体透水性。 5查明下游消能段、冲刷坑岩体结构特征和抗冲性能。 6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7评价泄洪闸基及控制段、泄槽段建筑物地基稳定性,以及 溢洪道沿线边坡、下游消能冲剧区和泄洪雾雨区的边坡稳定性。

    6.6.2溢洪道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地质 条件复杂的泄洪闸和控制段、泄槽段建筑物场地及下游 消能冲刷区,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 2)地质条件复杂的边坡段应进行工程地质剖面测绘,比例 尺可选用1:1000~1500。 3)测绘范围包括引渠、控制段、泄槽段、消能段以及为论证 溢洪道边坡稳定所需要的地段。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工程地质分段可布置横向勘探剖面。 2)泄洪闸、泄槽及消能等建筑物和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布 置勘探剖面。 3)钻孔深度宜进人设计建基面高程以下20~30m,泄洪闸 5

    基钻孔深度应满足防渗要求,其他地段孔深视需要确定。 4)根据需要泄洪闸边坡部位可布置平碉。 3泄洪闸基及两侧惟幕区的钻孔应进行压水或注水试验。 4控制泄洪闸基和边坡稳定的岩土与软弱夹层的室内物理 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原位 变形和抗剪试验。 5根据需要可进行地下水动态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变形观 测。

    6.7.1地面厂房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6.7.1地面房助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厂址区风化、卸荷深度,滑坡、泥石流、崩塌堆积、采空 区和不稳定体等的分布、规模, 2查明厂址区地层岩性,特别是软弱岩类、膨胀性岩类、易溶 和喀斯特化岩层以及湿陷性土、膨胀土、软土、粉细砂、架空层等工 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厂址地基为可能地震液化土层时,应进行地震液化判别。 3查明厂址区断层、破碎带、裂隙密集带、软弱结构面、缓倾 角结构面的性状、分布、规模及组合关系。 4查明厂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和岩土体的透水性。估算基坑 涌水量。 5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 数。 6评价厂房地基、边坡的稳定性及压力前池的渗漏和渗透稳 定性。

    6.7.2地面厂房的助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测绘范 围应包括厂房及压力前池或调压井(塔)、压力管道、尾水渠、开关 站等建筑物场地及周边地段

    6.8.1地下厂房系统勤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广址区的地形地税条件、沟谷发育情况,岩体风化、闻 荷、滑坡、崩塌、变形体及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 2查明厂址区地层岩性、岩体结构,特别是松散、软弱、膨胀 易溶和喀斯特化岩层的分布。 3查明厂址区岩层的产状、断层破碎带的位置、产状、规模、 性状及裂隙发育特征,分析各类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4查明厂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隔水层、强透水带的分 布及特征。可溶岩区应查明喀斯特水系统分布,预测掘进时发生 突水(泥)的可能性,估算最大涌水量和对围岩稳定的影响,提出处 理建议。 5外水压力折减系数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W的规定。 6 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7 进行原位地应力测试,分析地应力对围岩稳定的影响,预

    则岩爆的可能性和强度,提出处理建议。 8查明岩层中的有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的赋存情况。 9对地下房系统应分别对项拱、边墙、端墙、洞室交叉段等 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10根据厂址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围岩类型,提出地下厂房 位置和轴线方向的建议,并对地下厂房、主变压器室、调压井(室) 方案的边墙、项拱、端墙进行稳定性评价。采用地面主变压器室和 开散式调压并时,应评价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性

    6.8.2地下厂房系统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区工程地质图。 2)厂址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 2物探应符合本规范第5.5.4条第2款的规定。 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建筑物地段应布置勘探剖面。 2)勘探剖面上的钻孔深度可视地质复杂程度和润室规模确 定,深度宜进入设计洞底高程以下10~30m。 3)应在厂房系统布置纵、横方向平确,别深宜超过控制稳定 的主要结构面。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室主要围岩应进行岩体现场变形试验、抗剪断试验, 试验组数视需要确定。当存在软岩时,可进行流变试 验。 2)洞室群区应进行岩体应力测试,测试孔、点应满足应力场 分析需要。 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钻孔应根据需要进行压水试验。高压管道及气垫式 调压室布置地段应进行高压压水试验,试验压力应超过 内水水头或气垫压力

    2)喀斯特水系统可进行地下水连通试验。 6地下厂址区钻孔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少 于一个水文年。 7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 监测

    6.9.1隧洞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物理地质现象、过沟地 段、伤山浅埋段和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条件。 2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层岩性,特别是松散、软弱、膨胀、易溶 和喀斯特化岩层的分布。 3查明隧洞沿线岩层产状、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 集带的位置、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隧洞穿过活断层时应进行 专门研究。 4查明隧洞沿线的地下水位、水温和水化学成分,特别要查 明涌水量丰富的含水层、汇水构造、强透水带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 的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密集带和喀斯特通道,预测掘进时突水 (泥)的可能性,估算最大涌水量,提出处理建议。提出外水压力折 减系数。 5可溶岩区应查明隧洞沿线的喀斯特发育规律、主要洞穴的 发育层位、规模、充填情况和富水性。洞线穿越大的喀斯特水系统 或喀斯特洼地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6查明隧洞进出口边坡的地质结构、岩体风化、卸荷特征,评 价边坡的稳定性,提出开挖处理建议。 7提出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参数。结合工程地质条件进行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8查明过沟谷浅埋隧洞上覆岩土层的类型、厚度及工程特 性,岩土体的含水特性和渗透性,评价围岩的稳定性。

    9对于跨度较大的隧洞尚应查明主要软弱结构面的分布和 合情况,并结合岩体应力评价顶拱、边墙和洞室交叉段岩体的稳 性。 10查明压力管道地段上覆岩体厚度和岩体应力状态,高水 压力管道地段尚应调查上覆山体的稳定性、侧向边坡的稳定性、 本的地质结构特征和高压水渗透特性。 11查明岩层中有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的赋存情况。 9.2隧洞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地质图。 2)隧润进出口、傍山浅埋段、过沟段及穿过喀斯特水系统、 喀斯特洼地等地质条件复杂的洞段,应进行专门性工程 地质测绘或调查,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3)根据地质条件与需要,局部地段可进行比例尺1:500的 工程地质测绘。 2 物探应符合本规范第5.5.4条第2款的规定。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口及各建筑物地段应布置勘探剖面。 2)勘探剖面上的钻孔深度应深人洞底10~20m,从洞顶以 上5倍洞径处起始,以下孔段均应进行压水试验。 3)隧洞进出口宜布置平。 4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类岩土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 于6组。 2)大跨度隧洞应进行岩体变形模量、弹性抗力系数、岩体应 力测试等。 5 高水头压力管道地段宜进行高压压水试验。 6隧洞沿线的钻孔宜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少 个水文年。喀斯特发育区应进行连通试验及地表、地下水径

    9对于跨度较大的隧洞尚应查明主要软弱结构面的分布和 组合情况,并结合岩体应力评价项拱、边增和润室交叉段者体的稳 定性。 10查明压力管道地段上覆岩体厚度和岩体应力状态,高水 头压力管道地段尚应调查上覆山体的稳定性、侧向边坡的稳定性、 岩体的地质结构特征和高压水渗透特性。 一一本品出品中有宝包性求热的性品来的避在情品

    6.9.2隧洞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流观测。 7进行地温、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探测。 8 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 监测。

    6.10导流明渠及围堰工程

    6.10.1导流明渠及围堰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导流明渠和围堰布置地段的地形条件。 2查明地层岩性特征。基岩区应查明软弱岩层、喀斯特化岩 层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特性;第四纪沉积物应查明其厚度、物质组 成,特别是软土、粉细砂、湿陷性黄土和架空层的分布及其工程地 质特性。 3查明主要断层、破碎带、裂隙密集带、缓倾角结构面的性 状、规模、分布特征。 4查明围堰堰基含水层、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及岩土体渗透 性、渗透稳定性。 5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提 出导流明集岩士体抗冲流速。 6评价堰基稳定性、导流明渠和围堰开挖边坡稳定性及导流 明渠岩土体抗冲刷性。 6.10.2导流明渠及围堰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明渠、围堰及其两侧各100~ 200m地段,为论证边坡稳定性可适当扩大范围。比例尺宜选用 1 : 2000~1 : 1000。 2勘探剖面应沿导流明渠和围堰中心线布置。围堰上、下游 可根据需要布置辅助勘探剖面,导流明渠边坡可布置专门性勘探。 3勘探方法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宜采用物探、坑槽探、钻探。 勘探点间距视需要确定。 4围堰地基为基岩时,钻孔深度宜为堰高的1/3。围堰地基

    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当下伏基岩埋深小于堰高,钻孔深度进人基岩 不宜小于10m;当下伏基岩埋深大于堰高,钻孔深度宜进人相对隔 水层或基岩面以下5m。 5根据需要可进行钻孔抽水试验。 6每一主要岩土层(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 数不宜少于6组。待殊性土应进行专门试验。当地质条件简单 时,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确定工程地质参数。 7围堰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应进行标准贯人、静力触探, 动力触探、十字板剪切等原位测试

    6.11.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引航道、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边坡 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2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 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 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 3土基上的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 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 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 响的地段。 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 盖层的分层,探测喀斯特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 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 被速,确定动剪切模量。 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人 用底板以下10~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10m。覆盖层地基

    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 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操剖面,钻孔深 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 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 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 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 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 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 体应进行变形监测

    6.12.1边坡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迅坡工程地质励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1查明边坡工程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特 征及边坡稳定性现状。 2岩质边坡尚应查明岩体结构类型,风化、卸荷特征,各类结 构面和软弱层的类型、产状、分布、性质及其组合关系,分析对边坡 稳定的影响。 3土质边坡尚应查明土体结构类型及分布特征。 4查明岩土体及结构面的物理力学性质。 5对工程运行前后开挖边坡和自然边坡的变形破坏形式和 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 6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和变形监测的建议。 6.12.2边坡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边坡工程地质勘察宜结合建筑物勘察进行。对于重要边 坡、高边坡和地质条件复杂边坡,应进行专门性边坡工程地质勘 茶。 2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2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可

    寸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段。 3物探工作可根据需要布置。 4边坡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应垂直边坡走向布置,剖面的长度应大于稳定 分析的范围。剖面间距宜选用50~200m,且不应少于2 条。 2)每条勘探剖面上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当遇到软弱层或 不利结构面时应适当增加。勘探点间距宜为50~200m。 3)钻孔深度应穿过可能的滑移面、变形岩体等,进入稳定岩 体不小于10m。 4)应根据地形条件和边坡变形破坏特征布置竖并或平弱。 5)勘探工程的布置应满足测试、试验和监测的要求。 5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控制土质边坡稳定的土层的室内物理力学试验,每层 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 2)对控制岩质边坡稳定的软弱结构面,应进行现场原位抗 剪试验,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4组。 3)对特殊岩土体组成的边坡,可进行针对性的试验。 6应进行地下水长期观测,必要时应进行边坡变形的位移监

    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段。 3 物探工作可根据需要布置。 4边坡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应垂直边坡走向布置,剖面的长度应大于稳定 分析的范围。剖面间距宜选用50~200m,且不应少于2 条。 2)每条勘探面上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当遇到软弱层或 不利结构面时应适当增加。勘探点间距宜为50~200m。 3)钻孔深度应穿过可能的滑移面、变形岩体等,进入稳定岩 体不小于10m。 4)应根据地形条件和边坡变形破坏特征布置竖并或平弱。 5)勘探工程的布置应满足测试、试验和监测的要求。 5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控制土质边坡稳定的土层的室内物理力学试验,每层 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 2)对控制岩质边坡稳定的软弱结构面,应进行现场原位抗 剪试验,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4组。 3)对特殊岩土体组成的边坡,可进行针对性的试验。 6应进行地下水长期观测,必要时应进行边坡变形的位移监

    6.13强道及系建筑物

    5.13.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渠道沿线地层岩性,重点是粉细砂、湿陷性黄土、膨胀 土(岩)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和性状。 2查明巢道沿线冲洪积扇、滑坡、崩埔、泥石流、新生冲沟、喀 斯特等的分布、规模和稳定条件,并评价其对渠道的影响。对于沙 漠地区渠道,还应查明移动沙丘及植被的分布等情况。 3查明架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排关系和

    水位,特别是强透水层和承压含水层等对渠道渗漏、涌水、渗透稳 定、没没、沼泽化、湿陷等的影响以及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 4查明渠道沿线地下采空区和隐藏喀斯特洞穴塌陷等形成 的地表移动盆地,地震塌陷区的分布范围、规模和稳定状况,并评 价其对渠道的影响。对于穿越城镇、工矿区的渠段,还应探明地下 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分布。 5查明伤山渠道沿线不稳定山坡的类型、范围、规模等,评价 其对渠道的影响。 6查明深挖方和高填方渠段渠坡和地基岩土性质与物理力 学参数及其承载能力,评价其稳定性。 7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分段,提出各段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 和开挖坡坡比建议值,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并提出工程处理措施 建议。 6.13.2渡槽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13.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 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渡楷跨越地段岸坡的稳定性。 2查明渡槽桩基或墩基可供选择的持力层的埋赋深度、厚度 及其岩性变化,岩土体的强度等。 3提出渡槽桩基或墩基相关的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并作出 工程地质评价。 6.13.3倒虹吸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13.1条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倒虹吸跨越地段岸坡的稳定性。 2查明强透水层和承压含水层的埋藏条件,评价基坑涌水、 通砂、渗透变形的可能性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排水措施建议。 3查明基础可供选择的持力层的埋藏深度、厚度及其岩性变 化,岩土体的强度等。 4提出倒虹吸基础开挖所需的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基坑开 挖坡比建议值,并对基坑稳定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定。 13.4渠道与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5000~1:1000, 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2000~1:5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渠道两侧各2001000m地 带,当有局部线路调整、弃土场、移民等要求时,可适当加 宽;渠系建筑物测绘范围应包括建筑物边界线外200~ 300m地带,并应包括有配套建筑物和设计施工要求的 地段。 2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 、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 管线等。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200~500m;各 工程地质单元(段)均应布置勘探横剖面,横剖面间距宜 为渠道中心线钻孔间距的2~3倍,横剖面长不宜小于渠 顶开口宽度的2~3倍,每条横剖面上的勘探点数不应少 于3点。钻孔深度宜进入渠道底板下5~10m。 2)渠系建筑物应布置纵横勘探剖面,钻孔应结合建筑物基 础形式布置。采用桩(墩)基的渡槽,每个桩(墩)位至少 应有1个钻孔,桩基孔深应进人桩端以下5m,墩基孔深 宜进人墩基以下10~20m;倒虹吸轴线钻孔间距宜为 50~100m,横剖面间距宜为轴线钻孔间距的2~4倍,钻 孔深度宜进入建筑物底板下10~20m。遇软土、喀斯特 发育的可溶岩等时,钻孔应适当加深。 4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渠道每一工程地质单元(段)和渠系建筑物地基,每一岩

    土层均应取原状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每一主 要岩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 2)各土层应结合钻探选择适宜的原位测试方法。 3)特殊性岩土应取样进行特殊性试验。 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能存在渗漏、基坑涌水间题的渠段,应进行抽(注)水试 验。对于强透(含)水层,抽(注)水试验不应少于3段。 2)渠道底部和建筑物岩石地基应进行钻孔压水试验, 3)根据需要可布置地下水动态观测。 6对渠道沿线的地下采空区,应充分收集矿区开采资料;调 表移动盆地的分布范围、规模、变形发展与稳定情况,根据需 进行勘探验证和布置变形监测网

    6.14.1水闸及泵站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1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址区的地层岩性,重点查明软土、膨胀 土、湿陷性黄土、粉细砂、红黏土、冻土、石膏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 层的分布范围、性状和物理力学性质,基岩埋藏较浅时应调查基岩 面的倾斜和起伏情况。 2查明场址区的地质构造和岩体结构,重点是断层、破碎带、 软弱夹层和节理裂隙发育规律及其组合关系。 3查明场址区滑坡、潜在不稳定岩体以及泥石流等物理地质 现象。 查明场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岩土体的透水性。 5 评价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性及渗透变形条件。 6.14.2水闸及泵站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500。 2勘探剖面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结合建筑物特点布置,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水闸,应在闸轴线及其上、下游,防冲消能段、导(翼) 等部位布置勘探剖面。剖面上钻孔间距可为20~50m。 2)对于泵站,应结合泵房轴线、进水池、出水管道、出水池等 建筑物布置勘探剖面。泵房基础剖面上钻孔间距不应大 于50m,其他建筑物基础剖面钻孔间距可适当放宽。 3)对水闸、泵站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 3勘探剖面上钻孔应结合建筑物进行布置,钻孔深度宜根据 覆盖层厚度及建基面高程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当覆盖层厚度小于建筑物底宽时,钻孔深度应进入基岩 5~10m。 2)当覆盖层厚度大于建筑物底宽时,钻孔深度宜为建筑物 底宽的1~2倍,并应进人下伏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 隔水层。 3)当建筑物地基为基岩时,钻孔深度宜进人建基面下10~ 15m或根据幕设计深度确定。 4)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孔深可根据其体需要确定。 4分层取原状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建筑 物地基每一主要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12组;对于 重要建筑物地基,应进行三轴试验,每一主要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 数不宜少于6组;特殊土的特殊试验项目,应根据土层分布情况确 定,每一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当建筑物地基为 基岩时,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6组。 5根据土层类别选择合适的原位试验方法。动力触探(标准 贯入)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累计有效数量不宜少于12段(点),静 力触探试验孔累计有效数量不宜少于6孔。根据需要可进行原位 载荷试验、可能地震液化土的三轴振动试验等专门性试验工作。 当需要进行现场变形和抗剪试验时,试验组数各不宜少于2组。 6建筑物渗控剖面上的钻孔应进行压(注)水或抽水试验。 7建筑物控剖面的钻孔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其要求应

    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对于建筑物区附近潜在不 稳定边坡及岩土体高层标准规范范本,应进行变形监测

    6.15.1深埋长隧洞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9.1条的有关规定 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查明可能产生高外水压力、突涌水(泥)的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条件。 2基本查明可能产生围岩较大变形的岩组及大断裂破碎带 的分布及特征。 3基本查明地应力特征,并判别产生岩爆的可能性。 4基本查明地温分布特征。 5基本确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法。 6对存在的主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 6.15.2深埋长隧洞进出口及浅埋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 6.9.2条的有关规定。 6.15.3深埋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测绘成果。 2宜采用综合方法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探测的断裂带、储水构 造、喀斯特等进行验证。 3宜选择合适位置布置深孔或平,进一步测定地应力、地 温、地下水位、岩体渗透性、波速、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等;进行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6.16.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条件。 2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

    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 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 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间题作出评价。 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 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 处理措施的建议。 5查明涵闻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 工程地质间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 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 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 6.16.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 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 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 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500m;横剖 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 为20~200m。钻孔进人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倍, 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 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 组

    6.17.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6.13.1~ 6.13.3条的规定。 6.17.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渠道纵横断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 1:2000;建筑物场地平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

    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方案渠系建筑物及其配套建筑物 布置地段。 2开展物探工作,探测地层结构、覆盖层厚度等。 3渠线勘察以钻孔、坑探为主,沿渠线的勘探点间距宜为 200~500m锻件标准,勘探深度宜进入渠底高程以下不小于5m,控制性钻 孔孔深根据需要确定:建筑物场地钻孔应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布 置,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能揭穿主要持力层, 4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和现场原位测试相 结合,每一工程地质分段各主要岩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少 于12组,特殊性岩土应根据其特性进行专门性试验。 5 根据需要可进行抽水、压水、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等。 6.17.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与灌区建设有关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2查明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 3查明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溃化、沼 泽化的地质建议。 4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建立数值模型,预测不 同开采条件下的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的变化,计算和评价补给 量,确定允许开采量。提出地下水水源保护措施。 6.17.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 2进行物探工作,调查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界限。 3地下水源地勘探以水文地质钻孔为主,土壤改良水文地质 勘探以浅孔和试坑为主,坑、孔数量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 确定。 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及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

    6.18河道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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