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088-1999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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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088-1999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
根据原能源部、水利部能源技(1988)12号文《关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未标准体系的批 复》,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于1990年委托原能源部、水利部东北勘测设 计研究院负责本规程的修编工作。 水电水利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工程量,是设计的重要参数和编制概(估)算的主要依 据,制定本规程是为了做好和统一设计工程量的计算工作。 本规程的修编是在1988年以(88)水规设字第8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规定》 试行)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经过补充、修改和完善后,提出送审稿。针对 电力工业部对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调整,又在全系统各水电水利设计院征求对预可行性研究 阶段工程量系数的意见,提出送审稿的补充稿。最后,由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 计总院主持审查审定。 本规程替代过去颁发的有关文件和通知。 修编的主要内容有:为适合现行的设计阶段划分,制定出相应设计阶段的工程量计算规 定;对外交通、上坝公路、进厂公路及永久生产、生活区主要干线列入永久工程;补充了 接触灌浆、排水孔工程量计算内容;喷锚支护中补充预应力锚索、钢筋网等工程量计算项目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机电设备的工程量明确根据工程需要,经设备选型,通过经验公式计算与 工程类比后综合研究确定;增加施工临时变电设备及施工场内外通信设备数量的计算项目: 工程量阶段系数作适当调整。 本规程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规程由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提出。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水利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吴承章、李瑞珍、侯吉长。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水利工程量计算原则和要求,适用于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 报告阶段的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工作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DL5021一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DJ338一8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电计[1993]567号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 3总则 3.0.1水电水利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工程量,是设计的重要参数和编制工程概(估)算的主 要依据。为做好和统一设计工程量的计算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3.0.2永久水工建筑物和主要施工临建工程的工程量,其项目划分,根据不同设计阶段设计 精度的要求密封圈标准,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分别应符合能源水规L1990」825号文《水 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电水规[1997]】123号文《水力发电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的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 3.0.3提供编制概(估)算的各项目设计工程量,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的设计几何轮廓尺寸净 值进行计算,并按附录A表所列乘以相应的阶段系数。施工中超挖、超填部分已计入概算 定额,不再包括在设计所提出的工程量中。 3.0.4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除执行本规程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还应符合电计L1993 567号文、能源水规[1990]825号文和SDJ338的规定;可行性研究阶段还应符合DL5021 SDJ338、电水规[1997]123号文等有关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规定。
4永久建筑物工程量计算
4.0.1土石方开挖工程量,应根据工程布置图切取剖面按不同岩土类别分别进行计算,土石 方开挖工程量应将明挖、洞挖分开,明挖分坑槽、坡面、基础、水下开挖;洞挖分平洞、斜 井、竖井、地下厂房洞室。 4.0.2土石方填筑工程量,应根据建筑物设计断面中的分区及其不同材料分别进行计算,其 沉陷量应包括在内。 4.0.3混凝土工程量,对不同类别、部位、标号及级配须分别进行计算;钢筋混凝土的钢筋 按配筋量计算。 4.0.4固结灌浆与惟幕灌浆的工程量(包括灌浆检查孔),自建基面算起。钻孔深度(包括排水
需面积计算。 地下工程顶部的回填灌浆,其范围一般在顶拱中心角90°~120°以内,按设计的混凝 土衬砌外缘面积计其工程量;地下工程的固结灌浆及排水孔数量根据设计要求计算。 4.0.5喷锚支护工程量,根据设计要求计算,其中喷混凝土和砂浆应计及回弹量;锚杆、预 应力锚索、钢筋网应说明型式、直径、长度、数量及岩石级别。 4.0.6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外公路工程量根据1/10000~1/5000地形图拟定的线路走向、 平均纵坡所计得的公路长度及选定的公路等级,按扩大指标进行计算,对其中的大中型桥涵 隧道需要单独估算工程量。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大、中型工程中应做专项设计,提出公路、 桥涵、隧道等的各项工程量 4.0.7上坝公路、进厂公路及永久生产、生活区等主要交通干线,应根据1/2000~1/500地 形图进行路基、路面和有关建筑物设计计算工程量并乘以相应的阶段系数
5施工临建工程工程量计算
.0.1施工导流工程,包括围堰(及拆除工程)、明架、隧洞、涵官、底孔等工程量,与永久 建筑物结合的部分及混凝土堵头计入永久工程量中,不结合的部分计入临时工程量中,分别 乘以各自的阶段系数。导流底孔封堵,闸门设施应计入临时工程量中。 5.0.2地下工程施工支洞的工程量,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永久建筑物要求进行计算。 临时支护的锚杆、喷混凝土、钢支撑以及混凝土衬砌施工用的钢筋、钢材等工程量应根 据设计要求计算。 5.0.3大型施工设施及施工机械布置所需土建工程量,如砂石系统、混凝土系统、缆式起重 机平台的开挖或混凝土基座、排架和门、塔机栈桥等,按永久建筑物要求计算工程量 5.0.4场内临时交通可根据1/5000~1/200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拟定线路走向、平均纵坡计 得的公路长度和选定的级别,以及桥涵、防护工程等,按扩大指标进行计算。对其中的大、 中型桥涵需单独计算工程量。 5.0.5场外输电线路,可根据1/100001/5000地形图选定的线路走向计算长度,并说明电 压等级、回路数。施工变电站设备的数量,根据容量确定。施工场内外通信设备应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确定。 5.0.6临时生产、生活房屋建筑工程量,按SDJ338一89的规定计算。 5.0.7对其他临时工程的工程量,如场地平整、施工占地等,按施工总布置进行估算。
.0.1水工建筑物各种钢闸门和污栅的重量,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按已建工程资料用类比 去确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闸门、拦污栅的主要构件进行计算,并按已建工程资料 用类比法综合研究确定。 5.0.2与各种钢闸门和拦污栅配套的门槽埋件及各种启闭机的重量,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均可参考已建工程及现行启闭机系列标准的资料类比选用
7.0.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按水轮机、发电机、厂内桥式起重设备、主 变压器、高压设备、主阀等项计算。对其他机电设备,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经设备选型,通 过经验公式计算和已建工程资料类比综合研究确定, 7.0.2可行性研究阶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量,应根据电水规[1997】123号文的项目划分 “第三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细项分别计算
附录A(标准的附录)
水电水利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
1.表中各栏工程量,系指枢纽总工程量。 2.各设计阶段工程系数应在分项工程量(相当于概算编制的“三级项目”)中乘以阶段系 数。在总工程量中不再乘阶段系数,以免重复。 3.土石坝填筑工程量系在已包括沉陷的基数中乘以阶段系数,沉陷量可取坝高的 0.50%~1.00%。 4.截流工程的工程量阶段系数可取1.25~1.35。 5.阶段系数按工程地质条件及建筑物结构复杂程度取值,复杂的取大值,简单的取小值。
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
主编部门:水利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编部门:水利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3.0.1水电水利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工程量,是优选设计方案的重要参数和编制工程概算 的主要依据。为加强和统一设计工程量的计算工作,为此需制定本规程。 3.0.2本规程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的工程量计算工作。 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量计算阶段系数,可参照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系数经适当 缩小选用。 为便于设计工程量汇总及与概(估)算编制相协调,预可行性和可行性设计阶段设计工程 量的项目划分应符合能源水规[1990」825号文和电水规[1997」123号文的工程项目划分 的规定。 3.0.3设计提供给概(估)算编制的工程量,为根据建筑物或工程的设计几何轮廓尺寸净值进 行计算,并乘以附录A表所列的阶段系数的值。工程的超挖、超填部分已计入概算定额 故不再计入设计汇总的工程量中。对附录A表的说明如下:
a)表中工程量项目只列出混凝土、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干砌石、浆砌石、灌浆等 主要工程项目,对其他如砖砌体、喷混凝土、排水孔、沥青混凝土及各种止水片、土工织物 反滤布等工程细项未能包括,其工程量阶段系数则可参照附录A表选取。 b)总工程规模下限值扩至50万m以下,是为适应小型水电水利工程设计所取用。 c)本规程所以将系数改为变幅形式,是为避免各量级工程量的阶段系数在计算中有矛 盾。如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混凝土300万m乘1.05(如只有1.05一个定值系数)为315万m; 若305万m乘1.03(也只有1.03一个定值)为314.15万m,却小于315万m。故本规程系 数采用变幅形式。 d)阶段系数的变幅,可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勘探已查明的深度及建筑物结构复 杂程度等综合条件进行选取,复杂的取大值,简单的取小值。 e)土石坝沉陷量取坝高的0.50%~1.00%是根据我国23座土石坝填筑工程沉陷量多数均 在0.5%~1.5%之间而提出的。 f)截流工程的工程量阶段系数,以往多数工程担心截流失败,阶段系数取值均偏大,造 成备料量剩余,浪费投资,如丹江口、盐锅峡、刘家峡等工程截流备料量均天于实用量 200%~300%,葛洲坝截流各粒径备料量大于实用量200%~400%。而多数工程实际截流冲 失量仅为20%~30%,尤其近年来我国多采用大型施工机械及大吨位运输车辆,以及成功的 护底工程,使截流冲失量更可减少,故附录A选取截流工程阶段系数为1.251.35。 3.0.4说明本规程与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和办法的关系。
石油化工标准规范范本4永久建筑物工程量计算
4.0.1土石方开挖工程量,因其钻孔、挖装、运输机械的不同,其开挖分类亦各异,故除须 按不同岩土类别外,尚须按明挖不同部位及暗挖不同部位,分别进行工程量计算。 4.0.2土石方填筑工程量,因随设计断面尺寸及部位不同,而采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及 施工方法也不同,故须分别计算工程量。如系土石坝填筑,尚须在计及沉陷量的基数上再乘 以阶段系数。 4.0.3混凝土应按浇筑、喷射、碾压、低流态、大流动性、钢纤维及聚合物等不同类别;明 暗、水下等不同部位;不同标号,不同级配分别进行计算。钢筋混凝土的钢筋量按配筋量单 独进行计算。 4.0.4明确固结、惟幕、接触、接缝灌浆及地下回填、固结灌浆的钻孔及灌浆的计算规定 4.0.5明确喷锚支护及预应力锚索、钢筋网的计算规定。 4.0.6、4.0.7对外公路及场内永久公路,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按扩大指标进行计算;可行性 研究阶段应做专项设计。
5施工临建工程工程量计算
5.0.1施工导流工程的工程量,凡与永久工程结合的部分计入永久工程量中,不结合的部分 计入临时工程量中。 5.0.2地下工程施工支洞工程量,既须满足施工出渣、通风、排水等要求,又须符合与永久 洞室安全距离以及支洞须与主洞正交等布置要求。
5.0.3缆式起重机平台、排架和门、塔机栈桥等大型施工机械的运行均要求绝对安全,故其 土建工程量需要按永久建筑物要求计算工程量, 5.0.4除大、中型桥涵需单独计算工程量以外,临时交通道路可按有关公路设计参考资料执 大指标进行计算。 5.0.5明确场外输电线路、施工变电站设备、施工场内外通信设备等的计算规定。 5.0.6、5.0.7临时生产、生活建筑面积及场地平整等工程量,在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量汇总 中仍须按有关规定计算出各项工程量。
6.0.1、6.0.2水工建筑物各种钢闸门和拦污栅以及与其配套的启闭机重量,预可行性研究阶 段,可按已建工程资料及《水利水电工程闸门技术特性手册》用类比法确定;在可行性研究 阶段,应根据DL/T5013一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D144一85《水电站压力钢 管设计规范》及《水电站机电设计手册一一金属结构(二)》等规范、手册别墅图纸,对主要构件进行 计算,并按已建工程资料用类比法综合研究确定
7机电设备需要量计算 7.0.1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经设备选型,并与已建工程类比确定 7.0.2可行性研究阶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按细项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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