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596-2010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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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县及县以上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建设应编制地
4.0.2地区性规划应根据当地的雨水资源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
4.0.4地区性规划应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
1应分析论证本地区缺水状况、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并应与其他供水工程措施进行技术经济的对比分 析。 2应分析确定规划期内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解决本地区用水 困难的人畜数量、生活供水定额、发展集雨节灌的面积、作物类型 和灌水定额、发展养殖业和农村加工业的规模和供水量等主要指 标,以及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规模工程技术,并应根据近、远期解决缺水问 题的迫切性和经费、劳力投入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其发展速度。 3应根据本地区气候、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特 点进行分区,并确定不同类型区域的雨水集蓄利用方式和工程布 局。 4应根据本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用途,分别提出不同类 型区域的典型设计。 5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估算本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 设的工程量和投资。 6应分析评价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对本地区生态系统、水环境
及人畜健康影响。分析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进行,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 7应编制本地区性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分期实施计划, 并提出组织管理、技术支持、资金筹措、劳力安排等措施
5.1.1雨水集蓄工程农村居民生活供水定额按表5.1.1的规定 取值。
5.1.1雨水集蓄工程农村居民生活供水定额按表5.1
1.1雨水集蓄工程农村居民生活供水定额按表5.1.1的规# 值
表5.1.1雨水集鑫利用工程居民生活供水定额
5.1.2雨水集蓄工程生产供水定额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农村居民生活、畜禽养殖供水需水量可按下式
5.2.1农村居民生活、畜禽养殖供水需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W=0.365ZA,·Q
.2.2灌溉工程需水量可按下
灌溉工程需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6.3.1集流面面积应符合下列
2单用途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集流面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Zs; . ki> 1000W P.
式中:W 设计保证率条件下,单用途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年 供水量(m3); S; 第i种材料的集流面面积(m): 第i种材料的年集流效率; 频率等于设计保证率的年降水量(mm): 集流面材料种类数。 3多用途雨水集 总面积可按下公计算
第种材料的集流面面积
5.3.2集流面面积也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5.3.2集流面面积也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5.4.1蓄水工程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5.4.1蓄水工程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代中:V 蓄水容积(m);
5.4蓄水工程容积确定
表 5. 4. 1 容积系数
4.2当实际集流面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节的计算结果50 上时,蓄水容积系数可按表5.4.2的规定取值。
表5.4.2实际集流面面积较大条件下蓄水容积系数
5.4.3当具有长系列降水资料时,可按本规范附录B确定集流
面面积和蓄水工程容积,但集流面面积和蓄水工程容积的 应小于本规范第5.3节和第5.4.1条计算结果的0.9倍
5.4.4蓄水工程超高应符合下
1顶拱采用混凝土浇筑的水窖蓄水位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 0.5m,并应符合防冻要求;顶拱采用薄壁水泥砂浆或黏土防渗的 水窖蓄水位应至少低于起拱线0.2m。 2水池超高应按表5.4.4的规定取值。
表5.4.4水池超高值
5.5.1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集流工程、蓄水工程以及供水和 灌溉设施应统一布置,用于农业生产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还 农业措施相结合
5.5.2集流工程的集流能力应与蓄水工程容积相×
5.5.3用于家庭生活供水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可与家庭内
5.5.4蓄水工程的布置宜利用其他水源作为补充水源。
5.5.5 用于解决生活用水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宜选用混凝
瓦屋面和庭院作为集流面,不应采用草泥屋面、沥青路面和农村土 路、土场地等作为集流面,并宜采用不同的蓄水设施分别储存屋面 和庭院的集流。
5.5.6用于农业灌溉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宜利用有利地形。
6. 1 集流 工程
6.1.4新建专用集流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流面应具有一定的纵向坡度,土质集流面坡度宜为 1/20~1/30。硬化集流面坡度不宜小于1/10。横向坡度可按地 形条件确定。 2混凝土集流面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cm的C15现浇混凝 土,并应设置伸缩缝。 3石板集流面应铺砌在水泥砂浆层上,并应进行填缝和勾缝处理。 4裸露式塑膜集流面可采用厚度0.08mm以上的塑料薄 膜。埋藏式塑膜集流面宜采用厚度0.1mm~0.2mm的塑料薄 膜,覆盖材料可采用厚度5cm的草泥或中、粗砂。 5固化土集流面宜采用预制砌块或干硬性固化土砌筑,厚度 不宜小于5cm,固化剂含量宜为7%~12%。干硬性固化土施工 夯实干密度不应小于1.8t/m°。 6原土翻夯集流面翻夯深度不应小于30cm,干密度不应小于 1.5t/m;水泥土集流面可采用塑性水泥土现场夯实或预制干硬性水泥
土砌筑,厚度不宜小于10cm。塑性水泥土水泥含量宜为8%~12% 实干密度不应小于1.55t/m:干硬性水泥土干密度不应小于1.8t/m
筑,厚度不宜小于10cm。
6.1.5屋面集流面宜采用接水槽和落水管。利用道路、自然
水与地面径流宜分开储存。 6.1.6汇流沟可采用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块(片)石衬砌结 构或土渠,断面形式可采用矩形、U形或宽浅式。汇流沟的纵向 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衬砌渠(沟)不宜小于1/100,土渠(沟)不宜 小于1/300,断面尺寸应按汇流量计算确定
6.2.1蓄水工程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土质、工程用途、建 料、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用于生活供水的蓄水工程应采用水 水窑、有顶盖的水池或在房屋内修建的水池
6.2.1蓄水工程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土质、工程用途、建筑材
6. 2. 2 蓄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
1建设地点应避开填方或易滑坡地段,地下式蓄水工程外壁 与崖坎和根系较发育的树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多个水窖 或水窑衬砌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4m。 2利用公路路面集流时,蓄水工程的布设位置应符合公路部 门的有关规定。 3蓄水工程宜进行防渗处理。 4半干旱地区的蓄水工程不宜采用开敬式。 5蓄水工程的进水口应设置堵水设施,并应设置泄水道。在蓄 水工程正常蓄水位处应设置溢流管(口)。生活供水蓄水工程的进水管 宜延伸到底部,离底板高度宜为50cm。进水管的出口宜设置缓流设施 6蓄水工程的出水管应高于底板30cm。 7寒冷地区的蓄水工程应采取防冻措施
顶盖可采用素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砌砖半球拱结构,也可采用
钢筋混凝土平板结构。混凝土或砖砌半球拱厚度不应小于10cm。钢筋 混凝土平板结构应根据填土厚度和上部荷载设计。当土质坚固时,顶盖 也可采用在土半球拱表面抹水泥砂浆的结构,砂浆厚度不应小于3cm。 2、当土质较好时,窖壁可采用水泥砂浆或黏土防渗。砂浆厚 度不应小于3cm。窖壁表面宜采用纯水泥浆刷涂2遍~3遍。黏 厚度可采用3cm~6cm。土质较松散时,窖壁应采用混凝土圈 支护结构,厚度不应小于10cm。 3底部基土应先进行翻夯,翻夯厚度不应小于30cm,底部基 土上宜填筑厚度20cm~30cm的三七灰土。灰上应浇筑混凝土 平板或反拱形底板,厚度不应小于10cm,并应保证与窖壁的砂浆 或混凝土圈良好连接。土质良好时,也可采用在灰土面上抹水泥 砂浆的结构,厚度不应小于3cm。 4水泥砂浆强度不应低手M10。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15 5黄土地区水窖的总深度不宜大于8m:最大直径不宜天于 4.5m。窖盖采用混凝土或砖砌拱结构时,拱的失跨比不宜小于 0.3,窖顶部采用砂浆抹面结构时,顶拱的失跨比不宜小于0.5。 6水窖窖台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cm,取水口直径宜 为60cm100cm。 6.2.4主质基础上修建的水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窑宽度不宜大手4.5m,顶拱的跨比不宜小于0.5,顶 拱以上的土体厚度不应小于3.0m,蓄水深度不宜大于3.0m 2当土质较好时,顶拱可采用厚度3cm~4cm的水泥砂浆抹 面结构;当土质较差时,应采用混凝土、浆砌石或砖砌拱支护,跨 比不宜小于0.3。 3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的厚度及强度可按本规范第6.2.3条 的规定执行。 6.2.5岩石基础上修建的水窖宜采用宽浅式结构。岩石开挖面
6.2.4土质基础上修建的水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窑宽度不宜天于4.5m,顶拱的失跨比不宜小于0.5,顶 拱以上的土体厚度不应小于3.0m,蓄水深度不宜大于3.0m 2当土质较好时,顶拱可采用厚度3cm~4cm的水泥砂浆抹 面结构当土质较差时,应采用混凝王、浆砌石或砖砌拱支护,矢跨 比不宜小于0.3。 3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的厚度及强度可按本规范第6.2.3条 的规定执行。
比较完整坚固时,可在岩面上直接抹水泥砂浆防渗;岩石破碎或结 构不稳定时,应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支护。
6.2.6修建在岩石崖面隧洞式水窑,顶部岩石破碎或结构不稳定
6.2.6修建在岩石崖面隧洞式水窑,顶部岩石破碎或结构不稳定 时,应采用浆砌石或现浇混凝土支护。岩石较完整时,应采用水泥 砂浆在岩石表面上抹面防渗。
6.2.7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
1水池宜采用标准设计,也可按五级建筑物根据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进行设计。水池防渗衬砌可采用浆砌石、素混凝土块、砌砖 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浆砌石、素混凝土块砌筑或砌砖结构的表面 宜采用水泥砂浆抹面。 2采用浆砌石衬砌时,应采用强度不宜低于M10的水泥砂 浆座浆砌筑,浆砌石底板厚度不宜小于25cm;采用混凝土现浇结 构时,素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C15;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不 宜低于C20,底板厚度不宜小于8cm。 3湿陷性黄王上修建的水池宜采用整体式钢筋混凝王或素 混凝土结构。地基土为弱湿陷性黄土时,池底应填筑厚30cm~ 50cm的灰土层,并应进行翻夯处理,翻夯深度不应小于50cm;基础 为中、强湿陷性黄土时,应加大翻夯深度,并应采取浸水预沉等措施。 4修建在寒冷地区的水池,地面以上部分应覆土或采取其他 防冻措施。 5封闭式水池应设置清淤检修孔,开敲式水池应设置护栏 高度不应小于1.1m
6.3.1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净水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净水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蓄水工程进水口前应设置拦污栅。利用天然土坡、土路、 土场院集流时,应在进水口前设置沉沙池。沉沙池尺寸应根据集 流面大小和来沙情况确定。 2生活用水的蓄水工程进水口前应设置过滤设施。 3微喷灌、滴灌、渗灌等灌溉系统首部应设置筛网式过滤器 6.3.2生活供水工程宜设置初期径流排除设施
6.4.1生活供水系统宜采用固定式手压泵或微型取水设备取水
生活供水系统宜采用固定式手压泵或微型取水设备取水。 生活供水系统供水管道应采用符合生活供水卫生要求的管材
6.5.1利用集蓄雨水对作物进行灌溉时,应采用高效适用的灌水 方法。旱作农田可采用坐水种、点灌、注水灌、覆膜灌溉等简易节 水灌溉方法和滴灌、微喷灌、小管出流灌、小型移动式喷灌等,不应 采用漫灌方法。水稻田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 6.5.2集雨灌溉宜同时采取地膜覆盖、合理耕作、培肥改土、选用 抗旱作物品种、化学制剂保等农艺技术措施。 6.5.3坐水种宜采用能一次完成开沟、播种、灌水、施肥、覆膜等 作业的坐水播种机。生长期灌溉采用滴灌方法时,滴灌管的铺设 宜与坐水种作业同时完成。 6.5.4集雨微灌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微灌工程技术规 范》GB/T50485的有关规定。 6.5.5小型集雨喷灌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喷灌工程 技术规范》GB50085的有关规定。
6.5.6平坦地区微灌和人
6.6集雨补充灌溉制度
6.6.1对作物进行集雨补充灌溉时,应在收集当地降雨和作物需 水资料和对农业实践经验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确定影响作物 的需水关键期及需要补充的灌溉水量,并应根据集雨工程蓄水容 量和灌溉面积确定作物灌水次数、灌水定额和灌溉定额
6.6.2有条件的地方,集雨灌溉制度应根据集雨灌溉试验资料确
6.6.2有条件的地方,集雨灌溉制度应根据集雨灌溉试验资料确
7.0.1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7.0.1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水泥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土壤固化剂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土壤固 化剂》CJ/T3073的有关规定。 3砂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的有 关规定。 4粗骨料应质地坚硬,不得采用软弱、风化骨料,骨料粒径应 小于混凝土集流面厚度的1/2和蓄水建筑物混凝土结构最小尺寸 的1/2。 5砌筑使用的料石应坚硬完整,不得使用风化石或软弱岩 石;砌筑时应将石料上的泥土、杂物洗刷干净。 6拌和用水的总含盐量、硫酸根离子和氯离子含量分别不应 大于5000mg/L、2700mg/L和300mg/L。
7.0.2王石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应置于完整、均匀的地基上。水窖(水窑、水池)开挖 时如发现基土裂缝宽度大于0.5cm且为通缝,应另选工程地址。 蓄水工程不宜建在地基条件不均匀或地下水位高的地方,以及破 碎基岩上。 2水窖(窑、池)开挖中应随时注意土基或岩石有无变形,并 应及时支护。雨天施工时,应搭建遮雨,基坑周围应设置排水 沟。 3基土干密度低于1.5t/m时,水窖(窑、池)的开挖直径应 小于设计直径6cm~8cm,预留部分土应击压至设计直径
4岩基开挖后如发现有裂缝时,应采用混凝土或水泥衣 填。采用爆破作业开挖时,应采取打浅孔弱爆破的方法。
7.0.3混凝土及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配合比的拟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砂浆配合比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的有关规定 2模板与支撑应保证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模板和支护应 在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再拆除。 3混凝土及砂浆应按规定配合比进行拌和。采用人工拌和 时,应干、湿料各拌3次。混凝土拌和后至使用完毕的时间,常温 下不应超过3h,气温超过30℃时不应超过2h。 4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每次浇筑高度不应超过20cm。 混凝土因故中途停止浇筑,当浇筑时气温为20℃~30℃时,间歇 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当浇筑时气温为10℃~20℃时,间歇时间 不得超过135分钟。混凝土浇筑中途间歇时间超过标准规定时 应在浇筑停止24h后,将混凝土表面凿毛,清洗表面和排除积水 再用1:1水泥砂浆铺层2cm~3cm后再浇筑新的混凝土。 5混凝土浇筑时应进行振捣密实,宜采用机械震捣。抹面应 平整光滑。 6混凝及砂浆应在终凝后进行洒水养护,时间不应小于 7d。夏天天气炎热时洒水不应少于4次/d,地下部位可适当减少 养护次数
7.0.4固化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化土的配合比及最优含水率、最大于密度应通过试验确 定。所用土料应过5mm筛。土料备料宜按最优含水率土(1%~ 2%)控制。 2十性固化主采用强制性搅拌机搅拌时,搅拌时间宜控制为 1min。人工搅拌时,应保证混合料拌和均匀。 3混合料应在最优含水率下夯实。夯实可采用人工或机械
方式进行,每次夯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夯压应有重叠。务压不 应小于3遍,宜测定压实度。 4固化土实整平24h后,应洒水养护7d。 5采用固化土砌块铺砌集流面时,砌块接缝应采用固化土浆 液或纯固化剂浆液灌缝,并应抹光。勾缝应饱满、平整。砌块施工 12h~18h后养护不应小于7d。 7.0.5伸缩缝的形式、位置、尺寸及填缝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缝内杂物应清除干净,填充应饱满、密实。 7.0.6浆砌块(片)石应采用座浆砌筑,不得先干砌再灌缝。筑 应做到石料安砌平整、稳当,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缝应采用砂浆 填充密实。石料砌筑前应先湿润表面。 7.0.7塑膜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塑膜铺设接缝可采用焊接和搭接,焊接时两幅膜重叠宽度 不宜小于10cm。搭接可采取折叠方式,重叠宽度不得小于30cm。 2埋藏式塑膜的覆盖层应厚度均匀、密实平整。塑膜铺设宜 避开高温及寒冷天气。 7.0.8原土翻夯应分层夯实,每层铺松土厚度不应大于20cm。 夯实深度和密实度应送到设计要求。夯实后表面应整平。回填土
0.7塑膜铺设应符合下列要习
1塑膜铺设接缝可采用焊接和搭接,焊接时两幅膜重叠宽度 不宜小于10cm。搭接可采取折叠方式,重叠宽度不得小于30cm。 2埋藏式塑膜的覆盖层应厚度均匀、密实平整。塑膜铺设宜 避开高温及寒冷天气。 7.0.8原土翻夯应分层夯实,每层铺松土厚度不应大于20cm。 夯实深度和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夯实后表面应整平。回填土 含水率宜按表7.0. 8的规定取值
夯实深度和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夯实后表面应整平。回填土 含水率宜按表7.0.8的规定取值
表7.0.8回填土含水率(%)
7.0.9硬化土集流面的土基应进行翻夯处理,深度应符合设计要
.0.9硬化土集流面的土基应进行翻夯处理,深度应符合设计 家或不少于30cm,翻夯应符合本规范第6.1.4条第6款的规定 想膜集流面的土基应铲除杂草,并应清除杂物、整平表面,同时 拍实或夯实。
童工程技术规范》GB50085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 的有关规定。
8.0.1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设计文件及地方性规定进行。验收应包括工程布置、集流工程 水工程、供水设施和集雨节水灌溉设施
8.0.1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划 设计文件及地方性规定进行。验收应包括工程布置、集流工程、蓄 水工程、供水设施和集雨节水灌溉设施。 8.0.2工程布置验收应检查各组成部分是否齐全、配套,布置是 否合理。验收可采用综合评判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各组成部分 均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合格,其中某一项不满足设计要求时 评定为不合格。
否合理。验收可采用综合评判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各组成部 均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合格,其中某一项不满足设计要求 评定为不合格。
.3集流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
1集流面面积和质量的检查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合 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不合格。 2集流面面积验收应采用量测法,不小于设计面积时应评定 为合格。 3集流面质量验收可采用直观检查法。集流面应符合设计 要求,汇流沟、截水沟、边城设置应合理,硬化集流面应无裂缝,塑 膜集流面无破损时应评定为合格。新建混凝土集流面应进行厚度 测定、伸缩缝及表面质量检查。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尺寸,伸缩缝应 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光滑密实
8.0.4蓄水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容积、质量和配套设施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合格,不 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不合格。 2容积检查宜采用量测法,不小于设计值时应评定为合格。 3蓄水工程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好时应评定为合格。 4 沉沙、泄水等配套设施齐全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评定 为合格
8.0.5灌溉设施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灌溉面积和灌溉系统同时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合格, 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评定为不合格。 2灌溉面积验收采用量测法,不少于设计面积的95%时应 评定为合格。 3灌溉系统验收采用试运行法,运行正常、满足设计要求时 应评定为合格。 8.0.6供水设施的验收应采用试运行法,供水正常时应评定为合 格。
8.0.7验收文档应符合相关规
沟),并应清除拦污栅杂物。雨季应经常观测工程蓄水位,蓄水 到设计水位后,应及时关闭进水口。蓄水工程应及时清淤
9.0.5水窖(窑、池)宜保留深度不少于20cm的底水。寒)
的水窖(窑)冬季最高水位应低于冰冻线,开式水池应采取防冻 措施。
9.0.6水窖(窑)进人孔、水池取水梯人口处应加盖(门)锁牢,并 应随时检查其是否完好
0.7各类灌溉设施应按操作规程使用和管护,喷灌机组、微 设备应有专人管理
附录B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典型年
B.,1.1计算资料应符合下列要
1应有不短于30年的逐年各月或逐旬降水量资料。 2应有根据场次、旬或月降水量计算各种集流面的旬或月平 均集流效率的近似公式。近似公式可根据当地试验的降雨一径流 资料分析得到,或按临近相似地区的公式。 B.1.2计算生活供水或其他全年用水量分配比较均匀的蓄水工 程,计算时段可采用月。对作物灌溉等集中用水的蓄水工程,计算 时段宜采用旬
路基标准规范范本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计算
B.2.1典型年计算宜采用真实年法,应进行年降水量频率分 应选择年降水量和设计频率降水量接近的1个~2个年降雨过 计算蓄水容积,并应取其中大值作为设计蓄水容积。频率分机 采用经验频率法。
B.2.2典型年的选择也可按需水临界时段降水量的频率分析 应选择临界时段降水量和设计频率降水量接近的1个~2个年降 雨过程计算蓄水容积,并应取其中大值作为设计蓄水容积。
B.2.2典型年的选择也可按需水临界时段降水量的频率分
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计算的
面面积和蓄水容积计算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系列中各年各旬(或月)降水量和旬(月)集流效率公
起重机标准规范范本1根据系列中各年各旬(或月)降水量和旬(月)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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