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2-2014 水利水电量和单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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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用SI基本单位和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或(和)SI单位以代数形式表示的 合形式的SI导出单位
4.4SI单位的倍数单位
4.4.1SI单位的倍数单位(十进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是由SI单位(仅指SI基本单位和具有专门 名称的SI导出单位)加SI词头构成的。 .4.2SI词头见表5。SI词头不得单独使用,也不得重叠使用。 注中全历史原因,质最的S单位“k”中,已包念子S词头“”,所以质最的倍数单位由词头加“”组成
.2SI词头见表5。SI词头不得单独使用,也不得重叠使用。 注1:由于历史原因,质量的SI单位“kg”中,已包含了SI词头“k”,所以质量的倍数单位由词头加“g”组成。 注2:万(10°)、亿(10°)是我国习惯用的数词,仍可使用,但不是词头。
山东标准规范范本表5SI词 [GB3100—93]
4.5国家选定的其他法定计量单位
由于实用上的广泛性和重要性,我国选定了16个非国际单位制的计量单位作为法定计量单 充(见表6)。这些单位可与SI单位构成组合单位。
表6国家选定的其他法定计量单位 『GB 310093]
.1.1表2~表4及表6规定了单位的名称及其简称,可用于口述,也可用于叙述性文字 5.1.2单位名称应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拆开。
示例:“20摄氏度”(不写作“摄氏20度”)
示例:“20摄氏度 5.1.3由两个及以上单位相乘或相除所构成的组合单位,其名称应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并应 遵循下列原则: a)乘号没有对应的名称。 示例:kW·h,名称为“千瓦特小时”,简称“千瓦时”。 b)除号的对应名称应为“每”字。 示例:m/s,名称为“立方米每秒”(不称为“秒立米”,或“秒公方”)。 c)无论分母中有几个单位,“每”字应只出现一次。 示例:m"/(kW·h),名称为“立方米每千瓦特小时”,简称为“立方米每千瓦时”(不称为“立方米每千瓦特每 小时”,或“每千瓦特小时立方米”)。 5.1.4书写组合单位的名称时,单位间不加乘、除或其他符号
5.2单位和词头的符号
5.3单位和词头的使用规则
5.3.1单位和词头,宜采用符号。
5.3.2倍数单位的选取,应使量的数值处于0.1~1000之间。 示例1:50000m,写为50km(不写作0.05Mm)。 示例2:2×10°Pa,写为2MPa(不写作2000kPa)。 5.3.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习惯使用的单位可不受5.3.2的限制。 示例:机械制图中习惯使用mm,国土面积单位习惯使用km。 5.3.4组合单位的倍数单位应只采用一个词头,并应用于组合单位中的第一个单位之前。 5.3.5组合单位的分母中不宜采用词头(但质量单位kg在分母中除外)。当组合单位中的分母是长 度、面积和体积单位时,分母中可选用某些词头构成倍数单位。 示例:分母选用mm、km、cm等。 5.3.6组合单位的分子、分母中不宜同时采用词头,
5.3.2倍数单位的选取,应使量的数值处于0.1~1000之间。
3.7摄氏温度单位摄氏度,角度单位度、分、秒及时间单位日、时、分等,不得用SI词头构 单位。
6.1下标与量符号的构成原则
1.1对于不同的量用同一符号,或者相同量有不同的运用以及表示不同的值,为了相互区别
采用下标。 下标应位于量符号的右下方位置,和所限定的量符号构成完整的符号组合
6.1.2下标字符宜简单,宜为单一字符的符号,不宜使用复合形式下标。
.3如不得不采用复合形式下标时,为清晰起见,可采用下列方式: a)复合形式下标可由几部分并列组成,也可是一个自身带下标的符号。 示例:Axmin(下标是并列字符); Ax(下标是自身带下标的符号)。 b)使用并列形式的复合下标时,下标的不同部分之间宜分开一个字符,各部分之间不宜使用逗 号;也可将部分下标放在括号内。 示例:Rmmx磁阻的最大值; UkV)一一在b点电压变动的峰值。
6. 2. 1国际性字符
.1.1下标应优先采用国际性字符。不宜采用汉字作为下标。本标准推荐的下标见附录A。 .1.2专用名称的缩写,除极少数之外,在所有语言中都是相同的或相似的。因此,专用名 局具有国际性质,应优先采用
6. 2.2. 1数字下标可表示顺序、重要程度和
6.2.2.3不宜使用罗马数字作为下标
数学符号中的/、工、αc等均可作为下标使用。
6.2.4连续字母和相关字母
6.2.5量和单位、化学元素符号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通用的量和化学元素符号均可作为下标。
示例:Cp一 在恒压P的热容量:
7水利水电通用量、专业量和单位及符号
本标准收录的通用量,系指水利水电技术领域中的基础学科所使用的主要量、水利水电多个专业 共用的量和部分引自GB3102.1~13一93的量。通用量外的为专业量。 通用量和专业量按量的名称音序以表格形式列出,见表7和表8。 注1:多数情况下,每个量只给出了一个名称和一个符号。当一个量给出两个及以上的名称或符号,而又未加区 别时,则它们处于同等的地位。 注2:量的符号,圆括号内的符号为“备用符号”,供在特定情况下主符号以不同意义应用时使用 注3: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均给出了量的主单位(国际单位制的SI单位及国家选定的其他法定计量单位),必要 时亦给出了常用的十进倍数或分数单位。 注4:单位名称中的“[]”部分去掉后即为单位简称。 注5:量的定义只用于识别,并非都是完全的。 表7和表8中只列出了主要量,由主要量派生的量不予列出。派生量的单位应与主要量的单位相 同,派生量的符号可由主要量的符号加下标确定。
表7水利水电通用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
表7水利水电通用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7水利水电通用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7水利水电通用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7水利水电通用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
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海洋标准表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名称、符号表(续】
表A.1中给出水利水电行业中常用的下标示例(不包括量、单位、化学元素符号)。短式和 订选用
表A.1水利水电行业中常用下标示例
表A.1水利水电行业中常用下标示例【续】
A.2小写正体拉丁字母或数字表示的下标含义
写正体拉工字母或数字作为下标时市政管理,其常见含
表A.2小写正体拉丁字母或数字表示的下标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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