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400-2007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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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吊运和搁支楼层或脚手架外的、用于接送物料和转运模 板等的悬挑型式的操作平台,通常采用构件制作。

    一般指布置于闸门井或孔口侧墙的、方便施工人员作业的悬 挑型式的操作平台,通常采用型钢制作

    2.0.10悬挂作业平台

    用外加气体作为电弧介质并保护电弧和焊接区的电弧焊食品添加剂标准,简 称气体保护焊

    0.13爆炸消应explosionelimin

    通过在焊缝附近引爆的小药量炸药产生的瞬时能量的作用 使焊缝处焊接残余应力重新分布以达到降低焊缝残余应力峰值的 方法,

    2. 0. 14 有限空间

    仅留有1~2个人孔,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区 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的封闭或散口的只允许单人进 出的通风不良空间。

    在不损坏被检零部件的基础上用各种特定的专业方法探测零 部件内部或表面所存在的缺陷的过程,

    从事接触a、β、丫、X射线或中子流等的作业。放射线对人 本细胞和组织都有程度不同的伤害作用。丫射线具有较强的穿透 力,即使是体外照射,也能对深部组织造成损伤

    2.0.17金属清洗液

    能清除金属材料表面上的油、污等的化学溶液

    2. 0. 18 喷漆室

    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

    用于涂料喷涂的室体或围护结构体。

    2.0.19涂装作业(场所)

    涂装作业指在涂装全过程中作业人员进行的生产活动的 总称。进行涂装作业的场地和特定的周围空间称涂装作业 场所。

    2.0.20涂装作业场所的整体安全the integral safeof pain

    operation/locale 涂装作业场所的各种生产设施和作业环境,符合相应的安全 卫生规定,且相互协调配套,形成统一整体的安全

    涂装作业场所的各种生产设施和作业环境,符合相应的安全 卫生规定,且相互协调配套,形成统一整体的安全

    2. 0. 21 安全通风

    为使涂装作业通风区域内任何部位在任何工作状态下易 燃易爆气体浓度均达到国家防爆标准规定的安全浓度的通风 错施。

    为保证涂装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卫生标准 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的通风措施, 2.0.23导电滑线防护板conductive lineprotectingboard

    2.0.24锚定装置an

    anchoring device

    将起重机与轨道基础相连接防止起重机在暴风作用下沿轨道 滑行、倾覆的固定装置。

    2.0.25限位器displacement restrictor

    0.25限位器displacementrest

    亦称工作位置限制器或行程限制器。当起重机相应的机构元 件达到其设计极限位置时,能自行停止或限制起升、变幅、回转 和行走等机构运转的装置。

    起重机取物装置上不加负荷时,开动各机构,试验其工作是 否正常的技术检验方法。

    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

    以检验起重机各部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现象则应更换或 修理。动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

    2.0.28启闭机headstock.gears

    用于水工闸门静水或动水状态下启闭操作的专用机械 设备。

    3.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3.1.1现场的施工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强风、防雷击, 防砸、防塌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3.1.2现场的洞(孔)、坑、沟、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有 防护设施和明显替示标志。 3.1.3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坚固,设备、材料存 放应整齐有序,周围通道畅通,耳宽度不小于1m。 3.1.4现场的排水系统,应布置合理,沟、管、网应排水畅通 不应影响道路交通。 3.1.5高处临边作业面(如项预、厂房顶、桥机梁、工作平台 等),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悬挂安全网。 3.1.6脚手架拆除时,在拆除物坠落范围的外侧应设有安全围 栏与醒自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应设专人监护。 3.1.7各类洞(孔)口、沟槽应设有固定盖板,或设置安全防 护栏杆,同时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 3.1.8闸门井、电梯井、电缆竖井等井道.口(内)安装作业, 应根据作业面情况,在其下方井道内设置可靠的水平刚性平台或 安全网作隔离防护层。 一

    3.1.5高处临边作业面(如坝顶、厂房顶、桥机梁、工1

    3.1.9现场应根据工作及工艺要求,设置安全保卫室,并应利

    3.1.11施工中的具体安全防护设施项目和要求应执行DL516 的相关规定。

    3.2. 1施工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3.2施工现场用电与照明

    1在露大或度较大的场地(如洞孔内,地下厂房等)使 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措施。 2在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 要求。, 3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装设独立的开关和 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 4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 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应无管使用,熔丝不应大于规定的截 面,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5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型熔断器 时,应使用绝缘手套、绝缘棒等绝缘工具。 6电气装置拆除,应先切断电源,将导线裸露端部包好绝 缘,并应作出标识。 7施工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 资料,并应经相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施工电源应设专 业班组负责运行与维护,其他人员不应擅自改动施工电源设施。 8现场施工电源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每年雨季前应 检查一次,并应测量绝缘电阻。 9接引电源工作,应有监护人。 10电工安全用具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并应定期 检查。 11供电线路的架设,施工变电所的位置选取、结构与布 置,变压器、附属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与维护等均应符合 SL398的有关规定。 12127V及以上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采用接地或接零。 13中性线与保护线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3.2.2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厂房、机组坑洞、廊道内和自然采光差的场所,应设 一 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廊道等狭窄部位内的照明灯具 和线路悬挂高度不宜低于2.5m。

    2蔬散安全通道应装设应急照明和指示路标。 3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其周闺应留有安全通道和便于维修 的空间。配电箱进线回路上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箱体应接地。 4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 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 5现场照明灯具和器材应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 关标推的规定。 6现场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 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应 低于3m。安装在露关、潮湿或易接触水(如洞内、地下等地) 的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7照明电源线路不应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应接近热源和直 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 8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 中心触头上。 9金属容器内和潮湿环境等特殊场所应来用安全电压 照明。 10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 道内使用。

    3.3.1施工现场及工具房内不应存放易燃物品;使用过的油布、 棉纱等易燃物品应及时回收,要善保管或处置。 3.3.2厂房内机电设备安装过程中搭设的防尘棚、.临时工棚及 设备防尘覆盖膜等,应选用防火阻燃布。 3.3.3厂房内施工使用明火或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落实 防火措施,特殊部位还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3.3.4厂房内所有施工部位严禁

    器材和设施,并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

    附近,不应堆放其他物品。

    3.3.6消防器材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 完整有效。

    3.3.6消防器材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

    3.7施工现场安装设备的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应及时回收、 理。

    3.3.7施工现场安装设备的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应及时回

    3.4.1进入廊道及洞室内作业的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应配 备便携式照明器具。

    3.4.2在廊道及洞室内作业前检查周边孔洞的盖板、安全防护

    3.4.3在廊道及洞室内进行运输作业时,应规划便于人员通行

    3.4.3在廊道及满室内进行运输作业时,应规划便于人员通行 的安全通道或其他保障人员安全的措施。岔道处应设置交通安全 警示标志。

    3.4.4地下洞室内存在塌方等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及时处理, 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人。

    3.4.4地下洞室内存在塌方等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及时处

    3.4.5施工廊道应视其作业环境情况,设置安全可靠的通风、 除尘、排水等设施,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

    3.5.1凡有底层作业的井口、口或门槽口应设置防止坠物和 防止雨水的围栏、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以及上、下作业的 安全扶(爬)梯,扶梯应牢固可靠

    安全扶(爬)梯,扶梯应牢固可靠。 3.5.2在地下洞室或大坝内的高深井内(如引水隧洞的斜井或 竖井、通风竖井、电梯井、电缆井以及闸门门槽等)作业时,井 口或门槽顶部应悬挂替示标志,并应设专人值班和配备通信联络 工具。

    3.5.3底层施工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平

    3.5.4封闭环境的底层作业场所、应设置可靠的照明、通风

    3.5.5底层作业使用的机具与电动工具应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并应采取防砸、防雨水等保护措施。

    3.6.1焊接与切割作业应执行SL398的相关规定。 3.6.2从事施工现场金属结构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的焊接工作 应遵守相关焊接要求和规定。

    3.6.3天型金属结构生产厂区,焊接与切割用气(氧气、乙炔 气等)量大而集中的安装现场宜采用集中供气,并应执行SL 398的相关规定。

    3.7.1起重运输作业应执行SL398的相关规定。 3.7.2金属结构制造、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起重运输 作业应分别遵守各章、节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7.3重大精密设备和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设备的运输、吊装以 及重大件的土法运输、吊装作业,应按程序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方 案和安全作业指导书,经业主(监理)审批后实施。施工前,应 成立专项安全协调监管机构,并应进行详细的分工和安全技术措 施交底。

    3.8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3.8.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此操作证,配 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应遵守其相应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 规程。

    3.8.5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应戴好安全帽,戴上岗证。高处、临边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 应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应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或 穿高跟鞋

    3.8.6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应攀登脚手架、电气盘柜: 通风管道等危险部位。

    3.8.6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应攀登脚手架、电

    3.8.7应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

    3.8.8作业人员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应熟

    正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多工种联合作业时,应遵守相关工种 的安全技术规程。

    3.8.9施工现场应配备值班车辆,作业人员发生意外情况时,

    两人以上工作,严禁单人独立作业。检查密封构件或设备内部 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照明。

    3.8.12从事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作业人 员不应在脚手架上爬衍或不挂保险带在高处移动,严禁手拿任何 物件攀登爬梯和构架,

    触电的自救和互救的急教措施和方法。

    3.8.14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面压 心脏病、贫血、精神病的人员,应立即退出金属结构安装和机电 安装作业现场。

    4.1.1厂房、库房、办公楼等永久或临时建筑物应布置合理。 一证应避免选择在可能发生洪水、泥石流或滑坡等自然灾害 地段。 4.1.2建筑物的布置、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防火、防雷等设 计规范。 4.1.3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布置应符合GB50029的相关规定。 4.1.4氧气站、乙炔气站的设计、布置应符合GB50030、GB 50031的规定。

    4.1.5供气房及集中供气管道的布置应满足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1生产场地应按产品制造工艺流程划分作业区,并应设有 明显的区域标识和隔离带,如原材料堆放区、下料区、单件组装 区、部件组装区、焊接区、总拼区、平成品区、成品区等。 2车间内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m,各作业区间应有安全通 道,其宽度不应小于1m。两侧应用宽80mm的黄色油漆标明, 通道内不应堆放物品。 3架空设置的设备平台、人行道及高空作业的安全走道的 底板应为防滑钢板,临边应设置带有挡脚板等钢防护栏杆。 4车简及作业区照明应充足,架空的通道、地面主要安全 通道、进出口、楼梯口等处宜设置自动应急灯。 5露天作业场的布置应根据场地交通及起吊设备能力进行 设计布局,以确保大件产品的吊装及装卸运输。 6各作业区应有明显标识,其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7露天场地应有合理的地面排水系统和通畅的运输道路网: 为施工创造好的环境

    8施工场地除布置通用照明外,作业部位还应设置照度足 够的临时工作照明。 4.1.7施工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设备、电气盘柜和其他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 志和安全操作规程。 2车间及厂区内应布置接地网,各种用电设备、电气盘柜 钢板铺设的平台的接地或接零装置应与地网可靠连用。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42。·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3电焊机等施设备应合理布置,并应有专用平台。平台 的高度离地面不应小于300mm,并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4电焊机、加热设备应采用独立电源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设备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 5施工时地面设置的临时地锚、挡桩、支墩等在施工结束 后应及时清除。

    4.2钢闸门及埋件制作

    4.2.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器具、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设 施,应完好可靠。 4.2.2埋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理件的下料、组装、焊接、总拼应符合闻门制作有关 定

    4.2.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器具、设备以及安全 施,应完好可靠。

    4.2.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器具、设备以及安全防护设

    4.2.2埋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埋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件的下料、组装、焊接、总拼应符合闻门制作有关 规定。 2埋件采用机械矫正时,应有专人指挥,受力点的支垫应 采取措施。 3埋件矫正需吊车配合时,其挂钩或绳卡与构件连接应 可靠。 4 埋件矫正、检查时应可靠放置。 5当埋件需立置状态进行组装调整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 的措施,并应符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下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板吊运时宜采用平吊,严禁采用厚板卡子吊薄板 或厚板卡子中加垫板吊薄板,严禁超负荷使用 吊具。 2)下料应采用专用切割平台。当采用栅格式切割平台时, 固定栅条的卡板应与平台骨架焊牢。地面切割时其割 嘴应离地面0.2m以上。 3)使用氧、艺炔等气体下料应遵守SL398的有关安全规 定。使用平板机、油压机、剪板机、冲剪机、刨边机 等机械设备进行下料、加工、矫正等工序作业时,应 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铆工、焊工、切割工在切割后使用扁铲、角向磨光机 进行清理打磨时应佩戴防护眼镜,严禁使用受潮或有 裂纹的砂轮片。进行等离子切割时操作人员还应佩戴 防护面罩。 5)加热后的材料应定点存放,搬动前应做滴水试验,待 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 6)零件下料后应按区域要求分类码放整齐并标识。切割 后留下边角余料应集中放置,不应随意摆放。 力用地炉加热工件时,应注意周围有无电线或易燃物品: 熄灭地炉时,浇水前应将风门打开,熄灭后应仔细 检查。 组装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小锤、乎锤、冲子及其他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严禁 率火,应无毛刺及伤痕,锤把应无裂纹。 2)零部件吊装就位时,起重指挥信号应明确,起重吊具 应依据工件大小、重量正确选择和使用。 3)工件就位时各工种应协调配合,统一指挥。手脚不应 探人组合面内。工件在没有可靠固定前,在其可能倾 倒覆盖范围内严禁进行与之无关的其他作业。 4)工件就位临时固定应采用定位挡板、倒链等,找正后

    应及时进行加固点焊;需进行焊接预热的焊缝,点固 焊时也应进行预热。 5)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锤头运动前后方严禁站人。 6)箱梁及空间较小的构件内焊接时应采取通风措施,使 用行灯照明,当构件内部温度超过40℃时,应进行轮 换作业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 7)电焊工因空间较小,必须跪姿或卧姿进行施焊时,所 使用的铺垫应为干燥的木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8)使用砂轮机、角向磨光机、风铲等工具进行打磨、清 理的操作人员应佩戴平光防护眼镜。 总拼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拼装应编制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经有关 部门审批后方实施。 2)脚手架搭设方案应由技术部门设计、审批,经有关部 门验收后方可使用,作业平台应铺设完整并可靠固定, 护栏应符合安全标准。 3)排架作业面及行走通道应清理于净,作业人员严禁穿 硬底鞋。 4)作业使用的千斤顶、楔子板、大锤、扳手等工器具应 放置妥当,千斤顶严禁叠擦使用。严禁空中投掷传递 工具等物。 5)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有效的隔离措施。 6)氧气、乙炔气等燃气瓶安全间距应大于5m,水平距离 火源点不应小于10m。乙炔气瓶应立置,冬季及夏季 施工气瓶应有防冻、防晒措施。 7)起重人员在起吊构件时应保证构件重心与吊钩在同一 垂线上。 8)拆除作业一般应按照拼装流程的倒序进行作业,对于 难度大、危险性大的拆除作业应制定专项拆除方案和 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4.3.1钢管.(含尾水管、锥管、蜗壳)等下料应遵守4.2 闸门及理件制作中的规定

    4.3.1钢管.(含尾水管、锥管、蜗壳)等下料应遵守4.2节钢

    门及埋件制作中的规定,

    4.3.2采用油压机预弯瓦片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预弯时,模应与油压机压力中心线重合,上、下模具 应可靠固定。 2油压机启动前,应经回油口向泵体内灌满工作油,排出 主缸及液压系统中的空气,同时检查各部位所有连接应紧固。电 动机旋转方向应与要求相符。 3油压机每班作业前应检查管接头及密封件,发现渗漏应 及时修复。设备运行中,不应进行修理及更换。 4.3.3瓦片卷制时,应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1卷板机开机前应认真检查各机构、系统运转正常,各润 滑部位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2卷板机上卷制刚度较小或弧长较长的瓦片及管节时,应 采用弧形托架或桥机配合进行卷制。 3卷制时,设备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指挥信号 应明确清楚。多人卷板时应明确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工作完毕或 离开设备应切断电源。 4卷制时,严禁卷板人员手扶工件或垫条。 5·卷板机翻倒机构翻倒时其复盖范围内严禁站人和堆放 物品。 6卷板机在上料、卸料、调整辊筒时不应开机。设备卷板 过程中,进出料方向严禁站人。 7瓦片立置检验或校正时,应有可靠固定和采取防止倾倒 的措施。

    4.3.4组装与焊接应符合下列

    1瓦片较大时应采用平衡梁吊装室平台,起吊时应先吊离 地面约100~300mm高,应检查瓦片吊装重心是否平稳。

    2管节、管段组装应设有专用组装平台和焊接平台,操作 平台的搭设以及人员的着装应符合高空作业要求。 3钢管拼装时,立置的瓦片应临时固定牢固。瓦片组装时, 工作人员的手、头、脚不应伸入组合缝内。 4工作中使用的干斤顶及压力架等,应拴牢或采用其他防 倾倒和坠落措施。 5焊接过程中的预热、后热以及焊缝的爆炸消应等应有隔 离设施,井应明确安全标识。

    4.3.5支撑与调整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圆或加固采用的“米”字或“井”字支撑应与钢管及 支撑间连接可靠,安装支撑时应将支撑固定后方可松钩。 2.内支撑安装完成后应有防松措施:

    1仪器接通电源前,应检查电源电压与仪器使用电压相 一致。 2超声波探伤仪接通电源后应检验外壳是否漏电。如有漏 电,则应倒换电源线接线并将外壳接地,使用过程中严禁打开保 护罩。 3 超声波仪器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防震,使用场所应注 煮防磁。

    4荧光探伤时,应戴防护眼镜,严禁用手直接触摸工作物 上的荧光粉,工作完毕后,应将手搓洗干净。 5配制着色剂,筛取荧光粉、磁粉时,应戴防护口罩,并 应在通风良好的上风处进行。 6仪器检修时,应切断电源。 7现场探伤时,应执行高处作业规定,夜间应有充足照明。 并应划定警戒区和悬挂警告标志。 8.工作完毕后,应将耦合剂、着色剂、磁粉、荧光粉清理 干净。

    4.5.1参与表面预处理、油漆涂装、金属热喷涂的作业人员应 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5.2作业时,应遵守本岗位安全作业标准,高空作业应符合 相关条文的规定。 4.5.3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作业环境应采取措施降 小咚噪

    4.5.4需表面预处理的金属构件应放置平稳。

    4.5.5油漆涂装前应检查所需的照明、通风、脚手架、支增

    5.5油漆涂装前应检查所需的照明、通风、脚手架、支墩、 架等设施安全可靠。

    4.5.6喷涂工作完毕后,应整洁工器具并应将工作场地及储藏 室清扫干净,如发现遗留或散落的危险品,应及时清除卡净

    4.5.6喷涂工作完毕后,应整洁工器具并应将工作场地及储

    4.6.1车间内及户内用于产品零部件、成品、半成品的转运线 及道路应明确划分。路面应平整,无障碍物。 4.6.2用于转运的叉车、平板车、汽车、起重机等应符合设备 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前应认真检查。 4.6.3产品在转运车辆上摆放应稳定可靠,对于大件、超长 超宽件在转运装车时应进行绑扎固定

    4.6.4对于运距较远、起吊装军复杂的产品,应制定专项装车 转运安全技术方案,并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4.6.5产品应按厂区规划区域进行存放,并应按产品包装要求 进行包装标识后存放。 4.6.6产品存放支垫应稳定,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构件倾 倒或变形,当需要叠层堆放时,层间加垫应采用枕木或木板 材料。

    1闸门堆放与预组装场地应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特性(包含 现场交通运输条件、施工高峰强度等)、闸门拼装方案和现场设 备起吊能力诸要素,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或滑坡 等自然灾害的地段。 2场内各设备堆放场和作业区应布局合理,并应有明显标 识。办公室、仓库、变电所、各作业场所应有消防和排永设施, 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对不需要吊车 或运输车输进入的,宜按0.8~1.0m预留人行安全通道;对于 需要采用移动式汽车吊等手段进行装卸作业的,根据车辆作业宽 度宜预留810m的通道。 3厂区应有完整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2。厂房 等高大建筑物与大型施工机械应有可靠防雷措施。 4场内除布置通用照明外,夜间作业部位和主要运输道路 旁应按规定布置充足的工作照明设施。 5场内作业房应合理布置,各房间应设有单独的配电盘, 盘上应有盖板和挂锁及漏电保护装置。房内应备有灭火器隧道标准规范范本,所有 施工设备、电气盘柜等危险部位,均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 操作规程,且应接地良好。 6厂区风、水、电等临时施工设施,规划布置应符合SL398 的有关规定

    1闸闻门和埋件应摆放平稳、整齐,且支承牢固,不宣叠层 维放,并有人员和起吊设备的通道。 2预组装前,应编制组装技术方案,包括组装程序、吊装

    方案(确定吊装设备、主要器具、地锚的设置和缆风绳的受力计 算)以及临时加固支撑方案等,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 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各拼装平台基础应牢固,支承结构应 稳定可靠。 3高空作业、脚手架和作业平台的搭设方案应由技术部门 设计、审批,安全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 使用。 4高空作业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安全。作业区 四周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 人施工作业区内。 5高空作业排架及行走通道应清理干净,不应随意堆放杂 物,防护栏杆及安全网的敷设应符合安全标准。作业区应设置足 够的消防器材。 6夜间作业应便用低压行灯照明,其他照明设施严禁直接 和闸门接触,并应接地良好。 7雨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露天拼装作业场所,应采取相应的 防雨雪和防滑措施。 8使用的千厅顶、楔子板、大锤、扳手等应妥当放置,严 禁通过投掷来传递工具等物,固定好的千片顶等机具应使用安全 绳绑扎年固。 9闻门组装用的连接板、螺栓等小型零件应装于结实的麻 包内,使用绳具上下传递,严禁随意堆放在排架板上。 10上、下交叉作业时,应搭设安全隔离平台。 11闸门预组装时,各部连接螺栓至少应装配1/2以上,并 紧固。 12装配连接时,严禁将手伸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 13闻门在进行连接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安全的位置,手不 得扶在节间或连接板吻合面上。 14使用锉刀、铲等工具,不应用力过猛。不应使用有卷边 或裂纹的铲削工具,工具土的油污应及时清除。

    15预组装焊接时,应合理分布焊工作业位置。 16,焊接作业时,焊条应使用保温桶存放,并用安全绳将其 绑扎牢固。 17拆除的包装箱,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严禁随地乱放 乱弃,箱板上的铁钉、铁条等应进行拨除和打弯处理。 18闸门预组后的拆除作业宜按组装顺序倒序作业,并应充 分考虑拆卸过程中竖立部分的自身稳定性,对于稳定性存在向题 的,增加临时缆风绳,以增强稳定。 19预组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地面锚桩、基础预 埋件或临时支撑、缆风绳等杂物,

    5.2.1闸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起重运输专项安全 技术方案,经主管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 批后,方可子以实施。 5.2.2起重、运输作业的各工种(含司机)应持证上岗,且身 体健康,作业时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的技术规定。 5.2.3起重运输的车辆应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规则,严禁无 证驾驶、酒后开车、无令开车。用于闸门起重运输的施工机械, 应符合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投人使用前应对其状态进行全面认 真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所吊物体重量达到额定起 吊能力的80%以上时,应进行负荷或试吊试验

    1大件、超长、超宽件的运输与吊装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播 施并成立专门临时组织机构,负责统一指挥,每次作业前应提前 可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运输许可手续。 2大件运输与吊装专门临时组织机构应分工明确,责任到 人。各专业组在大件吊装前应按职责认真检查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满足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在大件吊装过程中进行监控,发现问 题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应擅自越级指挥

    3大件运输应根据设备的重量、外形尺寸、道路条件等因 紧,选用适当的运输和装卸车手段,应对线路沿途路宽、限高和 最小弯道半径,路面上方架空线的垂直高度,道路所经桥梁、涵 洞、隧道允许通过的最大重量、尺寸,以及沿线最大纵坡率等进 行勘测,选择满足大件运输的道路进行运输。应清除有影响的障 碍物,并对不良路段进行处理。 4大件的装载应选用适宜的装载车辆,不允许超载。装车 前应复核大件的重心,计算运输车辆的轮压力,根据大件的尺 寸、重量计算货物在运输车辆上的稳定性。装车时应根据设备的 状况,制作相应的托盘、支架、垫板等,并应在车辆与大件接触 部位支垫橡皮或软木板。 5装载车辆应停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汽车标准,注意离边缘的距离。 装车前应在车板上放样,标出大件货物摆放位置并在支垫位置摆 放支垫物,装载应均衡平稳且应将闸门中心对准车辆中心,不应 偏装。 6闸门在运输车辆上应摆放平稳可靠,并应对参与大件运 输的车辆、捆绑工器具以及支垫物进行检查。应选用合适的钢丝 绳、纤维带、卡环、倒链、拉紧器等器械进行捆绑。应经检查捆 绑牢固后方可发令开车。 7大件运输车队应由清障车、大件运输车、工具车等车辆 组成,并应在车头、尾悬挂红旗、红灯等标志,必要时应与当地 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全程封道,保证大件运输安全。 8运输时应根据大件的特点,控制车速,并应有防止冲撞 与震荡、受潮、损坏以及防止变形的措施。 9大件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装作业应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对信号不明确时,不 应随意操作。 2)闸门上的吊耳、悬挂爬梯应经过专门的设计验算,由 技术部门审批,质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经检查确认 合格后方可使(吊耳材质和连接焊缝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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