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52-2018 深圳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统计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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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JG 52-2018  深圳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统计规则

    面的方式,统计拓宽道路面积。 2.3.3.2非机动车道 按路面类型统计非机动车道面积,注明各层结构类型、厚度、材料及相应技 术参数。具体路面结构组成根据图纸确定,面积通过图纸计量。 2.3.3.3人行道 按路面类型统计人行道面积,注明各层结构类型、厚度、材料及相应技术参 数。具体路面结构组成根据图纸确定,面积通过图纸计量。 2.3.3.4缘石 缘石按立缘石、平缘石划分,分别统计长度,注明缘石材质、尺寸、基座材 料,基座工程量不单独计列,在投资估算指标中予以考虑。 2.3.3.5排水沟 排水沟按有无盖板、不同的材料及截面尺寸分别统计长度,注明每延米排水 沟材料体积。 2.3.4桥梁(涵) 2.3.4.1桥梁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中所涉及的桥梁主要为车行便桥或人行桥。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中所涉及的车行便桥或人行桥结构形式主要有现浇预应力 砼(钢筋砼)连续梁桥、现浇预应力砼(钢筋砼)实心板梁桥、装配式预应力砼 小箱梁桥、装配式预应力砼T梁桥、装配式预应力砼空心板梁桥及钢结构桥梁等。 工可阶段,对每座桥梁按不同上部结构形式分别统计桥梁面积。 对于每座桥梁,应注明该桥梁的起终点桩号、桥梁全长、桥梁宽度、具体跨 径布置、桥梁上下部结构形式、跨越的障碍物或构筑物。若有特殊情况(如有水 中施工、超低高度梁、特殊景观要求、特殊工艺或特殊材料等),需在表格备注 或图纸附注中说明。 234.2箱源

    参考本规则“水质改善工程”中3.1.1章节。 2.4电气工程 2.4.1沿河照明 2.4.1.1组合箱式变电站 按不同的容量分别统计座数,并注明变压器台数、变比、接线组别,是否含 三遥、智能节能以及围栏。箱变内高压侧常规配置为三台负荷开关柜,如有特殊 出线要求,应注明。土方、基础等工程量不单独统计,其造价在箱式变电站投资 估算指标中考虑。 2.4.1.2单/双臂灯 按不同的杆高,臂长分别统计个数,并注明所配光源种类、功率及灯型,若 采用智能调光控制,则应注明含单灯控制器,如未提供平面图,应有灯具布设的 司距要求,以便于统计。土方、基础等工程量不单独统计,其造价在单/双臂灯投 资估算指标中考虑。 2.4.1.3高杆灯 按不同的杆高分别统计个数,并注明所配光源种类、功率及灯型,若采用智 能调光控制,则应注明含单灯控制器,如未提供平面图,应有灯具布设的间距要 求,以便于统计。土方、基础等工程量不单独统计,其造价在高杆灯投资估算指 标中考虑。 2.4.1.4电缆 需统计箱变高压侧进线电缆及低压侧配线电缆工程量,按不同的材质、型号 规格分别统计电缆长度,高压侧进线电缆应说明电缆布设原则、回路数、路径, 以便于统计。 2.4.1.5电线 按不同的材质、型号、规格分别统计长度。 2.4.1.6照明电缆保护管(开槽施工) 按不同的材质、管径分别统计各段长度。 2.4.1.7照明电缆保护管(水平导向钻进施工) 按不同的材质、管径分别统计各段长度。 2.4.1.8照明接线井 按不同的材质、内空尺寸分别预估个数

    2.4.1.9照明设备迁移 统计需迁移的照明设备套数(每套设备包含灯杆、灯具、基础等),注明灯 杆杆高。 2.4.1.10照明设备拆除 统计需拆除的照明设备套数,注明灯杆杆高。

    数据标准2.4.2 沿河视频监控系统

    监控设备:按不同规格型号统计监控设备套数。 监控线路:按不同规格型号统计监控线路长度。 2.4.3自动化控制 若无自动化控制详细设计方案,其工程量可暂按一整项估列;若有详细设计 方案,可根据不同设备类型、规格等列出工程量。

    3.1截污涵管 截污管道主要施工方法包括放坡开挖、支护开挖、顶管、水平导向钻进等四 种,箱涵主要施工方法包括放坡开挖和支护开挖两种,每种施工方法的截污管道 及箱涵工程量统计规则分别见3.1.1~3.1.4。此外,对于需进行软基处理的截污管 道应按本规则3.1.5要求统计管道基础处理工程量,现状管道破坏恢复及迁改按本 则3.1.7要求统计现状排水管的拆除、保护及迁改的工程量。 管道、箱涵及附属设施的土石方工程造价未在管道、箱涵及附属设施投资估 算指标中考虑,如管道、箱涵及附属设施与河道堤岸整治工程同步开挖时,其土 石方工程工程量一并计入河道治理工程中,否则其土石方工程量需单独统计,统 计规则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3.1.1放坡开挖 3.1.1.1截污箱涵 根据河道典型横断面图及截污涵管平面布置图,按断面尺寸及孔数分别统计 各钢筋混凝土箱涵所用混凝土的体积及钢筋的重量,具体如下: 1箱涵混凝土、垫层:根据箱涵的断面尺寸及长度按混凝土强度等级统计箱 涵及其垫层所需混凝土的体积,注明箱涵长度、每延米箱涵砼体积、垫层厚度 漠板、支架等细部结构造价已包含在箱涵砼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箱涵钢筋:根据单方砼的所含钢筋重量统计箱涵所需钢筋的重量。 3.1.1.2管道铺设 管道铺设分别统计截污管、截流支管、包封混凝土及石粉渣工程量,工程量 统计规则如下: 1截污管、截流支管:截污管根据河道典型横断面图及截污涵管平面图,按 材质、管径及管道等级分别统计管道长度。其砂垫层基础铺筑、管道铺设、闭水 试验等工程量不需另计,其造价已在每延来管道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截流支管

    根据现状排放口及截流井数量,按材质、管径及管道等级分别统计管道长度 2包封混凝土:包封混凝土用量根据管道长度及包封横断面尺寸,按不同砼 强度等级统计混凝土的体积,并注明包封厚度。 3石粉渣:截污管或截流支管铺设时如需回填石粉渣,石粉渣的工程量需单 独统计,并根据管道长度及管道回填横断面尺寸统计其体积。 3.1.1.3附属设施 并:按材质和并尺寸分别统计各种混凝土并和砌筑并数量,并注明平均深度 可按平面图实际统计或按不同管径及管长估算。 配套设备:按设备型号、规格、材质等技术参数统计设备数量,主要包括截 流闸、限流阀、拍门、鸭嘴阀等,其它特殊设备此处未详尽的请自行计列。 总口截流闸:参考本规则“建构筑物”中4.1章节。 3.1.2支护开挖 3.1.2.1截污箱涵 同本规则3.1.1.1章节。 3.1.2.2管道铺设 同本规则3.1.1.2章节。 3.1.2.3附属设施 同本规则3.1.1.3章节。 3.1.2.4基坑支护 本章节仅列出截污工程中常用的几种支护方法如木板支护、钢板桩、槽钢和 砼灌注桩等,如采用其他基坑支护方式可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中基坑支 护工程的工程量统计规则。本章节仅统计由于管道敷设而单独发生的支护措施, 与河道堤岸整治工程等共用且已在相关工程中计量的基坑支护措施不在此处统 计。

    据现伙排股口及截训开数重,按材质、管径及管道等级别统 2包封混凝土:包封混凝土用量根据管道长度及包封横断面尺寸,按不同砼 强度等级统计混凝土的体积,并注明包封厚度。 3石粉渣:截污管或截流支管铺设时如需回填石粉渣,石粉渣的工程量需单 独统计,并根据管道长度及管道回填横断面尺寸统计其体积。 3.1.1.3附属设施 并:按材质和并尺寸分别统计各种混凝土并和砌筑并数量,并注明平均深度 可按平面图实际统计或按不同管径及管长估算。 配套设备:按设备型号、规格、材质等技术参数统计设备数量,主要包括截 流闸、限流阀、拍门、鸭嘴阀等,其它特殊设备此处未详尽的请自行计列。 总口截流闸:参考本规则“建构筑物”中4.1章节

    1木板支护需对各支护按不同的规格统计木板面积,注明支护位置(桩号)、 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支护长度、平均支护深度。横撑等构件不单独 另计,若支护方案中需要,则以零星工程这一整项按木板支护建安费的一定比例 估列。 2钢板桩/槽钢支护需对各支护按不同的钢板/槽钢型号分类统计钢板桩 槽钢重量,注明支护位置(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支护长度 平均支护深度、提供单位支护面积用钢量。连系梁及横撑按重量统计,托架等构 件不单独另计,若支护方案中需要,则以零星工程这一整项按钢板桩支护/槽钢支 护建安费的一定比例估列。 3砼灌注桩支护按结构组成分别统计砼灌注桩、止水桩、冠梁及腰梁工程量 注明支护位置(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砼灌注桩按不同的桩 径、砼强度等级、成孔工艺(钻孔、冲孔等)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钢筋含量、 平均桩长及根数;止水桩包括高压旋喷桩和水泥搅拌桩等,高压旋喷桩按不同的 施工工艺(单管、双管、三管)、桩径、是否空桩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平均桩 长及根数,水泥搅拌桩按不同的施工工艺(单轴、双轴、三轴)、水泥标号、水 泥含量以及是否空桩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桩径、平均桩长及根数;冠梁及腰梁 等其他钢筋砼构件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统计砼体积(注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 (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 4砼灌注桩支护+止水桩+内支撑/锚索需对桩体、梁、支撑/锚索和格构柱分 别统计,砼灌注桩及止水桩等工程量统计规则与上述砼灌注桩支护相同;钢筋砼 支撑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统计砼体积(注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 钢筋含量);钢支撑和格构柱等钢结构按重量统计,注明钢材型号;锚索按不同 的型号和平均长度分别统计总长度,注明布置间距及根数 3.1.3顶管施工 3.1.3.1管道铺设 根据河道典型横断面图及截污涵管平面图,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 计顶管长度。 3. 1.3.2附属设施

    顶管工作并及接收并:按不同尺寸分别统计顶管工作并及接收并数量,并注 明平均深度及施工方式。 其他附属设施:参考本规则3.1.1.3章节。 3.1.4水平导向钻进施工 3.1.4.1管道铺设 根据河道典型横断面图及截污涵管平面图,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 计水平导向钻进管长度。 3.1.4.2附属设施 水平导向钻进工作井及接收井:按不同尺寸分别统计水平导向钻进工作井及 接收井数量,并注明平均深度及施工方式。 其他附属设施:参考本规则3.1.1.3章节。 3.1.5管涵软基处理 本章节仅列出几种主要的管涵软基处理工法,如换填法、抛石挤淤、水泥揽 拌桩和振冲碎石桩等,其他地基处理方法工程量统计规则请参考本规则“岩土工 程”章节中基础及地基处理工程的工程量统计规则。 1换填法:按不同的换填材料统计换填体积,备注中需注明换填范围、深度 碾压密实度、软土弃运距离、是否利用本项目挖方换填等。 2抛石挤淤:需统计抛石体积,注明处理平面范围、深度及抛石方式(机械 或人工)。 3水泥搅拌桩:需分别统计桩体和褥垫层工程量。桩体按施工工艺(单轴、 双轴、三轴)、水泥标号、水泥含量以及是否空桩分别统计总桩长,注明处理面 积、布置间距、桩径、平均桩长、根数;褥垫层按不同的材料和厚度分别统计面 积。 4振冲碎石桩:需分别统计桩体和褥垫层工程量,桩体按不同桩径统计总桩 长,注明处理面积、布置间距、桩根数、平均桩长;褥垫层按不同的材料和厚度 分别统计面积。

    参考本规则“建构筑物”中4.1章节。 3.3.1.3调蓄池主体结构 调蓄池主体结构主要包括主体结构砼、钢筋、垫层及填充混凝土,工程量统 计规则如下: 1调蓄池主体由钢筋砼调蓄池底板、侧墙、隔墙、顶板、柱、梁和车辆下池 底通道等组成。主体结构砼根据主体结构图按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各结构部分(底 板、侧墙、隔墙、顶板、柱、梁、车辆下池底通道等)的砼体积,并注明单方砼 钢筋含量,其池底及池壁防腐、顶板支架、细部结构等工程量不需单独统计,其 造价在每立方米的主体结构砼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 2主体结构钢筋按调蓄池各结构部分钢筋重量之和统计其重量,调蓄池各结 购部分钢筋重量等于各结构部分砼体积乘以单方砼钢筋含量。 3垫层及填充混凝土根据主体结构图按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其体积。 3.3.1.4设施现场管理及设备安置用房 按材质统计建筑面积,并注明建筑物的层数。 3.3.1.5厂区设施 厂区设施主要包括围墙、大门、给排水、照明、道路、绿化工程等。若无) 区设施详细设计方案,其工程量可仅列出厂区总平面面积;若有详细设计方案, 可按以下规则分别列出各工程的工程量: 1围墙:按不同材料、高度统计围墙长度。 2大门:按不同材料、规格统计大门数量。 3给排水工程:参考本规则“水质改善工程”章节。 4道路、照明工程: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3.3、2.4.1章节。 5绿化工程:参考本规则“生态修复及景观绿化工程”章节。

    3.3.2设备及安装工程

    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家询价单。 3.3.2.2调蓄池电气设备安装 包括电气一次设备和电气二次设备两项,注明处理规模及工艺流程。电气一 次设备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外电工程”章节,电气二次设备根据设计情 况列细项统计,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商询价单。 3.3.3基坑支护 如存在基坑支护工程,其工程量统计规则可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 3.3.4地基与基础 如存在地基与基础工程,其工程量统计规则可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 3.3.5土石方工程(含池外基坑回填) 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2章节。 3.4水质净化工程 3.4.1湿地工程 湿地形式包括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等。工可阶段,对每座湿地根据图纸按不 同形式统计其面积。 3.4.2水质净化设施 水质净化设施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 与基础等。 3.4.2.1土建工程 参考本规则3.3.1章节。 3.4.2.2设备及安装工程 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或按污水处理规模估算,占投资比重较大的设备 需提供厂商询价单。 3.4.2.3土石方工程

    3.4.2.5地基与基础

    补水管道主要施工方法包括放坡开挖、支护开挖、顶管和水平导向钻进、明 敦等五种,每种施工方法的补水管道工程量统计规则分别见3.5.1~3.5.5。此外, 对于需进行软基处理的补水管应按本规则3.5.6要求统计管道基础处理工程量,现 状管道破坏恢复及迁改按本规则3.5.8要求统计现状补水管的拆除、保护及迁改的 工程量。 补水管道的土石方工程造价未在其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如管道与河道堤岸 整治工程同步开挖时,其土石方工程工程量一并计入河道治理工程中,否则其土 石方工程量需单独统计,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3.5.1放坡开挖 3.5.1.1管道铺设 补水管管道铺设分别统计补水管、包封混凝土、石粉渣、管道镇墩工程量 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补水管:根据河道典型横断面图及补水管平面图,按材质、管径及管道等 级分别统计管道长度。其砂垫层基础铺筑、管道铺设、闭水试验等工程量不需另 计,其造价已在每延米管道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 2包封混凝土:包封混凝土用量根据管道长度及包封横断面尺寸,按不同砼 强度等级统计混凝土的体积,并注明包封厚度。 3石粉渣:补水管铺设时如需回填石粉渣,石粉渣的工程量需单独统计,并 根据管道长度及管道回填横断面尺寸统计其体积

    4管道镇墩:根据镇墩尺寸及数量按砼强度等级估算其所需混凝土的体积及 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 3.5.1.2附属设施 井:按材质和井尺寸分别统计各种混凝土井和砌筑井数量,并注明平均深度, 可按平面图实际统计。 配套设备需单独统计,按型号规格分别统计设备数量,主要包括闸阀、蝶阀、 排气阀、排泥阀等,其它特殊设备此处未详列的请自行计列。 3.5.2支护开挖 3.5.2.1管道铺设 同本规则3.5.1.1章节。 3.5.2.2附属设施 同本规则3.5.1.2章节。 3.5.2.3基坑支护 同本规则3.1.2.4章节。 3.5.3顶管施工 3.5.3.1管道铺设 根据河道典型横断面图及补水管平面图,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计 顶管长度。 3.5.3.2附属设施 顶管工作并及接收并:按不同尺寸分别统计顶管工作并及接收并数量,并注 明平均深度及施工方式。 其他附属设施:参考本规则3.5.1.2章节。

    3.5.4水平导向钻进施工

    3.5.4.1管道铺设

    根据河道典型横断面图及补水管平面图,按材质、管径和管道等级分别统计 水平导向钻进管长度。 3.5.4.2附属设施 水平导向钻进工作井及接收井:按不同尺寸分别统计水平导向钻进管工作井 及接收井数量,并注明平均深度及施工方式。 其他附属设施:参考本规则3.5.1.2章节。 3.5.5明敷段 3.5.5.1管道铺设 根据典型横断面图及补水管平面图,按材质、管径和压力等级分别统计明敷 管长度,如采用钢管敷设,应注明管道防腐方式及等级。 3.5.5.2管道支墩 根据支墩尺寸及数量按砼强度等级估算其所需混凝土的体积及钢筋重量,注 明单方砼钢筋含量。 3.5.6管道软基处理 同本规则3.1.5章节。 3.5.7土石方工程 如有单独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需单独计列,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 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如与河道堤岸整治工程一并开挖回填则在河道治理工程 中申报此项,不需单独计列。 3.5.8现状补水管的破除、保护及迁改 按照不同的材质、管径分别统计,需拆除、保护或迁改的现状补水管长度, 现状管的保护还需注明拟采用的管道保护方法;现状管的迁改需分别统计拆除和 新建管道长度,新建管道工程量统计规则按施工方法分别参考本规则3.5.1~ 3.5.5章节。

    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大型建构筑物主要有水闸、泵站、生产及管理用 房等,各部分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4.1水闸工程 水闸工程主要包括上游连接段、下游连接段、闸室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 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等,各部分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4.1.1上游连接段 水闸上游连接段需统计挡墙(防浪防冲)、护坡、护底(含齿墙)、护脚、防 渗措施、钢筋混凝土翼墙等工程量,以下仅列出防渗措施及钢筋混凝土翼墙工程 量统计规则,挡墙(防浪防冲)、护坡、护底(含齿墙)、护脚工程量统计规则参 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3~2.1.5章节。 4.1.1.1防渗措施 防渗措施包括平面防渗措施及立面防渗措施,平面防渗措施包括混凝土防渗 铺盖、土工布、防渗膜等,立面防渗措施主要为防渗桩。各防渗措施工程量统计 规则如下: 1混凝土防渗铺盖: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混凝土防渗铺盖砼体积,若 有钢筋,其工程量需单独统计,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 2土工布、防渗膜等其余平面防渗措施按不同材料统计防渗面积。 3立面防渗措施(防渗桩)主要指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工程量统计 规则可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 4.1.1.2钢筋混凝土翼墙 对每段翼墙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及断面形式分别统计翼墙砼体积及钢筋重量: 注明翼墙位置(桩号)、长度、平均每延米翼墙的体积,单方砼的钢筋含量。沉 降缝、泄水孔等细部结构及脚手架、模板等施工措施工程量不单独统计,其造价 在翼墙单方砼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

    4.1.2下游连接段 水闸下游连接段需统计挡墙、护坡、护底、护脚、防渗措施、钢筋混凝土翼 墙、消能措施等工程量,以下仅列出消能措施工程量统计规则,挡墙、护坡、护 底、护脚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3~2.1.5章节,防渗 措施、钢筋混凝土翼墙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4.1.1.1及4.1.1.2章节。 4.1.2.1消能措施 消能措施包括护坦、消力池、海漫及防冲槽等,均按不同材料分别统计护坦 消力池/海漫/防冲槽体积,沉降缝、泄水孔等细部结构及模板等施工措施工程量 不单独统计,其造价在护坦/消力池/海漫/防冲槽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若有垫层 其工程量单独统计,按不同的材料分别统计垫层的体积(按各垫层面积和厚度计 算后汇总)。当消能措施结构类型为钢筋砼时,应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砼 体积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 4.1.3闸室土建工程 4.1.3.1闸室主体 闸室主体包括主体结构砼、钢筋、垫层及填充混凝土,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主体结构砼由钢筋砼闸底板、闸墩、闸槽、胸墙等组成。主体结构砼根据 主体结构图按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各结构部分(底板、闸墩、闸槽、胸墙等)的 砼体积,并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沉降缝、模板等工程量不需单独统计,其造价 在每立方米的主体结构砼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 2主体钢筋按闸室各结构部分钢筋重量之和统计其重量,闸室各结构部分钢 筋重量等于各结构部分砼体积乘以单方砼钢筋含量。 3垫层及填充混凝土根据主体结构图按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其体积。 4.1.3.2工作桥及交通桥 工作桥和交通桥需统计桥梁面积,注明桥梁位置、桥梁上下部形式、桥梁长 度及宽度。 4.1.3.3启闭机房

    4.1.4设备及安装工程 4.1.4.1金属机电设备安装 钢闸门及拦污栅按不同型式、规格统计其重量,注明钢闸门及拦污栅数量, 其余金属机电设备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 一商询价单。 4.1.4.2电气设备安装 包括电气一次设备和电气二次设备两项。电气一次设备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 本规则“外电工程”章节,电气二次设备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供主要 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商询价单。 4.1.5土石方工程 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2章节。 4.1.6基坑支护 如存在基坑支护工程,其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 4.1.7地基与基础 如存在地基与基础工程,其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 4.2泵站工程(污水提升泵站、补水加压泵站)

    4.2泵站工程(污水提升泵站、补水加压泵站) 泵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 支护、地基与基础等,各部分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4.2.1 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泵站进水管涵、泵站出水管涵、泵房上部结构、泵房下部 结构、厂区设施等。 4.2.1.1泵站进水管涵、泵站出水管涵 参考本规则3.1章节。

    4.2.1.2泵房上部结构 泵房上部结构主要为厂房,根据图纸统计厂房建筑面积,注明层数或厂房结 构形式。 4.2.1.3泵房下部结构 泵房下部结构主要包括主体结构砼、钢筋、垫层及填充混凝土,工程量统计 规则如下: 1主体结构砼由钢筋砼底板、边墩(墙)、中墩(柱)、板(排架、梁)、脑 墙等组成。主体结构砼根据主体结构图按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各结构部分(钢筋 砼底板、边墩(墙)、中墩(柱)、板(排架、梁)、胸墙)的砼体积,并注明单 方砼钢筋含量,沉降缝、模板等工程量不需单独统计,其造价在每立方米主体砼 投资估算指标中考虑。 2主体钢筋按泵房下部结构各结构部分钢筋重量之和统计其重量,泵房下部 结构各结构部分钢筋重量等于各结构部分砼体积乘以单方砼钢筋含量。 3垫层及填充混凝土根据主体结构图按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其体积。 4.2.1.4厂区设施 厂区设施主要包括围墙、大门、给排水、照明、道路、绿化工程等。若无) 区设施详细设计方案,其工程量可仅列出厂区总平面面积;若有详细设计方案: 可按以下规则分别列出各工程的工程量: 1围墙:按不同材料、高度统计围墙长度。 2大门:按不同材料、规格统计大门数量。 3给排水工程:参考本规则“水质改善工程”章节。 4照明、道路工程: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3.3、2.4.1章节。 5绿化工程:参考本规则“生态修复及景观绿化工程”章节。

    4.2.2设备及安装工程

    4.2.2.1工艺设备安装

    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家询价单。 4.2.2.2电气设备安装 包括电气一次设备和电气二次设备两项,注明泵站规模。电气一次设备工程 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外电工程”章节,电气二次设备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 计,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的厂商询价单。 4.2.3土石方工程 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2章节。 4.2.4基坑支护 如存在基坑支护工程,其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

    如存在地基与基础工程,其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本规则“岩土工程”章节。

    根据图纸统计建筑面积,注明层数。

    5.1基础及地基处理工程 基础及地基处理工法包括换填法、强夯法、堆载预压法、真空预压法、抛石 济淤法、水泥揽拌桩、预应力混凝主管桩、混凝土灌注桩、高压旋喷、振冲碎 石桩、CFG桩、沉管砂石桩、地基注浆法等,各种基础及地基处理工程量统计规则 如下。 5.1.1换填法 按不同的换填材料统计换填体积,备注中需注明换填范围、深度、碾压密实 度、软土弃运距离、是否利用本项目挖方换填等。 5.1.2强夯法 对每个地块按不同的强夯设计参数分类统计强夯面积,备注里需注明点夯能 量、间距、击数、遍数,满夯能量、遍数。当强夯面积大,夯坑回填材料数量较 大时,需单独统计坑填料工程量,按不同材料分别统计体积,并注明运距 5.1.3堆载预压法 需分别统计砂垫层、塑料排水板/砂井、堆载土方、超载卸载土方、集水井、 盲沟等排水措施的工程量。砂垫层需统计铺设面积,注明厚度;塑料排水板/砂井 按是否带门架分别统计总长度,注明布置间距及深度;堆载、超载卸载土方需统 计土方体积,注明各类运距;集水井按不同尺寸统计座数,注明平均深度、布置 司距及抽水天数;盲沟等排水措施按不同尺寸统计长度。 5.1.4真空预压法 需分别统计真空膜、砂垫层、塑料排水板/砂并、集水并、盲沟等排水措施的 工程量,若有封闭措施应单独统计工程量。真空膜按不同材质分别统计铺设面积: 砂垫层需统计铺设面积,注明厚度;塑料排水板/砂井按是否带门架分别统计总长 度,注明布置间距及深度:集水并按不同尺寸统计座数,注明平均深度、布置间

    距及抽水天数;盲沟等排水措施按不同尺寸统计长度;封闭措施按不同幕类型、 材料分别统计工程量,注明惟幕排数、桩间距、桩长及桩径等主要设计参数。 5.1.5抛石挤淤法 需统计抛石体积,注明处理平面范围、深度以及抛石方式(机械或人工)。 5.1.6水泥搅拌桩 需分别统计桩体和褥垫层工程量。桩体按施工工艺(单轴、双轴、三轴)、 水泥标号、水泥含量以及是否空桩分别统计总桩长,注明处理面积、布置间距、 桩径、平均桩长、根数;褥垫层按不同的材料和厚度分别统计面积。 5.1.7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需分别统计桩体、桩帽及褥垫层工程量。桩体按桩径和管桩型号的不同分别 统计桩长,注明施工工艺(静压、锤击)、处理面积、布置间距、桩根数、平均 桩长;桩帽按规格和材料的不同分别统计个数;褥垫层按不同的材料和厚度分别 统计面积。 5.1.8砼灌柱桩 按不同的桩径、砼强度等级、成孔工艺(钻孔、冲孔、旋挖等)统计总桩长 主明位置、平均桩长、根数、钢筋含量等。 5.1.9高压旋喷桩 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水泥搅拌桩,分别统计桩体和褥垫层工程量,桩体按工 法(单管、双管、三管)、桩径、是否空桩分别统计总桩长,注明处理面积、布 置间距、平均桩长、根数;褥垫层按不同的材料和厚度分别统计面积。 5.1.10振冲碎石桩 需分别统计桩体和褥垫层工程量。桩体按不同桩径统计总桩长,注明处理面 积、布置间距、桩根数、平均桩长;褥垫层按不同的材料和厚度分别统计面积。 5. 1. 11 CFG桩 需分别统计桩体、桩帽及褥热层工程量。桩体按不同桩径分别统计桩长,注

    明处理面积、布置间距、桩根数、平均桩长;桩帽按规格和材科的不同分别统计 个数;褥垫层按不同的材料和厚度分别统计面积。 5.1.12沉管砂石桩 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振冲碎石桩。 5.1.13地基注浆法 根据设计方案,可选择按注浆钻孔深度或按注浆量两种方式统计工程量。 按注浆钻孔深度:按照不同的注浆类型(分层注浆、压密注浆、袖阀管注浆)、 压力、水泥标号及水泥含量分别统计注浆钻孔总长度,备注注明处理面积、间距、 钻孔根数、单根长度。 按注浆量:按照不同的注浆类型(分层注浆、压密注浆、袖阀管注浆)、压 力、水泥标号及水泥含量分别统计注浆量总体积,备注注明处理面积、注浆深度、 注浆扩散半径。 5.2边坡工程 本节列出的高边坡工程包括骨架护坡、锚杆(索)格构梁护坡、抗滑桩、喷 锚防护、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等多种形式;另外,截排水沟、跌水沟工程量 需单独统计。各种边坡工程以及截排水沟工程量统计规则具体如下。 5.2.1骨架护坡 骨架护坡分为格构梁骨架护坡和浆砌片石骨架护坡两种形式,格构梁骨架护 坡按不同的规格和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边坡面积;浆砌片石按不同的规格分别统 计边坡面积,注明护坡所在位置、护坡长度、边坡等级。 5.2.2锚杆(索)格构梁护坡 按格构梁砼强度等级、规格、间距、锚杆(索)规格、平均锚杆(索)长度 的不同分别统计护坡面积。注明护坡所在位置、护坡长度、边坡等级 5.2.3抗滑桩 需分别统计桩体、锚杆(索)、冠梁、腰梁、挡板工程量,桩体按不同的成 孔工艺(钻孔、冲孔、旋挖等)、桩截面尺寸及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总桩长,注

    明平均桩长及根数;锚杆(索)按不同规格、平均长度分别统计总长,注明锚杆 的间距、总根数;冠梁、腰梁、挡板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砼体积(注明断 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对于填挖方等对造价影响较小的 细部工程,不单独统计其具体工程量,以零星工程这一整项按抗滑桩建安费的 定比例估列。 5.2.4喷锚防护 需分别统计主钉和挂网喷砼工程量。主钉按不同的规格分别统计总长,注明 土钉平均长度;挂网喷砼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和厚度分别统计施工面积,注明钢 筋网规格。 5.2.5主动防护网 按图统计或估列防护面积。 5.2.6被动防护网 按图统计或估列防护面积。 5.2.7截排水沟 按有无盖板、不同的材料及截面尺寸分别统计长度,注明每延米沟体结构体 积。 5.2.8跌水沟 按不同的材料及截面尺寸分别统计长度,注明每延米沟体结构体积。 5.3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按支护方法不同分为以下各类,各类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量统计 规则如下。 5.3.1钢板桩/槽钢支护 需对各支护按不同的钢板桩/槽钢型号分类统计钢板桩/槽钢重量,注明支护 位置(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支护长度、平均支护深度、提 供单位支护面积用钢量。连系梁及横撑按重量统计,托架等构件不单独另计,若 支护方案中需要,则以零星工程这一整项按钢板桩支护/槽钢支护建安费的一定比

    例估列。 5.3.2木板支护 需对各支护按不同的规格统计木板面积,注明支护位置(桩号)、支护方式 (单侧支护/双侧支护)、支护长度、平均支护深度。横撑等构件不单独另计,若 支护方案中需要,则以零星工程这一整项按木板支护建安费的一定比例估列。 5.3.3砼灌注桩支护 按结构组成分别统计砼灌注、止水桩、冠梁及腰梁工程量,注明支护位置 (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砼灌注桩按不同的桩径、砼强度等 级、成孔工艺(钻孔、冲孔等)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钢筋含量、平均桩长及根 数;止水桩包括高压旋喷桩和水泥搅拌桩等,高压旋喷桩按不同的施工工艺(单 管、双管、三管)、桩径、是否空桩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平均桩长及根数,水 泥搅拌桩按不同的施工工艺(单轴、双轴、三轴)、水泥标号、水泥含量以及是 否空桩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桩径、平均桩长及根数;冠梁及腰梁等其他钢筋砼 构件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统计砼体积(注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 钢筋含量)。 5.3.4砼灌注桩支护+止水桩+内支撑/锚索 需对桩体、梁、支撑/锚索和格构柱分别统计,砼灌注桩及止水桩等工程量统 计规则与上述砼灌注桩支护相同;钢筋砼支撑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统计砼体积(注 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钢支撑和格构柱等钢结构按 重量统计,注明钢材型号;锚索按不同的型号和平均长度分别统计总长度,注明 布置间距及根数。 5.3.5咬合桩支护 按结构组成分别统计素砼桩、钢筋砼桩、冠梁及腰梁工程量,注明支护位置 (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素砼桩按不同的桩径、砼强度等级、 成孔工艺统计总桩长,注明平均桩长、根数;钢筋砼桩按不同的桩径、砼强度等 级、成孔工艺统计总桩长,注明平均桩长、根数、钢筋含量;冠梁及腰梁等其他 钢筋砼构件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统计砼体积(注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 单方砼钢筋含量)。

    需对桩体、梁、支撑/锚索和格构柱分别统计,咬合桩工程量统计规则与上述 咬合桩支护相同;钢筋砼支撑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统计砼体积(注明断面尺寸) 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钢支撑和格构柱等钢结构按重量统计,注 明钢材型号;锚索按不同的型号和平均长度分别统计总长度,注明布置间距及根 数。 5.3.7微型桩支护 按结构组成分别统计桩体、冠梁及腰梁工程量,若有内支撑(钢筋砼支撑、 钢支撑),其工程量需单独统计,注明支护位置(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 双侧支护)。桩体按不同的桩径和砼强度等级统计总桩长,备注均需注明平均桩 长、根数、成孔工艺;冠梁及腰梁等其他钢筋砼构件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统计砼 体积(注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钢支撑和格构柱等 钢结构按重量统计,注明钢材型号。 5.3.8止水惟幕 正止水惟幕包括高压旋喷桩和水泥搅拌桩等。高压旋喷桩按不同的施工工艺(单 管、双管、三管)、桩径、是否空桩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支护位置(桩号)、 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平均桩长及根数;水泥搅拌桩按不同的施工工 艺(单轴、双轴、三轴)、水泥标号、水泥含量以及是否空桩分类统计总桩长, 注明支护位置(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桩径、平均桩长及根 数。 5.3.9土钉支护 需分别统计土钉和挂网喷砼工程量。土钉按不同的规格分类统计总长,注明 土钉平均长度;挂网喷砼按不同的砼强度等级和厚度分类统计施工面积,注明钢 筋网规格。 5.3.10重力式水泥土墙 需分别统计水泥搅拌桩、插筋和冠梁工程量,注明支护位置(桩号)、支折 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墙体高度及厚度。水泥搅拌桩按不同的施工工艺(单 轴、双轴、三轴)、水泥标号、水泥含量以及是否空桩分类统计总桩长,注明桩 径、平均桩长及根数;插筋按不同钢筋类型和型号统计重量;冠梁按不同砼强度 等级分别统计砼体积(注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单方砼钢筋含量)。

    5.3.11地下连续墙 需分别统计墙体、冠梁及腰梁、内支撑(钢筋砼支撑、钢支撑)和格构柱工 程量,注明支护位置(桩号)、支护方式(单侧支护/双侧支护)。墙体按不同的 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墙体总体积,注明墙体长度、高度、厚度;冠梁及腰梁、钢 筋砼支撑按不同砼强度等级分别统计砼体积(注明断面尺寸)和钢筋重量(注明 单方砼钢筋含量):钢支撑、格构柱等钢结构均按重量统计,注明钢材型号。

    6生态修复及景观绿化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岸带修复、生态净化(人工湿地、水生植物种植等)等, 由于岸带修复工程量已计入河道治理工程中,生态净化中人工湿地工程量已计入 水质改善工程中,因此本章的主要内容是指以地面、水生植物种植为主的生态修 复及景观绿化工程,包括生态绿化、园建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其他景观工程等 6.1生态绿化 按绿化对象所处区域划分,分别统计地面、水生植物绿化面积。其中地面绿 化根据不同绿化标准分别统计普通绿化、重要节点绿化的面积。注意不要与河道 护坡绿化工程量重复统计

    复及景观绿化工程,包括生态绿化、园建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其他景观工程等。 6.1生态绿化 按绿化对象所处区域划分,分别统计地面、水生植物绿化面积。其中地面绿 化根据不同绿化标准分别统计普通绿化、重要节点绿化的面积。注意不要与河道 护坡绿化工程量重复统计。 6.2园建工程 园建工程主要包括广场、园路、栈道等,具体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广场:按不同广场铺装材料统计铺装面积,注明广场铺装各结构层(垫层 基层、面层)材料、厚度等技术参数。 2园路:按不同材料统计园路铺装面积,注明园路铺装各结构层(垫层、基 层、面层)材料、厚度等技术参数。 3栈道:按不同栈道形式统计栈道面积;栏杆工程量需单独统计,按不同的 材料及形式分别统计栏杆长度,注明栏杆位置(桩号)、栏杆高度等。

    6.2园建工程 园建工程主要包括广场、园路、栈道等,具体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广场:按不同广场铺装材料统计铺装面积,注明广场铺装各结构层(垫层 基层、面层)材料、厚度等技术参数。 2园路:按不同材料统计园路铺装面积,注明园路铺装各结构层(垫层、基 层、面层)材料、厚度等技术参数。 3栈道:按不同栈道形式统计栈道面积;栏杆工程量需单独统计,按不同的 材料及形式分别统计栏杆长度,注明栏杆位置(桩号)、栏杆高度等。

    6.3夜景照明工程 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4.1章节。

    7.1导流工程 7.1.1淤泥、土石方、砌石 淤泥开挖及外弃、土石方开挖及外弃、土石方场内运输、缺方内运、土石方 回填、砌石等工程量统计规则可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1~2.1.3章节。 应注意避免与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量重复计算。 7.1.2围堰填筑 常用的围堰类型主要包括筑土围堰、土石围堰、编织袋围堰及混合型围堰等 对每段围堰按不同材料及断面形式分别统计围堰体积,注明围堰位置(桩号)、 长度、平均每延米围堰的体积、所用材料来源(利用本河道挖方、外借等),混 合型围堰需分别统计不同组成材料的工程量。 7.1.3防渗 参考本规则“建构筑物”中4.1.1章节。 7.1.4围堰拆除 围堰拆除按不同的围堰材料(土方、石方)分别统计拆除体积,注明拆除对 象所在位置(桩号)、外弃运距。 7.1.5施工排水 应根据工程施工组织情况估算排水台班数量,工程量按台班计。 7.1.6临时排水措施 参考本规则“水质改善工程”中各种施工方法截污管工程量统计规则。 7.1.7施工围挡 按不同材料类型、高度统计施工围挡长度,注明围挡使用工期

    7.2施工临时交通工程 7.2.1施工临时道路 按不同路面类型统计施工临时道路路面面积,注明施工临时道路各结构层(垫 层、基层、面层)材料、厚度等技术参数。 7.2.2施工临时桥梁 按施工临时桥梁的材料及结构类型统计桥面面积,注明施工临时桥梁位置(桩 号)、桥梁长度、宽度等。如采用钢便桥施工方案,需注明便桥使用时长。 7.2.3施工临时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线:一般为热熔标线(深标II型),统计标线面积,注明标线类型、 厚度。 标志牌:标志牌分为单柱式、双柱式、F型、L型、T型、门架式、附着式和路 名牌等,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统计标志牌套数,单柱式标志牌按标志板个数不同(如 单牌、双牌、三牌)分别统计套数,门架式标志牌按不同跨度分别统计套数。 7.2.4临时工程拆除 土石方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2章节,其它临时措施拆除参考本 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8章节。 7.3施工供电工程 参考本规则“外电工程”及“河道治理工程”中2.4.1章节。施工临时供电等 用后需要拆除的,需予以注明。

    7.2施工临时交通工程

    本规则中的外电工程是指从公共电网接入点引接10kV电缆至用户端。主要内 容包括电缆以及电缆沟、电缆保护管(开槽施工)及包封、电缆保护管(水平导 向钻进施工)、电缆沟排水管、电缆接线井等配套设施。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8.0.1电缆 按不同的材质、型号、规格分别统计电缆长度,应说明电缆布设原则、回路 数、路径,以便于统计。 8.0.2隐蔽式/明开式电缆沟 按不同的材质(砖砌或砼制)、内空尺寸大小分别统计长度;如采用砼制, 应注明是素砼还是钢筋砼。 8.0.3电缆保护管(开槽施工)及包封 按不同孔数、管径、材质、壁厚分别统计长度,并注明是否包封,若包封则 列出包封材质和包封段长度。 8.0.4电缆保护管(水平导向钻进施工) 对每个水平导向钻进施工段,按电缆保护管的不同孔数、管径、材质、壁厚 分别统计采用水平导向钻进施工的电缆保护管长度,并注明钻进次数,每次钻进 的管径及内含电缆保护管的孔数、管径。 8.0.5电缆沟排水管 按不同的材质、管径、壁厚分别统计长度,如排水平面本阶段未示意排水孔 并,可根据排水井的布设习惯,预估电缆沟排水管长度。 8.0.6电缆接线井 按不同的规格、材质分别预估个数

    管线迁改工程通常包括电力迁改、通信迁改、燃气迁改、给排水管线迁改工 程等,若管线迁改工程造价占项目总建安费比例较小,其造价可暂以一整项按项 目建安费的一定比例估列,若占项目总建安费比例较大,需提供各专业管线迁改 工程方案,相应的工程量根据工程方案按本章规则进行统计。 9.1电力迁改工程 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电力迁改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10kV及以上架空 线迁改(架空改架空)、110kV/220kV架空线改电缆、110kV/220kV电缆迁改、20kV 及以下架空线迁改(架空改架空)、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20kV及以下电缆 任改等。电力迁改工程如果已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可用初步设计概 算文件作为工可估算依据;如果未委托,则根据以下规则按桩号分段统计电力迁 改工程量后进行汇总,并根据工程量编制电力迁改投资估算。 9.1.1110kV及以上架空线迁改 9.1.1.1基础工程 土石方工程: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2章节。 架空线杆塔基础:根据杆塔基础设计方案,对于桩基础,按不同类型统计桩 基础长度,注明桩基础桩径、根数、平均桩长;对于扩大基础,按不同砼强度等 级统计扩大基础的砼体积,注明扩大基础尺寸、单方砼钢筋含量;材料运输造价 已包含在基础综合造价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9.1.1.2杆塔工程 根据杆塔设计方案,按不同材质、结构类型分别统计杆塔重量。材料运输、 接地装置等造价已包含在杆塔综合造价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9.1.1.3架线工程 架线工程需分别统计导线和地线工程量。按不同规格型号(截面积、材质) 分别统计导线和地线的总长度,注明单回路导(地)线长度、回路数量。导线总 长度等于回路数量×单回路导线长度×3(相数)×分裂数(没有分裂导线分裂数 则为1),地线总长度等于回路数量×单回路地线长度。材料运输等造价已包含在

    导地线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9.1.1.4附件安装 分别统计绝缘子及金具、间隔棒的数量。 9.1.1.5辅助工程 护坡: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4章节及“岩土工程”中5.2章节 挡墙: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1.5章节。 截排水沟:参考本规则“河道治理工程”中2.3.3章节。 9.1.1.6拆除工程 拆除杆塔:按不同塔类型分别统计拟拆除杆塔重量。 拆除导地线: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拟拆除导地线长度,注明单回路导地线书 度、回路数量。 拆除绝缘子:统计拟拆除绝缘子数量。 拆除金具:统计拟拆除金具重量。 拆除工程退料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统计。 9.1.2110kV/220kV架空线改电缆 9.1.2.1架空线与电缆的转换设施 电缆终端塔(站):根据设计图纸分别统计电缆终端塔的重量及电缆终端立 的数量,注明位置(桩号)。 架空线:架线工程需分别统计导线和地线工程量。按不同规格型号(截面积 材质)分别统计导线和地线的总长度,注明单回路导(地)线长度、回路数量。 导线总长度等于回路数量×单回路导线长度×3(相数)×分裂数(没有分裂导经 分裂数则为1),地线总长度等于单回路地线长度×回路数量。地线总长度等于回 路数量×单回路地线长度。材料运输等造价已包含在导地线综合单价中,其工利 量不单独计列。

    9.1.2.2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等,电缆沟、电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则 司本规则“外电工程”章节,本节仅统计因没有现状路由而需新建的电缆通道工 程量,利用现状的电缆通道及已在外电工程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列 9.1.2.3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包括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电缆附属设施、电缆保 护措施、进出线间隔设备,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新建电力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电缆总长度,注明 回路数量、单回路电缆长度、根数。电缆总长度等于回路数×单回路电缆长度× 根数。电缆试验等造价已包含在电缆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通信光缆:按不同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敷设光缆总长度,注明光缆敷设条数 及单条敷设长度,光缆总长度等于光缆敷设条数×单条光缆敷设长度。 3电缆附属设施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分别 统计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电缆终端头及避雷器数量与电 缆芯数相同,电缆中间接头数量通常可根据电缆长度估列。 电缆监测装置: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电缆监测装置数量,注 明电缆监测装置用途、监测点位置(桩号)及数量。 接地装置: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统计接地装置数量。接地极、接地箱及接地 回流线造价已包含在接地装置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4电缆保护措施:部分电缆如采用河沙覆盖的需统计河沙的体积,采用其他 呆护措施的,统计相应工程量。 5进出线间隔设备:如有进出站间隔设备,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 共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询价单。 9.1.2.4拆除工程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110kV及以上架空线迁改中拆除工程

    9.1.2.5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仅限于因管线施工所导致需进行破坏及恢复的路面,其他原因造成的破坏及 恢复不包含在本章节中,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机动车道路面破坏及恢复:按路面类型统计需破坏及恢复的机动车道路面 面积,水泥砼路面及沥青砼路面按路面破坏长度×路面破坏平均宽度计算破坏恢复 的面积。需注明路面结构组成及厚度。 2非机动车道路面破坏及恢复:同机动车道路面破坏及恢复的工程量统计方 法。 3人行道、绿化破坏及恢复:路面破坏长度×路面破坏平均宽度计算人行道 绿化破坏恢复的面积。需注明路面结构组成及厚度。 4围墙等钢筋砼结构/钢结构的破坏、恢复:围墙等钢筋砼结构/钢结构拆除 按拟拆除结构砼体积/钢结构重量统计拆除工程量,注明围墙长度、高度;恢复工 程参照新建工程对应章节统计规则。 9.1.3110kV/220kV电缆迁改 9.1.3.1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等,电缆沟、电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贝 司本规则“外电工程”章节,本节仅统计因没有现状路由而需新建的电缆通道工 程量,利用现状的电缆通道及已在外电工程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列 9.1.3.2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包括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电缆附属设施、电缆保 护措施、进出线间隔设备,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新建电力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电缆总长度,注明 回路数量、单回路电缆长度、根数。电缆总长度等于回路数×单回路电缆长度× 根数。电缆试验等造价已包含在电缆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通信光缆:按不同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敷设光缆总长度,注明光缆敷设条数 及单条敷设长度,光缆总长度等于光缆敷设条数×单条光缆敷设长度

    3电缆附属设施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分别 统计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电缆终端头及避雷器数量与电 缆芯数相同,电缆中间接头数量通常可根据电缆长度估列。 电缆监测装置: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电缆监测装置数量,注 明电缆监测装置用途、监测点位置(桩号)及数量。 接地装置: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统计接地装置数量。接地极、接地箱及接地 回流线造价已包含在接地装置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4电缆保护措施:部分电缆如采用河沙覆盖的需统计河沙的体积,采用其他 保护措施的,统计相应工程量。 5进出线间隔设备:如有进出站间隔设备,根据设计情况列细项统计,需提 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大型设备询价单。 9.1.3.3拆除工程 拆除电缆及其附属设施: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统计拟拆除电缆长度 注明单回路电缆长度、回路数量。 拆除工程退料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统计。 9.1.3.4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仅限于因管线施工所导致需进行破坏及恢复的路面,其他原因造成的破坏及 恢复不包含在本章节中,工程量统计规则如下: 1机动车道路面破坏及恢复:按路面类型统计需破坏及恢复的机动车道路面 面积,水泥砼路面及沥青砼路面按路面破坏长度×路面破坏平均宽度计算破坏恢复 的面积。需注明路面结构组成及厚度。 2非机动车道路面破坏及恢复:同机动车道路面破坏及恢复的工程量统计方 法。 3人行道、绿化破坏及恢复:路面破坏长度×路面破坏平均宽度计算人行道 绿化破坏恢复的面积。需注明路面结构组成及厚度。

    4围墙等钢筋砼结构/钢结构的破坏、恢复:围墙等钢筋砼结构/钢结构拆除, 按拟拆除结构砼体积/钢结构重量统计拆除工程量,注明围墙长度、高度;恢复工 程参照新建工程对应章节统计规则。 9.1.4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迁 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110kV及以上架空线迁改, 9.1.5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 9.1.5.1架空线与电缆的转换设施 电缆终端杆塔:根据设计图纸分别统计电缆终端杆塔重量,注明位置(桩号) 架空线(导线):按不同规格型号(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导线总长度, 注明单回路导线长度、回路数量。导线总长度等于回路数量×单回路导线长度×3 (相数)。材料运输等造价已包含在导地线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9.1.5.2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等,电缆沟、电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则 同本规则“外电工程”章节,本节仅统计因没有现状路由而需新建的电缆通道工 程量,利用现状的电缆通道及已在外电工程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列 9.1.5.3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包括新建电力电缆、电缆附属设施,工程量统计规则如 下: 1新建电力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分别统计电缆总长度,注明 回路数量、单回路电缆长度、根数。电缆总长度等于回路数×单回路电缆长度× 根数。电缆试验等造价已包含在电缆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2电缆附属设施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根据设计方案,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 电缆终端头、避雷器及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电缆终端头及避雷器数量与电缆芯 数相同,电继中间接头数量通常可根据电缆长度估列

    接地装置: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统计接地装置工程量。接地极造价已包含在 接地装置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9.1.5.4变配电设备 箱式变电站: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箱式变电站数量,注明位置(桩号),变 电站基础、围栏等费用已包含在变电站综合造价指标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环网柜: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环网柜数量,注明位置(桩号),环网柜基础 围栏等造价已包含在环网柜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计列。 开关设备: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开关设备数量。 9.1.5.5拆除工程 拆除杆塔:按不同塔类型分别统计杆塔重量 拆除导线: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导地线长度,注明单回路导线长度、回路数 量。 拆除绝缘子:统计拆除绝缘子数量。 拆除箱(台)式变压器: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箱(台)式变压器数量。 拆除环网柜:按不同规格分别统计环网柜数量。 拆除工程退料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综合单价中,其工程量不单独统计。 9.1.5.6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9.1.2.5章节。 9.1.620kV及以下电缆迁改 9.1.6.1新建电缆通道 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等,电缆沟、电缆保护管工程量统计规则 同本规则“外电工程”章节,本节仅统计因没有现状路由而需新建的电缆通道工 程量,利用现状的电缆通道及已在外电工程计列的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列

    1.6.2新建电缆及附

    新建电缆及附属设施包括新建电力电缆、电缆附属设施,工程量统计规则如 下: 1新建电力电缆: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新建电 力电缆。 2电缆附属设施:工程量统计规则参考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电缆 附属设施。 9.1.6.3变配电设备 箱式变电站: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箱式变电站。 环网柜: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环网柜 开关设备: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开关设备。 9.1.6.4拆除工程 拆除电缆:按不同规格(截面积、材质)统计拟拆除电缆长度,注明单回路 电缆长度、回路数量。 其他拆除工程工程量统计规则同20kV及以下架空线改电缆章节中拆除工程。 9.1.6.5路面等设施破坏及恢复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9.1.2.5章节。 9.1.7电缆就地保护 根据专项保护方案,计列电缆保护工程量,注明保护方式

    通信迁改工程如果已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可用初步设计概算文 牛作为工可估算依据,如果未委托,则按以下要求分别统计新建通信管道、新建 通信缆线、拆除工程、通信军用光缆迁改、监控设备迁移的工程量,并根据工程 量编制通信迁改投资估算。由于通信光缆分属不同的产权单位,本阶段如能区分 其权属,应按不同的产权单位分别统计通信迁改工程量及编制投资估算。

    9.2.1新建通信管孔 9.2.1.1新建通信管孔 新建通信管孔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通信管群(开槽施工)、通信管群(水平 导向钻进施工)、通信手孔井及通信人孔井工程量: 1通信管群(开槽施工):按不同的孔数、管径、材质、壁厚分别统计长度 并注明是否包封,若包封则列出包封材质和包封段长度。 2通信管群(水平导向钻进施工):对每个水平导向钻进施工段,按通信管 群的不同孔数、管径、材质、壁厚分别统计采用水平导向钻进施工的通信管群长 度,并注明钻进次数,每次钻进的管径及内含通信管群的孔数、管径。 3通信手孔并:按不同的材质、规格分别预估个数。 4通信人孔井:按不同的材质、井型、规格分别预估个数, 9.2.1.2路面破复工程 工程量统计规则同本规则9.1.2.5章节。 9.2.2新建通信缆线 9.2.2.1新建通信电缆 新建通信电缆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电缆敷设、电缆接续、电缆全程测试及其 也附件工程量: 1管道电缆敷设:按不同的电缆结构、规格分别统计敷设电缆总长度,注明 电缆敷设条数及单条敷设长度,每种结构、规格的电缆总长度等于该种电缆敷设 条数乘以单条电缆敷设长度。 2电缆接续:电缆接续分别统计电缆芯线接续和套管制安工程量,电缆芯线 接续统计接续对数,接续对数等于2*Z(每种规格的电缆对数乘以相应电缆条数), 再换算成百对数;套管按不同的电缆规格分别统计套管个数,套管个数等于两倍 核种规格的电缆条数。 3电缆全程测试:统计电缆全程测试对数,电缆测试对数等于Z(每种规格

    包装标准9.2.2新建通信缆线

    9.2.2.1 新建通信电缆

    电现数外认立电现东数,深弃收口剂数 4其他附件:如通信电缆迁改工程中遇到有落地电缆交接箱等其他附件迁移 在此计列。 9.2.2.2新建通信光缆 新建通信光缆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光缆敷设、光缆接续、光缆中继段测试、 布放尾纤及其他附件工程量: 1管道光缆敷设:管道光缆敷设需分别统计敷设管道光缆及敷设子管工程量 敷设管道光缆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敷设光缆总长度,注明光缆敷设条数及 单条敷设长度,光缆总长度等于该种芯数光缆敷设条数乘以单条光缆敷设长度; 敷设子管按不同的材质及管径分别统计长度,敷设子管长度等于(每种芯数的 光缆总长度)。 2光缆接续: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光缆接续的头数,接续头数等于两 倍该种芯数光缆的条数。 3光缆中继段测试: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光缆测试段数,光缆测试段 数等于该种芯数的光缆条数。 4布放尾纤:统计布放尾纤根数,根数等于2*(每种光缆芯数乘以相应光 缆条数)。 5其他附件:如通信光缆迁改工程中遇到有落地光缆交接箱等其他附件迁移 在此计列。 9.2.3拆除工程 9.2.3.1拆除管道缆线 拆除管道缆线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拆除管道电缆及拆除管道光缆工程量: 1拆除管道电缆:按不同的电缆对数分别统计拆除电缆长度。 2拆除管道光缆:拆除管道光缆分别统计拆除电缆及拆除子管的工程量。拆 除光缆按不同的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拆除光缆长度;拆除子管按不同的材质及管径 分别统计拆除子管长度。

    .2.3.2拆除架空缆纟

    拆除架空缆线按以下规则分别统计拆除架空电缆、拆除架空光缆、拆除电杆 及拆除架空吊线的工程量: 1折除架空电缆:按不同的架空电缆对数分别统计拆除架空电缆长度。 2拆除架空光缆:按不同的架空光缆芯数分别统计拆除架空光缆长度。 3拆除电杆:按不同的电杆规格统计拆除电杆根数。 4拆除架空吊线:统计拆除吊线长度。 9.2.4通信军用光缆迁改 通信军用光缆迁改参照相关政府会议纪要,统计军用光缆条数,不再计其他 工程量。 9.2.5监控设备迁移 监控设备迁移统计需迁移的监控设备套数(每套设备包含杆、基础、摄像头 引电及设备箱等)。 9.3燃气迁改工程 9.3.1新建燃气管道 0211亚铺旅干管道

    9.3燃气迁改工程 9.3.1新建燃气管道 9.3.1.1开槽施工管道 按不同的管材(PE管或钢管)、管道公称直径分别统计开槽施工的燃气管道 长度,并注明壁厚,管道长度通过图纸可以统计。 9.3.1.2水平导向钻进施工管道 按不同的管材(PE管或钢管)、管道公称直径分别统计水平导向钻进施工的 燃气管道长度,并注明壁厚,管道长度通过图纸可以统计。 9.3.1.3套管 按不同的材质、管道公称直径分别统计长度,并注明壁厚,套管长度通过图

    纸可以统计。 9.3.2新建燃气管道附件 9.3.2.1闸阀 按不同的闻阀材质、规格分别统计套数,闻阀套数可通过图纸统计,或按通 常布置原则预估。 9.3.2.2电子标识器 根据图纸统计套数,或按布设原则预估套数。 9.3.2.3保护板 按不同材质、规格统计长度。 9.3.2.4路面标志桩 根据图纸统计个数,或按布设原则预估个数。 9.3.2.5零星工程 包括弯头、三通等对造价影响较小的其他管道附件,不单独统计其具体工程 量,以零星工程这一整项估列。 9.3.3管道保护工程 9.3.3.1燃气管道保护工程 根据不同的压力、管径及保护要求等采用不同的保护方案,以确定相应的工 程量。 9.3.3.2上游天然气管道及成品油管道保护工程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地方标准,结合不同的管径、压力及安全保护要 求,确定管道保护方案的结构型式,以此统计具体的工程量。 9.3.4拆除燃气管道 按不同的管材、公称直径分别统计长度,拆除燃气管道长度通过图纸可以统 计。

    9.4给排水管线迁改 参考本规则“水质改善工程”中3.1.7及3.5.8章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已在水质改善工程中计 列的给排水管线拆除或新建工程量不得在本部分重复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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