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01-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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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搞好日常维护保养。 2)应有备品备件,如管子、阀门、水位表、玻璃管(板) 炉排片、压力表等,以保证出故障后能及时更换、 修理。 3)对锅炉受压元件进行修补焊接时,应经过锅炉安全检 查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4)停炉检修时,应进行内、外部检验,确定检修项目和 处理方案。 5)锅炉每次检验、检修情况,应记入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停用或备用锅炉应采取防腐措施。 3锅炉水压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从工作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过程中,严禁任何人留在 锅炉旁。 2)水压试验发现泄漏,应当降压到零后处理,不应带压 修理。 25锅炉操作间应保持整洁,煤渣及其他废弃物应集中堆放

    3.3冷冻(氨压机)机工

    3.3.1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 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3.2开车前,应全面检查机械、电气设备及各部管道应无漏 气、漏水和其他异常现象。在确认整个设备完好后,才可按操作 程序起动。 3.3.3运转中应密切注意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时,应停 机检查。发生意外危险或事故时,应紧急停车处理。 3.3.4贮液器所贮氨液应维持在容器容积的1/3~1/2之间,贮 液量不应超过4/5,不应小于容积的1/3。 3.3.5制冷设备的充氨应在宽畅平整的场所进行。充氨和操作

    时附近严禁吸烟、电焊和明火。氨瓶应放置稳当,并将空瓶、实 瓶分开。 3.3.6严禁将氯化钠盐和氯化钙盐混合使用。 3.3.7氨瓶应避免暴晒、撞击。氨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宜 小于10m。 3.3.8开关氨瓶阀门时,应站在阀门侧面慢慢操作。如遇瓶阀 冻结时,可用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3.9在检修冷冻机前钢筋标准规范范本,应先将机内的氨气抽走。检查完毕以 后,应把机内空气抽出。 3.3.10氨压机工应掌握设备的泄氨紧急处理方法和对中毒人员 进行急救的办法。 3.3.11应定期检查机械和动力机座的稳固性,保证转动的危险 部位设有防护装置。 3.3.12安全阀、压力表应准确、灵敏、可靠,并按规定定期 校验。 3.3.13修理盛有氨的容器时,应事先放去其中的氨,放氨时, 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毒面具

    3.4.1水泵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 3.4.2安装水泵前,应仔细检查水泵,水管内应无杂物。 3.4.3吸水管管口应用莲蓬头,在有杂草与污泥的情况下,还 应外加护罩滤网。 3.4.4安装水泵前应估计可能的最低水位,水泵吸水高度不应 超过6m。 3.4.5安装水泵宜在平整的场地进行,不应直接在水中作业。 3.4.6安装好的水泵应用绳索固定拖放或用其他机械放至指定 吸水点,不宜由人直接下水搬运。 3.4.7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3.4.1水泵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 3.4.2安装水泵前,应仔细检查水泵,水管内应无杂物。 3.4.3吸水管管口应用莲蓬头,在有杂草与污泥的情况下,还 应外加护罩滤网。 3.4.4安装水泵前应估计可能的最低水位,水泵吸水高度不应 超过6m。 3.4.5安装水泵宜在平整的场地进行,不应直接在水中作业。 3.4.6安装好的水泵应用绳索固定拖放或用其他机械放至指定 吸水点,不宜由人直接下水搬运。 3.4.7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原动机运转方向应与水泵符合。 2检查轴承中的润滑油油量油位、油质应符合规定,如油 色发黑,应换新油。 3打开吸水管阀门,检查填料压盖的松紧应合适。 4 检查水泵转向应正确。 57 检查联轴器的同心度和间隙,用手转动皮带轮和联轴器, 其转动应灵活无杂音。 6 检查水泵及电动机周围应无杂物妨碍运转。 7 检查电气设备应正常。 3.4.8正常运行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运转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才能操作电器开关。 2开机后,应立即打开出水阀门,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情 况,直至达到需要的流量。 3运转中应做到四勤:勤看(看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 水压表等)、勤听、勤检查、勤保养。 4应经常检查水泵填料处,不应有异常发热、滴水。 5应经常检查轴承和电动机外壳的温升,温升应正常。 6 在运转中如水泵各部有漏水、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 和轴承发热,以及发现声音、温度、流量等不正常时,应立即停 机检查。

    3.4.9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停机前应先关闭出水阀门,再行停机。 2切断电源,将闸箱上锁,把吸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箱 的存水放出。然后把机械表面的水、油渍擦干净。 3如在运行中突然造成停机,应立即关闭水阀门和切断电 源,找出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开机。

    3.5.1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 操作。

    3.5.2在发电机附近不应存放燃油或其他易燃物品。操作人员 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应迅速切断电源。 3.5.3飞轮及发电机部分应围有防护栏杆,发动机的排气管应 装有消声器,并接至室外。 3.5.4机房内严禁燃烧木柴或油料取暖。若采用电炉等保暖时, 炉子应远离燃油箱,并应有防范措施。 3.5.5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应随意移动。 3.5.6发电机带电部分,即使绝缘良好,亦不应用手触摸;试 验是否带电时,应使用试电笔或查看仪表。 3.5.7开机前应做下列检查准备工作:

    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应迅速切断电源。 3.5.3飞轮及发电机部分应围有防护栏杆,发动机的排气管应 装有消声器,并接至室外。 3.5.4机房内严禁燃烧木柴或油料取暖。若采用电炉等保暖时, 炉子应远离燃油箱,并应有防范措施。 3.5.5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应随意移动。 3.5.6发电机带电部分,即使绝缘良好,亦不应用手触摸;试 验是否带电时,应使用试电笔或查看仪表。 3.5.7开机前应做下列检查准备工作: 1发电机在起动前,应检查各部整洁情况、接头连接和绝 缘情况,配电器和操纵设备应正常,电刷无卡住,各部螺丝应紧 固,整流子或滑环应用布擦净。 2起动前应检查柴油发动机的储气瓶压力、机油油位、燃 油箱油位。 3应检查一切连接发电机与线路的开关,励磁机磁场变阻 器应在电阻最大位置,发电机及有关设备应完好,临时短路线应 拆除。 4发电机周围应无障碍物及遗留工具,机内无异物,“盘 车”时转动应灵活,可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各 部润滑系统正常,油杯完好无缺。

    3.5.8正常运行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在运行时,即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 严禁在线路上作业和用手接触高压线或进行清扫作业。 2发电机组和配电屏装设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应任意拆除。 3发电机组不应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发现不正常情况, 应停机检查。 4发电机运行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带电作业时, 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5发电机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应离开机械,应经常倾听机

    械各部声响,留心观祭仪表,并触摸轴承等部分,应无过热现 象。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 方可继续作业, 6发电机在运行中,严禁任何保养、修理和调整作业。 7发电机在运行中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操作工人应穿绝 缘胶鞋、戴绝缘手套,并在靠近励磁机和转子滑环的地板上加铺 绝缘垫。 8不应在柴油发动机运行过程中擦拭机组。 9发电机检修后开始运行前,应对转子与定子间进行检查 应无工具或其他材料遗留在内。

    3.5.9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发电机运行时升高的温度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数值,如发现 温度过高时,应停机慢慢冷却,查明原因后予以消除。 3.5.10长期停用的发电机、励磁机应定期测量电机及操作回路 的绝电阻,其值应不小于1MQ/kV。

    3.6.1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3.6.2作业人员应符合GB5306的规定,并应掌握触电急救的 基本知识。 3.6.3外线电工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其中由一人进行监护, 严禁独自一人带电作业。 3.6.4地面立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 抬杠、绳索等),作业工具应齐全可靠。 3.6.5进行换杆作业时,应先用临时拉线将该电杆稳固,方可 挖掘电杆基脚,严禁任何人立于电杆倒下的方向。在交通要道上 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 3.6.6起立电杆时,基坑内不应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 作业,应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

    3.6.7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作业顺序 了解清楚,做好准备。 3.6.8登杆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脚扣、绳索、 滑轮、紧线器、工具袋等紧固适用。安全带应完好可靠。 3.6.9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 好扎紧。 3.6.10电杆根部腐朽或未夯埋牢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严 禁登杆。 3.6.11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应无晃动现象;如有晃 动,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杆;登杆后,应拴好安全带方可开始 作业。 3.6.125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严禁登杆作业;体力 不佳、精神恍者严禁登杆作业。 3.6.13在地面作业的人员应戴安全帽,不应在杆下逗留。杆下 人员应离开电杆3~5m。 3.6.14杆上作业人员应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或 牢固的杆构件上。严禁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磁瓶柱上。 3.6.15在转角杆上作业时,应有防止电线滑出击伤的安全措施。 3.6.16杆上作业时,严禁上下抛丢任何工器具或材料,应用绳 索系吊。 3.6.17 杆上作业应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 在工具袋内。 3.6.18上下电杆应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严禁 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不应用绳索代替安全带。 3.6.19 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应使用脚扣登杆。 3.6.20 登杆带电作业,应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6.21 登杆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束袖工作衣、长裤,穿 绝缘鞋,戴安全帽,必要时加戴绝缘手套、护目镜。 3.6.22天 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训练的电工,严禁登杆进行带电 作业。

    3.6.23带电作业电工在未登杆前,应详细了解作业性质、顺 序、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作业程序告诉监护人 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杆。 3.6.24作业时,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不应同时接触两线。 3.6.25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作业时,不应身体互相接触或直接 传递工具、材料。 3.6.26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作业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 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的导线遮盖。 3.6.27不应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作业需要应割断时, 应将割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 3.6.28# 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应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 3.6.29 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应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 拧紧。 3.6.30 高压线路未切断电源前不应登杆。 3.6.31 高压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经停电的命令后,登 杆前应检查高压试电器安全可靠,并准备好接地线和绝缘手套。 3.6.32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下 列作业后方可开始作业。 1验电:以高压试电器验证线路确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 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应无火花及放电声。 2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于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 在绝缘棒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 3接地:将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 3.6.33变(配)电站内,应在检修线路的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 警示标志,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 3.6.34作业完毕合闸前,应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全部撤 离,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全部拆除。

    3.7.1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

    3.7.1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7.2作业人员应服装整齐,扎紧袖口,头戴安全帽,脚穿绝 缘胶鞋,手戴于燥线手套,不应赤脚赤博作业,不应戴金属丝的 眼镜,不应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 3.7.3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如试电器、绝缘手套、 短路地线、绝缘靴等,并应符合规定。 3.7.4维护电工作业时,应有两人一起参加,其中一人操作, 另一人监护。 3.7.5常用小工具(如验电笔、钳子、电工刀、螺丝刀、扳手 等)应放置于电工专用工具袋中并经常检查,使用时应遵守下列 规定: 随身佩带,注意保护。 2 按功能正确使用工具;钳子、扳手不应当榔头用。 3 使用电工刀时,刀口不应对人;螺丝刀不应用铁柄或穿 心柄的。 4对于工具的绝缘部分应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能 保证其绝缘性能时,不应用于带电操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7.6使用梯子,倾斜角应不小于20°,但也不应大于60°,底 脚应有防滑设施;严禁两人同登一个梯子。 3.7.7工具袋应合适,背带应牢固,漏孔处应及时缝补好。 3.7.8使用人字梯时,夹角应保持45°左右,梯脚应用软橡皮包 住,两平梯间应用链子拉住。必要时派人扶住。 3.7.9室内修换灯头或开关时,应将电源断开,单极拉线开关 应控制“火线”。如用螺口灯头,“火线”应接螺口灯头的中心。 3.7.10 设备安装完毕,应对设备及接线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 后方可合闸试运转。 3.7.11安装电动机时,应检查绝缘电阻合格,转动灵活,零部 件齐全,同时应安装接地线。 3.7.12# 拖拉电缆应在停电情况下进行。 3.7.13 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断器

    3.7.13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断器

    (管),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并留人监护。 3.7.14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线,应采用电缆,如 用橡皮线则必须装于胶管中或铁管内。 3.7.15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不应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地方,应 拆洗干净入库保管,以保证绝缘良好。 3.7.16带熔断器的开关,其熔丝(片)应按负荷电流配装。更 换后熔丝(片)的容量,不应过大或过小。更换低压刀闸开关上 的熔丝(片),应先拉开闸刀。 3.7.17进户线或屋内电线穿墙时应用瓷管、塑料管。在干燥的 地方或竹席墙处,可用胶皮管或缠4层以上胶布,且应与易燃物 保持可靠的防火距离。 3.7.18敷设在电线管或木线槽内的电线,不应有接头。 3.7.19应经常移动和潮湿的地方(如廊道)使用的电灯软线应 采用双芯橡皮绝缘或塑料绝缘软线,并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 3.7.20临时炸药库、油库的电线,应用没有接头的电线,严禁 把架空明线直接引进库房。库内不应装设开关或熔断丝等易发生 火花的电气元件:库内照明应用防爆灯。 3.7.21熔丝或熔片不应削细削窄使用,也不应随意组合和多股 使用,更不应使用铜(铝)导线代替熔丝或者熔片。 3.7.22操作刀闸开关及油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 监护。 3.7.23 40kW以上电动机,进行试运转时,应配有测量仪表和 保护装置。一个电源开关不应同时试验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3.7.24电气设备试验时,应有接地。电气耐压作业,应穿绝缘 靴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 3.7.25试验电气设备或器具时,应设围栏并挂上“高压危险 止步”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3.7.26耐压结束,断开试验电源后,应先对地放电,然后方可 拆除接线。 3.7.27准备试验的电气设备,在未作耐压试验前,应先用播表

    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合格者严禁试验。 3.7.28不应将易燃物和其他物品堆放在干燥室。 3.7.29施工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应由专职电工维护管理,非 电气作业人员不应任意拆、卸、装、修。

    3.8.1通信电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 3.8.2 通信电工应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及工具、仪表仪器的使用 方法。 3.8.3通信设备、线路及杆塔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雷雨前后 应对防雷设施做认真的检查、测试。 3.8.4通信线路与低压交流线路“共杆”架设时,通信线路应 在低压交流线路的下方,与低压交流线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 于1.5m。 3.8.5在“共杆”上施工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3.8.6应定期对线路、杆塔进行安全检查。 3.8.7通信电工还应遵守本章外线电工、维护电工及充电工的 有关安全规定。

    作业。 3.8.2通信电工应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及工具、仪表仪器的使用 方法。 3.8.3通信设备、线路及杆塔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雷雨前后 应对防雷设施做认真的检查、测试。 3.8.4通信线路与低压交流线路“共杆”架设时,通信线路应 在低压交流线路的下方,与低压交流线路的垂直距离应不小 于1.5m。 3.8.5在“共杆”上施工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3.8.6应定期对线路、杆塔进行安全检查。 3.8.7通信电工还应遵守本章外线电工、维护电工及充电工的 有关安全规定。

    3.9.1充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9.2不应在蓄电池室内点火、吸烟和安装容易产生电气火花 的器具(如开关、插座等),蓄电池室门上应有“危险”、“严禁 烟火”等警示标志。 3.9.3在调配电解液和向电池中注入电解液时,应遵守下列 规定: 1 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内,同时用玻 璃棒不断搅拌,以便混合均匀,迅速散热。严禁将蒸馏水向硫酸 内倾倒。

    3.9.1充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9.2不应在蓄电池室内点火、吸烟和安装容易产生电气火花 的器具(如开关、插座等),蓄电池室门上应有“危险”、“严禁 烟火”等警示标志。 规定: 1 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内,同时用玻 璃棒不断搅拌,以便混合均匀,迅速散热。严禁将蒸馏水向硫酸 内倾倒。

    3.9.1充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耐酸胶皮手套,应围耐酸胶皮 围裙和穿耐酸胶皮靴子。 3硫酸飞沫落到衣服上、脸上或手上时,应迅速用5%的 碳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4硫酸应保存在玻璃缸或耐酸瓷缸中,缸应放在结实的筐 内,筐上应有提耳,以便安全搬运。 3.9.4充电设备或安全防护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进 行修理,并向上级报告。在未修复前,不应使用。 3.9.5焊接蓄电池桩头时,可用碳棒电阻焊或气焊,电阻焊用8 ~14V的低压变压器变压或用612V的蓄电池作电源焊接。严 禁用自耦变压器降压焊接

    3.9.6扳手等手工器具,应在手柄上包绝缘层

    连线前应将塞盖打开保持通气孔畅通,同时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 容量,如不足则添加蒸馏水。应将通过整流器的直流电按正负极 正确地连接。

    3.9.8充电操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时不应吸烟。 2应在专门隔离开的地方进食。 3吃饭前应先洗脸、洗手、刷牙漱口。 4 不应用有伤口的手去直接接触铅的氧化零件。 3.9.9在充电完毕后,应立即脱下工作服。洗净手、脸,有条 件时可淋浴冲洗。 3.9.10废弃的电解液及硫酸应集中保管处理,严禁乱弃乱倒

    3.10.1汽车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2汽车电工应穿戴耐酸碱防护用品。 3.10.3车间内应备有苏打水和氨水溶液(含氨10%),作为中 和落在作业人员身上的硫酸之用。

    3.10.1汽车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4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7 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充电机、试验台、电烘箱等)及用 电器具的接零保护齐全良好,各种插头,开关绝缘良好,如有损 坏应及时修复。 2检查通风设备良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3 检查酸、碱容器及废液排放,处理装置应无异常情况, 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修理。 4检查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如缺少或失效时,应及时增 添与更换。 3.10.5开始作业前,应打开通风设备,将酸蒸气及时排出 户外。 3.10.6 作业场所严禁明火与吸烟,电气闸盒应有防护罩, 3.10.7 搬运蓄电池时,应做到稳搬轻放。 3.10.8 从事铅作业人员应戴过溶式防铅或铅烟口罩,并定期更 换或经常清洗所用的滤料。 3.10.9饭前及下班后应洗手,用肥皂刷洗或用2%~3%醋酸先 浸泡5min,然后用肥皂刷清,严禁在车间内吸烟、饮食。 3.10.10在汽车上拆卸蓄电池时,应先将搭铁线、连接线、电 动机线依次拆下,最后拆去蓄电池的固定架。安装蓄电池时则与 拆卸反序进行。 3.10.11从车上拆下蓄电池进行小修时,应将蓄电池洗净、擦 干,然后将塞盖打开,静放30~40min,再进行作业。 3.10.12按原车规定安装蓄电池连线时,若产生小火花,应立 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重新连接。 3.10.13用高频放电器检查行驶车辆上的蓄电池,应先将蓄电 池塞盖打开,静止3040min后,才可进行检查。 3.10.14拆卸发电机、电动机时,应先切断电源总开关,或将 蓄电池的搭铁线从桩头拆开放好。 3.10.15在车上拆装起动电动机时,应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 3.10.16检查车辆电路时,遇有油污和容易着火的部位,应用

    试灯或电表检查,不应用打火的方法进行检查。 3.10.17修理和调整带有高压的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进行断 电后作业。 3.10.18在试验台上试验发电机、电动机时,应紧固夹牢。

    试灯或电表检查,不应用打火的方法进行检查。 3.10.17修理和调整带有高压的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进行断 电后作业。 3.10.18在试验台上试验发电机、电动机时,应紧固夹牢

    4.1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4.1.1门座式起重机(以下简称门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4.1.2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 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 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4.1.3门机严禁吊运人员。吊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应有专 用装运装置。吊运重要物件时,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应有 安全员进行监护。 4.1.4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严禁歪拉斜吊和 起吊被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或与地面冻结(含黏结)以及被其他 重物卡压的物件。 4.1.5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幅度指示器系统、力矩指示器系统、 起升高度指示器系统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大车行 程开关触及限位装置时应能够做到及时断电保护。 4.1.6门机在气温低于一20℃、6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恶 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此时,吊钩应升至最高位置,臂杆升至最 大幅度并转至顺风方向,锁定回转制动踏板,台车行走轮用防爬 器卡紧;夹轨装置应锁定。 4.1.7机上严禁用明火取暖,用易燃油料或清洗剂、香蕉水等 清洗设备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应乱放乱泼,应 回收入库妥善处理。 4.1.8机房、配电室、变压器、操作室等主要部位应配置相应 规格要求的灭火装置,并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剂料。电气 设备失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4.1.9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高压开关柜前应

    4.1.1门座式起重机(以下简称门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4.1.2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 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 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1.1.3门机严禁吊运人员。吊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应有专 用装运装置。吊运重要物件时,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应有 安全员进行监护,

    4.1.9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高压开关柜前应

    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 2 吊运物品上有人。 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 斜拉重物。 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 吊物下方有人时。 7 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 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他 物体。 吊运易燃、易爆品没有安全措施时。 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未经批 准时。 4.1.13 司机在操作中遇下列情况应鸣铃: 1 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 起吊物件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 3 门机在同一层或另一层接近跨内另一台门机时。 4 吊运货物接近人时。 5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4.1.13司机在操作中遇下列情况应鸣

    1行走轨道、回转盘及各种传动机械、开式齿轮啮合面上 应无障碍物。 2取掉台车行走轮的防爬器和松开大车固定的夹轨器。

    起吊。 4.1.21走 起吊重物时,操纵控制器应逐档提增速度,严禁越档越 级操作。 4.1.22回转时,应操作平稳,匀速转动。 4.1.23被吊物件需要进行逆向运行时,应先将控制器扳到零 位,待机械完全停止、物件平稳后方可进行反向操作。 4.1.24行走时宜使臂杆平行于轨道方向。并应由专人监视电缆 的收放和大车的运行。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起重机离 轨道端头不应少于3m。 4.1.25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或臂杆下落到最大幅度位置时,起 升和变幅卷筒上至少应留有3圈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应 排列整齐。 4.1.26运转中,应经常察听各传动部位声音是否正常,检查各 部位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5℃,各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60℃,超 过温度控制或发现其他问题应立即停机。 4.1.27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作业必须在停机并切断相关电源 后进行。 4.1.28作业时遇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应将控制器回零 位,并切断控制电源。 4.1.29起吊物件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 高点的1.5m,然后跨越。 4.1.30两台同型号门机抬吊,应根据现场条件编制安全措施, 并经机电及安全部门批准。其抬吊重量不应超过双机额定起重量 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应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吊运大件时宜用平衡梁吊挂,无平衡梁时,应随时保持钢丝绳的 垂直。起吊过程应专人监护,起吊作业时设安全警戒区。 4.1.31两台门机不应在同一跨栈桥上作业。两机在同一轨道上 作业时,相距不应小于9m,并应注意回转方向,避免臂杆相碰。 4.1.32停机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将臂杆升至最大幅度位置,并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

    距臂杆顶端5~6m处。 2将起重机开至安全无干扰的地方。 3将各控制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并应切断电源。 4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 火检查。 5如停机时间长,应将夹轨装置投入或将大车行走轮用防 爬器锁定。回轮机构脚踏制动器应用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 齿轮中间应用木楔塞住。检查无误后,应关门上锁、断开外部 电源。

    1检 位加黎 润滑油。润滑油脂应保持清洁,型号符合要求。 2检查各传动机械基础部位和各结构部位的连接螺栓,如 发现松动应按照规定力矩及时紧固。 3检查各制动器的间隙及效能。 4检查并保持各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活性与可 靠性。 57 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是否达到 或超过报废标准,如达到应立即更换。检查卷筒钢丝绳应无窜槽 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牢固可靠。 6检查竖塔顶部滑轮、臂杆顶部滑轮和吊钩滑轮的运转情 况,如有卡阻、颤动响声或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立即检修或更 换;检查吊钩磨损程度和防脱钩装置的可靠性。 7电气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专业电工及时进行检修。 检查行走轨道基础,接地装置应保持良好。 做好全机的清洁工作,保持整洁。 保养。

    1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

    2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白班应为夜班创造条 件,交班前应切实做好机械的例保工作,完整填写机械运行记录 和维护、保养记录。 3接班人员应提前15min到达作业岗位,做好接班准备。 4交接双方应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 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 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 事项。查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准确完善;查随 机工具齐全;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 有关部门报告。 5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 长,在取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向接班人转交,转交时应将 事故的全部经过、处理情况和意见交代清楚。 6交接班双方应填写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4.2.1塔式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 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4.2.2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 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 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4.2.3每个运行台班应配备专职司机。实习学员应在司机的监 护下进行操作;监护时,司机不应从事其他的作业。 4.2.4司机应穿工作服,应将长发塞入工作帽内。 4.2.5新安装、搬迁或修复后投入运行前,应按规定进行该塔 吊的负荷试验,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4.2.6严禁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以及 被其他重物卡压的物件。 4.2.7在气温低于一15℃、雷雨、大雾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 天气时,严禁作业。大风时,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小车应移

    至安全位置,吊钩应升至极限位置,大车应锁紧夹轨器。 4.2.8司机酒后或非本机人员严禁登机操作。 4.2.9学员不应擅自进行设备调整工作。 4.2.10机上严禁明火取暖、严禁吸烟。废油及擦材料不应乱 泼乱扔。 4.2.11机上应配备相应灭火器,并放置于明显、易于摘取的位 置。当电气装置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2.12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各种保险 元件的额定容量不应超过规定。 4.2.13塔式起重机司机应按4.1.12条的规定,做到“十 不吊”。 4.2.14塔式起重机司机鸣铃按4.1.13条的规定执行。 4.2.15 起动前的检查和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大车行驶轨道不应有下沉情况,轨道固定部位应牢固 完好。 2 应松开夹轨器,清除轨道上及周围的障碍物。 3电源电线不应有损伤和漏电现象。 4寒冷季节,应清扫扶梯和平台上的霜雪。 5各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不应有松动现象,各主要部位焊 缝无开裂。 6各转动部位不应有异物;滑轮、托滚、卷筒情况正常, 钢丝绳端头卡压紧固、钢丝绳无扭曲、挤压现象;吊钩防脱装置 完好有效。 7各制动轮表面(主要是起升机构的)应保持清洁。 8 应按保养规定,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润滑。 各接触器应完好,各限位开关齐全,位置准确,动作 可靠。 10各操作手柄应处于零位。电源电压应正常,其变动范围 不应超过规定值。 11臂架回转及其他转动部位不应有人员作业或停留。

    走限位开关时,应分别降速至停止位置。 4起吊重物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重物起升到超过障碍物 最高点的1.5m以上后,方可越过。 5起吊时不应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应用绳索绑扎牢固或 用吊笼装吊。作业时,如遇停电停工应将重物放下,不应悬挂在 空中,吊起的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并避免下落过程中紧急刹车。 落下重物时,应用手制动器或短时间内脚踏刹车缓慢下降。 6司机接班后,首次起吊重物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 右,确认制动可靠,方可继续作业。 7正常作业,宜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由地面作 业人员检查被吊重物绑扎的牢固和稳定性,认定可靠后再继续 起升。 起吊接近满负荷时,在吊离地面10cm左右后,停机检查 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的受力情况,确认正 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9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留3圈的钢丝绳 (不包括压板下面部分)。 4.2.22回转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应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遇到大逆风回转时,应用第“I”档缓慢起动,并不应 快速进档。 3遇顺风且风力较大时,应先在第“I”档位停留2s后, 再进至第“I”档位。 4.2.23小车变幅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在不同幅度变 化时的充许值。 2更换大、小吊钩作业时,应注意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的 排列情况。

    4.2.23小车变幅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2.24大车行走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接通主司机室和下司机室的紧急开关。

    2无论在主或副司机室操作时,都应相互接通转换开关。 3行走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紧急开关。 4行走台车有一台或两台电动机发生故障时,可切断大车 控制屏上的控制刀闸,可仅用前支架两台电动机或仅用后支架两 台电动机运行(但不可经常使用)。不应用前、后支架各一台电 动机进行运行。 5大车行走因故发生偏移时,可断开控制闸刀进行短暂的 单边运行,用以纠偏。 6大车行走时臂杆应转至轨道方向,严禁回转与行走同时 进行。大车行走时,地面应由专人负责注意电缆的收放和大车的 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司机停车或手动断开大车行程开 关。起重机停车时离轨道端头不应少于3m。

    4.2.25塔机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转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读数,察听各传动部位响声, 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应不超过85℃,各电动机的温度不应超过 60℃,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不应利用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来达到停机的目的。 3两台同类型塔机抬吊,应有技术方案,并经机电、安全 部门批准,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统一指挥。最大荷重不应超 过两机额定起重量之和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应超过该 机额定起重量的80%,并应选用平衡梁吊挂。起吊时动作应 致,应保持平衡梁和钢丝绳的垂直。并保证负荷分配均匀,吊 时,大车不应行走。 4作业中,不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4.2.26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布置在同一轨道上或相互垂直、平 行(臂杆会相互干扰)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吊车臂杆之间相距 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m。 4.2.27不应利用塔式起重机来推、拉其他机械或车辆。 4.2.28 折臂式塔吊在作业中不应带载变幅作业。 4.2.29塔机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小车移至塔头处。吊钩升至极限 位置、不应悬挂重物。 2将起重机开至安全无于扰的地方,锁紧夹轨器。 3各控制器操纵手柄置于零位。断开司机室内总控制柜的 空气开关。 4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做好防火 检查。 检查完毕后,切断电源。如长时间停机应关门上锁。 4.2.30 塔机的日常保养应按4.1.33条执行。 4.2.31 交接班应按4.1.34条的规定执行。

    4.3桥(龙门)式起重机司机

    4.3.1桥(龙门)式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经考试 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4.3.2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 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 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4.3.3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应完整填写运行记录、运行保养记 录和交接班日志,并将值班出现的问题详细地向接班司机交待, 然后,交接班司机共同检查起重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顺序为: 1操作控制柜电源开关应断开,不应带电进行检查。 2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应不超过 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牢固 可靠。 3制动器的工作弹簧、销轴、连接板和开口销完好,制动 器应无卡住现象。 4各安全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5受电器(滑块或滑轮)在滑线上接触应良好;(龙门吊) 电缆卷筒的运动与大车运行速度应协调。 6吊钩在横梁上转动应灵活,钩尾固定螺母应无松动现象。

    4.3.6起重机驾驶室外不应遗留工具或其他物件。

    4.3.8每班第一次起吊物件时,或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将物 件吊离地面30cm,然后停下,以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再进行 正常作业,并不应同时进行三种动作操作。 4.3.9对接近额定负荷的物件可二档试吊,若二档吊不起,严 禁用高速档直接起吊。 4.3.10在电压显著下降或中断送电情况下,应断开主开关,把 所有的控制器扳到零位。司机不应离开驾驶室。 4.3.11两台桥机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桥机额定载重量合理 分配,两机均不超载,并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采用平衡梁 (或专用吊具)拴挂连接时应可靠。 4.3.12厂房内多台桥机布置,运行时,桥机相互之间应保持安 全距离;厂房上、下层布置桥机,两层桥机应协调配合,严防 碰撞。 4.3.13 桥(龙门)式司机应听从地面起重信号工的指挥,但对 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3.14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桥机。严禁带负荷进行检修和调 整机件(特别是制动抱闸)。 4.3.15吊起物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严禁吊起重物在空中长时 间停留;吊运路线应走指定的通道。 4.3.16桥(龙门)式起重机司机应按4.1.12条的规定,做到 “士不品”

    4.3.17 桥(龙门)式起重机司机鸣铃应按4.1.13条的规定 执行。 4.3.18 作业完毕,应把桥机开到指定的地点并把小车开到桥机 的跨端。吊钩升起,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切断主 电源。 4.3.19 应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3.20 应做好防火巡视检查。 4.3.21 应检查各减速箱的油量及油质,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加 添润滑油。 4.3.22检查起升机构,电气传动部分的基础螺栓和主要结构部 位的连接螺栓。如发现松动应及时紧固。 4.3.23应检查制动器的间隙及效能。 4.3.24 应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4.3.25J 应检查各电气设备运转应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 时由专业检修人员检修。 4.3.26应检查桥机轨道紧固情况,并定时检查轨道梁与厂房柱 (或地下厂房岩锚梁)裂变移位现象。如有移变应及时向有关部 门报告。 4.3.27交接班应按4.1.34条的规定执行

    4.3.27交接班应按4.1.34条的规定执

    .4.1缆索起重机(以下简称缆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 应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1.4.2缆机运行人员应是年满18周岁,无色盲、视力良好,身 体健康,具备高处作业条件,且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痫 病、耳聋、眼花等病史

    见习学员应遵守下列规负

    1应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和跟车见习,对缆机性能及 噪作特点了解以后,方可进行实习操作。 2实习操作时,应有司机监护,监护人员应认真负责,专

    心指导,监护时不应进行其他作业。 3只有操作达到熟练程度,经监护人允许后,方可进行起 重、牵引、移行的联合操作动作。 4见习学员不应单独进行各部位的调整工作。 4.4.4运转人员当出现班前喝酒、情绪不安、精神不振、头昏 眼花等情况时,不应登机操作。 4.4.5非本机操作人员不应登机操作。参观人员应经保卫部门 批准,在机上人员陪同下参观。 4.4.6无专门的安全措施和无机电、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严 禁吊运人员及危险易爆易炸物品。 4.4.7两台或多台缆机同时吊装同一物体,应按缆机随机技术 要求执行,并制定安全措施,经机电、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分 配缆机额定起重量进行合理负荷,并听从统一指挥。 4.4.8两台或多台缆机在相邻部位同时作业,或缆机与门机、 塔机或其他机械发生干扰时,现场应设置总值班长,统一指挥各 台机械协调作业,以确保安全。 4.4.9塔式(摆塔式或移动塔式)缆机的背拉索的锚固位置, 应指派专人监护(或定期检查)。应注意锚固的松动变化和背拉 索的张力变化,如松弛,应及时按规定调整 4.4.10运转人员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应向机长请假, 并在他人替代后,方可离开岗位。 4.4.11应保持机房操作室内整洁、通道畅通,工具、润滑及擦 拭材料等应配备齐全、放置整齐,润滑油脂应保持清洁。 4.4.12在小车上或在塔架栏杆处危险部位作业时,应系好安 全带。 4.4.13 缆机出现超负荷作业时,限荷装置应立即动作,起保护 和警告作用。此时应将负荷减至额定负荷以内,不应采取切断电 子称量系统装置或加大整定值等办法进行超负荷作业。 4.4.14严禁从塔架高处向下抛掷工具及其他用品。不应在轨道 上或其他影响塔架台车移行的地方堆放物品,应经常检查轨道终

    端限位装置,行程开关应可靠。 4.4.15夜间作业时,机房操作室、台车移行区域及起吊和卸料 等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两端、台车塔顶应有警示信 号灯。 4.4.161 作业时,通信联络应保证畅通可靠。每台缆机应设固定 的联络频道,无外系统干扰。 4.4.17缆机操作如需采用携带式远程控制操作时,操作人员在 行走路途中或翻越障碍物的时候应切断操作器开关,到起吊现场 后再进行操作。 4.4.18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放下起吊物,升起吊 钩,将小车牵至塔头停靠。将主、副塔开至适当的地点,锁上锚 定装置,并用三角木将主塔、副塔行走轮塞死。

    4.4.19防火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主塔机器房、变压器房、操作室、休息室、副塔开关房 等部位,都应配置绝缘灭火器,运转人员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并 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剂料。 2机上严禁使用明火取暖或乱抛烟头,使用电炉应严加管 理,炉旁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人员离开时应及时断开电源。 3用油料清洗时,严禁吸烟,附近不应有火种。作业完毕 后,应及时处理干净,擦拭后的破布、棉纱及废油,不应随地乱 扔、乱泼,应专门存放,定期处理。 4发生电器火警时,应首先切断有关电源,然后用绝缘灭 火器扑救。

    4.4.20缆索起重机司机应按4.1.12条的规定,做到干不吊”。

    2检查各制动抱闸应正常。 3滑轮和索道系统如有冰雪时,应以一档速度牵引空载小 车在索道上来回各两次,同时用一档速度提升和下降空钩若干距

    离,以碾除索道和滑轮上的冰雪。

    4.4.23提升或下降应遵守下列规

    4.4.23提升或下降应遵守下列规定: 1提升或下降应逐档加速或减速,操作应平稳。严禁越档 变速,严禁运转中突然改变运转方向。 2严禁斜吊重物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压住、卡住的 重物。应经常注意吊钩上、下限位置,在接近极限位置时,应及 时减速。 3吊钩下落到最低位置时,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不 应少于3圈,提升负荷时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 4重物提升至高过障碍物顶点3m以上,方可水平跨越。 宜先减速后制动,避免急速下降,紧急制动

    4.4.24小车牵引应遵守下列规定:

    1牵引小车应遂档减、加速,然后推至零位。严禁越档变 速,严禁突然改变小车运转方向。 2小车在主索两端,距塔架有一段非作业范围,不应吊重。 空载小车靠近塔架时,应将吊钩升至最高处,用一档速度缓慢 靠近。 3除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等工作外,小车严禁搭乘人员。

    4.4.25塔架移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塔架移行前应排除轨道上和基础平台上各种障碍物,并 先发信号通知主塔行走机构助手和副塔助手,警告塔架附近人员 注意安全。 2严禁吊物放在地面,未经脱钩就移行塔架。 3应经常注意主、副塔架位差指示,当位差超出厂家规定 数值时应及时调整。 4当塔架接近轨道尽头时,司机和助手应密切注意限位开 关的动作,当限位开关已动作,而移行电机仍不停止工作时,应 立即切断移行电机电源,使塔架停止移行。事后应查明原因,恢 复正常。 5当多台缆机立体布置,上层缆机将跨越下层缆机时,应 50

    卸除负荷,将吊钩升至最高位置后,方可移行跨越。 6多台缆机布置在同一轨道上,作业中应保持相应的安全 距离,移动塔架时,应用低档操作,严防发生两机塔架相撞 事故。

    4.4.26机器房助手和值班电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应经常倾听各部位传动机构应无异常音响;检查各部位 轴承的温度不应超过85℃。 2电机温升不应超过60℃,电气设备应无异常气味。 3注意各控制盘柜的信号灯应显示,电流表、电压表、指 示应正常。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司机,停机检查处理。 4严禁在转动部位附近进行修理及调整工作。

    4.4.27信号工应注意下列事项

    号工应采用统一规定的缆机指挥术语进行作业指挥,口齿清楚, 具有一定的起吊作业经验。 2信号工作业位置应选择得当,应在起吊点附近、视线视 角全面清晰、外界干扰少、安全的地方;起吊点与卸料点信号工 能见范围应互相连接,若出现脱接情况,应加设中间信号工和通 信设备。 3信号工作业时应精力集中,密切注意吊钩和被起吊物体 与障碍物之间的相隔距离,正确判断吊钩的速度,发令应沉着 果断。 4 信号工每次挂钩起升时,应在得到挂钩人员“可以起升” 通知后,方可发令,低速提升。当观察吊物最低点超过障碍物 3m以上,才可发出令水平方向移动的指令。 5无法判断吊钩(或被吊物体)与障碍物的相互位置,或 看不清吊钩时,信号工不应随意发令。应在设法了解情况后,再 发出动车指令。 6不应将通信设备交给他人,应避免周围其他信号传入

    7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更换或 处理,恢复正常工作;电池应配备充足,用后及时给电池充电。 8工作中不应用通信设备相互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谈。交 班后立即关闭通信设备,严禁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远程指挥缆机 运行。 4.4.28 停机前应卸除负荷,并将小车牵引至主塔停靠。 4.4.29 停机时应将各操纵杆置于零位。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断开 电机的主开关。 4.4.30停机后司机与助手共同做好台班保养和机器设备的清洁 工作。助手应清理好工具、润滑油料及擦拭材料。 4.4.31下班前机长应组织全机人员交换运转情况、故障原因、 处理结果、存在问题,记录在交接班本上准备交班。 4.4.32当机上人员全部离开时,应断开隔离开关,将机房、操 作室、副塔开关房及配电室的门全部上锁。

    7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更换或 处理,恢复正常工作;电池应配备充足,用后及时给电池充电。 8工作中不应用通信设备相互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谈。交 班后立即关闭通信设备,严禁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远程指挥缆机 运行。 4.4.28 停机前应卸除负荷,并将小车牵引至主塔停靠。 4.4.29 停机时应将各操纵杆置于零位。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断开 电机的主开关。 4.4.30停机后司机与助手共同做好台班保养和机器设备的清洁 工作。助手应清理好工具、润滑油料及擦拭材料。 4.4.31下班前机长应组织全机人员交换运转情况、故障原因、 处理结果、存在问题,记录在交接班本上准备交班。 4.4.32当机上人员全部离开时,应断开隔离开关,将机房、操 作室、副塔开关房及配电室的门全部上锁。 4.4.33 每班保养应注意下列事项: 1 应做好机械、电气各部的清洁,保持地面干净、通道 畅通。 27 检查各电机、卷扬机卷筒轴承座、转向滑轮等基础螺栓 的紧固情况,发现松动应及时紧固,有力矩要求的应采用扭力扳 手扭至规定值。 3检查各制动装置应可靠,必要时不带负荷进行调整,制 动片厚度磨损达到更换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新件, 4应检查各电机减速箱等机构的运行情况及温度,电机温 升不应超过60℃,油温应低于90℃。 5检查各电气仪表指示装置应正常。 67 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必要时应按规定规格牌号 进行添注。 7 起升绳装置润滑油泵工作时,温升正常,压力应在规定 范围。 检查电源电缆和线路的连接情况,如有破损和连接松动,

    4.4.33每班保养应注意下列事项:

    1应做好机械、电气各部的清洁,保持地面干净、通道 畅通。 2检查各电机、卷扬机卷筒轴承座、转向滑轮等基础螺栓 的紧固情况,发现松动应及时紧固,有力矩要求的应采用扭力扳 手扭至规定值。 3检查各制动装置应可靠,必要时不带负荷进行调整,制 动片厚度磨损达到更换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新件。 4应检查各电机减速箱等机构的运行情况及温度,电机温 升不应超过60℃,油温应低于90℃。 5检查各电气仪表指示装置应正常。 6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必要时应按规定规格牌号 进行添注。 7 起升绳装置润滑油泵工作时,温升正常,压力应在规定 范围。 87 检查电源电缆和线路的连接情况,如有破损和连接松动,

    4.4.34每日保养应注意下列事项: 1应检查小车各部连接,滑轮转动情况。 2应检查各承马夹头的固定情况及开合间隙,承马下部滑 轮的磨损及进入开合轨时的开合情况。 3应检查承载索表面断丝及损伤情况,检查承载索索端部 连接器及索端固定标记的变化情况。 4应检查起升、牵引钢索表面断丝及索端固定情况。如发 现断丝,应每班检查并作记录。 5外观检查滑轮绳槽磨损深度,大于设备厂商规定值时应 更换。

    4.4.35每周保养应注意下列事项

    1应检查提升机构导绳装置的工作及磨损情况。 2应检查塔架各连接点及滑轮运转情况。 3对提升和小车牵引索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当索径缩小 10%或达到表4.4.35所列断丝根数时应及时更换

    表4.4.35提升索和小车牵引索断丝更换标准

    4应对6~7个承马进行移位:从主塔开始,每个移位0.6 1m距离,按编号做好记录。拆除其中一个承马送检(换装 个检验合格的承马)。 5应按润滑周期表加注润滑油(脂)。 4.4.36每月保养应注意下列事项: 1电气部分应由专职电工按电气设备检修规程进行全面检 查,维护和清洁。 2检查和清洁各电动机,特别应注意清洁整流器表面和检

    4应对6~7个承马进行移位:从主塔开始,每个移位0.6 1m距离,按编号做好记录。拆除其中一个承马送检(换装 个检验合格的承马)。 5应按润滑周期表加注润滑油(脂)。

    4.4.36每月保养应注意下列事项: 1电气部分应由专职电工按电气设备检修规程进行全面检 查,维护和清洁。 2检查和清洁各电动机,特别应注意清洁整流器表面和检

    查调整碳刷,若发现碳刷损坏应作更换。 3检查各电气柜,接线箱等接线应无松动。各接触器、继 电器、整流器等工作应正常。 4检查各限位装置、限荷装置、指示仪器、保护开关等动 作应可靠,必要时进行调整。 5应对起升、牵引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齿轮磨损情况, 各部间隙,必要时进行调整。牵引机构驱动摩擦块磨损达到更新 标准或有裂纹时,应予更换。 6检查钢结构各连接部件应无裂纹、变形和松动。 7应对吊钩、卷筒、制动器、联轴器及滑轮等进行重点检 查,应无裂纹和变形。 4.4.37每年保养(由主管技术部门组织进行)应注意下列 事项: 1 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各连接点螺栓应无松动,结构 件应无变形、裂纹和锈蚀,必要时应予以矫正,补焊和除锈涂 装。对重要连接部位高强螺栓应按规定扭矩值抽查。 2对避雷器装置及接地保护设施进行检查,测量接地电阻 应符合要求。 3检查承载索垂度不应超过最大允许值,必要时应重新 张紧。 4 应检查小车承马开合轨和导向装置,并进行校正和维修。 4.4.38磨合保养(指新安装或大修后的缆机在投入使用初期所 进行的保养)应注意下列事项: 1应润滑承载索,并对索端浇铸接头的位移进行测量和 记录。 2应检查各运转部位的润滑情况,包括减速箱应无泄漏等, 必要时添注, 3应对各传动部位和电气限位装置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调整 4 应全面检查钢结构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有松动时子 以坚围

    应按润滑周期表规定进行磨合期换油(脂)。 交接班应按4.1.34条的规定执行。

    4.5.1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应取 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4.5.2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无色盲,视力良 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 正常等病史, 4.5.3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4.5.4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应将长发塞入帽内。 4.5.5严禁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严禁上机。 4.5.6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 修复。 4.5.7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 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应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 应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4.5.8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 机不应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4.5.9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4.5.10 遇6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4.5.11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4.5.12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 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应定期检查,更换 过期剂料。 4.5.13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应 及时处理干净。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应乱放,废油不应乱 泼,应集中妥善保管并处理。

    4.5.14起动前应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充足,各 轮胎气压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应牢固可靠。 4.5.15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 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 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 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均未成功起动,则应检查原 因,并排除故障。 4.5.16低温起动时,应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 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 烤油底壳。

    4.5.17发动机起动后,应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

    指针是否正常,机电压力应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急速运转3~ 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 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应无异声、焦臭气味,应无漏 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 低标准之前,不应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 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4.5.18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应按4.1.12条的

    1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 生曲线的使用方法,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 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 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 可靠,未经充许不应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4发动机应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 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5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

    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 亚禁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应支撑在有暗沟涵洞 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 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 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作业时,不应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应 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4.5.21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 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应超过78°。 3作业时,不应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 有规定外)。 4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回转前应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应有人 和障碍物。 6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 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 臂杆中心线不应越过前支腿中心。 8臂杆向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应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 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 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 10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应 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作业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 12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应先缩回第四节,然 后再将第二、第三节缩回。

    4.5.22副杆延伸与收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副杆需外伸时,应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 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拴挂轴 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莲接的固 定销。 4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 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 释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5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4.5.23提升和降落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起吊前,应根据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来确定臂杆长度 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 规定的范围以内。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 的强度。 3起吊前,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 扬警报、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应灵敏可靠。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 锁紧。 正式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cm,然后停机 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 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 检查和修理。严禁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 等工作。 7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 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应少于3圈。 4.5.24 应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应编制相

    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实施方案,并且两机性能应相同,负 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应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 的负荷不应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起吊时动作应一致,服 从统一指挥,严禁回转臂杆。 4.5.25行驶前,应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 插好销轴。 4.5.26行驶前,应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 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4.5.27行驶前,应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应保 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应过紧。 4.5.28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严禁乘人。 4.5.29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 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4.5.30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4.5.31走 起重机收班时应停在指定的停车库房(场)位置。路途 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 应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应挂一 档,车头向下坡时应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4.5.32停车时应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 加防冻液的冷却水。 4.5.33作业终了停车,应按规定进行保养。 4.5.34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 (脂)和燃油。 4.5.35 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应十分清洁。添加时,加 油口应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应取下滤网加油。 4.5.36应减少液压系统的拆卸工作。 4.5.37 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4.5.38 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 却以前进行。 4.5.39检查加注油时,均应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4.5.40冷却水应用洁净的软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 80%,然后起动发动机,待冷却水温暖后,再加注满。 4.5.41放泄冷却水,应待水温降到60℃以下进行。 4.5.42寒冷季节,冷却水渗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 最低气温再降10℃的温度来决定。 4.5.43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 10min,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4.5.44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 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4.5.45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应切断动力。 4.5.46 应检查钢丝绳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是否达到或 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简上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应牢 固可靠。 4.5.47 日常保养工作,应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4.5.48 交接班应按4.1.34条的规定执行

    4.6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4.6.1司机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起重作业前应按GB5144 检查钢丝绳端头的连接固定应无松动或移位,绳卡的数量、安装 方向和相间距离应符合规定,钢丝绳损伤、保养状况。 4.6.2 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在作业时不应放尽,应保留3圈 以上。 4.6.3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应按4.1.12条的规定,做到“十不吊”。 4.6.4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鸣铃按4.1.13条的规定执行。 4.6.5驾驶员应按照保养规程对各项保养进行检视后,方能起 动发动机。起动前应检查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起动后应将 传动部分分别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部操纵装置工作应正常,制动 器和限位、限载装置应灵敏可靠。

    4.6.6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回转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持安全距离。在新填土堤上作业时应特别注

    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4.6.9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如油料着火后应用灭 火器或砂土扑灭,严禁浇水。 4.6.10起吊前应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安装位置、起升高 度)选配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起吊物体重量不明时, 不应起吊。 4.6.11严禁吊钩、钢丝绳在不垂直的状态下进行起吊或直接起 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 4.6.12提升重物时,提升速度应均勾平稳,落下重物时,应低 速轻放,不应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4.6.13吊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10~3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 性、制动可靠性,各部分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 4.6.14起重机回转时应控制起重臂的幅度和回转速度,严禁快 速回转,回转应平稳进行,不应使用紧急制动或在重物没停稳前 作反向旋转

    4.6.21工作中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不应与他人闲谈,驾驶室内 亚禁无关人员进入。 4.6.2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起,吊杆放至40°~60°, 各制动器处于工作状态,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将驾驶室门窗 闭锁。 4.6.23 起重机短程移行时,吊杆应降至30°左右,收起吊钩, 必要时应拆下起重臂和配重块,并应将道路铺垫整平。 1.6.24 交接班应按4.1.34条的规定执行。 .6.25 履带电动起重机工除遵守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有 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4.6.2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起,吊杆放至40°~60°,

    4.6.25履带电动起重机工除遵守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有

    1接通电源的电器装置后,不应进行任何修理保养。 2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应强行 合闸。 3 所有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的电工修理或在电工指导下进行。 47 机械移行时,应由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人员挪动电 缆,并防止电缆损伤。 5起动后应检视各仪表,处于正常指示下,才可开始操作。 6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电磁制动器,以及安全装置的灵 敏性、可靠性。 7设备上如遇漏电失火,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 灭,不应用水泼溅。 8操纵控制器时,应逐级换档,严禁越档操作。 9在运转中变换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复零,待电动机 停止转动后,再逆向扳动控制器,严禁直接变更运转方向

    4.7.1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不应驾驶与证件不相 符合的车辆。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7.2车辆不应超载运行,不应带病作业。发动机未熄火前, 不应加添油料,

    4.7.3车辆上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设置在明显、方便摘取的 位置。 4.7.4油料着火时应用灭火器、砂土、湿麻袋等物扑救。电线 着火时,应立即关闭起动开关、拆除一根蓄电池电线以切断 电源。 4.7.5每日第一次发动机起动前,应按照例行保养规定的项目, 做好各项检视工作。 4.7.6起动时应拉紧手制动器,变速杆应放在空档位置,有动 力输出的车辆应将取力器操作杆(或操作开关)置于空档或脱离 位置,自卸汽车的车箱举升开关应处于停止位置。 4.7.7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的汽车,在液压油泵缺油的情况 下,严禁起动发动机。 4.7.8冬季严禁用火烘烤燃油管路、燃油箱,汽油发动机应用 热水、蒸汽预热。柴油机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烘烤机油盘。 使用气动刹车装置的车辆应排除储气筒及管路的油水。 4.7.9有预热装置的汽车,在起动时应利用预热塞。电源接通 时间为0.52min,当预热指示器呈现桃红色时停止。如温度较 低,可连续预热2~3次后起动。 4.7.10每次起动时间最长不应超过10s。连续起动间隔时间不 应小于20s,连续起动不应超过3次。 4.7.11起动后应保持急速运转3~5s,然后将转速提高到1000 ~1500r/min,使水温及机油温度逐渐上升到5060℃。发动机 温度未上升前不应进入高速运转;也不应在低温时进行长时间的 怠速运转。 4.7.12发动机起动后,应按例行保养规定进行起动后的检视工 作。待温度上升后,经低、中、高速运转,检查发动机应无异 响,各仪表、警告信号或蜂鸣器的工作情况应正常,应无漏油、 漏水、漏气、漏电、特殊气味。保修后第一次起动发动机,还应 检查液力转向助力器的液压油油位。 4.7.13严禁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

    4.7.13严禁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交通情况复杂的路

    段,应采用拖、推、滑行等方法起动发动机。 4.7.14起步前各部位应处于正常状态,温度、气压表读数符合 规定,全部警告信号解除。 4.7.15上坡起步时应使用手制动器。 4.7.16在冰雪或泥泞道上起步时,不应猛踩加速踏板,猛抬离 合器踏板,使车辆遭受来回冲击方法来实现起步。 4.7.17汽车起步后,应调节百叶窗或散热帘的开度,使发动机 迅速升温,并保持水温能够稳定在80~90℃的范围内。 4.7.18应根据车型、拖载、道路、气候、视线和当前的交通情 兄,在交通规则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适宜的行驶速度。在良好的 平路上,应使用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起步后温度未升到 70℃时,不应挂入高速档。 4.7.19后车与前车应保持安全距离,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不小 于30m;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km时,应当与 司车道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km时, 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应少于50m;遇 气候不良、雾、雨、雪或道路不明时,与同车道前车安全距离还 应适当加大。 4.7.20行驶中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踏板上,并避免使用紧急制 动,行驶中应注意避让尖石、铁钉、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并 及时剔除嵌入轮胎间的石块。 4.7.21 行驶时引擎应无杂声,电气部分应无异味散发。 4.7.22 工地运输的所有车辆严禁搭乘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 4.7.23 过桥时应减低速度,不宜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 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下车观察清楚,方可通过。 4.7.24涉水前应观察水深和流速,将电路电线妥收防水,拆去 风扇皮带;低速通过,不应中途停留或变速;涉水后应缓行,适 当刹车,使刹车片中的水分蒸发。 4.7.25重车下坡时,应少用制动,选择合适的档位,辅以间歇 制动,控制车速,不宜紧急制动。

    4.7.26严禁熄火滑行

    4.7.27雾天行驶应开启防雾灯,按能见度掌握车速;能见度在 30m内,则时速不应超过15km,并多鸣短号,严禁超车;能见 度在5m以内,应停止行驶。 4.7.28在冰雪路段行车,应安装防滑链条,减速行驶。 4.7.293 通过无信号灯,无交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转 弯时,时速不应超过30km。 4.7.30拖带故障车时,被拖带车的方向、制动应有效。拖带故 障车宜采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4.7.31挖掘机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停稳刹住,驾驶室内应无 搭乘人员停留,必要时司机也应离开;在坑洼地区卸料时,汽车 后轮与坑边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4.7.32自卸汽车卸料时,上方空间应无架空线,卸料后车厢应 及时复位并用锁定装置锁定,后挡板在卸料完毕后应立即拴牢。 4.7.33检查、保养、修理自卸车倾斜装置或向油缸加油时,在 车厢举升后应用安全撑竿将车厢顶稳。 4.7.34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为了急救受伤者 而应移动现场时,应设置警示标志,立即报警。 4.7.35倒车应观察四周地形及道路,显示倒车信号,注意车辆 转向,防止碰撞,时速不应超过5km/h,缓行倒退,应有专人 指挥。 4.7.36 车辆静止时,严禁强力扭转方向盘。 4.7.37 严禁在坡道、急弯、桥梁、隧洞或公路与铁路交叉处、 路口和设有严禁调头标志路段上进行调头。载客车辆严禁在上坡 道上向下倒车。 4.7.38装载大型设备通过桥梁时应沿桥中心轴线匀速、缓慢行 驶,不应在桥上换档、停车,并严禁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4.7.39装载大型设备通过多孔连拱桥时,为减少连拱受力对拱 圈的不利影响,应配备两台载重车与运输车辆保持适当距离同时 过桥。

    4.8.1电瓶机车司机在接班时,应将控制开关处于零的位置上, 切断电源后,按规定应做下列检查: 1 检查控制开关部分应良好,制动装置应有效。 2信号设备应良好。 3电瓶箱盖应盖好,箱体与固定车架应牢固,销子应插好。 4电瓶和各回路连接导线应良好。 5应根据交班司机交待情况,检查电瓶电压应达到允许放 电数值。 67 检查机车各连接零件、螺丝应紧固,各部润滑应良好。 检查保险丝应符合规定。 各部位正常后,应按4.8.2条作起动试验,并作制动 试验。 4.8.2 电瓶机车应按下列秩序进行起动: 1 接通电源。 2 安装运转把手,推向前进或后退位置。 3 发出信号,松开制动装置,准备起动。 4: 把控制开关由零推向慢速位置,使机车慢慢起动,机车 速度不再上升时,再均衡增加速度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4.8.3司机在行车时,应观察前方道路无障碍物,遇到叉道、 下坡道、弯道应降低行车速度并在40m外发出信号,严禁高速 行车。 4.8.4行车时应注意电瓶车各部分运转状况应良好,声音应正 常,应无特殊气味等。 4.8.5除值班信号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坐电瓶车。 4.8.6电瓶车交接班除按规定项目检查外,司机每日应进行 次日常维护检查,处理并汇报存在问题, 4.8.7接班司机应提前15~30min接班。 488本班司机东本班益 无全检杰

    4.8.8交班司机在交班前,应对机车全部检查,清点工具,填

    写运转日记钢筋工程,做好充电准备工作。 4.8.9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应离开工作岗位。 4.8.10 交班时,交班司机应交待电瓶车运转情况。 4.8.11司机和充电人员应互相交待电瓶充电、放电情况并共同 测定电压,检查电瓶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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