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43-2009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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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水平、垂直运行系统的制动装置。 2极高、极远、极近的标志或限位保护装置,限位保护装 置应独立于正常操作系统, 3在通航河流进行测验时,应按航道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 的测量标志。 4夜间测验时的照明装置。 3.1.6缆道设计与建设应严格审批程序。设计成果审批程序, 由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规定。 3.1.7施工组织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道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组织、管理 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未 经审批单位同意,不得变更设计或降低设计标准。 3工程竣工后,应编制竣工报告,绘制竣工图纸。 3.1.8缆道建成投产前,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缆道使用单位和 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调试和鉴定工作。工作内容应包括: 1检验缆道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检验缆道测验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3确定缆道测验运行参数。 4对操作人员进行缆道操作、维护技术等培训。 3.1.9验收投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应组织专业 技术人员,根据设计与施工项目、图纸、技术要求、工程质量 等,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未达到设计标准 者,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缆道建成后,应通过调试率定、验收,满足下列要求后, 报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批准方可投产,测 验成果才能作为正式记录。要求包括: 1)缆道设施牢固,构件在受载变形稳定后无异变情况。 2)缆道设备运转正常,操作安全可靠。

    3.1.9验收投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应组织专业 技术人员,根据设计与施工项目、图纸、技术要求、工程质量 等,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未达到设计标准 者,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缆道建成后,应通过调试率定、验收,满足下列要求后, 报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批准方可投产,测 验成果才能作为正式记录。要求包括: 1)缆道设施牢固,构件在受载变形稳定后无异变情况。 2)缆道设备运转正常,操作安全可靠。

    并进行校测。 3.2.2缆道投产后的率定、比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应在汛前进行1次,每次率定、比测不宜少于10 点,并均勾分布在全断面。 2当主索垂度调整、更换铅鱼(吊箱)、循环索、起重索、 传感轮及改变信号装置时,应及时重新率定、比测。 3.2.3经比测,缆道各项测验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点距:垂线定位误差不大于河宽的0.5%,绝对误差 不超过1.0m,累计误差不大于水面宽的1%。 2水深:两次测得的水深差值不超过最小水深值的5%。 3.2.4缆道测验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道操作规程应包括: 1)操作步骤、方法及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2)操作安全制度。 2管理制度应包括: 1)缆道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设备维修养护制度。 3)培训、技术考核制度。 3.2.5缆道站应建立缆道技术档案,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填制水文缆道考证簿(见附录A),作为测站考证表的组

    1填制水文缆道考证簿(见附录A)土方机械标准规范范本,作为测站考证表的组

    2设计书、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纸。 3竣工报告或施工总结、工程验收单。 4各项比测率定成果、试验资料等。

    信号传输可靠,声音清晰,计数准确。 起点距、水深、流速及流量测验成果精度符合规

    4.1.1缆道根据悬吊测验平台类型的不同可分为铅鱼缆道、吊 船缆道、吊箱缆道、悬杆缆道、浮标缆道等;按跨数的多少可分 为单跨缆道和多跨缆道, 4.1.2缆道类型应根据测站地形、自然环境、断面状况、水位 变幅、流速大小以及测流、取沙方式等确定。 4.1.3铅鱼缆道宜由承载索(主索)、工作索(循环索、起重 索、拉偏索)、塔架(柱)、拉线、锚锭、滑轮、运载行车、测验 平台、驱动绞车、运行控制设备、信号传输系统、缆道房和防雷 系统等组成(见图4.1.3)。

    图4.1.3铅鱼缆道布设示意图

    14.1.3铅鱼缆道布设示意图

    4.1.4铅鱼缆道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4铅鱼缆道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铅鱼缆道按循环索绕线方式分为开口游轮(见 闭口游轮(见图4.1.4一2)两种。断面水深变帅

    站宜采用开口式缆道;断面水深变幅较小且两岸地势较高的测站 宜采用闭口式缆道。开口或闭口式缆道,可采用平衡锤和滑轮组 省力减速系统。 2铅鱼缆道分拉偏和不拉偏两种形式,采用何种形式应根 据测流断面流速大小及悬吊铅鱼设计重量选定。 3铅鱼缆道跨度不宜大于500m。 4.1.5不拉偏条件下的铅鱼重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窄深河道(深宽比大于1/100):

    式中 一铅鱼重量,kg; q"——工作索单位长度重量,kg/m; L跨度,m。 3铅鱼重量的选择应保证设计洪水时最大偏角不大于35° 4.1.6拉偏缆道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道主索和拉偏索缆道副索的安装间距应在最大水深h 的1.3~1.8倍之间。 2拉偏条件下的铅鱼重量按式(4.1.6一1)计算,

    G≥(6 ~ 9) qL

    (2.58g+0.5g)hm qa=

    以上式中 铅鱼重量,kg; 4。—悬索上单位长度的水流冲(阻)力,kgf/m; ——拉偏索上单位长度的水流冲(阻)力,kgf/m; K。——悬索阻水体型系数,取0.8; 拉偏索阻水体型系数,取0.4;

    d。悬索直径,m; d拉偏索直径,m; V.垂线平均流速,m/s; hm最大水深,m; p—水的密度(清水的密度,取1.0),kg/m。 3拉偏缆道跨河副索在架设时不应影响通航。 4.1.7吊船缆道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方案应结合吊船的吨位大小、船形、吃水线深度、 流速大小、水位变幅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2测船应准确定位于垂线位置,在缆道架设时应同步架设 断面垂线位置标志牌。 3测船在实施水文测验时,应根据航道管理要求悬挂锚球 或相应标志,明示测船在河道中的航行状态。 4.1.8吊箱缆道按循环绕线方式可分开口游轮和闭口游轮两种, 吊箱缆道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双游轮、可调节拉偏形式。 2其跨度不宜大于300m,吊箱宜采用四角悬吊。 4.1.9悬杆缆道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悬杆缆道适用于跨度不大于200m,漂浮物较少的测站。 2悬杆宜采用强度较高的流线型管材。 3悬杆应有足够的重量,可根据需要在下端悬吊重锤。 4.1.10 多跨缆道适用于测验断面有分岔、多槽,断面中间有架 设条件的测站,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循环索应按水平方向“平面线圈”走线,使循环索循环 于中间塔架(柱)的上、下游两侧。 2行车塔架(柱)悬臂长度应确保循环索在水平运行和垂 直运行中不发生摩擦。 3行车水平运行滑轮在通过中间塔架(柱)的索鞍时不发 生跳槽掉架。 4其他设计可参照单跨缆道要求。

    d。悬索直径,m; d 拉偏索直径,m; 垂线平均流速,m/s; 最大水深,m; 水的密度(清水的密

    4.2.1缆道主索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测站地形,在可能的条件下缩小跨度,确保缆道 安全和河道船舶通航。 2其主跨两端点宜在同一水平线上,受条件限制不能等高 时,两端点连线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宜大于3°。 3主索的设计拉力(主索所承载的垂直集中荷载位于跨中 间)应满足式(4.2.1一1)、式(4.2.1一2)的要求:

    4.2.2工作索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索包括循环索、起重索、拉偏索,其拉力应满足式 (4.2.2)的要求:

    式中T一循环索的设计拉力,kgf; T循环索的破断拉力,kgf。 2工作索在平面和立面上应分开设置,在运行中不得产生 相互磨擦。 3工作索的布设宜减少导向滑轮使用个数和钢丝绳的使用

    长度。因受地形地物限制造成绞车与塔架(柱)之间跨度过大 时,应安装滑轮支索架,以减小工作索垂度。 4塔架(柱)之间跨度过大时,宜安装循环索减少垂度 装置。 4.2.3塔架(柱)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代中K一一安全系数,基础岩石坚硬时K取2.0,基础硬度一 般取K为3.0~4.0; L—桩锚锚杆边缘距边坡最短距离,m; h桩锚埋深,m; R—岩石抗剪强度,N/mm。 4钢筋混凝土板锚稳定验算: 1)当锚杆入地角β<45°,水平方向拉力最大时,应采用 立式板锚。其稳定性按式(4.2.4一2)、式(4.2.4 3)验算:

    式中Go板锚上方土锥体重,kg。 5混凝土方块锚采用非配筋混凝土,可在混凝土中加入 40%的大块(卵)石浇筑;其尺寸比例按式(4.2.4一5)确定:

    式中G板锚上方土锥体重,kg。

    KH AR 2L,h

    a:h,:b=4:3:2

    ha混凝土方块锚高度,m; b混凝土方块锚方宽度,m。 6锚杆直径的设计按式(4.2.4一6)计算。当考虑腐蚀时, 实际采用直径应比计算值大15%~20%

    式中d一锚杆直径,mm; T锚杆设计拉力,N; []拉一钢材允许拉应力,N/mm。 4.2.5拉线宜选用弹性模量较高的钢绞线

    4.3.1缆道绞车的驱动方式可分为电动、人力两种。 4.3.2用电无保证的测站可配置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发电机输 出功率应大于电动机功率的2~3倍。 4.3.3电动机的功率应根据荷载及运行速度按式(4.3.3)计 算。选用功率取计算功率的1.3倍

    式中N功率,kW; V 一行车水平及垂直运行速度,水平运行速度取30~ 60m/min,垂直运行速度取10~30m/min; P 荷载,N;循回绞车按最大爬坡时拉力紧边与松边 拉力差计算;起重绞车按悬吊铅鱼重量及平衡锤绕 线方式确定; "总效率系数,按照传递方式查有关机械设计手册。 4.3.4缆道绞车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负荷按2~2.5倍测验平台重量计算。 2采用卷扬方式收放索的应适当加大轴负荷;采用凹槽循 环方式收放索的应加分线轮,循环轮宜采用双槽驱动轮,以防止

    NM PV 102mX60

    钢丝绳在槽内相互挤压磨擦。 3各类型绞车应配有增减速单头蜗轮蜗杆变速箱,制动、 离合、测距、测深计数和手摇等装置

    4.3.5工作紧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索所采用的钢丝绳应选用抗锈蚀、强度高、柔性好 的绳索。 2滑轮应采用双轴承且油封性能好的。导向滑轮直径应大于 钢丝绳直径的20~40倍,行车滑轮直径应大于主索直径的10~ 20倍,动滑轮直径应大于循环索直径的30~40倍,并应有防止 “跳槽”装置。

    4.4.1缆道调速控制系统可分为交流变频调速、可控硅直流调 速控制装置(晶体管直流调速系统)和滑差电动机调速控制(电 磁转差离合器装置)系统三种。 4.4.2交流变频调速系统按其工作方式分为电压源型和电流源 型两种,电压源型多用于不经常起、制动、且对高速性能要求不 高的水文缆道。电流源型逆变器回路不需附加设备即可实现电动 机的四象限运动,适用于加减速频繁和变动负载的缆道,为缆道 测流建设的首选方式。

    4.4.3可控硅直流调速系统分开环单相半控桥、闭环单相全控

    1宜采用闭环三相半控整流电路组成的调速控制系统。 2直流电动机的整流装置和强电开关等电器设备进行金属 屏蔽。 3可控硅直流调速控制装置应购置标准定型产品。 4应具备对直流电动机进行断相和过热保护的功能。 4.4.4滑差电动机调速控制系统可采用异步交流电动机,但正 反方向转向频繁的缆道不宜使用,

    4.5.1缆道自动测控系统应由计算机装置、测控装置、绞车运

    等,并应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应配置符合缆道自动测控系统要求 的软件和相关的通用计算机软件。通过RS232、RS485或USB 等通信接口与测控装置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对铅鱼和吊箱等测验 平台的水平或垂直运行以及定点停控状态的运行控制。 4.5.3测控装置可由微处理器、工业可编程器、电动机调速器, 计算机通信及相关的辅助电路组成,具有水深、起点距的计数, 流速信号的计时和计数,电动机调速、运行控制,数据采集、控 制运行和声光报警等功能,

    4.5.4绞车运行装置可由电动机、绞车、转向滑轮及工作索等 机械运行装置组成,应具有将测验平台移送到缆道任一预定位置 的功能。

    4.5.5水下信号装置可由信号传感,信号接收、编码、发送装 置,直流电源等组成。水下信号装置应密封,满足水面、河底、 流速信号的传输要求,根据需要应兼顾测深、取沙等信号的传输 要求,并具备较强的通道选择功能,

    4.5.5水下信号装置可由信号传感,信号接收、编码、发送装

    4.5.6自动测控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进行现场随测、随算、随整理、随分析、显示数据 和分析图形等功能。 2能可靠采集水位、起点距、水深、流速等项目的数据或 信号,自动计算水面宽、部分流量、全断面流量等水文要素。 3根据水位、断面变化情况,可随时增减测线、测点或重 测,每线测完后自动存储。 4软件界面应采用菜单方式,在测量前可自由选定菜单完 成测验项目。 5具备端口测试功能。自动测流前可有选择地通过端口测

    试数据口和控制口的功能状态。 6测量过程中应具有自动加速和自动减速等功能,能实时 显示铅鱼、流速仪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具备水平、垂直限位等应 急处理功能。 7具备水位、水深、断面河床型式等测量方式的选择功能, 能根据不同测站的具体情况选择较适应的测量模式。 8具备各类参数预置和修改、大断面资料、起点距、水深 等数据的输入、编辑和校正功能。 9测量的流量成果数据格式应与规范的整编程序衔接。 10具备现场打印成果资料的功能。 11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 12具备半自动、全自动测量和应急手动功能。 4.5.7测控装置应满足自动测控条件下对水深、起点距、流速、 水面及河底信号、数据采集及通信、调速和控制运行等部分的要 求,并具备下列功能: 1流速信号的接收、放大和有效性采集处理。 2起点距的计数、显示、校正与采集处理。 3水深(湿绳长)的计数、显示、校正与采集处理。 47 水面信号与河底信号的接收判断处理。 5执行不同操作时相应状态和数据的显示。 6 抗干扰处理。 7控制水下信号的输出状态,选通相应的水下信号传输 通道。 8与计算机RS232、RS485或USB等端口通信、传输外设 各类数据、执行动力控制命令、控制调速系统,自动控制铅鱼的 水平与垂直运行。 9能进行超声波水深、取沙信号的接收与处理。 10能进行缆道偏角信号的接收与判断处理。 11信号输入时应具备音响、灯光等提示功能。 12调速部分应由动力控制设备(或可编程控制器)、变频

    器、电动机等部分组成。并具备下列功能: 1)具备欠压、过压、过流、过载、过热、短路等安全保 护和故障诊断、报警功能。 2)具备多种用途的控制信号接口,根据系统的要求,可 分别选择不同速度与方向的控制方式,构成开环或闭 环控制系统。 3)低速运行时具备恒转距、恒功率调速的功能。 4)可自动平滑地加速或减速运行。

    4.5.8水下信号装置应根据缆道自动测控系统的功能要求,分

    1多信号传输宜采用多音频和数码音频调制信号(条件许 可也可用时序)方式组成的水下信号源(水面、河底、流速), 水面信号与河底信号可靠,控制过程准确。 2以磁浮开关或水银浮球作水面信号传感装置,浮子或浮 球应能克服漂浮物的影响,并有防撞击保护装置。 3以水阻(极板)作水面信号传感装置的水下信号源控制 灵敏度应适中。 4水下信号源应具有耗电省的功能,宜以水面信号作为水 下信号源主要功耗部分的控制开关,保证水下信号源的工作 时限。 5水面、河底、流速信号宜采用不同频率的交流信号。 6水下信号源应密封、可靠。出厂前应作密封检测,并应 保证在不低于200~400kPa的水压力下,水下信号筒保持2min 不漏水。 7综合型水下信号装置应使水下信号接收控制灵敏度适中, 抗干扰能力强,控制可靠、准确、传输效率高。 4.5.9自动测控系统软件应由具备端口测试、参数设置、测量 作业、抗干扰数据维护、数据处理、打印输出等功能的模块组 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模块应依事件激发完成某一特定任务,可独立地理

    解、编程、测试、排错和修改。

    2软件应具备操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5.10端口测试及功能应符合下列要

    1测验作业前应进行测控系统测试,测试包括控制口测试 和数据口测试。当测试全部通过后方可进入测验作业。测试未通 过,应参照相关资料进行故障排查。 2控制口测试应检测设备的控制功能。保证操作台控制铅 鱼运动的按钮指示灯与测试项动作的一致性。 3数据口测试应检测设备的数据通信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检测水位、起点距、水面、河底、水深、流速仪及超声波信号等 数据的通信是否正确。

    4.5.11测量作业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测量作业宜包括自动、自动转人工、全人工等方式。 自动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自动控制铅鱼的水平和垂直运行并自动完成垂线测点 的准确定位。 2)测速垂线应能按需要根据水深值自动(或人工)判别 垂线测点数的设定。 3)具备流速不正常时的重测功能;如遇流速仪损坏,应 具备更换流速仪并继续测量的功能。 4)软件界面应具备前几次测量和本次测量的流速分布曲 线,并具备大断面图线和上次测量的河底高程图线进 行对比分析的功能。 5)软件界面应具备流速垂线分布图,能进行垂线流速的 对比及合理性分析。 6)具备测量过程中遇意外情况下,自动测控系统不能正 常运行需中断返回或自动转人工处理的功能。 7)选择超声测深仪作配套设备时,系统应具备超声测深 仪测全水深和效验相对测点深位置的功能。 8)返回过程及最后提升的安全高度应有自动和人工干预

    功能。 3自动转人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自动测量中断时,测量的所有数据应保存完整。 2)可采用其他设备接着中断处继续测量,并将测验数据 通过人机接口输入到系统中。 3)自动测量部分的数据与人工测量的数据可合并成一份 完整的流量测验资料。 4)在测量作业菜单下选择自动转人工测量时,与人工测 量方法相同。 4人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启用备份设备进行测验,并 将数据导入系统中。 2)应有必要的人工操作热点提示。 3)与自动测量的原始资料一样,具备资料的连续性。 4.5.12数据维护应包括测站设置、大断面资料、起点距校验、 水深校验、流速仪使用种类、缆道主索垂度校正、铅鱼自动返回 轨迹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站应根据测验项目的不同,准确设置相应的功能。 2大断面资料应准确录入,并作为自动测量时的实时显示 及计算时的依据。 3断面较稳定时可依据月初断面(上次)资料数据通过水 深借用方式进行测量。 4.5.13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验作业完成后,测验人员应及时对测验数据进行校对。 2满足原始数据校正、修正的条件。 3对于有测沙任务的测站,通过悬沙资料输入可保持资料 的完整性。 4按整编要求对全年测验成果进行统计时,数据应转换为 水文资料整编程序要求的文本格式(按规范的整编程序要求), 直接用于整编。

    4.5.14 打印输出应具备下列功能: 输出当次和历次测验记载计算表。 2 输出现场分析图。 3 输出实测成果表、流量成果表和悬移质输沙率成果表。 4 输出资料封面。

    4.6.1缆道房应由操作室和绞车机房两部份组成。操作室结构 应牢固,通视条件好。受条件限制的测站,操作室和绞车可置于 同一房内,但应对绞车做好隔离保护。 4.6.2缆道房宜修建在水文缆道塔架(柱)上游一侧,缆道房 和塔架(柱)宜分开设立,特殊情况下缆道房和塔架(柱)可合 并设立。 4.6.3缆道房内输配电线路及电器安装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4.6.4缆道房建筑面积标准应执行SL276—2002的规定。

    4.6.1缆道房应由操作室和绞车机房两部份组成。操作室结构

    4.6.1缆道房应由操作室和绞车机房两部份组成。操作室结构 应牢固,通视条件好。受条件限制的测站,操作室和绞车可置于 同一房内,但应对绞车做好隔离保护。 4.6.2缆道房宜修建在水文缆道塔架(柱)上游一侧,缆道房 和塔架(柱)宜分开设立,特殊情况下缆道房和塔架(柱)可合 并设立。 4.6.3缆道房内输配电线路及电器安装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4.6.4缆道房建筑面积标准应执行SL276—2002的规定。

    4.7.1缆道防雷系统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地电阻不大于42。 6缆道测流设备不使用时,应断开所有测验设备电源避雷。 7缆道防雷系统布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 GB5005794、GB503432004等有关规范和标准。 8共用接地系统的等电位连接应采用S型星形结构和M型 网形结构两种基本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时,信息系统的所有金属 组件,除等电位连接点外,应与共用接地系统的各组 件有大于10kV、1.2/50μs的绝缘。 2)当采用M型等电位连接网络时,系统的各金属组件不 应与共用接地系统各组件绝缘。M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应通过多点连接组合到共用接地系统中去,并形成 M.型等电位连接。

    4.7.2缆道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文站缆道架设宜采用非绝缘缆道架设方式,其塔架 柱)、主索、副索、工作索等要求防雷等电位接地,接地电阻不 大于102,接地点宜选在塔架下方。 2对无法解决缆道信号传输,选用绝缘缆道架设方式的测 站,宜在缆道的顶部上方1~3m处架设一条避雷线接地,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102,接地点宜选在避雷线两端拉锚处。 3缆道两岸的塔架(柱)及主、副索拉锚均应设置防雷接 地装置,宜优先利用塔架(柱)钢筋混凝土基础及主索、副索锚 锭的钢筋混凝土作为自然接地体,如自然接地体接地电阻大于 10Q时,应在基础和拉锚外12m处加设人工接地体。 4有架空电源线的吊箱缆道,应在架空电源线上方3m处 架设避雷索,避雷索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的镀锌钢绞线。 5吊船缆道的钢丝绳吊船索与吊船之间应串接2个以上的 绝缘子。

    4.7.3缆道房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缆道房顶上设置避雷带。避雷带应沿屋角、屋背、屋

    1在缆道房顶上设置避雷带。避雷带应沿屋角、屋背、屋

    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 2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引下线应沿缆道房四周均匀或对 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当仅利用缆道房四周的钢筋混凝 土柱子中的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 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接地电阻不大于102。 3塔架(柱)距离缆道房较远时,塔(柱)与缆道房的接 地体应分开设置。 4缆道房的防雷接地装置宜与测控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 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连接时, 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5缆道房应设等电位连接,将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墙、梁、 柱、基础的钢筋和阳台钢栏杆、停放铅鱼的架子等均应以最短的 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6当主索从缆道房顶上方跨过时,其主索与缆道房之间的 最小垂直距离应大于3m,支承主索的塔、柱距缆道房最小水平 距离应大于3m。 7避雷针的针尖上或避雷线不应悬挂收音机、电视机天线 或晒衣服的铅丝(天线在雷雨时应该接地)。在装有防雷引下线 的墙壁上,离引下线近的地方不应有架空进户线

    4.7.4电源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4.7.5缆道测控系统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道测控系统的防雷包括测控装置的所有进出信号线,

    5.1.1流量测验仪器可分为转子式流速仪、声学多普勒流速部 面仪和雷达流速仪,根据不同河流的水沙特性、设备条件和测验 精度等要求选用。 5.1.2转子式流速仪适用于缆道各种情况下的流量测验。 5.1.3声学多普勒流速仪适用于中低流速及低含沙量情况下的 流量测验。 5.1.4雷达流速仪适用于中高流速情况下的水面流速测验

    5.1.2转子式流速仪适用于缆道各种情况下的流量测验。

    5.2.1各种流量测验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测验过程中发现 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5.2.2铅鱼吊及工作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铅鱼宜采用单点悬吊或“八字型”悬吊,用“八字型” 悬吊时,悬吊点不宜用固接方式联结,保证铅鱼重心能自由 调整。 2铅鱼入水后,应能保持前后平衡和迎合流向,其轴线与 水平线(水流方向)的夹角不大于3°。 5.2.3转子式流速仪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安装在铅鱼头部前方,距铅鱼头部的水平和垂直距离, 宜大于1倍铅鱼最大直径。 2在水中应保持水平状态,并能自由转动。 3拉偏缆道的转子式流速仪不应受拉偏索的影响。 4在浅水低速的情况下,可安装在特制的低速悬杆上,且 符合本条其他各项要求。

    5.2.4使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流量测验应符合SL337一

    5.3.1测流信号装置应由水下流速、水面、河底等信号组成, 信号传输方式包括有线、缆道“无线”、无线电,其参数应满足 相应的测验精度要求。信号的直流供电容量的连续使用时间应大 于10h。

    1流速水下音频振荡频率,宜为1000(1土10%)~5000(1 ±10%)Hz。 2水下信号源信号输出功率在输出阻抗不大于1092时,应 大于600mW。 3水下测流控制信号的控制装置接收灵敏度,在输出阻抗 不大于102时,交流宜大于2mV,直流宜大于100mV。 5.3.3水面与河底信号,应在铅鱼上安装水阻、磁浮开关和托 板式磁簧开关,两者配合使用;水面信号应安装在铅鱼或采样器 与流速仪水平轴线高度相同的位置,其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 足下列要求: 1接触式水面、河底信号应接触灵敏、可靠。 2水面、河底接触信号在不绝缘缆道上使用时,宜采用不 同音频的交流信号,有条件的可采用数码音频调制信号。 3水面、河底音频信号的频率宜在1000~5000Hz之间, 并应与流速仪信号相区别。 4铅鱼河底托板的重量和型式应适应河床变化和仪器入水 时水流顶托的影响。多沙河流,托板应具备漏沙槽或孔,防止砂 石卡塞,托板上的信号触点行程应控制在10cm以内;失重式河 底信号器抗拉强度应大于缆道起重索的沉重重量,信号触点行程 应控制在3cm以内。 5水面、河底信号输出功率在输出阻抗不大于102时,应 太于600mW

    .3.4缆道测验信号接收的仪器包括音响器、流速测算仪、综 合测量仪和微机辅助测流系统。信号接收与数据处理的性能与主 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音响器应能适用于各种不同型式流速仪信号的接收,所 出的音响应清晰可辨。 2流速测算仪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能接收流速仪调制发出的交流音频或者直流脉冲信号, 按指定测速历时,累计信号总数,按流速仪流速计算 公式计算测点流速。 2)接收灵敏度应有一定的调节范围,适应各种不同类型 缆道的要求。 3)硬件应采用抗干扰电路,并应与软件配合,识别真伪 信号,提高抗干扰能力。 4)计时器应有无信号计时和有信号计时功能,分辨率 为0.1s。 5)计时、计数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6)具有掉电保持的功能。 7)测量结果应有数字显示。 3综合测量仪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综合测量仪的流速测算功能应符合5.3.4条2款的 要求。 2)综合测量仪应能现场采集起点距、水深和流速信号, 具有计算出测点水深和测点流速等功能,其结果以数 字显示,并具有RS232、RS485或USB接口。 3)应具有控制水下仪器的信号装置。 4微机辅助测流系统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应现场采集水位、起点距、水深、流速等项目的数据 或信号,自动计算水面宽、部分流量、断面流量。 2)应能计算、显示数据和图形分析,应能观察施测全过

    程,保证测验成果的精度。 3)流量测验软件应具有适时存贮、并复测及自动修正 功能。 4)输出的测验成果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5信号接收与数据处理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测速计算范围:0.01~10.00m/s。 2)测速历时:1~999.9s。 3)计时精度:优于0.1$。 4)输入信号速率:用于接触丝类流速仪时不应大于2.5 次/s。 5)信号接收灵敏度:缆道输出阻抗不小于52时,直流 信号幅度优于100mV,交流音频信号幅度优于2mV。 6)电源:AC220(1±20%)V或DC12(1±10%)V

    5.4.1起点距测量宜采用测定循环索运行长度法。 5.4.2计数器计数显示范围应为一99.9~999.9m,特殊情况可 放宽至一999.0~9999.9m,测距精度:相对误差不大于0.2(1土 1%)m,分辨率:0.1m。 5.4.3计数器应具有自动或手动计数修正和复位功能。 5.4.4应建立计数器读数与实测值的关系,并对测距计数器进 行率定、比测,其成果应满足3.2.1条、3.2.2条的要求。 5.4.5测距仪器应采用具有智能计算功能的装置进行测距计数 显示,具有对计数轮不准确度和循环索、起重索垂弧度的自动修 正计算的功能,并对铅鱼水平和垂直行车的最大行程越位报警:; 数字显示宜使用电子数字表。 5.4.6测距前行车应开至测验起始位置,将测距计数器复位; 测量完毕后行车开回测验起始位置处,检查计数器是否回位,回 位误差不应大于河宽的2%。

    5.5.1铅鱼测深应在铅鱼入水后偏角小于5°时进行。偏角大于 5°或流速大于3m/s时不宜使用铅鱼测全水深。入水后偏角大于 5°时,施测相对测点深应加入偏角改正值作为参考水深。 5.5.2铅鱼测深计数显示范围应为一99.99~99.99m(设水面 为零,水上为一,水下为十),分辨率:0.01m。 5.5.3铅鱼测深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深(绳长)记数器的测量范围应满足测量最大水深的 要求。 2测深计数器的率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站应根据本站缆道使用效率,一年内宜安排1~2次 率定;遇缆道调整、更换计数传感轮、起重索等应及 时进行率定。 2)率定时在不同长度段内重复10次以上,系统误差不宜 大于1%。 3)率定长度应大于计数传感轮周长的5~10倍。 4)测深改正系数:计数器率定后,应在无偏角的情况下 率定计数器读数与实测水深的关系,当计数器率定系 统误差大于1%时,按式(5.5.3)计算实测水深。

    氏中 l 一实测水深,m; h计数器计数水深,m; K—改正系数。 3水深比测是将计数水深与实测水深相比较,可在无偏角 和有偏角时分别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偏角时水深比测,应经过测深改正数计算后,将计 数水深与直接观读水深相比较。 2)有偏角时水深比测,应将计数水深经过干绳、湿绳、 位移改正后的水深与实测悬索湿绳长度经过湿绳改正

    5.5.4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的水深或与超声波测深仪测得的水深相比较。相关改 正方法应符合5.5.4条的要求。 3)水深小于5.0m应记至0.01m,水深大于5.0m应记至 0.1 m。 4)不同水深的比测垂线数,总计不应少于10条,并应均 匀分布。 5)水深比测的允许误差:河底比较平整或水深大于3m 时,误差不应大于水深的2%;河底不平整或水深小 于3m时,误差不应大于水深的5%;水深小于1m 时,绝对误差不大于0.05m。 6)测深时应分别读记水面、河底的悬索偏角,每点连续 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偏角器平面与断面方向垂直, 观测精度为士1°。

    无导线时: d 有导线时: d 铅角采用铁铸成时

    5.5.5超声测深仪宜在低含沙量的情况下使用,仪器应符合下 列要求: 1换能器频率宜在10~200kHz范围内选用,含沙量较小 时选用频率较大的换能器,含沙量较大时选用频率较小的换 能器。 2 具有较高精度的数据处理功能,水深读数置信度达98% 以上。 3测深范围:单向为10~30m,双向为20~60m;分辨率 为1cm,允许误差(1士1%)土5cm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8%。 5.5.6采用超声测深仪测深的水深比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比测点次:1015点。 2比测允许误差:河底比较平整或水深大于3m时,误差不 应大于水深的土1%;河底不平整或水深小于3m时,误差不应大 于水深的士5%;水深小于1m时,绝对误差不应大于0.05m。 3测深仪在使用中的比测每年不应少于2~3次,当发现测 深仪误差超差时较大,应送检定单位检修率定。 4测深比测检查:每次采用测深仪进行水深测量时均应进 行测深差比测检查。 5.5.7超声测深仪测深应根据测站的水质、含沙量、断面流速、 水深条件等选用频率适宜的测深仪,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含沙量、断面流速、水深较大或具有泡旋水流的测站: 宜选用大功率、低频率的测深仪;水深较浅的测站,宜选用盲区 较小、频率较高的测深仪。 2无自动温度调校装置的超声波测深仪,施测前应观测水温 并进行声速校正,水温测量应在流水水深不小于1m的深度进行。 3采用数字显示的仪器,每次测深应连续读取5次以上的 有效读数,取其平均值;有条件时应自动计算平均值。

    5.6.1测点定位应使仪器入水后在垂线上的位置等于或接近预

    5.6.1测点定位应使仪器入水后在垂线上的位置等于或接近预

    5.6垂线测点位置的确定

    定的测点深度。 5.6.2测点定位可采用直接观读法、相对计数水深法、校正系 数法、试错法,各方法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当偏角小于5°时,实测水深可采用直接观读法;当断面 稳定,借用水深时各测点的定位也可采用本方法。 2相对计数水深法:水深大于10m,偏角小于20°,产生 干绳、湿绳及位移改正值时,测出湿绳长度后,各测点的定位深 度按式(5.6.2一1)计算:

    式中h,一测线某一相对位置的测点深; 一相对位置,0.2、0.6、0.8等; Lu施测垂线湿绳总长度,m。 3校正系数法:这是一种一次性定位方法。在已确定施测 垂线的水深h(实测或者借用断面)及偏角的情况下,计算测点 计数水深时,测点深计数器读数按式(5.6.2一2)~式(5.6.2 一4)计算:

    以上式中 入一校正值; 8校正系数,根据冲力参数β查附录B求得。 4试错法:当不能采用铅鱼实测水深,或借用上一次断面 成果查算水深时,水面以下各测点的位置可采用试错法确定。

    5.7.1转子式流速仪法测速宜采用积点法,垂线上测速点的数 目应由流量Ⅱ型误差试验资料确定,且垂线水深应满足测点能准 确定位的要求。 5.7.2下列情况之一,可采用水面一点法: 1水位涨落急剧,需缩短测流历时,

    =mh十 α=4+4+4 a= e(4.± 4.)

    2流速较天,漂浮物较多,铅鱼测深有困难,测点不能准 确定位。 3抢测洪峰等特殊情况。 4在通航河流,来往船只较多,测流危险时。 5.7.3水面一点法适用断面基本稳定的测站,如断面变化较大, 应在洪峰前后实测断面。 5.7.4采用水面一点法,其水面流速系数应通过分析计算确定。 5.7.5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法测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采用垂线法施测,即将安装 有声学多普勒流速部面仪的铅鱼定位在传统流速仪法测速垂线 上,历时不小于10s采集垂线流速,整理计算出垂线平均流速。 2使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采用横渡法(也称走航法) 施测,即将安装有声学多普勒流速部面仪的测船在铅鱼下方沿断 面方向横渡测得断面流量。 3测验方法按SL337一2006的要求执行。 5.7.6雷达流速仪法:将雷达流速仪置于铅鱼前上方,测流时 只测每条垂线的水面流速,根据标定系数计算出该垂线平均 流速。 5.7.7吊船缆道测流可参照SL338—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5.7.8吊箱缆道测流可参照铅鱼缆道流量测验的相关技术要求 执行。

    5.7.9浮标缆道测流可参照GB5017993的相关规定执行。

    6.1.1缆道悬移质泥沙采样器可分为调压积时式采样器、皮囊 积时式采样器、横式采样器、普通瓶式采样器和在线测沙仪等。 测站可根据不同河流的水沙特性、设备条件和测验精度要求等 选用。 6.1.2调压积时式采样器主要适用于含沙量小于30kg/m时的 选点法和混合法取样。 6.1.3皮囊式采样器适用于不同水深和含沙量条件下的积深法、 选点法和混合法取样,主要用于含沙量小于30kg/m的河流。 6.1.4横式采样器适用于安装在铅鱼测验平台上,通过岸上远 程遥控取样,也适用在吊箱、吊船测验平台上人工直接取样。 6.1.5普通瓶式采样器主要适用于含沙量小于30kg/m、水深 为1.0~5.0m的双程积深和水深10m范围内的单程积深法取样。 6.1.6各种在线测沙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器的工作曲线应比较稳定,对水温、泥沙颗粒性状、 颗粒组成及化学特性等的影响,应能自行校正,或能将误差控制 在允许范围内。 2仪器在连续8h工作时应保持稳定。 3安装在铅鱼等测验平台上的仪器应具有远程控制和传输 功能。 4采用各种直读测沙仪进行泥沙测验应符合相应的规范或 技术规定。

    6.2.1各种采样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取样后应在现场量记水

    6.2.1各种采样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取样后应在现场量记水 样容积,并应将盛样容器冲洗干净,

    6.2.1各种采样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取样后应在现场量记水 样容积,并应将盛样容器冲洗干净,

    体检标准6.1悬移质泥沙测验仪器

    8.2.2测验仪器操作除符合GB50159一92的有关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压积时式采样器、皮囊积时式采样器、普通瓶式采样 器的进口流速宜接近采样点的水流流速;进口对着水流,进口水 流平行于采样点的流向。 2采用开关控制的采样器,采样前停留时间不应小于3s, 当采样器接近河底或即将出水面时,应及时降低其下行或上行 速度。 3横式采样器筒身纵轴应与铅鱼纵轴平行,且不受铅鱼阻 水影响。仪器两端口门应保持瞬时同步关闭和不漏水。 4积时式采样器使用全断面混合法采样,水样舱有效容积 应不小于2000mL。 5采样完成后应现场冲洗或更换采样舱

    6.3.1采样器的控制信号系统宜采用多音频编码或音频数码调 制信号方式,采样器的信号方式可具有水面、河底、流速、开仓 控制、关仓控制、开仓返回、关仓返回和满仓信号等。 6.3.2安装在铅鱼等测验平台上的采样器,应具有远程控制及 水下工作状态监视功能。 6.3.3缆道采样器信号控制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及监视信号应相互独立使用,互不干扰。 2控制及监视信号的可靠性应大于98%

    线混合法、积深法或全断面混合法,测站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采用。

    角钢标准6.4.2采用垂线混合法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6.4悬移质输沙率测验

    2采用垂线混合法取样时,应同时施测测线平均流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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