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_Z 705-2015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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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_Z 705-2015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

    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4.1.1调查范围宜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对应,必要时可根据 实际影响情况做适当调整。 4.1.2调查内容应包括主要环境特征、环境敏感目标及区域主 要环境问题

    4.1.3调查方法可采取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环

    遥测等方法。水环境监测技术应符合SL219的规定,地表水环 境质量评价应符合GB3838的规定,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应符 合SL395的规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应符合GB/T14848的 规定,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

    4.2.1对供水工程,应调查区域水资源量及开发利用状况、工 程取用水情况、节水水平、河道内生态用水状况等。 4.2.2水文调查应根据工程实际调度运用,调查主要控制断面 河道内水文情势、泥沙状况。

    4. 3. 1J 应复核工程涉及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变化情况。 4.3.2 应调查工程涉及水域污染源及入河湖排污口情况。 4.3.3 应调查工程涉及水域的水质及富营养化状况辅助软件,评价水功 能区达标状况。 4.3.4水环境敏感目标应调查工程涉及的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口人河排污口及其运行管理情况等

    4.3.4水环境敏感目标应调查工程涉及的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口、人河排污口及其运行管理情况等。

    4.3.5对于水温分层型水库,应调查库区水温状况、水库

    4.3.6对引起河流人海水量减少的工程,应调查咸潮上溯情况

    4.3.6对引起河流入海水量减少的工程,应调查咸潮上溯情况。

    4.4.1水生生态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水生生物、受保护的珍稀濒危 物种、土著物种、特有物种以及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的类型和数 量变化等。 2工程与水生类型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 态敏感区的相互关系及变化情况。 3水生生物及鱼类的洄游通道、产卵场等重要生境状况 4河流减水、脱流、连通性破环、水温变化等引发的水生 杰问题

    4.4.2陆生生态调查应包括下列

    1国家与地方重点保护动植物、珍稀濒危物种的类型和数 量变化等。 2陆生植物、陆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状况等。 3工程与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相互关系及变化情况

    4.5 地下水与士壤环境

    4.5.1对输水、灌溉、堤防防渗等对地下水影响较大的工程, 应调查工程影响区域地下水补给、地下水排泄、地下水水位状况 及变化情况

    4.5.2对沿海地区工程,应调查地下水位变化引起的咸水

    4.5.3对污染底泥堆放,应调查堆放引起的土壤环境质量变化 及地下水污染问题。

    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等传播和流行状况。 4.6.2对于景观,应调查工程与风景名胜区、重要自然与人文 景观相互关系及变化情况

    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等传播和流行状况。 4.6.2对于景观,应调查工程与风景名胜区、重要自然与人文 景观相互关系及变化情况

    5.1.1前期工作应评价建设项自前期工作程序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符合性。 5.1.2应从前期各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目标设置、环境影响预 测评价成果、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环境保护投资等方面评价环境 保护前期工作的质量,

    5.2.1 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和试运行期工作评价应包括下 列内容: 项目建设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及运行情况。 2 “三通一平”等前期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3 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情况。 4 环境保护设施的实施情况。 5 环境保护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5.2.2 工程验收期工作评价应包括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及主 要结论 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5.2.2工程验收期工作评价应包括工环境保护验收情

    5.3.2应评价工程运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

    5.3.3应评价工程运行调度方案与环境保护设计要求的

    环境影响及保护效果评价

    6.1.1环境影响及保护效果应依据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保护设计文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进行评价,并应符合 SL489的有关规定。

    6.1.2评价内容应包括项目运行后的主要环境影响,尤其是对 环境敏感自标的影响;工程运行后出现的新的环境问题;项目环 境监测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与效果。 6.1.3应在现状调查评价工作基础上,对比分析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中结论与环境影响调查结果的差别和成因。 6.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与方法应符合HJ2.1的规定,地表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与方法应符合HJ/T2.3的规定,生态影响评 价技术与方法应符合HJ19的规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与 方法应符合HJ610的规定 6.1.5评价方法的技术要求应符合HJ/T88的规定,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与方法应符合HJ/T2.3的规定,生态影响评 价技术与方法应符合HJ19的规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与 方法应符合HI610的规定

    6.2.1应根据工程下泄生态用水状况,评价相关区域生态环境 用水量、过程及生态环境需水目标满足程度。 6.2.2应评价工程生态环境水量下泄保障和管理措施的执行情 况及实施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6.2.3对前期工作中未明确生态环境需水的项目,应提出生态 环境需水目标要求。

    3.1地表水水质评价应包括下列

    1分析项目影响水域的水质变化情况。 2评价工程运行前后湖库水体富营养化变化状况。 3评价水质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 6.3.2对水温分层水库,应评价水库下泄低温水引起下游河道 水温变化情况和水温恢复措施的实施效果。 6.3.3应评价工程运行后影响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自 然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保护对象所受到的保护程度是否满足所规 定的水环境保护目标要求。

    6.4.1 水生生态影响及保护效果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评价水生生物生境尤其是鱼类生境的变化情况。 2评价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珍稀、濒危、特有 物种的生存状况和种群变化。 3评价水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6.4.2 陆生生态影响及保护效果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评价陆生植物、陆生动物及重要生境变化情况。 2评价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动植物,珍稀濒危、特有物种 的生存状况和种群变化。 3评价陆生生态保护措施的效果及存在问题。 6.4.3生态敏感区评价应分析生态敏感区结构和功能的变化趋 势、评价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并分析存在的问题

    势、评价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并分析存在的问题

    6.5地下水及士壤环境

    6.5.1 地下水影响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评价工程影响区域地下水补给、地下水水位变化状况。 2 对沿海地区工程,应评价咸水人侵变化状况。 3 应评价污染底泥堆放等引起地下水水质变化状况。 4 应评价地下水保护措施的效果 6.5.2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评价工程影响区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和土地 沙化的程度及变化,评价防治措施效果。 2应评价底泥堆放或利用后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评价处 置方案的效果

    6.6.1人群健康影响应评价工程影响区环境变化引起自然疫源 性疾病、虫媒传染病等传播和流行的变化,应评价人群健康保护 借施实施效果。 6.6.2景观影响应评价工程运行后风景名胜区、重要自然与人 文景观的变化,应评价景观保护措施实施效果

    7.1.1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水资源、土地资源、水环境、生态和相关环境敏感 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状况,分析与原定目标的偏离程度及 原因。 2评价目标实现对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的作用与效果,综 合分析目标的合理性。

    7.1.2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评价项目建设任务、水资

    配置、工程规模与布局、调度运行方案等环境合理性

    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1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

    SL/Z 70520

    总息则 环境状况调查· 18 环境保护工作过程评价 19 环境影响及保护效果评价.. 20 后评价结论与建议· 1

    1.0.1依据《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 (2010】51号),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在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 收并投入使用后,对项目决策、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等各阶段及 工程建成后的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以达到总结经 验、汲取教训、不断提高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的目的。环境 影响后评价是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组成部分。一般在工程运营 3~5年后,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1.0.2本标准主要针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需开展建设项目 后评价任务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1.0.4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组成部分,评 价对象为项目建设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效果,是与移民、 水土保持和社会影响后评价相平行的专项评价。水土保持、移民 等内容列人相应专项后评价。

    4.2.1供水工程包括跨流域调水工程、灌溉水源工程、城镇供 水工程等。

    4.2.1供水工程包括跨流域调水工程、灌溉水源工程、城镇供 水工程等。 4.2.2主要控制断面是指河流的重要控制断面、重要大中型水 利枢纽的控制断面、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及湿地等敏感水域控制 断面等,为便于分析,所选择的控制断面要尽可能与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中确定的控制断面保持一致,

    4.3.1依据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复核水功能区划变化情况

    .1依据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复核水功能区划变化情况。

    4.4.1、4.4.2工程与生态敏感区的相互关系包括空间位置和时 间先后关系,变化情况为生态敏感区的范围、保护等级和功能分 区变化等

    4.5.4土地退化问题包括土壤的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土 地沙化等。

    5.1.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收

    5.1.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 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为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环 境敏感区保护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5.1.2工作质量需评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 计等不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是否存在重大 题、评价结论与环保措施是否有重大变化等,评价前期各阶段的 工作深度、质量是否满足要求

    5.2.1 “三通一平”等工程施工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指在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在审批之前,对施工准备期开展的施工活 动开展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项目包括环境保护专项设施 环境监测、环境监理等

    环境影响及保护效果评价

    6.2.1生态环境需水目标要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工 程设计文件确定。

    5.2.1生态环境需水目标要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工

    5.2.1生态环境需水目标要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工

    6.2.3生态环境需水目标要根据SL45《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规范》、SL32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以及《水电 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确定

    1项目影响水域包括库区、坝下减水河段、退水受纳水 体等。

    6.4.1水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评价包括生态需水保障,连通 生维护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范本,重要生境恢复,种群结构变化,珍稀、濒危、特有物种 保护状况等内容。 6.4.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的效果评价包括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 迁地保护状况,古树名木保护状况,陆生生境恢复状况、种群结 构变化趋势等内容。

    6.4.1水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评价包括生态需水保障,连通

    6.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6.5.1地下水保护措施效果评价包括地下水位恢复、污染隔离、 受影响用水户的补偿或替代措施效果等。

    受影响用水户的补偿或替代措施效果等

    7.2.1在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效果评价基础上,

    7.2.1在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效果评价基础上,归纳总 结环境影响主要评价结论。重点环境问题是指本工程运行中采取 各项环保措施后,仍存在的生态用水不足、连通性降低、重要生 境受损、水环境质量下降等生态环境问题。 7.2.2从改善环境、保护生态的角度,提出本建设项目运行管 理和环保设施优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将来同类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7.2.2从改善环境、保护生态的角度给排水工艺、技术,提出本建设项目运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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