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73.6-201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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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晰无水印,替代SL 73.6-2001

    4.1.3综合图件的图例及图例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图例式样标注图例。 2在小班图上填写图例时,每个小班宜填1~2个图例;也可填充多个图例符号,应以易读美 观为准。 3标准图例栏格式见表4.1.3。说明栏可根据需要取舍。

    4.1.4综合图件的注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铁路标准规范范本4.1.4综合图件的注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小班注记宜与图例符号相结合,应表示项区内各小 小班编号 小班注记应标记于小班范围 内,不易标记时,也可只标注小班编号,控制面积及其主要属性指标等具体内容应另以表格表示。 小班编号 具体注记要求可参照现状小班注记

    4.1.5综合图件着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 理区划分图、水土流失类型及现状图、土壤侵蚀类型和强度分布图、水土保持总体布置图等图件,属 性状况可采用着色表示,并应色泽谐调、清晰。 2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水土流失类型及现状图、土壤侵蚀类型和强度分布图、水 土保提工程总体布置图需着色时,应按附录A规定的色标绘制。

    4.1.6综合图件底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理位置图宜根据图件的实际需求,从国家已正式颁布的地图中选取必要的 2区域的水土流失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水土保持规划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 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图、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置图等图件,应以地图为底图, 绘制行政界线、政府驻地、必要的居民点、水系及地标等地理要素。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 可以土壤侵蚀普查成果图件为底图。 3小流域的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水土流失类型及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 规划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应以地形图为底图。当比例尺不小于1:5000时,应保留所有等高 线;比例尺小于1:5000时,可只保留计曲线。 4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 监测点位布局图等图件,应以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和主体工程总体布置图为基础,根据实际需要简 化。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参照区域或小流域的规定执行。 弃渣(土、石)场、料场等综合防治措施布置图应以地形图或实测图为底图。 4.1.7区域综合图件应包括地理位置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 理区划分图、水土保持规划总体布局图、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点 位)布局(置)图。图件内容表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理位置图应标示项目所在位置、主要的省(市、县、流域)的分界线、主要的公路铁路等, 应以清晰表达项目与周边行政区域地理位置的相对关系为准。 2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图应绘制基本单元界及分 区界,并应标注各区名称及代码。 3水土保持规划总体布局图应绘制水土保持区划或分区界,并应标注重点治理项目的范围、名 称及重要的单项工程。 4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分布图应绘制基本单元分界线、类型、强度分级或代码。 5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点位)布局(置)图应分区标出监测站网(点位)位置、名称或代码。 4.1.8小流域综合图件应包括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小流域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现状图、小流域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以及典型小流域相关图件。图件内容表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图应以小班为单元,反映小流域水土流失类型、强度或程度,并应附注 面积统计汇总表。 2小流域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现状图应以小班为单元,反映土地利用类型和水土保持林草、梯田等, 淤地坝、塘坝、蓄水池等以图例形式注记,并应附注土地利用现状及水土保持设施现状统计汇总表。 3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应以小班为单元,反映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坡改梯 措施、封禁治理措施等,淤地坝、塘坝、蓄水池等工程措施应以图例形式注记,并应附注水土保持措 施数量统计汇总表。 4典型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水土流失现状图、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图可参照小流域相关图件 的规定简化。 4.1.9生产建设项目综合图件应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图、地貌与水系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图、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弃渣(土、石)场、料场等综合防 治措施布置图。图件内容表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应按4.1.7条1款的规定执行。 2项目区地貌与水系图,应在项目区所属省(市、县)的地貌、水系图上标出项目所在位置, 并应用文字注明项目名称,应以清晰表达项目周边重要地貌和水系为准。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的绘制应根据比例尺确定。比例尺小于1:2000时,应以不同防治 区内的典型工程所在位置为代表,示意性标出防治区位置;比例尺不小于1:2000时,应用不同线型 或颜色的线条勾画出每个防治区的外部轮廓。图件中应用文字注明各防治区的名称和面积,必要时可 用表格形式在图纸说明中加以阐述。 4对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图,当比例尺小于1:2000时,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 措施总体布置宜采用数字、文字、图形、颜色等示意说明;当比例尺不小于1:2000时,应以分区或 小班为单元反映林草措施、土地整治措施,工程措施应以图例符号注记。图件中可附注水土保持措施 效量统计表。 5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应标出监测点位置及名称,可附注监测点位的监测内容、方法和频次等。 6弃渣(土、石)场、料场等综合防治措施布置图可用平面、剖面形式表达,并应标出弃渣场 范围、边界及周边重要建筑物和居民点,应用实际投影或图例标注各类防护措施。

    表4.2.2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图常用比例尺

    图例可分为通用图例、综合图例、工程措施图例、耕作措施图例、植物措施图例、临时措 和监测设施图例等。

    5.1.2通用图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SL73和GB/T20257的要求。 5.1.3植物措施图例应按本标准绘制,确需增加图例时应按LY/T1821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园林 式种植工程图例还应按园林制图相关规定执行

    5.2.1通用图例应包括地界(境界)、道路及附属设施、地形地貌、水系及附属建筑物等图例。 5.2.2地界(境界)图例中的国界、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地区(自治州、盟、地级市)界、 县(自治县、旗、县级市、区)界、乡(镇)界等,应按SL73.3一2013中表B.8.6绘制。其余应按 表5.2.2的规定绘制

    表5.2.2地界(境界)图例

    道路及附属设施图例按表5.2.3的规定绘制

    5.2.3道路及附属设施图例按表5.2.3的规

    表5.2.3道路及附属设施图例

    表5.2.5水系及附属建筑图例

    5.3.1综合图例应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图例、地面组成物质图例、水王流失类型图例、土壤疫蚀强度 与程度图例等。可适用于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水土保持区划(分区)图或土壤侵蚀分区 图、重点小流域分布图、土壤侵蚀类型和水土流失程度分布图、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置图或综合规划 图等综合图的图例。植物措施图、工程措施图等单项工程设计图需用时也可选择采用。 5.3.2土地利用类型应按SL449—2009附录D的规定划分。土地利用类型图例应按照表5.3.2的 规定绘制。

    表5.3.2土地利用类型图例

    3.3地面组成物质类型图例应按表5.3.3的规

    表5.3.3地面组成物质类型图例表

    表5.3.4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类型图例

    5.3.7生产建设项目水十保持土石渣场图例应按表5.3.7的规定绘制

    表5.3.7土石渣场图例

    5.3.8水土保持规划设 特殊要求时,应按表5.3.8所列常用 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5.3.8水土保持规划设

    表5.3.8特用图例

    工程措施图例包括工程平面图例、建筑材料图例,可在规划阶段和各设计阶段的总体布置 保持工程设计图等图件中采用。本标准未列的钢筋图例(含焊接接头标注图例)、施工机械图 属结构图例等应按SL73.2一2013的规定绘制。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平面图例应按表5.4.2的规定绘制。

    表5.4.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平面图

    锅炉标准规范范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图例应按表5.4.3的规定

    表5.4.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图例

    麦5.4.4建筑材料图例

    5.5.1耕作措施包括改变微地形、增加地面覆盖、改良土壤等。

    5.5.1耕作措施包括改变微地形、增加地面覆盖、改良土壤等。 5.5.2耕作措施图例应按表5.5.1的规定绘制

    表5.5.1耕作措施图例

    3园林式种植工程大比例尺平面设计图例应按表5.6.3的规定绘制。若不能满足要求排水标准规范范本,应 计有关规定确定。

    表5.6.3园林式种植平面设计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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