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17-2014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替代SL 17-90,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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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 17-2014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替代SL  17-90,附条文说明

    故项目。对于淤泥类土,应做有机质含量试驶 1 天然密度。 2 天然含水率。 3 土粒比重。 4 颗粒级配。 5 孔隙比。 6 砂的相对密度。 7 标贯击数(或静力触探比贯人阻力值)。 8 界限含水率。 9 饱和度。 10 渗透系数。

    11 抗压强度。 12 抗剪强度。 13 休止角。

    2.3.8环保疏浚工程还应收集有关污染底泥来源与形成原因等

    方面的资料,并进行疏浚土质分析及水质分析。土质分析应包括 有机物含量、颗粒分析、TN、TP、重金属、石油烃等;水质分 析应包括pH值、COD、BOD、SS值、TN、TP等。 2.3.9疏浚土分级应按附录A执行。

    2.4.1应收集工程所在河段或水域历年逐月及典型年月的水位、 流量、流速、水面纵横向比降等特征值(最大、最小、平均)及 流向;最枯水位及其历时;期水位过程线以及相应水位时的流 速、流量、流向等资料。 2.4.2应根据工程等级、规模大小和工期长短等因素测绘标准,依据 SL278的相关要求,收集水文系列资料。 2.4.3工程区域内无水文观测站的,应在工程区域内设置临时 观测站,连续观测15d水位。感潮河段工程还应收集潮汐类型、 潮位特征值、潮汐预报表、涨落潮时的流速、流向变化等资料。 在天潮期间应进行1~3次同步测定连续24h或不少于15d的水 位、潮位变化资料,并推算与之距离最近的一个或两个水文、潮 汐站点间的水文关系。

    观测站,连续观测15d水位。感潮河段工程还应收集潮汐类型、 潮位特征值、潮汐预报表、涨落潮时的流速、流向变化等资料。 在天潮期间应进行1~3次同步测定连续24h或不少于15d的水 位、潮位变化资料,并推算与之距离最近的一个或两个水文、潮 汐站点间的水文关系。

    .4.4冲淤变化较大的工程区域,还应收集有关来水、来沙 可床演变等资料,

    4.? 受工、下游闸、坝或支流影啊的润段,应解闸、项 行情况与不同蓄、泄水位或支流来水变化时的流速、水位、流 等资料。

    2.4.6水源不充足的疏浚区域,应调查其水源补给条件。

    水流观测。流速测量的分辨率应精确到0.1m/s,流向的

    2.4.8 测流工作应与风速、风向、水位、波浪、含沙

    4.8 测流工作应与风速、风向、水位、波浪、含沙量等测量

    2.4.9湖泊和水面较开阔的河段,应收集该水域有关波浪资料。 对于大型工程,应收集长期的波浪记录资料;对小型、工期较短 工程,可收集施工季节的波浪资料。如无长期的资料,应收集条 件恶劣时期的波浪资料。

    2.4.10所收集的波浪资料应包括波高、周期、波向和持

    间,并统计分析不同方向、不同级别波浪,得到出现频率和持 续时间。应收集挖泥船施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天浪出现的频 率、持续时间和出现的季节,以及相对应的风速、风向资料。 在收集波浪资料时,应了解波浪观测的位置、观测方法和 精度。

    2.5.1应收集工程所在地不少于20年的气象资料。 2.5.2.应收集工程所在地历年逐月不同风向组的风速、风力及 其出现频率等资料,并重点收集历年含5级及以上各级风不同风 向所出现次数、持续时间和出现季节。沿海地区还应对含6级及 以上各级风的资料进行特别收集。

    2.5.3应收集工程所在地年均和月均总降雨量、降雨

    暴雨出现月份、持续时间、最大降雨量出现月份等有关降雨 资料。

    2.5.4应收集工程所在地历年逐月大雾、厚雾、浓雾

    节、频率、持续时间等有关资料

    节、频率、持续时间等有关资料

    5.5应根据需要收集工程所在地降雪资料,尤其是大雪出现 率、月份及持续时间等。

    2.5.5应根据需要收集工程所在地降雪资料,尤其是

    2.5.8冬季封冻水域应收集历年封冻日期、冰冻厚度、封冻持 续时间及冰凌出现的季节、频率等有关资料

    2.5.8冬季封冻水域应收集历年封冻日期、冰冻厚度、封冻持

    2.6.1设计和施工前,应调查收集下列资料: 1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环保、土地使用、城管以及 航道、港口、码头、道路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2工程作业区内地下或架空线路,水生植物、养殖场、水 下障碍物、污染物、爆炸物、水资源(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 区、居民区及军事设施等,并查明其具体位置、分布范围和所属 管理单位。 3工程所在地有关水利工程的建设历史和现状,以及征占 土地、移民迁移与安置条件和标准。 4蔬浚区(包括清淤和取土区)、陆上排泥场或水下抛泥区 的布置条件以及可能对当地交通、环境与经济建设造成影响等方 面的资料。 5施工水域过往船舶的类型、数量、频率,以及对施工干 扰的程度。 6当地燃料、材料、电力与淡水等的供应方式与条件。 7 施工现场管线运输、敷设和临时用地的条件。 8 当地机械设备、劳动力使用条件和价格标准。 9 当地生活、医疗、通信、交通、社会治安等条件。 10当地设备维修和制造能力等。 2.6.2依据GB4284及GB15618相关规定,工程可能对环境 造成污染的,还应进行下列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 1在工程设计阶段,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在拟定的蔬 浚区对疏浚土运输路线、泥土处理区及其周围的环境进行调查 并确定现有环境条件。 2疏浚与吹填工程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水质调查,包括含盐量、浑浊度等。

    2)土质调查,包括泥沙颗粒粒径及其级配、泥沙容重等。 在疏浚土或吹填土受污染的地区,除了调查被污染的 程度、污染源的有关程度外,还应对土质化学特性进 行分析。 3)空气质量调查,应调查空气中悬浮颗粒状况及施工中 产生的底泥恶臭。 4)噪音调查,应调查挖泥船施工产生的环境噪音等效声 级,尤其应评估夜间挖泥船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区域的 影响程度。 5)应调研挖泥船施工及蔬浚王运输和处理可能产生的浑 浊度、细颗粒泥沙的再悬浮对工程、渔场、水产养殖、 旅游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其所涉及的范围、影响程 度、影响的类型和方式。 6)应调查施工区、泥土处理区附近对取水口产生不利影 响的可能性。 7)应调查施工区、泥土处理区附近1km内风景区、自然 保护区以及其他建筑物对疏浚、吹填、泥土处理方式 的限制条件。 8)应调查、评估疏浚及吹填工程对水域流体动力环境及 可能产生的影响。

    2.6.3施工设备调遣及施工应重点调查收集下列内容:

    1工程所在地及附近地区现有航道等级、船舶进出调遣航 线及其航道水深图或海图;航道上及施工区内的桥梁、船闸的位 置及其通过能力;分体式挖泥船组装场地、下水场地;临时停靠 码头及度汛、维修条件、锚地(含避风锚地)的位置及区域可利 用的水上运输与装卸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2工程区域内、外现有公路等级,桥涵、隧道、架空线路 等的通过能力,路面宽度、坡度、弯道半径、穿越村镇情况,以 及本地可利用的陆上运输与装卸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3工程所在地台风、飓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信息资料;当

    地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 2.6.4需要时,还应调查工程所在地现有铁路停靠站等级、 位置、货场规模与装卸能力、沿线通过能力与要求等方面的 资料。

    地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 2.6.4需要时,还应调查工程所在地现有铁路停靠站等级、 位置、货场规模与装卸能力、沿线通过能力与要求等方面的 资料。

    3.1.1工程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 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以 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相 关规定。

    3.1.2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进行

    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利 的需要,对涉及工程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任 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和其他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3.1.4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设计,应对下列因素进行分析: 1 疏浚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航道安全的影响 疏浚区与吹填区选址的方案比较。 3 疏浚与吹填工程量大小。 疏浚士的土质、物理力学特性及化学特性。 5 疏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法规的限制。 6 疏浚土的可利用性评价。 7 可供使用的疏浚设备和疏浚方法的评价。 8 疏浚与泥沙运动、回淤、冲刷及维护的关系。 疏浚作业与航运及其他工程施工的十扰、衔接,合理的 施工程序与工期。 10 蔬浚、吹填与长期发展规划的协调。 11必要的监测与试验

    3.2基建及维护性疏工程设计

    1遵循江、河、湖、库、滩涂的演变规律,做到因势利导, 方案合理,优化投资,方便施工。 2宜与防洪、提防加固、航道整治、吹填造地、环境整治 等工程相结合。 3对技术条件比较复杂的重点工程或水流无规律、河床 (道)泥沙输移变化大的河段宜做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试验,研 究疏浚工程对河势的影响。 .4对拟疏浚区土质和水质应进行分析,受污染严重的应按 3.4节的要求设计。 3.2.2基建及维护性疏浚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应包括蔬浚区域确 定、挖槽尺度及断面形式确定、蔬浚土处理方案与环保措施、疏 浚设备选型、施工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确定、 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3.2.3疏浚区域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利于发挥最大工程效益。 2保证蔬浚后河槽较稳定,避免危及周围结构或建筑物的 安全。 3根据河道河势、河相、河型等其体情况进行选择: 1)对婉蜓型河段宜选择严重影响洪水泄的过分弯曲和 东窄段。 2)对分叉型河段宜选择河道主槽。 3)对游荡型河段宜选择宽浅散乱的河段。 4)对受潮汐影响的河口宜选择能利用上游来水与潮流自 然冲淤的河段。 4浅滩疏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挖槽的方向宜与主流方向一致,特别应与底流方 向一致按铺方向与主流方向加需成交角,交角不宣

    定、挖槽尺度及断面形式确定、蔬浚土处理方案与环保措 浚设备选型、施工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进度 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1有利于发挥最大工程效益。 2保证疏浚后河槽较稳定,避免危及周围结构或建筑物的 安全。 3根据河道河势、河相、河型等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对蛇蜓型河段宜选择严重影响洪水谊泄的过分弯曲和 束窄段。 2)对分叉型河段宜选择河道主槽, 3)对游荡型河段宜选择宽浅散乱的河段。 4)对受潮汐影响的河口宜选择能利用上游来水与潮流自 然冲淤的河段。 4浅滩疏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计挖槽的方向宜与主流方向一致,特别应与底流方 向一致。挖槽方向与主流方向如需成交角,交角不宜

    超过15°。 2)挖槽宜通过水深最大的浅滩凹槽部位,同时宜选择在 河床表面为粗砂的区域内。 3)挖槽不宜布置在正向下游移动的沙嘴下游、或有较天 容水量的河床边,如深潭、洼地处等。 4)挖槽在平面上宜为直线,当需要设计成折线时,其曲 率半径应放大。 5)挖槽应选择在工程量较少的部位,挖槽宜短不宜长。 6)应考虑土质情况,避免将挖槽布置在十质于分坚硬或 有岩石、暗礁的区段, 7)挖槽应避免选择在硬土底质下有软弱夹层区域,无法 避免时应制定防冲刷措施。 裁弯取直工程的引河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内裁方式,裁弯比宜控制在3~7之间。 2)进口应布置在上游弯道顶点稍下方,出口应布置在下 游弯道顶点的上方,引河进出口与旧河流线的交角 宜小于30°。 3)弓河的曲率半径宜为1.5~3.0倍平滩水位下的河宽。 4)引河及预定演变为新河的线路应通过易被水流冲开的 砂性土或粉质土区。 对有防洪、蓄洪要求的水库、湖泊疏浚应选择回淤较小, 可用洪水自然冲淤的区域。 对有通航要求的河段,宜选择在水力条件好、河床变化 不易回淤或回淤量较小的区域。

    .2.4挖槽尺度的确定应符合

    1应综合考虑行洪能力、通航要求、岸坡稳定及经济效益 等因素。 :2应按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行洪或通航标准确定设计水位和 过水断面积。

    1)当河流处于自然状态时,可通过实测水文资料来推求。 2)当河流受水利枢纽控制时,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 3)在河床变形较大情况下,应通过河床变形计算确定。 4挖槽尺度的确定应采用下列顺序: 1)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初步设计挖槽尺度。 2)进行挖槽行洪或通航能力验算。 3)分别进行设计水位、洪水位与整治水位下的挖槽稳定 性验算。 4)尺度修正。 5)经济技术分析比较,确定总成本最低的最优尺度。 3.2.5挖槽断面设计,应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计算,并应根 据土质特性和水力动力条件确定挖槽断面型式。 1边坡设计时,应对下列因素进行分析: 1)边坡设计应根据土的类别、物理力学指标对边坡的稳 定性进行计算。 2)边坡的稳定性应考虑水流、潮流、波浪的影响。 3)水下土层应考虑余孔隙水压力作用及潮间带潮汐和 内河一定水位的水流作用下的稳定性。 4)对流动性淤泥层,当开挖淤泥层厚度较大且水深较小 时,边坡的设计应以泥沙运动为重点进行考虑。 5)当土质特性和水动力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分段设 计不同的边坡;河道较短而采用同一边坡时,应采用 较缓的边坡。 6)边坡设计在满足边坡稳定性的条件下,选择合适的疏 浚设备类型和施工方法。 7)对边坡精度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在基槽、水工建筑物 附近的开挖、水下管沟的开挖等,应对疏浚设备、施 工方法、定位措施、监测方法进行周密的考虑,并提 出相应的限制条件和措施。 2挖槽断面型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挖槽断面型式在满足行洪和通航要求的前提下,还应 满足稳定要求。 2)挖槽横断面宜设计成窄而深的梯形。 3)挖槽横断面设计时应确定设计深度、宽度、边坡坡比 及槽底高程等参数。 4)挖槽进、出口处应与原河道渐变连接。 5)应根据该水域多年回淤观测资料推算确定回淤厚度 对回淤较大,工程使用期内有备淤厚度要求或施工期 需设计预留回淤厚度的,设计深度中应计入该备淤厚 度或预留回淤厚度。 6)挖槽断面边坡坡比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应通过试验或根据地质、地形资料确定,同时还 应考虑水流、潮流、波浪、堤防稳定等影响。在 缺乏资料情况下,可参照表3.2.5选取。

    表3.2.5各类土质水下边坡

    同一河道当土质与水动力条件出现较大变化时,应 分段设计成不同的边坡,但应保证河道平顺衔接。 对同一河道段,当土质在挖槽深度方向出现较大 变化时,应按土质界面分层设计成不同边坡。 横断面还应根据拟选用设备类型进行超宽与超深值设 计,超宽、超深应按表6.3.3取值。 浚土处理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h二hi十h2十h3十hk

    .3.1吹填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宜与蔬浚工程相结合。 2应根据工程的用途和建设目的,确定合理的方案。吹均 工程设计应与挖泥船的工作特点、吹填工艺过程以及吹填土的生 理特性相符合,设计方案应便于施工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3.2 吹填工程设计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资料与设计依据。 2 吹填土料的选择与取土场开挖范围、开挖深度的确定。 吹填区域、填高程及吹填土方量的确定。 4 施工设备的选型与施工方法的确定。 5 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6 施工设计。 7 辅助工程设计

    3.3.1吹填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排泥管线的布置。 9 环保措施。 10 施工进度确定。 11 工程概预算编制。 3.3.3 吹填区域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设性吹填工程,吹填位置与范围应根据工程用途和需 要确定,并尽可能选择在地基较好、有利于排水固结的区域。 2弃土性吹填,宜使疏浚弃土与工农业建设用地相结合, 宜不占或少占耕地。

    1建设性吹填工程,吹填位置与范围应根据工程用途和 确定,并尽可能选择在地基较好、有利于排水固结的区域。 2弃土性吹填,宜使疏浚弃土与工农业建设用地相结合 不占或少占耕地,

    3.3.4吹填高程应按下列规定

    HpHs+△H 1 式中Hp一一设计吹填高程,m; Hs一一吹填区设计使用标高,m; △H一工程完工至本工程合同验收期间吹填土固结沉降 和地基沉降所预留的高度,m。 2弃土性吹填工程,设计吹填高程应按式(3.3.4-2) 计算:

    式中Ho 吹填区原始地面平均高程,m Ap一一吹填区水平投影面积,m

    Hp=Ho+KsVw/Ap

    3.3.5吹填土料应根据工程建设的自的及不同土质的物理力学 性能和吹填特性科学合理的选择。对有防渗要求的吹填工程,宜 选用颗粒较细的黏性土或粉质黏土;对有承载力要求的吹填工 程,宜选用颗粒较粗、排水固结性能较好的砂性土,设计时可参 照表 3. 3. 5 选取,

    表3.3.5不同土质吹填技术特性

    1位置宜靠近吹填区。 2土料的质量与数量应能满足工程设计需要,合格土料的 开采深度应在挖泥船正常作业深度之内。建设性吹填工程取土量 应按式(3.3.6)计算:

    式中Vw 建设性吹填工程设计取土量,m; hp一一设计吹填高度,m; hj一一吹填区地基平均沉降量,m,参考已建同类工程 的经验数据确定; PL一预计施工中吹填土的流失率,%,取值参见表 3.3.6,表中未标明吹填土类别的,可根据不同土 质参照同类相似工程确定

    表3.3.6吹填土流失率

    3应避开水下障碍物、爆炸物,宜避开水产养殖区及环保 敏感区。 4土场的开挖应不影响附近提防或海岸以及其他建筑物的 安全,不造成河势与航道的剧烈变化。 5不影响航行安全。 6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3.3.7取土区开挖高程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允许开挖范围确定, 具体应考虑下列因素: 可用土层的厚度和理藏深度。 2 挖泥船的正常作业深度。 3 拟取土料的水下自然稳定坡度。 ? 有利于施工与设备安全。 结合疏浚要求的取土区开挖高程应符合挖槽断面要求。 3.3.8 吹填工程质量应根据吹填土的颗粒粒径、吹填土的落淤

    特性和工程设计使用要求等因素,按6.4.2条制定。 3.3.9对于砂类土吹填,必要时应将吹填区全部用非砂性土 覆盖。

    3.3.10工程沉降和位移观测应符合

    1围堰工程应在工程施工期以及施工后一段时间进行沉降 和位移观测;吹填工程设计时,应提出对围堰的沉降与位移以及 吹填区的沉降的观测要求,具有护岸功能的永久性围堰工程的沉 降和位移观测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沉降和位移观测应符合SL52中三等、四等变形测量的 精度要求的规定,同时应与施工控制网联测。 3沉降和位移观测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宜利用施工测量控 制网中稳定的三角点和水准点,也可建立独立的、稳定的基准 点、工作基点。原施工控制网相邻点间的相对精度满足观测要求 时,可直接作为基准点或工作基点。 4沉降和位移观测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地质情况及吹填要求 确定。首次测量应重复观测两次以上,并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始 值。工程前期及汛期、雨季异常变化、特殊要求等情况下,应适 当加密观测。 5围堰的沉降和位移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内容应包括围堰的沉降及水平位移、地基的沉降 和孔隙水压力。 2)观测点布设应包括围堰堰体外部观测点、堰体内部和 堤基土观测点的布设,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围堰堰体外部观测点的布设按断面法进行,应不 少于3个断面且围堰的中段、转角处有观测断 面,每个断面监测点应不少于4个,布设在堰 顶、外平台、内坡脚及防浪墙等关键部位。 一一堰体内部及地基土观测点布设与围堰中心线附近 和坡脚处,间距50m左右;竖向布设深度应深于 堰体上部荷载的影响深度

    土体分层沉降观测、土体水平位移、孔隙水压力

    观测宜同步进行。 6吹填工程应在吹填区内设置沉降杆,沉降杆的布设与测 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降杆布设数量应根据吹填区地质、地形、形状以及 工程要求综合确定,可按50~100m间距均匀布设, 当吹填区地质变化较大时应适当加密。 2)沉降杆应布设在较为平整的原始地面上,测杆应垂直: ·装设应年固。 3)沉降杆可参照图3.3.10制作,测杆顶端高程宜超出设 计吹填标高1.0m,吹填厚度较大或分层吹填时,测 杆应分段接长。 4)沉降杆应统一编号并在吹填前测量底部原始高程。在 软基上设置时,应在沉降盘稳定后再测量。

    1一底盘;2一测杆;3连接头;4一套管;5一加强筋;6一拉索;7一固定桩 图3.3.10沉降杆构造示意图(单位:mm)

    .4.1 环保疏浚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应符合GB4284及GB15618的要求

    应符合GB4284及GB15618白

    3. 4环保疏浚工程设计

    2应考虑污染物的成因、组成与分布。 3应满足环保要求。 4应考虑疏浚设备施工工艺的要求。 5应兼顾水环境的综合治理。 3.4.2环保疏浚工程设计主要应包括疏浚范围、疏浚断面、疏 浚土的处理、疏浚设备选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 计、工程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浚土的处理、疏浚设备选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 计、工程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3.4.3疏浚范围应按污染物的分布状况确定。受资金等条件限 制时,应优先选择对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旅游景观等影响较 大或污染层较厚、污染较严重的区域。 3.4.4应对疏浚区域的土质污染层和污染过渡层的厚度进行勘 测,疏浚断面底高程应不高于过渡层顶高程,疏浚的厚度宜小于 污染层和过渡层的总厚度。疏浚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江、河、湖、库的小型疏浚工程,当水上设备无法 进场施工时,可采用干挖和水力冲挖机组进行疏浚。 2对于江、河、湖、库的大、中型疏浚工程,应采用水下 疏浚法。

    4.3疏浚范围应按污染物的分布状况确定。受资金等条件 时,应优先选择对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旅游景观等影响 或污染层较厚、污染较严重的区域,

    测,疏浚断面底高程应不高于过渡层顶高程,疏浚的厚度宜小于 污染层和过渡层的总厚度。疏浚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江、河、湖、库的小型疏浚工程,当水上设备无法 进场施工时,可采用干挖和水力冲挖机组进行疏浚。 2对于江、河、湖、库的大、中型疏浚工程,应采用水下 疏浚法。

    4.5疏土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5蔬浚土处理应符合下列要

    1应及时对疏浚王进行化学分析,根据疏浚土不同的化学 元素及含量,确定对疏浚土的处理方法。 2对含有毒害物质的疏浚土应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特 殊处理。 3采用排泥区堆泥固结处理时,排泥区及排水沟应远离工 农业区、生活区、旅游区、动植物保护区等;当疏浚区附近不具 备排泥区设置条件时,宜采用就地脱水压滤再转运的处理方式。 排放的尾水水质应不低于疏浚水域的水质。

    1 疏浚物的再悬浮对水质的影响及扩散范围。 2对疏浚物的再悬浮造成的混浊现象,分析是否需对疏温 法进行调整。

    3对于含有污染物的疏浚土,经过蔬浚扰动后,分析释放 到水中的化学成分的有害程度。 4分析生活在水底的生物(包括水产养殖)对混浊和沉淀 物的适应能力。 5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污染层的厚度确定清淤深度、清 淤断面和根据交通、面积、水深、季节、场地等条件比选合适的 清淤机具。

    5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污染层的厚度确定清淤深度、清 淤断面和根据交通、面积、水深、季节、场地等条件比选合适的 清淤机具。 3.4.7疏浚土的处理可根据土的特点、现场条件和最终处置要 求,采用自然堆放及晒、化学(物理)固化、机械脱水等方 法。对污染的淤泥,根据污染物的组成、污染程度,应在最终填 理处置方案中采用防渗、覆盖等封闭工程措施。

    3.4.7疏浚土的处理可根据土的特点、现场条件和

    ,采用自然堆放及晾晒、化学(物理)固化、机械脱水等 。对污染的淤泥,根据污染物的组成、污染程度,应在最终、 处置方案中采用防渗、覆盖等封闭工程措施。

    3.4.8环保疏浚工程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与措施:

    1挖泥机具上应安装环保绞刀头,污染物在水中的扩散距 离应不超过15m。 2排泥管线、泥驳、运泥车辆、排泥区围堰不应漏泥。 3排泥区底部为透水层时,应在底部采取铺设防渗膜等摧 施,排泥区围堰及排水沟除应符合3.5节的要求外,还应采取必 要的防渗措施。 4排泥区四周至少应各设置水质监测井一口,并定期测定 水质,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应制定排泥区尾水排放标准及检测方式和要求,并通过 试验确定疏浚土进人排泥区后尾水水质达标所需的静置时间。 6应根据排泥区及蔬浚土的其体情况制定加速泥浆固结 措施。 7疏浚土进人排泥区固结后的覆盖应符合封闭或转运等处 理措施要求。 3.4.9环保疏浚工程允许超宽、超深值应按表6.3.3取值

    3.4.9环保疏浚工程允许超宽、超深值应按表 6.3.

    3.5.1辅助工程设计应包括围堰设计和排水系统设计

    辅助工程设计应包括围堰设计和排水系统设计。

    3.5.2围堰设计应包括围堰平面布置,围堰结构型式和筑

    围堰设计应包括围堰平面布置,围堰结构型式和筑堰材 ,堰身设计及修筑技术要求等内容。 围堰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围堰应布置在地形平整、土质较好且比较稳定的地段, 并充分利用四周高岗、土、旧堤等地形、地貌。应 避开软弱地基、深水地带、强透水地基及存有暗沟的 地带,当无法避免时应提出处理措施。 2)应力求平顺,尽量避免出现折线或急弯。 3)临水围堰走向应尽可能与水流、潮流方向一致。 4)应布置在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地段。 5)对要求分区、分期完成弃土或吹填土的围堰,应根据 需要布设隔堤。 围堰结构型式和筑堰材料的选择与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过技术经 济分析比较,综合确定围堰结构型式。对离工农业区、 生活区、交通要道等较近的工程应提高围堰的设计 标准。 2)对陆地围堰可选择土围堰、混合材料围堰、袋装土 (砂)围堰等型式。 3)对大、中型滩涂造地与临水吹填的永久性工程,宜选 择抛石围堰、重力式围堰;在水深小于2m的江、河、 湖、库的浅水滩,当滩地土质为粉细砂土时,也可选 用土工布袋充填砂围堰,但应采取防波浪、防水流冲 刷、侵蚀的技术措施。 4)对小型或临时性临水吹填工程,可采用桩膜或袋装土 (砂)围堰。 5)临时性围堰可采用桩膜或袋装土(砂)。 6)对同一围堰可根据现场具体条件采用不同型式,但在 变换处应做好连接处理,必要时应设过渡段。 7)筑堰材料中所使用土工合成材料,应符合SL/T225

    堰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遵循安全稳定、经济实用、满足需要、便于施工的 原则。 2)应确定断面型式、顶宽、边坡、堰顶标高、防渗技术 措施等内容。 3)筑土围堰断面宜采用梯形,堰高大于4.0m时应按堤 防标准设计,设计应符合GB50286要求。 4)滩涂上的堰身设计还应符合SL389要求。 5)围堰顶宽与边坡应根据筑堰材料和方式确定,可参照 表3.5.2选择。采用机械施工以及堰顶有通车要求的 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宽。遇软弱地基、填筑土料较差时 可根据经验或经稳定计算确定

    表3. 5. 2 土石用堰尺

    6)船闸两侧、码头及挡土墙后侧陆域吹填,若以建筑物 作围堰时,应对建筑物进行防渗检查和抗滑稳定验算, 如存在不安全隐患或有影响吹填质量因素时,应制定 相应技术措施。 7)堰顶标高应按式(3.5.2)计算:

    H, 堰顶标高,m:

    H,=hp+hi+h,+h?

    hi 沉淀富裕水深,m,可按吹填土颗粒粗细选取, 取值范围为0.2~0.5m; h2一 风浪及安全超高,m,可按吹填区位置和面积大 小选取,内陆采用0.2~0.5m,沿海采用0.5 ~1.0m; h3一一围堰沉降量,m。 8)围堰应满足闭气防渗要求,对有护坡、护顶要求的应 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具体可参照现行相关标准条文。 9)围堰应进行防渗与抗滑稳定性计算,对堰基为软弱土 层和密实度较低的土质围堰,还应进行沉降计算。

    3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

    排水系统设计应包括泄水口及排水沟架的布直、 生 面尺寸、修筑技术要求等内容。 泄水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泄水口位置应根据吹填区的地形、地貌、几何形状、 泥浆输人速度、排泥管线布置以及对周围建筑物和环 境影响等具体情况确定: 应远离排泥管出口。 一宜布设在泥浆不易流到的死角处。 一一应远离码头、航道、桥涵、道路、村镇。 一宜布设在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取水口下游较远 位置。 应远离养殖场,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 措施。 在沿海地区,泄水口还应布设在受涨潮水流影响 较小的位置。 一 泄水口处尾水含泥量应不大于3%。 2)泄水口结构应安全稳固、科学合理、便于施工、易于 维扩,并能有效调节吹填区水位,拼装式泄水口还应 易于拆迁,便于重复使用。

    (3. 5. 3 ~ 1)

    1厂排水沟渠力求短和顺直,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势、 地貌条件,应利用吹填区附近的沟、渠等排水通道。 2)应通向临近的江、河、湖、库,并具有一定坡降。当 吹填区附近无排水通道时,应开挖排水沟或采用机械 设备排水与临近的水域沟通。 3)新建排水沟渠应选择在土质密实、稳定性较好的地段, 并应以挖方为主,应避免和减少填方段长度及填土 高度。

    nKQ(1 P) R2/3 J1/2

    式中sg 排水沟渠过水断面面积,m; R一 排水沟渠水力半径,m; n一一排水沟渠糙率,可按水力学糙率表查定; J一一排水沟渠底纵向坡度。 10)排水沟渠应按表3.5.3规定设计沟渠顶部超高值。

    表3.5.3沟渠顶部超高值

    3.6淤泥处理处置设计

    3.6.1 淤泥处理处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遵循经济、安全、环保、循环利用的原则。 2 处理方案应符合GB4284及GB15618的相关要求。 3 淤泥的处理应与淤泥的处置相结合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可单独或组合采用 自然固结、化学固结、机械脱水、真空预压等方法。含污染物的 淤泥还应根据污染种类和程度进行针对性处理。

    4淤泥处理处置设计应分析下列因素: 1)淤泥的数量、物理力学指标及污染程度。 2)现场条件。 3)社会需求,应与堤防加固、河道整治、吹填造地、环 境整治、农田改造等可以消纳淤泥的工程相结合。 4)拟使用的清淤、淤泥处理设备正常作业条件。 3.6.2淤泥的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确定处理方式前应对受污染淤泥进行成份分析,确定淤 泥的处置方法。 2选择处理处置地点时应遵循就近原则,如需运输宜选择 管道或者船舶运输。公路运输时,应首先进行脱水固化处理,使 淤泥含水率降低至65%以下。 3淤泥处理方法的选择与淤泥土质、现场条件、处置路径 密切相关,在确定处理方法时应与处置路径综合考虑。 4确定处理方法后,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现场条件、 处理方法要求设计淤泥处置区。淤泥处置区应减少占地并避免二 次污染,淤泥处置区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尾水应符合GB8978的要求。 3.6.3弃土的处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结合吹填造地工程进行清淤施工。 2将水库、塘坝、灌渠清淤与农田改造相结合,在农田中 利用符合要求的清出淤泥是广大农村地区消纳清出淤泥的主要 途径。 3将清淤工程与堤防加固、园林绿化、公路铁路建设相结 合,统筹考虑,少占耕地。 4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利用清出淤泥制砖、烧制水泥等, 减少资源开采。 5在有海运条件的地区,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可 将淤泥抛置至政府规划许可的特定海域。 6对确无循环利用条件、必须占地存放的清淤工程,应先

    脱水减量,减少土地占用面积。 7对有毒有害的淤泥应进行脱水减量后卫生填埋。填埋场 设计应参照GB16889、CIL112和HI564的规定执行。

    3.7.1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 适应现场条件,满足工程实施需要,配备方案合理。 2 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 31 能充分发挥设备性能和特长,高效、实用、经济。 4 设备配备和调遭应可行、方便、经济。 5 能综合利用泥土资源,有利于保护生态与自然环境。 6 疏浚和淤泥的处理衔接应紧密,效率应匹配。 3.7.2 设备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施工作业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 程地质等自然条件。 2疏浚或吹填工程类型、规模及开挖深度、宽度、边坡、 挖掘精度、输送距离、排高、吹填区容量与形状、泥土处理要求 等设计条件。 3淤泥含水率、淤泥颗粒粒径、有机物含量、淤泥处理路 径、淤泥污染情况。 4拟选设备的性能、适用性和利用率等基本参数,环保清 淤工程应选用配备环保机具施工。 5船舶、设备调遣方式及其可行性。 6合同工程量、工期、质量标准等。 7 施工作业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工程费用、成本、价格等综合经济指标。 9 按土质选择设备时可参照附录B规定。 10 按自然条件选择时可参照表5.7.9。 11挖泥船生产时间利用率可按附录C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73 辅助设务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辅助配套设备的选择应符合3.7.2条的相关规定。 2辅助配套设备的种类、数量应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的 需要。 3能辅助挖泥主设备正常、高效、经济、安全运行。 4 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少配、精配,实现高效益。

    3.8.1工程量计算应以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 测量图纸及资料和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规定为依据。 3.8.2疏浚工程如以水下方计算工程量,设计工程量应为设计 断面方量、计算超宽、计算超深工程量之和,并应分别列出,见 图3.8.2。计算允许超深、超宽值见表6.3.3

    螺栓标准1一原床面;2一设计断面线;3一计算断面线;4一计算超深;5一计算超宽 图3.8.2疏浚工程量计算断面示意图

    3.8.3吹填工程量按吹填土方量计算时,总工程量应为设计吹 填方量与设计允许超填方量以及地基沉降量之和,超填厚度不应 大于0.2m,见图3.8.3,吹填土流失量也应计算并列出;按取 土量计算工程量时,吹填工程量应按3.8.2条的规定执行。 地基沉降量应由试验确定或根据吹填区地质资料按现行相关 标准的规定计算。 吹填土流失量可参照式(3.3.6)计算。 3.8.4工程量计算方式和方法应根据工程性质与条件选取,且 应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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