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89-2008 滩涂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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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 389-2008  滩涂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3.1.1滩涂治理工程根据其规模和重要性划分为5等,应按照 表3.1.1的规定分析确定。如有特殊需要,滩涂治理工程的等别 经论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表3.1.1滩涂治理工程等别划分表

    3.1.2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等别及其在工程中的重要 性,按表 3. 1. 2 确定

    表3.1.2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表

    3.2.1海设计标准及安全加高食用盐标准,根据建筑物级别应按表 3.2.1取值。

    表3.2.1海堤设计标准及安全加

    注1:根据治理区内工业密集及企业发达程度等多种情况,考虑淹没后果,选 择重现期的上下限; 注2:近期内在本期工程堤外拟再度修建海堤,本期海堤属过渡性者,设计重 现期可取表中下限; 注3:对1~2级建筑物,如按设计重现期确定的设计高潮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 潮位时,宜采用历史最高潮位; 注4:设计波浪应采用与设计潮位相同的重现期; 注5: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或海岛地区,对2~4级海堤的设计重现期也可取表 中高一个级别。

    3.2.2在进行堤顶高程计算时,波浪爬高累积频率标准应按表

    ,2.2在进行堤顶高程计算时,波浪爬高累积频率标准应按 .2.2取值。

    表 3. 2. 2 波浪爬高票积频率标准

    3.2.3海堤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根据建筑物级别、计算方法和 强度指标等因素而定,应不小于表3.2.3规定的数值。

    表 3. 2. 3 海堤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表

    3.2.4进行海堤、闸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时,波浪累积频率标 准应按表 3. 2. 4 取值。

    表3.2.4波浪累积频率标准

    3.2.5海堤龙口度汛、堵口潮位设计标准,根据建筑物级别可 按表 3. 2. 5 取值。

    3.2.6围区的排涝设计标准应按GB50201中各类防护对象的 不同等级确定。应进行多年平均最高潮位和最高低潮位两种潮型 的排涝水利计算,经比较取其最不利者。设计暴雨历时可取最大 24h或3d。设计排涝历时应根据防护区允许淹没程度来确定

    4.1.1滩涂治理工程规划设计基本资料应包括水文、气象、地 形、工程地质、土壤、建筑材料、社会经济与环境影响等。其内 容、深度可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阶段的需要确定。 4.1.2为取得基本技术、经济资料所进行的勘测、试验、整理 等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4.2.1水文、气象资料宜包括降水、径流、潮汐、波浪 水质、风况、气温、冰情等。

    4.2.1水文、气象资料宜包括降水、径流、潮汐、波浪、泥沙、 水质、风况、气温、冰情等。 4.2.2降水资料应包括工程所在地或邻近气象台站观测的逐年降水 量、短历时、最大24h、3d暴雨量以及设计需要的典型暴雨过程线。 4.2.3径流资料应包括围区上游的流域特征和径流特征。

    1历史最高潮位。 2各种潮位、潮差特征值及有关出现时间。 3设计需要的典型潮位过程线。 4.2.5波浪资料应包括波浪类型、波向、波高、波长及波周期 的历年观测资料。无波浪资料时应有历年风向、风速资料。 4.2.6泥沙资料应包括含沙量及其分布。

    2.7水质资料应包括地面水、海水的COD、溶解氧、重 、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氨氮、油类等含量及pH 水尚应有盐度的数值。

    4.2.9气温资料应包括年最高、最低和平均气温

    4.2.10冰情资料应有冰冻深度及历时。

    4.2.10冰情资料应有冰冻深度及历时。 4.2.11其他内容还应包括无霜期、日照时数、年蒸发量等。

    4.3.1滩涂治理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应有相应内容和精用

    3.1滩涂治理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应有相应内容和精度的地形 量资料,其技术要求应按表4.3.1确定。

    表4.3.1滩涂治理工程各设计阶段测图要丈

    4.3.2扩建、加固工程的围区地形图、堤线纵断面及横断面图 的技术要求应与表4.3.1相同,但堤线横断面的间距应视工程的 需要而定。

    4.4.1滩涂治理工程的地质资料,系在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完成 后取得。体现勘察工作成果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 资料: 勘探平面布置图。 堤线及闸址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 钻孔柱状图。 软士e一力压缩曲线。 地基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6十字板成果图。 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4.4.2为取得正确的工程地质资料,滩涂治理工程宜采用多 种勘察手段,包括钻探、十字板剪切(用于软土)、静力触探 和物探相结合的勘察方式。钻孔的间距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的 选择,可根据工程等别及特性、各设计阶段的要求并结合自然 条件而定。 4.4.3土壤资料应有涂泥表层1m深度范围内土壤分层的物理 兴性

    4.4.2为取得正确的工程地质资料,滩涂治理工程宜采用多 种勘察手段,包括钻探、十字板剪切(用于软土)、静力触探 和物探相结合的勘察方式。钻孔的间距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的 选择,可根据工程等别及特性、各设计阶段的要求并结合自然 条件而定。 4.4.3土壤资料应有涂泥表层1m深度范围内土壤分层的物理

    条件而定。 .4.3土壤资料应有涂泥表层1m深度范围内土壤分层的物理、 化学性质指标。

    4.4.3土壤资料应有涂泥表层1m深度范围内土壤分层的物理、

    4.5.1天然建筑材料土、沙、石的料场应有位置、储量、质量、 周边环境(性状与必要的物理力学指标)的基本勘测资料,V等 工程工作内容可适当从简。

    4.5.I天然建筑材料王、沙、石的料场应有位置、储重、质量、 周边环境(性状与必要的物理力学指标)的基本勘测资料,V等 工程工作内容可适当从简,

    厂家提供的通过合法测试鉴定的产品质量参数。

    4.6社会经济与环境彩响

    4.6.1滩涂治理工程所需要的宏观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区域经 济概况、各相关行业的生产现状和近期发展规划、影响经济发展 的有利和制约因素、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滩涂治理工程的功能与 作用;此外尚应收集历史洪水及台风暴潮等灾害造成破坏损失的 资料。

    开发中有关建设生产成本、产量和效益等方面的当地基本经 标、垦区开发目标的市场现状与前景、工程建设开发的资金 与承诺等资料。

    4.6.3滩涂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应由

    4.6.3滩涂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应由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书。

    .1.滩徐治理工程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根据区 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结合滩涂治理总体规划及 有关行业和部门的发展要求,进行统筹兼顾,全面规划。 5.1.2滩涂治理工程应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及技术条件,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综合开发的产业结构。 5.1.3滩涂治理工程应正确解决开发建设中局部与整体、当前 与长远的关系,可远、近结合,分期实施。 5.1.4滩涂治理工程应注重合理利用滩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遵循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发展生产与改善环境相结合的原则, 注意避免或减少围涂后对河口水位、岸滩演变、生物资源和潮流 流路等产生不利影响。

    5.2.1滩涂治理工程规划应对工程开发的目标进行科学论证, 选择合理的开发模式与产业结构。 5.2.2滩涂治理工程规划应有开发分期的论证,确定各分期的 合理开发规模,并应重点作出当前开发规模的必要性论证。 5.2.3滩涂治理工程规划应对各单项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总体布 置提出合理方案

    5. 2. 4滩涂治理工程规划应对工程项且实施的投资效益作

    评价,同时应对工程项目兴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作出环 评价。

    5.3.1 滩涂治理工程的开发且标,不论是单一或多种开发目标,

    5.3.1 滩涂治理工程的开发目标,不论是单一或多种开发且标,

    规划时应分别明确其开发规模和规划布局。

    5.3.2当滩涂治理工程有多种开发目标可供选择时,规划时应 通过多种组合方案的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最优开发方案。 5.3.3宜采用以系统分析为基础的多目标规划决策方法选择最 优综合开发方案。

    5.4.1兴建滩涂治理工程开发滩涂资源,可整片一次开发;也 可分期开发;规划时应对多种开发分期方案进行综合比较,从中 选择合理的开发分期。 5.4.2选择滩涂治理工程合理开发分期的原则是:在一定的规 划年限内,各期开发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总和应为最大。当 分期方案较多时,宜采用系统分析决策方法进行选择。

    1堤线规划应服从滩涂治理总体规划及河口治导线规划, 与海岸带和河口治理规划相协调,尽可能避免对邻近地区产生不 良影响。 2堤线布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地形、地质、水文、 排涝纳潮要求和建材、施工、投资规模、社会经济、环境等条 件,通过不同堤线位置和开发规模的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堤 线方案。 3堤线走向应力求选取对防浪有利的方向,尽可能避免堤 线与强风向正交;堤线宜顺直,避免曲折过多、凹凸变化过大导 致波浪能量的局部集中。 4堤线应尽量避开古河道及古冲沟,有条件时应尽可能通 过岛屿或礁石。

    5.6.1水闸布置方式应根据自身功能、特点和运用要求,综合 考虑流域状况、围区面积、形状及地面高差、地基条件、闸外情 况、外海潮位、潮流、泥沙、施工、管理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 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5.6.2排涝闸布置应满足流域或地区防洪排涝总体规划,宜布

    置在围区内地势较低洼、排水干河终端和出海口风浪较小 大较稳定的地段。闸底槛高程,上限不宜高于围区内耕地 程以下2m,下限不宜低于最低潮位。当上游流域面积较 宜单独设置上游流域排涝闸,以减轻围区排涝负担。

    置在围区内地势较低洼、排水干河终端和出海口风浪较小水深较 大较稳定的地段。闸底槛高程,上限不宜高于围区内耕地田面高 程以下2m,下限不宜低于最低潮位。当上游流域面积较大时 宜单独设置上游流域排涝闸,以减轻围区排涝负担。 5.6.3当围区开发有海水养殖需要时,应规划一定规模的换水 闸;有通航要求时还应布置通航闸(孔)。 5.6.4规划中应确定合理的水闸规模,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原 叫用

    5.6.3当围区开发有海水养殖需要时,应规划一定规模的换水 闸;有通航要求时还应布置通航闸(孔)。 5.6.4规划中应确定合理的水闸规模,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原 则及运用方式。

    5.7.1泵站布置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流、泥沙、施工、 管理、环境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5.7.2排涝泵站宜位于地势较低及邻近排水系统的末端,能控 制较大的排水面积;灌溉泵站宜位于方便取水且能控制较大灌溉 面积的地势较高处。

    .8.1引(供)水系统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 1围区水源可取之于河流、水库或地下水。水源和引(供) 水工程设施,应根据围区生产、生活用水和发展要求确定,其水 质应符合用水要求标准。 2围区引水枢纽位置,应选择水量比较稳定、河岸比较坚 实、过水断面比较均匀的河段;取水口高程宜满足自流引水的要

    求,井应符合渠道输水输沙条件。 3围区灌溉渠系布置应线短、顺直,并应尽量减少交叉建 筑物和过大的挖方、填方,尽量避开地质不良和施工困难地段,

    5.8.2排水系统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

    1围区排水方式应根据围区上游流域和暴雨特征、围区排 水要求及外海潮位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宜以自流排水为主,少数 辅以抽排。 2围区排水系统布置应综合考虑地形、道路、开发布局等, 排水干渠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充分利用天然沟道,应尽量结合引 水、航运、养殖等进行综合利用。 5.8.3围区交通公路和简易公路标准,可参照《公路工程技术

    5.8.3围区交通公路和简易公路标准,可参照《公路工程

    卡准》(JTGBO1)选定。田间生产道路标准,应根据当地通行 为交通工具和农机机具,适当照顾远景发展选定。围区交通道距 方置宜连接成网,便利生产;线路应短、直、占地少;建筑物应 量少,工程量省。

    设置变电所和铺设高压输电线路。变电所选址应避开地质不良地 带,有较好的防洪、给排水、交通、施工管理、安全运行等 条件。

    5.8.5防护林带建设应遵守下

    1围区防护林带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产业结构和主要风 害的性质及程度,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应综合考虑农、林、 牧、环境等要求,合理布置林带结构。 2围区防护林营造应使主林带垂直于当地风害方向,偏角 不宜大于30°,副林带应垂直于主林带。林带间距应按林带的防 风范围来确定。林带宽度应根据风害大小、林带结构及土地利用 情况来确定。 3围区防护林应种植适应当地土壤、气候等条件,应选择 材质好、生长快、经济效益高的树种

    6.1.1设计潮位重现期根据建筑物的级别应符合3.2.1条和 3. 2. 5 条的规定。

    3.2.5条的规定。 6.1.2在工程地点有长期潮位观测资料时,给定重现期的设计 潮位应采用频率分析的方法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潮位频率分析的线型,可采用极值I型分布或皮尔逊Ⅲ 型分布。 2设计高潮位频率分析应采用不少于20年的连续年最高潮 位系列,并应调查历史上出现的特高潮位值。 6.1.3对于缺乏长期潮位观测资料的工程地点,设计潮位可按 下列方法确定: 1若当地有5年以上的潮位资料,可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 与邻近地点有20年以上潮位资料的验证站进行同步相关分析确 定设计高潮位。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潮汐性质相似; 2)地理位置邻近: 3)受河流径流影响相似; 4)受增减水影响条件相似。 2当工程地点无实测潮位资料时,应设置临时潮位站与邻 近地点的长期站分别进行汛期和非汛期的短期同步观测(均应不 少于30d),并应建立相关关系,如相关关系较好,可利用相关 方程推算工程地点的设计潮位。 6.1.4对5级建筑物,在缺乏长期潮位资料,又不具备采用相 关分析方法确定设计高潮位条件或者相关性差的情况下,可采用 历史最高潮位作为设计高潮位。

    宜对风暴潮的影响进行专门的

    6.2.1设计波浪的标准应包括设计波浪的重现期和设计波浪的 波列累积频率。设计波浪重现期的确定应根据建筑物级别符合 3.2.1条的规定。设计波浪波列累积频率的确定应根据海堤越浪 设计条件、建筑物型式和计算内容,符合3.2.2条及3.2.4条的 规定。

    6.2.2当工程地点或其附近有长期的波浪实测资料时,设计波

    系列进行频率分析,以确定设计重现期波高。 2与设计重现期波高对应的波周期,对于局部水域情况, 可根据附录A.2风浪要素计算公式确定;对于开敬海岸情况, 宜根据实测资料进行波高一波周期相关分析,确定设计波高对应 的波周期,或应采用年波高最大值对应的波周期所组成的系列进 行频率分析,确定与设计波高同一重现期的波周期。 3波高或波周期频率分析的连续资料系列不宜少于20年。 4波高和波周期频率分析线型,可采用皮尔逊Ⅲ型分布 曲线。 6.2.3 当工程地点或其附近无长期波浪观测资料时,设计波高

    6.2.3当工程地点或其附近无长期波浪观测资料时,设计波高

    1对风区长度小于100km的局部水域,可根据当地风速资 料确定与设计波高同一重现期的风速,再按附录A.2风浪要素 计算公式确定设计波浪要素。 2对于开海岸,可采用历史地面天气图等方法确定风场 要素及波浪要素。

    6.2.4波浪向近岸浅水区传播时,应进行波浪浅水变形

    角定建筑物所在位置的波浪要素。当水底坡度平缓、波浪传播 离较长时,浅水变形计算中宜考虑底摩阻的影响。波浪浅水变

    计算方法可按附录 A. 3 进行。

    6.2.6由变形计算得到的工程地点的设计波高,如大于该水深 处的破碎波高,应取破碎波高为设计波高。破碎波高的确定可按 附录 A. 4 进行。

    7.1.1滩涂治理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地基承载力、沉降和租 要求。

    7.1.2地基承载力的计算应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对软土地基上的条形基础,当不考虑基础与地基之间的 摩擦力时可按式(7.1.2)计算地基允许承载力:

    go=5.52C./F

    式中qo一一地基充许承载力(kPa); C。地基土粘聚力(kPa); F一安全系数。 2在非软土地基上,地基承载力可参照《港口工程地基规 范》(JTJ250)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时,地基天然强度应由室内不排水 剪与无侧限抗压试验测定;对易扰动的软黏土以现场十字板剪切 强度为宜。对排水条件较好竣工前达到一定固结程度者可用固结 不排水剪指标。对饱和软土地基,计算短期内的极限承载力时, 宜用不排水剪强度指标

    7.2.1滩涂治理工程中对软土地基的处理方法有:垫层法、铺 土工合成材料法、压载法、排水预压法、强夯法、爆炸置换法 等。应根据具体条件经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7.2.2垫层法适用于厚度不大于4m的浅层软土加固处理,换 填的材料有砂、碎石和砾石。垫层厚度应保证经扩散后的有效压 力不大于下卧土层的地基承载力。垫层厚度可按JTJ250规定的 方法计算。

    7.2.3在层厚较大的软土地基上筑堤时,可在地基

    垫层中铺以土工织物、土工格栅。应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应满足设计要求。具体设计计算方法可按《土工合成材料 术规范》(GB50290)的规定执行。

    7.2.4当软土地基筑堤采用压载措施时,压载的宽

    稳定分析计算确定。在稳定分析前进行预估时可按以下数值 压载的厚度应为堤高的1/3~2/5;宽度应为堤高的2.5 )倍。采用压载的堤身高度不应超过地基筑堤极限高度 6~2.0倍:堤高较大时,可考虑采用多级压载的方法。

    由稳定分析计算确定。在稳定分析前进行预估时可按以下数值取 用:压载的厚度应为堤高的1/3~2/5;宽度应为堤高的2.5~ 3.0倍。采用压载的堤身高度不应超过地基筑堤极限高度的 1.6~2.0倍:堤高较大时,可考虑采用多级压载的方法。 7.2.5软土层厚度在5m以内时,可采用在涂面铺水平排水垫 层的堆载预压固结法加固地基;软土层厚度在5m以上时,可采 用设置竖向排水通道的预压固结法。竖向排水通道材料可用塑料

    层的堆载预压固结法加固地基;软土层厚度在5m以上时 用设置竖向排水通道的预压固结法。竖向排水通道材料可 排水带或袋装砂并,在砂源充足且价格低廉时可考虑采 砂井。

    7.2.6设有竖向排水通道的排水预压固结法设计应包括

    容,具体计算方法按附录B.1~B.4进行。 1石 确定竖向排水通道直径。 2 确定排水通道布置及其打设长度。 3 确定预压方式、预压荷载分级和荷载量。 4 排水砂垫层设计。 5 排水预压加载时间与固结度计算。 7.2.7地基淤泥较深厚时,堤基可采用爆炸置换法进行置换处 理,但置换的淤泥层厚度不宜小于5m。 1爆炸置换法分爆炸排淤填石法和控制加载爆炸挤淤置换 法两种。爆炸排淤填石法宜适用于淤泥层厚不大于12m的软土 地基处理。当地基淤泥层厚大于12m或水文地质条件较恶劣时 应采用控制加载爆炸挤淤置换法进行地基处理。 2采用爆炸置换法处理地基时均应先设试验段,以获取各 项合适的爆炸施工参数后再全面铺开施工。

    7.2.9在滩涂治理工程中遇有砂土、卵(碎)石土、

    7.2.9在滩涂治理工程中遇有砂土、卵(碎)石土、含水量低 于25%的杂填土以及粉质黏土地基时,可采用强夯法进行加固 处理。强夯法的设计参数应通过现场试夯或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当加固深度大于8m时,宜预先在地基中打设塑料排水板或 袋装砂并。有关强夯法的设计可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的规定进行。 7.2.10当地基为砂、粉土以及不排水剪强度大于20kPa的黏 性土和淤泥质土时,可采用振冲碎石桩加固地基和岸坡。对于振 冲碎石桩的设计可按JGJ79的规定进行。

    8.1.1海堤设计应以工程规划、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及有关批文为依据,按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论证和设计。 8.1.2海堤设计应满足洪、潮、风浪作用下海堤结构的稳定 强度和耐久性要求,保证工程在设计条件下的安全运用,充分发 挥工程效益。

    2. 1堤型选择应遵守下列规

    1选择堤型时应根据自然条件、施工条件、运用和管理要 求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2斜坡式海堤可用于风浪较大的堤段,可采用土堤堤身临 海侧设置护坡的断面形式;当涂面较低时,宜在临海面设置抛石 凌体等措施。 3陡墙式海堤宜用于风浪较小、地基较好的堤段。对低涂、 软基上的海堤,陡墙下应设抛石基床并与压载相结合,抛石基床 顶高程以略高于小潮低潮位为宜。 4在涂面较低、风浪较大的堤段,宜采用具有消浪平台的 混合式或复坡式海堤,

    8.2.2堤顶高程的确定应符合

    △h一一安全加高(m),按表3.2.1确定。2海堤堤顶设置防浪墙时,堤顶高程系防浪墙顶面高程。防浪墙底面高程宜高于设计高潮位以上0.5H1%。3因技术经济条件的制约,堤顶高程受到限制时,可采取工程措施降低堤项高程。如按充允许部分越浪标准设计,堤坡上可设置消浪设施以及建离岸堤等。4对于3级及以上或断面形状复杂的复式堤,其波浪爬高宜通过模型试验验证后确定。5对于按允许部分越浪设计的海堤堤项高程,应进行越浪量校核。设计频率波浪的最大允许越浪量Q宜控制为0.05m/(s·m);堤顶越浪量可按附录C.2计算。对于3级以上的重要海堤应通过模型试验来验证越浪量。8.2.3建在软土地基上的海堤,其堤顶高程应在经式(8.2.2)算得的基础上,再加上预计的工后沉降量。8.2.4堤顶净宽应依据防浪、地基条件、施工、防汛交通及构造等需要确定;1级海堤堤顶净宽不宜小于7.5m,2级海堤不宜小于5.5m,3级海堤不宜小于4.5m,4、5级不宜小于3.5m,3级及以下海堤如受条件限制,经过论证净宽可适当减小;堤身材料易受风浪水流冲蚀时(如粉砂土堤),堤顶净宽不宜小于6.0m。8.2.5堤坡坡度可参照表8.2.5的经验值结合有关计算后确定。表8.2.5海堤内外坡度经验值护坡类型外坡坡度内坡坡度干砌块石护坡1:2.0~1:3.0水上浆砌块石护坡1 : 2. 0~1 : 2. 5黏性土1:1.5~1:3.0砂性±1:3.0~1:5.0抛石护坡缓于1:1.5水下:人工块体护坡1:1.25~1:2.0海泥掺砂1:5.0~1:10.0陡墙(防护墙)1:0.2~1:0.7砂壤±1:5.0~1:7.024

    8.2.6消浪平台顶高程宜设在设计高潮位附近或略低于1

    8.2.6消浪平台顶高程宜设在设计高潮位附近或略低于设计高 潮位,宽度宜采用1~2倍设计波高,但不宜小于3m。消浪平台 顶面及上下一定范围内的护面结构应加强

    2.7土堤填筑标准应符合下

    1土堤填筑标准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地基、土料、施工方 法等因素。 2当采用陆上土料,填筑时土料不受潮水影响且地基有足够 强度具备压实条件时,1、2、3级海堤的土堤填筑标准应按《堤防 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执行,4、5级海堤可参照执行。 3在软弱地基上填筑土堤或者在水下筑堤不具备压实条件 时,其填筑标准可根据土料性质及施工方法,参照类似已建工程 实际标准论证后确定

    8.2.8防渗土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海堤的防渗士体应满足堤身浸润线和内坡的渗流出逸比 降降低到允许范围以内,并应满足施工和构造的要求。防渗土体 顶部宽度不应小于1.0m,土体顶部高程应高于设计高潮位至 少0.6m。 2海堤堤身的防渗土料应就地取材,当采用多种土料时, 宜将抗渗性好的土料填筑于临水一侧。 3浸润线从内坡逸出时,可采取放缓内坡坡度、设内坡战 台或设置排水设施。防渗土体与排水设施或护坡之间应设置反 滤层。

    3.2.9充泥管袋可用子构筑海堤的梭体、闭气土方、施

    1充泥管袋袋布应具备强度、抗冲、排水及保土等性能。 2充泥管袋充填的土料宜选用粉砂或细砂,其中黏粒含量 应陡于10%。 3充泥管袋堤坝不必计算堤坡的出逸坡降稳定,但应增加 计算充泥管袋堤底面与地基面之间、各层管袋之间的抗滑稳定 计算时管袋间、管袋与地基间的摩擦系数应由试验确定。

    4根据充泥管袋各袋间搭接设计不同,充泥管袋堤身可按 同类土堤折算为较短的渗径长度。 5充泥管袋筑堤的边坡不宜陡于1:1。

    8.3.1堤顶应进行护面,护面结构应包括垫层与面层。垫层 可采用石渣垫层或低标号混凝土垫层,石渣垫层厚度应不小于 0.3m;面层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浆砌块石(含浆砌 混凝土预制块)等,其厚度应根据工程使用条件和防护要求确 定。堤顶护面应有一定的横向坡度,坡度宜为1%3%。按不 充许越浪设计的海堤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其他合适的护面 结构。

    8.3.2防浪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浪墙净高按允许部分越浪设计时不宜超过0.8m,按不 充许越浪设计时不宜超过1.2m。外侧可做成反弧曲面或带鹰嘴 的挑浪墙。 2防浪墙宜位于堤项外侧,必要时经过论证或通过模型试 验验证后也可放在堤顶内侧。 3防浪墙应采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埋石混凝土或浆磷 块石等结构,不应采用干砌块石。 4防浪墙应设置变形缝,缝距可取10m左右。陡墙式海堤 防浪墙底应与下部的堤身防护墙砌体相联结形成整体;斜坡式海 堤防浪墙埋置深度不宜小于0.5m,对严寒地区不应小于冰冻

    照明标准1护坡采用的结构、材料应满足坚固耐久、因地制宜、 取材、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和维修的要求。 2外坡护坡的结构型式可采用浆砌块石、混凝土灌砌块石 昆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模袋混凝土、人工异形块体、水泥工

    干砌块石等,应根据波浪、水流、土质等条件选定;高滩围垦 波浪较小时,可根据当地条件,采用抛石护坡或草皮等植物 护坡。 3内坡护坡型式可采用干砌块石、浆砌块石、混凝土(板、 块)、水泥土、草皮等,应根据堤顶越浪情况、土质、暴雨强度、 风浪条件等因素选定。 4海堤砌石护坡等的护面层厚度和人工块体或抛石护面的 单个块体重量,应按附录C计算确定。砌石护坡的最小厚度, 干砌不宜小于40cm,浆砌不宜小于30cm。 5浆砌石、混凝土灌砌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护坡应 设置变形缝和排水孔。 6护坡在堤脚、消浪平台或台及折坡处应设置基脚或 基座。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栅栏板、模袋混凝土等型式的护 坡应进行强度计算。 8.3.4砌石、抛石、混凝土护坡面层与土体之间应设置垫层。 垫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保护土为砂土、粉砂土时,垫层应按反滤层设计,设 计方法按附录C执行。被保护土为黏性土时,可采用粒径为2~ 5cm的碎(砾)石作垫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0~30cm;用石渣 作垫层时,厚度不应小于50cm,石渣中片石的边长应小于 15cm,且边长10cm以上的比例不应超过15%,含泥量不应超 过5%。 2土工织物作垫层起反滤作用时,其性能应满足反滤要求, 并应核算其沿土坡滑动的稳定性。 8.3.5严寒地区的黏性土堤,护面应设防冻层,其厚度(包括 垫层在内)不宜小于当地的冰冻深度。 6一陆墟式海坦的陆护墟可平用础混凝±竺结构甘

    8.3.6陡墙式海堤的防护墙,可采用砌石、混凝土

    滩涂面较高时,防护墙砌置深度不宜小于1.0m,墙底应设

    置砂石垫层;涂面低时,应设置堆石基床。防护墙与墙后填土之 间应设置碎石或石渣过渡层,也可设置土工织物

    间应设置碎石或石渣过渡层,也可设置土工织物。 8.3.7海堤外坡脚宜设置块石护脚LYT标准规范范本,波浪较大时可用混凝土或 人工块体等护脚。对于滩涂冲淤幅度较大的强潮河口,海堤坡脚 保护措施应经专门论证后确定,

    8.3.8堤高6.0m以上的海堤应根据越浪情况、降雨等因素,

    8.4.1海堤稳定计算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断面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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