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_T16-2019 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清晰无水印,替代SL 16-2010,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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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_T16-2019 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
清晰无水印,替代SL 16-2010,附条文说明
5资产负债表(表4.0.2-6):反映建设项目在计算期内 每年末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及对应关系,考察项 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情况;计算资产负债率等指 标,进行偿债能力分析
4.0.3项且盈利能力分析应包括
项目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 均息税前利润;
房地产标准规范范本ROE =NP ×100% EC
式中NP 项目正常年份的年净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均净 利润; EC项目资本金。 4.0.4, 项目偿债能力分析应包括下列主要指标: 利息备付率(ICR):借款偿还期内的息税前利润
(EBIT)与应付利息(PI)的比值,从付息资金来源的充裕性 角度反映项目偿付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应按公式(4.0.4一1) 计算。利息备付率应分年计算。利息备付率高,表明利息偿付的 保障程度高。利息备付率应大于1,并结合债权人要求确定。
ICR = EBIT PL
式中EBITDA 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和摊销; TAx企业所得税; PD一一应还本付息金额,包括还本金额和计入总 成本费用的全部利息;运营期内的短期借 款本息也应纳入计算。 3资产负债率(LOAR):各期末负债总额(TL)与资产 总额(TA)的比率,应按公式(4.0.4一3)计算。适度的资产 负债率,表明企业经营安全、稳健,具有较强的筹资能力,也表 明企业和债权人的风险较少
3资产负债率(LOAR):各期末负债总额(TL)与资产 总额(TA)的比率,应按公式(4.0.4一3)计算。适度的资产 负债率,表明企业经营安全、稳健,具有较强的筹资能力,也表 明企业和债权人的风险较少
LOAR = X 100% TA
式中TL 期末负债总额; TA期末资产总额。 4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借款偿还期:在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
定和项目具体条件下,可利用建设项自的可分配利润和折旧、摊 销费的大部分及其他可用于还贷的资金还清借款所需的年限,可 由表4.0.2-4和表4.0.2-5逐年计算,并算出各项借款的偿 还期。
5经济费用效益评价5.0.1经济费用效益评价应从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分析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率和对社会福利做出的贡献,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建设项目的经济费用效益评价主要指标应包括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经济净现值(ENPV)及经济效益费用比(RB:)。5.0.2经济费用效益评价的基本报表为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表5.0.2),以经济费用效益流量为计算基础,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效益费用比等评价指标。表5.0.2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建设期运营期序号目合计1效益流量/万元1. 1项目直接效益/万元1. 2资产余值回收/万元1. 3项目间接效益/万元1. 4流动资金回收/万元2费用流量/万元2. 1建设投资/万元2. 2经营成本/万元2. 3流动资金/万元2. 4间接费用/万元3净效益流量(1-2)/万元4累计净效益流量/万元经济内部收益率/%计算指标经济净现值(i二%)经济效益费用比(RBc)20
5.0.3经济费用效益评价中各项效益及费用的计算,应以财务
评价的计算结果为依据,按与现行价格的差别进行调整。投资部 分应先调整总投资,然后按与总投资相同的调整系数调整各年度 投资。初步设计阶段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调整。经营成本应用 经济费用效益评价投资与财务评价投资的比例调整。 5.0.4经济费用效益评价中的发电与供电收益计算,应以“按 质论价”为原则,对不同时期和时段的电能,采用不同的计算电 价计算。 5.0.5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指计算期内经济净效益流量 的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应按公式(5.0.5)计算。经济 费用效益评价中,经济内部收益率不小于社会折现率(i。)时
评价的计算结果为依据,按与现行价格的差别进行调整。投资部 分应先调整总投资,然后按与总投资相同的调整系数调整各年度 投资。初步设计阶段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调整。经营成本应用 经济费用效益评价投资与财务评价投资的比例调整。
5.0.4经济费用效益评价中的发电与供电收益计算,应以
质论价”为原则,对不同时期和时段的电能,采用不同的计算电 价计算。
价计算。 5.0.5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指计算期内经济净效益流量 的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应按公式(5.0.5)计算。经济 费用效益评价中,经济内部收益率不小于社会折现率(i)时, 即认为项目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达到了可被接受的水平,经济费 用效益评价可行。小水电建设项目的社会折现率应采用8%。对 于效益实现的风险较小、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小水电建设项目, 可同时采用6%的社会折现率进行经济费用效益评价,供项目决 策参考。
5.0.6经济净现值(ENPV):按社会折现率将计算期内各年净
效益流量折算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应按公式(5.0.6)计算。 经济净现值不应小于零,表明项目达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效率水 平,认为该项目从经济资源配置的角度可被接受
式中 i 社会折现率。
现值与费用流量的现值之比,应按公式(5.0.7)计算。项目的 经济合理性应根据经济效益费用比确定。当经济效益费用比不小 于1.0时,表明项目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达到了可被接受的水 平,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式中RBc 经济效益费用比; B,第t年的经济效益; C,—第t年的经济费用。
6.0.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做不确定性分析,宜做风险分析: 提出项目风险的预警、预报和对策。 6.0.2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宜包括盈亏平衡 分析和敏感性分析。风险分析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方法,分析 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给项目带来的经济损失的程度,分 析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 6.0.3小水电项目敏感性分析可做建设投资、上网电量、上网 电价、借款利率、建设期等单因素变化对内部收益率的影响分 析。可计算敏感度系数和临界点,找出敏感因素。 1敏感度系数(SAF):项目评价指标变化率与不确定性因 素变化率之比,应按式(6. 0. 3)计算。
AA/A SAF AF/F
目收入变化的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盈亏平衡分析只用于财务 分析。盈号平衡点可采用公式计算,也可利用盈亏平衡图求取。 以上网电量表示的盈亏平衡点应按公式(6.0.4)计算:
生产能力利用车 (年营业收入一年可变成本一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式中(A/P,is,n) 资金回收系数。 7.0.5方案比选不仅应计算经济评价指标,还应对社会效益、 生态环境效益做出定量或定性分析。 7.0.6当备选方案的经济指标值差异不大时,应结合社会效益 生态环境效益综合分析确定;只有经济指标值存在足够差异,且 估算和测算的误差不足以使评价结论出现转时,才应认定比选 方案有显著的差异,并据此判定方案的优劣
8改建与扩建项目经济评价
1费用: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和无形资产、流动 资金、其他一次性投资支出及更新改造时造成原项目停工停产带 来的损失。 2效益:扩大装机容量、增加发电量、提高电能质量、合 理利用水利资源、提高或改善装备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或降低劳 动强度等。 8.0.2改建、扩建项目的经济评价可用“有无对比法”,即计算 改建、扩建与不改建、不扩建相对应的增量费用与增量效益,分 析项目的增量部分的评价指标
1能与原效益分开计算的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效益应单 独计算。原有设备、设施的效益不得转嫁给新设备、新工程。 2与原效益难以分开计算的项目,增量效益可按项目建设 前后整体项目效益的差额值计算。 3不增加电量只降低生产成本的项目,增加的效益为成本 节约额。 4不增加电量只提高调节性能及供电质量的项目,增量效 益为实行峰谷、丰枯电价的效益与原电价效益的差额。 5可增加下游已建或在建电站效益的水源改建、扩建项目, 经济费用效益评价可将下游电站增加的效益合理分摊。分摊有困 难时可将其50%计入改建、扩建项目的增量效益;财务评价应 按实际情况计算。 6改善劳动条件或降低劳动强度的改建、扩建项目或改善 提高小水电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的更新改造项目,可做定性 描述,
7停建后复建项目的增量效益与新建项目效益相同。停建 时已有设施的重估价值应计人项目总投资。 8.0.4改建、扩建项目在完成财务费用、效益识别和估算后, 应对融资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生存能力等进行分析。 8.0.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改建、扩建项目阐述简化处理理由 后,可按新建项目进行经济评价: 1项目的投入和产出与既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独立。 2以增加产出为目的的项目,增量产出占既有企业产出比 例较小。 3利用既有企业的固定资产量与新增量相比较小。
式中P.. 开工起算的借款偿还期,年; i—借款综合利率,%; Id一总借款额,万元; A—年还贷资金,万元。 3财务净现值(FNPV)应按公式(A.0.3-3)简化计 算。财务净现值应大于或等于零
A.0.4财务评价中,若建设投资借款偿还期不满足银行规定要 求时,可计算其“反推电价”,反推电价应按公式(A.0.4)简 化计算,
2经济净现值(ENPV)应按公式(A.0.6-2)计算。 NPV应大于等于零。
附录B小水电项目固定资产分类
B.0.1小水电项目的固定资产根据其在使用过程的损耗情况消防安全, 可拟定不同的折旧年限,并据以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项目 总成本费用。 B.0.2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可按表B.0.2确定。
表B.0.2固定产折旧年限表
表 B. 0. 2 (续
附录C小水电成本和利润
C.0.1发电与供电统一核算的小水电建设项目,其成本应包括 发电成本和供电成本,统称售电成本。只发电不供电的水电站应 只计算发电成本。根据财政部门颁发的财务制度规定,流动资金 借款利息和未还清的建设投资中借款利息均应计入总成本。发电 总成本费用是指水电站达到设计规模后正常年份的全部费用,应 按公式(C.0.1)计算: 发电总成本费用三经营成本十折旧费十摊销费十财务费用
建筑节能C.0.2水电站单位发电成本费用和水电站上网电量应按公式
C.0.3建设项目总投资应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 资金。 1建设投资应由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部分、环境 保护工程部分和水土保持工程部分组成。应将建设项目投资中的 各分项分别形成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计算固定资产原值时应采用的固定资产形成率,在规划及可行性 研究阶段其取值为1.0。 2建设期利息指筹措债务资金时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规定 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即资本化利息。建设期 利息应包括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的利息,以及其他融资费 用。建设期年利息应按复利计算。
(C. 0.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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