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59-2009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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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关团 水闸、水阀,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 急从周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等,及时发放给居民 饮用。 4.0.4应针对供水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 及可控性、可能发生的地点或区域、具体影响的城市供水水源和 供水工程、居民人口与供水区域等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应对 措施。

    5.1.1应急组织由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专家 组、工作组和抢险救援队伍组成,

    5.1.3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由地方政府办公室和水利(水务) 等部门组成,应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和联系 方式。

    保、通信、救灾、财政、公安、交通、电力、安监等部门专家组 成。应明确专家组组长及专家组成员名单、单位、专业和联系 方式。

    5.1.5在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下分设若于工作组 照明标准,如调度

    干力量。以各部门组建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城市驻军、武 警部队、预备役和民兵为突击力量,以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 量。应明确抢险救援队伍负责人及成员名单、单位、专业和联系 方式。

    5.1.7应以城市供水应急全过程为主线,明确城市供力

    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

    部门,将各相关部门按应急组织分类,绘制应急组织体系框图

    5.2.1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应为:

    5.2.1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应为: 1遵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指导、协 调城市供水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 挥对事件现场救援,控制事件蔓延和扩大。 3检查督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 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对重点防范部位进 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4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供水突发 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和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

    5.2.2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职责应为:

    1贯彻落实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级 编制和实施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2负责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发现 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重大事件发生的效果。 3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城市供水 系统重大事件发生的信息,及时通报,并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供水企业和 水管单位、主管人员安全防范责任制。 5负责城市供水应急监管及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和报 告、通报工作。 6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供水机构、设备、人员 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7检查督促供水企业和水管单位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监 测、预警、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 理及恢复供水秩序等工作。

    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2.4工作组应按“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属地为主、专业处 置”的总体要求,负责各自职责和专业范围内的应急工作;在应 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共同应对城市供水突发 事件。

    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2.5抢险救援队伍应在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负责突击抢险 和紧急救援。

    6.1.1应在城市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 设立监测断面和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时跟踪巡查制度。 6.1.2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建立城市供水监 测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和实时监测工作。 6.1.3城市供水监测系统应包括仪器监测与人工视检查等项: 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仪器监测的自目的、部位与项目、测点布置、仪器选型与 技术要求、监测方式和频次、通信方式等。 2人工巡视检查的部位、内容、方式、频次等。 3水源监测应增加有机、有毒物质监测项目,建立水源水 质特征值数据库及水质安全警戒限值。 4输配水管网的关键部位应设置自动监测仪器,实时监测 管网运行状况。

    5.2.1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建立预警系统, 做好城市供水风险管理,对城市供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 预警

    1水源地来水预警。根据当地水文、气象和自然地理条件, 通过城市供水监测系统提供的实时监测信息,对城市供水水源地 来水量与水质进行实时诊断和预测,并在水量与水质出现或可能 出现异常时及时发出警报或预警。 2城市供水预警。包括城市供水工程及运行异常预警和水 厂、输配水管网水质及水压异常预警,实现对城市供水系统水

    量、水质和水压实时监测及运行信息实时查询功能,在出现异常 时,应及时诊断并发出警报

    3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应符合下

    1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级,预警级别应相应地划分为 四级: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Ⅱ级(较重)和IV级 (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信息应包括:供水突发事件预警的级别、类别、起 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 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3依据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以及监测和巡视检查结果 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条件、时间和范围。 4应规定预警信息上报和通报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 频次和联络方式等。 5应规定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绘制流程图。 6.2.4应规定预警信息调整和解除的条件、范围、方式、程序 和联络方式等。

    6.3.1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根据预警级别,明确事件的通知范 围,应急的启动程度,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力量、设备、物资 的调集规模等。

    6.3.2应建立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专家会商制度。其

    6.3.2应建立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专家会商制度。其

    中I级、Ⅱ级应急预案应由应急指挥机构直接启动;Ⅱ级、IV级 应急预案应通过会商后由应急指挥机构启动。

    6.4.1I级、Ⅱ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应急指 挥机构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 息,最迟不应超过2h。同时,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 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6.4.2Ⅱ级、NV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指 机构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 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5.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I级、Ⅱ级城市供水 突发事件,应由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 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当地应急指挥机构应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 工作。

    6.5.2突发事件报告应符合下列

    6.5.2突发事件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有 权利和责任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接到报告或得到信 息后,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 步确认是否属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 2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按指 令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报告。 3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应在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2h内写 出事件快报,报送应急指挥机构

    5.3信息共享和处理应符合下列

    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和处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应包 活“迅速、准确和直报”三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 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应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严重、特别严重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最先 接到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应报告应急指挥机构, 由应急指挥机构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2信息共享和处理应包括下列内

    1)接到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后,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 应立即核实其真实性,应判定事件类别和级别:无法

    6.5.4通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立以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 并建立相应的通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级 的需要。 2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安排人 24h值班,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件发生地的信息;城市 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及其相关人员应24h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5.5指挥和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确认供水突发事件后,应 立即报告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 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指挥或指导现场救援工作。 3由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 6.5.6紧急处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应急指 挥机构办公室,接报后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1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确认供水突发事件后,应 立即报告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 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指挥或指导现场救援工作。 3由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

    6.5.6紧急处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应急 挥机构办公室,接报后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2)迅速派人赶事件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信息

    集工作。 3)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和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 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 共同实施供水应急和紧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态 趋势及状况。 4)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 生后2h内写出事件快报,报送应急指挥机构,必要时 可直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2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地应急力量不足时,应报请上级 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支援。 6.5.7应根据不同类型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时对抢险救援人 员危害性的不同,在抢险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抢险救援任务之前, 为应急人员配备相应应急装备和防护装备,明确进入和离开事件 现场的程序,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6.5.8新闻报道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 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

    生后2h内写出事件快报,报送应急指挥机构,必要时

    员危害性的不同,在抢险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抢险救援任务之前 为应急人员配备相应应急装备和防护装备,明确进入和离开事件 现场的程序,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6.6.1应急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工级、 Ⅱ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 除,恢复正常供水后,应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 沟宣布结束,或者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经上级应急指挥 机构审核批准后结束。 6.6.2对于Ⅲ级、V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应急处置工作完

    东,恢发正供小后 发带质集城小时拍车 沟宣布结束,或者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经上级应急指挥 机构审核批准后结束。 6.6.2对于血级、IV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应急处置工作完 毕,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城市恢复正常供水后,应 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宣布结束。

    6.6.2对于Ⅲ级、IV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当应急处置二

    毕,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城市恢复正常供水后,应 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宣布结束

    6.7.1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 应制定措施进行抚恤、补助、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对于紧急调 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应制定补偿措施。

    6.7.2应制定措施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结束后的疫病防治利

    6.7.3应确定城市供水应急事件事后调查与评估工作的责

    门和责任人及调查评估的内容、程序、时间要求、结果及报告 方式。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应由按

    6.7.4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应由拉

    7.1.1应制定人员物力保障措施,建立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联 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 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1.2应制定物资财力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 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并对物 资储备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应保证所需城市供 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抢险救援工作资金,并对城市供水突发事 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1.3应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措施,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 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 应急工作。 7.1.4应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 具优先通行制度,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保障运输安 全畅通;应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 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1.5应制定治安维护保障措施,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疏 散、抢救人员,设立现场警戒等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减小仁宝生

    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发 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1.2应制定物资财力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 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并对物 资储备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应保证所需城市 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抢险救援工作资金,并对城市供水突发事 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

    7.1.3应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措施,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

    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 应急工作,

    7.1.4应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

    7.1.4应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交

    具优先通行制度,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保障运输安 全畅通;应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 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1.5应制定治安维护保障措施,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疏 散、抢救人员,设立现场警戒等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减少危害发生。

    7.1.6应制定通信信息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信息保障 本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 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信息畅通、

    7.1.6应制定通信信息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信息保障

    7.1.7应制定科学技术保障措施,提高供水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力度,改进技术装备;应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科技保 魔能力

    7.2.1应做好宣传和培训,确定由何单位、何时、何处、何种 方式组织宣传城市供水应急法律、法规和有关基本常识,并应针 对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 7.2.2应做好演练(习),制定城市供水应急抢险救援演练 (习)方案,确定组织方式、规模、人员和物资设备。 7.2.3应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包括对在城市供水突 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 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应依法追究责任

    附录A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

    A.0.1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应由水利(务)厅(局)负责组织编 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凡是在应急措施中包括跨行政 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措施的,应报上级人民 政府或流域机构批准后实施。水利(务)厅(局)负责解释。城 市供水应急预案由发布之日起生效。 A。0.2专项预案应根据城市供水体系构成和工程管理的实际情 况,由各供水企业和水管单位编制。其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负责管 辖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和净水工程等专项应急预案。 A.0.3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封面应明确预案版本编号、编制单位 与编制日期、审查单位与审查日期、批准部门与批准日期、监管 部门与备案日期和有效期等。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应根据情况变 化,适时进行修订,保证应急预案的现实可行。若有重大变动, 应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A.0.2专项预案应根据城市供水体系构成和工程管理的

    1)目的意义; 2)适用范围; 3)编制依据; 4)编制原则。 2基本概况 1)自然地理; 2)社会经济; 3)城市供用水现状; 4)城市供水风险分析。 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析;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提纲应包

    2)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级。 4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播施 1)分类应急措施; 2)分级应急措施。 5应急组织体系 1)应急组织组成; 2)应急组织职责。 6预案运行机制 1)监测; 2)预警; 3)预案启动; 4)先期处置; 5)应急响应; 6)应急结束; 7)善后处置。 7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 1)应急保障; 2)监督管理。 .0.5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附图和附表: 1供水水源工程(包括水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源井) 口重要保护目标位置图(包括需重点监测的可能造成水质污染等 发事件的工矿企业和危险源)。 2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框图。 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联络图。 4城市供水应急保障结构关系框图。 5城市供水应急保障物资储备情况及分布图表。 6城市供水空发事件记录与报生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

    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总则 基本资料 26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 27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 应急组织体系 30 预案运行机制. 3 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

    最重要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预案编制过程中, 始终要把保障城市居民饮水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预案以预防 为主要工作原则,提前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供水突发事件,做好 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样在供水突发事件一且发生时,才能做 到有条不素,从容应对。

    2.0.1基本资料是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本标准专设

    本章,规定在预案编制阶段应掌握的资料范围和质量要求。 不同城市自然地理各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城市供水 应急预案的侧重点、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其程度也会有所不同。只 有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编制城市供水应 急预案,执行时才更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供水设施是城市供水的载体,其供水能力、抗风险能力建设 和评估是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是预案编制的 基础。 城市用水现状资料应从水量和水质两方面进行考虑。随着水 污染事件的不断爆发,城市供水安全不仅要有水量保证,而且对 于水质方面的保障也越发显得重要和必要。

    制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时,应与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水资源规划相 衔接,在预测未来城市规划区面积、人口规模、生产发展状况等 资料基础上,对城市供需水状况进行科学预测,并据此制定相应 的供水保障措施。

    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3.1供水突发事件分析

    3.1.1编制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应分析判断当地供水存在的问 题及隐患。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分析最有可能出现的供水突发 事件类型,研究最需要优先保护的目标和重点区域。 3.1.2、3.1.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直接关系着这座城 市的供水安全。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非常重要,应 当在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规划和建设备 用水源并做好备用水源的常态建设和管理;应急物资应准备充分 且能应对各种供水突发事件,统筹规划应急物资的存放地点和保 管机构;对应急人员进行充分的技术培训。 3.1.4、3.1.5我国城市供水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通过对当地 历史枯水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当地极端干旱灾害的可能 性,做好防止发生历史罕见特大干旱灾害危及城市供水安全的准 备工作;借鉴历次供水危机处置方法并评价其效果,为编制城市 供水应急预案提供指导

    3.2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3.2.1~3.2.4本节划分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种类。参照《国 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 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城市供水突发 事件自身的特点,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 和公共卫生事件三类。 (1)从水量方面看,十旱灾害是造成城市供水水源水量减少 的主要自然因素,因此将干旱灾害作为供水突发事件中自然灾害 中的一项单独列出,地震、台风、洪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 害对城市水源和供水工程造成损坏,合并列为自然灾害的另

    项。 (2)从水质方面看,各种水质污染事件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 到公众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造成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将公共 卫生事件作为供水突发事件的一类单独列出,对应《国家突发公 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公共卫生事件类。 (3)供水工程是城市安全供水的关键环节,若发生事故,将 极大地影响城市各类用水户的用水安全,因此,将供水工程事故 作为供水突发事件的一类单独列出,对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中的事故灾难类。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残争、恐怖活动和投毒等事件,根据这些事件对城市供水造成的 后果,将战争和恐怖活动划分到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的工程事故 类,将投毒事件划分到公共卫生事件类。 3.3供水突发事件分级 3.3.13.3.5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48h内可以恢复正常供水 的状况不属于本标准中所定义的城市供水应急状况。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虽然种类众多,涉及范围涵盖城市供水全 过程,但最终结果都是造成用水户可利用水量不足,形成供水危 机。因此,根据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造成的影响时间大于 48h,影响居民人口数或影响居民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 或影响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划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级别。 我国城市数量众多,地理位置不同,城市规模大小不一,社 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城市供水的重要程度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也不一样。因此,本条将突发事件分为4级,但对不同级别的划 分标准仅提出建设性意见,各个城市可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和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级的具体标准进行相应 调整。

    项。 (2)从水质方面看,各种水质污染事件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 到公众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造成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将公共 卫生事件作为供水突发事件的一类单独列出,对应《国家突发公 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公共卫生事件类。 (3)供水工程是城市安全供水的关键环节,若发生事故,将 极大地影响城市各类用水户的用水安全,因此,将供水工程事故 作为供水突发事件的一类单独列出,对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 本应急预案》中的事故灾难类。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残争、恐怖活动和投毒等事件,根据这些事件对城市供水造成的 后果,将战争和恐怖活动划分到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的工程事故 类,将投毒事件划分到公共卫生事件类,

    3.3供水突发事件分级

    3.3.13.3.5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48h内可以恢复正常供水 的状况不属于本标准中所定义的城市供水应急状况。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虽然种类众多,涉及范围涵盖城市供水全 过程,但最终结果都是造成用水户可利用水量不足,形成供水危 机。因此,根据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造成的影响时间大于 48h,影响居民人口数或影响居民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 或影响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划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级别。 我国城市数量众多,地理位置不同,城市规模大小不一,社 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城市供水的重要程度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也不一样。因此,本条将突发事件分为4级,但对不同级别的划 分标准仅提出建设性意见,各个城市可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和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级的具体标准进行相应 调整

    4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4.0.14.0.3规定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类别和性质,制定 相应的应急措施。不同类别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既有不 司侧重,又有共性。自然灾害类城市供水应急措施侧重于增加水 源及保证供水水质;工程事故类城市供水应急措施侧重于抢修供 水设施和设备;公共卫生事件类城市供水应急措施侧重于对水质 污染的防治和处理。但是不同种类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都包含有优化供水次序、运用移动供水设备和净水设备,统一调 配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等措施。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要求 政府应急权的行使要有合理的限度。首先,政府有多种措施能够 同样地减轻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应首选对公民权利造 成损害最少的方式;其次,政府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而采取的 紧急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所造成的 损害。 4.0.4本标准将城市供水应急突发事件分三类,每类具有4个 级别,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制定相对应的应对措施 对应供水突发事件级别越高,应对措施中采取的综合措施相应也 会越多,社会动员力度也会越大。由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级别 越高,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越大,耗费的物资、财力和人力越多 所以在启用应急预案时应慎重,采取的应对措施应当与城市供水 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 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紧急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所造成的 损害。 4.0.4本标准将城市供水应急突发事件分三类,每类具有4个 级别,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制定相对应的应对措施。 对应供水突发事件级别越高,应对措施中采取的综合措施相应也 会越多,社会动员力度也会越大。由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级别 越高,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越大,耗费的物资、财力和人力越多, 所以在启用应急预案时应慎重,采取的应对措施应当与城市供水 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 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5.2.1~5.2.5本节明确了应急组织各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应 急组织既有分工,文有合作,是一个复杂的组织体系。只有明确 了组织各成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才能保证应急组织的正常顺畅 运行,才能在面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做到组织有序,有效 应对。

    6.1.1本条明确了应对城市供水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进行监测 监控,实时监控其水量、水质状况。后备水源地的地下水位埋深 会随着气候、降水量以及当地经济发展产生变化,应及时掌握这 种变化,并适时调整备用水源地的应急设施、设备和运行方案。 在调查可能引发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基础上,详尽收集与整理基 础资料,确定危险因素及危险类型,建立事故危险数据库,对突 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污染方式、危 害程度、排放浓度、排放量、持续时间等因素登记建档。特别是 容易引发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单位,应根据其毒性程度、拥 有量、位置等分类建档。 6.1.2、6.1.3提出了建立城市供水监测系统及其组成结构和具 体要求。由于湖泊和水库大规模蓝藻污染以及河流突发化学污染 等导致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频繁出现,所以要求对水源增加有 机、有毒物质监测,以便在水污染事件突发时能够对水源水质恶 化趋势进行更全面的监测和预警

    6.2.1、6.2.2提出了建立城市供水应急预警系统。根据当地社 会经济发展状况,对供水水源来水和供水的水量、水质和水压进 行预测预警,为及时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提供数据 支持。输配水管网水压预警,应能提供快速查询管网信息的智能 环境,分析管网运行状态,快速分析爆管事故原因和对管网安全 薄弱环节进行分析,为供水生产调度提供管网运行方案;在管网 水压出现异常时,能及时发现异常点资料范本,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诊 断,适时发出相应警报。

    6.2.3、6.2.4对预警的级别及其发布形式和内容进行了规定。 预警级别分为4级,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厂播、 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 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 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6.3.1、6.3.2规定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预案启动应明确 的事项

    6.4.1、6.4.2城市供水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对社会经济 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造成极大的影响和损害。城市社会经济越发 达,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当地造成的损害越严重。因此,城市供 水突发事件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应尽早对供水突发事件进行先期 处置,以避免和挽回更多的损失。 在I级、Ⅱ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 构在先期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进 行报告,以保证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时能够及时得到上级应急 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共同处置好城市供水应急突 发事件。

    6.5.1某些城市在I级、Ⅱ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于 客观能力和条件限制,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这时需要由上级 应急指挥机构或多个部门进行应急响应,团结协作,共同处置该 城市供水应急突发事件。

    台风、洪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有毒有机物、重金属、 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等可能对应急人员造成的损

    6.7.1~6.7.4明确了善后处理措施及调查与评估内容。善后处 置是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总结分析本次城市 供水预案启动、执行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不足的基础上,为 以后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提供借鉴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 城市供水安全。

    7.1.1~7.1.7本节提出了应急保障措施纸箱标准,规定了各有关部门要 按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保障 措施包括人员物力、物资财力、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 护、通信信息和科学技术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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