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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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高压供电线路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 一、主体建筑工程: (1)主体建筑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主体建筑工程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3)当设计对砼施工有温控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措施设计,计算温控措施费用;也可以经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砼方量进行计算。 (4)细部结构工程:可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也可参照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确定。细部结构指标见表8所列。 表8 水工建筑物细部结构指标表 项目名称 单位 综合指标 备注 砼重力坝、重力拱坝、宽缝重力坝、支墩坝 元/m3(坝体方) 砼双曲拱坝 元/m3(坝体方) 14.28 砼双曲拱坝 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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