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井回填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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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设计要求、工程承包合同、《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工程验收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套井回填工程。
1.3 除合同文件别有规定者外,其他关于回填料开采、施工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仓)签证、施工测量等,应结合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应在套井回填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14天,将放样施测计划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
内容应包括:
⑴施测项目概述(包括引用的控制点、坝轴线及套井轴线、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准资料)。
⑵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包括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的设置与校测,施测方案与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⑶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检验和校正资料。
⑷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与组合。
⑸施测进度计划。
⑹测点保护措施。
⑺数据记录及整理制度。
2.2 套井回填开工以前,承建单位应将大坝测量控制网及放样测量成果以及相关计算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和校正。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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