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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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项目部施工人员合法权益,转移项目事故风险,增强项目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施工项目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根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文件精神,为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发展”的安全方针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发展,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明确工伤善后处理有关事宜,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工伤事故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所属各科室、施工队、班组。
2、引用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
《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
《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汇编手册》(试行);
《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
职责与分工
3.1安全科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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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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