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12-2019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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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地球内力或外力作用和人类活动而造成的滑坡、危岩、落 石、崩塌、岩堆、泥石流、风沙、岩溶、人为坑洞(采空区)、水库 岸、地面沉降、地震液化等地质现象的统称。

    对本身具有特殊的物理、力学、化学性质,并影响工程地质条 件的黄土、膨胀土、红黏土、软土、盐渍土、盐岩及盐渍岩、冻土、填 土等岩士的统称。

    在保证地基稳定和建筑物沉降量不超过容许值的条件下,地 基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力。

    建筑物基础短边宽度不大于2.0m、埋置深度不大于3.0m时 的地基容许承载力。

    地基岩土体即将破坏时单位面

    2. 1. 12 标准值 standard value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地基承载力,在某一置信概率下的 数值。

    以地震动参数为指标,将国土划分为不同抗震设防要求的 区域。

    2.1.14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表征地震作用强弱程度的指标,对应于规准化地震动加速度 反应谱最大值的水平加速度。

    the acceleration response spectrum

    2.1.16天然建筑材料

    采自天然的土、砂、石,不经处理或只经粉碎、筛分、水洗、刻 等简单处理即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建筑材料

    2.2.1岩土的物理指标

    2.2.3岩土的测试参数

    3工程地质勘察基本内容

    3.1.1新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宜按踏勘、初测、定测、补充定测分 价段开展工作,并与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 四个设计阶段相对应,见表3.1.1。施工阶段、运营铁路工程地质 勘察应根据需要开展工作。

    表3.1.1勘察阶段与设计阶段对应表

    3.1.2工程地质勘察前,应充分收集、分析现有区域和同类工程 地质资料,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勘察大纲。 3.1.3对控制线路方案及影响铁路安全的地质复杂地段或工程 地质问题,应进行专项地质工作。 3.1.4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点的布置应根据勘察阶段、地貌特征 露头情况、地质复杂程度确定。勘探点布置应具有代表性,针对不 同工程布设,能控制重要地质界线,勘探数量和深度应满足设计 要求。

    露头情况、地质复杂程度确定。勘探点布置应具有代表性,针对 同工程布设,能控制重要地质界线,勘探数量和深度应满足设 要求。

    资料综合分析和文件编制过程中的每一环节,保证地质资料准确 可靠。

    程场地地质条件、勘察手段的适宜性,统筹考虑勘察手段选配,开 展综合勘察工作。

    3.1.7对地质条件特殊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根据其特殊性, 选择相适应的工程勘探、地质测试方法,获取所需的地质参数,满 足工程设计要求。

    3.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初测阶段应根据工程的设置情况,

    提出应进行开展相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项目和需进行

    3.2.1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开始前,应根据相关规定或委托单位 (业主)的要求、工程设置和地质条件等编制工程地质察大纲

    3.2.1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开始前,应根据相关规定或委托单位

    1工程地质察概况,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重大工程的 分布情况以及以往勘察情况: 2地质概况,包括沿线地形及地貌特征、主要岩性及地质特 征、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沿线不良地质、特殊岩士的分布 状况; 3技术要求及勘察工作原则,包括主要技术要求,勘察工作 的主要内容和原则,重大工程、重点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勘察 原则; 4 勘探方法的选用,勘探点的布置原则及主要工作量; 51 勘察工作的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 组织机构,人员及设备配置,安全保障及环境保护措施: 7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8 资料编制的原则,应交成果资料种类和数量等; 9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2.31 勘察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设置和技术 要求的恋化进行调敕

    3.3.1新建铁路的踏勘及初测阶段,应充分利用遥感数据,并与 野外工程地质调绘密切配合,为线路方案比选及时、准确地提供地 质资料。

    3.3.2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应根据勘察要求和目的、地区工程地 质特点,选择适宜的遥感数据。

    3.3.2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应根据勘察要求和目的、地区工程地

    水文地质特征,不良地质形态、规模,特殊岩土分布范围等自然特 征,也可利用不同时期的遥感数据对区域地质条件或不良地质进 行动态分析。

    3.3.4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应按准备工作、初步解译、外业验证

    查与复核解译、最终解释与资料编制的程序开展工作。

    查与复核解译、最终解释与资料编制的程序开展工作。

    用多平台、多波段、多时相的遥感图像地质解译。解译成果应编制 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图

    3.4.1工程地质调绘应充分收集、分析勘察区的各种地质资料,

    3.4.1工程地质调绘应充分收集、分析勘察区的各种地质资料, 重视利用遥感地质解译成果,紧密结合工程设置,合理、有效地布 置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工作,为线路方案比选、工程建设场地的工 程地质评价、工程修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和工程设计提供地 质资料。

    3.4.2工程地质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4.2工程地质调绘应包括下列P

    1地形、地貌形态的成因和发育特征及其与岩性、构造等地 质因素的关系,划分沿线地貌单元。 2地层层序、成因、时代、厚度、岩土名称、胶结物,以及岩石 风化破碎的程度和深度等。 3岩层产状、接触关系、节理、裂隙等的发育情况:断裂和褶

    曲等的位置、走向、产状等形态特征和力学性质,断裂类型、活动程 度及破碎带的范围、富水情况;新构造运动的痕迹、特点。 4通过含水地层岩性、富水(或储水)构造、裂隙、水系和地 下水理深及井泉的调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补给、径流、排泄条 件,地下水类型,水位及变化幅度等)。 5不良地质的性质、范围及其形成、发展和分布规律;特殊岩 土的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及危害程度等, 6根据岩、土成分及其密实程度、含水情况、物理力学性质, 膨胀土、盐渍土、软士等的水理、化学性质,划分岩土施工工程分 级,其分级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7既有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地质病害、防治措施及效果。 8铁路天然建筑材料(路基填料、碎石道雄、混凝土骨料、天 然石料等)并采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斜坡失稳,弃渣可能导致的 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路堤填方、路堑开挖、隧道开挖对地表水 及地下水活动的影响等环境地质问题。 3.4.3工程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满足线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地 质病害处理及图件比例要求。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发育的地 段,应扩大地质调绘范围。 3.4.4地质观测点应设置在具有代表性的岩层露头、地层接触 界线、断层及重要的节理、地下水露头、不良地质界线等处;密度 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露头情况、成图比例和工程设置情况 确定。 3.4.5地层单元的划分应根据勘察阶段、成图比例、岩性与工程 的关系确定。全线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系,影响线路方 案的地层,应划分到统;详细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统,地 质条件复杂的应划分到组;对第四系地层,应按成因类型、时代及 岩性进行划分;工点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统,当构造复

    5.4.4地质观测点应设直在其有代表性的石层露买、地层接用 界线、断层及重要的节理、地下水露头、不良地质界线等处;密度 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露头情况、成图比例和工程设置情沙 确定。

    3.4.5地层单元的划分应根据勘察阶段、成图比例、岩性与工利

    的关系确定。全线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系,影响线路才 案的地层,应划分到统;详细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统,址 质条件复杂的应划分到组:对第四系地层,应按成因类型、时代 岩性进行划分;工点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统,当构造复 杂、不良地质发育或受地层控制时,地层单元应划分到组,必要日 可细划至段。

    1全线工程地质图,应充分利用区域地质图、卫星图像、航空 图像等既有资料编制,对控制线路方案的主要地质构造和不良地 质,应进行现场核对。 2详细工程地质图及工点工程地质图,对控制线路位置、重 点工程的地质点及地质界线,应用仪器或其他实测方法测绘。 3工程地质断面图的内容应充分反映与工程有关的主要地 质条件,对工程设计有影响的地质界线应有地质点作依据,地质条 件控制线路方案的地段应实测工程地质断面图

    3.4.7沿线地震动参数应按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的规定划分,区划界线位置应结合地质情况、地貌单 元及工程的设置情况确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应依据 其结论划分,

    3.5.1物探应根据场地地质概况和各种方法的适用性,按附录B 合理选用物探方法。

    3.5.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中,测定沿线大地导电率、岩土

    速、岩土体电阻率、放射性辐射参数、振动强度等,计算卓越周期等 参数宜采用物探方法。

    3.5.3铁路工程地质勘察中,遇下列情况宜采用物探方法作为 助手段探查: 1探测隐伏的地质界线、界面、含水层以及岩溶洞穴、土洞 人为坑洞等。 2探测钻孔间及外延段地质情况

    3.5.3铁路工程地质勘察中,遇下列情况宜采用物探方法作为

    人为坑洞等。 2探测钻孔间及外延段地质情况。

    3.5.5物探提供的成果资料,应与钻探及其他地质勘察资料综合 分析、互相验证。

    3.6钻探、简易勘探及取样

    3.6.1钻探及简易勘探应根据勘测阶段、工程要求和场地地层情 况,选择适宜的钻机类型,采用合理的钻进方法,单独或配合使用。 控制性重要钻孔宜与物探、原位测试等手段配合,获取多方面地质 参数,

    3.6.1钻探及简易勘探应根据勘测阶段、工程要求和

    3.6.2利用钻探方法采取原状十样时,

    孔孔径、取土器类型、规格及施钻方法,取样技术要求应符合有: 技术规程要求。

    孔孔径、取土器类型、规格及施钻方法,取样技术要求厂

    3.6.3量测地下水的水量、流向、流速等水文地质参数时,钻孔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提水或抽水等试验及观测工作,必要时进行压水 或注水试验。含水层较多,各层水质、水量变化较大时,应结合工 程需要分层止水进行测定及试验。进行长期观测的勘探孔应加固 孔口,并设标志桩,按要求定期观测。

    3.6.4勘探深度较浅,或钻探方法难以准确查明地质情况,或

    以保证原状土样质量时,宜采用探并(坑)、槽探、洞探等挖探方 法。土层探井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松软地层应采取支撑撸 施,确保安全

    3.6.5钻探及简易勘探应绘制反映地层层序的柱状图,

    描述。确定层面(或带)方位时,探并(坑)除文学描述外,还应 制展视图,展视图应反映并壁及底部岩性、地层分界的方位、构 特征、取样及原位测试位置。代表性部位宜附彩色照片。

    3.6.6钻探及简易勘探点位置、高程宜采用测绘仪器测定,其

    量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量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3.6.7钻探工艺、方法、质量要求及安全规定应符合现行《铁路

    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的规定。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 层、软弱面(带)不得遗漏,含水层分层及水位的测量应准确。

    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的规定。对工程有影响的车

    3.6.8采取的岩石、土、水样,应具有代表性。同类地质条件岩

    3.6.8采取的岩石、土、水样,应具有代表性。同类地质条件岩士

    试样数量,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采用极限状态法设计时,同

    地质条件下各岩性分层采取的岩、土试样不应少于6组。 3.6.9采取土样的质量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6.9的规定

    地质条件下各岩性分层采取的岩、土试样不应少于6组

    表3. 6.9±样质量等级的划分

    3.7.1原位测试方法的选用应在初步了解地层结构的

    据场地岩土条件、各测试方法的适用性及工程设计对岩土参数的 要求综合考虑,按照附录B合理选择。

    3.7.2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和测试点的布置,应考虑各测讠

    间及其与勘探、室内试验的相互配合,并注意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对比。

    采用静力触探成果资料计算地基承载力时,对于长大干线

    3.7.3采用静力触探成果资料计算地基承载力时,对于长大于

    或新工作地区宜在初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中建立适合于勘察区 承载力经验公式,或对拟选用的经验公式进行验证。

    时,应结合其他试验资料及地区经验综合分析确定,不宜仅根据单 孔成果资料评价其工程性质。

    验、水质分析试验及天然建筑材料相关试验等,室内试验的项目 试验方法应根据岩土性质、土样质量和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确定 室内试验项可按附录D确定

    验、水质分析试验及天然建筑材料相关试验等,室内试验的项自及 试验方法应根据岩土性质、土样质量和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确定。 室内试验项目可按附录D确定。 3.8.2岩土力学性质试验宜选择与工程所处环境和状态基本相 符或相似的条件进行试验。 3.8.3对有特殊要求的试验,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相应的试

    3.8.3对有特殊要求的试验,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相应的讠

    3.8.3对有特殊要求的试验,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相应的试 验项目及试验方法,选择适用的仪器及试验步骤。

    9资料综合分析和工程地质条

    3.9.1工程地质资料分析应将地质调绘、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及各 类勘探、测试成果资料分类汇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分 析方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定性分析应依据各类勘察手段获取的地质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 2定量分析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地质条件、试 验测试方法,对各类地质参数分类汇总,分别进行数理统计、综合 分析对比各类地质参数。

    类勘探、测试成果资料分类汇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分 析方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定性分析应依据各类勘察手段获取的地质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 2定量分析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地质条件、试 验测试方法,对各类地质参数分类汇总,分别进行数理统计、综合 分析对比各类地质参数。 3.9.2综合分析方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区域地质条件或各方案地质条件的综合分析。 2 既有资料与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 34 铁路沿线或各类工程场地地质条件的分类和综合分析。 4同类地质条件下,相同勘察手段及不同勘察手段取得的地 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3.9.3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结合下列内容评价 其可靠性和适用性: 1取样方法和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2采用的试验方法和取值标准。 3不同测试方法所得结果的分析比较。 4测试结果的离散程度。

    3.9.2综合分析方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区域地质条件或各方案地质条件的综合分析。 2 既有资料与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 3铁路沿线或各类工程场地地质条件的分类和综合分析。 4同类地质条件下,相同勘察手段及不同勘察手段取得的 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3.9.3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结合下列内

    其可靠性和适用性: 1取样方法和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2采用的试验方法和取值标准。 3不同测试方法所得结果的分析比较。 4 测试结果的离散程度。

    5 测试方法与计算模型的配套性。 3.9.4 岩土参数数理统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岩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应按同类地质条件或同层位进行 统计; 2

    式中f一—岩土物理力学指标; n——同类地质条件下或同层位数据个数。 3岩土参数的变异系数8应按下式确定:

    岩土参数的标准值应按下式确定

    fk=Ys·fm 1.704, 4.678 Ys =1 ± Jn n

    类型、设计要求等确定。

    类型、设计要求等确定。

    3.9.6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应包

    1对工程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分析、评价。 2对工程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在评价场地自然条件 的同时,还应预测工程与场地的相互影响及可能引发的工程地质 问题。

    3为设计提供地质参数。 4 根据场地地质条件,为设计提供工程措施意见

    3为设计提供地质参数。 4 根据场地地质条件,为设计提供工程措施意见

    3.10.1外业勘察资料应按基础资料、工点资料、综合图件、设计 文件地质篇的程序分别进行编制。 3.10.2根据调绘、勘探和测试资料等,综合分析、评价工程建设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提供设计参数和工程措施意见。 3.10.3与线路图比例尺相同的工程地质综合图件,可与线路图 合并绘制。 3.10.4全线各类工程勘探、地质测试资料,应分类整理,装订 成册。

    3.10.1外业勘察资料应按基础资料、工点资料、综合图件、设计 文件地质篇的程序分别进行编制。 3.10.2根据调绘、勘探和测试资料等,综合分析、评价工程建设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提供设计参数和工程措施意见。 3.10.3与线路图比例尺相同的工程地质综合图件,可与线路图 合并绘制。 3.10.4全线各类工程勘探、地质测试资料,应分类整理,装订 成册。

    4各类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

    1工程地质调绘范围应沿线路中心两侧各100m~200m。 不良地质发育且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应根据需要扩大调绘范围。 2查明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岩层产状及风化程 度、水文地质特征等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性质、 分布,并分层划分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分析评价山体稳定状态,评 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及变形特性,提出路堑边坡坡率建议意见。 3勘探点应布置在代表性工程地质横断面上及挡护工程断 面上,数量及深度应能满足路基工程地质断面图填绘和地基处理 沉降检算及边坡防(挡)护等工程设计的要求。 4根据需要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试验项自根据路基工程类型可按附录D 执行。 5初测阶段对控制线路方案的工点应布置勘探点并取样试 验,查明其工程地质条件。对于改河、大型改沟工程还应结合河流 发育及水流动态特征等,确定工程实施的可能性;填绘检算用的工 程地质断面图,提供工程地质参数。 4.1.2高路堤、陡坡路堤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不利向软弱夹层或结 构面的性质和状态;查明地下水及其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表性地质横断面,横断面的间距及每个横断面的勘探点数量应能 满足评价基底或斜坡稳定性,且每个工点不应少于1个代表性地 质横断面,代表性横断面的勘探点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的深度应 能满足沉降和稳定计算要求,且应至基底持力层以下3m~5m。 3进行基底沉降及稳定性检算时,应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 力学性质试验,提供变形检算参数;主要地层的岩土试样不应少于 6组。 4.1.3深路堑、地质复杂路堑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

    4.1.3深路堑、地质复杂路堑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

    1明覆盖层厚度、士质类型、地层结松、含水状态、软弱夹 层及其物理力学参数等:查明覆盖层及基岩接触面的形态特征及 起伏变化情况,基岩岩性、风化程度,节理、层理、断层、软弱夹层等 结构面的产状;查明断裂构造、褶皱构造、单斜构造、节理、裂隙的 等征及组合形式:查明地下水出露位置、流量、活动特征,评价其对 路堑边坡及基底稳定的影响。 2路堑挖方的弃土场除查明场地范围内地形、地貌、地层岩 生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外,还应查明场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发育 清况、弃土场周边的地质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并评价弃土是否会 引发次生地质灾害。 3根据斜坡的稳定性、初拟的边坡坡率及形式、水文地质条 件等,确定代表性地质横断面的数量和探测试工作量。每个工 点不应少于1个代表性地质横断面;每个代表性地质横断面上的 勘探点不应少于2个,深度应至路基面以下3m~5m,存在软弱结 构面时应穿过软弱结构面并进入稳定地层3m~5m。地下水发 育地段,根据排水工程需要适当加深,必要时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4.1.4支挡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支挡建筑物基底的地层结构及岩土性质以及有无下 卧的软弱夹层,提供地基承载力参数等: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

    地下水对山坡及支挡建筑物的影响:查明悬崖及危岩支挡建筑物 的地基情况和锚固条件。 2第四系地层覆盖、岩层风化破碎、岩性软弱、地形地质条件 复杂地段的重要支挡建筑物,应进行墙址纵断面和工程地质横断 面勘探测试,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宜少于3个, 勘探、测试深度应满足建筑物设计要求;挡墙基底及路堑挡土墙墙 背为土层时,应根据需要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等试验;地层赋 存地下水,且对支挡结构工程或基坑施工有影响时,宜作简易水文 地质试验,并取水作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及地表水的侵蚀性。 4.1.5改河、大型改沟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改河(沟)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新升 河道、导流及河岸防护等)两侧一定范围。 2查明改河地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质特征 及岸坡稳定情况;查明新开河道和坝址的地层、岩性,预测、评价岸 坡及基底的稳定性和渗透特征;查明导流、防护等建筑物地基的工 程地质条件。 3根据新河道、拦河坝、导流和防护等地段长度、地质条件, 布置勘探点。地质复杂时,各项工程的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深度 应超过最天冲刷深度以下5m或至建筑物基底持力层下5m。当 考虑防渗要求时,勘探深度还应适当加深。 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 验;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蚀性。 4.1.6河岸防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需防护的河岸及其上下游一定范围。 2查明被防护河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两岸的地貌、地层、 岩性及地质构造特征;查明不食地质现象的发育特征,河岸的稳定 情况,分析对工程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意见。 3会同有关专业调查、分析河床沉积物的成分、颗粒组成、在

    4.1.6河岸防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需防护的河岸及其上下游一定范围。 2查明被防护河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两岸的地貌、地层 岩性及地质构造特征;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特征,河岸的稳 情况,分析对工程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意见。 3会同有关专业调查、分析河床沉积物的成分、颗粒组成、

    各种水位的可能流速下遭受冲刷的情况:河岸及水流的变迁情沉 4勘探、测试的重点,应是防护建筑物的基础工程地段;勘 深度应超过最大冲刷深度以下5m~10m或至建筑物基底持力 以下5m;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 水的侵蚀性。

    4.1.7浸水路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线路两侧的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路堤 基底土层在受地表水流冲刷、浸泡和路基两侧水位差作用后的稳 定性;查明基底的地层结构,分析受水作用和填筑路堤后可能恶化 基底土层的情况,提出工程措施意见。 2勘探点应沿中线或设防位置布置,勘探深度应考可能产 生管浦、流沙的深度;对浸水后可能恶化的基底土层应取样试验; 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蚀性。 4.1.8无雄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雄轨道铁路路基工 程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其勘探、测试工作还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路基工程勘探点的布置应能控制地层变化情况,并满足变 形及稳定性评价的需要。当两勘探点之间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 加勘探点,必要时可布置横断面勘探。 2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的路堑、支挡工程等 路基工点应按地质横断面布置勘探,且每个工点至少应设置1个 地质横断面。地质横断面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地质条件复杂 时应加密。地质横断面宜垂直线路布置,必要时可按基底稳定最 不利方向布置。每个地质横断面上的地质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 3在设置各类过渡段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查明基底的地质 条件。 4勘探点的深度应满足沉降计算和工程处理措施的要求。 基底为第四系地层时,路堤工程的勘探深度不应小于地基变形的

    4.1.7浸水路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线路两侧的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路堤 基底土层在受地表水流冲刷、浸泡和路基两侧水位差作用后的稳 定性;查明基底的地层结构,分析受水作用和填筑路堤后可能恶化 基底土层的情况,提出工程措施意见。 2勘探点应沿中线或设防位置布置,勘探深度应考虑可能产 生管涌、流沙的深度;对浸水后可能恶化的基底土层应取样试验: 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蚀性。

    4.1.8无雄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雄轨道铁路

    1路基工程勘探点的布置应能控制地层变化情况,并满足变 形及稳定性评价的需要。当两勘探点之间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 加勘探点,必要时可布置横断面勘探。 2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的路堑、支挡工程等 路基工点应按地质横断面布置勘探,且每个工点至少应设置1个 地质横断面。地质横断面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地质条件复杂 时应加密。地质横断面宜垂直线路布置,必要时可按基底稳定最 不利方向布置。每个地质横断面上的地质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 3在设置各类过渡段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查明基底的地质 条件。 4勘探点的深度应满足沉降计算和工程处理措施的要求。 基底为第四系地层时,路堤工程的勘探深度不应小王地基变形的

    计算深度;当基底下为基岩时,勘探深度应进人基岩不小于3m; 路堑工程勘探点的深度宜至路基面以下不小于5m,当基底为硬 质岩时可至路基面以下3m;各类过渡段的勘探深度不应小于路 基的勘探深度;支挡建筑物的勘探深度宜达到支挡建筑物基底 以下5m,桩基应至桩底以下5m~10m,必要时应钻至桩底以 下15 m~20 m。 5根据工点或地貌单元地层的分布情况,应对主要地层采取 岩土试样,每种地层的样品数量不应少于6组。试验项目可参照 附录D执行。 6测试手段宜以原位测试方法为主,测试成果应与其他勘 探、试验手段获取的地质参数进行综合对比分析。

    .2.1桥渡位置选择应遵循下死

    1宜选择在水流集中而稳定,河床较窄,岸坎明显、岸坡稳 定,岩层完整、地质构造简单,基底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 2宜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通过时,宜正交或以大角度通 过。对通过的全新世活动性断裂,应进行稳定性评价或专题研究。 3宜避开大型不良地质体,必须通过时应对其稳定性进行评 价,并采取工程防护措施。 4.2.2桥梁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沿河流上下游不小于200m。遇不良 地质应根据其分布情况适当扩大调绘范围。 2调绘精度般以1:2000地形图控制,高速铁路或地质复 杂的特大桥、高桥可按1:500或1:1000地形图控制。 3查明桥址地段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 的分布及特征、软弱夹层等。提出地基稳定性评价及处理意见;对 深峡谷及陡坡地区,必要时进行岸坡稳定性评价。 4查明土的成因类型、物质成分、性质、结构特征、厚度、塑性

    状态、密实度、潮湿程度及下伏基岩面的形态等;查明基岩的风化 程度及分带情况。 5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性质和分布范围及对墩台稳定 性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建议。 6查明墩台及调节水流建筑物等基底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确定地基承载力。 7查明桥渡区水文地质特征,分析判明基坑可能涌水、流砂 等情况,

    4.2.3桥梁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条件复杂的桥基宜开展综合勘探,应以钻探和原位测 试为主,并与其他勘探手段相结合。勘探点般沿桥址纵断面方 可、并结合墩台位置,在墩台基础轮廓线以内沿周边或中心布置 当桥址处有不良地质或特殊岩士发育,并可能影响桥墩、台稳定 时,探点的布置范围应的情扩大。 2桥基地层为粉士及砂类土时,其密实程度及地基强度的确 定宜以原位测试方法为主;桥基地层为黏性土时,其压缩性和承载 能力的确定宜采用室内试验与原位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地震动峰 直加速度为0.1g及以上地区的饱和粉土、砂土层,还应判定其地 震液化的可能性。 3勘探点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桥跨设置,以能探明地基 各岩土层分布和地基强度,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要求为度。 4勘探点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层简单,地层层序有规律或覆盖层较薄、基岩面平缓 且岩性单时,结合桥跨、基础类型等,可隔墩布置1个 勘探点; 2)地质条件复杂或高墩、大跨及特殊结构的桥梁每个墩台 应布置1个勘探点,必要时应在墩台范围内增加勘探点 数量。 5对调节水流的建筑物及附属工程,也应适当布置勘探点。

    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置于第四系地层时,勘探深度应室持力层或桩端以 下不小于5m;若在此深度内遇软弱地层,应穿透软弱 地层,并进入坚硬地层不小于3m。 2)特殊岩土地段勘探深度,应同时满足桥基场地评价和地 基强度评价要求。 3)在岩溶发育及地下采空地段,应钻至基底以下不小于 10m,在此深度内如遇溶洞及空洞,勘探深度应专门研 究确定。 4)基岩地段的勘探深度,应穿透强风化带,钻至弱风化层 (或微风化层)2m~3m;当风化层很厚或为软质岩时, 应根据其风化程度,按相应的土层确定钻探深度;遇到 第三纪以后多次喷发的火山岩时,钻孔应适当加深;当 河床有大漂(块)石,则钻人基岩的深度应不小于5m, 并应超过当地漂(块)石的最大粒径2倍。 5)当桥结构复杂或跨度64m以上、墩高50m以上以及地 基为流塑状态的黏性土、饱和粉土、粉砂、软土时,勘探 深度应专门研究确定。 6)当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复杂,或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时,可 采用物探、原位测试等手段补充、验证勘探资料,并加强 综合分析评价。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基为黏性土和粉土时,应分层采取原状土样作物理力 学试验。较厚时,可按1m~3m间距取样,潮湿程度及 土层结构变化时应加密取样;桥基为砂类土、碎石类土 时,应分层取样进行颗粒分析。 2)桥基为基岩时,应按地层岩性分别取代表性岩样做抗压 试验。 3)地震区,必要时地基土应进行剪切波速测试、地脉动测

    5)地表水及地下水应取样进行水质分析,各含水层的渗透 系数可查表取值,必要时作水文地质试验获取。 4.2.4桥梁工程初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遵循下列原则: 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且控制线路方案的桥梁工程,应按工点 进行勘察。勘探点不宜少于2~4个.初步查明桥址地区工程地质 条件,编制单独工点资料。 2一般地段的大、中桥进行代表性地质勘探、测试,可制表说 明或在沿线工程地质分段说明中阐述其工程地质条件。 3当地形地质条件适宜时,宜采用简易勘探、静力触探、物探 等勘探手段,综合评价桥址区工程地质条件。

    1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沿线路中心两侧各100m~200m,有 不良地质或弃填土分布时,调绘范围应适当扩大:地形、地质简单 的涵洞工程,可按地貌单元进行地质调绘,收集地层岩性及地下水 立等资料:地质复杂及地形陡峻的涵洞工程,应查明地层岩性、地 质构造、天然沟岸及基底的稳定状态、隐伏的基岩斜坡、泥石流及 其他不良地质现象。 2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则上每座涵洞应有一个勘探点,地质简单、地层单一、 孔径较小的涵洞也可作代表性勘探:涵洞较长以及陡坡 涵洞,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时,其勘探点不宜少于2个,陡 坡涵洞及长涵洞沿涵洞轴向布置。 2)基础置于土层中,勘探深度不宜小于相邻路基工程勘探 深度;基底为基岩时,宜钻进至全风化带以下2m~ 5m;有软弱夹层时,勘探深度应适当加深,以查明其分 布和工程性质;基底为特殊岩土时,探深度应同时满 足场地评价及地基强度评价的要求:箱形涵勘探深度可

    根据地质条件适当加深。 3)各类土层按同类地质条件分层取样试验,可按本规范 4.2.3条的规定进行。 4)应提供地下水位,作代表性水质分析试验,提供含水层 的渗透系数。 5)地基为填土时,应加强地质调绘、勘探、测试和试验工 作,勘探深度应至原地面或稳定持力层内不小于5m; 对填土应采用综合评价方法确定其适宜性及承载 力值。 3初测阶段应以地质调绘为主,只进行代表性勘探、测试,不 单独编制工点资料,可在沿线工程地质分段说明中,按地貌单元和 地质条件述岩土地基承载力、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地震动参数及 土壤冻结深度等。 4.2.6无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作轨道铁路桥涵工 程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其勘探测试工作还应满 足下列要求: 1勘探方法宜以钻探为主,辅以挖探、原位测试和物探。 2地质条件简单,地层层序有规律或覆盖层较薄、基岩面平 缓、岩性单一,且桥跨不大于32m时,结合基础类型可隔墩布置 1个勘探点:地质条件复杂或高墩、大跨及特殊结构的桥梁应逐墩 布置1个勘探点,必要时应增加勘探点数量。对调节水流建筑物 及附属工程,也应适当布置勘探点。 3桥梁基础(包括特大桥,大、中、小桥)置于土层时,应钻至 桩底以下5m~15m,必要时应钻至桩底以下15m~20m并应满 足沉降计算要求。为探明深部地层结构时,应布置适量的加深 钻孔。 4基底以下有软弱夹层时,勘探深度应至稳定持力层以下不 小于5m 5应根据地层情况按地貌单元或墩台布置分层采取岩土试

    根据地质条件适当加深。 3)各类土层按同类地质条件分层取样试验,可按本规范 4.2.3条的规定进行。 4)应提供地下水位,作代表性水质分析试验,提供含水层 的渗透系数。 5)地基为填土时,应加强地质调绘、勘探、测试和试验工 作,勘探深度应至原地面或稳定持力层内不小于5m; 对填土应采用综合评价方法确定其适宜性及承载 力值。 初测阶段应以地质调绘为主,只进行代表性勘探、测试,不 制工点资料,可在沿线工程地质分段说明中,按地貌单元和 件述岩土地基承载力、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地震动参数及 结深度等。

    4.3.1隧道位置的选择应遵循

    司一地层的试样数量不应少于6

    1隧道应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单、岩体完整等工程 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以隧道轴线垂直岩层走向最为有利。 2隧道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穿过时,宜与之垂直或以 大角度穿过。 3隧道应避开岩溶强烈发育区、地下水富集区、有害气体及 放射性地层、地层松软地带,当必须通过时,应开展专门研究工作, 预测隧道通过上述地段可能产生的地质问题。 4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破碎、堆积层厚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差 的傍山隧道,宜向山脊线内移,加长隧道,避免短隧道群。 5隧道洞口应选择在山坡稳定、覆盖层薄、无不良地质之处 宜早进洞、晚出洞;寒区隧道洞口宜避开冻土现象发育地段;洞身 宜避开地下冰及地下水发育地带。 6隧道顺褶曲构造轴线布置时,宜避绕褶曲轴部破碎带,选 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一侧翼部通过。 7隧道宜避开高地应力区,不能避开时,洞轴宜平行最大天主 应力方向。

    4.3.2隧道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
  • 工程规范 铁路标准
  • 相关专题: 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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