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122.4-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 第4部分:电动车组牵引变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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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不含辅助变流器的牵引变流器系统示意
图2主辅一体牵引变流器系统示意图
5.1.4牵引绕组短路阻抗一般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宜大于33%
变流器中间直流电压宜选用DC1800VDC360
6.3.1变流器输出电压、电流、频率应满足牵引特性的要求 6.3.2如变流器为主辅一体变流器,辅助变流器输出容量应满足整车辅助系统要求电力弱电图纸、图集,输出电压宜选用 三相AC380V/50Hz,稳态电压偏差范围应控制在土5%以内,电压总谐波含量(THD)应小于或等 于5%。 6.3.3如主辅一体变流器包含充电机单元,充电机输出功率应满足整车需求,输出电压宜选用DC110V, 直流纹波因数应符合GB/T25119一2010中5.1的要求
7.1.1柜体的外观、电气和机械接口、外形尺寸、重量、美工要求等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1.2外壳应至少设置2个保护性接地连接点且应有接地标识。 7.1.3应设置高压、有电等安全警告标识,电气安全应符合GB/T21414的规定。 7.1.4非金属材料应采用无卤、低烟、阻燃的材料。 7.1.5电子元器件宜采用环保器件,其装配宜采用无铅焊接工艺。 7.1.6使用的电缆应符合TB/T1484.1和TB/T1484.3的规定。 7.1.7柜体如采用焊接结构,应符合GB/T25343.3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1.8结构、组装等应符合TB/T1508中的有关规定。 7.1.9布线应符合GB/T34571的规定。 7.1.10所有M8及以上规格的紧固件紧固后应打防松标记。紧固件选用应根据使用条件满足防锈
a)门及盖板应采用防脱落设计; b) 外壳应耐腐蚀,裸露部分能防砾石; C 对外控制连接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7.1.13密闭部分的防护等级应满足GB/T4208一2017中IP54或以上的要求,非密闭部分的防护等级 不应低于IP20的要求
7.2.1应能在空载、轻载及额定负载下正常工作并具有过载能力。 7.2.2应至少具有缺相、短路、过压、欠压、过流、接地和过热等保护功能。 7.2.3变流器内部电力电容器固定放电至安全电压时间应小于30min,快速放电时间宜小于1s。 7.2.4应具有故障记录功能并具有故障数据下载接口,该通信接口可实现变流器故障数据的下载、转 储,下载的故障数据可用于软件分析。 7.2.5应具有通信功能,可实现与整车网络进行互联,也可通过硬线信号与列车控制系统进行信息交互。 7.2.6在再生制动时可将制动能量回馈电网
7.2.7宜具备无火回送供电能力
GB/T 25122.4=2018
2.8 主辅一体变流器中辅助变流器还应其有: a) 承受电机类负载突加、突切的能力; 过分相区时持续供电功能; c) 短路保护的能力及短路承受的能力; d) 并联供电的能力(如有要求);
在额定工况下,变流器效率(除辅助电路和控制电路外)不应低于96% 网压波动适应性宜采用以下要求,功率发挥曲线见图3: 网压在22.5kV~29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不受限制; b) 网压在22.5kV~19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线性下降至额定功率的84%; 网压在19kV~17.5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线性下降至零; d) 网压在29kV~31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从额定功率线性下降至零: e 网压大于17.5kV且小于31kV时,可为中间电压取流的辅助变流器提供功率; f 网压在29kV~30kV间,变流器再生功率从额定功率线性下降至零
在额定工况下,变流器效率(除辅助电路和控制电路外)不应低于96%, 网压波动适应性宜采用以下要求,功率发挥曲线见图3: a 网压在22.5kV~29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不受限制; b) 网压在22.5kV~19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线性下降至额定功率的84% C 网压在19kV~17.5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线性下降至零; d) 网压在29kV~31kV间,变流器输出功率从额定功率线性下降至零: e) 网压大于17.5kV且小于31kV时,可为中间电压取流的辅助变流器提供功率: f 网压在29kV~30kV间,变流器再生功率从额定功率线性下降至零
图3不同电压的功率发挥曲线
7.3.3变流器各部件的温升应满足GB/T21413.1一2008中8.2.2的要求。 7.3.4绝缘性能满足以下要求: 绝缘电阻值应符合GB/T25122.1一2018中4.5.3.8的规定; b)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32350.1一2015的规定; C 各部件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各电路应能承受GB/T32350.1一2015中表B.1规定的耐受 电压。 7.3.5变流器的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T24338.4一2018所规定的限值要求,具体要求见表1
7.3.6噪声应满足整车规定的要求,按GB/T25122.1一2018中4.2.10.1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噪声 等级。 7.3.7若变流器在长期持续盐雾环境下使用,盐雾性能应满足GB/T2423.17的要求,严酷等级由供需 仅方协商确定。 7.3.8若变流器的主电路中存在并联供电组件的结构形式,应考虑并联组件的电流分配,具体的允差 范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3.9网侧电流谐波含量、等效干扰电流和功率因数应满足整车牵引系统要求。 7.3.10多重牵引绕组供电的变流器应采用载波移相控制技术
7.4.1风冷变流器冷却系统可包括冷却风机、散热器,进风口可设置过滤装置且过滤
.1风冷变流器冷却系统可包括冷却风机、散热器,进风口可设置过滤装置且过滤装置应易于折
7.4.2水冷变流器冷却系统一般包括冷却风机、水泵、热交换器、膨胀水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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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冷却系统可设置温度、压力、流量和液位检测装置; b) 冷却系统的冷却介质为水和防冻液的混合体; 冷却水路应密封良好,不应有漏液现象; d 冷却系统进风口可设置过滤装置且过滤装置应易于拆装和维护。 7.4.3冷却系统应考虑整车运用环境,当有效进风面积减少15%时应仍能满足变流器在额定功率运用 下的冷却能力要求
变流器除按GB/T25122.1一2018中4.5.3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试验外,还应按8.2~8.8进行试 ,如为主辅一体变流器,辅助变流器部分还应按GB/T25122.1一2018中7.5进行附加试验,如主辅 本变流器包含充电机功能,应按8.9进行充电机附加试验
验证辅助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仅适用于主辅一体变流器。 采用电机或阻抗负载模拟实际负载,辅助逆变器输出功率应与规定条件下(瞬态和稳态)要求的 则认为试验合格。
8.4.1高温启动试验
将变流器置于70℃环境中,温度稳定后存放16h 在额定输入条件下,按GB/T2423.2一2008中 5.3进行启动变流器,变流器应工作正常,负载等级按GB/T25122.1一2018的表1选取
8.4.2高温运行试验
将变流器置于40℃C环境中,温度稳定或存放不小于2h,启动变流器,调节给定,使变流器输出额定 电流,让变流器工作6h,期间变流器应工作正常
按GB/T2423.1一2008中5.3进行。将变流器放置在温度为一40℃环境箱内,待环境箱温度稳定 后,存放不少于16h;然后将温度调至一25℃,待温度稳定后,在保持低温状态下启动变流器,使其运行 在额定工况下,变流器应无任何损坏,工作正常。 试验完成后,待变流器恢复至室温,启动变流器,使其运行在额定工况下,变流器应无任何损坏,工 作正常。
按GB/T2423.17的要求进行
8.8吊座无损探伤检查
应进行无损探伤检,焊缝及母材应 快陷。
8.9充电机输出特性试验
如变流器包含充电机功能,应进行充电机输出特性试验,试验应至少包括输出特性试验、总输出 式验、蓄电池限流试验。试验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变流器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对每台出厂的产品,制造商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2在出厂检验过程中,若任意一项不合格,则该产品不合格。 3经用户与制造商双方协商,用户可在交货的产品中进行抽样检查试验,以验证出厂检验结果
9.3.1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抽取,数量为1台。 9.3.2型式检验全部项目应在抽样样品上进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该产品合格;若发现任意一项不 合格,则该产品不合格,
9.3.3变流器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
a)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b 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材料的变更影响到产品的某些特性或参数变化时,应部分或全部检验; c) 连续生产的定型产品每满4年时,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d)转厂生产或停产2年及以上重新生产时
变流器的检验项目见表2,辅助变流器部分的附加试验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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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由制造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进行检验。 某些尺寸和公差可以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出厂检验检查 仅适用于车下安装的变流器。
表3辅助变流器部分的附加试验
10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每台产品均应在易见部位牢固安装有耐久、不易腐蚀、标注清晰的铭牌和其他标志,在产品寿命周 期内应能清楚辨识。铭牌应至少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型号; C) 主要参数; d) 出厂编号; e) 制造年月; f) 重量; 制造商
10.2.1产品包装应牢固,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 10.2.2 包装箱内至少应附有以下文件: a) 装箱单应注明产品装箱日期; b) 产品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c)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10.2.3包装箱外至少应注明:
10.2.1产品包装应牢固,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
a)制造商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制造日期; c)注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勿受潮湿”“倾斜度限值”等标志; d)收货单位、名称、地址
DB11标准规范范本GB/T 25122.4=2018
4.1产品应正置运输,不应有剧烈振动、撞击,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应发生损伤。 4.2应贮存在空气流通,无腐蚀性气体、无曝晒、无淋雨的室内环境,存环境温度为一40℃~十70 存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做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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