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R 9207-2017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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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life
设计人员用以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 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
2. 0. 4 模板 formwork
使混凝浇筑成型路灯标准,并能承受混凝土筑、成型和凝结硬化过 程中各种荷载的临时性结构
直接承受模板传来的荷载并保证模板空间位置正确,将荷载 传递给地基或承力结构的支承体系,简称为支架。支架受力后的 内力变形符合拱的特征或支架形式为拱形的称为拱架
施工期间提供支承作业人员、施工工具和堆放材料等荷载的 以及加强整体性的临时性高处作业平台。
2. 0. 7 钢筋闪光对焊 flash butt welding of steel bar
将两钢筋以对接形式水平安放在对焊机上,利用电阻热使接 触点金属熔化,产生强烈闪光和飞溅,迅速施加顶锻力完成的一种 压焊方法,
以焊条作为一极,钢筋为另一极,利用焊接电流通过产生的电 弧热进行焊接的一种熔焊方法。
以焊丝作为一极,钢筋为另一极,并以二氧化碳气体作为电弧 介质,保护金属熔滴、焊接熔池和焊接区高温金属的一种熔焊 方法。
2.0.10钢筋电阻点焊
将两钢筋(丝)安放成交叉叠接形式,压紧于两电极之间 用电阻热熔化母材金属,加压形成焊点的一种压焊方法
2.0.11钢筋机械连接
通过钢筋与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 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2.0.12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rolledparallelthreadjoinisof steel bar
将钢筋端部用滚轧工艺加工成直螺纹,并用相应的连接套筒 将两根钢筋相互连接的钢筋接头。
2.0.13粗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parallelthread steel
with upsetting end
将钢筋的连接端先行镦粗,再加工出圆柱螺纹井用连接套筒 连接的钢筋接头。
2.0.14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接头ibbedsteel barpressed
将两根带肋钢筋插人钢套筒,用压钳向钢套简径向挤压,使之 产生塑性变形,依靠变形后的钢套筒与被连接钢筋紧密挤压成整 体的钢筋接头。
2.0.15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加入的具有一定细度和活性的用于改善 新拌和硬化混凝土性能(特别是耐久性能)的矿物类产品,如粉煤 灰、磨细矿渣粉,硅粉等,可以单一使用,也可复合使用。
2. 0. 17胶凝材料
2. 0. 17胶凝材米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硅酸盐类材料(如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等 的总称。
2.0.18水胶比walerlobinderratio
混凝上拌和物中的总用水量与胶凝材料总量的质量比
在一定条件下会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王 结构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环的骨料
2.0.20 电通量 electric flu
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混凝土规定截面积的电荷总量,用评价 混凝士抵抗水和离子等介质向内渗透的能力,
描述混凝土孔隙水中氯离子从高浓度区向低浓度区扩散过程 的参数,用于评价混凝土抵抗氯离子侵蚀的能力。
用快冻法测得的最大冻融循环 次数划分的混凝士抗冻性能的 级别,用于评价混凝土抵抗冻融循环破坏的能力。
硬化混凝土中相邻气泡边缘之间距离的平均值。 2.0.24抗硫酸盐结晶破坏等级resistanceclass to sulphate physical attack 用抗硫酸盐侵蚀试验方法测得的最大干湿循环次数划分的混 凝土抗腐蚀性能的级别,用于评价混凝土抵抗硫酸盐结晶破坏的 能力。
2.0.25防腐蚀强化措施
在采取提高混凝密实性和增加钢筋的混凝士保护层厚度等 常规措施仍不足以保证混凝士结构耐久性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采 取的其他防腐蚀措施。
2.0.26干硬性混凝土dryconcr
混凝土拌和物的落度小于10mm且须用维勃稠度(S)表示 其稠度的混凝土。
由膨胀剂或膨胀水泥配制的自应力为0.2MPa~1.0MPa 混凝土。
具有高流动性,均匀性和稳定性,浇筑时无需外力振摄,能 在自重作用下流动密实的混凝土。
混凝王浇筑后,利用原材料加热及水泥水化热的热量,通过适 当保温延缓混凝王冷却,使混凝土冷却到0℃以前达到预期要求 强度的施工方法
将被养护的混凝土构件或结构置于搭设的棚中,通过加热棚 空气使混凝士处于正温环境下养护的方法
2.0.31电加热法electric healingmethod
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利用电能加热养护,包括电极加热、电热 ,工频涡流、线圈感应和红外线加热法。
在台座或模板上先张拉预应力筋并用夹具临时锚固,在浇筑 混凝土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放张预应力筋而建立预应力的施工 方法。
久销固而建立预应力的施工方法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预理在混凝土构件中或置手混凝 土构件端部,用以承受锚具传来的预加力并传递给混凝土的部件。
在后张法结构或构件中,用于保持预应力筋的拉力并将其传 递到混凝土上所用的永久性错固装置。
2.0.36夹具grip
在先张法构件施工时,用于保持预应力筋的拉力并将其固定 在生产台座(或设备)上的临时性铺固装置:在后张法结构或构件 施工时,在张拉千斤项或设备上夹持预应力筋的临时性可重复使 用的锚固装置(又称工具错)。
用于连接预应力筋的装置。
3.0.1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铁路总公司现行有关建
3.0.1建设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铁路总公司现行有关建 设管理办法和本规程的管理规定
全过程控制,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原材料质量、混凝土配合 比设计模板及支架安装,钢筋加工安装、预应力施工等的控制,油 重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等细节的管理
并组织进行验收,加强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冬期施工等的专项 查。当使用商品混凝士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对供应商的拌和站选 行评估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自建站进行监督管理。
镜类别及作用等级、混凝土耐久性指标等,明确钢筋连接方式和捷 头位置等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混凝土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应对 构所处环境进行复核确认。
3.0.7监理单位应重点做好原材料进场验收、配合比审批、关键 工序旁站监理等工作。
捣、养护、钢筋连接、预施应力、管道压浆等编制作业指导书,明确 作业标准和工艺要求。
3.0.9混凝土工程施工应结合项目规模和特点按照《
3.0.9混凝上工程施工应结合项自规模和特点,按照《铁路建设 项自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0/CR9204的规定设置工程试验室,满 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3.0.10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应提前开展原材料的调研、混凝王配 合比的选定和试验等工作。 3.0.11:混凝土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类型、施工条件、工期要求、 气象水文条件等因紧、按照技术先进、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合理配置机设备,积极推迹机械化施工。 3.0.12混凝土排制、钢筋加工、小型构件预制等应采用工厂化 生产。 3.0.13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工程等关工序应组建专 业化的作业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 3.0.14混凝上工程施工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工程 施工质量管理信息传递及时,可靠有效。 3.0.15混凝土工程施工应按现行《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Q/CR9004的规定纳人施组织设计,加强控制工程,重难点及高 风险工程的管理。 3.0.16混凝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铁路建设项自现场管 理规范》Q/CR9202的相关规定,合理布置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 公生活区等并考虑防洪防火、防爆、防地质灾害等要求。 3.0.17混凝土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铁路建设项自现场安全文 明标志》(建技2009144号)的规定设暨安全文明标志
4.1.1模板及支(拱)架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方
4.1.2模板及支(拱)架应优先采用钢材制作,也可因地
用其他材料制作。模板及支(拱)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混凝土结构和构件各部分设计形状、尺寸和相互间 位置正确。 2,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连接年固,能承受新浇 筑混凝士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3应满足接缝不漏浆、制作简单、安装方使、便于拆卸和多次 使用的要求。 :4.应与混凝土结构和构件的特征、施工条件和浇筑方法相 适应。 4.1.3模板及支(拱)架的钢材应按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选用。 4.1.4焊接用电焊条应与钢材强度相适应,焊条质量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关规定。 4.1.5除采用一体化设计的模板和脚手架结构外模板与脚手架 之间不应互相连接。 4.1.6模板与混凝土相接触的表面应涂刷隔离剂。模板使用后 应按规定修整保存。
4.1.7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及支(拱)架进行
4.1.8施工过程中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生
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4.1.9模板及支(拱)架安装与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符合施 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4.2.1模板及支(拱)架设计应考虑表4.2.1规定的设计荷载。
4.2.1模板及支(拱)架设计应考虑表4.2.1规定的设计
表4.2.1模板及支(拱)架设计荷载
4.2.2模板及支(拱)架设计采用的荷载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 家行业及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的规定。 4.2.3模板及支(拱)架设计应根据实际工况确定模板及支(拱) 架最不利荷载组合。 4.2.4模板及支(拱)架设计时,承重钢结构及木结构的强度设 计值、弹性模量值及设计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及《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4.2.5模板及支(拱)架的构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
1结构外露表面和直接支承混凝土重力的模板(纵梁、横梁 等)计算挠度不得大于构件跨度的1/400,并满足混凝土构件表面 平整度、结构线形的要求。 2结构隐蔽表面的模板计算挠度不得大于构件跨度的
1/250。 3模板及支(拱)架的弹性压缩或下沉量不得大于构件跨度 的1/1000。 4.2.7模板的构造应能保证拆模前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精度 要求。 4.2.8梁式结构的底模应根据结构类型和设计要求设置起拱或 反拱量。 4.2.9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模板应考虑施加预应力后构件与模 板、支(拱)架间位置的相互影响,如构件的弹性压缩、徐变、上拱 及支座螺栓或预理件的位移等。 4.2.10模板及支拱)架组装设计时,除应计算本规程表4.2.1 的荷载外,尚应计算组拼后的吊装拆模荷载,并应注明支点及吊 点位置。吊环应经计算确定。 4.2.11模板及支(拱)架的地基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必要时通 过试验确定。地基处理和基础应按现行国家行业及铁路总公司 相关标准设让并应有防,排水或防冻胀措施
17250。 3模板及支(拱)架的弹性压缩或下沉量不得大于构件跨度 的1/1000。 4.2.7模板的构造应能保证拆模前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精度 要求。 4.2.8梁式结构的底模应根据结构类型和设计要求设置起拱或 反拱量。
要求。 4.2.8梁式结构的底模应根据结构类型和设计要求设置起拱或 反拱量。 4.2.9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模板应考虑施加预应力后构件与模 板、支(拱)架间位置的相互影响,如构件的弹性压缩、徐变、上拱 及支座螺栓或预埋件的位移等。
板、支(拱)架间位置的相互影响,如构件的弹性压缩、徐变、上拱 及支座螺栓或预埋件的位移等。
4.2.10模板及支(拱)架组装设计时,除应计算本规程表4. 的荷载外,尚应计算组拼后的吊装拆模荷载,并应注明支点力 点位置。吊环应经计算确定。
4.2.11模板及支(拱)架的地
4.2.11模板及支(拱)架的地基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过试验确定。地基处理和基础应按现行国家行业及铁路总公司 相关标准设计,并应有防、排水或防冻胀措施。
4.3.1模板和支(拱)架构件进场后应进行验收,符合相关标准 后方可使用。 4.3.2模板及其预理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4.3.3当设计有要求或施工需要时,可在模板的隅角部位加设三 角棱条。 4.3.4支(拱)架结构的立面或平面均应安装牢固,能抵抗振动 或偶然撞击作用,并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对支(拱)架的立柱 加以固定。
4.3.1模板和支(拱)架构件进场后应进行验收,符合相关标准
4.3.1模板和支(拱)架构件进场后应进行验收,符合关标准 后方可使用。
4.3.4支(拱)架结构的立面或平面均应安装牢固,能抵抗振动 或偶然撞击作用,并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对支(拱)架的立柱 加以固定。
4.3.5使用木材制作支(拱)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受弯曲力矩或横向受压的杆件,不应采用木材制作,并 应减少杆件间的连接数目。
2长杆件应减少连接接头。 3压力杆件纵向连接应采用对接法,并扣以硬木或钢制的夹 板。搭接法仅可用于次要杆件的连接。 4两相邻立程的连接接头应分设在不同的水平面上。 4.3.6不构件节点的连接可采用接榨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1支(拱)架节点处宜使用钢夹板,并用螺栓夹紧。 2当杆件截面已按节点处的承压面积确定时,宜使用钢或硬 木制作的承托垫板夹紧。 3在不材承受剪力处,不宜设置齿状连接。当需采用齿状连 接时,其接合长度不得小于30cm,并应考虑木材干燥时发生开裂 的可能性。 4扒锯钉仅可作为临时连接或不计算受力的加固连接件。 4.3.7支(拱)架的支承部分应安设于可靠的地基和基础上,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地基(特别是湿陷性黄土)上直接安设支(拱)架时,应 有防、排水措施。 2在冻胀性土的地基上,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士经受冻融循环 作用时结构仍能保持设计位置。
4两相立的按按买应没在不同的水平面工。 4.3.6未构件节点的连接可采用接样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1支(拱)架节点处宜使用钢夹板,并用螺栓夹紧。 2当杆件截面已按节点处的承压面积确定时,宜使用钢或硬 木制作的承托垫板夹紧。 3在木材承受剪力处,不宜设置齿状连接。当籍采用齿状连 接时,其接合长度不得小于30cm,并应考虑木材干燥时发生开裂 的可能性。 4拟银钉仅可 就受力的加固连接件
4.3.7支(拱)架的支承部分应安设于可靠的地基和基础上,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地基(特别是湿陷性黄士)上直接安设支(拱)架时应) 有防、排水措施。 2在冻胀性土的地基上,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士经受冻融循环 作用时结构仍能保持设计位置,
4.3.8支(拱)架预留施工拱度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支(拱)架承受全部何载时的弹性变形。 2由于静活载和冲击荷载产生的弹性变形。 3加载后由于构件接头挤压所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4由于基础沉降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4.3.9支(拱)架宜设置千斤顶、木锲、砂筒或其他便于松动支撑 构件的支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楔宜使用刨光的硬木,其倾斜度不宜大于1:2:两楔接 触面的压力不宜大于2MPa。 2砂筒结构应经设计确定。加置在砂上的压力不应大于 10MPa;砂筒内应采用质地坚硬、清洁并经筛选的干砂,其粒径宜
为0.315mm~0.630mm:砂筒在使用前应加置设计荷载(必要时 可增加20%~50%的安全储备)进行预压,砂简上的空隙应采用不 易开裂且富有伸缩性的油灰填塞。 3用于支垫的千斤顶应具有自锁装置。 4跨度10m及以上的拱或跨度24m及以上的梁不得使用 木楔支垫。 4.3.10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底模和侧模应根据设计要求 和实际张拉力、混凝土弹性模量及上拱度数据,预设反拱及预留压 缩量。 法 工
和实际张拉力、混凝土弹性模量及上拱度数据,预设反拱及预留压 缩量。 4.3.11为消除支(拱)架非弹性变形,确定模板立模高程,现浇混
4.3.11为消除支(拱)架非弹性变形,确定模板立模离程现浇油
4.4.1模板及支(拱)架的拆除时间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 位、混凝土强度、混凝士的温度及温差、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天气 状况以及其他养护要求等条件综合确定,并符合各专业标准的有 关要求。
4.4.2模板的拆除应按设计的顺序进行。设计无规定时,宜按立
4.4.3当拆除拱架、跨度大于8m梁式结构的模板或特殊设计的
1支(拱)架的拆除一一般应分儿个循环拆完,拆除量开始宜 小,以后逐渐增大:纵向应对称均衡拆除,横向应同时一起拆除。 2拆除前应在拆除部位画好每次拆除量的标记。 3拆除满布式拱架时,可从拱顶向拱脚依次循环拆除:拱式 拱架可在两支座处同时均匀拆除。 4简支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依次循环拆除。 5拆除拱架时,应设专人用仪器观测拱圈挠度和墩台变化情 况,并详细记录,另设专人观察是否有裂缝现象。
4.4.4当模板与混凝土脱离后,方可拆卸、吊运模板,严禁采用猛
4.4.4当模板与混凝土脱离后,方可拆卸、吊运模板,严秀
4.4.4当模板与混凝王脱离后,方可拆卸、吊运模板,严禁采用猛 烈敲打然后强扭等方法拆除模板、支(拱)架,严禁抛扔模板。 4.4.5模板支(拱)架拆除后,应及时进行维修整理,并分类要 善存放。 4.4.6拆除模板和临时理设于混凝土中的木塞及其他预埋部件 时不得损伤混凝士。
5.1.1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牌号、规格、接头连接方式及部位应 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行业及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的规定。 5.1.2铁路工程采用的HRB400、HRB500钢筋不得经过高压穿 水处理,其碳当量C(熔炼分析)应分别不大于0.5%0.52%。 5.1.3·钢筋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上盖下垫,防止锈蚀、污染和 变形。装卸钢筋时不得从高处抛掷。 5.1.4钢筋加工应设置专用加工场地。场内钢筋应按牌号批 号,规格检验状态等分别标志存放,堆码整齐。其他焊接材料应 分类存放、要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锈蚀,受潮变质的措施。 5.1.5焊工应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进 行爆接操作。焊机应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5.1.6钢筋焊接施工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有关规定做好 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工作。 5.1.7在正式钢筋焊接之前,参与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 的焊爆接工艺试验,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当改变钢 筋厂家、牌号、规格、焊条型号或调换焊接设备、焊工时,应重新进 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
5.1.7在正式钢筋焊接之前参与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
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当改变钢 筋厂家、牌号、规格、爆条型号或调换焊接设备、焊工时应重新进 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
5.1.8采用钢筋机械连接时连接件的制造方应提交国家或省音
3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3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4建设单位有要求时。
场钢筋进行现场条件下的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如更换钢筋 生产厂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 5.1.10环氧涂层钢筋的储存、加工、连接、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 9.4节的规定。 5.1.11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吊环应符合设计要求。吊环材料不得 采用冷拉处理钢筋。
1所用钢板,型钢及圆钢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 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3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分类包装,标志,码放整齐,不得混滑 和锈蚀,
5.2.1钢筋加工前应清除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敲击 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表面有颗粒状、片状老锈或有损伤的钢筋 不得使用。加工前的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加工后的钢筋表面 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5.2.2成盘或有弯曲的钢筋在使用前应采用调直机械进行调直。 调直过程中不应损伤带肋钢筋的横肋。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不 应有局部弯曲死弯小波浪形等现象
5.2.5钢筋下料前应核对钢筋的牌号、规格、尺寸和数量,计算下 料长度,并分别编制钢筋配料单。钢筋下料长度应按钢筋弯曲后 的中心线长度计算,并应考虑钢筋弯钩增加长度以及弯曲调整值。 钢筋下料计算方法见本规程附录A
5.2.6钢筋下料应采用机械切断。直径小于40mm的钢筋可用 钢筋切断机剪切,直径大于40mm的钢筋应用锯床锯断或用氧一 乙炔焰、电弧切割。
筋,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设防特殊要求的结构应符合相关标准的 规定。
5.2.8钢筋直螺纹机械连接接头的螺距,当钢筋直径为16mm~ 20mm时,应取2.0mm;钢筋直径为22mm~25mm时,应取 2.5mm;钢筋直径为28mm~32mm时,应取3.0mm 5.2.9套筒及锁母应选用性能不低于45号的优质碳素结构钢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以及其他经型式检验确认符合现行标准的 钢材。制造方应提供钢材质量保证书。套筒与锁母的制造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套筒与锁母应按照产品设计图纸制造。 2套筒与锁母的重要尺寸(外径、长度)和螺纹牙型及精度应 经检验合格。套简内螺纹尺寸应按《普通螺纹基本尺寸》CB/T 196确定;螺纹中径公差应满足《普通螺纹公差》GB/T197中 6H级精度要求。 3套筒装箱时应有保护端盖,套筒与锁母内不得混人杂物。 4套简上应有生产厂家标志。套简的保护盖上应有被连接 钢筋规格的标志。
4套筒上应有生产厂家标志。套简的保护盖上应有被连接 钢筋规格的标志。 5.2.10钢筋丝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丝头表面不得有损坏及锈蚀。钢筋端面应平整开与钢筋 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扭山。 2丝头中径,牙角及丝头有效螺纹长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 规定。丝头螺纹尺寸宜满足《普通螺纹基本尺寸CB/T196规 定的要求:有效螺纹中径尺寸公差宜满足《普螺纹公》CB/ 197中6f级精度要求。 3丝头有效螺纹中径的圆柱度(每个螺纹的中径)误差不得 超过0.20mm。 4丝头有效螺纹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要求:牙顶宽度大于 0.3P的不完整螺纹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标准型接头 的丝头有效螺纹长度应不小于1/2连接套筒长度,且允许误差为 +2P。 5.丝头尺寸用专用的螺纹环规检验,应能顺利地旋人并达到 要求的拧人长度,环止规旋人长度不得超过3P。 6用专用的钢筋丝头保护帽或连接套筒将加工后的丝头进 行保护,防正螺纹被磕碰或被污染。 5.2.11钢筋半成品存放及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0钢筋丝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0钢筋丝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型钢筋应按施工先后顺序存放,并按编号设置标志牌。 2钢筋机械连接加工后的连接套筒和丝头应进行保护航空标准,丝头 应加保护帽,不得损坏或污染螺纹,并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
3成型钢筋存放时应轻拿轻放,避免变形、损伤。 4成型钢筋存放场地应坚固平整。地面上应加垫不污染钢 筋材质的垫块,垫起高度应天于10cm,并避免在其上行走和堆放 其他材料。 5成型钢筋应按形状叠起、水平或竖直放置,叠起高度不宜 大于2m。 6一成型钢筋运输吊装时,应按编号捆孔成。成捆钢筋应捆 扎均匀、整齐、牢固,捆扎不应少于3道,必要时加刚性支撑或 支架。
5.3.1钢筋接可采用焊接连接、机械连接和绑扎连接。钢筋连 接方式,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钢筋纵向接头应优先采用闪光对焊连接。当缺乏闪光对 焊条件时,可采用电弧焊。钢筋接头采用搭接或帮条电弧焊时,宜 采用双面焊缝:双面焊缝困难时,可采用单面焊缝。 2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采用焊接 连接。 3以承受静力为主的混凝士结构钢筋可采用机械连接,但当 机械连接不能满足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小于25mm时,不得采 用机械连接。 5.3.2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同一 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 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 构件不得大于25%。 2机械连接接头的受弯构件不应天于50%,轴心受拉构件 不得大于25%。
3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 大于50%。 4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 筋直径的10倍。 5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同一根钢 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6当施工中分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设置应符合受拉 区规定。 7同一连接区段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的同一连接区段长度为350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2)绑扎接头的同一连接区段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且不 小于500mm。 3)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 连接区段
5.3.3钢筋焊接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天,雪天不宜在现场进行施焊。必须施焊时,应采取有 效遮蔽措施。 2当现场风速超过8m/s时进行闪光对焊或焊条电弧焊风 速超过2m/s时进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均应采取挡风 措施。 3冬期钢筋焊接应符合本规程第11.2节的规定
1除正式焊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外,每个焊工均应在每 班工作开始时,先按实际条件试焊2个对焊接头试件,并做冷弯试 验,待其结果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2钢筋牌号、直径在表5.3.4范围内时,可采用连续闪光焊。 超出表5.3.4范围,钢筋端面较平整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钢筋 端面不平整时,宜采用“闪光一预热闪光焊”。HRB500钢筋焊接
轻工业标准应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一预热闪光焊”
表5.3.4连续闪光焊钢筋上限直径
....- 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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