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10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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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每年开展1次,考评 期从项目开工开始至初步验收结束。 第六条总公司工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 考评工作,铁路局、铁路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标 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采用评分制,根据本
办法附表考评标准进行打分或“一票否决”,建设项目标准化管 理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得分在 35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5分为合格,60分 不含)以下和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制 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 化、综合管理成效等五个部分,合计100分。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10分):主要包括管理职责、管理 策划和制度建设等管理内容。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15分):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力 资源管理方面内容。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20分):主要包括工作环境、基础 设施、设备资源等管理内容,涵盖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和信 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35分):主要包括开工阶段标准化 管理、施组管理、设计管理、首件评估、作业标准化、试验及检 验检测、问题处置、验收管理和达标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五)综合管理成效(20分):主要包括质量、安全、投 资、工期、环保、稳定等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具体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应在项目开工后 开展。铁路局、铁路公司的项目自评结果于考评年度次年1月底
前报送总公司工管中心。工管中心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铁路局 铁路公司自评结果进行审查后,2月底形成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绩效考评初评结果。 第十条总公司工管中心会同建设部、计统部、鉴定中心 工程监督总站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后形成评价结果,由工管中心在铁路建设工程调度系统上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价结果。 建设单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工管中心提 交书面申诉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的异议由工管中心会同建 设部、计统部、鉴定中心、工程监督总站共同研究处理,并将处 理意见反馈提出异议的建设单位。 第三章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 第十一条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由建设单位组织, 考评对象为参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考评方式分 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建设单位要制定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 效考评实施细则,将考评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组织考评。 第十二条达标考评在建设队伍上场后半年内进行,结合日 常检查和开工标准化等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达 标考评合格后,方可进行创优考评。 创优考评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每半年进行一次,采用评分 制,以达标考评指标为基础,对通过达标考评的参建单位标准化
前报送总公司工管中心。工管中心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铁路局、 铁路公司自评结果进行审查后,2月底形成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绩效考评初评结果。 第十条总公司工管中心会同建设部、计统部、鉴定中心、 工程监督总站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后形成评价结果,由工管中心在铁路建设工程调度系统上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价结果。 建设单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工管中心提 交书面申诉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的异议由工管中心会同建 设部、计统部、鉴定中心、工程监督总站共同研究处理,并将处 理意见反馈提出异议的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由建设单位组织 考评对象为参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考评方式分 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建设单位要制定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 效考评实施细则,将考评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组织考评。 第十二条达标考评在建设队伍上场后半年内进行,结合日 常检查和开工标准化等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达 标考评合格后,方可进行创优考评。 创优考评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每半年进行一次,采用评分 制,以达标考评指标为基础,对通过达标考评的参建单位标准化
体系运行情况、管理绩效进行量化打分,创优考评得分在85分 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5分为合格,60分(不含 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达标考评指标内容及划分标准由建设单位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施工单位项目部达标考评应从体系建设、资源配 置、设施保障、过程管理等方面展开,重点促进施工单位强化管 理保障、规范过程控制、严格合同履约,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监 理单位项目部达标考评应从体系建设、资源配置、设施保障、过 程管理等方面展开,重点促进监理单位完备工作条件和强化过程 监理,切实发挥好现场监控作用;勘察设计单位现场配合机构达 标考评应从体系建设、资源配置、施工图提供、现场设计管理四 个方面展开,侧重现场配合管理,促进优质设计资料的及时提 供。 第十四条创优考评指标内容要以达标考评指标为基础,结 合项目推进阶段管理绩效进行设定,并配套评分标准。施工单位 项目部创优考评应有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状况、工期目标实现情 况等内容;监理单位项目部创优考评应有试验室、现场监控、内 业资料管理等内容;勘察设计单位现场配合机构创优考评应有现 场配合、变更设计、施工图优化等内容,
第四章绩效考评结果应用
位考核挂钩。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与铁路建设项目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评 价挂钩。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连续两年及以上优 秀的,建设单位考核中,项目年度考核时加3分;建设项目标准 化管理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建设单位考核中,项目年度考核 “一票否决”评为不合格,并按规定直接对建设单位年度考核汇 总得分进行扣分。 第十七条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按照总公 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勘察设 计单位施工图评价相关规定执行。 创优考评得分在85分(含)以上者为优秀等次,建设单位 可授予其年度标准化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监理项目部、标准化设 计配合机构等称号。创优考评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者为不 合格等次,下一评价期需重新开展达标考评,考评合格后方可进 行创优考评;重新开展达标考评被评为合格的,信用评价不加 分。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在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中存在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评结果并纳入建设单位考核。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标准规范范本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评分标准
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评分标准
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评分标
抄送:中铁工程、建筑公司,中铁通号集团,中交集团,中建总公 司,中水电集团,葛洲坝集团,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建工集团,各设计院,铁五院,中铁设计咨询集 团,中铁上海院,各监理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鉴定中 心,铁道工程协会,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工管中心,工程监 督总站。
2014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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