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3202-2020 铁路信号点灯单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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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灯单元主要由信号变压器和交流灯丝转换继电器(以下简称继电器)组
5.1点灯单元工作环境
锅炉标准图4点灯单元的安装示意图
点灯单元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地工作: a 气压:不低于70.1kPa(海拔不超过3000m); b) 周围空气温度:一40℃~+70℃; c)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 d) 振动:频率5Hz~22Hz,位移全振幅1mm;22Hz~50Hz,加速度全振幅20m/s(2g); e 周围无引起爆炸危险的有害气体
5.2整机外观及零部件
5.2.1点灯单元的零部件应安装年固,结构稳定,其标志及文字清晰。 5.2.2点灯单元的所有零部件不应有缺陷,金属零件表面应有防护层;塑料零件表面应平整、有光泽, 无裂纹、气泡等缺陷。 5.2.3点灯单元焊点光洁牢固,不漏焊、假焊,配线应整齐美观。引接线不应有断股及碰伤,并加绝缘 套管。
套管。 5.2.4点灯单元接线端子应从正面(与安装底面相对)引出,且应采用直径M5的螺栓,相邻端子之间 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20mm。应带有为接线用的配套紧固件(如螺母、垫圈、T端子连接片等),并应有 防松措施。
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20mm。应带有为接线用的配套紧固件(如螺母、垫圈、T端子连接片 防松措施。
5.3点灯单元技术指标
5.3.1.1点灯单元的空载电流应符合表1的规定,点灯单元二次线圈的空载电压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表1规定二次电压值的5%,点灯单元满载时(额定电流2.1A)其二次线圈的负载电压值不应小于表1规 定二次电压值的85%。
表1空载电流、空载电压及满载电压
继电器工作值不应大于AC1.5A,释放值不
5. 3. 2 转换时间
新丝时,点灯单元应能自动转至副灯丝,转换时
5.3.3主、副灯丝输出端的电压差
启动冲击电流不应大于一次线圈额定电流的1
点灯单元的绝缘电阻均不应小于100MQ
点灯单元应能承受交流正弦波50Hz,2000V有效值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试 验时漏泄电流不应大于10mA。本项试验一般只允许进行一次,需要重复试验时,试验电压应为原试 验电压值的75%
点灯单元在一40℃的条件下,在一次线圈为额定电压时主丝应能正常点亮,主丝断丝时应转为副 丝点亮,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外形不应变形和开裂; b)电性能应符合5.3.1的规定
点灯单元在十70℃的条件下,在一次线圈为额定电压时主丝应能正常点亮,主丝断丝时应转为富 丝点亮,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外形不应变形和开裂; b)电性能应符合5.3.1的规定。
点灯单元经规定频率和振幅的振动时,在一次线圈为额定电压时主丝应能正常点亮,主丝断 为副丝点亮,试验后产品应无零件松动和机械损伤,电性能应符合5.3.1的规定
点灯单元应能承受半正弦波冲击脉冲,峰值加速度大 向进行3次冲击试验,试验后产品应无零件松动和机械损伤,电性能应符合5.3.1的规定
5.17电磁兼容抗扰度
点灯单元按点灯电路进行断丝转换,无故障转换不少于5×10°次后,点灯单元空载、满载特性 3.1.1的规定;继电器的转换值与标准值相比,允许有以下变化: a)工作电流的最大增量为10%; b)来 释放电流的最大减少量为10%
点灯单元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15年
点灯单元主灯丝采集装置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测试仪表与器具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测试用仪表与器具
表3测试用仪表与器具(续)
6.2.1试验时的环境条件: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气压为86kPa~106kPa。 6.2.2交流电源的波形应为正弦波,频率为50Hz士1Hz,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5%。 6.2.3测试应采用符合TB/T1917一2008规定的额定电压为AC12V、额定功率为25W的灯泡 6.2.4测试点灯单元的转换特性、转换时间时应连接转换端子T与Ⅱ2接线端子。 6.2.5测试点灯单元的转换特性时样品应在直立、侧立两种安装位置分别测试
6.3点灯单元外观、端子排列、标牌设置、标牌内容、组成及尺寸检查
6.3.1目测点灯单元的外观、点灯单元的端子排列、标牌设置、标牌内容及点
6.3.1目测点灯单元的外观、点灯单元的端子排列、标牌设置、标牌内容及点灯单元组成。 6.3.2点灯单元的外形尺寸、安装尺寸、标牌尺寸用游标卡尺测量。
6.4点灯单元的电性能测试
6.4. 1 空载特性测试
6.4. 1. 1 空载电流的测试
测试电路应符合图5的规定。将K1转换到端子1上,调节ZOB使V1的数值为220V,读出电流 表A1数值
图5空载特性测试接线图
6.4.1.2空载电压的测试
测试电路应符合图5的规定。将K1转换到端子1上,调节ZOB使V1的数值为220V,然 分别接到端子2、3、4上,分别读出电压表V2对应的数值
6.4.2负载特性测试
测试电路应符合图6的规定。 1的读数为220V,将K1分别转换到端子2、3、4
6.4.3转换特性测试
图6负载特性测试接线图
测试电路应符合图7的规定。正向调节ZOB,使电压表V1的读数为220V;反向调节ZQB使电 流表A1的读数逐渐减小,监视表示灯D刚灭灯时电流表A1的读数为释放值,再继续减小至零;之后 再正向调节ZOB使电流表A1的读数逐渐增大,监视表示灯D刚亮灯时的读数为工作值
图7转换特性测试接线图
6.4.4转换时间的测试
测试电路应符合图8的规定。正向调节ZOB,使电压表V1的读数为220V,此时断开双指同 关K2读出MB的读数为转换时间
6.4.5主、副灯丝输出端的电压差测试
图8转换时间的测试接线图
测试电路应符合图9的规定。K1合到2的位置,正向调节ZOB,使电压表V1的读数为12V, 2的读数为主灯丝输出端的电压值;然后将开关K2断开,即主灯丝断电,自动转换至副灯丝点 合到3的位置,此时电压表V2读数为副灯丝的电压值,计算出主、副灯丝输出端的电压差
6.5启动冲击电流测试
图9主、副灯丝输出端的电压差测试接线图
测试电路应符合图10的规定。合上开关K,调节ZOB使V1的数值为220V后断开K。
试验过程:闭合开关K,用数字存储示波器捕捉脉冲宽度2ms~5ms的冲击波,测试此冲击波的 蜂值电压VR,断开K。计算启动电流I=Vr/R,并将其与一次线圈额定电流进行比较。 试验次数5次,取最大值,两次间隔时间不应小于30S
启动冲击电流测试接线
绝缘电阻试验应按TB/T1447的规定进行,在试验环境条件下,用DC500V兆欧表在点灯 子之间(端子I与端子Ⅱ,端子Z/F与端子21)、端子与地之间(端子I、端子Ⅱ、端子Z/F分 间)测试其绝缘电阻。
绝缘耐压试验应按TB/T1448的规定进行,在试验环境条件下,用耐压试验仪在点灯单元的端子 之间(端子I与端子Ⅱ,端子Z/F与端子21)、端子与地之间(端子I、端子IⅡ、端子Z/F分别与地之间) 测试其绝缘耐压
高温试验应按GB/T2423.2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初始检测:对点灯单元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性能的测试; b)条件试验:样品按正常安装方式放置在试验架上并通电,在一次线圈为额定电压时进行试验;
严酷程度:十70℃土2K,持续时间为2h; 中间检测:在升温和保温过程中,被试样品在一次线圈为额定电压时应能正常工作,在试验的 最后15min内,保持样品在试验箱内测试其电性能; 最后检测:试验后,将被试样品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恢复2h,然后对点灯单元进行外观检查及 电性能测试
低气压试验应按GB/T2423.21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初始检测:对点灯单元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性能的测试; b 条件试验:试验箱内温度为6.2.1规定的温度,试验样品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按 正常工作位置放人试验箱中,试验箱压力变化速率不大于10kPa/min; 严酷等级:70.1kPa士2kPa,持续时间为2h; 最后检测:保压2h后,保持样品在试验箱内测试其绝缘耐压后,通电检查其工作状态。
低气压试验应按GB/T2423.21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初始检测:对点灯单元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性能的测试; b 条件试验:试验箱内温度为6.2.1规定的温度,试验样品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按 正常工作位置放人试验箱中,试验箱压力变化速率不大于10kPa/min; C 严酷等级:70.1kPa士2kPa,持续时间为2h; d 最后检测:保压2h后,保持样品在试验箱内测试其绝缘耐压后,通电检查其工作状态
6.12 交变湿热试验
盐雾试验应按GB/T2423.17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试验前对被试样件进行外观检查,试样表面应干净,无油污、无临时性防护层和其他弊病; 6) 试样应按正常使用状态进行试验,试样之间不应有接触,也不能与其他金属部件接触; 试验温度为35℃±2℃,试验时间为16h; d) 试验结束后,应在自来水下冲洗被试样件5min,然后用蒸馏水或者去离子水冲洗,然后晃动 或者用气流干燥去掉水滴,清洗用水温不应超过35℃,然后在标准的恢复大气条件下放置1H 一2h后进行检查。
长霉试验应按GB/T2423.16一2008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试验前对被试样件进行外观检查,试样表面应干净,无油污、无临时性防护层和其他弊病; b) 试验持续时间:连续暴露28d; 最后检测:试验后,取出试验样品立刻检查。
振动试验应按GB/T2423.10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初始检测:对点灯单元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性能的测试; b) 条件试验:不带减震器,按点灯单元的两种安装方式,将样品固定在振动台上,点灯单元在工 作状态下进行振动试验; 频率范围及振幅:5Hz~22Hz,位移全振幅1mm22Hz~50Hz,加速度全振幅20m/s2 (2g); d) 振动方向:沿垂直方向进行; e) 试验持续时间:在本标准振动试验规定的频率范围内,扫频3次,如发现共振频率时,在该频 率上持续30min(主丝点灯15min,副丝点灯15min)。若无共振产生,在22Hz,位移全振幅 1mm,持续30min(主丝点灯15min,副丝点灯15min),在50Hz,加速度全振幅2g,持续 30min(主丝点灯15min,副丝点灯15min); 中间监测:在试验中,用指示灯监视继电器接点通断情况,指示灯不应出现闪烁或灭灯现象; 最后检测:试验结束后检测产品外观结构和电性能
冲击试验应按GB/T2423.5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初始检测:样品应为产品出厂时的包装状态,包装箱应完整、无破损; b) 条件试验:将带包装的样品牢固地安装在试验台上; c) 严酷程度:峰值加速度为500m/s,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冲击脉冲波形为半正弦波; d)冲击方向和次数:垂直轴向进行3次冲击试验; e)最后检测:试验结束后,拆开包装检测样品外观结构和电性能
6.17.1灼热丝试验
针陷试验应投GB/T5169.5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6.17.3垂直燃烧试验
6.18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
电寿命测试电路应符合图11的规定,主丝回路内的控制开关K1按每分钟动作15次~20次通 断,实行主丝或副丝轮换点灯运行
点灯单元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图11电寿命试验测试接线图
7.2.1每套点灯单元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7.2.1每套点灯单元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
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产品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b) 转场生产完成时;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正常生产时,每5年进行一次; e) 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f)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3.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7.3.3经过型式检验的点灯单元不应作为合
产品质量标准表4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表4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续)
8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1点灯单元应采用防潮材料包装,包装时底座向下,再装人包装盒内,包装盒应有防震措施。 2包装箱箱面应按GB/T191的有关规定标明“向上”“怕雨”和易碎物品”等标志,并标明制 产品型号及名称、产品数量、包装箱尺寸、重量、收发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等。 3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装箱单,制造厂应提供产品说明书。
8.3.1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到强烈的震动和碰撞。应防止雨雪直接淋袭。 8.3.2点灯单元应储存在通风良好,温度为一25℃~十55℃,相对湿度不大于90%,周围无带酸、碱或 其他有害气体的库房中。
采集装置应具有信号机主灯丝断丝定位报警的功能,并可将断丝报警信息传递给信号集中监
采集装置应具有信号机主灯丝断丝定位报警的功能,并可将断丝报警信息传递经
采集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采集装置应符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对接口的要求; 6) 采集装置应与点灯电路隔离给排水管理,且不应影响点灯电路工作; 采集装置单个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采集装置正常工作; 采集装置应与点灯单元分离设置,且安装后不应影响信号机构的开闭; ) 采集装置塑料绝缘件的阻燃性能应符合5.16规定; 采集装置灯丝断丝报警延时不应大于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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