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143-2021 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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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ndwatercontro
为保证支护结构、基坑开挖、地下结构的正常施工,减小地下 水变化对基坑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所采用的隔水、截水、降水、排水 回灌等措施,
3.0.1基坑工程开工前应在有关施工图纸的基础上结合周边环境条 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0.2基坑支护应根据基坑安全等级不同配电网标准规范范本,采取不同的安全保证措 施和施工技术方案。 3.0.3环境保护应按表3.0.3进行等级划分
表3.0.3环境保护等级
3.0.4基坑支护安全等级应按表3.0.4划分。
3.0.4基坑支护安全等级应按表3.0.4划分。
.0.4基坑支护安全
注:1、H为基坑深度;同一基坑工程周边环境不同部位,可划分为不同安全等级。当水文地 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基坑安全等级可上调一级; 2、基坑指明挖法、盖挖法施工的地下工程基坑; 3、周边环境指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人 防、市政工程设施、岩层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3.0.5基坑工程升工前必须仔细研究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并对基 坑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设计图风险评估给出的符合性并形成最 终的评估报告,以便于组织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施工、技术措施。 调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用途,结构类型、建设年代、 会数,基础类型、理深,使用年限,结构现状等; 2基坑周边的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的分布、功能 理深、使用状态; 3基坑周围道路、河流、桥梁、构筑物以及交通流量、车辆荷 载等情况。 3.0.6当施工场地狭窄时,施工材料的堆放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布设 应按基坑支护设计给定的坑顶荷载限制执行。 3.0.7基坑士方开挖应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在软士地段,应
3.0.7基坑土方开挖应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在软土地段,
特别注意掌握开挖时间和开挖顺序,应做到先撑后挖,处理好开挖 与支护和降水的关系。 3.0.8基坑开挖时,应对支护结构的工作状况和基坑周边环境保护 对象进行全过程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基坑监测方案、应急预案,应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0.9当施工监测中,发现支护结构或周边环境的监测结果达到监 控报警值时,应即时通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并及时采 取有关应急处理措施
4.1.1地铁基坑工程围护结构宜采用地下连续墙、灌注桩、钢板桩、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水泥土重力式挡墙等结构及其组合形式 4.1.2围护结构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条件、工程地质 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和气候等情况,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
4.2.1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施工及养护期间,重型机械设备不得在 附近作业或活动。 4.2.2地下连续墙施工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导墙,导墙平面位置应列 放,导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导墙底部应设置于原状土层 30cm以上,高度不应小于1.2m;导墙底标高宜低于地下连续墙设计顶 标高,且不宜小于200mm:导墙外侧应采用黏性土填实:导墙应满足 成槽设备及顶拔接头管(箱)时的强度及稳定性要求: 2导墙内侧墙面应垂直,两侧导墙之间的净距应比地下连续墙 设计厚度增加不小于40mm。 4.2.3单元槽段长度应为6m;在稳定性较差地层中施工时,宜缩小 单元槽段长度。 4.2.4地下连续墙施工前应通过试成槽确定合适的成槽机械、护壁 泥浆配比、施工工艺、槽壁稳定性等技术参数。 4.2.5现浇地下连续墙成槽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1钢筋笼吊点焊接应牢固,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加强钢筋笼刚 度,吊点宜采用HPB300钢筋冷弯制作。 4.2.12钢筋笼宜一次成型,及时缓慢吊放入槽,不得强行入槽。钢 薪笼需分段下放时,上下节主筋应对正连接牢固,检查合格后,方 可继续下放,下放后应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笼临时固定在导墙上。 4.2.13钢筋笼制作和吊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度,吊点宜采用HPB300钢筋冷弯制作。 4.2.12钢筋笼宜一次成型,及时缓慢吊放人槽,不得强行入槽。钢 筋笼需分段下放时,上下节主筋应对正连接牢固,检查合格后,方 可继续下放,下放后应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笼临时固定在导墙上。 4.2.13钢筋笼制作和吊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笼制作过程中,宜按照“六步验收工序进行:钢筋半成 品验收、下排钢筋验收、桁架筋验收、上排钢筋验收、预埋件及附 牛验收、钢筋笼整体验收: 2钢筋笼应设置保护层垫块,钢筋笼应在刷壁、清槽、泥浆置 换完成后及时人槽。 4.2.14灌注混凝土时,应按水下混凝土的灌注方法进行,相邻导管 内混凝十高差不应大于0.3m,并必须连续、一次浇注完成以保证 灌注质量。 415辅印挖头
4.2.15槽段接头施工应符合以下
1接头管(箱)应满足混凝土浇筑时的强度、刚度和变形要求, 并采取防绕流措施; 2混凝土槽段接头应在钢筋笼入槽前进行刷壁,刷壁次数不应 少于20次且清刷后的接头不得夹泥:接头管(箱)安装时,应贴 紧槽段垂直缓慢沉放至槽底; 3接头管(箱)在混凝土初凝至终凝过程中应微量提动,并应 根据初凝、终凝时间确定充许起拔时间和高度,按时限量起拨; 4槽段接头应保证隔水防渗效果,必要时应采用高压喷射注 浆、袖阀管注浆等措施进行加强; 5接缝两侧的地下连续墙浇筑时间间隔较长时,相应接缝外侧 宜采用旋喷桩等工艺加强接缝止水,深度宜与围护结构等深。 4.2.16现浇地下莲续墙混凝土应采用导管法莲续浇筑,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施工前导管接缝宜进行水密性试验,导管内应设置隔水栓: 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理入混凝土液面以下的深度宜为 2m~6m; 3每根导管分担的浇筑面积宜均等,导管距槽段两侧端部不宜 大于1.5m; 4浇筑液面的上升速度不宜小于3m/h。 4.2.17现浇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灌注顶面宜高出设计标高300mm~ 500mm,凿去浮浆后的墙顶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块 落度宜为180mm~220mm,初凝时间不宜小于8h;混凝土强度应 按设计墙身强度提高一个等级(5Mpa)进行配制。 4.2.18采用墙底注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注浆管应采用钢管,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单幅槽段注浆管数量不应少于2根,槽段长度大于6m时宜 增设注浆管;注浆管下端应伸至槽底以下200mm~500mm; 3注浆管应在混凝土初凝之后、终凝之前用高压水劈通压浆管
路; 4注浆宜在墙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注浆总量应达到 设计要求或注浆总量80%以上,且压力达到2Mpa时可终止注浆, 4.2.19地下连续墙宜设置在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墙身结构质量的 槽段,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应对全部槽段进行检测;作为临时结 构使用时,槽段数量不应少于总幅数的20%,且不应少于3个幅。 4.2.20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表4.2.20规定
表 4.2.20 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标准
出高度部分体积之和的比值:墙顶标高应扣除泛浆高度
4.2.21墙身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每100m3混凝土不应少于1组, 且每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为3件;墙身混凝土抗渗试块同
且每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为3件;墙身混凝土抗渗试块同一
家供应的每500m3不应少于1组,且每5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 每组为6件。
4.3.1成孔前应清除地下障碍物且理设护简,护筒内径宜比设计桩 经大100mm,其中心与桩位中心偏差不应大于50mm,护筒周围应 采用黏土回填、夯实。 4.3.2灌注桩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等进行试成孔: 试成孔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场地地质情况确定,且不宜少于 2根。 4.3.3灌注桩排桩应采用间隔成桩的方法施工,相邻桩的施工间隔 时间不应小于36h,间隔距离不应小于4倍桩径。 4.3.4成孔时钻机定位应准确、水平、稳固,钻头中心与设计桩位 扁差不应大于50mm。钻机定位时,应校正钻杆(桩架)垂直度。 戎孔过程中应经常观测、检查钻机稳固、钻杆垂直度等情况。
4.3.5护壁泥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泥浆可采用原土造浆,不适于采用原土造浆的土层应人工制 备泥浆; 2施工时应维持钻孔内泥浆液面高于地下水位0.5m,受水位 涨落影响时,应高于最高水位1.5m; 3护壁泥浆指标应符合表4.3.15规定; 4废弃的泥浆、废渣应另行处理,不应污染环境, 4.3.6钻孔灌注桩桩身范围内存在较厚的粉性土、砂土层时,宜适 当提高泥浆比重与黏度,或米用膨润土泥浆护壁。 4.3.7成孔至设计深度后,应对孔深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 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3.8钢筋笼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4.3.8钢筋笼制作应符合下列规
1钢筋宠宜分段制作,分段长度应根据钢筋宠整体刚度、钢筋 长度以及起重设备的有效高度等因素确定。钢筋笼接头可采用焊接 或机械式接头,接头应相互错开; 2钢筋笼应采用环形胎模制作,钢筋笼主筋间距应符合设计要 求,最小净距不宜小于80mm; 3钢筋笼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4.3.15 规定; 4钢筋笼上应设置保护层垫块,同一截面不应少于3块且均匀 分布,竖向间距不宜天于6m,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充许偏差 应为±20mm。
T钢肋龙直分技制作,分段长度应根据钢肋龙整体刚度、钢肪 长度以及起重设备的有效高度等因素确定。钢筋笼接头可采用焊接 或机械式接头,接头应相互错开; 2钢筋笼应采用环形胎模制作,钢筋笼主筋间距应符合设计要 求,最小净距不宜小于80mm; 3钢筋笼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4.3.15 规定; 4钢筋笼上应设置保护层垫块,同一截面不应少于3块且均匀 分布,竖向间距不宜大于6m,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充许偏差 应为±20mm 4.3.9钢筋笼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钢筋笼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2钢筋笼在起吊、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起吊吊点和 钢筋笼的搁置点应合理布置: 3钢筋笼安装入孔时,应保持垂直,对准孔位轻放,避免冲击 碰撞孔壁; 4非均匀配筋的钢筋笼吊放安装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 行,安装后钢筋笼扭转角度应小于5°,严禁倒置: 5钢筋笼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土100mm 4.3.10水下混凝土灌注应采用导管法,导管使用前应试拼装和试 压,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洗, 4.3.11混凝土灌注前应放置搁水球胆。 4.3.12水下混凝土灌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宜为300mm~500mm; 2导管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二次清孔,清孔结束后孔底0.5m 内的泥浆指标及沉渣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表4.3.15的规定,符合要 求后应立即浇筑混凝土; 3混凝土初灌量应使导管理入混凝土面内0.8m以上,灌注过
4.3.9钢筋笼安装应符合以下规
程中,导管埋人混凝土深度宜为2m~6m; 4混凝土灌注应连续进行,并应经常检测混凝土面上升情况, 灌注时间应确保混凝土不初凝; 5混凝土灌注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灌注高度宜高于设计标 高500mm以上,灌注桩顶应充分泛浆,凿去浮浆后桩顶混凝土强 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4.3.13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灌注 桩每浇筑50m3应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单桩不足50m 的桩,每连续浇筑12h应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 4.3.14截水幕采用水泥土搅拌桩、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TRD 工法)、铣削式水泥土地下连续墙(CSM工法)时,宜先施工截 水惟幕,冉施工灌注桩围护结构。 4.3.15围护结构灌注桩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表4315中相关规定
度项括号中数值适用于灌注桩采用桩墙合一设
4.3.16灌注桩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 注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 2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Ⅲ类或IV类时,应 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并应扩大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的数量。
4.4.6钢板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6钢板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板桩的排列方式应符合设计或施工工艺要求,钢板桩堆放 场地应平整坚实,组合钢板桩堆高不宜天于3层: 2钢板桩打入前应进行检验,桩体不应弯曲,拉森钢板桩锁口 不应有缺损和变形; 3单根钢板桩接头不得大于3处,桩身接头在同一标高处不应 天于50%,且焊接应采用双面焊接,接头焊缝质量不应低于1级焊 缝要求。 4.4.7钢板桩回收应在地下结构与钢板桩墙之间回填施工完成后进 行。钢板桩在拨除前应先用振动锤夹紧并振动,拨出后应及时注入 水泥浆。钢板桩的拨出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时,应采取不回 收或间隔拔除等有效措施,杜绝或减少环境危害,
行。钢板桩在拔除前应先用振动锤夹紧并振动,拔出后应及时 水泥浆。钢板桩的拔出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时,应采取 收或间隔拔除等有效措施,杜绝或减少环境危害。
4.4.8钢板桩挡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4.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4.6水泥土重力式挡墙
4.6.1水泥土重力式挡墙施工宜采用双轴搅拌桩机施工。 4.6.2水泥土重力式挡墙围护结构施工现场应事先予以平整,清除
4.6.1水泥土重力式挡墙施工宜采用双轴搅拌桩机施工。
4.6.1水泥土重力式挡墙施
4.6.2水泥土重力式挡墙围护结构施工现场应事先予以平整
4.6.2水泥土重力式挡墙围护结构施工现场应事先予以平
地下障碍物。遇有明浜、池塘及洼地时,应抽水和清淤后再进行回 填。回填应采用素土并予以压实,不得回填杂填土。在暗浜区域, 水泥十搅拌桩应提高水泥掺量。 4.6.3水泥土搅拌桩应采用莲续搭接的施工方法,应控制桩位偏差 和桩身垂直度,并应具有足够的搭接长度形成连续的墙体。 4.6.4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艺性试桩,并应根据工艺性试 桩结果确定相关施工参数,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应少于2根; 2成桩应采用四搅两喷工艺,钻头喷射搅拌提升速度不宜大于 0.5m/min,钻头搅拌下沉速度不宜大于1.0m/min,钻头每转一圈的 提升或下沉高度宜为10mm~15mm,额定浆量在桩身长度范围内 应均匀分布; 3钻头搅拌下沉至预定标高后,应喷浆搅拌30s后再始提升 钻杆; 4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控制在0.550.65范围内,施工过程中 应加强检测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制备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应连续 进行; 5施工中因故停浆时,应将钻头搅拌下沉至停浆点0.5m以下 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停机时间超过3h时,宜预先 拆卸输浆管路,并对管路进行清洗。遇其它原因中断时间过长,应 在原有桩位附近进行补桩。 4.6.5当墙体施工深度较深或墙身范围内的十层以砂十为主时,可 采用三轴水泥土搅拌桩。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与检测应符合本规 程第4.5节的相关要求。 4.6.6钢管或钢筋的插入应在水泥土搅拌桩成桩后16h内施工,插 入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6.7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应按成桩施工期、基坑开挖前和基坑升 挖期三个阶段进行质量检测。采用双轴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检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成桩施工期质量检测应包括原材料检查、配合比试验、搅拌 和喷浆起止时间等,质量检测应符合表4.6.7的规定;
表4.6.7成桩施工期允许偏差
2基坑开挖前的质量检测宜在围护墙压顶板浇筑前进行,检测 内容包括桩身强度和桩数复核。桩身强度检测宜采用制作水泥试块 的方法,也可采用钻取桩芯的方法。水泥试块试验和钻取桩芯检测 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块制作应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 模,每个机械台班宜抽取2根桩,每根桩制作水泥士 试块三组,取样点应在低于有效桩顶下3m和坑底以 上最软弱土层处的搅拌桩内设置。试块应在现场地下 水下养护并测定28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2)钻取桩芯宜采用直径为110mm钻头,在开挖前或搅拌 桩龄期达到28d后莲续钻取全桩长范围内桩芯,桩芯 应呈硬塑状态并无明显的夹泥、夹砂断层。芯样应立 即密封并及时进行强度试验。有效桩长范围内的桩身
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取样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 不应少于5根。每根桩取芯数量不应少于3组,每组 3件试块。第一次取芯不合格应加倍取芯,取芯应随 机进行。钻孔取芯完成后的空隙应及时注浆填充。 3基坑开挖期应对开挖面桩体外观质量以及桩体渗漏水等情 况进行质量检香
5.1.1板式支护体系宜设置水平支撑体系或竖向斜撑体系作为内支 撑。 5.1.2支撑体系应由围標(或冠梁)、支撑和竖向支撑结构三部分 组成。在采用地下连续墙作为围护墙的地铁车站等狭长形基坑中 可采用由支撑和竖向支承结构组成的无围支撑体系。支撑体系应 采用稳定的结构体系和可靠的莲接构造,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 度和稳定性。
.2.1 致。 5.2.2围標施工前应凿除围標处围护墙体表面泥浆、混凝土松软层 凸出墙面的混凝土等
5.2.3钢支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
1钢支撑施工宜在相应段土方开挖完成后12h内施工完毕: 2钢支撑安装前宜在地面进行预拼装: 3钢围標与围护墙体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混凝土、砂浆或钢垫板 填充密实。
5.2.4钢支撑预加轴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符合要求 后方可预加轴力; 2 预加轴力应均匀、对称、分级施加:
3预加轴力过程中应检查支撑连接节点,必要时应对支撑节点 进行加固。预加轴力完毕后应在额定压力稳定后予以锁定; 4主撑端部的八字撑应在主撑预加轴力完毕后安装: 5钢支撑使用过程中应进行支撑轴力监测,必要时应复加预加 轴力; 6钢支撑长度超过30m时,应考虑气温对预加轴力值的影响: 7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围护桩,钢支撑预加轴力不宜超过设计值 的30%,防止基坑开裂及支撑出现受拉状态, 5.2.5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应按以下要求复加预加轴力: 1在第一次预加轴力后12h内观测预加轴力损失及墙体水平 位移,并复加预加轴力至设计值: 2墙体水平位移速率超过警戒值时,可适量增加支撑轴力以控 制变形,但复加后的支撑轴力和挡墙弯矩应满足设计安全要求: 3当采用被动区注浆控制挡墙位移时,应在注浆体强度达到设 计要求时,在注浆段复加轴力至设计值,以减少挡墙外移所造成的 预加轴力损失: 4附加预加轴力时,对各层支撑应加强监测,防止出现支撑脱 空现象。 5.2.6钢支撑作为临时支撑使用时,支撑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 要求: 1钢支撑总偏心量不应大于20mm; 2支撑轴线水平间距偏差量不应大于30mm; 3支撑高程偏差量不应大于30mm; 4支撑与立柱的间隙不应大于50mm; 5立柱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200。 5.2.7土方开挖及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各种机械、材料不得碰撞支 撑,支模体系、基坑便桥等不得与支撑体系发生联系,支撑上不得 堆放物体,不得附加额外荷载。
5.3.1钢筋混凝土支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冠梁施工前应清除围护墙体顶部泛浆并将围护结构墙体清 除干净; 2支撑底模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采用混凝土垫 层作底模时,应有隔离措施,挖土时应及时清除; 3冠梁与支撑宜整体浇筑,超长支撑杆件宜分段浇筑。 4腰梁施工前,应去除腰梁处围护墙体表面浮泥和突出墙面的 混凝土。 5.3.2支撑拆除应在可靠换撑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钢筋混 凝土支撑拆除可采用人工拆除、机械拆除、切割拆除、爆破拆除等 拆除方法;支撑拆除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应对永久结 构采取保护措施
5.3.3钢筋混凝土支撑采用爆破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根据支撑结构特点制定爆破拆除顺序; 2爆破孔宜在钢筋混凝土支撑施工时预留; 3爆破拆除前应先切断支撑杆件与围標莲接的区域
5.4支撑立柱和立柱桩
5.4.1在开挖过程中应对支撑立柱的变形进行监测,并及时调节支 掌立柱与支撑约束装置的束,以释放工具柱变形后作用于支撑上 的次应力。 5.4.2支撑架设后应及时与支撑立柱连接,对支撑形成有效的约束 作用,并不得影响对支撑施加预加轴力。立柱与支撑可采用铰结连 接。立柱在穿越主体结构底板范围内应设置可靠的止水措施,并按 设计要求进行构造处理
5.4.3支撑立柱基础应满足设计要求。 5.4.4立柱桩采用钻孔灌注桩的施工与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相关规定
5.4.5支撑立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撑立柱的加工、运输、堆放应采取控制平直度的技术措施: 2支撑立柱宜采用专用装置控制定位、垂直度与转向的偏差; 3采用结构式支撑立柱时,格构柱宜先安装就位,再浇筑立柱 桩混凝土; 4支撑立柱周边的桩孔应采用砂石均匀回填密实。 5.4.6作为临时支护结构使用的支撑立柱和立柱桩的施工质量检测 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桩成孔垂直度不应大于1/200,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桩数 50%; 2沉渣厚度不应大于100mm; 3支撑立柱和立柱桩定位偏差不应大于20mm; 4格构柱、H型钢柱形式的支撑立柱转向不宜大于5°; 5支撑立柱垂直度不应大于1/200; 6立柱桩的抗压强度试块每50m3混凝土不应少于1组,且每 根桩不应少于1组。 5.4.7永久钢管立柱桩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立柱内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完成; 2钢管立柱混凝土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浇筑: 3钢管立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应对混凝土强 度进行随机检测,并应按照现行规范要求或相关设计要求制作同条 件试块。 5.4.8永久立柱桩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注浆管应采用钢管,壁厚不宜小于2mm,注浆管应均习布 置并固定牢固于钢筋笼:
2成桩后的7h~8h应对注浆管进行开塞,注浆宜在成桩48h 后进行; 3注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总量达到设计要求或注浆量达 到80%以上,压力达到2MPa时可终正注浆: 4为提高桩基承载力,除桩端注浆外宜应对身不同断面进行 桩侧注浆。 5.4.9永久立柱外包混凝土结构浇筑前,立柱表面应清理十净,并 刷混凝土界面剂。柱顶梁底混凝土应浇筑、振捣密实,
5.5.1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换撑不得对主体结构造成破坏: 2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3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应设置可靠的传力构造。
.5.1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换撑不得对主体结构造成破坏: 2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3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应设置可靠的传力构造, .5.2安装换撑时,宜预加10%设计轴力,使换撑顶紧主体结构
3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应设置可靠的传力构造 5.5.2安装换撑时,宜预加10%设计轴力,使换撑顶紧主体结构。
5.5.2安装换撑时,宜预加10%设计轴力,使换撑顶紧主体结构
5.5.2安装换撑时,宜预加10%设计轴力,使换撑顶紧主体结
6.1.1本章适用于基坑工程的坑内被动区、局部深坑区、放坡开挖 边坡区域等位置的软弱土体加固 5.1.2基坑土体加固可采用注浆法、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等加固 方法,基坑土体加固方法适用范围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基坑士体加固方法的适用范围
*表示慎用,0表示可月
6.1.3基坑土体加固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现场条件、工期要求 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加固宜在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基坑 开挖前进行。 6.1.4基坑土体加固应在基坑升挖前进行相关检测,加固效果达到 要求后方可开挖。 6.1.5土体加固过程中应采取专门措施并进行监控,防止对环境产 生有害影响。 6.1.6对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先进行基坑围护墙施 工,再进行坑内土体加固施工。
6.1.7基坑转角部位或多点支撑集中受力部位桩(墙)背后的土体 宜进行土体加固。加固方法可采用旋喷桩、搅拌桩和旋喷桩、注浆 法。
6.2.1注浆施工前应进行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和现场注浆试验。 6.2.2注浆施工应记录注浆压力和浆液流量,并应采用自动压力流 量记录仪。 6.2.3注浆顺序应按跳孔间隔注浆方式进行,可采用先外围后内部 的注浆施工方法。
的注浆施工方法。 6.2.4注浆法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注浆孔的孔径宜为70mm~110mm,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1/100,注浆孔有设计角度时应预先调节钻杆角度; 2注浆加固的加固材料可选用水泥浆液、硅化浆液和碱液等固 化剂; 3浆液应采用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搅拌应缓慢不停顿,搅拌 时间应小于浆液初凝时间,搅拌均匀后的浆液应经滤网过滤后进 行泉送注浆; 4当钻到设计深度后,应通过钻杆注入封闭浆液,直到孔口溢 出浆液方可提杆;应在提杆至中间深度时注人封团浆液: 5注浆可采用塑料阀管注浆、花管注浆和压密注浆等方法; 6注浆黏度应控制在80s~90s范围内,试块7h抗压强度应控 制在0.3MPa0.5MPa范围内; 7注浆可根据需要掺入粉煤灰、外加剂,粉煤灰的掺入量不宜 超过水泥重量的30%; 8注浆流量宜为7L/min~10L/min,充填型注浆流量可适当加 大,且不宜大于 20L/min;
9注浆管上拔时宜采用拔管机,塑料阀管注浆的注浆芯管每次 上拔高度宜为330mm,花管注浆每次上拔高度宜为500mm。 6.2.5注浆法加固质量检验应在注浆加固结束28d后进行,宜采用 静力触探、标准贯入等原位测试方法对加固土层进行检测:检测点 位置宜根据注浆加固布置和现场条件确定,每200m检测数量不应 少于1点,且总数量不应少于5点。
6.3.1旋喷桩施工前应制定旋喷桩施工方案,编制前应搜集临近建 筑物和周边地下理设物等资料。旋喷桩施工方案确定后,应结合 工程情况进行现场试验,确定施工参数及工艺。 6.3.2旋喷桩施工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土质条件选用单管法、双重 管法和三重管法进行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现场环境和地下理埋设物的位置等情况,复核 旋喷桩的设计孔位; 2旋喷桩材料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可根据需要加入适量的 外加剂及掺合料。外加剂与掺合料的用量应通过实验确定。水泥 浆液的水灰比宜取0.8~1.5; 3使用高速搅拌机的水泥浆的搅拌时间不应小于30s;使用 普通搅拌机的水泥浆搅拌时间不应小于90s:水泥浆从制备到使 用完毕的时间不应超过4h; 4旋喷桩的施工工艺及参数应根据土质条件、加固要求,通 过试验或根据工程经验确定。单管法、双重管法高压水泥浆和三 重管法高压水的压力应大于20MPa,流量应大于30L/min,气流 压力宜大于0.7MPa,提升速度宜为0.1m/min~0.2m/min; 5钻机与高压注浆泵的距离不宜大于50m;钻机孔位允许偏 差不得大于50mm:钻孔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100:
6喷射注浆管插入孔内,喷嘴达到设计标高时,即可喷射 主浆;喷射注浆参数达到规定值后,可按照单管法、双重管法和 三重管法施工工艺要求提升喷射注浆管,由下往上旋转喷射注 浆;喷射注浆管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 7对需要扩大加固范围或提高强度的工程,宜采用复喷施工技 术措施; 8相邻两桩施工间隔时间不应小于48h,先后施工的两桩间距 宜为4m~6m; 9在旋喷注浆过程中出现压力骤然下降、上升或冒浆异常时, 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10旋喷注浆完毕,应迅速拨出喷射管。为防止浆液凝固收缩 引起加固地基与建筑基础脱离、脱空等现象,可在原孔位采用冒浆 回灌或第二次注浆等措施
6.3.3旋喷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夕
1旋喷桩土体加固的质量检测可根据工程要求选用钻孔取芯和 静载荷试验等方法进行检验: 2成桩质量检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施工孔数的0.5%,并不应少 于3个点; 3承载力检验采用静载荷试验,检验宜在成桩28d后进行;检 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
6.4.1搅拌桩可分为单轴、双轴、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前应 该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艺性试桩,并根据试桩结果确定相关施 工参数,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应少于2根。
1搅拌桩机导向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小于1/150,桩位偏差7
应大于50mm; 2单轴和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浆液水灰比宜为0.55~0.65,制 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应连续,且应采用自动压力流量记录 仪; 3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成桩应采用两喷三搅工艺,处理粗砂 砂时宜增加搅拌次数,钻头喷浆搅拌提升速度不宜大于 0.5m/min,下沉速度不宜大于1.0m/min,钻头每转一圈的提升 (或下沉)量宜为10mm~15mm,单机24h内的搅拌量不应大 于100m3; 4施工时宜用流量泵控制输浆速度,注浆泵出口压力应保持 在0.4MPa~0.6MPa,输浆速度应保持常量; 5钻头搅拌下沉至预定标高后,应喷浆搅拌30s后再开始提 升钻杆。 6.4.3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深度大于32m的搅拌桩宜采用接杆工艺,大于32m 的机架应有稳定性措施,搅拌桩机导向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小于 1/250,桩位偏差不应大于50mm; 2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浆液水灰比宜为1.2~2.0,制备好的浆 夜不得离析,泵送应连续,且应采用自动压力流量记录仪; 3钻头喷浆搅拌下沉速度宜为0.5m/min~1.0m/min,提升 速度宜为1.0m/min~2.0m/min,并应保持匀速下沉或提升: 4搅拌桩可采用跳打方式、单侧挤压方式和先行钻孔套打方 式进行施工。对于硬质土层,当成桩有困难时,可采用预先松动 土层的先行钻孔套打方式; 5搅拌桩在加固区以上的土层扰动区宜采用低掺量加固: 6对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宜采用三轴搅拌桩,并应通 过试成桩及其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当邻近保护对象时,搅拌 下沉速度宜控制在0.8m/min内,提升速度宜控制在1.0m/min内:
喷浆压力不宜天于0.8MPa; 7施工时宜用流量泵控制输浆速度,注浆泵出口压力应保持 主0.4MPa~0.6MPa,并应使搅拌提升速度与输浆速度同步。 5.4.4水泥土搅拌桩基施工时,停浆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 300mm~500mm。开挖基坑时,应将搅拌桩顶端浮浆桩段用人工 挖除。 5.4.5施工中因故停浆时,应将钻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 特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或将钻头拾高至停浆点以上 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下沉。 5.4.6搅拌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 2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下列方法: 1)成桩3d内,采用轻型动力触探(N10)检查上部桩身 的均匀性,检验数量应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应 少于3根; 2)成桩7d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进行检查,开挖深度宜 超过停浆(灰)面下0.5m,检查搅拌的均匀性,量测 成桩直径,检查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 3静载荷试验宜在成桩28d后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 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验收 验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应 少于3台(多轴搅拌为3组); 4对变形有严格要求的工程,应在成桩28d后,采用双管单 动取样器钻取芯样作水泥土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应为施工总 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6 点
6.5.1全方位高压喷射注浆(MJS)施工前应对进人现场的水泥、 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进行验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并应按照有 关规定抽样送检。 6.5.2全方位高压喷射注浆(MJS)施工时应通过配置的自动数据显 示记录仪,实时监控各项施工参数,如实和准确地记录喷射流压力 和流量、同轴高压空气压力和流量、地内压力数据、钻杆提升或回 抽步进参数、单次步进钻杆转数等参数,并对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 析。 6.5.3施工前需提前探明管线位置,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 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施工顺序,减小对相邻建 筑物、地下管线的扰动。 6.5.4全方位高压喷射注浆(MJS)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前端总成应具有可控强制排泥、地内压力采集等功能: 2空气压缩机输出压力、流量应稳定; 3高压泵输出压力、流量应稳定,压力变动幅度不得天于 2MPa; 4主机应具备自动控制步进提升(回抽)、摆动等功能。 6.5.5施工超大直径桩体时,宜选择流量不小于180L/min的高压泥 浆泵。垂直深度在30m以上或砂质土层厚度大于10m的工况施工 时,宜配置外套管。 6.5.6水泥浆液的拌制宜采用自动拌浆系统,自动拌浆系统的计量 仪器应根据标准进行校核。 6.5.7钻杆分段提升或回抽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cm。若施工因故 停止,在恢复施工时,与停止前喷射过的区域搭接施工不应小于 50cm。当施工停止超过1h或高压喷射注浆完毕,应拨出钻杆并进 行清洗,防止钻杆、喷嘴堵塞。
表6.5.9MJS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允许偏差
6.5.10质量检验点的数量应为施工孔数的1%~2%,并不应少于3 点,对不合格的应进行补喷
点污水处理厂标准规范范本,对不合格的应进行补喷。
6.6 RJP 工法
6.6.1双高压旋喷工法(RJP)施工前应对进入现场的水泥、外加剂、 掺合料等材料进行验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应按照有关规定抽样
送检。 6.6.2双高压旋喷工法(RJP)施工时应通过配置的自动数据显示记 录仪,实时监控各项施工参数,如实和准确地记录喷射流压力和流 量、同轴高压空气压力和流量、地内压力数据、钻杆提升或回抽步 进参数、单次步进钻杆转数等参数,并对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析 6.6.3施工前应提前探明管线位置,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令 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施工顺序,减小对建筑物 管线的扰动。 6.6.4施工深度在30m以上时,弓1孔垂直度误差应严格控制在1/150 内,30m以下应控制在1/100以内。 6.6.5成桩过程中钻杆的旋转和提升时喷浆必须连续不中断,如果 因特殊原因导致喷浆中断的,在恢复喷浆时应将钻杆下放50cm以 避免出现断桩。 6.6.6双高压旋喷工法(RJP工法)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充许偏差口 按照表6.5.9执行。
7.0.1本章适用于单边、部分或多边直接临水的基坑支护工程以及 围堰与挡水堤坝内受渗流影响的放坡升挖工程。 7.0.2临水基坑施工方案编制应考虑波浪、水流、水文等对施工的 影响。 7.0.3围堰与挡水堤坝内的放坡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排水设施,应根据坑内的积水量、地下水的渗流量、降 雨量等计算确定。采用坑内抽水时,抽水速率应满足边坡稳定要求: 2基坑的外围应设置截水沟与挡水墙,防止地表水流入: 3降低坑内地下水位可根据工程情况和水文条件选用集水坑 或井点降水,必要时可配合采用截渗措施: 4基坑开挖宜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并控制 开挖速度; 5基坑开挖宜避开汛期,不能避开时,应编制雨季施工方案并 采取防汛措施。 7.0.4钢板桩施打前应设置定位桩和导向架。水深较浅时电镀标准,宜先回 填再进行钢板桩打入施工;水深较深时,应采用打桩船施工。 7.0.5钢板桩施打宜采用屏风式打桩法。沉桩前钢板桩企口处应采 取内嵌黄油、沥青或其它密封止水材料的防渗措施,沉桩后应设立 警示标志,严禁碰撞。 7.0.6临水基坑围护墙采取灌注桩或连续墙时,应先筑岛。筑岛高 度应根据施工期高水位、波浪超高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灌注桩外侧及地下连续墙接头处应根据临水条件设置加强防渗措 施。 7.0.7灌注桩成孔施工宜采用人工泥浆护壁,并根据现场试验确定 合适的泥浆配比等指标。孔口应采用深护筒等稳定孔壁的措施
7.0.8地下连续墙施工应考虑临水条件水位变化及风浪环境对成槽 安全及钢筋笼吊装安全的影响。 7.0.9地下连续墙、灌注桩、钢板桩围护墙施工与检测应分别符合 本规程第4章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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