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3909-2021 跨座式单轨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pdf

  • DB34 T 3909-2021 跨座式单轨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9.3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1-09-22
  • 发 布 人: wqh6085061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DB34/T39092021

    6.1.5.2轨道梁桥等高架桥面易积水区域应设置良好的排水措施。 6.1.5.3应建立全线结构工程监测机制,定期对结构的沉降和变形进行监测和分析。 6.1.5.4应具有对轨行区电缆、管线、射流风机等吊挂构件以及声屏障、防火门、人防门、防淹门等 构筑物安装牢固、定位锁定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的检查记录。 6.1.5.5地下工程(含车站、区间、出入线等)邻近轨行区旁的分隔墙,应满足风荷载和振动荷载作 用下结构的抗疲劳性、安全度和耐久性要求,不宜采用砖砌墙。 6.1.5.6轨行区人防门、防淹门、联络通道防火门宜具有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对其运行状态 和故障状态的监视报警功能、视频监视系统对其开闭状态的监视功能。 6.1.5.7当高架区间上跨道路净空高度不满足道路限界要求时,应设有限高标识和限界防护架;当墩 柱有可能受外界撞击时,应设防止墩柱受撞击的保护设施。 6.1.5.8设备安装未使用的结构预留孔洞应完成封堵;区间结构施工遗留的混凝土浮浆、碎块等异物 和设备安装遗留在结构本体上的铁丝、铁片、胶条等异物均应完成清除。 6.1.5.9疏散通道应平整、连续、无障碍,宽度不应小于600mm,走行空间高度不应小于2000mm; 轨行区至车站的疏散楼梯、疏散平台在联络通道处的坡道连接、区间联络通道防火门开启等不应影响乘 客紧急疏散。

    6.2.1.1应完成列车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并具有测试合格报告,测试项点应满足相关规范或合同要 求。对于试验中发现的影响行车安全和客运服务的车辆故障应完成整改, 6.2.1.2试运行期间,各列车运行里程均不应少于2000列公里。 6.2.1.3应具有蓄电池测试报告,蓄电池容量应满足列车失电情况下车载安全设备、应急照明、应急 通风、广播、通讯等系统规定工作时间内的用电要求。 6.2.1.4车辆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或箱体应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 6.2.1.5列车上非乘客使用的重要设备或设施应具有锁闭措施。客室地板防滑,客室结构和过道处、 扶手等不应有可能造成乘客伤害的尖角或突出物。 6.2.1.6列车车门防夹警示、车门防倚靠警示、紧急报警提示、车门紧急解锁操作提示、消防设备提 示等安全标志应齐全、醒目。 6.2.1.7车辆走行轮应配置胎压监测报警装置,导向轮和稳定轮宜配置胎压监测报警装置;爆胎等胎 玉异常信息应能在司机面板显示,宜在控制中心显示。 6.2.1.8走行轮、导向轮和稳定轮应设置应急保护装置,轮胎故障时列车应能够安全运行至车辆基地。 6.2.1.9全自动运行不设置独立驾驶室的列车,列车驾驶台上应配置带锁的盖板,盖板上应贴有禁止 坐卧、禁止放置物品、禁止液体等警示标识,还应具有障碍物探测功能。 6.2.1.10应具有车辆超速保护、列车紧急制动距离、车门安全联锁、车门故障隔离、车门障碍物探测、 列车联挂救援、走行轮爆胎续行等功能的测试合格报告,测试应分别符合附录B.1~B.7的规定。

    6. 2. 2 供电系统

    电力监控系统应功能完善,具备对设备遥控、遥信、遥测和遥调的功能。 各变电所均应有两路独立可靠的电源供电,一级负荷应确保由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主变电所 电所数量应满足负荷需要技术标准,当有外电源点退出、相邻外电源点跨区供电时仍能满足负荷需要。

    DB34/T 39092021

    6.2.2.3应具有各类电气元件、开关的整定值调整合格报告;应具有车站公共区、区间照明系统测试、 接触轨对地电阻测试合格报告。 6.2.2.4变电所接地标志和安全标志应齐全清晰,安全工具试(检)验合格、配置齐全、放置到位。 6.2.2.5变电所内、外部设备间应整洁,电缆夹层、电缆沟及隐蔽工程内应清洁、无杂物和积水。变 电所外部应满足防火要求,具备巡视和检修条件。 6.2.2.6电缆孔洞应封堵,设备房应安装防鼠板,电缆应悬挂走向标示牌。

    6.2.2.7应具有相邻主变电所支援供电、接触轨系统越区供电、变电所0.4kV低压备自投等功能的 测试合格报告,测试应分别符合附录B.8~B.10的规定

    6. 2. 3通信系统

    6.2.3.1通信设备机房的温度、湿度和防电磁干扰,应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具有防电磁干扰测试合 格报告。 6.2.3.2通信系统应按一级负荷供电;通信电源应具有集中监控管理功能,并应保证通信设备不间断、 无瞬变的供电;通信电源的后备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h。 6.2.3.3通信系统应安全、可靠。在正常情况下应为运营管理、行车指挥、设备监控、防灾报警等进 行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的传送。在非正常或紧急情况下,应能作为抢险救灾的通信手段。 6.2.3.4应进行144h测试并具有测试相关记录 6.2.3.5全自动运行线路,当发生车辆火灾、列车紧急呼叫激活、车门紧急解锁、车门防夹保护、车 门状态丢失等情况时,控制中心应能显示相应的车载视频监视图像。 6.2.3.6应具有车地无线通话、列车到站自动广播和到发时间显示、与主时钟系统接口通信、换乘站 基本通信等功能的测试合格报告,测试应分别符合附录B.11~B.14的规定。

    6. 2. 4 信号系统

    6.2.4.1应具有相应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6.2.4.2信号设备机房的温度、湿度和防电磁干扰,应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具有防电磁干扰测试合 格报告。 6.2.4.3应具有完整的测试报告,并有具备资质的安全认证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证书和安全评估报告: 对证书的限制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6.2.4.4应进行144h测试并具有测试相关记录,

    5.2.4.5应完成信号系统各子系统之间、 信号系统与关联系统的联调及动态调试,具有完整 究验收和联调及动态调试合格报告。其中,列车超速安全防护、列车追踪安全防护、列车退行安 车站扣车和跳停测试应分别符合附录B.15~B.18的规定

    6.2.5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

    6.2.5.1应具有通风换气和空气环境控制功能、排烟系统排烟量、隧道纵向排烟风速、楼梯间加压送 风系统余压等测试合格报告。 6.2.5.2车站控制室和控制中心应具备通风设备状态信息显示和故障报警功能。 6.2.5.3应完成冷却塔、多联空调的室外机地面硬化,并已接入市政排水系统,且周边安装安全防护 栏。

    DB34/T39092021

    6.2.5.4空调系统冷凝管道及送风口不宜布置在电气设备上方;对于布置在电气设备上方的,应加装 相应的防护措施。 6.2.5.5风管支、吊架应完成防锈防腐处理;风道内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裸露进风口、排风口以及大 型风机的进出风端应设置防鼠网或防护网

    6.2.6消防及给排水系统

    6.2.6.1排水系统应提供可靠的排水设施,并满足排放条件。 6.2.6.2车站自动扶梯集水井盖板、出入口与站厅连接处的拦水横截沟盖板等应安装牢靠并具有检查 记录。 6.2.6.3应完成车站、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区间泵房、风亭、道岔平台和各类集水池的杂物清理。 6.2.6.4消防器材和消防泵房内相关设备应配置齐全,消火栓箱门应有闭锁装置。 6.2.6.5应具有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各用水点的水量和水压、车站消火栓系统充实水柱和水量压力、 设备房自动灭火系统运行、区间水泵安全运行等测试合格报告。区间水泵安全运行测试应符合附录B.19 的规定。

    6.2.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2.7.1车辆基地、变电所、控制中心、区间隧道、中间风井和车站等建筑物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 6.2.7.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控制中心、车站两级调度管理,具备控制中心、车站及就地三级监控 的功能。 6.2.7.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车站紧急控制装置对车站主要消防设施设备实现直接控制。 6.2.7.4应进行144h测试并具有测试相关记录

    6. 2. 8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6.2.8.1应具备火灾情况下的联动功能。 6.2.8.2应具备对通风空调、给排水、照明、电梯、自动扶梯和应急后备电源系统设备的监控及返信 功能。 6.2.8.3应具备中心级、车站级区间阻塞模式联动功能。 6.2.8.4应进行144h测试并具有测试相关记录。

    6.2.8.1应具备火灾情况下的联动功能。

    6.2.9自动售检票系统

    6.2.9.1应具有自动售检票系统压力、跨站(线)走票功能、终端设备金属外壳漏电保护和可靠接地, 检票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等测试合格报告。 3.2.9.2车站公共区自动售检票机的布置应符合乘客进、出站流线,客流不宜交叉;当检修采用后开 门形式时,自动售票机离墙装饰面的空间应满足维修需要。 6.2.9.3每组进、出站检票机群均应有不少于2个通道具备使用条件。每个车站应至少有1个宽通道 具备使用条件。 6.2.9.4应具备紧急放行功能。 6.2.9.5应进行144h测试并具有测试相关记录

    2.10电梯、扶梯和自云

    DB34/T 3909202

    6.2.10.1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语音安全提示功能、电梯应具有视频监视和门防夹保护 功能,以及电梯的车站控制室、轿厢、轿顶、基坑内、控制柜或机房之间应具备五方通话功能, 6.2.10.2自动扶梯与楼梯板交叉时或自动扶梯交叉设置时,扶手带上方应设置防护挡板;当自动扶梯 扶手带转向端入口处与地板形成的空间内加装语音提示或其他装置时,不应形成可能夹卡乘客的三角空 间;自动扶梯紧急停止按钮应具有防误操作的保护措施。 6.2.10.3自动扶梯下部机坑内不应有影响自动扶梯安全运行的积水;电梯底坑内排水设施应具备使用 条件,不应有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漏水和渗水;应完成井道、巷道内杂物和易燃物的清理。 6.2.10.4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须知应齐全醒目

    6. 2. 11站合门

    6.2.11.1车站控制室和控制中心应具有站台门运行状态、故障信息显示和报警功能。 6.2.11.2应急门、端门应能向站台侧旋转90度平开,打开过程应顺畅,不受地面及其他障碍物(含 盲道)的影响。 6.2.11.3站台门安全标志、使用标志和应急操作指示应齐全醒目。 6.2.11.4应具有站台门后备电源、门体绝缘和接地绝缘、安全玻璃性能,以及站台门控制系统与信号 系统的接口、站台门乘客保护等测试合格报告。站台门乘客保护测试应符合附录B.20的规定。

    6.3.2车辆基地运用、检修等生产设施设备验收合格报告应齐全,设施设备配备和功能应满足运营需 要;工程车等特种车辆、架车机、换轮装置和洗车机等车辆配属设备的配备数量与功能状况应满足运营 需要。 6.3.3停车列检库线供电隔离启闭设备、有无电显示设施、出入库列位外声光警示设施、检修作业平 台安全保护分区和安全防护设施应具备使用条件;试车线与周围建(构)筑物之间、车辆基地有电区和 无电区之间应具有隔离设施。 6.3.4车辆基地周界应有围蔽设施并满足封闭管理要求;车辆基地应有不少于两个具备使用条件并与 外界道路相通的出入口。 3.3.5预留上盖开发条件的车辆基地,轨行区柱网布置应满足轨旁设备检修维护空间要求,上盖开孔 四周应具有防抛措施;生产性库房检修爬梯应与墙体预埋角钢焊接牢固,钢爬梯应做防锈处理;库内水 管应根据运营需要完成防寒处理。 6.3.6备品备件、设备、材料、抢修、救援器材和劳保用品应到位并满足初期运营需要;物资仓库、 易燃物品库等建筑建成并具备使用条件,易燃物品库应独立设置,并按存放物品的不同性质分库设置, 6.3.7车辆基地安全标志应齐全醒目,道路、站场线路、试车线等应设有安全隔离、限高等设施和安 全警示标志。 6.3.8库内车顶作业面两侧应设平台或防护设施,车顶作业平台两侧应设栏杆,平台与车体之间的间 隙应满足设计要求。 6.3.9工作人员登车平台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安全措施。 6.3.10全自动运行线路在全自动区域和非全自动区域之间的转换区应设置转换轨,并应有相应防护措 施。 6.3.11全自动区域应设置防护分区,防护分区应设置工作人员防护开关(SPKS)、门禁等安全措施。 6.3.12全自动运行的车辆基地应在全自动区域和非全自动区域之间设置带有安全防护标识的物理隔

    离,高度不宜低于1.8m

    离,高度不宜低于1.81

    DB34/T39092021

    7.1应完成轮轨关系测试,包括车辆动力学响应一运行平稳性测试,测试应符合附录C.1的规定。 7.2应完成靴轨关系测试,包括接触轨动态几何参数、集电靴垂向加速度(硬点)测试,测试应符合 附录C.2~C.3的规定。 7.3应完成信号防护测试,包括列车车门安全防护、站台紧急关闭按钮安全防护、站台门安全防护、 车门与站台门联动、列车折返能力测试,测试应符合附录C.4~C.8的规定。 7.4应完成防灾联动测试,包括车站综合后备盘功能、车站公共区火灾工况联动、列车区间事故工况 联动测试,测试应符合附录C.9~C.11的规定。 7.5全自动运行线路还应完成全自动功能测试,包括列车唤醒(含发车测试)功能测试、列车站台门 自动对位功能测试、列车站台自动发车功能测试、列车自动开/关门功能测试、列车自动折返功能测试、 站台自动清客功能测试、远程临时清客功能测试、列车远程在线监测功能测试、列车远程在线监测功能 则试、列车车门与站台门故障对位隔离防护测试、信号授权解锁疏散门抑制功能测试、站台再关门按钮 测试、列车火灾报警联动功能测试、乘客紧急对讲功能测试、站台门间隙探测功能测试、工作人员防护 开关(SPKS)功能测试、自动鸣笛功能测试、中心远程停车功能测试,测试应符合附录C.12~C.29的 规定。

    2.1运营单位应合理设置岗位,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运 配齐人员。 2.2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

    DB34/T 3909202

    8.2.3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应符合以下

    接受不少于300学时的理论知识培训和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包括出退勤作业、 列车整备和出入场作业、正线和车辆基地作业、列车设备基本操作、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行 车、列车故障应急处置和救援、乘客紧急疏散等: b 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岗位技能考试; 在经验丰富的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指导和监督下驾驶,驾驶里程不少于5000km,其 中在本线上的里程不少于1000km。 8.2.4 行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和环控调度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接受不少于300学时的理论知识培训和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技能培训。行车调度员培训包括 调度工作规则、行车组织规程、客运组织规程、施工管理规程等;电力调度员培训包括电力 作业安全规则、电力操作规程、电力故障和事故应急处置等;环控调度员培训包括环控、站 台门、防灾报警等机电设备的规程、有关环控设备故障和事故应急处置等: b 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岗位技能考试; 在经验丰富的调度员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8.2.5 行车值班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接受不少于150学时的理论知识培训和不少于1个月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包括车站行车作 业、客运服务、票务管理、检修施工、设备基本操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b 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岗位技能考试; C 在经验丰富的行车值班员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8.2.6设备维修人员应完成系统岗位培训,并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岗位技能考试。 8.2.7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应完成系统岗位培训,具有2年以上行车调度岗位工作经历,并掌握电力调 度、坏控调度的工作内容和安全作业要求。 8.2.8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行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环控调度员、行车值班员、设备维修 人员、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客运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并持证上岗。

    8.3.1运营单位应建立以下运营管理制度: a)安全管理类,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劳动安全、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 核、危险品管理、保护区安全管理、关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等制度; 行车管理类,包括行车管理办法、车辆基地及车站行车工作细则、调度工作规则和检修施工 管理办法等; 服务管理类,包括客运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标准、企业内部服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票务管 理办法和车站环境管理办法等: d 维护维修类,包括各专业设施设备系统检修规程和检修管理制度等: e 操作办法类,包括各岗位操作规程、各专业系统操作手册和故障处理指南等。 8.3.2运营单位应结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客流预测、沿线客流因素变化、与本线关联的既有线路 客流情况等,组织编制初期运营客流预测报告。 8.3.3运营单位应综合考虑线路初期运营设计运能、设计车辆配属、初期运营客流预测,以及设备技

    8.3.1运营单位应建立以下运营管理制度:

    DB34/T39092021

    术条件、列车运行与折返时间等因素,编制列车运行计划。 8.3.4运营单位应结合车辆采购、调试和应急需要等情况,设置本线路运用车和备用车数量,并满足 初期运营列车运行图行车和应急情况下运输组织调整需要。 8.3.5运营单位应根据车站配线、站台布局、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及初期客流 预测情况,制定涵盖正常、非正常和应急状态下的行车组织方案。 8.3.6应具有大客流车站(含各种交路折返车站和停车功能的车站)站台至站厅或其他安全区域的疏 散楼梯、用作疏散的自动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过能力模拟测试报告,核验超高峰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 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人员能在6min内全部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公共区乘客人流密度 等参数是否符合乘客蔬散和安全运营要求。 8.3.7运营单位应根据列车运行计划、初期运营客流预测、设施设备能力和人员配备情况,编制客运 组织方案(至少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设置、上岗人员、客流疏散方案、乘客换乘安全保障方案)。 8.3.8运营单位应制定的跨座式单轨交通检修施工管理制度,规定施工作业请点和销点、施工作业安 全防护、施工动火作业和工程车使用、以及对外单位(含委外)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进行旁站监督 等要求。 8.3.9运营单位应具有初期运营所需的土建工程竣工资料、设备系统技术规格说明书、操作手册、维 修手册、各类软件和调试报告等技术图纸资料。 8.3.10具有跨座式单轨交通沿线公交配套衔接方案,公交配套衔接与车站同步实施到位、同步投入使 用。 8.3.11运营规则应满足以下要求: a)运营规则、行车组织方案及行车组织细则应涵盖正常、非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各类运营场景:

    8.3.11运营规则应满足以下要求

    a)运营规则、行车组织方案及行车组织细则应涵盖正常、非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各类运营场景; 全自动运行线路应优先采用FAM,运营时间内不宜频繁切换运行模式:若确实需要切换运行模 式或多种模式并存运行的,运营单位应有相对应的规则与程序; 现场运营人员的覆盖程度应能满足应急响应时间的要求; d 运营单位应明确故障远程处置与现场处置的优先级; e 运营单位应采用运营控制中心集中调度指挥模式,正常情况下应以系统自动运行为主,非正 常或应急情况下可转为传统非全自动运行的调度指挥模式

    4.1运营单位应建立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值守和报告、乘客应急信息发布、乘客伤亡事故处置 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等应急管理制度。 4.2运营单位应与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4.3运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

    8.4.1运营单位应建立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值守和报告、乘客应急信息发布、乘客伤亡事故处置和运 营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等应急管理制度

    a 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列车脱轨、列车相撞、突发停电、突发大客流、火灾、设施设 备故障、乘客滞留、乘客意外伤害事件等应急预案。其中,设施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包括调度 系统、列车、供电、信号、通信、工务、机电等系统: b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应对台风、洪涝、冰雪等气象灾害和地震、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 应急预案; C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d)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对人为纵火、爆炸、投毒和核生化袭击等应急预案。 3.4.4涉及不同运营单位的共管换乘站,应制定客运组织协同处置预案。 3.4.5应至少开展1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综合性应急演练

    DB34/T 39092021

    .4.6运营单位应开展以下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a) 临时扣车和加车、越站行车、各种交路列车折返等行车组织应急演练; 列车故障救援应急演练: C) 供电、通信、信号、道岔、站台门等设备故障应急演练; d) 突发停电(含区间应急照明和列车应急照明)应急演练; e 车辆火灾、车站站台火灾、站厅火灾、区间火灾、主要设备房火灾等应急演练; f 突发大客流应急演练; 隧道拱顶漏水、隧道结构意外打穿等工务系统应急演练: h 乘客应急疏散、乘客滞留、乘客意外伤害应急演练; 列车相撞和脱轨应急演练。 4.7 相关专业实施委外维修的,运营单位应与委外维修单位签订委外维修协议,并在协 下维修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人员安全培训和上岗条件、应急演练和救援、运营单位日常对重 过程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基本要求 ,4.8运营单位应配备满足初期运营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专业器材装备,建立相应的维 周用等制度。

    i)列车相撞和脱轨应急演练。 8.4.7相关专业实施委外维修的,运营单位应与委外维修单位签订委外维修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委 外维修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人员安全培训和上岗条件、应急演练和救援、运营单位日常对重点维修项目 的过程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基本要求, 8.4.8运营单位应配备满足初期运营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专业器材装备,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 周用等制度。 8.4.9运营单位应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熟练掌握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器材装备使用方法和应 急救援要求

    A.1列车唤醒自检成功率

    DB34/T39092021

    统计期内,实际列车唤醒自检成功次数与 划列车唤醒自检次数之比,不包括就地人工唤醒

    A. 1. 2 计算方法

    列车唤醒自检成功率的计算方法见公式(1)

    式中: B一一列车唤醒自检成功率; N一一实际列车唤醒自检成功次数,单位为列次 N一一计划列车唤醒自检次数,单位为列次。

    DB34/T 39092021

    B.1车辆超速保护测试

    B.1.1测试目的:测试车辆自身超速保护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2测试内容与方法:在切除列车自动防护(ATP)的人工驾驶模式下行车时,牵引手柄保持最大 牵引位,使列车持续加速至人工驾驶模式下系统规定的最高运行速度,记录列车速度、超速保护的程序 和措施。 B.1.3测试结果:列车持续加速至人工驾驶模式下系统规定的最高运行速度,当超速时,应自动采取 符合车辆设计超速保护的报警、牵引封锁和制动保护措施,

    B.2列车紧急制动距离测试

    B.2.1测试目的:测试列车在设计最高运行速度下的紧急制动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2.2测试内容与方法:列车以人工驾驶模式在平直线路区段运行至设计最高运行速度时,列车驾驶 员或车上值守人员按下紧急制动按钮,至列车停止时,测量列车紧急制动距离。 B.2.3测试结果:列车紧急制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B.3车门安全联锁测试

    B.3.1测试目的:测试车门与列车牵引控制联锁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3.2测试内容与方法: a) 将阻挡块放在一扇车门两扇门叶之间,使车门不能完全锁闭,按列车关门按钮后,推主控制 器手柄至牵引位,启动列车,观察列车状态; b) 列车在区间零速以上运行,按开门按钮,观察客室车门状态。 B.3.3 测试结果: a)列车主控制器手柄推至牵引位,列车仍无牵引力、不能启动; b)列车在零速以上运行时,按列车开门按钮,客室车门不能打开

    B. 3.3测试结果!

    B.4车门故障隔离测试

    测试目的:测试车门故障隔离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测试内容与方法:列车停靠站台,通过隔离装置专用钥匙对测试车门进行隔离后,按司机室 纽,观察全部车门状态。 3测试结果:按司机室开门按钮,被隔离车门不能打开,其他车门打开,

    B.5车门障碍物探测测试

    B.5.1测试目的:测试车门防夹和再关门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5.2测试内容与方法:将测试块作为障碍物置于车门两扇门叶之间,列车发出关门指令后,记录开 门次数及车门最终状态,并用压力测试仪记录关门压力。 B.5.3测试结果:被测车门按照设计要求自动循环打开和关闭数次后,车门保持打开状态、关门压力 应满足设计要求。

    B.6列车联挂救援测试

    测试目的:测试列车联挂救援功能是否符合设

    B.6.2测试内容与方法:

    DB34/T39092021

    a)将模拟故障列车施加停放制动,降弓/靴停放在线路上,另一列救援列车低速靠近模拟故障列 车进行列车联挂; b)完成联挂后,释放模拟故障列车停放制动,推救援列车牵引手柄牵引模拟故障列车至一定距 离,记录列车联挂救援情况。 3.6.3测试结果:列车联挂救援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B.7走行轮爆胎续行测试

    B.7.1测试目的:测试

    3.7.2测试内容与方法

    a)将模拟的爆胎车辆加载至AW3(可站面积按9人/m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b)将车辆一个走行轮胎内压缩气体完全释放,将列车加速至80km/h并持续运行5秒,将列车降 速至最高15km/h运行至最近车站; C 将车辆卸载至AWO(整备状态下车辆自重与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重量之和),然后以 最高40km/h的速度运行至车辆基地。 3.7.3测试结果:走行轮爆胎续行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B.8.1测试目的:测试主变电所支援供电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8.2测试内容与方法: 一一亚产亚产以主事中医的体一对机出主变中

    B.8.1测试目的:测试主变电所支援供电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8.2测试内容与方法: a)两座及两座以上主变电所的线路,对拟退出主变电所相关开关设备及继电保护作预定操作, 使一座主变电所退出运行且其母线系统正常; b)操作环网联络开关由相邻主变电所支援供电,并记录测试区段供电情况。 B.8.3测试结果:主变电所支援供电的能力和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3.8.2测试内容与方法

    B.9接触轨系统越区供电测试

    测试目的:测试接触轨系统越区供电能力是否

    B.9.2测试内容与方法

    a) 模拟解列止线一座牵引变电所,进行左右相邻两座牵引变电所供电的倒闸操作,实现对 牵引变电所供电区段进行大双边供电; b)记录大双边供电时的牵引电压和电流、走行轨对地电压等运行数据。 9.3测试结果:大双边供电时,牵引电压和电流、走行轨对地电压等符合设计要求。

    B.10变电所0.4kV低压备自投测试

    10.1测试目的:测试变电所0.4kV低压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0.2测试内容与方法:

    失电:任选一座车站降压变电所,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模拟段动力变压器的温控跳闸继电器 动作,I段动力变压器的35kV(或10kV)断路器跳闸失电,0.4kV的I段进线断路器跳闸, 0.4kV的I段母线失电,I同时0.4kV母线三级负荷断路器自动分闸:

    DB34/T 39092021

    b)切换:经延时2s~3s(延时依据设计要求确定)后,0.4kV母线联络断路器自动合闸,0.4 kV的I、Ⅱ段母线均通过I段动力变压器供电: C 恢复:合上I段动力变压器的35kV(或10kV)断路器,I段动力变压器送电,0.4kV母线 联络断路器自动分闸,然后0.4kV的I段进线断路器合闸,0.4kV的I段母线由I段动力变压 器供电,同时0.4kV母线三级负荷断路器手动或自动合闸,系统恢复; d)记录测试操作过程和相关电能参数。 B.10.3测试结果:备自投自动切换功能、切换过程的动作次序和时间以及电能参数、三级负荷回路的 切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11车地无线通话测试

    B.11.1测试目的:测试车地无线通话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1.2测试内容与方法

    控制中心行车调度员通过单呼、组呼、紧急呼叫等方式与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建立通 话,并记录通话情况; b 车辆基地调度员与车场内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建立通话: c)车站值班员经控制中心同意与正线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建立通话,并记录通话情况。 3.11.3测试结果:车地无线通话的接通时间和通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12列车到站自动广播和到发时间显示测试

    B.12.1测试目的:测试车站和列车广播及乘客信息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2.2测试内容与方法:在站台区域测试并记录上、下行进站列车到站自动广播时间和内容,并记录 所在区域的乘客信息系统播出列车到站信息时间和内容。 3.12.3测试结果:列车即将进站前,车站自动广播列车到站信息,车站乘客信息系统显示屏上显示列 车进站信息,出站后显示下次列车到站时间

    B.13与主时钟系统接口通信测试

    B.13.1测试目的:测试各系统与主时钟系统接口通信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3.2 测试内容与方法: a 检查信号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的服务器,记录其显 示的日期和时间是否与主时钟服务器保持一致; b 将主时钟服务器上的日期和时间设置成比当前时间晚1天1小时10分钟,记录被测系统时间 与主时钟时间差; 断开主时钟服务器的网络连接,记录被测系统的时间; d) 重新恢复主时钟服务器的网络连接,记录被测系统更新后的时间与主时钟时间差。 B.13.3 测试结果: 信号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或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的服务器的日期和时间与 主时钟服务器保持一致: b 当主时钟服务器上的时间和日期设置成比当前时间晚1天1小时10分钟,被测系统工作站和 服务器自动更新为与主时钟时间同步,误测试结果差范围符合设计要求; 断开主时钟服务器的网络连接后,被测系统服务器上的日期和时间继续保持正常,符合设计 要求:

    B.14换乘站基本通信测试

    DB34/T39092021

    B.15列车超速安全防护测试

    15.1测试目的:测试线路最高允许限速、区段限速、道岔侧向限速、轨道尽头停车等列车运行 护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5.2测试内容与方法:

    a)ATP超速安全防护测试 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持续加速至超速报警,忽略报警继续加速到紧急制动触发: 记录列车限速显示、超速报警情况以及触发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b)区段限速安全防护测试 · 对线路某区间设置限速后,列车以ATP防护模式在该区间持续加速至区段限速值; 记录列车限速值、触发常用制动和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侧向过岔安全防护测试 · 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持续加速至道岔侧向最高限制速度: ? 记录触发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d 轨道尽头安全防护测试 排列直通轨道尽头的进路后,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至轨道尽头停车点; 列车到达停车点前的整个过程中,记录列车在不同位置的运行速度; 、 若列车仍未能减速,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应实施紧急制动。 e) 降级模式下闯红灯安全防护测试(仅对设置了点式ATP降级系统) 关闭车站前方道岔处的防护信号机或关闭出站信号机后,列车以点式ATP降级模式行车至 防护信号机或出站信号机; · 记录列车触发常用制动或紧急制动情况。 f RM模式行车安全防护测试(仅对信号系统设置RM模式时) 列车以RM模式加速至超速报警,忽略报警继续加速到紧急制动触发: 记录限速显示、报警情况以及触发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g)反向ATP安全防护测试

    DB34/T 39092021

    列车切换驾驶端,以ATP防护模式反向行车,列车加速至超速报警,忽略报警继续加速到 紧急制动触发: 记录限速显示、报警情况以及触发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B.15.3测试结果: 列车行驶接近ATP最大允许列车运行速度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警;加速至ATP最大允 许列车运行速度时,车载ATP应施加紧急制动; 列车运行接近区段临时限速值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警;加速超过允许速度时,列车应 触发紧急制动,制动点的速度应低于区段临时限速值; 列车运行接近侧向道岔限速值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警;继续加速应触发紧急制动,超 速防护制动点的速度应低于侧向道岔限速值; d) 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驶至轨道尽头停车点过程中,最大允许列车运行速度降为系统限定值: 列车越过停车点设定距离,最大允许列车运行速度降为零,强行越过时应触发紧急制动: 列车在点式ATP降级模式下闯红灯,应触发常用或紧急制动; f) 列车接近RM(仅对信号系统设置RM模式时)模式最大允许限速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 警;加速超过RM(仅对信号系统设置RM模式时)模式最大允许速度时,应触发紧急制动; 9 列车以ATP防护模式反向运行时,实施列车超速、限速、正常开关门等操作正常,ATP安全 防护功能看数

    B.16.1测试目的:列车在ATP防护模式下,测试追踪运行安全间隔防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6.2测试内容与方法: a 选取部分区间,前行列车以ATP防护模式或切除ATP防护模式运行,后续列车以列车自动驾 驶(ATO)模式持续加速紧跟前行列车运行; b 前行列车分别采取几种速度运行或在区间停车,记录后续列车运行情况。 3.16.3测试结果:后续列车紧跟前行列车正常行车,后续列车依据前行列车距离和速度变化,自动调 整追踪速度和保持追踪安全距离,安全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B.17列车退行安全防

    17.2测试内容与方法: a)以ATP防护模式人工驾驶列车进站,并驾驶列车越过站台对位停车点停车(实际越过停车点 的距离应小于设计最大允许越过距离),然后转为后退驾驶模式启动列车,以退行速度小于 设计最大允许退行速度回退行车,回退过程中,记录触发列车紧急制动时的回退距离; b 继续以ATP防护模式人工驾驶列车进入下一站。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驾驶列车越过站 台对位停车点停车(实际越过停车点的距离小于设计最大允许越过距离)后,然后转为后退 驾驶模式启动列车,以退行速度超过设计最大允许退行速度回退行车,回退过程中,记录触 发紧急制动时的退行速度: C 继续以ATP防护模式人工驾驶列车进人下一站。列车驾驶员或车上值守人员驾驶列车越过站 台对位停车点,持续行车至设计最大允许越过距离,记录车载ATP反应情况和有关提示信息。

    B.17.2测试内容与方法

    DB34/T39092021

    B.17.3测试结果:当列车越过站台停车点(实际越过停车点的距离小于设计最大允许越过距离)停车 后,列车在退行过程中,车载ATP触发紧急制动时的回退距离或回退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列车越过 站台停车点至设计最大允许越过距离时,车载ATP反应情况及提示信息应符合设计要求。 注:全自动运行线路可用C.13列车站台自动对位测试替代此功能测试。

    B.18车站扣车和跳停测试

    B.18.1测试目的:测试列车自动监控(ATS)系统扣车和跳停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8.2 测试内容与方法: a) 列车以ATO或ATP防护模式运行至车站停车并设置扣车,停站时间结束,记录出站进路触发 和列车启动情况; 取消扣车、对下一站设置跳停,记录列车在下一站跳停和进路触发情况。 B.18.3 测试结果: a ATS工作站扣车和跳停显示符合设计要求,列车被扣车站后,自动出站进路不能触发,列车不 发车; b) 取消扣车后,列车在跳停车站不停车通过。

    B.19区间水泵安全运行测试

    B.19.1测试目的:测试区间水泵远程监控、启(停)泵水位报警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19.2测试内容与方法:模拟低水位报警、中水位启泵、高水位报警,记录现场水泵运行状况和中央、 车站BAS系统显示状态是否一致。 B.19.3测试结果:区间水泵低水位报警、中水位启泵、高水位报警功能正常,中央和车站BAS系统显 示的水泵状态和现场水泵启/停状况一致。

    B.20站台门乘客保护测试

    钙镁磷肥标准B.20.1测试目的:测试

    20.1测试目的:测试站台门安全防护对乘客的保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0.2测试内容与方法: a 障碍物探测测试。选择车站一侧站台门,操作站台门端头控制盘,打开和关闭整侧滑动门3 次,确认滑动门能正常打开和关闭;选择其中一档滑动门,操作门头就地控制盒打开滑动门 后,将40mm×40mm×5mm的标准试块分别放在上、中、下等离地高度来阻挡滑动门,操 作门头上的就地控制盒关闭该滑动门,记录滑动门报警和动作情况; b) 防夹保护测试。选择车站一侧站台门的一档滑动门,操作门头上的就地控制盒将其打开后, 将测力计置于被测滑动门之间,测力点位于其行程的约1/3位置处(即滑动门的句速运动区 段),然后关闭滑动门,在滑动门遇到测力计打开后,及时记录测力计最大读数(即为滑动 门对乘客的最大作用力),测试至少重复3次; 测量并记录车站站台门与列车停靠站台时的车体最宽处的间隙; d 防踏空保护测试。选择车站一侧站台门,并将列车在车站对标停车;打开站台门和列车车门, 测量并记录站台边缘(或防踏空胶条边缘)与车厢地板面高度处车体边缘的水平间隙。 20.3 测试结果: a) 滑动门探测到障碍物后应释放关门力,滑动门自动弹开,等待障物移除后(等待时间预先设 定且可调)重新关门,在达到设定次数(一般为3次)后如仍不能关闭和锁紧,则滑动门全 开并报警;

    DB34/T 39092021

    C.1车辆动力学响应一运行平稳性测试

    DB34/T39092021

    .1.1 测试目的:测试轨道状态和车辆运行状态的匹配性,评价是否符合乘车平稳性的要求。 .1.2 测试内容与方法: a) 采用装有车辆动力学响应一运行平稳性检测设备、具备精确定位功能、已完成车辆型式试验 的电客车在正线上进行测试; b 车体垂向、横向加速度传感器安装在转向架中心位置正上方距其左侧或右侧1000mm位置的 车体地板面上,采集车体垂向、横向加速度数据路桥管理及其他,测试并计算车辆运行平稳性指标(计算方 法参见GB/T5599相关规定); c)对车辆运行平稳性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评价。 .1.3测试结果:车辆运行平稳性指标应小于2.5

    ....
  • 交通标准
  • 相关专题: 单轨交通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