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1252-2021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测试技术规程.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5.1.1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的基本测试参数宜为加速度。精密 仪器振动测试的测试参数可为振动加速度、速度和位移。 5.1.2振动测试时,应根据测试要求和测试参数合理选择测试 仪器和测试系统。 5.1.3测试仪器应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 定为合格并在计量有效期内方可使用,一般每年至少检定1次。 5.1.4数据采集时间长度应能保证合理的数据统计精度,并且 能够保证所测振动结果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5.1.5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采样频率应不小于500Hz;精密 仪器振动测试时,采样频率应不小于1000Hz。 5.1.6测试过程中,应避免除运营列车外的其他环境因素和振 源对振动测试值的干扰, 5.1.7振动测试宜分为昼间和夜间两个时段进行
5.2.1振动测试宜采用由振动传感器、信号处理器(调理器) 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等多台仪器组成的振动测试系统,也可采用 由振动传感器、信号处理器和显示器组成的单台振动测试仪器。 5.2.2振动测试系统应具有采集、传输、储存和分析等功能,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 23716的规定,并应具有Wk计权网络, 5.2.3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宜采用加速度传感 器。精密仪器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应根据测试参数采用加速
度传感器、速度传感器或位移传感器。 5.2.4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加速度传感器宜采用(高灵敏度、 低频)压电式加速度计。其电压灵敏度宜为400mV/g,频率范围宜 为0.1Hz~150Hz,横向灵敏度不宜大于5%,幅值线性宜小于5%。 5.2.5精密仪器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应具有较高的灵敏度 和合适的量程。当将测点直接布置在仪器上时,振动传感器的质 量应不大于所测精密仪器设备质量的10%。 5.2.6振动测试系统中滤波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倍频程和 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中1级滤波器的规定,并应能测 试中心频率1Hz~80Hz的1/3倍频程振动加速度级。 5.2.7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应具有多通道储存和滤波、截取、时 域幅值统计等数字信号处理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 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T23716的规定
5.3.1振动测试时,振动传感器应设置在测试方案确定的测点 位置。 5.3.2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时,传感器应平稳地放在平坦、坚 实的室内楼(地)面上,且其灵敏度主轴方向应为铅垂向。 5.3.3振动测试前应对振动测试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 5.3.4振动测试前应使用振动校准器对振动测试仪器校准,测 式结束后再检查一次,两次示值相差不应大于0.5dB,当示值相 差大于0.5dB时测试应记为无效。振动校准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T23716的规定。 5.3.5振动测试应在列车按区段设计的最高速度或实际的运营 速度通过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室内振动测试应测试Z振动级最大值(VLzmax 和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 2精密仪器振动测试应在竖向和两个正交水平向同步实测
时程曲线,并应考虑精密仪器运行和非运行状态。 5.3.6振动测试时,应合理选择仪器量程;测试结果最大值不 宜小于选定量程的1/2,且不宜大于选定量程的2/3。 5.3.7Z振动级最大值测试时,应将测试仪器设置为Wk频率计 权,指数平均时间常数应设为1s。测试时长应覆盖一次列车通过 的时间,直接读取Z振动级最大值(VLzmax)。 5.3.8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VALzmax,f)测试时,应 将测试仪器置于频谱分析功能,指数平均时间常数应设为1s,并 应读取整个振动事件过程中心频率1Hz~80Hz所有频率的1/3倍 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测试时长应覆盖 次列车通过的时间,
5.4测试数据记录与处理
5.4.1各测点Z振动级最大值(VLzmax)和1/3倍频程铅垂向振 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的测试值,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 行记录,并应绘制测点与列车行驶轨道之间的几何距离关系图。 5.4.2测试数据应进行信号预处理,分析处理可采用频域分析 法或时域分析法。 5.4.3各测点Z振动级的评价值,可取测试持续时间内有不少 于上下行各5趟列车按区段设计的最高速度或实际的运营速度通 过情况下,测点的Z振动级最大值(VLzmx)的算术平均值。 5.4.4各测点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的评价值,可取测 试持续时间内有不少于上下行各5趟列车按区段设计的最高速度 或实际的运营速度通过情况下,测点的1/3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 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的算术平均值。 5.4.5当被测建筑物房间内或精密仪器上设有多个测点时,在 按本规程5.4.3条和5.4.4条规定分别计算各测点的算术平均值 基础上,评价值可取各测点算术平均值中的最大值
6.0.1测试分析人员应具备振动测试的能力。 6.0.2现场测试人员应对测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公路工程,测试分析人 员应对测试报告的可靠性负责,测试单位应对整个项目测试质量 负责。测试记录、测试报告提供的数据、图表应客观、真实、准 确、及时。 6.0.3测试数据应按附录A振动测试记录表的要求填写或由测 试设备自动导出。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和转抄,并应有 测试、记录人员签字。
6.0.4测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或测试对象情况,应包括沿线建筑物特征与现 状,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估文件的结论和要求,设计与建造时采 取的减振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测试目的、测试方法、测试参数、数据处理方法; 3测试条件; 4 仪器设备的型号、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及出厂号、标定 参数; 5 建筑物或精密仪器设备和轨道线路之间的位置关系、对 应城市轨道列车型号和数量、传感器的布置位置说明及示意图、 安装说明: 6测试结果; 7测试结果和计算方法的说明、测试结果分析; 8结论与建议; 9 测试单位、人员、日期及附加说明; 10与测试有关规范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GB/T23716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GB/T50355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50868
....- 交通标准
- 相关专题: 城市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