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262-2021 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外部作业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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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基岩时,hi可为覆盖土层和基岩强风化层厚度之和。
注:1 h,一隧道、管线底板埋深(m)
隧道及管线浅埋、深埋的划分根据施工工法、围岩等级、覆土厚度与开挖直径, 结合当地工程经验综合确定
隧道及管线浅埋、深理埋的划分根据施工工法、围岩等级、覆土厚度与开挖直径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 结合当地工程经验综合确定
注:h3一边坡高度(m)
3.0.5接近程度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施工方法及其与外部作业的空间位 置关系确定,接近程度宜按表3.0.5划分
表3.0.5接近程度划分表
注:1H为明挖、盖挖车站基坑开挖深度或高架车站轨面高度;W为矿山法的隧道毛 洞跨度或高架区间单线外轮廓宽度(若为双线时除以2),地面下穿越高架车站、区间 按穿越桩基工程考虑;D为盾构法隧道外径或矩形顶管隧道的长边宽度。 2相对净距指穿越城轨工程与城轨工程结构外边线的最小净距, 3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净距控制值宜按现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 防火规范》(GB5018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要求确定
注:1H为明挖、盖挖车站基坑开挖深度或高架车站轨面高度;W为矿山法的隧道毛
注:1H为明挖、盖挖车站基坑开挖深度或高架车站轨面高度;W为矿山法的隧道毛 洞跨度或高架区间单线外轮廓宽度(若为双线时除以2),地面下穿越高架车站、区间
4汽车加油加气站的净距控制值宜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要求确定。 5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上方进行跨线架空作业,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 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的有关规定。 3.0.6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按表3.0.6进行划分,
表3.0.6外部作业影响等级的划分
3.0.7基坑、隧道、管线、其他工程的自身风险等级宜根据支护结构发生变形或 破坏、岩土体失稳等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用工程风险评估的方法确定, 也可根据基坑设计深度、隧道埋深和断面尺寸等按表3.0.7划分
3.0.7基坑、隧道、管线、其他工程的自身风险等级宜根据支护结构发生变形或 破坏、岩土体失稳等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采用工程风险评估的方法确定 也可根据基坑设计深度、隧道埋深和断面尺寸等按表3.0.7划分
表3.0.7基坑、隧道、管线工程的自身风险等
50m2~100m,一般断面隧道是指断面尺寸在10m~50m的隧道;小断面管线指断面尺 寸小于10m?的隧道。 2近距离隧道是指两隧道间距在一倍开挖深度(或直径)范围以内。 3隧道深埋、浅埋和超浅埋的划分根据施工方法、围岩等级、隧道覆土厚度与开 挖宽度(或直径),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 3.0.8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二级工程应进行工前检测评价。 3.0.9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根据外部作业自身风险等级和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 全状况(根据工前检测成果)按以下条款进行修正。 1外部作业自身风险等级为一级时,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提高一级。 2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状况为一级时,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提高一级。 3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外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外部作业施工可能发生弓 起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安全的事故时,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提高一级。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提高一级。 3.0.10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的工程应进行安全评估,二级宜进行安 全评估。 3.0.11外部作业实施程序应包含资料调查、工前检测评价、专项设计方案编制 工前安全评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项监测方案编制、工程施工及专项监测实 施、过程安全评估(如需)、作业完成、工后安全评估(如需)等。
1.1检测评价分为工前检测评价和工后检
4.1.2工前检测评价应在编制外部作业专项设计方案前进行,外部作业影响等级
4.1.3工前检测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
4.1.5工前检测评价程序应包含资料调查、现场外观初步调查、评价等级确定、 工前检测方案编制、仪器设备确认、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析和工前检测评价报 告编制等。 工
4.1.6工后检测评价程序应包含资料调查、现场外观初步调查、评价等级确定、 工后检测方案编制、仪器设备确认、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析和工后检测评价报 告编制等。
4.2.1资料调查宜包含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抢险、峻工、大 修、运营监测、专项维修和穿越记录等资料。 4.2.2现场外观初步调查包括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的破损、渗漏、裂缝、变 形缝、整体变形等情况进行观察或测量。 4.2.3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既有病害,应以影像记录或检测数据等方式对其发生 部位及当前状态进行详细描述。 4.2.4检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分析工程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结合穿越段城 轨设施结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
4.2.5检测范围应由设计单位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根据外部作业施 工影响区域确定 4.2.6各评价等级选取的现场检测项目应按附录C确定,明挖法及矿山法隧道 混凝土结构检测宜按6m一个检测单元,盾构法隧道、车站主体混凝土结构检测 技术要求宜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的相关要求执行。 4.2.7人防门、电梯、屏蔽门、消防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检测,应按相关标准进行
4.3.1工前检测评价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评价 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较重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轻微病害。
4.3.2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 1)渗漏水:主体结构滴水、尚水、渗水及排水不良引起洞内局部道床状 态恶化(在短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凹凸不平)。 2)结构裂缝:结构钢筋混凝土衬砌裂缝宽度大于0.3mm,普通混凝土衬 砌裂缝宽度大于3mm,裂缝有发展趋势 3)变形缝或伸缩缝:变形缝压条轻微翘起破损、残缺部分空鼓、有裂缝、 剥落。 4)道床: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5)隧道收敛:隧道腰部收敛与设计值较差大于50mm。 2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 1)结构裂缝:结构钢筋混凝土衬砌裂缝宽度小于0.3mm,普通混凝土衬 韧裂缝宽度小于3mm,裂缝无发展趋势。 2)变形缝或伸缩缝:基本完好、无破损,个别空鼓、有裂缝、剥落。 3未达到一级和二级条件时为三级。 4.3.3现场检测前后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清点。 4.3.4现场检测应对检测线路、位置做好记录、标识,对于裂缝、渗漏、剥离等 重要部位应进行现场标识,为专项监测、工后检测提供依据。 4.3.5现场检测过程应尽量避免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损伤,如有损伤的应进行修 补和防腐处理。
现场检测人员应遵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4.4.1应对检测成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当发现现场检测数据不足或异常时,应 补充检测。
补充检测。 4.4.2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检测评价范围、评价项目、依据、方 法、仪器设备、人员、现状初步调查、现场检测成果、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4.4.3工前检测评价应在结构、限界、轨道、线路等检测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分析。 1应明确结构的变形和强度、建筑限界、轨道几何形位、线路平纵断面是 否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和行车要求。 2 应对道床与结构是否存在剥离状况以及剥离程度有明确描述。 3初步评价存在的病害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4.4.4工前检测评价报告应综合评价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轨道等方面的技术 状态,对外部作业专项设计和安全评估提出建议。 4.4.5应明确提出专项设计中应保护的重要设施和安全评估的主要对象及内容
4.5.1工后检测评价等级应在资料调查及现场外观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评价 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为较重病害,二级为一般病害,三级为轻微病害。 4.5.2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4.5.2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 1)偏离系数8达到一级,偏离系等级划分按附录D进行。 2)车站、隧道等滴水、水、渗水、冒水、涌水及排水不良引起洞内局 部道床状态恶化;边墙尚水、水泥被溶解,在短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凸凹不平或可 能出现崩裂等危机行车安全等更严重状况。 3)结构裂缝宽度大于等于0.3mm,裂缝较多导致混凝土翘起、剥落,出 现滴水等或更严重状况。 4)有变形缝压条轻微翘起破损、残缺部分空鼓、有裂缝、剥落等或更严
重状况。 5)压溃面积S<1m,剥落块厚度<3cm或更严重的状况。 6)衬砌变形或移动速度每年大于等于3mm/年;限界变小;衬砌变形、移 动、下沉等发展迅速威胁行车安全。 7)混凝土剥落,材料劣化稍有外力或震动就会剥落或崩塌,衬砌厚度减 少,混凝土强度有一定降低或更严重的状况。 8)道床与结构产生剥离。 2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 1)偏离系数8达到二级。 2)车站、隧道等漏水使钢轨腐蚀,养护周期缩短,继续发展将会升级为 级,混凝土表面容易变酥起毛等现场 3)结构裂缝宽度小于0.3mm。 4)变形缝基本完好、无破损,个别空鼓、有裂缝、剥落。 5)压溃范围很小。 6)衬砌有变形或移动速度小于3mm/年。 7)混凝土有剥落,材料劣化但发展很慢, 3未达到一级和二级条件时为三级。 4.5.3可分别按照结构、轨道计算相应的偏离系数: 18jg≥1.0,8gd≥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结构均进行一级评估; 28jg≥1.0,8gd<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部分进行一级评估,轨 道部分按照相应级别评估; 38gd≥1.0,8jg<1.0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轨道部分进行一级评估,结 构部分按照相应级别评估。 4.5.4现场检测过程应尽量避免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损伤,如有损伤的应进行修 补和防腐处理。 4.5.5现场检测人员应遵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4.6.1应对工后检测成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当发现现场检测数据不足或异常 时,应补充检测。
4.6.2工后检测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检测评价范围、评价项目、依据、方 法、仪器设备、人员、现状初步调查、现场检测成果、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4.6.3应与工前检测评价结果进行对比,明确变形程度、有无新增损伤及损伤程 度、既有损伤的变形情况,评估穿越城轨工程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 4.6.4工后检测评价报告对外部作业工后安全评估提出建议
5.1.1安全评估可分为工前安全评估、过程安全评估和工后安全评估。 5.1.2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的工程应进行工前安全评估,作业影响等 级为二级的工程宜进行工前安全评估。 5.1.3当监测数据超过监测项目控制值的80%时,宜进行过程安全评估。 5.1.4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或影响等级较低但施工过程发生异常情况 的外部作业宜进行工后安全评估。 5.1.5安全评估应建立数值分析模型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宜采用不同的分析软件 进行校核。
要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时,安全评估应明确给出监测对象、项目及控制 值。
5.1.7工前、过程安全评估应对专项设计能否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运营进 行验算并给出结论
5.1.8安全评估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检测报告、线路设施结构测量监测数据、外部作业地质勘察资料、 外部作业专项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 2确定评估范围及评估对象。 3建立数值分析模型,确定计算参数。 4分析计算结果,编制安全评估报告。
5.2.1工前安全评估应在工前检测评价完成后、外部作业专项设计安全性评审前 进行。
进行。 5.2.2工前安全评估应搜集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包含外部作业及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前检测报告、保护区内建(构)筑物、管线、专项设 计等资料。
5.2.3评估范围应由评估单位根据工前检测报告、专项设计等,结合夕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确定,并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确认。 5.2.4评估对象为外部作业影响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包含车站与隧道结 构、轨道、重要建(构)筑物、管线等。 5.2.5工前安全评估方法宜包含理论分析、数值模拟、工程类比等。 5.2.6工前安全评估模型应包含地层参数、外部作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等对象 5.2.7工前安全评估应对评估对象进行变形分析、强度及承载力验算,并明确评 估对象的变形部位、变形量及方向等,评估对象详见附录E。
5.3.1过程安全评估应搜集工前评估的基础资料、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情况、监 测方案、施工过程中监测数据等资料。 5.3.2过程安全评估范围应由评估单位根据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情况、监测方案、 施工过程中监测数据等,结合现场施工方案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确 定,并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确认。 5.3.3过程安全评估的对象为外部作业导致监测报警影响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 5.3.4过程安全评估方法宜包含理论分析、数值模拟等。 5.3.5过程安全评估应建立合适的评估模型。 5.3.6过程安全评估应对评估对象进行变形分析、强度及承载力验算,并明确评 估对象的变形部位、变形量及方向。
5.4.1工后安全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完工1年且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变形稳定后进 行。 5.4.2工后安全评估应搜集工前安全评估基础资料、工后检测报告、施工方案, 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工程变更等资料; 5.4.3工后安全评估范围应根据施工主要影响区域,结合工前与工后检测评价 工前安全评估报告、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测方案、监测报告、施工过程资料综 合确定,并经轨道交通管理单位确认。
5.4.5工后安全评估方法宜包含理论分析、数值模拟等。 5.4.6工后安全评估应根据工后检测报告、施工方案和工程变更建立合适的评估 模型。工后安全评估计算模拟工序应与外部作业的实施工序一致 5.4.7工后安全评估应对评估对象的受力及变形情况进行内力分析、强度及承 载力检算,给出主要评估对象的主要工序的应力图、应力集中部位、最大应力值 及方向等,评估对象详见附录A。
5.4.8工后安全评估检算方法详见附录F
5.4.9工后安全评估应明确穿越城轨工程实施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
工后安全评估应明确穿越城轨工程实施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 描述,是否需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处理及处理措施等建议
5.4.1应对外部作业的工程概况、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专项设 计方案、运营现状等情况进行说明。 5.4.2应对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计算分 析流程进行说明。 5.4.3应对外部作业施工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给出明 确结论,并明确专项监测的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控制指标等。
5.4.4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5.4.5安全评估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外部作业施工期间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专项保护措施的建议; 5外部作业施工期间应注意防范的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措施,
5.5监测要求及控制值
5.5.1安全评估应根据外部作业工程对评估对象的影响程度提出监测范围、对 象、项目和控制值的基本要求。 5.5.2安全评估给出监测项目的控制值应结合检测报告、数值模拟成果、运营期 资料、类似地区工程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资料、类似地区工程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6.1.1专项设计应包含施工工法及工艺要求、专项降水方案、影响地铁安全 的管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保护措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加固或拆改移、防 护、监测等内容。 6.1.2专项设计应确定外部作业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关系、施工工法 及工艺、参数,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图、施工工序图、主要施工工艺图等 进行施工风险分析并提出应防范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 6.1.3专项降水方案应给出降水相关设计参数及应急预案,分析降水对城市 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 6.1.4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或其周边地层进行加固时,应提出加固的范围 工艺、措施、主要技术指标、预期效果,分析加固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 6.1.5对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管线进行改移或保护时,应包括管线 改移前后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位置关系或保护措施等内容。 6.1.6应分析外部作业使用期间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影响。
6.2监测要求及控制值
6.2.1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时,专项设计应提出监测的范围、对象、项 目、方法、测点布置、精度、频率及周期、监测控制值等。 6.2.2专项设计应根据检测报告、评估报告、运营期资料及数值模拟成果,结合 类似地区工程经验及运营要求等综合确定监测项目的控制值。 6.2.3对于主要监测项目的控制值Uo,专项设计应按双控要求给出累计量控制 值Uo1和变化速率控制值Uo2。对工况条件复杂的工程,宜给出不同工况条件的 分部控制值
7.1.1外部作业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7.1.2外部作业实施过程中,应保障作业安全,当出现险情时,应优先确保城市 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 7.1.3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与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接受城市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控。 7.1.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外部作业的影响特征、专项设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安全保护要求及安全评估报告相关建议编制。 7.1.5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进行外部作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书面征求城 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意见。 7.1.6影响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外部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会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组织论证;影响等级为二级的外部作业,专项施 工方案宜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组织论证。
7.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7.2.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前应搜集以下基础资料: 1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轨道交通条例等。 3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 4工前检测报告、专项设计文件及安全评估报告。 5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交通、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河道等)、 地下障碍物调查情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
7.2.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和特点、工程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影响范围内城 轨工程的现状、周边环境、地下构筑物、管线情况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等内容: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 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7.2.7应急预案需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事件或灾害,制定详细的预
7应急预案需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事件或灾害,制定详细的预防措施。
定。 1.2专项监测工作实施前,应编制专项监测方案,并通过评审。 项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建设场地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风险特点; 3监测目的和依据; 4监测范围; 5监测对象及项目; 基准点、监测点布设方法及保护要求,监测点布置图; 监测方法和精度: 8监测频率及周期; 监测控制值、预警等级、预警标准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10 监测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111 监测信息反馈制度; 12 监测仪器设备、人员的配备; 13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 1.3外部作业施工前,监测基准点及监测点应布置完毕,埋设稳固且便于观测 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监测点布置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既有设施安全及正 营。 1.4监测初始值应在外部作业施工前采集完毕。 1.5专项监测过程中应及时将监测成果报送至相关单位,当发现监测数据 应及时分析,并反馈至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6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功能性能等指标应满足监测项目实施要求。
页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建设场地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风险特点; 3 监测目的和依据: 4 监测范围; 5 监测对象及项目; 6 基准点、监测点布设方法及保护要求,监测点布置图; 7 监测方法和精度; 监测频率及周期; 9 监测控制值、预警等级、预警标准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 10 监测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11 监测信息反馈制度; 12 监测仪器设备、人员的配备; 13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
8.2.3在专项监测过程中应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内容宜包括下列内容。
8.2.3在专项监测过程中应开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线路: 13 车站及附属结构渗漏水、开裂、剥离、掉块等情况; 2)区间管片及道床破损、开裂、错台、渗漏水等情况; 3)区间隧道限界变化情况; 4) 结构变形缝、结构裂缝变形等情况。 2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
1)车站及附属结构渗漏水、开裂、剥离、掉块等情况; 2)路基基床渗水、渗流、下沉外挤、翻浆涌泥等情况;
3)结构变形缝、结构裂缝变形等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线路: 1)车站及附属结构渗漏水、开裂、剥离、掉块等情况 2)区间道床破损、开裂、错台、渗漏水等情况; 3)高架梁体、桥墩开裂、剥离、掉块等情况; 4)结构变形缝、结构裂缝变形等情况
8.3.1变形监测网基准点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 范》GB/T50308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的相关规定
范》GB/T50308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的相关规定
8.3.2监测点布置宜符合下列原则
5自动化监测期间应加强系统维护,并定期采用人工监进行校核,发现异 常及时对自动化监测系统进行修正。 6除采用常规监测方法外,鼓励采用三维激光扫描、光纤光栅、近景摄影 测量自动化观测等新技术、新方法。 8.4.3专项监测方法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 范》GB/T50308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的相关规定
8.5.1专项监测频率应根据外部作业影响等级、施工方法和进度、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评估结果、监测项目、地质条件等情况和特点,并结合当地类似项目工程经 验确定。
表8.5.2自动化监测方法监测频率要求
表8.5.3人工监测方法监测频率要求
注:施工完成且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后适当降低监测频率。
8.5.4当发生预警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出现异常、外部作业有危险事故征兆等情 况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8.5.5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专项监测周期,应贯穿于外部作业施工全过程。从外 部作业施工前不少于1周测取监测初始值开始,至外部作业施工完成,且监测数 据趋于稳定后结束,需要进行工后安全评估的项目应延长至工后安全评估启动之
8.5.4当发生预警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出现异常、外部作业有危险事故征兆等情 兄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部作业施工前不少于1周测取监测初始值开始,至外部作业施工完成,且监测数 据趋于稳定后结束,需要进行工后安全评估的项目应延长至工后安全评估启动之
前且监测数据趋于稳定为止。
前且监测数据趋于稳定为止。
8.6.1监测数据应及时采集处理,进行有效检核,剔除错误、粗差数据,保证监 测数据可靠。 8.6.2监测预警可划分为三个级别,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监测预 警分级见表8.6.2。
表8.6.2监测预警分级表
8.6.3当监测数据达到表8.6.2规定的条件时,应及时发布监测预警,预警报告 内容应包括预警的时间、位置、情况描述、预警情况、施工工况、监测数据、超 限情况、预警级别、测点布置图、发生预警原因分析、处置建议等,并启动对应 等级的预警响应措施。预警响应措施可按表8.6.3确定,
8.6.3预警响应措施表
展时,及外部作业出现工程风险事故趋势时,应对其发生原因及风险发生可能性 进行分析,并及时报告相关方。
8.7.1监测成果主要包括日报、预警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8.7.2监测日报内容应包括施工工况、测点布置图、变形速率、日最大变化量及 发生位置、累计最大变化量及发生位置、是否发生预警等,监测数据日报表可参
照附录G~L。 8.7.3阶段监测报告应按周或重要节点进行汇总整理,内容除日报包含的内容 外,还应包括预警分析、监测数据阶段分析、监测结论、施工建议、监测数据汇 总等。 8.7.4预警报告应包含发生预警的时间、位置、情况描述、预警情况、施工工况 监测数据、超限情况、预警级别、测点布置图、发生预警原因分析、处置建议等 8.7.5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方案、施工进度、监测实施情况、监 测数据报表、数据分析图表、预警及处置情况、监测结论及建议
8.7.4预警报告应包含发生预警的时间、位置、情况描述、预警情况、施工工况, 监测数据、超限情况、预警级别、测点布置图、发生预警原因分析、处置建议等。 8.7.5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方案、施工进度、监测实施情况、监 测数据报表、数据分析图表、预警及处置情况、监测结论及建议
附录A 工后检测及工后评估项目表
注:1.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可对检测项目进行必要调整。 2.二级、三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应使用仪器定量检测,必要时可钻芯 取样。 3.一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相结合检测。
注:1.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可对检测项目进行必要调整。 2.二级、三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应使用仪器定量检测,必要时可钻芯 取样。 3.一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相结合检测。
附录B不同结构形式的城市轨道设施工后检测及工后评估对象表结构形式地下结构地上结构评估内容车站区间附属结构车站区间结构★★★★★工后现限界★状检测轨道★★★★线路★★★★横向承梁★★★载力板★★柱★★★墙★★横断面★★安全性纵向承梁★★★★★评估载力板★★柱★★★墙★★变形★支座★★整体式道床★注:1.同一结构形式的轨道交通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受修建时施工工艺、施工水平或某些突发事件影响,可能存在不同的受力重点部位或某些受力薄弱部位,必要时,可通过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修建时的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的详细了解水产标准,寻找出这些特殊部位,并进行单独检算,如下:①盾构法施工的结构,管片拼装处为受力重点部位。②既有城市轨道交通修建时,若某部位发生过塌或过大变形并经过后期处理,则该部位可能为受力薄弱部位。2.地上结构中的“柱"指车站或区间结构下部的墩柱。32
附录C检测评价检测项目表
注:1.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可对检测项目进行必要调整。 2.一级、二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应使用仪器定量检测,必要时可钻芯 取样。 3.一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相结合检测, 4.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工前检测应根据评估结果增加检测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检测应根据对应设施相关规定进行。
注:1.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可对检测项目进行必要调整。 2.一级、二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应使用仪器定量检测,必要时可钻芯 取样。 3.一级评价进行现状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相结合检测, 4.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工前检测应根据评估结果增加检测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检测应根据对应设施相关规定进行。
电力弱电管理、论文附录D偏离系数8等级划分
注:偏离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 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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