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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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下册

    1.半自动闭塞及自动站间闭塞区段 (1)一个绿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显示方式参照第53图,但机构为二显示); (2)一个红色灯光一一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显示方式参照第55图,但机构为二显示)。 2.三显示自动团塞区段 (1)一个绿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表示运行前方至少有两个闭塞分区空闲(如第 53图所示); (2)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注意运行,表示运行前方有一个闭塞分区空闲(如第54图所示); (3)一个红色灯光一一列车应在该信号机前停车(如第55图所示)。 3.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 (1)一个绿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表示运行前方至少有三个闭塞分区空闲(如第 56图所示); (2)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要求注意准备减速,表示运行 前方有两个闭塞分区空闲(如第57图所示); (3)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减速运行,按规定限速要求越过该信号机,表示运行前方有一个 闭塞分区空闲(如第58图所示); (4)一个红色灯光一一列车应在该信号机前停车(如59图所示)。 本条对通过色灯信号机的各种显示含义作了详细描述,适用于自动闭塞区段一般的通过信号机,也 适用于线路所的通过信号机开通直向进路的情况。 在区间分歧道岔处设置的通过信号机兼有进站和出站信号的作用,因此必须设置双机构带引导的机 构型式,以与其他通过信号机相区别。在其显示停车信号时,列车停车后,必须待其显示进行信号后方 准进入该信号机内方。在自动闭塞区段亦不得按本规程第316条的规定(......停车等候2min,该信号 机仍未显示允许运行的信号时,即以遇到阻碍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继续运行,最高不超过20km/h,运行 到次一通过信号机(进站信号机),按其显示的要求运行.....)办理。 自动站间团塞区段通过信号机的显示与半自动团塞区段相同。其他通过信号机的显示方式与出站色 灯信号机相同。 由本规程第409条的条文说明,通过信号机以“绿”或“绿黄”指示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时, 是指由不同条件或场景给出的最高限速值中的最低值。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未体现线路所防护分歧道岔的通过信号机(参见本规程第420条)的情况。 通过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 特殊情况(如建设年代较早、位于桥隧地段等),现场实际的通过信号机机构及灯光配置可能与所示插 图有所不同

    第420条线路所防护分歧道岔的色灯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尚位置的进路时显示下列信号: 1.一个黄色闪光和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表示分歧道岔为18号及以上,开往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 闭塞区间,或开往自动闭塞区间且列车运行前方次一闭塞分区空闲。(如第29图所示) 2.不满足上述第1款条件时,显示两个黄色灯光(如第30图所示)。 防护分歧道岔的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其机构外形和显示方式,应与进站信号机相同,引导灯光应 予封闭。该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时,不准列车越过。

    本条对设有分歧道岔线路所的通过色灯信号机,当其开通经由道岔侧向位置 了描述;当其开通直向进路时房屋建筑标准规范范本,其显示含义如本规程第419条。 线路所的通过信号机具有进站和出站双重性质。当其防护分歧道岔时,统一采用进站信号机的机

    本条对设有分歧道岔线路所的通过色灯信号机 描述;当其开通直向进路时,其显示含义如本规程第419条。 线路所的通过信号机具有进站和出站双重性质。当其防护分歧道岔时,统一采用进站信号机的机构

    型式,其显示原则按进站信号机处理。 该类通过信号机不同于自动闭塞区段一般的通过信号机,而应视为绝对信号,当其显示红色灯光时, 不准许列车越过。由于该信号机不允许办理引导接车信号,而其机构型式与进站信号机相同,所以引导 灯光予以封闭。 该类通过信号机开放经由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时,一般采用“双黄”表示,此时,要求司机在越过 该信号机时的运行速度应降至防护道岔侧向通过的限制速度。当采用18号及其以上道岔且满足相关条 件时,增加“黄闪黄”显示。相关条件是指:开往自动闭塞区间且列车运行前方次一闭塞分区空闲;若 开往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区段时,指运行前方至进站信号机(或其他信号机)的距离满足制动距 离要求,或两者构成必要的显示联系。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未体现自动闭塞区段一般的通过信号机(参见本规程第419条)的情况。 线路所防护分歧道岔的通过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等 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如位于桥隧地段等),现场实际的线路所防护分歧道岔的通过信号机 机构及灯光配置可能与所示插图有所不同,

    第421条容许信号显示一个蓝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在通过色灯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的情

    本条对容许信号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74条规定:“......在自动闭塞区段内,当货物列车在设于上坡道上的通过信号机前停车 后起动困难时,在该信号机上应装设容许信号......” 装有容许信号的通过信号机,当容许信号显示一个蓝色灯光时,对铁路局规定的停车后起动困难的 列车,准许在该通过信号机显示红灯的情况下不停车,限速通过,当容许信号灯光熄灭,司机在确认该 通过信号机装有容许信号时,仍可按上述限制速度通过该信号机。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通过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如建设年代较早、位于桥隧地段等),现场实际的通过信号机机构 及灯光配置可能与所示插图有所不同,

    第422条遮断色灯信号机显示一个红色灯光一一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不点灯时,不起

    本条对遮断色灯信号机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75条规定:“有人看守道口设遮断信号机;在有人看守的桥隧建(构)筑物及可能危及 行车安全的势方落石地点,根据需要设遮断信号机。该信号机距防护地点不得小于50m。” 根据需要,在繁忙道口、有人看守的较大桥隧建筑物及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方落石地点可设置遍 所信号机。为与其他信号机相区别,采用方形背板,并在机柱上涂有黑白斜线。遮断信号机平时不点灯, 不起信号作用。当遇有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显示一个红色灯光,不准许列车越过该信号机。

    不起信号作用(如第62图所示)。 其他预告色灯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一个绿色灯光—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如第63图A所示); 2. 一个黄色灯光 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关闭状态(如第63图B所示)

    本条对预告色灯信号机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76条规定:“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区段,进站信号机为色灯信号机时,设色灯预 告信号机或接近信号机。遮断信号机和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区段线路所通过信号机,设预告信号 机。列车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区段,预告信号机与其主体信号机的安装距离不得小于800m, 当预告信号机的显示距离不足400m时,其安装距离不得小于1000m......” 预告色灯信号机仅表示其主体信号机的开放和关闭。 预告信号机共有三类:进站预告信号机、非自动闭塞区段通过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遮断预告信号 。前两者以显示注意信号为定位,后者常态不点灯。 遮断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仅有一个灯位(黄色灯光),与其他预告信号机的显示方式不同。正常状 态不点灯,不起信号作用;当其显示一个黄色灯光时,表示遮断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 对于其他预告信号机,当显示一个绿色灯光时,仅能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开放状态(不包括显示引导 信号),不能复示主体信号机的各种显示含义和要求。当其灯光熄灭时,列车亦应按黄色灯光运行。 本条文中所指的信号机“开放”,不包括其显示引导信号;相应地,信号机“关团”包括其显示引 导信号。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各种预告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1000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如位于桥隧地段等),现场实际的预告信号机机构可能与 所示插图有所不同。

    第424条接近色灯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一个绿色灯光一一表示进站信号机开放一个绿色灯光或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如第64 图所示); 2.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表示进站信号机开放一个黄色灯光(如第65图所示); 3.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表示进站信号机在关闭状态,或表示进站信号机显示两个黄色灯光或一个黄 色闪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如第66图所示)。

    本条对接近色灯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76条规定:“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区段,进站信号机为色灯信号机时,设色灯预 告信号机或接近信号机.....列车运行速度超过120km/h的区段,设置两段接近区段,在第一接近区段 和第二接近区段的分界处,设接近信号机,在第一接近区段入口内100m处,设置机车信号接通标。” 列车运行速度超过120km/h的线路,当采用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时,应设置两个接近区段 和接近信号机。接近信号机的安装位置应根据牵引计算确定,并以其作为两个接近区段的分界;在第一 接近区段入口100m处设置“机车信号接通标”。接近信号机的显示与四显示自动闭塞的通过信号机显 示方式相同,但红色灯位封闭。当灯光熄灭时,列车应按黄色灯光运行。 本条文中所指的信号机“开放”,不包括其显示引导信号;相应地,信号机“关闭”包括其显示引 导信号。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接近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如位于桥隧地段等),现场实际的预告信号机机构可能与所示插图 有所不同。

    第425条遮断及其预告信号机采用方形背板,并在机柱上涂有黑白相间的斜线,以区别于 (如第61图、第62图所示)。

    本条对遮断及其预告信号机与一般信号机的区别方式作出了规定。 为与其他信号机相区别,遮断信号机及其预告信号机采用方形背板,并在机柱上涂有黑白色斜线。 第426条调车色灯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一个月白色灯光一一准许越过该信号机调车(如第67图所示); 2.一个月白色闪光灯光一一装有平面溜放调车区集中联锁设备时,准许溜放调车(如第68图所 示); 3.一个蓝色灯光一一不准越过该信号机调车(如第69图所示)。 不办理闭塞的站内岔线,在岔线入口处设置的调车信号机,可用红色灯光代替蓝色灯光(如第70 图A所示)。 起阻挡列车运行作用的调车信号机,应采用矮型三显示机构,增加红色灯光或用红色灯光代替蓝 色灯光(如第70图B、第70图C所示)。当该信号机的红色灯光熄灭、显示不明或显示不正确时, 应视为列车的停车信号。 本条对调车色灯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和规定。 在较大车站,列车在站内运行时,有时要经过几架调车信号机,为避免调车信号的显示影响列车运 行,调车信号灯光与列车信号的灯光颜色应有所区别。因红、黄、绿三种颜色已作为列车信号的灯光使 用,所以调车信号机的显示采用月白色和蓝色灯光。 为更有效地对车站进行防护,对不办理闭塞的站内岔线,在岔线入口处设置的调车信号机,用红色 灯光代替蓝色灯光。 尽头式到发线的末端没有必要设置出站信号机,但需对列车运行起阻挡作用,故通常用红色灯光代 替蓝色灯光,采用“封闭一红一白”的矮型三灯位信号机构。 在股道中部设置的指示短列车重联(如大秦线)的信号机,可能不具备显示“黄”及以上的充许信 号,亦没必要设置列车信号机。对于这类信号机,为对列车起阻挡作用,需要以红色灯光指示列车停车, 而区别于一般调车信号机,故采用矮型三灯位的机构型式,通常采用白一蓝一红”(或“红一蓝一 白”)三灯位信号机构。当办理越过该信号机的列车进路时,该信号机点亮一个蓝色灯光(对列车无效) 当列车头部越过该信号机后,点亮一个红色灯光。 对于上述起阻挡列车运行作用的调车信号机,当其灯光熄灭或显示不明、不正确时,均应视为列车 亭车信号。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调车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现场实际的调车信号机机构及灯光配置可能与所示插图有所不同。

    1.一个绿色灯光一准许机车车辆按规定速度向驼峰推进(驼峰色灯信号机如第71图所示); 2.一个绿色闪光灯光一一指示机车车辆加速向驼峰推进(驼峰色灯信号机如第72图所示); 3.一个黄色闪光灯光一一指示机车车辆减速向驼峰推进(驼峰色灯信号机如第73图所示); 4.一个红色灯光一一不准机车车辆越过该信号机或指示机车车辆停止作业(驼峰色灯信号机如第 74图所示); 5.一个红色闪光灯光一一指示机车车辆自驼峰退回(驼峰色灯信号机如第75图所示); 6.一个月白色灯光一一指示机车到峰下(驼峰色灯信号机如第76图所示); 7.一个月白色闪光灯光一一指示机车车辆去禁溜线或迁回线(驼峰色灯信号机如第77图所示)。 驼峰色灯信号机的复示信号机平时无显示(如第78图所示);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后,其显示方 式与驼峰色灯信号机相同。

    本条对驼峰色灯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由于驼峰调车作业项目较多,车列的编组和解体计划要通过驼峰信号的显示体现出来。为满足驼峰 周车作业的需要,驼峰信号机使用红、绿、黄、月白四种颜色灯光,并利用闪光的特征,组成七种信号 显示,便于驼峰调车司机按不同的信号显示进行作业,以提高驼峰调车作业的效率。 当驼峰信号显示一个月白色灯光时,指示机车到峰下进行调车作业。预推作业应在驼峰辅助信号机 显示“黄”时进行。 当到达场驼峰辅助信号机与驼峰信号机之间距离较长,驼峰信号机显示距离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 驼峰复示信号机。横列式编组站的驼峰调车场,牵出线上可设置驼峰复示信号机,用于复示驼峰信号机 的显示。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驼峰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 规范》(TB1000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现场实际的驼峰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机的灯光 配置可能与所示插图有所不同

    第428条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机显示一个黄色灯光一一指示机车车辆向驼峰预先推送 (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如第79图所示);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后,其灯光显示均与驼峰色灯信号机显 示相同。 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平时显示红色灯光,对列车起停车信号作用。 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的复示信号机平时无显示(如第78图所示);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或驼峰预 先推送进路后,其显示方式与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相同。 本条对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驼峰辅助信号机不仅复示驼峰信号机的显示,还起阻挡列车的作用。到达场的驼峰辅助信号机显示 个红色灯光时,可对到达列车起停车信号作用。有的驼峰辅助信号机还可兼作出站信号机或发车进路 信号机,其外形和显示方式均与其他复示信号机有所不同,故称为驼峰辅助信号机。即当显示一个黄色 灯光,指示机车车辆向驼峰预推时,就起到辅助驼峰信号机的作用。 因为驼峰辅助信号机还可能兼作出站信号机或发车进路信号机,当枢纽内采用四显示自动闭塞方式

    (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如第79图所示);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后,其灯光显示均与驼峰色灯信号机显 示相同。 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平时显示红色灯光,对列车起停车信号作用。 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的复示信号机平时无显示(如第78图所示);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或驼峰预 先推送进路后,其显示方式与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相同。

    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的复示信号机平时无显示(如第78图所示);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或驼峰预 先推送进路后,其显示方式与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相同。 本条对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驼峰辅助信号机不仅复示驼峰信号机的显示,还起阻挡列车的作用。到达场的驼峰辅助信号机显示 个红色灯光时,可对到达列车起停车信号作用。有的驼峰辅助信号机还可兼作出站信号机或发车进路 信号机,其外形和显示方式均与其他复示信号机有所不同,故称为驼峰辅助信号机。即当显示一个黄色 光,指示机车车辆向驼峰预推时,就起到辅助驼峰信号机的作用。 因为驼峰辅助信号机还可能兼作出站信号机或发车进路信号机,当枢纽内采用四显示自动闭塞方式 时,应采用满足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驼峰辅助信号机兼出站信号机作用的显示方式,即绿灯与黄灯隔灯 位的显示方式, 驼峰辅助信号机的显示距离不能满足推峰作业要求时,可装设复示信号机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驼峰辅助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 设计规范》(TB1000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现场实际的驼峰辅助信号机及其复示信号 机的机构及灯光配置可能与所示插图有所不同

    第429条色灯复示信号机分下列几种: 1.进站、接车进路、接发车进路信号机的色灯复示信号机采用灯列式机构,显示下列信号: (1)两个月白色灯光与水平线构成60°角显示一一表示主体信号机显示经道岔直向位置向正线接 车的信号(如第80图所示); (2)两个月百色灯光水平位置显示一表示主体信号机显示经道岔侧向位置接车的信号(如第81 图所示); (3)无显示一一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关闭状态(如第82图所示)。 2.出站及发车进路信号机的色灯复示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一个绿色灯光一一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如第83图所示); (2)无显示一一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关闭状态。

    3.调车色灯复示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一个月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调车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如第84图所示); (2)无显示一一表示调车信号机在关闭状态。 进站、出站、进路、驼峰及调车色灯复示信号机均采用方形背板,以区别于一般信号机。 本条对进站信号机、进路信号机、出站信号机及调车信号机的色灯复示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规定了其区别一般信号机的方式。 当主体信号机的显示距离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时,设置复示信号机。 1.第1款 接车进路信号机、接发车进路信号机及防护分歧道岔的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无论是机构外形、显示 方式,还是表达的速度含义均类似于进站信号机,故其复示信号机亦采用灯列式机构,以避免与主体信 号机的绿色灯光显示相混淆。 2.第2款 出站信号机和发车进路信号机的复示信号机,主要是因站内线路曲线情况致使瞻望出站信号机较为 利难,不能满足显示距离时而设置, 3.第3款 调车复示信号机,主要是为解决车站岔线入口处调车信号机达不到规定显示距离而设置。 4.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条文中所指的信号机“开放”,不包括其显示引导信号;相应地,信号机“关闭”包括其显示引 导信号。 条文所示插图为示意图。各种复示信号机的信号机构及灯光配置可参见《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000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某些特殊情况,现场实际的接车进路复示信号机、接发车进路复示信号机 的机构及灯光配置可能与所示插图有所不同

    第430条进站臂板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昼间红色主臂板及黄色通过臂板下斜45°角,红色辅助臂板与机柱重叠;夜间两个绿色灯光 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经正线通过车站,表示出站信号机在开放状态,进路上的道岔均开通直向位置(如 第85图所示)。 2.昼间红色主臂板下斜45°角,黄色通过臂板在水平位置,红色辅助臂板与机柱重叠;夜间一个 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经道岔直向位置,进入站内正线准备停车(如第86图所示)。 3.昼间红色主臂板及辅助臂板下斜45°角,黄色通过臂板在水平位置;夜间一个绿色灯光和两个 黄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经道岔侧向位置,进入站内准备停车(如第87图所示)。 4.昼间红色主臂板及黄色通过臂板均在水平位置,红色辅助臂板与机柱重叠;夜间一个红色灯光 和一个黄色灯光一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如第88图所示)

    本条对进站臂板信号机的显示含又作了描还。 进站信号机为臂板信号机时,须装设通过臂板。由于臂板信号机无通过臂板,夜间列车进正线停车 时显示一个绿色灯光,与色灯信号机的通过信号显示相同,易于造成司机误认信号。因此,凡是进站臂 板信号机均设有主臂板、通过臂板、辅助臂板,三个臂板构成四种显示。 臂板信号机是利用臂板的位置、颜色、形状、数目、灯光等特征来实现各种显示要求的。每一臂板 有两种显示,即水平(或垂直)和下斜45角。为了能区分列车进入进路的始端速度和终端速度,用红

    色方头臂板表示始端速度,用黄色鱼尾形臂板表示终端速度。另外,还利用了数目特征(即两个红色臂 板。 臂板信号机,昼间用臂板显示信号,夜间用灯光显示信号。由于构造关系,臂板信号机的夜间显示 方式与色灯信号机的显示方式有所不同。 进站信号机的通过臂板起着出站信号机的预告作用。当接车进路、发车进路道岔均开通直向,出站 言号机显示进行信号时,进站信号机昼间主臂板和通过臂板均下斜45°角:夜间显示两个绿色灯光,准 许列车按规定速度由正线通过。 进站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时,夜间为一个红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主要区别于通过色灯信号机。 如红色灯光熄灭仅有一个黄色灯光时,应按本规程第364条办理(进站、出站、进路及线路所通过信号 机发生故障时,应置于关闭状态,进站信号机及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发生不能关闭的故障时,应将灯光熄 灭或遮住。在将灯光熄灭或遮住以及信号机灭灯时,于夜间应在信号机柱距钢轨顶面不低于2m处,加 挂信号灯,向区间方面显示红色灯光。)

    第431条出站臂板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昼间红色臂板下斜45°角,夜间一个绿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由车站出发(如第89图所示); 2.昼间红色臂板在水平位置,夜间一个红色灯光一一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如第90图所示); 3.昼间红色主臂板及辅助臂板下斜45°角,夜间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由车 站出发,开往次要线路(如第91图所示)。 本条对出站臂板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出站臂板信号机不反映发车进路道岔侧向通过速度,仅表示是否准许列车由车站出发。 出站臂板信号机,指示两个运行方向时,用一个红色主臂板下斜45°角(夜间为一个绿色灯光)指 示列车向主要线路发车:用一个红色主臂板及一个辅助臂板下斜45°角(夜间为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 色灯光)指示列车向次要线路发车。 在既有线路改建为自动闭塞信号设备时,原有车站的臂板信号机必须同时改为色灯信号机,但在过 渡时期,为满足自动闭塞区段信号显示的要求,可装设总出站色灯信号机(机构使用黄、绿、红色灯光)。 当总出站色灯信号机在关闭状态时,出站臂板信号机不能开放。 第432条通过臂板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昼间红色臂板下斜45°角,夜间一个绿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显示方式如第89 图所示); 2.昼间红色臂板在水平位置,夜间一个红色灯光一一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显示方式如第90 图所示); 有分歧线路的线路所通过臂板信号机,应按进站臂板信号机装设。 本条对通过臂板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通过及防护臂板信号机,设于线路所及平面交义地点。其显示方式一般与出站信号机相同。当区间

    和通过黄色臂板均下斜45°角,夜间为显示两个绿色灯光。当列车经由分歧道岔侧向位置运行时,昼间 为红色主臂板及辅助臂板均下斜45°角,夜间为显示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 第433条预告臂板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昼间黄色臂板下斜45°角,夜间一个绿色灯光一一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如第92图所示); 2.昼间黄色臂板在水平位置,夜间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关闭状态(如第93图所 )。 本条对预告臂板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预告臂板信号机仅表示主体信号机在开放或关闭状态。在夜间其显示方式与色灯预告信号机相同 昼间以黄色臂板水平位置或下斜45°角预告主体信号机关闭或开放。 第434条电动臂板复示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昼间黄色臂板下斜45°角,夜间一个绿色灯光一一表示主体臂板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如第94图 所示); 2.查间黄色臂板与机柱重叠,夜间无灯光一一表示主体臂板信号机在关闭状态(如第95图所示)。 本条对电动臂板复示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第435条机车信号机显示下列信号: 1.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的连续式机车信号机 (1)一个绿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绿色灯光(如 第96图所示); (2)一个半绿半黄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注意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 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如第97图所示); (3)一个带“2”字的黄色闪光一一要求列车注意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一个黄 色灯光,并预告次一架地面信号机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列车运行前方第三架信 号机开通直向进路或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如第98图所示); (4)一个带“2”字的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注意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一个黄 色灯光,并预告次一架地面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但不满足上述第(3)项条件)(如第 99图所示):

    (5)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注意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一个黄色灯光,并预 告次一架地面信号机处于关闭状态(如第100图所示); (6)一个双半黄色闪光一一要求列车限速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18号及以上 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次一架信号机开通直向进路或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或表 示列车接近设有分歧道岔线路所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显示一个黄色 闪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如第101图所示); (7)一个双半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限速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向位置 的进路(但不满足上述第(6)项条件)、显示两个黄色灯光或其他相应显示(如第102图所示); (8)一个半黄半红色闪光一一表示列车接近的进站、接车进路或接发车进路信号机显示引导信号 或通过信号机显示容许信号(如第103图所示); (9)一个半黄半红色灯光一一要求及时采取停车措施,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 (如第104图所示); (10)一个红色灯光一一表示列车已越过地面上显示红色灯光的信号机(如第105图所示); (11)一个白色灯光一一不复示地面上的信号显示,机车乘务人员应按地面信号机的显示运行(如 第106图所示)。 无显示时,表示机车信号机在停止工作状态。 2.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连续式机车信号机 (1)一个绿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绿色灯光(如 第107图所示); (2)一个半绿半黄色灯光一一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注意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 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如第108图所示); (3)一个带“2”字的黄色闪光一一要求列车减速到规定的速度等级越过接近的显示一个黄色灯 光的地面信号机,并预告次一架地面信号机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列车运行前方 第三架信号机开通直向进路或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如第109图所示); (4)一个带“2”字的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减速到规定的速度等级越过接近的显示一个黄色灯 光的地面信号机,并预告次一架地面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尚位置的进路(但不满足上述第(3)项条件) (如第110图所示); (5)一个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减速到规定的速度等级越过接近的显示一个黄色灯光的地面信号 机,并预告次一架地面信号机处于关闭状态(如第111图所示); (6)一个双半黄色闪光一一要求列车限速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18号及以上 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次一架信号机开通直向进路或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或表 示列车接近设有分歧道岔线路所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显示一个黄色 闪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如第112图所示); (7)一个双半黄色灯光一一要求列车限速运行,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向位置 的进路(但不满足上述第(6)项条件)、显示两个黄色灯光或其他相应显示(如第113图所示); (8)一个半黄半红色闪光一一表示列车接近的进站、接车进路或接发车进路信号机显示引导信号 或通过信号机显示容许信号(如第114图所示); (9)一个半黄半红色灯光一一要求及时采取停车措施,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 (如第115图所示); (10)一个红色灯光一一表示列车已越过地面上显示红色灯光的信号机(如第116图所示); 11)一个白色灯平一一不复示地面上的信号显示,机车乘条人员应按地面号机的显示运行(加

    第117图所示)。 无显示时,表示机车信号机在停止工作状态。 3.接近连续式机车信号机的显示方式与连续式机车信号机相同。 4.LKJ屏幕显示器的机车信号显示应与机车信号机的显示含义相同。

    无显示时,表示机车信号机在停止工作状态。 3.接近连续式机车信号机的显示方式与连续式机车信号机相同。 4.LKJ屏幕显示器的机车信号显示应与机车信号机的显示含义相同。 本条对机车信号机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101条规定:“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60km/h的机车,机车信号设备与列车运行监控装 置(LKJ)结合使用.....” 本规程第102条规定:“机车信号分为连续式和接近连续式。自动闭塞区段应装设连续式机车信号: 半自动闭塞和自动站间闭塞区段应装设接近连续式机车信号......机车信号的显示,应与线路上列车接近 的地面信号机的显示含义相符.....” 本规程第316条规定:“...装有连续式机车信号的列车,遇通过信号机灯光熄灭,而机车信号显 示允许运行的信号时,应按机车信号的显示运行.....” 本规程第338条规定:“遇天气恶劣......改按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的办法行车。1.列车按机车 信号的显示运行。当接近地面信号机时,司机应确认地面信号,遇地面信号与机车信号显示不一致时, 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 连续式机车信号机采用八个灯位信号机构,可以有11种显示, 1.第1款: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的连续式机车信号机 (1)第(1)项:一个绿色灯光指示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绿色灯 光,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闭塞分区(或站内列车进路)的入口速度和出口速度均为“规定速 度”。 在自动团塞区间止方向运行时,表示列车运行前方至少有两个团塞分区空闲。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 机外方第二个闭塞分区(进站第一接近区段)时,表示进站信号机外方的闭塞分区(进站第二接近区段) 空闲,且进站信号机已开放经直向进路的信号;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团塞分区(进站第二接近区 段)时,表示列车可以经正线直向通过车站 在自动闭塞区间反方向运行时,表示反向进站信号机显示“绿”,指示列车经正线反向通过车站。 在站内,表示列车可以经正线直向出站。在某些站场,出站信号机可能具有“双绿”显示(表示“开 往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区间”),此时,如发车进路经道岔直向位置进入区间,则该“双绿”显 示亦符合该项内容。 (2)第(2)项:一个半绿半黄色灯光指示列车按“规定速度”注意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 显示“绿黄”,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为“规定速度”、出口速度通常亦为“规 定速度”(也可能是道岔侧向限速)。 表示列车进站越场接车或在站内运行,接车进路的道岔开通直向、进路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出站信 号机(或至少有一架进路信号机)关闭或开通经由道岔侧向位置的发车进路。列车是否应在车站停车, 取决于出站(进路)信号机的显示状态。 (3)第(3)项:一个带“2”字的黄色闪光指示列车注意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黄”, 次一架信号机显示“黄闪黄”或相应的其他显示;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为“规 定速度”、出口速度通常为80km/h(或以上)。 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第二个闭塞分区(进站第一接近区段) 时,表示进站信号机外方的通过信号机显示黄灯、“次一架信号机”(进站信号机)显示“黄闪黄”。 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闭塞分区(进站第二接近区段)时,除 表示进站信号机显示黄灯外:如站内的运行径路上无进路信号机(“次一架信号机”为出站信号机)

    还表示经18号道岔侧向出站进入区间,此时出站信号机通常显示绿灯;如站内的运行径路上“次一架 信号机”为进路信号机,则还表示经18号道岔侧向位置接(发)车并经“直向进路或18号道岔侧向位 置”发车(不一定出站),此时“次一架信号机”既可能显示“黄闪黄”、也可能显示“绿”、“绿黄” 或“黄”。 在自动闭塞区间反方向运行时,场景与上述“列车正向运行、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闭塞分区(进站 第二接近区段)”情况类似。 在站内运行时,除表示列车接近的进路信号机显示“黄”外:如“次一架信号机”为出站信号机, 还表示经18号道岔侧向出站进入区间,此时出站信号机通常显示绿灯;如“次一架信号机”仍为进路 信号机,则还表示经18号道岔侧向位置接(发)车并经“直向进路或18号道岔侧向位置”发车(不一 定出站),此时“次一架信号机”既可能显示“黄闪黄”、也可能显示“绿”、“绿黄”或“黄”。 随着线路提速,车站逐步采用较大辙叉号(18号及以上)的道岔。为提高列车经道岔侧向通过时 的运行速度,机车信号以“黄2闪”指示(区别于“黄2”或“黄”),要求列车注意运行。 (4)第(4)项:一个带“2”字的黄色灯光指示列车注意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黄”, 次一架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为“规定速 度”、出口速度为45km/h或更低;为区别于上述第(3)项“一个带“2”字的黄色闪光”的情况,“次 架信号机”的显示是“双黄”或相应的其他显示。 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第二个闭塞分区(进站第一接近区段) 时,表示进站信号机外方的通过信号机显示黄灯、“次一架信号机”(进站信号机)显示“双黄”。 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闭塞分区(进站第二接近区段)时,除 表示进站信号机显示黄灯外:如站内的运行径路上无进路信号机(“次一架信号机”为出站信号机), 还表示经18号以下道岔侧向出站进入区间,此时出站信号机通常显示“绿”或“黄”,也可能显示“双 绿”;如站内的运行径路上“次一架信号机”为进路信号机,则还表示经18号以下道岔侧向位置接(发) 车(不一定出站),此时“次一架信号机”既可能显示“双黄”、也可能显示“绿”、“绿黄”或“黄”。 在自动闭塞区间反方向运行时,场景与上述“列车正向运行、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闭塞分区(进站 第二接近区段)”情况类似。 在站内运行时,除表示列车接近的进路信号机显示“黄”外:如“次一架信号机”为出站信号机, 还表示经18号以下道岔侧向出站进入区间,此时出站信号机通常显示“绿”或“黄”,也可能显示“双 绿”;如“次一架信号机”仍为进路信号机,则还表示经18号以下道岔侧向位置接(发)车(不一定 出站),此时“次一架信号机”既可能显示“双黄”、也可能显示“绿”、“绿黄”或“黄”。 (5)第(5)项:一个黄色灯光指示列车注意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黄”、次一架信 号机关闭;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为“规定速度”、出口速度为0(或20km/h)。 区别于上述第(3)项“一个带‘2”字的黄色闪光”、第4(项)“一个带‘2’字的黄色灯光” 的情况,明确了“次一架信号机”未开放。 (6)第(6)项:一个双半黄色闪光指示列车限速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黄闪黄”或 相应的其他显示;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通常为80km/h(或以上),不反映 出口速度。 列车运行前方为接车信号机(进站、接车进路、接发车进路或防护区间分歧道岔的线路所通过信号 机)时,该地面信号机显示“黄闪黄”。列车运行前方不是接车信号机时,该地面信号机既可能显示“绿”、 “绿黄”或“黄”,也可能显示“双绿”,但其指示的进路开放属性与“黄闪黄”的含义类似(即“开 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次一架信号机开通直向进路或开放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 置的进路”)

    (7)第(7)项:一个双半黄色灯光指示列车限速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向位 置的进路;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为45km/h(或更低),不反映出口速度; 为区别于上述第(6)项“一个双半黄色闪光”的情况,该信号机的显示是“双黄”或相应的其他显示, 列车运行前方为接车信号机(进站、接车进路、接发车进路或防护区间分歧道岔的线路所通过信号 机)时,该地面信号机显示“双黄”。列车运行前方不是接车信号机时,该地面信号机既可能显示“绿” “绿黄”或“黄”,也可能显示“双绿”,但其指示的进路开放属性与“双黄”的含义类似(即“经道 岔侧向位置但不符合“黄闪黄,指示的条件”)。 (8)第(8)项:一个半黄半红色闪光指示列车及时减速、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引导信号或 容许信号;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为20km/h(或更低),不反映出口速度。 进站信号机、接车进路信号机、接发车进路信号机显示引导信号或通过信号机显示容许信号时,机 车信号以“半黄半红闪”指示列车以不超过20km/h速度运行。 (9)第(9)项:一个半黄半红色灯光指示列车及时减速、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关闭。 (10)第(10)项:一个红色灯光指示列车已越过禁止信号。列车冒进禁止信号时,机车信号机以 “红”灯指示列车需采取制动措施。如司机未按要求及时制动,车载设备将直接输出制动命令。 (11)第(11)项:一个百色灯光表示列车所在区段的地面信号设备未提供机车信号信息码或提供 的是无效码,此时不复示地面信号显示。 (12)机车信号机无显示时,通常是因为设备关机或发生故障。在调车作业时,机车信号机通常处 于关机状态,表示设备停用。 2.第2款: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的连续式机车信号机 (1)第(1)项:一个绿色灯光指示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显示绿色灯 光,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闭塞分区(或站内列车进路)的入口速度和出口速度均为“规定速 ”。 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表示列车运行前方至少有三个闭塞分区空闲。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 机外方第二个闭塞分区(进站第二接近区段)时,表示进站信号机外方的闭塞分区(进站第三接近区段) 空闲,且进站信号机已开放“绿”或“绿黄”;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闭塞分区(进站第三接近区 段)时,表示进站信号机已开放“绿”。 在站内,表示列车至少可以越过连续三个经直向进路开放的信号机接(发)车,但与出站信号机是 否开放或开放的进路“直弯”没有必然联系,这与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有所不同。在某些站场,出站信 号机可能具有“双绿”显示(表示“开往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区间”),此时,如发车进路经道 岔直向位置进入区间,则该“双绿”显示亦符合该项内容。 综上,对于三显示、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机车信号机的“一个绿色灯光”,虽然第1款、第2款的 该项正文相同,但因其各自反映的地面信号机“绿”灯的显示含义不同,故其指示的运行条件也有所不 司。 (2)第(2)项:一个半绿半黄色灯光指示列车按“规定速度”注意运行、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 显示“绿黄”,并反映列车接近的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入口速度为“规定速度”、出口速度为“黄灯限 速”。 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表示列车运行前方有两个闭塞分区空闲。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 方第二个闭塞分区(进站第二接近区段)时,表示进站信号机外方的闭塞分区(进站第三接近区段)空 ,且进站信号机已开放“黄”;当列车位于进站信号机外方闭塞分区(进站第三接近区段)时,表示 进站信号机已开放“绿黄”。 在站内,表示列车可以越过连续两个经直向进路开放的信号机接(发)车,但与出站信号机是否开

    第十七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第436条移动信号显示方式如下: 1.停车信号 昼间一一表面有反光材料的红色方牌;夜间一一柱上红色灯光(如第118图所示)。 2.减速信号 (1)表面有反光材料的黄底黑学圆牌,标明列车限制速度(如第119图所示)。 (2)施工及其限速区段,在减速信号牌外方增设的特殊减速信号牌为表面有反光材料的黄底黑“T 字圆牌(如第120图所示)。 3.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 表面有反光材料的绿色圆牌(如第121图所示)。在单线区段,司机应看线路右侧减速信号牌背 面的绿色圆牌。 在有1万t或2万t(含1.5万t)货物列车运行的线路增设的1万t、2万t(含1.5万t)减速防 护地段终端信号牌为表面有反光材料的绿底黑“W”字(1万t)或黑“L”字(1.5万t和2万t)圆 牌(如第122图所示)。 本条对停车信号、减速信号、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等移动信号的显示方式作出了规定。 移动信号用于线路故障、站内或区间施工时,临时性禁止列车驶入或要求慢行的地段,采用可以随 时设置或撤除的移动式信号牌。移动信号表面反光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的规定,其逆反射系数应在二级及以上。 1.第1款:停车信号 主要设置在故障或线路施工地点前后,以阻止列车驶入防护地点。具体设置方法见本规程第392 条、第393条、第394条、第405条。 2.第2款:减速信号 用于线路故障排除后或施工中以及施工前、施工后,线路状态低于正常运行速度要求的临时性慢行 地段。在距施工地点800m处设移动减速信号牌;在运行速度高于120km/h但不超过200km/h的线路 上,根据不同速度等级列车的紧急制动距离,在原减速信号牌外方增设特殊减速信号牌。 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限制列车运行的速度值(每小时运行公里数),以便司机按规定速度通过 慢行地段;特殊减速信号牌上标注字母“T”字样。 (1)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20km/h的旅客列车(动车组列车除外)、行邮列车及最高运行速度为 120km/h的货物列车、行包列车,其紧急制动距离大于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距离,为确保运输安全, 施工及其限速地段需根据本线运行所有列车的最长制动距离,设置黄底黑“T”字圆牌,意为特殊减速 信号牌。具体设置方法见本规程第395条、第396条。 动车组列车也使用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进行防护,防护距离为1400m。 (2)为防正主动光源失效或亮度不足等原因导致的信号不明,施工或作业人员在夜间使用停车信 号时应更换为灯光信号,不得使用反光材料的停车信号牌代替灯光信号。 3.第3款: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 表示长度不超过800m(防护地段末端至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的列车已驶出慢行地段,可以 恢复正常速度运行。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与减速信号设于同一个信号圆牌,一面为黄色、另一面为绿 色,以适应对不同方向列车的要求。该信号的设置位置,在双线区间为减速地点标的同侧,在单线区间

    为列车前进方向的右侧。具体设置方法见本规程第395条。 根据太原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的重载线路运营经验,1万t和2万t(含1.5万t)组 车较长,为提高运输效率,在减速信号终止端外方增设“W”字圆牌和“L”字圆牌。

    为列车前进方同的石侧。其体设置方法见本规程第395条。 根据太原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的重载线路运营经验,1方t和2方t(含1.5方t)组合货物列 车较长,为提高运输效率,在减速信号终止端外方增设“W”字圆牌和“L”字圆牌。 第437条在站内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车辆或进行装卸作业时,应在两端来车方向的左侧钢轨设置 带有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信号牌(灯)进行防护,前后两端的防护距离均应不小于20m(如第123图 所示);不足20m时,应将道岔锁闭在不能通往该线的位置。 旅客列车在到发线上进行车辆技术作业时,用红色信号旗(灯)进行防护,可不设脱轨器。红色 信号旗(灯)的设置: 1.机车摘挂相关作业时,在机次一位客车非站台侧设置。 2.技术检查作业时,在机次一位客车前端非站台侧和尾部客车后端站台侧设置。车辆乘务员单班 单人值乘列车,在无客列检车站进行站折技术检查作业时,仅在来车端一位客车前端站台侧设置。 3.处理车辆故障时,在故障车辆站台侧设置。 本条针对站内作业等情况进行防护的移动信号作出了规定。 为保证在站内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车辆或进行装卸作业时,检修人员以及相关作业人员的人身 安全,在列车或车辆两端来车方向的左侧钢轨上设置带有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信号牌(夜间为信号灯) 进行防护。脱轨器应安放牢固、作用良好,固定信号或移动信号应经常保持醒目状态。 为防止机车车辆轧上脱轨器后与检修车辆相撞,规定脱轨器安放地点距检修车辆不少于20m。如 不足20m时,列检值班员应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将道岔锁闭在不能通往该线的位置上,

    本条针对站内作业等情况进行防护的移动信号作出了规定 为保证在站内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车辆或进行装卸作业时,检修人员以及相关作业人员的人身 安全,在列车或车辆两端来车方向的左侧钢轨上设置带有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信号牌(夜间为信号灯) 进行防护。脱轨器应安放牢固、作用良好,固定信号或移动信号应经常保持醒目状态。 为防止机车车辆轧上脱轨器后与检修车辆相撞,规定脱轨器安放地点距检修车辆不少于20m。如 不足20m时,列检值班员应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将道岔锁闭在不能通往该线的位置上, 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旅客列车由于摘挂机车、停站和技检时间较短,在到发线作业时只用红色信号旗(灯)防护,可以 不设脱轨器。

    第438条响墩爆炸声及火炬信号的火光(如第124图、第125图所示),均要求紧急停车。停车后如 无防护人员,机车乘务人员应立即检查前方线路,如无异状,列车以在瞻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 继续运行,但最高不得超过20km/h。在自动闭塞区间,运行至前方第一架通过(进站)信号机前,如 无异状,即可按该信号机显示的要求执行;在半自动或自动站间闭塞区间,经过1km后,如无异状, 可恢复正常速度运行

    响墩及火炬信号是临时使用的紧急信号。当司机听到响墩的爆炸声或发现火炬信号的火光时,应立 即采取停车措施。有关行车人员以及机车、动车、轨道车在出乘时应携带此类备品。当列车在区间内发 生事故,以及其他原因被迫停车时,均应立即或按《技规》(普速铁路部分)的要求放置响墩及火炬信 号进行防护。使用响墩信号时应按规定摆放,火炬信号应放在道心处。火炬信号应昼夜通用。 列车遇响墩爆炸和火炬信号的灯光停车后,如有防护人员,司机应及时与其联系,了解情况并采取 应措施。如按本规程第368条“防护人员设置的响墩待停车原因消除后可不撤除(运行动车组列车的 区段除外)”的规定等情况,司机停车后未找到防护人员时,应迅速检查线路及周围情况,如天气情况 正常、线路无异状且无被迫停车列车时,充许列车以在瞻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继续运行,但最高 不超过20km/h。在自动闭塞区间,列车运行到第一架通过信号机(或进站信号机)时,即按该信号机 的显示要求执行。在非自动闭塞区间,慢行1km后,如无异状准许恢复正常速度运行,

    39条使用无线调车灯显制式(如第126图所 1.一个红灯一一停车信号。 2.一个绿灯一一推进信号。 3.绿灯闪数次后熄灭—起动信号。 4.绿、红灯交替后绿灯长亮一连结信号。 5.绿、黄灯交替后绿灯长亮—溜放信号。 6.黄灯闪后绿灯长亮一—减速信号。 7.黄灯长亮一一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1)十车距离信号(加辅助语音提示); (2)五车距离信号(加辅助语音提示); (3)三车距离信号(加辅助语音提示)。 8.两个红灯一一紧急停车信号。 0生两个红灯后煊亚一个红灯解销信号

    本条对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154条规定:“车站根据业务性质、运量大小及技术作业的需要,设置下列主要设 备:....14.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STP)......” 本规程第282条规定:“使用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应采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摘挂、转线等 不进行车辆摘挂的作业,列车在到达线路内拉道口、直接后部摘车除外),并使用规定频率,其显示方 式须符合有关要求。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应与列车运行监控装置配合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正常使用时 停用手信号,对灯显以外的作业指令采用通话方式;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发生故障时,改用手信号作业。 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及管理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本规程第290条规定:“调车作业必须做好下列准备:.....4.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试验良好。” 无线调车灯显是专为调车机车配备的显示设备,用于接收并显示调车人员发出的调车指令,机车乘 务员按照无线调车灯显的信号显示进行作业。

    第440条列车运行时,有关人员应遵守下列手信号的显示 1.停车信号:要求列车停车。

    宜一 红巴灯元(如第1图所尔)。 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 摇动(如第128图所示)。 2.减速信号:要求列车降低到要求的速度。 昼间一一展开的黄色信号旗;夜间一黄色灯光(如第129图所示)。 昼间无黄色信号旗时,用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夜间无黄色灯光时,用白色或绿色灯光下压数次 (如第130图所示)。 3.发车信号:要求司机发车。 昼间一一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弧线向列车方面作圆形转动;夜间一一绿色灯光上弧线向列车方面 作圆形转动(如第131图所示)。 在设有发车表示器的车站,按发车表示器显示发车。 4.通过手信号:准许列车由车站(场)通过。 昼间一一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夜间一一绿色灯光(如第132图所示)。 5.引导手信号:准许列车进入车场或车站。 昼间一展开的黄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摇动;夜间一黄色灯光高举头上左右摇动(如第133 图所示)。 6.特定引导手信号显示方式:昼间为展开绿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摇动,夜间为绿色灯光高举头 上左右摇动(如第134图所示)。 本条对列车运行中手信号的使用和显示含义作出了规定。 手信号是铁路运输工作中广泛采用的一种视觉信号。根据行车工作的要求,可以机动地指挥列车运 行和调车作业,也可作为联系和传达行车有关事项的旗(灯)语。 显示手信号时必须严肃认真,应做到横平、竖直、灯正、圈圆。 本规程第357条规定:“......上述列车均应在进站信号机外停车,由接车人员向司机通知事由后, 以调车手信号旗(灯)将列车领入站内。” 本规程第358条规定:“...当超长列车尾部停在警冲标外方.....必须派人以停车手信号对列车进 行防护。” 本规程第359条规定:“...由引导人员接车时,应在引导员接车地点标处(...),显示引导手 信号接车....” 本规程第360条规定:“接发列车时,接发车人员应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持手信号旗(灯) 站在规定地点接送列车.....” 本规程第365条规定:“出站信号机发生故障时,除按规定交递行车凭证外,对通过列车应预告司 机,并显示通过手信号......” 本规程第381条规定:“遇有施工又必须接发列车的特殊情况时,可按以下施工特定行车办法办 理:....2.引导接车并正线通过时,准许列车司机凭特定引导手信号的显示,以不超过60km/h速度 进站。3.准许车站不向司机递交书面行车凭证和调度命令。但车站仍按规定办理行车手续.....,得到 司机复诵正确后,方可显示通过手信号。列车凭通过手信号通过车站......” 本规程第383条规定:“路用列车应由施工单位指派胜任人员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值乘,并 在区间协助司机作业。路用列车或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地段时,应在施工防护人员显示的停车手信号前停 车,根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按调车办法,进入指定地点。” 本规程第388条规定:“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站内道岔上维修时,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维修地 点附近、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进行防护,在天窗内作业时,显示停车手信号.....

    本规程第392条规定:“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现场防护 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800m附近,且瞻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 本规程第401条规定:“利用列车间隔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在车站登记,并设置驻站 联络员,按下列规定防护:1.轻型车辆运行中,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瞻望。2.在线路上人力推 行小车时,应派防护人员在小车前后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显示停车手信 号,随车移动,如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3.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 停车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行显示。4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 能立即撤出线路时,在轻型车辆或小车前后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规定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以停 车手信号防护.....” 本规程第404条规定:“沿线工务人员发现线路设备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连续发出停车信 号和以停车手信号防护......” 本规程第405条规定:“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如下:1.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紧急停车,同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急 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3.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 燎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 使其显示停车信号。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 手信号显示的停车信号、减速信号、通过信号、引导信号与固定信号机显示的相应信号具有同等作 用,行车有关人员必须认真按其显示执行。 1.第1款:停车信号 显示停车手信号时,列车应在其前方停车,不得越过。有关人员遇紧急情况必须使列车停车时,应 显示停车手信号。司机确认停车信号后,须立即停车。 2.第2款:减速信号 要求列车临时限速。司机确认减速手信号后,须控制列车降至要求的速度, 3.第3款:发车信号 在要求司机发车或车站发车人员直接发车时使用。车站发车人员显示发车信号时,应作圆形转动的 上弧线,向着本列车显示,以防止邻线列车司机误认。并须待司机已确认并鸣笛后方可收回。 4.第4款:通过手信号 指示列车在车站(场)不停车通过。例如出站信号机故障时,车站人员在办理不停车通过的列车时 除按规定递交行车凭证外,应向其显示通过手信号。 5.第5款:引导手信号 用于在进站信号机(或接车进路信号机、接发车进路信号机)故障时引导列车进站(或进入接车进 路)。 6.第6款:特定引导手信号 是在车站采用“施工特定行车”办法引导接车并正线通过时引导接车的信号。车站固定正线进路并 将进路上所有的道岔按规定加锁(集中联锁良好的道岔可在控制台上进行锁闭),车站可不再向司机递 交书面行车凭证,列车凭通过手信号通过车站。与引导手信号的区别是使用绿色手信号旗(信号灯)显 示,列车通过车站的速度提高。 7.需要说明的问题 显示通过手信号、引导手信号、特定引导手信号时,列车头部越过显示地点后即可收回。

    第441条调车手信号的显示方式如下: 1.停车信号

    显示方式如第440条第1款第127图所示。 2减速信号 昼间一一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夜间一绿色灯光下压数次(显示方式如第130图所示)。 3.指挥机车向显示人方向来的信号 昼间一一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在下部左右摇动;夜间一一绿色灯光在下部左右摇动(如第135图所 示)。 4:指挥机车向显示人方向稍行移动的信号 昼间一一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左右小动;夜间一一绿色灯光下压 数次后,再左右小动(如第136图所示)。 5.指挥机车向显示人反方向去的信号 昼间一一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摇动;夜间一一绿色灯光上下摇动(如第137图所示)。 6.指挥机车向显示人反方向稍行移动的信号 昼间一一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小动;夜间一一绿色灯光上下 小动(如第138图所示)。 对显示本条第2、3、4、5、6款中转信号时,昼间可用单臂,夜间可用白色灯光依式中转。 本条对调车手信号的使用和显示含义作出了规定。 本规程第282条规定:“.....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发生故障时,改用手信号作业.....” 本规程第357条规定:“......上述列车均应在进站信号机外停车,由接车人员向司机通知事由后 以调车手信号旗(灯)将列车领入站内。” 本规程第358条规定:“....如列车尾部停在警冲标外方或压轨道绝缘时,车站接车人员应使用列 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等通知司机或显示向前移动的手信号,使列车向前移动.....” 本规程第383条规定:“路用列车应由施工单位指派胜任人员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值乘,并 在区间协助司机作业。路用列车或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地段时,应在施工防护人员显示的停车手信号前停 车,根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按调车办法,进入指定地点。” 调车手信号仅在调车工作中指挥调车作业时使用。调车指挥人员通过调车手信号的不同显示,指挥 周车机车的运行方向、起动、停车及加速、减速等。为保证调车作业的安全,调车指挥人应止确及时地 显示信号,司机亦应正确及时地执行手信号的要求,做到密切配合、协同动作。 调车减速信号规定为绿色信号旗(绿色灯光)下压数次,是因为调车指挥人不配备黄色手信号,只 持有红绿两色手信号。另外调车车列的运行速度变化频繁,需要随时调整,这样规定更便于指挥作业。 根据调车作业单一指挥的原则,调车机车凭调车指挥人的信号运行,因此规定中转信号人员昼间用 单臂、夜间用白色灯光显示和中转信号。 在昼间遇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导致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

    第442条联系用的手信号的显示方式如下: 1.道岔开通信号:表示进路道岔准备妥当。 昼间一拢起的黄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摇动;夜间一一白色灯光高举头上(如第139图所示)。 机车出入段进路道岔准备妥当后,显示如下道岔开通信号: 昼间—展开的黄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摇动;夜间—黄色灯光高举头上左右摇动(如第140 图所示)。 2.股道号码信号:要道或回示股道开通号码。 一道:昼间一两臂左右平伸:夜间一白色灯光左右摇动(如第141图所示)

    二道:查间一一右臂向上直伸,左臂下垂;夜间一百色灯光左右摇动后,从左下方向右上方高 举(如第142图所示)。 三道:昼间一一两臂向上直伸;夜间一白色灯光上下摇动(如第143图所示)。 四道:昼间一一右臂向右上方,左臂向左下方各斜伸45角;夜间一一白色灯光高举头上左右小动 (如第144图所示)。 五道:昼间一一两臂交叉于头上;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如第145图所示)。 六道:昼间一一左臂向左下方,右臂向右下方各斜伸45°角;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再 左右摇动(如第146图所示)。 七道:昼间一一右臂向上直伸,左臂向左平伸;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左右摇动,然 后再从左下方向右上方高举(如第147图所示)。 八道:昼间一一右臂向右平伸,左臂下垂;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再上下摇动(如第 148图所示)。 九道:昼间一右臂向右平伸,左臂向右下斜45°角;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再高举头 上左右小动(如第149图所示)。 十道:昼间一左臂向左上方,右臂向右上方各斜伸45°角;夜间一一白色灯光左右摇动后,再上 下摇动作成十字形(如第150图所示)。 十一至十九道,须先显示十道股道号码,再显示所要股道号码的个位数信号。 二十道及其以上的股道号码,各站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纳入《站细》。 3.连结信号:表示连挂作业。 昼间一一两臂高举头上,使拢起的手信号旗杆成水平末端相接;夜间一一红、绿色灯光(无绿色 灯光的人员,用白色灯光)交互显示数次(如第151图所示)。 4.溜放信号:表示溜放作业。 昼间一一拢起的手信号旗两臂高举头上交叉后,急向左右摇动数次;夜间一一红色灯光作圆形转 动(如第152图所示)。 5.停留车位置信号:表示车辆停留地点。 夜间一一白色灯光左右小摇动(如第153图所示)。 6.十、五、三车距离信号:表示推进车辆的前端距被连挂车辆的距离。 昼间一一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单臂平伸,夜间一一绿色灯光,在距离停留车十车(约110m)时连续 下压三次,五车(约55m)时连续下压两次,三车(约33m)时下压一次(如第154图所示)。 7.取消信号:通知将前发信号取消。 昼间一一拢起的手信号旗,两臂于前下方交叉后,急向左右摇动数次;夜间一一红色灯光作圆形 转动后,上下摇动(如第155图所示)。 8.要求再度显示信号:前发信号不明,要求重新显示。 昼间一一拢起的手信号旗右臂向右方上下摇动;夜间一一红色灯光上下摇动(如第156图所示)。 9.告知显示错误的信号:告知对方信号显示错误。 昼间一拢起的手信号旗两臂左右平伸同时上下摇动数次;夜间一一红色灯光左右摇动(如第157 图所示)。 本条对联系用的手信号的使用和显示含义作出了规定。 为解决办理列车运行和调车工作中,行车有关人员不能用口头或通信设备彼此联系的问题,规定了 联系用的手信号。 1第1款:道岔开通信号

    是当调车机车作业及机车出入段时所经过的进路上,扳道员已将有关道岔准备要当并已确认进路正 确后,向有关行车人员显示的联系信号。为区别一般调车作业与机车出入段的不同性质,所以规定了不 司的信号显示方式。 2.其他各款联系用手信号(如股道号码信号,连结信号,溜放信号,停留车位置信号,十、五、 三车距离信号,取消信号,要求再度显示信号,告知显示错误的信号等)均系调车作业中调车组内部彼 此联系用的手信号,显示意义明确,与其他手信号不易混淆。 第443条在显示手信号时,凡昼间持有手信号旗的人员,应将信号旗拢起,左手持红旗,右手持绿旗 (扳道员右手持黄旗),不持信号旗的人员徒手按各该条规定方式显示信号。 本条对手信号的使用方式作出了统一规定。 为统一联系用手信号的显示,凡昼间持有信号旗的人员,应将手信号旗拢起,左手持红旗、右手持 绿(黄)旗,显示联系用手信号。当手持信号旗显示联系用信号时,无论在列车运行或调车作业,均要 按该要求执行,以便养成习惯,避免错误显示。但遇必须一只手攀扶机车车辆时,可一手持旗。 第444条试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手信号显示方式如下: 1.制动 昼间一一用检查锤高举头上;夜间一一白色灯光高举(如第158图所示)。 2.缓解 昼间一一用检查锤在下部左右摇动;夜间一一白色灯光在下部左右摇动(如第159图所示)。 3.试验结束 昼间一一用检查锤作圆形转动;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如第160图所示)。 车站人员显示上述信号时,昼间可用拢起的信号旗代替。司机应注意瞭望试验信号,并按规定回 答。 如列车制动主管未达到规定压力,试验人员要求司机继续充风时,按照缓解的信号同样显示。 本条对试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手信号的使用和显示含义作出了规定。 为保证列车自动制动机作用良好,于列车到达后或始发前,必须按规定的制动机试验项目和要求进 行列车制动机性能试验。因列检人员不配备手信号旗和绿色手信号灯,所以规定昼间使用检查锤、夜间 吏用白色灯光,作为制动试验的指挥用具。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调车人员等在按规定进行列车 (调车)自动制动机性能试验时,间可用拢起的信号旗显示。 第445条发现接触网故障,需要机车临时降弓通过时,发现的人员应在规定地点显示下列手信号: 1.降号手信号 昼间一一左臂垂直高举,右臂前伸并左右水平重复摇动;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上下左右重复摇动(如 第161图所示)。 2.升弓手信号 昼间一一左臂垂直高举,右臂前伸并上下重复摇动;夜间一一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如第162图 所示。 本条对接触网故障情况下的降弓手信号和升弓手信号的使用和显示含义作出了规定。 1.第1款:降弓手信号 是临时发现接触网故障,电力机车(或动车组)不能正常通过时,为防止受电弓脱网,发现故障的 铁路工作人员显示的信号。显示降弓信号人员与故障地点的距离(由机务部门提供)应能保证机车(或

    动车组)及时在故障地点前降下受电弓。 2.第2款:升弓手信号 是在列车通过接触网故障地点到达正常供电地点后,有关人员显示的信号,使列车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八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第446条道岔表示器的显示方式如下: 1.昼间无显示;夜间为紫色灯光一一表示道岔位置开通直向(如第163图所示)。 2.昼间为中央划有一条鱼尾形黑线的黄色鱼尾形牌;夜间为黄色灯光一一表示道岔位置开通侧向 (如第164图所示)。 3.在调车区为集中联锁时,进行连续溜放作业的分歧道岔应有道岔表示器,平时无显示,当进行 溜放作业时,其显示方式如下: (1)紫色灯光一一表示道岔开通直向(如第165图A所示); (2)黄色灯光一一表示道密开通侧向(如第165图B所示)。 本条对道岔表示器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86条规定:“非集中操纵的接发车进路上的道岔,装设道岔表示器,集中操纵的道岔、 调车场及峰下咽喉的道岔,不装设道岔表示器;其他道岔根据需要装设道岔表示器。集中联锁调车区进 行连续溜放作业的分歧道岔,设道岔表示器......” 道岔表示器用于表示道岔位置(开通直向或侧向)。不论昼间或夜间,均应连续不断地显示,以便 有关行车人员能随时确认进路。 为与其他表示器相区别,道岔表示器采用了紫色和黄色灯光(夜间)、中央划有一条鱼尾形黑线的 黄色鱼尾形牌(昼间)。 在集中联锁的调车区,道岔的转换由电动转辙机控制,不按第1款、第2款设置道岔表示器。为使 调车员能明确瞭望道岔开通的实际位置,以便控制车组的溜放速度,在有连续溜放作业的分歧道岔应有 道岔表示器。 道岔表示器仅表示道岔的位置,不作为指示列车或调车机车运行条件的根据。 第447条脱轨表示器的显示方式如下:

    本条对脱轨表示器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86条规定:“....集中联锁以外的脱轨器及引向安全线或避难线的道岔,设脱轨表示器。” 脱轨表示器设于集中联锁以外的脱轨器、脱轨道岔及引向安全线或避难线的道岔,表示线路开通或 遮断的状态。当线路在遮断状态时,为指示列车或机车车辆在其前方停车,采用带白边的红色长方牌及 红色灯光,机车乘务员确认线路在遮断状态时,严禁越过。

    448条进路表示器在其主体信号机开放时点亮,用于区别进路开通方向或双线区段反方向发车 独立构成信号显示

    1.两个发车方向,当信号机在开放的条件下,分别按左、右两个白色灯光,区别进路开通方向(如 第168图所示)。 2.三个发车方尚,其显示方式如下: (1)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左方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线路 发车(如第169图所示); (2)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中间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中间线路 发车(如第170图所示); (3)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右方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线路 发车(如第171图所示)。 3.四个及其以上发车方向,进路表示器按灯光排列表示。 四个发车方向(由左至右A、B、C、D方向)显示方式如下: (1)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左方横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 A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2图所示); (2)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左方斜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 B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3图所示); (3)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右方斜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 C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4图所示); (4)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右方横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 D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5图所示)。 五个发车方向(由左至右A、B、C、D、E方向)显示方式如下: (1)同四个发车方向的第(1)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A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2 图所示); (2)同四个发车方向的第(2)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B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3 图所示); (3)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中间竖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中间 C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6图所示); (4)同四个发车方向的第(3)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D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4 图所示); (5)同四个发车方向的第(4)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E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5 图所示)。 六个发车方向(由左至右A、B、C、D、E、F方向)显示方式如下: (1)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左方竖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 A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7图所示); (2)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左方横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 B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8图所示); (3)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左方斜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 C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9图所示); (4)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右方斜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 D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80图所示)。 (5)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右方横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 E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81图所示)。

    (6)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右方竖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 F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82图所示)。 七个发车方向(由左至右A、B、C、D、E、F、G方向)显示方式如下: (1)同六个发车方向的第(1)项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A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7 图所示); (2)同六个发车方向的第(2)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B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8 图所示); (3)同六个发车方向的第(3)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左侧C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79 图所示); (4)信号机在开放状态及表示器中间竖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中间 D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83图所示); (5)同六个发车方向的第(4)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E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80 图所示); (6)同六个发车方向的第(5)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F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81 图所示)。 (7)同六个发车方向的第(6)项一一表示进路开通,准许列车向右侧G方向线路发车(如第182 图所示)。 4.在双线区段仅用于区分反方向发车时,其显示方式如下: (1)信号机在开放状态且表示器不点亮一一准许列车正方向发车(如第184图所示)。 (2)信号机在开放状态且表示器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准许列车反方向发车(如第185图所示)。 本条对进路表示器的显示含义作了详细的描述, 本规程第78条规定:“出站信号机有两个及以上的运行方向,而信号显示不能分别表示进路方向 时,应在信号机上装设进路表示器。发车进路兼出站信号机,根据需要可装设进路表示器,区分进路方 向。双线自动闭塞区段,有反方向运行条件时,出站信号机设进路表示器。” 本规程第84条规定:“....驼峰色灯辅助信号机,可兼作出站或发车进路信号机,并根据需要装 设进路表示器。” 进路表示器一般设于出站信号机、发车进路信号机、出站兼发车进路信号机、驼峰辅助信号机,用 以区分进路方向。 为明确进路表示器的性质、作用和开放条件,规定了进路表示器仅在其主体信号机开放时点亮,用 于区别进路开通方向或双线区段反方向发车,不能独立构成信号显示。 1.第1款:两个发车方向 以前较为常用,但目前在各大干线已逐渐减少使用了。 原铁道部发布的《关于统一六大干线四显示自动闭塞改造工程主要设计原则的通知》(铁建设(2004 151号)规定:“双线自动闭塞区段,当有反向行车运行条件时,出站信号机仅装设反向进路表示器, 并纳入联锁;三个及以上方向的出站信号机,各方向均装设进路表示器,不纳入联锁.....”如本条第4 款。此后的工程建设中,各大干线的改造逐步按此进行改造。 由此,本款描述的情况,主要演变为除双线自动闭塞区段之外的两个发车方向(如两个不同的非自 动闭塞线路的发车方向),而出站信号机未设置“双绿”显示加以区分时使用。 2.第2款:三个发车方向 进路表示器安装在允许信号机构的下方,设左、中、右三个白色表示灯。在主体信号开放时,某个 方向的白色表示灯点亮即表示开通该发车方向

    3.第3款:四个及以上发车方向 进路表示器设置为上下两排表示灯,利用两个白色表示灯同时点亮方能区分方向。按相应的灯光排 列表示开通相应的发车方向。 四个发车方向时,进路表示器的显示方式如图448一1所示

    个发车方向时,进路表示器的显示方式如图448

    方向时,进路表示器的显示方式如图448一3所

    个发车方向时,进路表示器的显示方式如图448

    4.第4款:双线区段仅用于区分反方向发车 因反方向发车是一种特殊的行车方式,指示反方向发车的显示不经常使用,为避免正常行车也要

    亮表示器,当信号机只有一个反方向发车需要区分时,可用表示器不点亮作为正方向行车的指示。为防 止表示器因故灭灯造成错误显示,应将表示器灯丝的完好作为主体信号机开放的必要联锁条件。原铁道 部发布的《关于统一六大干线四显示自动闭塞改造工程主要设计原则的通知》(铁建设(2004)151号) 对此进行了规定。 5.需要说明的问题 当进路表示器显示不良时,由发车人员以口头通知司机列车开往方向后,列车可凭发车信号机的显 示出发,如本规程第365条规定:“出站信号机发生故障时,除按规定交递行车凭证外,对通过列车应 告司机,并显示通过手信号。装有进路表示器或发车线路表示器的出站信号机,当该表示器不良时, 由办理发车人员通知司机后,列车凭出站信号机的显示出发。” 本条规定参考了原铁道部发布的《关于汉口站出站信号机发车进路表示器显示方式的批复》(铁运 函(2010)582号)的相关内容,

    第449条发车线路表示器在线群出站信号机开放后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一准许该线路上的列车发车 (如第186图所示)。 不许发车的线路,所属该线路的发车线路表示器不能点亮。 发车线路表示器可用于驼峰调车场,作为调车线路表示器,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一准许调车。 本条对发车线路表示器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81条规定:“设有线群出站信号机时,在线群每一条发车线路的警冲标内方适当地点, 装设发车线路表示器。” 发车线路表示器设在装有线群出站信号机的每条发车线路上。 当线群出站信号机开放后,发车线路表示器显示一个白色灯光,表示准许该线路上的列车发车。为 防止误认发车线路表示器为调车信号,其灯光采用白色,以区别于调车信号机的月白色灯光。 发车线路表示器和线群出站信号机之间的道岔没有联锁关系。在发车时,司机应特别注意发车信号, 以保证行车安全。 线群出站信号机开放后,只能有一个发车线路表示器点亮。不许可发车的线路,其发车线路表示器 无显示。 为减少调车线内的调车信号机及相应的设备,发车线路表示器可用于驼峰调车场,作为调车线路表 示器,显示一个白色灯光,表示准许调车。 本规程第365条规定:“出站信号机发生故障时,除按规定交递行车凭证外,对通过列车应预告司 机,并显示通过手信号。装有进路表示器或发车线路表示器的出站信号机,当该表示器不良时,由办理

    第450条发车表示器常态不显示;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一表示车站人员准许发车(如第18

    本条对发车表示器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79条规定:“发车信号辨认困难的车站,在便于司机瞭望的地点可装设发车表示器。 发车表示器必须在出站信号机已经开放,车站值班员已通知发车后,车站人员才能开放发车表示器 指示列车出发。 发车表示器常态不显示:有显示时,其前后方向均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以便于司机瞭望

    第451条调车表示器的显示方式如下: 1.向调车区方向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准许机车车辆自调车区向牵出线运行(如第188图所示) 2.向牵出线方向显示一个白色灯光一准许机车车辆自牵出线向调车区运行(如第189图所示)

    3.问牵出线方向显示两个日色灯光一一 本条对调车表示器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80条规定:“....在作业繁忙的调车场上,因受地形、地物影响,调车机车司机看不清 周车指挥人的手信号时,设调车表示器。” 调车表示器是在繁忙的调车场上,因地形、地物影响调车机车司机瞭望调车指挥人的手信号时,用 以代替调车指挥人的手信号而设置的。调车表示器向前、后两方均能单独显示:一方向着调车区,一方 向着牵出线。当向调车区或牵出线方向显示一个白色灯光时,表示准许机车车辆自调车区向牵出线或自 牵出线向调车区运行:当向牵出线方向显示两个白色灯光时,表示准许机车车辆自牵出线向调车区溜放 调车表示器只准许调车指挥人使用,以保证调车作业安全,

    本条对车挡表示器的显示含义作了描述。 本规程第68条规定:“信号装置一般分为信号机和信号表示器两类....信号表示器分为道岔、脱 轨、进路、发车、发车线路、调车及车挡表示器。” 车挡表示器设在尽头线终端的车挡上(安全线、避难线除外)。其设置目的是为了便于司机和调车 指挥人员瞻望车挡位置,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与车挡相撞。 安全线和避难线均属线路隔开设备,不准机车车辆进入。本规程第86条规定:“.·..集中联锁以 外的脱轨器及引向安全线或避难线的道岔,设脱轨表示器。”故安全线和避难线可不装设车挡表示器

    第453条线路标志包括:公里标、半公里标,曲线标,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始终点标,桥梁标,隧道 (明洞)标,坡度标,以及铁路局、工务段、线路车间、线路工区和供电段的界标。 信号标志包括:警冲标,站界标,预告标,引导员接车地点标,司机鸣笛标,电气化区段的电力 机车禁停标,断电标、合电标,接触网终点标,准备降下受电弓标、降下受电弓标、升起受电弓标, 作业标,减速地点标,补机终止推进标、机车停车位置标,四显示机车信号接通标,四显示机车信号 断开标,轨道电路调谐区标志,级间转换标,通信模式转换标,以及除雪机用的临时信号标志等。

    第454条线路、信号标志应设在其内侧距线路中心不小于3.1m处(警冲标除外)。

    1:线路标志,按计算公里方向设在线路左侧。双线区段须务设线路标志时,应设在列车运行方向 左侧。 (1)公里标、半公里标,设在一条线路自起点计算每一整公里、半公里处(如第192图所示)。 (2)曲线标,设在曲线中点处,标明曲线中心里程、半径大小、曲线和缓和曲线长度(如第193 图所示)。 (3)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始终点标,设在直缓、缓圆、圆缓、缓直各点处,标明所向方向为直线 圆曲线或缓和曲线(如第194图所示)。 (4)桥梁标,设在桥梁两端桥头处,标明桥梁编号、中心里程和长度(如第195图所示)。 (5)隧道(明洞)标,直接标注在隧道(明洞)两端洞门端墙上,标明隧道号或名称,中心里程 和长度(如第196图所示)。 (6)坡度标,设在线路坡度的变坡点处,两侧各标明其所向方向的上、下坡度值及其长度(如第 197图所示)。 (7)铁路局、工务段、线路车间、线路工区和供电段的界标,设在各该单位管辖地段的分界点处 两侧标明所向的单位名称(如第198图所示)。 2.信号标志,设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警冲标除外)。双线区段的轨道电路调谐区标志设在线路 外侧。 (1)警冲标,设在两会合线路线间距离为4m的中间。线间距离不足4m时,设在两线路申心线 最大间距的起点处(如第199图所示)。在线路曲线部分所设道岔附近的警冲标与线路申心线间的距 离应按限界的加宽增加。 (2)站界标,设在双线区间列车运行方向左侧最外方顺向道密(对向出站道密的警冲标)外不少 于50m处,或邻线进站信号机相对处(如第200图所示)。 (3)预告标,设在进站信号机及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外方900m、1000m及1100m处(如第201 图所示),但在设有预告或接近信号机及自动闭塞的区段,均不设预告标。 在双线区间,退行的列车看不见邻线的预告标时,在距站界外1100m处特设一个预告标(如第 202图所示)。 (4)引导员接车地点标,列车在距站界200m以外,不能看见引导人员在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处 显示的手信号时,须在列车距站界200m外能清晰地看见引导人员手信号的地点设置(如第203图所 示)。 (5)司机鸣笛标,设在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500~1000m处(如第204图所 示)。在非限鸣区域,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在限鸣区域内,司机见此标志应开启灯显示警设备 除遇危及行车安全等情况外,限制鸣笛。 (6)电力机车禁停标,设在站场、区间接触网不同供电臂间的电分段两端,电力机车在该标志提 示的禁停区域内不得停留(如第205图所示)。 (7)在电气化区段接触网电分相前方,分别设断电标(如第206图左图所示)、禁止双弓标(如 第207图所示)。对于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20km/h的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及最高运行速度为120 km/h的货物列车、快速货物班列运行的线路,在断电标的前方增设特殊断电标(如第206图右图所示) 在接触网电分相后方设合电标(如第208图所示),设置位置如第209图所示。在双线电气化区段: 在“合”、“断”电标背面,可分别加装“断”、“合”字标,作为反方向行车的“断”、“合”电 标使用。 (8)接触网终点标,设在接触网边界(如第210图所示)。 (0)在电气化线路接触网故障降写地段前方,分别设准冬降下受电写标(加策211图所示)降

    为适应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需要,本条对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的设置作了统一规定。 线路标志、信号标志的制作及标示规则,按原铁道部发布的通用参考图《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 货共线铁路线路标志图集)》(通线(2007)8024一1)和《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货共线铁路信号 标志图集)》(通线(2007)8024一II)执行。 遇有桥梁时,应在维修人员通道的护栏上安装铁质线路标志。 1.第1款:线路标志 (1)公里标、半公里标(如本规程第192图) 公里标表示一条线路自起点至本标志距离的公里数;半公里标位于其前后公里标之间的中点。公里 标中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公里数,半公里标中的“!”系指半公里。 (2)曲线标(如本规程第193图) 在其侧面标明曲线中心里程,其余信息标注在正面。 (3)圆曲线和缓和曲线始终点标(如本规程第194图)

    标明所向方向为直线、圆曲线或缓和曲线,设在直缓、缓圆、圆缓各点处。 (4)桥梁标(如本规程第195图) 标明桥梁编号、中心里程和长度(桥长),设在桥梁两端桥头处。 (5)隧道(明洞)标(如本规程第196图) 标明隧道(明洞)号或名称、中心里程和长度,标注在隧道(明洞)两端洞门端墙上。 (6)坡度标(如本规程第197图) 表示线路纵断面状态。设在线路坡度的变坡点处,其两侧各标明其所向方向的上、下坡度值和长度 表示坡道方向的箭头应统一规范为箭头指向线路中心方向。 (7)铁路局、工务段、线路车间、线路工区和供电段的界标(如本规程第198图) 设在各该单位管辖地段的分界点处,两侧标明所向的单位名称。 2.第2款:信号标志 信号标志是对机车车辆操作人员起指示作用的标志。因司机的位置在左侧,为便于望,将其设于 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警冲标除外)。双线区段的轨道电路调谐区标志设在线路外侧,主要是因为受建 筑限界的影响。 (1)警冲标(如本规程第199图) 指示机车车辆(动车组)停车时,不准向道岔方面或线路平面交叉处所越过。 根据机车车辆限界规定,由线路中心计算,其一侧最大宽度为1800mm。道岔岔后两相邻线路存 有机车车辆时,两者之间必须保持3600mm的空间。另外,考虑机车车辆运行中的摆动等因素,规定 警冲标设在两会合线路线间距离的中间。线间距不足4m时,设在两线路中心线最大间距起点处。在线 路曲线部分所设道岔附近的警冲标与线路中心线间的距离,应按限界的加宽增加。 (2)站界标(如本规程第200图) 双线区段表示车站与区间的分界。 车站连接区间的线路入口处设有进站信号机时,以进站信号机作为站界,不再设置站界标;车站连 接区间的线路入口处未设进站信号机时,以站界标作指示。 文中所述“列车运行方向”指出站方向。 站界标设置地点类似于进站信号机(可参见本规程第72条)。考虑站内调车作业需要,即当一台 机车挂一至两辆货车转线时不致越出站界,所以规定设在双线区间列车运行方向左侧最外方顺向道岔 (对向出站道岔的警冲标)外不少于50m处,或邻线进站信号机相对处 (3)预告标 用以预告列车接近车站(线路所)。 列车在区间运行时,为对“接近车站”作出预告,设置相关的“信号”。 在自动闭塞区段,区间设有通过信号机。与其他通过信号机不同,邻近车站的通过信号机涂有黑斜 线(进站信号机前方第一架通过信号机涂有三条黑斜线,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进站信号机前方第二架通 过信号机还涂有一条黑斜线),以此给出“接近车站”的预告“信号”。 在非自动闭塞区段,区间一般无通过信号机,在进站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外方设置的预告 信号机或接近信号机可作为“接近车站”的预告“信号”。 除此之外,在非自动闭塞区段,车站(线路所)未设预告信号机或接近信号机时,在进站信号机及 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外方900m、1000m及1100m处设置的预告标(如本规程第201图),可预告列 车司机接近车站(线路所)。 (4)引导员接车地点标 指示引导员引导接车时显示手信号的地点。当受地形地物影响,列车在距站界200m以外不能看见

    引导人员在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处显示的手信号时,须在列车距站界200m以外能清晰地看见引导人员 手信号的地点设置引导员接车地点标(如本规程第203图)。 (5)司机鸣笛标(如本规程第204图) 指示司机长声鸣笛。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或开启灯显警示设备,表示列车已接近,以引起道 路人员及铁路工作人员的注意,下道避车。设在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500~1000m 处。在限鸣区域内,为减少鸣笛产生的噪声污染,改用灯显示警设备实现鸣笛的警示功能, (6)电力机车禁停标(如本规程第205图) 设在站场、区间接触网不同供电臂间的电分段两端,提示电力机车(动车组)在该标志提示的禁停 区域内不得停留,避免电力机车(动车组)失去动力或影响接触网正常工作。 (7)断电标、合电标、禁止双弓标 是设于电气化区段的专用标志。 断电标预告司机前方是接触网电分相,机车应断电运行;合电标通知司机已越过接触网电分相,可 合电运行;禁正止双亏标预告司机在前方接触网电分相断电处所,不准开起双亏。 列车通过电气化区段接触网电分相时必须断电,而且不得升起双弓,以保障电气化铁路列车的安全。 为提示司机操作,在接触网电分相前方分别设有断电标和禁止双弓标,但列车断电时间不能太长,通过 接触网电分相后应及时合电,避免列车降速过多造成意外停车,所以合电标设置位置距接触网电分相较 近。对于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20km/h的旅客列车、行邮列车及最高运行速度为120km/h的货物列车、 行包列车,因为列车运行速度较高,应按特殊断电标操作。考虑到司机操作的安全时间,特殊断电标设 在断电标的前方75m处。以上标志样式如本规程第206图、第207图、第208图,设置位置如本规程 第209图。 (8)接触网终点标 设在接触网边界,警告司机不准越过该标,防止机车脱弓(如本规程第210图)。 (9)准备降下受电弓标、降下受电弓标、升起受电弓标 是设于电气化区段的专用标志。 准备降下受电弓标设在降下受电弓标前方,预先通告司机准备降下受电弓;降下受电弓标通知司机 降下受电弓通过施工地段;升起受电弓标通知司机已越过施工地段,准许升起受电弓恢复正常运行。 在电气化线路接触网故障需要列车降弓通过时,为提示司机操作,在降弓地段前方分别设准备降下 受电弓标和降下受电亏标。在列车通过降亏地段后,按升起受电亏标提示及时升起受电弓。对于最高运 行速度大于120km/h的旅客列车、行邮列车及最高运行速度为120km/h的货物列车、行包列车,因为 列车运行速度较高,应按特殊降弓标操作。考虑到司机操作的安全时间,特殊降弓标设在降下受电弓标 的前方150m处。以上标志的式样如本规程第211图、第212图、第213图,设置位置如本规程第214 图。 (10)作业标(如本规程第215图) 设在线路施工作业地点及邻线距施工地点两端500~1000m处,表示前方有施工作业,以使司机 注意望,注意施工处所,并长声鸣笛,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11)减速地点标(如本规程第216图) 指示列车按规定限速运行、通过减速地段。司机由该标志处起必须以规定限速运行。减速地点标设 需要减速地点的两端各20m处,正面表示列车按规定限速通过的起点,背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 通过的终点。该标志为白色圆牌,边线及中间线为黑色。 (12)补机终止推进标(如本规程第217图)、机车停车位置标(如本规程第218图)。 (13)四显示机车信号接通标(机车信号接通标)

    455条通知操纵除雪机人员的临时信号标志如下: 1.除雪机工作阻碍标一表示前面有道口、道岔、桥梁等建(构)筑物,妨碍除雪机在工作 通过; 2.除雪机工作阻碍解除标一一表示已通过阻碍地点。 上述标志的设置如第226图所示。

    本条对通知操纵除雪机人员的临时信号标志的使用和显示含义作出了规定, 除雪机工作阻碍标和除雪机工作阻碍解除标,均系使用除雪机时临时设置的标志。 除雪机工作阻碍标用于预告除雪机司机前方有道口、道岔或桥梁等建筑物,妨碍除雪机的正常亻 雪机工作阻碍标设于建(构)筑物前方30m的地点,是考虑给除雪机司机变更操纵方法的时间 规程第226图)

    第456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分为 A型(如第227图A所示)、B型(如第227图B所示)两种。 A型标桩为基本型,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每200m左右设置一个,特殊地段可增加或减少 设置数量,人烟稀少地区可不设置。 B型标桩为辅助型,适于在人员活动频繁地段的道口、桥隧两端、公路立交桥附近醒目地点、居 民区附近和人身伤害事故多发地段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 标在铁路线路两侧规定距离设置时,应与线路另一侧标桩相错理设。

    本条对线路安全保护标志的设置方式进行了描述。 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和警示、保护标志。 本规程第16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按规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边界设置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防护桩等防护设施.....” 本规程第17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 道路桥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 标志。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 标桩、标志的制作和标示方法应根据原铁道部发布的通用参考图《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货共线 铁路线路标志图集)》(通线(2007)8024一I)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制作和标示(如本规程第227图A、 第227图B)。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 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 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 输企业划定并公告。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 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 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 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 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第457条在下列地点应设置警示、保护标志: 1.在未全封闭的铁路桥梁、隧道两端的线路两侧,设严禁通过标(如第228图A所示); 2.在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规定的地点,设严禁采砂标(如第228图B所示); 3.在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埋设地点,设电缆标(如第228图C所示); 4.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自动闭塞供电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等电力设施附近易发生危险的地方, 设严禁进入标(如第228图D所示)。

    本条对警示、保护标志的设置方式进行了描述。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铁路安全警示、保护标志。 本规程第17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 侨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

    业 4.第4款:严禁进入标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自动闭塞供电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等电力设施通过高压电流,未进行 防护和必要安全培训人员接近易发生触电危险垫圈标准,在上述地点附近须按规定设置严禁进入标(如 228图D)。

    第458条在铁路线路允许行人、自行车通过,禁止机动车通过的人行过道应设置人行过道路 第229图所示)。

    本条对人行过道路障桩的设置方式进行了描述。 为确保行车安全,禁止机动车通过专为行人和非机动车设置的人行过道,设置人行过道路障桩。 本规程第50条规定:“列车运行速度120km/h及以上线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 珊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列车运行速度120km/h以下的线路,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的等级 标准、铺设、拆除及需否看守,由铁路局决定。” 本规程第51条规定:“铁路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司机鸣笛标及护桩;人行 过道应设置路障、鸣笛标;站内道口、人行过道两端不设鸣笛标。根据需要设置栅栏或其他安全设施...... 人行过道路障桩按规定设于人行过道两端,一般按小于机动三轮车的宽度,以0.8~1.0m的间隔 理设。标志的制作和标示方法应根据原铁道部发布的通用参考图《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货共线铁路 线路标志图集)》(通线(2007)8024一I)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制作和标示(如本规程第229图)

    第459条列车应根据其种类及运行的线路和方向,在头部和尾部分别显示不同的列车标志。列车标志 的显示方式,昼间与夜间相同,但昼间不点灯,其显示方式如下: 1.列车在双线区段正方向及单线区段运行时,机车前端一个头灯及中部右侧一个白色灯光(如第 230图所示)。列车尾部两个侧灯,向后显示红色灯光,向前显示白色灯光;挂有货物列车列尾装置时 为列尾装置向后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一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31图所示)。 2.列车在双线区段反向运行时,机车前端一个头灯及中部右侧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32图所示): 列车尾部标志与本条第1款同。 3.列车推进运行时,列车前端两个侧灯,向前显示红色灯光,向后显示白色灯光;挂有货物列车 列尾装置时,为列尾装置向前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一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33图所示)。机 车后端中部左侧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34图、第235图所示)。 列车在双线区段正向推进运行时,列车前端向前显示左侧一个红色灯光,右侧一个白色灯光,向 后显示左侧一个白色灯光;挂有货物列车列尾装置时,为列尾装置向前显示红白相间的反射标志和 个红色闪光灯光(如第236图所示)。 4.列车后端挂有补机时,机车后端标志与本条第3款同。 5.单机在双线区段正方向及单线区段运行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1款同;后端标志与本条第 3款同。 6.单机在双线区段反方向运行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2款同;后端标志与本条第3款同。 7.调车机车及机车出入段时,机车前端标志与本条第1款同;机车后端中部左侧一个白色灯光(如 第237图所示)。 8.轨道车运行时,前端一个白色灯光(如第238图所示):后端一个红色灯光(如第239图所示)。

    本条对各种列车标志的设置方式和显示含义进行了描述。 本规程第331条规定:“列车是指编成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旅客列车的尾部标 志应使用电灯,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尾部标志灯的摘挂、保管,由车辆部门负责。对中途转向的动车 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应有备用标志灯,以备转向时使用。” 列车标志是列车在线路上运行时的显示,分别向运行前方、后方显示不同位置和颜色的灯光,表示 列车在不同的线路上、以不同的方式运行。接发车、维修施工、巡道、道口等行车人员在一定的距离内 可根据列车标志确认列车的运行状态和列车的完整,据此办理有关工作,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 列车标志的显示方式,昼间与夜间相同,但叠间不点灯,主要是考虑间瞻望条件好,有关接发车 及维修施工、巡道、道口人员等可以确认列车运行情况。但遇天气不良如遇雾雨雪及沙尘影响时,有关 人员确认列车困难时,列车标志于昼间均应点灯,以保证列车运行及有关行车作业人员的安全。 前部是指列车或车列前部的适当位置;后部是指列车或车列后部的适当位置。 头部是指列车或车列的最前一辆车;尾部是指列车或车列的最后一辆车。 前端是指列车或车列最前一辆车的前端:后端是指列车或车列最后一辆车的后端

    本条对听觉信号的鸣示时间进行了规定。 听觉信号是以号角、口笛、机车、动车组以及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发出的鸣笛,形成长短不同、组合 方式不同的声响,以表示不同含义的信号。 由于铁路行车工作是由多工种联合作业,互相配合完成的,工种间有许多工作需要进行联系,在天 气不良、视觉信号不能使用以及通信设备不能使用等情况下,都需要使用听觉信号。 《技规》规定了统一的听觉信号,以便共同执行。此外,还有语音提示信息也属于听觉信号范畴 但不在本条规定。 听觉信号是以声音长短来表示的,长声及短声的音值长度都有相应的规定,两音响间也要有间隔。 司一听觉信号重复鸣响时,须间隔5s以上。 根据城市噪声控制标准要求,部分城市在市区及居民区对列车鸣笛作了限制规定,有关限制鸣笛区 域的听觉信号替代方式由铁路局制定。

    第462条口笛、号角鸣示方式见第35表。.

    本条对听觉信号的口笛、号角的鸣示方式作了详细描述。 口笛、号角所发出的听觉信号,是行车有关人员,包括调车人员,扳道人员、检车人员、扳道人员 之间,或其与司机之间在作业中使用的信号。长、短声及间隔时间均应遵守本规程第460条规定。 在通信设备不发达的年代,遇天气不良进行作业时计算机标准,口笛、号角所发出的听觉信号在行车作业中起 了重大作用。在无线通信设备发达的今天,则很少使用

    本条对听觉信号的口笛、号角的鸣示方式作了详细描述。 口笛、号角所发出的听觉信号,是行车有关人员,包括调车人员,扳道人员、检车人员、扳道人员 之间,或其与司机之间在作业中使用的信号。长、短声及间隔时间均应遵守本规程第460条规定。 在通信设备不发达的年代,遇天气不良进行作业时,口笛、号角所发出的听觉信号在行车作业中起 了重大作用。在无线通信设备发达的今天,则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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