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73-2021 智能轨道快运电车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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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智轨电车应采用模块化设计,由多种电车模块组成,通过电车模块端部的铰接装置 车系列。
5.1.2电车模块宜采用100%低地板。
体育标准5.1.2电车模块宜采用100%低地板。
.3智轨电车宜采用的基本组成为:=Mc1+Tp
救援车钩的安装接口: 车间连接装置。
救援车钩的安装接口 车间连接装置。
5.2智轨电车主要技术参数
智轨电车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智轨电车中心沿虚拟轨道行驶时,智轨电车的动态包络线宽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智轨电车的动态包络线宽度
6.2整备状态下的车辆实际总重与设计总重之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3%。 6.3超员载荷(AW3)工况下,轴重与智轨电车各轮轴平均轴重之差应在实际平均轴重的土2%之内 6.4整备状态下智轨电车的每个车轮的测量轮重与该轴两轮的测量平均轮重之差应不超出土4%。 6.5智轨电车应设置架车、吊车等点位辅助设施,其功能应满足车辆维护和运输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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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智轨电车应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通过曲线,在救援车以牵引的工况下能按规定的速度安全通过。
a) 空车载荷(AWO):整备状态下的智轨电车自重; b) 满座载荷(AW1):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C 额定载荷(AW2):可站面积按6人/m(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d 超员载荷(AW3):可站面积按8人/m(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AW1AW3载荷的设计人均重量宜按60kg/人核定。
6.8智轨电车最高运行速度应不低于70km/h。 6.9牵引性能如下: a)平均加速度(在平直道上,AW2载荷工况下): 1)智轨电车速度从0加速到5km/h,不应小于1.5m/s; 2) 智轨电车速度从0加速到40km/h,不应小于1.0m/s: 3 智轨电车速度从0加速到70km/h,不应小于0.7m/s°。 b 牵引纵向冲击率:不应大于1.0m/s。 6.10 智轨电车应具有的故障运行能力为: a 智轨电车处于AWO载荷工况和牵引动力损失1/2时,在最大坡道上启动并能以限速20km/h 运行; b 智轨电车处于AW3载荷和牵引动力损失1/2时,应能在平直路面上启动并运行。 6.11 制动性能如下: a 在AW3工况下,智轨电车以最高限速在平直干燥路面情况运行时,从给出制动指令到停车时的 平均减速度为: 1)最大常用制动时不低于2.0m/s; 2)紧急制动时不低于2.8m/s。 在Aw3工况下,智轨电车以30km/h速度在平直干燥路面情况运行时,从给出制动指令到停车 时的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0.5m。 6.12 智轨电车内部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 6.13 智轨电车外部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GB/T7928的规定。噪声限值为:停车时应不大于68dB(A), 以70km/h速度运行时应不大于79dB(A)。 6.14 智轨电车上的各种设备冲击、振动水平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 6.15 智轨电车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试验及限值应符合GB/T24338.4的规定。 6.16 智轨电车内部、外部电气设备防护应符合GB/T4208的规定。 6.17 智轨电车电气设备及电路的接地保护、绝缘保护、电气安全等通用规则应符合GB/T21413.1的 规定;电路开关与控制所用电工器件应符合GB/T21413.2的规定。 6.18 智轨电车电气电路控制、调节、保护、供电所用的低压电子装置宜符合GB/T25119的规定。 6.19 智轨电车电气设备布线、接线规则宜符合GB/T34571的规定,电气配线应符合TB/T1484.1的 规定。 6.20 智轨电车电气通信网络用电缆应符合TB/T1484.3的规定。 6.21 智轨电车平顺性指标宜符合GB/T4970的规定。 6.22 智轨电车防火设计要求应符合GB6771的规定,非金属材料防火要求宜符合TB/T3138的规定 6.23 智轨电车外部油漆和清洗时所触及到的部位和零部件应能耐受微酸、微碱清洗剂的影响。 6.24 智轨电车密封性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6.25 智轨电车同一型号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6.26智轨电车应符合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安全性(RAMS)等要求。
7.2.1电车模块之间应设置铰接装置,以满足电车模块之间的连接与载荷分配,并保证智轨电车顺利 通过曲线段的要求。 7.2.2电车模块之间应设置贯通道,满足智轨电车通过曲线段和乘客通行的要求,以及方便智轨电车 检修等工作的解编要求。 7.2.3电车模块之间的电气连接装置应能满足车辆通过曲线段时安全、可靠地工作,以及方便智轨电 年检修等工作的解编要求。 7.2.4智轨电车两端应设置拖车连接结构,工程救援车辆可通过连接结构进行智轨电车牵引操作;同 时应配备拖车连接器和故障救援时的电源供电接口。
8.1布置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并保证司机有清晰的视野,可方便、安全地操作。 8.2司机应能通过前窗、侧窗方便清晰地观察前方信号、线路等沿线状况;通过监视装置应能随时观 察客室内的状况;通过司机室外两侧后视装置应能清晰观察停站时整个站台和各车门状况,以及行进过 呈中车辆两侧和侧后方的交通状况。 3.3司机应能清楚地观察和方便地触摸到司机室内方向盘、各种操作手柄、开关、显示仪表、显示屏, 信号显示灯等设施。 8.4前窗、侧窗等应符合GB/T5914.2的规定;前窗应配置有除霜系统,除霜系统应符合GB11555 的规定;前窗玻璃应采用抗冲击型安全玻璃并符合GB9656的规定;侧窗玻璃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3.5前端应设置电动雨刮器、遮阳帘。 8.6司机座椅应能自由调整高度及前后位置,座垫靠背能调整倾斜角度;锁止机构可调整部位应牢固 可靠,并配有安全带,还能方便司机快速离开。 3.7与客室应设隔门或隔断,隔门的净开宽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低于1850mm。 8.8室内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保温性和防尘性;布线、雨刮器、前照灯等与车体的接口,以及司机室 区域的车体均应密封。 3.9应设工具箱,其位置应便于使用 8.10应设不少于1个灭火器,其位置及固定方式应便于使用,灭火能力应符合GB4351.1的规定。 8.11地板布应防静电、防滑、耐磨、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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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内装及设施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方便使用/维护及舒适性等要求。 9.2内装及设施的防火应符合GB/T6771的规定,相关装修材料有害气体排放应符合TB/T3139的规 定;地板布应防静电、防滑、耐磨、防水。 9.3应根据智轨电车运用条件,设置足够数量的双开式客室门,客室门应符合GB/T30489的规定。 9.4与司机室相邻处宜设置单开式客室门,且应符合GB/T30489的规定。 9.5客室门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且应符合GB9656的要求。 9.6客室门应有可靠的机械锁闭、故障隔离、紧急解锁、重开门等安全设计。 9.7应具有司机集中开关门和左侧、右侧开关选择,开门与牵引互锁,障碍探测,司机旁路控制,故 障诊断、显示和记录,开(关)门时的声、光提示,以及开(关)门状态、故障隔离状态显示等功能。 9.8应设置足够多的客室窗,部分车窗宜采用可上部开闭的结构。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符合GB9656 的规定。
9.9应配置应急安全锤或自动破玻装置
9.10乘客座椅应满足人体工程学要求, 9.11应设置立柱、扶手、吊环等设施。 9.12应配置灭火器,其位置及固定方式应安全可靠、便于使用,灭火能力应符合GB4351.1的规定, 9.13客室门、贯通道等客室内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在不大于30s内(含开关门时间)快速集中或疏散 乘客上下车的需要。 9.14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残疾人轮椅区
10.1空调制冷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 10.2智轨电车宜依据环境温度设置车内独立采暖装置,其采暖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 10.3司机室宜采用独立空调系统。 10.4司机室采用空调时,新风量不应少于30m/h。 10.5客室按AW2载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10m/h。 10.6空调系统应具有单节车单独控制及整车统一控制的功能。 10.7智轨电车空调系统应有可靠的排水、防水设计。
0.1空调制冷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 0.2智轨电车宜依据环境温度设置车内独立采暖装置,其采暖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 0.3司机室宜采用独立空调系统。 0.4司机室采用空调时,新风量不应少于30m/h。 0.5 客室按AW2载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10m/h。 0.6空调系统应具有单节车单独控制及整车统一控制的功能。 0.7智轨电车空调系统应有可靠的排水、防水设计。
1.1走行系统应采用胶轮进行承载。 1.2走行系统上应安装有驱动系统配合智能控制系统来驱动转向系统进行转向。 1.3走行系统的基础制动宜采用机械制动,同时基础制动装置具有机械紧急缓解功能。 1.4走行系统与车体配合后的最高运行速度、旅客舒适程度(平顺性指标)、曲线通过能力应能符合 使用要求。 1.5当胶轮发生故障时,应能保证智轨电车以限定的速度安全运行30km的距离。 1.6走行系统应满足整车起吊的要求
11.1走行系统应采用胶轮进行承载。 1.2走行系统上应安装有驱动系统配合智能控制系统来驱动转向系统进行转向。 11.3走行系统的基础制动宜采用机械制动,同时基础制动装置具有机械紧急缓解功能。 1.4走行系统与车体配合后的最高运行速度、旅客舒适程度(平顺性指标)、曲线通过能力应能符合 使用要求。 11.5当胶轮发生故障时,应能保证智轨电车以限定的速度安全运行30km的距离。 11.6走行系统应满足整车起吊的要求
1智轨电车制动系统应具有既独立文相互配合的电制动、摩擦制动两种基本方式,并应保证智 在各种状态下所需的制动力。
13牵引及辅助供电系统
13. 1 牵引系统
13.1.1牵引系统应采用交流传动系统。 13.1.2牵引系统应满足智轨电车正常运行能力(见第4章~第6章)和故障运行能力(第6章)的要 求。 13.1.3牵引系统应具有牵引、电制动功能,以及对牵引和制动过程的防空转、防滑、冲动实施控制的 动能和对牵引系统故障检测与隔离等功能。 13.1.4外部供电系统应具有智轨电车高压用电与过压保护、避雷的功能。
13. 2辅助供电系统
13.2.1智轨电车辅助供电系统应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辅助供电单元和多种亢余备用的设置。 13.2.2辅助供电系统的输出特性应与智轨电车的辅助交流负载和直流负载匹配。 13.2.3辅助供电系统应有足够的过载能力,在短时间内应能承受住负载起动电流的冲击;并在负载突 变和输入电压突变条件下,输出电压与变化不得影响所有负载的正常工作。 3.2.4 辅助供电系统应具有完备的保护,并应具有自诊断和故障记录功能。 13.2.5蓄电池宜采用免维护型电池。 3.2.6蓄电池容量应能满足司机室内照明、车内应急照明、头灯、尾灯、无线通信、广播、所有客室 侧门、车载信号的一次开关等紧急负载用电30min的需求
14. 1内部照明系统
14.1.1客室照明装置设计应做到良好防尘及抗污,避免由于灰尘污染影响美观,便于清洗,维修及拆 卸。 14.1.2客室内部照明应满足距地板面上方0.8m处的照度平均值不低于2001x。在正常供电中断时, 备有紧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101x。 14.1.3司机室内部照明应符合地板中央照度,其照度在31x~51x之间,在司机控制台面的照度在 51x~101x之间,
14.1.1客室照明装置设计应做到良好防尘及抗污,避免由于灰尘污染影响美观,便于清洗,维修及折 卸。 4.1.2客室内部照明应满足距地板面上方0.8m处的照度平均值不低于2001x。在正常供电中断时, 备有紧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101x。 4.1.3司机室内部照明应符合地板中央照度,其照度在31x~51x之间,在司机控制台面的照度在 51x~101x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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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外部照明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14.2.2外部照明应包括前照灯、尾灯、雾灯、制动灯、转向灯、示廓灯、侧标志灯等,其中前照灯有 远近光变换功能。
15.1智轨电车宜采用网络控制系统,与运行及安全有关的控制还应有硬连线的穴余措施。 15.2智轨电车诊断系统应具有接受各子系统的状态信息、故障信息等功能,并能进行评估、储存,在 同机室显示屏上进行显示与报警。 15.3智轨电车控制与诊断系统应具有事件记录功能。 15.4智轨电车控制与诊断系统应有故障信息识别、处理及指导功能。 15.5智轨电车控制与诊断系统应有故障数据的读出、分析功能
16. 1 转向控制系统
16.1.1转向控制系统应能控制每个车轮的转向。 6.1.2转向控制系统应能满足智轨电车双向行驶的切换需求。 6.1.3智轨电车故障时,应能通过人工干预转向控制系统实现车轮回正功能。 6.1.4转向控制系统应采用热备亢余结构,一旦系统部件出现问题,另一系统部件应能自动切入 16.1.5转向控制系统应具有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记录功能,
16.1.1转向控制系统应能控制每个车轮的转向。 6.1.2转向控制系统应能满足智轨电车双向行驶的切换需求。 6.1.3智轨电车故障时,应能通过人工干预转向控制系统实现车轮回正功能。 6.1.4转向控制系统应采用热备穴余结构,一旦系统部件出现问题,另一系统部件应能自动切入。 6.1.5转向控制系统应具有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记录功能,
16. 2 驾驶辅助系统
16.2.1驾驶辅助系统应具有识别地面虚拟轨道、虚拟道岔的功能。 16.2.2驾驶辅助系统应能满足智轨电车双向行驶的切换需求。 16.2.3驾驶辅助系统应具有行驶方向第一个走行系统循迹控制的功能 16.2.4驾驶辅助系统应具有轨迹偏离预警功能。 6.2.5 驾驶辅助系统应具有周界监控功能。 6.2.6 驾驶辅助系统应具有障碍物监测功能。 16.2.7驾驶辅助系统应具有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记录功能
17通信、广播与信息显示
17.1.1应设置独立的无线通信通道(系统可自建或租用公网) 7.1.2无线通信系统应具有调度中心与驾驶员双向通信的功能、调度中心通过本车广播系统对乘客进 行播音的功能、驾驶员与车站值班员通信的功能
17.2.1智轨电车应设置有线广播系统。
17.2.2有线广播系统应具有自动报站、本车司机对车内/外乘客广播、本车两端司机对话、客室乘客 与司机紧急对讲功能。
17.3.1车内应设显示车辆服务相关信息的显示装置。
17.3.1车内应设显示车辆服务相关信息的显示装置。 7.3.2车外应设显示车辆运行相关信息的显示装置。 17.3.3车外司机室端应设置鸣笛装置,且符合GB15742的要求。
车内应设置由司机室控制的客室监控系统。
18.1静态机械检查试验
18.1.1按照GB/T14894测量车辆的主要外形尺寸、涉及人机工程与安全相关的关键尺寸应 智轨电车主要技术参数的要求。 18.1.2车辆各螺栓扭矩应符合QC/T518的规定
18.1.2车辆各螺栓扭矩应符合QC/T518的规定
安照GB/T14894进行试验,车辆总重、轴重、轮重应符合6.2、6.3、6.4的规定
18.4车体和外部设备箱体水密性试验
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符合GB/T14894的规
18.5整车环保检测试验
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18.6工作条件舒适性试验
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18.7安全措施和安全设备检查试验
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18.8动态包络线检查证
18.9.1压缩空气设备全面气密性检查试验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18.9.2线路制动试验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18.9.1压缩空气设备全面气密性检查试验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18.10曲线和坡度变化线路的运行试验
18. 11列车动力学性能试验
应符合GB/T4970的规定。 8.12起动加速性能试验及电制动试验 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
应符合GB/T4970的规定。
18.13电磁兼容试验
符合GB/T14894的规定
18.14.1内部噪声试验应符合GB14892的
18.14.2外部噪声试验应符合GB/T7928
螺纹标准DB5115/T73202
19.2智轨电车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第18章进行型式试验: a)新设计生产: b) 批量生产过程中经过重大技术改造时; C) 按已定型图纸生产的、但已中断生产时间过长时(如有必要抽样复查时); d 按已定型图纸异地生产。 19.3 智轨电车的有关信息应标注在智轨电车的明显位置上,标志应清晰、易读、不易磨损。 19.4 应提供完整适用的文件资料,标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与型号; b) 制造商的名称; C 额定载客量: d) 出厂编号或代码; e 出厂日期。
电车解编、合编专用设备、工具的清单以及作 妥善包装、储存、运输和防护
DB5115/T 73—2021 21.1.1智轨电车各零部件的制造、装配、调试等工序电气安全标准,应有完整的检查合格证明文件。 21.1.2智轨电车应有完整的例行试验检查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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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正式验收的智轨电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型式试验报告、例行试验报告、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智 轨电车履历薄等文件。 2122知轨由车移交时应提供有关技术文件一维修用图纸和随车工目冬品
....-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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