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试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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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试行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更是生命线,是重大政治任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梳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贯彻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管控风险及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GB/T33000(20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中铁五局《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中铁五局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六司安质〔2020〕265号)。
第二章 安全生产会议种类
第三条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类型分为:日碰头会、周例会、周安全警示教育会、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季度案例警示教育会等。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四条 日碰头会: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 项目部周例会: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 周安全警示教育会:项目安质部负责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各部门管理人员、作业队员工参加。
第七条 月度生产安全会: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工点长)参加。
第八条 季度案例警示教育会:项目安全总监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各部门全体人员、作业队(工点长)员工参加。
第四章 责任主体
第九条 日碰头会:项目经理为主责领导,生产管理部门为主责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第十条 周例会:项目经理为主责领导,生产管理部门为主责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第十一条 周安全警示教育会:安全总监为主责领导,主责部门为安质部,参与部门为各部门、作业队全体人员。
第十二条 月度生产安全会:项目经理为主责领导,主责部门为生产管理部门,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参加。
第十三条 季度案例警示教育会:安全总监为主责领导,主责部门为安质部,各部门及作业队全体人员参加。
第五章 各类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 日碰头会会议内容
每日下班前或班后组织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含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召开碰头会,总结当日施工安全质量环保状况,分析、解决当日安全质量环保问题,布置次日安全质量环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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