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管理规则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铁道部文件 铁运〔2006〕88号 关于发布《铁路机车行车安全 装备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 现将《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管理规则》发给你们,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原发《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管理规则》(铁运〔2000〕64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规范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的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运行记录数据的管理,规定了相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要求以及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应达到的运用质量指标。从事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制造的单位和铁路有关行车部门均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 第3条 铁路机车行车安全装备是指装设于机车、动车以及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用于直接防止列车运行事故或辅助机车乘务员提高操纵列车运行安全能力的装备,主要包括: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简称监控装置)....
- 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铁路标准
- 相关专题: 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