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040-2021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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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T 040-2021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完整清晰正版)
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 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响应资格预审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响应资格预审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证明自己 能力、财务、信誉状况的文件。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并负责对资格预 请文件进行审查的临时性机构。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标 方法建筑技术论文,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后,编制并签署的记载 审香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文件。
2.0.14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notice of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result
2.0.14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2.0.15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的投标邀请的通知。
16招标公告tenderingadven
招标人发布的载明招标项目相关信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 投标的公告。
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告知招标投标规则和程序等内 提供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的书面文件。
2.0.18最高投标限价ceilingpricefor bids
招标人根据拟订的招标文件和工程内容,结合招标工程 情况编制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时为招标控制
招标人对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 通知。
.21投标文件biddingdocu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的,约 标人履行其投标义务的担保。
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 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 的期限。
2.0.24开标bids opening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拆封(解 密)、宣读并记录的过程。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期望承揽招标项目 价格。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活动白 寸性机构。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 文件进行评审后,编制并签署的记载评标过程和结果的书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的可以授予中标资 格的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经修正 后的投标报价。
2.0.30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
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
3.1.1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以及政府设立 或者指定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长?
3.1.1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以及政府设立
3.1.2招标代理机构应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及荣誉,坚持
序竞争,主动接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业组织、社会 公众的行为监督。
宜具有满足需要的开标、评标场地。
人员以及建立配套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应当具备策划招标方案 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和处理异议 等相应专业能力。
1具有与招标投标业务需要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工 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人类):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 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部门发布的招标有关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3充分认识和遵循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和优胜劣汰的基本原 理、规律、方法并融合运用于招标活动中,具有按照市场要素充 分放开竞争、科学评价选择、高效优化流动配置的条件与要求, 有效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力; 4具有招标服务所在行业的基本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或掌 握工程、货物、服务的结构分类、功能用途、规模、性能、质 量、工期、安全、节能、环保等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相关标 底的价格计算方法以及参数,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工程监理大 纲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货物制造工艺等技术经济指标、评价 标准以及方法; 5具有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研究制定招标方案、组 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等工作的能力,能预测和控制 招标服务的相应风险,能够独立或者配合招标人处理招标过程中 的异议、投诉等争议纠纷; 6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遵守招标行业自律规章和企业内部制度: 7掌握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有关技能。 3.1.6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宜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有与招 标投标业务需要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工程建设类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 2坚持诚信守法、客观公正、专业科学、经济高效的行为 准则,严格遵守招标法律法规、政策和职业道德规范,并按照项 需求及约定的服务要求,规范提供招标专业服务; 3具有与招标相关的法律政策、技术、经济和合同管理等
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招标实际问题,提 供招标服务所需要达到的职业能力; 4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遵守招标行业自律规范和企业内部制度; 5掌握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有关技能
4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遵守招标行业自律规范和企业内部制度; 5掌握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有关技能。 3.1.7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诚信管理、招标代理服务作业标准 质量考核(含招标文件内部审核流程)、培训管理、档案管理、经 验交流及总结、服务评价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1.7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诚信管理、招标代理服务
质量考核(含招标文件内部审核流程)、培训管理、档案管 验交流及总结、服务评价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1.8招标代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专业培训和职业
训,鼓励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及专业培训, 提升执业水平。
3.2招标代理服务原则
3.2.1招标代理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本着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的目的,按照规定的流程 和要求实施。
管理制度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独立地开展招 工作,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2.3招标代理机构应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招标
3.3招标代理服务阶段及服务内容
3.3.1招标代理机构应依序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招标
3.1招标代理机构应依序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服 包括下列阶段: 招标代理服务承接阶段: 2 招标工作准备阶段; 招标阶段; 开标评标定标阶段; 5 后续工作及服务评价阶段。 3.2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人委托的服务范围内开展招标 业务,常规服务内容可包括下列内容: 1 拟订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2 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发送)招标信息: 发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 5 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6 组织开标活动; 7 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做好评标的服务工作: 8 发布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协助招标人处理异议、投诉; 10 协助招标人拟订中标通知书: 11 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的签订; 12 发布合同公告; 13 完成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 招标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3.3.3除常规招标代理服务以外,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招标人 的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延伸(或拓展)服务,服务费不包含在招 标代理服务费中,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协商。延伸(或 拓展)服务内容可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管理:组织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谈判,根据谈 判结果进行进一步补充或细化,编写拟补充、细化的条款,并对 补充、细化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 2政策法规咨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工作以外的政策 法规咨询; 3市场调研:为招标人提供询价、技术标准调研,以及行 业其他市场调研服务; 4驻场咨询服务:拟派从业人员驻场,为招标人提供项目 咨询服务。
3.4招标代理服务基本规定
3.4.1招标代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封面应由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编制人签章。 3.4.2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招标过程文件,必须经过招标 人同意并经招标人加盖印章后发出。 3.4.3招标代理机构应拒绝招标人提出的违法、违规要求,并 保存有关证据
应使用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应使用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
3.4.5招标代理机构应指派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
壹人和至少1名其他从业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因特殊情况,1 负责人或其他从业人员需要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示人同意的书面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应作为招标代理委托合1 成部分纳入项目档案。
3.4.6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依法向招
早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招 处理异议并提出处理建议,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投诉的 外理。
.4.7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 标人提供咨询的; 2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争招标代理服务; 3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4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 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5未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而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或超出合同约定实施代理; 6转让、转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9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 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脑真相,拒不履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 行政处罚; 10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香取证;
11擅自修改经招标人确认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招标代理 成果文件; 12在信用信息填报或招标代理活动中伪造相关资料、弄虚 作假; 13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11擅自修改经招标人确认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招标 成果文件; 12在信用信息填报或招标代理活动中伪造相关资料、 作假; 13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4.0.4招标项目合向估算金额较小,预估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以覆盖招标代理服务成本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宜协商适当 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费。
变更重新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已投入相应资源提供招标代理服 务,并已提交招标文件或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 构宜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补偿费的计取及支 付方式。
托招标项目包括的代理服务范围,并视需要提供的延伸(或拓展 服务内容,测算并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延伸(或拓展)服务费。
版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未尽事宜在补充条款中说明和约定。
5.1组建招标代理项目组
5.1.1招标代理机构应针对每个项目成立由项目负责人和技 术、经济等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组。项目组中至少应包括招标代 理委托合同约定人员,以及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能满足招标项目 需要的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招标代理委托 合同约定一致。 5.1.2招标代理项目组各成员应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熟练掌握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熟悉招标工程相关的内
、1.2招标代理项目组各成员应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和政策,熟练掌握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熟悉招标工程相关的 寄及特点。
5.1.2招标代理项目组各成员应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
2货物招标:能够提出货物的供货要求: 3 服务招标:能够提出对服务项目的要求; 4工程总承包招标:能够明确提出发包人要求,且符合国 家及四川省有关工程总承包发包的规定。
5.3.1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招标项目的技术、经济特征编制招 标方案,确定工作计划、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和投标人资格条件 等。招标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作为招标代理过程中的指导 性文件。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交通条件、投资总额等; 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整个项目的招标范围应与审批(核 准、备案)文件一致,标段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 并结合工程规模、资金来源、工期、发承包模式、设计条件、现 场条件、招标人工程管理能力、专业工程特点、潜在投标人数量、 技术关联性、工作界面的关联性、工程计量关联性等因素合理安 排、划分; 3招标程序及时间计划:招标程序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和 规章要求,整个项目的招标顺序应符合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及顺序 每个单项招标的时间计划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4招标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及招标人相关制 度要求,选择适用的招标方式;若有招标核准的,招标方式必须
与有关部门核准的方式一致; 5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需结合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合理设定; 6资格审查方式:根据招标的范围及内容、特点和潜在投 标人情况,确定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采用 资格预审方式时应明确是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 应拟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7评标方法: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标准拟订评标方 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评标办法; 8定标方法: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应拟定可供 招标人选择的定标方法; 9招标风险防控措施:招标代理机构预判招标项目可能存 在的招标风险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 10其他事项。
6.1.1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编制人
6.1.2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置资格审查因素、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编制满足项目需求的资 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招标范围、申请人资格条件等实 质性内容,应与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内容一致。资格预审文件应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设定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 潜在投标人。
6.1.5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应与媒 介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一致;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明确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 情况,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 件,资格预审文件组成及其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 成、编制、装订或加密、签字或盖章、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审查、审查委员会的组成、通知与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改变等; 3资格审查办法:至少包括资格审查办法、审查标准、审 查程序以及审查结果等,审查标准应从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需 求方面进行设置,不得设置其他无关的内容;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包括资格预审申请函、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按资格预 审文件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等; 5项目建设概况:包括项目说明、建设条件、建设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6.1.6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
及要求发放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应符合下 定:
1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期限不得少于5日且符合相关规定; 2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时只能要求潜在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 公告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不得要求提供其他任何资料; 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 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放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6.1.7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澄清或修改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若澄清或修改发出时间至原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3日,除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非实质性内容 外,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6.1.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 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招标人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并协助招 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应提 醒并协助招标人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1.9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方式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 机构不得接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未密封或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1.10不予接收的资格预审甲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退回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做好记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退回通知应符合 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拒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经甲请人再次封装,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提 交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本规程第6.1.9条规定重新检查并接收 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1.11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检查并接收符合条 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如实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登 记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登记表应详细记载下列情况,并符 合本规程附录B的要求,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1招标项目名称; 2 提交人、接收人; 3# 提交时间; 4 申请文件件数;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1.12 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招标人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服务 工作: 1协助招标人准备资格审查工作环境:包括资格审查地点 必要的设备设施、落实软件条件、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并为其人 员提供服务工作; 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准备: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或 修改、接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签到表、资格 审查评审用表和其他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 6.1.13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资格审查委员会的 资格审查报告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审查报告内容是否 齐全、申请人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评分有无计算错误,签字是 否齐全、涂改处是否有小签等。
因等资格审查结果书面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本人,不得泄露通过 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等信息。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 资格审查结果提出投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招标人配合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应重新书面通知 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6.1.15招标代理机构应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出
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
技术管理要求、招标类型、招标范围等编制招标文件。
.2.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我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6.2.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我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发 布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应使用该标准文本的最新版本,各市(州 行政主管部门对省标准文本有细化补充的,也应执行;涉及多个 行业的,可综合考虑采用适宜的标准文本;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时,若行业内已有标准文本的,采用标准文本编制,若没有 标准文本的,宜参照主要服务内容的标准文本编制。 6.2.3招标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政规范性文 件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设定不合 理的条件限制、排潜在投标人。
6.2.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新闻出版标准,我省有关行政主管部
6.3施工类招标文件编制
6.3.1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1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文件格式。 6.3.2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条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招标人名称;
.3.1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文件格式。
水利水电标准规范范本1招标条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招标人名称;
似业绩的数量、年份、规模等要求描述明确、清晰, 类似业绩的数量、年份要求设置应合理,类似业绩规 模要求可根据招标项目面积、工程造价、高度、跨度 等要素进行设置,但不得超过招标项目相应规模及行 业要求。 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对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 资质、类似业绩等具体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应包含下列要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不得少于5日且符合相关规定。 2)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应清楚列明潜在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或应准备的硬件设 施及软件系统。 投标文件的提交应包含下列要点: 1)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日。 2)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地点、方式应表述明确,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项目隶 属关系分级进入省、市(州)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 交易。 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布招标 为媒介至少应包括我省指定媒介。 投标人须知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及附表格式 容。
5投标人须知编制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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