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527-2020 丙烯酸及酯工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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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SY 06527-2020  丙烯酸及酯工厂设计规范

    4.2.4厂区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及消防 合GB50160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应符合 地方法规要求。总平面布置的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其 指标计算方法应符合GB50489的规定, 4.2.5山区或丘陵地带建设的厂区运输道路,坡度不宜大于6%。 4.2.6厂区主要出人口不应少于2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 4.2.7厂区内道路及装置周围空间应满足反应器、塔、压缩机组及罐等大型设备运输及吊装要求

    5.1.1丙烯酸及酯生产 5.1.2首次采用的工艺技术应经小试、中试及工业化试验运行并通过鉴定。 5.1.3新建丙烯酸及酯装置应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 5.1.4以丙烯或丙烷为原料的丙烯酸工艺技术宜采用高性能催化剂。 5.1.5新建丙烯酸氧化及精制单元单套生产能力不宜小于8×10*t/a

    特种设备标准a)原料罐区、产品罐区、中间罐区物料进出口。 b)装卸车栈台。 c)装桶站。 d)丙烯或丙烷罐区。 e)输送丙烯酸及酯、醇、甲苯泵出人口及阀组。 f)装置内容器、换热器及塔物料进出口

    联氨(肼)加料罐出口的区域内设联氨气体检测器 )第一氧化反应器出口、第二氧化反应器入口设丙烯醛气体检测器。

    3.1应对整个工艺过程进行物料平衡、热量平衡模拟计算及设备计算。 3.2应进行各种超压工况下泄放量计算,以及安全阀、爆破片选型计算, 3.3应对管道进行管径及阻力降计算。 3.4应对生产中拟选用的机泵根据介质特点、操作参数进行选型计算

    4.1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应符合SH/T3010的规定,绝热厚度应根据工艺计算或管道设计规定确定 4.2含重组分管道宜采用全夹套管方式伴热。 4.3熔盐管道宜采用全夹套管或半夹套管方式伴热。 4.4伴热蒸汽压力宜采用3MPa(表压)、1.6MPa(表压)、0.5MPa(表压)、0.2MPa(表压),伴 1低温水温度宜采用15℃,伴热用热水温度宜采用35℃~45℃。

    4.1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应符合SH/T3010的规定,绝热厚度应根据工艺计算或管道设计规定确定。 4.2含重组分管道宜采用全夹套管方式伴热。 4.3熔盐管道宜采用全夹套管或半夹套管方式伴热。 4.4伴热蒸汽压力宜采用3MPa(表压)、1.6MPa(表压)、0.5MPa(表压)、0.2MPa(表压),伴热 月低温水温度宜采用15℃,伴热用热水温度宜采用35℃~45℃。 4.5蒸汽伴热系统应单独设疏水阀。 4.6伴热、保冷介质选择宜符合以下规定: a)含丙烯酸及酯的储罐用外循环冷却器宜采用15℃低温水。 b)丙烯酸及酯液体设备及管道伴热宜采用35℃~45℃热水。 c)丙烯酸及酯气体管道伴热宜采用0.2MPa(表压)蒸汽。 d)含丙烯酸及酯的塔体伴热宜采用0.2MPa(表压)蒸汽。 e)含重组分管道伴热宜采用0.5MPa(表压)蒸汽。 f)氧化反应器及配套设备、熔盐管道伴热宜采用1.6MPa(表压)蒸汽。 g)伴热可采用电伴热代替热水。

    a)含丙烯酸及酯的储罐用外循环冷却器宜采用15℃低温水。 b)丙烯酸及酯液体设备及管道伴热宜采用35℃~45℃热水。 c)丙烯酸及酯气体管道伴热宜采用0.2MPa(表压)蒸汽。 d)含丙烯酸及酯的塔体伴热宜采用0.2MPa(表压)蒸汽。 e)含重组分管道伴热宜采用0.5MPa(表压)蒸汽。 f)氧化反应器及配套设备、熔盐管道伴热宜采用1.6MPa(表压)蒸汽。 g)伴热可采用电伴热代替热水

    6.1.1应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及物料性质选择设备型式及材质。 6.1.2丙烯酸、丙烯酸酯精制系统真空泵可采用喷射式和水环式结合方式。 6.1.3含丙烯酸及酯的塔底泵宜采用离心泵(叶轮为开式)。 6.1.4工艺介质含丙烯酸、丙烯酸酯的换热器不宜采用U形管式换热器。 6.1.5易产生聚合物的塔宜采用大孔径筛板塔。

    6.2.1主要工艺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丙烯酸氧化反应器宜采用固定床列管式反应器,壳程导热载体宜采用熔盐,反应器结构设计 应满足导热载体的均匀分布并减少流动阻力,材质宜采用碳钢。 b)丙烯酸甲酯(或乙酯)酯化反应器宜采用固定(填料)床式,在设备强度计算时,应考虑操 作时离子交换树脂的溶胀,材质宜采用不锈钢或不锈钢一钢复合板。 c)丙烯酸丁酯(或辛酯)酯化反应器宜采用内加热盘管并带有搅拌器的结构或固定(填料)床 式,设备材质宜采用不锈钢或不锈钢一钢复合板。 d)重组分分解器可采用立式结构,内件可采用圆板与环板交替设置,设备材质宜采用镍基合金 (N10276)。 e)空气压缩机应采用离心式,汽轮机应采用背压式。 6.2.2设备选材应符合以下规定: a)接触丙烯酸及酯介质的设备材质宜选用材料为S30408、S30403、S31608、S31603的不锈钢 和镍基合金(N10276)。 b)接触丙烯酸及丙烯酸酯介质的换热器应采用内壁粗糙度要求较高的换热管。当采用GB/ 24593规定的钢管应增加以下技术要求: 1)换热管应逐根进行涡流检测,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7735中验收等级B的规定。 2换热管焊接接头应实施在线连续性磨平

    6.2.3设备结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b)设备内部接管与法兰的焊接应采用对焊结构。 c)容器、塔接管的内防冲挡板的盖板宜在流动方向向下倾斜45°倾斜角。 d)设备内喷头弯管宜加强其本身刚性,不宜在设备内增加支撑件,内喷头伸入管的悬臂长度较 长时应增加支撑,宜采用简单结构的钢管和钢板连接。 e)含丙烯酸、丙烯酸酯及重组分的设备,人孔应向上倾斜。 f)在有聚合倾向的塔及反应器上自控液位计及热电偶温度计宜与壳体向下倾斜30°或45°插入 简体。

    6.2.4设备制造及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a)材料为S31603的设备及哈氏合金设备应实施晶间腐蚀倾向试验。 b)材质为不锈钢的耐腐蚀设备内表面应实施酸洗、钝化处理,所形成的钝化膜采用蓝点法检查, 无蓝点为合格, c)介质易发生聚合的设备,所有内件和设备内表面的焊接接头均应采用连续的双面焊或全焊透 焊接接头,筋板的切角处应焊满磨平,设备内部焊接接头应在焊后打磨光滑。 d)丙烯酸精制塔、重组分分解器的内壁应实施抛光处理。

    6.3.1管道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材料的选用应根据管道的操作条件、流体性质和材料特性综合确定,压力管道的材料应 符合GB/T20801.2的相关规定。 b)输送腐蚀性工艺介质的管道材料应有耐腐蚀能力,除晶间腐蚀和其他局部性腐蚀按具体情况 考虑外,一般应根据介质对金属材料的腐蚀速率选用。 c)输送有毒及可燃介质的管道不得采用沸腾钢,含碳量大于0.24%的材料不宜用于焊制管道及 管件。 d)管道的设计寿命不应小于15年。

    6.3.2管子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a)输送腐蚀性工艺介质的管道应选用奥氏体不锈钢。 b)操作温度高于190℃重组分的工艺介质管道宜选用抗腐蚀性的镍基合金(N10276)材料。 c)熔盐管子宜选用碳钢。 d)碳钢、低合金钢和高合金钢无缝钢管应符合GB/T8163、GB/T5310、GB9948的规定。 e)不锈钢无缝钢管应符合GB/T14976的规定。 f)输送工艺介质的有缝钢管,应根据设计条件和介质的要求,分别选用GB/T9711、HG20537 或GB/T12771规定的有缝钢管

    6.3.3法兰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a)公称直径天于DN40,操作温度低于200℃的水、空气及仪表空气等密封要求不高的公用工程 介质,宜选用带径平焊钢制管法兰。 b)根据操作工况的不同,管道法兰型式采用承插焊钢制管法兰、带颈平焊和对焊钢制管法兰 法兰密封面型式采用凸面。 c)丙烯球罐设备管口的连接法兰密封面型式宜选用凸凹面。 d)工艺介质易产生聚合的管道法兰不应选用承插焊法兰。 e)真空工况的管法兰不应采用凸凹面和样槽面法兰。 f)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DN650的碳钢法兰标准宜选用HG/T20623中B系列,公称尺寸大于或 等于DN650的不锈钢法兰宜采用非标松套式法兰。 g)管法兰密封面型式采用凸面。

    3.4热片选用宜符合下及

    a)垫片不得采用石棉垫片。 b)应根据垫片的密封性能、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工作介质特性及密封要求选用。 c)缠绕式垫片宜选用外环型或带内、外环型,外定位环材质一般应采用碳钢,内定位环材质根 据设计条件决定,一般情况下其耐蚀性应相当或优于金属带材质。 d)非金属平垫片根据设计条件选用,垫片厚度宜为3mm。

    6.3.5阀门选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a)阀门的制造与检验应符合ISO的规定。 b)软密封球阀的阀座最小压力一温度额定值应符合ISO17292的规定。 c)含丙烯酸及丙烯酸酯物料管道球阀应采用全通径结构。 d)熔盐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宜选用夹套闸阀, e)对于大口径的闸阀、截止阀、球阀和蝶阀宜采用齿(蜗)轮传动,齿(蜗)轮传动的阀门应 配有手轮。 6.3.6管件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焊管件的端部壁厚应大于或等于相连接的管道的壁厚。 b)无缝管件的结构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2459的规定,钢板焊制管件应符合GB/T 13401的规定, c)锻制承插焊管件的使用范围宜为DN15~DN40。 6.3.7螺栓及螺母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有毒、可燃介质管法兰用螺栓宜选用全螺纹螺柱。 b)小于M36规格的螺栓及螺母宜选用粗牙螺纹,大于或等于M36规格的螺栓及螺母宜选用细 牙螺纹。 6.3.8其他应符合以下规定

    3.6管件选用应符合下及

    6.3.8其他应符合以下

    a)承受内压、外压的直管管道壁厚确定,钢管尺寸系列选定,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应 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管道外径和壁厚的选用标准 b)夹套管道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SH/T3040的规定。 c)大口径真空不锈钢工艺管道应进行失稳核算, d)夹套管道内管应选用无缝钢管。 e)熔盐管道法兰连接的压力等级不宜低于PN25。 f)使用温度高于540℃的不锈钢管道应控制材料的含碳量不低于0.04%

    6.4.1管道应力分析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a)管道应力分析可采用目测方法、简单分析和计算机分析法。 b)应对所有的管道进行分类,根据管道的类别确定应力分析应采用的方法和详细程度。 c)管道应力分析应考虑地震荷载、风荷载和安全阀泄放荷载等偶然荷载。 d)重组分管道柔性设计应避免选用金属膨胀节。 6.4.2应力分析设计输出应包括:应力分析工程规定、临界管系表、设备管口荷载条件、应力分析报 告和弹簧汇总表。 6.4.3管道应力计算合格标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a)管道中由于压力、重力和其他持续荷载所产生的纵向应力之和不应超过材料在预计最高温度 下的许用应力。 b)管道最大位移应力范围不应超过许用的位移应力范围。 c)管道对设备管口的附加推力和力矩应小于设备允许荷载。 d)管道的最大位移应满足管道布置要求。 6.4.4与以下设备连接的管道应进行详细应力分析:

    6.4.4与以下设备连接的管道应进行详细应力分析

    a)空气压缩机、循环气压缩机、汽轮机、 塔再沸器(循环)泵、塔金泵。 b)氧化反应器、酯化反应器、汽包。 c)输送热熔盐、重组分的夹套管道

    6.5.1管道安装完毕,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

    5.1管道安装完毕,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 5.2管道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和真空度试验应按GB50235和SH3501的要求进行

    6.6.1压力管道分类应符合TSGD0001的规定。 6.6.2管道支架设置应符合管道应力分析结果。 6.6.3管道绝热设计、管道涂漆要求、管道防静电接地要求、阀门检验要求,应执行相关标准并在设 计文件中做具体明确规定。

    6.1压力管道分类应符合TSGD0001的规定。 5.2管道支架设置应符合管道应力分析结果。 5.3管道绝热设计、管道涂漆要求、管道防静电接地要求、阀门检验要求,应执行相关标准并在讠 文件中做具体明确规定。

    7装置、设备及管道布置

    1.1生产装置布置应以方便生产,满足安全、环保和节约用地为原则,生产装置宜采用露天化 严寒地区泵房及装置一层可采用封闭式厂房。

    7.1.2装置布置应符合总工艺流程、全厂规划和总平面布置要求。 7.1.3中间罐区与原料罐区、成品罐区宜分开布置。 7.1.4工艺装置区及独立的泵区应设不低于150mm防污染的围堰。 7.1.5工艺设备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同类设备尤其是阻聚剂配制罐、泵类设备宜集中布置。工 艺设备布置应充分利用物料的重力和位差输送。 7.1.6罐区内储罐布置应符合GB50160、SH/T3007和SH/T3014的规定。 7.1.7 罐区需要的低温水应统一供应,不宜独立设置冷冻站。 7.1.8 废气催化焚烧单元宜靠近丙烯酸氧化单元布置,可按同一装置布置。 7.1.9 塔和塔底泵、再沸器布置应使管道最短。塔底再沸器可直接安装在塔体上,塔底再沸器循环泵 可采用单台泵

    7.1.2装置布置应符合总工艺流程、全厂规划和总平面布置要求。 7.1.3中间罐区与原料罐区、成品罐区宜分开布置。 7.1.4工艺装置区及独立的泵区应设不低于150mm防污染的围堰。 7.1.5工艺设备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同类设备尤其是阻聚剂配制罐、泵类设备宜集中布置。工 艺设备布置应充分利用物料的重力和位差输送。 7.1.6罐区内储罐布置应符合GB50160、SH/T3007和SH/T3014的规定。 7.1.7 罐区需要的低温水应统一供应,不宜独立设置冷冻站。 7.1.8废气催化焚烧单元宜靠近丙烯酸氧化单元布置,可按同一装置布置。 7.1.9塔和塔底泵、再沸器布置应使管道最短。塔底再沸器可直接安装在塔体上,塔底再沸器循环泵 可采用单台泵

    7.2.1管道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7.2.2 工艺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方式。 装置内管道应集中设置管廊。 7.2.4 管道布置应满足设备及管道安装、操作、检修要求。 7.2.5 丙烯酸及丙烯酸酯泵人口偏心异径管宜采用底平布置。 7.2.6 含丙烯酸及酯的塔顶气相管道水平部分宜采用不小于45°坡度。 7.2.7 物料管道导淋和放空前直管段应最短。 7.2.8 含丙烯酸及酯物料在泵前过滤器、管道低点排净收集的汇总管端部应设吹扫接口。 7.2.9 重组分管道需要拆卸的位置应采用法兰连接。 7.2.10 因压力减低产生两相流的调节阀宜靠近设备人口安装。 7.2.11 丙烯酸及酯装车处、容器及塔底液位计气相接口宜设固定式吹扫接口,进出装置丙烯酸及酯 管道宜设半固定式吹扫接口。 7.2.12软管站内公用工程物料应包括热水、工业水、低压蒸汽、氮气、压缩空气,服务半径宜为 15m~20m。 7.2.13氧化反应气体出口管道应满足催化剂再生时放空管道的安装及拆卸空间要求。 7.2.14放空气体管道支管宜在主管顶部连接。 7.2.15含工艺物料的地沟内管道坡度宜为3%~5%,熔盐管道坡度宜为1%~1.5%,放空管道水平 坡度宜为2%。 7.2.16塔底出料管道宜采用不小于45°坡度,并设一段可拆卸管道

    7.3疏散及操作通道设置原则

    3.1装置内疏散及操作通道的设置应与总平面布置协调一致,并满足安装、操作、检修的要求。 3.2装置内操作及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最小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2m。 3.3设备构架或塔区平台安全疏散通道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

    断小时用水量计算。 8.1.3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温度应按项目建设地点设计气象参数和生产需要的温度,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确定。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温度宜按逼近度4℃~5℃计算确定。当逼近度小于4℃时,应通过技术经 齐比较确定。 8.1.4循环冷却水设计工作压力应通过对整个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力计算后确定。对水压要求较高的 少数用水设备应采取局部升压措施。 8.1.5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总管及进户支管上应设置计量仪表及温度、压力检测仪表。 8.1.6循环冷却水系统水处理应符合GB/T50050的规定。 8.1.7循环冷却水系统自动化水平宜与全厂一致。 8.1.8 循环冷却水系统分析化验宜与全厂的分析化验设施统一设置。 8.1.9 循环水场的主要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应等同于所服务的装置。 8.1.10 循环水场管道布置应符合GB50648的规定。

    3.2.1除盐水水质除应符合GB/T1576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工艺用水水质要求。 3.2.2除盐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进水水质条件和出水水质要求、处理水量、当地化学药品的供应情 况、自控及环保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2.3除盐水产量应满足丙烯酸氧化单元开车最大用量要求

    8.3.1各生产单元或装置之间的工艺及供热管道宜采用管廊架空敷设方式,管道布置应符合SH301 的有关规定。 3.3.2丙烯酸及酯、重组分管道布置宜按“步步高”或“步步低”原则布置,管道应根据操作和检值 需要设置放空或放净。 8.3.3管道柔性设计应符合GB50316和SH/T3041的有关规定,管道补偿应以自然补偿为主。 8.3.4易燃易爆管道宜每60m~100m做 一处静电接地,并应符合GB50235和SH/T3097的规定

    8.4.1丙烯酸及酯装置工艺废水应在厂内进行预处理,符合厂外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后排出厂区, 8.4.2污水应在预处理设施内考虑防止对厂外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的措施。 .4.3当厂外无区域型污水处理厂时,厂区内应设置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场应符合以下规定 a)进水宜符合GB8978中三级标准要求。 b)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的废水应符合GB31571中一级标准及地方废水排放标准的规定。

    3.4.2污水应在预处理设施内考虑防止对厂外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的措施。

    8.5.1储存甲醇、乙醇、止丁醇和甲苯的储罐应采用钢制内浮顶罐,内烯和内烷储存应采 2一乙基已醇、丙烯酸和丙烯酸酯储存宜采用固定顶罐。 8.5.2原料及产品储存周期应满足企业生产需要,储存天数宜按SH/T3007的规定设置。 8.5.3固定顶、内浮顶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8.5.4丙烯酸、丙烯酸酯储罐应采用外循环换热方式保持储存温度,罐内应设喷射式混合器。 8.5.5含丙烯酸、丙烯酸酯及重组分储罐的放空气体应集中收集后焚烧。 8.5.6进出储罐的物料管道应地上敷设。

    8.5.1储存甲醇、乙醇、止丁醇和甲苯的储罐应采用钢制内浮顶罐,内烯和内烷储存应采 2一乙基已醇、丙烯酸和丙烯酸酯储存宜采用固定顶罐。 8.5.2原料及产品储存周期应满足企业生产需要,储存天数宜按SH/T3007的规定设置。 8.5.3固定顶、内浮顶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8.5.4丙烯酸、丙烯酸酯储罐应采用外循环换热方式保持储存温度,罐内应设喷射式混合器。 8.5.5含丙烯酸、丙烯酸酯及重组分储罐的放空气体应集中收集后焚烧。 8.5.6进出储罐的物料管道应地上敷设。

    8.5.7厂区内应设封闭式化学品库,化学品不得露天存储。 8.5.8丙烯酸及丙烯酸酯装车、装桶应采用密闭方式,排空尾气应统一集中收集后焚烧。 8.5.9丙烯酸在产品储罐中的储存温度应控制在15℃~25℃,丙烯酸酯的储存温度不宜高于30℃。 8.5.10丙烯酸高于25℃不宜装车、装桶,应保证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丙烯酸的温度在15℃~25℃。 8.5.11 装桶后的丙烯酸及丙烯酸酯应储存于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晒的仓库内。 8.5.12 包装容器内的丙烯酸凝固后不得采用蒸汽及高于40℃的热水融解。 8.5.13 丙烯酸及丙烯酸酯运输应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8.6.1事故状态下排放的丙烯和丙烷 气体应排人火炬系统。 8.6.2冷冻机组采用丙烯为制冷介质时安全阀排出的丙烯气体应引入火炬。 8.6.3丙烯酸及酯工厂(或装置)宜采用地面火炬系统。有依托的不宜独立设置火炬系统。

    8.7.1厂区压缩空气、仪表空气、氮气和循环水、冷冻水应统一供应。 8.7.2丙烯酸及酯装置生产宜采用5℃、15℃低温水,用于生产的冷冻水站宜贴邻主要工艺装置设置。 8.7.3 非独立的丙烯酸及酯装置压缩气体站不宜独立建设。 8.7.4 氮气制备可采用变压吸附技术。 8.7.5 制备低温水的冷冻机组宜采用环保型制冷剂,采用氨为制冷剂时,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采用叭 收方法减低排放浓度

    7.1厂区压缩空气、仪表空气、氮气和循环水、冷冻水应统一供应。 7.2丙烯酸及酯装置生产宜采用5℃、15℃低温水,用于生产的冷冻水站宜贴邻主要工艺装置设置 7.3非独立的丙烯酸及酯装置压缩气体站不宜独立建设。 7.4氮气制备可采用变压吸附技术。 7.5制备低温水的冷冻机组宜采用环保型制冷剂,采用氨为制冷剂时,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采用 文方法减低排放浓度

    .8.1厂内宜设生产维修部门负责工厂正常生产运行维护任务,装置停车检修、安装宜委托专业公 完成。 .8.2厂区内应留有检修场地。

    8.9.1分析化验应承担工艺生产、辅助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和中间产品、成品的分析检验,包括废水、 废气及循环水、除盐水、除氧水的分析检验。 8.9.2分析化验按功能分区设置,可划分为化学分析及其辅助分析区、色谱分析区、水质及环保分析 区、辅助分析区,各区内容如下:

    8.9.1分析化验应承担工艺生产、辅助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和中间产品、成品的分析检验,包括废水、 废气及循环水、除盐水、除氧水的分析检验。 8.9.2分析化验按功能分区设置,可划分为化学分析及其辅助分析区、色谱分析区、水质及环保分析 区、辅助分析区,各区内容如下: a)化学分析及其辅助区包括原料、成品及中控分析室、天平室、加热室、药品室、留样室、标 液室。 b)色谱分析区包括色谱分析室及色谱制备室。 c)水质及环保分析区包括各种水质分析、污水分析、废气分析及噪声分析。 d)辅助分析区包括更衣室、交接班室及办公室。 8.9.3精密仪器应采取防潮湿和防振动措施,天平设置应远离振源并防止气流干扰,水管不得敷设在 分析仪器上方。 8.9.4分析化验室下水应排人生产污水管网,分析物料宜分类收集后送装置内收集罐回收。 8.9.5氧化反应器出口气体组成分析宜采用热气体分析仪,

    9.1.1丙烯酸及酯装置的自动控制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作维护方便的原则。 9.1.2与经济核算、能耗统计有关的计量仪表应按GB17167的规定设置。 9.1.3丙烯酸及酯装置的工艺过程应采用集中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控制。DCS的硬件、软件配 置应与生产规模、控制要求和操作要求相适应。 9.1.4装置应设置独立于DCS及其他系统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其他控制系统与SIS的报警及状 态信号宜通过通信方式连接,其他控制系统与SIS的联锁停车信号应通过硬线方式连接,

    3.1DCS应包括控制站、操作站、工程师站、辅助操作台、打印机、通信网络、I/O机柜、安全 端子柜、配电柜、网络柜

    9.3.2DCS的配置应采用下列规定:

    a)控制单元的中央处理单元(CPU)等功能卡按1:1穴余配置。 b)DCS的电源卡等设备按1:1穴余配置。 c)DCS各级网络通信总线和通信设备及部件按1:1元余配置。 d)控制回路的多通道I/O卡按1:1元余配置。 e)穴余设备具有在线自诊断、出错报警、无差错切换功能。 f)系统的各种卡件具有在线插拔、更换功能。 3.3安全仪表系统应按以下规定设置: a)SIS应采用由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iV)安全认证的满足装置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的允余 容错控制站。 b)丙烯酸及酯装置应设置SIS辅助操作台,在SIS辅助操作台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和报警灯。

    a)控制单元的中央处理单元(CPU)等功能卡按1:1余配置。 b)DCS的电源卡等设备按1:1穴余配置。 c)DCS各级网络通信总线和通信设备及部件按1:1元余配置。 d)控制回路的多通道I/O卡按1:1元余配置。 e)穴余设备具有在线自诊断、出错报警、无差错切换功能。 f)系统的各种卡件具有在线插拔、更换功能。

    9.3.3安全仪表系统应按以下规定设置:

    a)SIS应采用由德国技术监督协会(TiV)安全认证的满足装置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的允余 容错控制站。 b)丙烯酸及酯装置应设置SIS辅助操作台,在SIS辅助操作台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和报警灯 9.3.4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指示报警系统(GDS)的设计应执行GB/T50493的规定

    9.4安全联锁及复杂控制

    4.1内烯酸氧化单元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其安全联锁功能应通过SIS来实现。 4.2丙烯酸氧化单元SIS的联锁范围应包括丙烯氧化反应爆炸曲线、催化剂缺氧保护线和防潮保找 、反应器列管内催化剂温度超高、熔盐循环系统温度超高等关键联锁。应保证操作点在催化剂保报

    线和爆炸曲线的安全区内。 9.4.3与联锁相关的开关、接点应为故障安全型,与联锁相关的电磁阀应满足正常通电、联锁断电的 要求。 9.4.4丙烯酸及酯装置的复杂控制功能应通过DCS来实现。复杂控制回路应包括氧化反应器进料配 比控制、丙烯酸酯反应配比控制、串级控制、分程控制等。 9.4.5丙烯酸及酯装置应在DCS设置顺序控制功能,顺序控制应包括阻聚剂混合、搅拌器的低液位 保护、罐区产品输送、紧急操作顺序、泵的自启动等。 9.4.6当发生过程参数越限、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电源中断等紧急状况时,相关的切断阀 及调节阀应处于工艺要求的位置,相关的动设备应按工艺要求启动或停止

    9.6特殊仪表及控制阀选型

    9.6.1选型的基本原则如下

    a)丙烯酸及酯装置仪表及自控设备选型应根据装置的生产规模、流程特点、操作要求和自动控 制水平,选择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良好的仪表和自控设备。 b)现场仪表宜选用电子式,变送器和阀门定位器宜选用智能型,信号宜采用4mA~20mA (DC)标准信号叠加可寻址远程传感器高速通道的开放通信协议(HART)。 c)现场安装的电子式仪表应符合IEC60529和GB/T4208规定的IP65防护等级,其他现场仪 表应符合IP55规定的防护等级。 d)现场安装的电子式仪表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选用符合IEC60079或GB3836规定的 电子式仪表,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防爆认证。

    9.6.2流量测量仪表的选型原则如下

    c)进氧化反应器的蒸汽流量测量宜选用经过整体精度标定的差压流量计或涡街流量计。 d)重组分的流量测量宜选用低电导率电磁流量计或楔式流量计。 e)内烯酸、内烯酸酯、阻聚剂的流量测量宜选用金属管转子流量计。 f)反吹用氮气、空气流量测量宜选用金属管转子流量计。 9.6.3液位仪表的选型原则如下: a)丙烯酸及丙烯酸酯的分离及精制塔回流罐界位测量宜选用浮筒液位计。 b)内烯酸精制及内烯酸酯单元的内烯酸、内烯酸酯、重组分介质的液位测量宜选用插入式法当 差压变送器。 C熔盐介质的液位测量宜选用差压变送器配吹气装置的方法测量

    .6.3液位仅表的选型原则如下 a)丙烯酸及丙烯酸酯的分离及精制塔回流罐界位测量宜选用浮筒液位计。 b)内烯酸精制及内烯酸酯单元的内烯酸、内烯酸酯、重组分介质的液位测量宜选用插入式法兰 差压变送器。 c)熔盐介质的液位测量宜选用差压变送器配吹气装置的方法测量

    9.6.5温度仪表的选型原则如下!

    9.6.7控制阀的选型原则如下

    10.1丙烯酸及酯装置为易燃易爆场所,在危险场所安装的现场电动仪表应选用本安型或隔爆型 爆等级不低于ExiaIⅡIBT4或ExdⅡBT4。 10.2丙烯酸、丙烯酸酯、阻聚剂、重组分在仪表选型时应避免产生凝固或聚合现象,安装于管过

    二的流量计、控制阀应随管道保温或伴热,变送器不能满足环境温度要求时应设置保温箱。 10.3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GB/T50493的相关规定 10.4信号传输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

    10.3.2变配电所电力变压器高、低压侧应设置避雷器或电涌保护器。 10.3.3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GB50650和GB50343的规定

    .4.1生产装置区内设置总的或局部等电位联结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应同保护接地、防雷及防静电接地等各种共用 接地装置、自然接地体相连接构成等电位联结的接地网。 4.2含丙烯、丙烷、丙烯酸、丙烯酸酯、醇类和甲苯等介质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应符合GB12158、GB13348、SH/T3097的有关规定。

    11.1.1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并保证工艺必需的操作、检修,同时应满足采光、通风、抗 震、防寒、隔热、防水、防潮、防雨、防腐、防火、防爆、防渗、抗爆和安全疏散、卫生标准的要 求。在沿海地带应考虑防台风、防腐蚀的技术措施。 11.1.2建筑材料的选用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使用要求和材料供应情况确定。 11.1.3典型的工厂组成参见附录B,主要物料的特性参见附录C,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附录D的 要求。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 11.1.4防火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建筑面积、层数、建(构)筑物构件耐火极限及安全

    1.2建筑材料的选用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使用要求和材料供应情况确定。 .3典型的工厂组成参见附录B,主要物料的特性参见附录C,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附录D的 交。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 1.4防火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层数、建(构)筑物构件耐火极限及安全 疏散要求应符合GB50016、GB50160和其他标准规定。 b)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的工艺装置及设施宜独立设置,工艺装置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c)封闭式装桶站地面和成品存放区域应采用不发火花耐磨地面。 d)罐区防火堤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球罐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并 应符合GB50351的相关规定

    表1建(构)筑物或生产单元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

    e)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f)钢结构耐火保护应符合GB50160和SH/T3137的相关规定。

    e)建巩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f)钢结构耐火保护应符合GB50160和SH/T3137的相关规定。 1.1.5防爆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生产装置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丙烯酸及酯宜采用开或半散开式钢筋 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b)严寒地区罐区泵房、生产装置一层可采用封闭厂房,防爆泄压及通风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c)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轻质墙体或易于泄压的门、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d)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材料。 e)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生产厂房内的沟道不应与相邻厂房的沟道连通,当必须连通时应设 防火阻隔设施。 1.1.6中央控制室及现场机柜间抗爆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建筑物层数宜为一层,应独立设置,应按抗爆结构进行设计,建筑物不得设置变形缝,不得 与非抗爆建筑物合并建造。 b)至少应有两个方向设置人员的安全出口,且不得直接面向甲类、乙类工艺装置。 c)控制室外门、在人员通道外门的室内侧,应设置隔离前室,隔离前室内门应选用抗爆防护门, 面向甲类、乙类生产装置的外墙不得设置窗,其他外墙上不宜设置窗, d)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宜小于1m,其中活动地板下基础地面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0.6m。 e)建筑物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I级。 f)墙体保温宜采用外墙外保温构造,保温材料应选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 g)除遵循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GB50779的相关规定。 1.1.7变配电所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屋面防水等级宜采用I级。 b)变配电所内不宜设柱子,不得穿过其他管道,严禁设置用水设施,并应符合SH/T3017的相 关规定。 c)长度大于7m应设两个安全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 安全出口。 d)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0.3m,在可能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装置地面内应比室外地面 高出0.6m,电缆层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其距离不得超过30m,两端应设置与配电室相联 系的楼梯。 18防庭蚀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丙烯酸罐及泵所在的区域应采取耐酸腐蚀设计。 b)含液碱罐及泵所在的区域应采取耐碱腐蚀设计 c)装置地坪或楼面应根据生产及工艺特点局部或全部采取防腐蚀措施,并应符合GB/T50046 的相关规定,宜采取防滑措施。 1.1.9 防渗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根据不同的污染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污染区可按17.7.2的规定划分。 b)防渗措施应符合GB/T50934的规定。

    11.1.9防渗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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