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开标、评标简要程序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招标、开标、评标简要程序 【内部资料】 一、 接受委托: 招标项目下达,填写《任务下达单》,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进入下一步工作程序。 领取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填写的《开标登记汇报记录》。(一般在开标前领取) 二、 招标内容分析: 确定招标的内容,针对项目分类提取相关技术资料;与招标人商谈招标内容的有关事项:包括招标的内容、招标的范围、(招标)标的物的数量、标的物交货时间与地点、标的物的产品质量标准、标的物的付款方式、开标的时间、开标的地点(确定开标的时间与地点前应事先经公司总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与招标人最终确定)、投标单位的获取方式(1、一般情况下由招标人决定是否有招标人提供;2、公司自行推荐投标单位;应与招标人达成一致)、确定招标的日程进度计划,招标日程确定后填写《计划编制表》。 针对标的物的数量的提供方式,应与招标人达成一致,如由本公司提供数量应经公司总工....
- 招标投标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