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723-2020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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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723-2020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工程监理单位的经营行为、资源配置、监理工作内控文件编制 以及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等 与开展监理工作相关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2.0.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计算机标准3.0.1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3.0.2 工程监理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 3.0.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结果可作为行业信用评价、评优评 先等的依据。
4评价组织、体系与方法
4.1.1评价工作应根据项目特点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人员不 应少于3人,有相应的工程管理经验,评价负责人尚应具有工程类 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
4.2.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由分项评价和综合评价组,
4.2.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由分项评价和综合评价组成。 4.2.2分项评价包括综合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 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管理和监理 文件资料管理7个分项。分项评价应按本标准附录A一附录G进行 评分,根据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及其重要程度,以量化的方 式进行评价,根据评分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表4.2.4分项评价权重值分配表
4.3.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评价应采用现场检查与资料核查相结 合的方法。
分分项进行评价。做综合评价结论时,对未涉及的分项工作按合 理缺项处理
1评价表应得分满分分值为100分,评价内容的应得分根据 工作重要程度设定。 2评分采用扣减分值法,扣减分值数超过该项应得分值时, 该项实得分应计为零。
√实得分 分项评价得分 X 100
4.3.5综合评价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口 综合评价满分分值为100分,按照分项评价得分与权重值 十算。
(分项评价得分X权重值 综合评价得分= 100
2 部分分项参与评价时,综合评价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4.3.6评价结论等级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评价: 得分大于或等于85分时,该项评价判定为优良; 得分小于85分但大于或等于70分时,该项评价判定为合格; 得分小于70分时,该项评价判定为不合格。 2综合评价: 当所有分项评价均为优良时,本次评价判定为优良; 当分项评价中综合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工作、安全生产及文明 施工管理工作、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评价为合格或优良,且综合 得分大于或等于70分时,本次评价判定为合格; 当分项评价中综合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工作、安全生产及文明 施工管理工作、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任一项评价为不合格,或者 综合得分小于70分时,本次评价判定为不合格
5.1.1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法合规经营。 5.1.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工程规模及进展情况组建 项目监理机构。
5.1.3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规划;建立健
监理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监理工价 在施工现场配置办公场所、检测仪器、信息化管理工具、交 及安全防护用品
5.1.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5.1.6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参加会议,编写或签认会议纪要,核
保证监理工作有序、留痕
1若发现有以下经营行为,综合评价结论直接判定为不合 格: 1超出自身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监理业务的:
2)转让监理业务给其他单位实施的; 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承揽并实施监理业务的; 4)借用其他单位名义承揽并实施监理业务的; 5)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 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 2工程监理单位为证明自身经营行为合规,全面履行监理合 同义务,应将以下资料留存项目监理机构: 1)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监理合同(包括附件及合同补充文件); 3)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复印件。 Ⅱ资源配置 5.2.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工程规模及进展情况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本项评价分值为2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 容: 1工程监理单位应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组建与印章启用文件 并在监理资料中留存; 2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需要组建项目 监理机构,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各部门及监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 3工程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应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并授权 其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当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时,变更手续应完 备; 4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并签署工程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的需要,在 监理规划中制定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专业 及数量应满足进退场计划的要求; 6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资格应满足监理规范及实际工 乍要求; 7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人员在岗工作进退场台账.记录
5.2.3监理合同签订后应编制监理规划,本项评价分值为12分。
1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 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在第一次工 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满足监理合同约定及监理规范的要求; 对于包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消防、人防等工程,应 有相应的内容; 3当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工程项目有较大变 更,以及监理人员有较大调整,导致原监理规划无法实施时,监理 规划应做出相应调整,并按原程序审批。
1工程监理单位应将监理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下达到项目 监理机构,以便监理人员能及时了解与执行; 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培训制度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培训考 核,并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培训记录; 3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管理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考 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检查、考核及整改 资料。
5.2.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监理工作
工现场配置办公场所、检测仪器、信息化管理工具、交通工具及安 全防护用品,本项评价分值为9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设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设施: 2办公场所应悬挂项目监理机构铭牌、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 全责任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牌: 3应根据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施工进度情况配备满足监理 工作需要的检测仪器,并建立使用台账,仪器检定证书或其复印件
应齐全有效; 4应根据监理工作需要,按监理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 5应制订监理人员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并按规定配备安全防 护用品
5.2.6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现场配备与工程相关的依据性标准,并
对勘察、设计文件资料进行有效管理,本项评价分值为3
1应建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台账,台账所列标准齐全有 效,并配备与台账相对应的纸质或电子版标准文件; 2应建立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收发记录; 3应妥善保管现场使用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变更文件,并及 时标注更新内容
5.2.7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
本项评价分值为8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审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监理资料中留存 审查记录; 2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文件、安全生产协议的齐 全和有效性; 3应按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分包单位进退场台账,并对分包单 位资质等级与工程规模相符性进行审查; 4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专项施工方案中的专职 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其数量应满足实际工程建设需要;
程开工令,本项评价分值为3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按监理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中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加盖执业印
章,报建设单位审批; 2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批准意见,签发工程开工 令,加盖执业印章
令,加盖执业印章。 5.2.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 核,本项评价分值为8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内容如下: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 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 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6)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消防、人防等工程,应 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执业章后报建设 单位。 3当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原程序重新审 查。
5.2.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5.2.10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参加相关工程会议,编写或签认会 议纪要,本项评价分值为12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 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签认; 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总监理工 程师签认会议纪要;对于会审意见和设计交底中涉及的问题应督 促解决;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应及时整
理、签发,对于会议纪要涉及的质量安全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督 促落实并核查整改结果; 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工作需要组织或参加专题会议,由监理 组织的专题会议应及时整理、签发会议纪要。 5.2.11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监理日志,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 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理日志应按监理规范要求记录,重点记录监理工作情况; 2 监理工作情况记录与相关监理文件资料应相互印证; 37 相关人员签认齐全。 5.2.12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监理月报,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 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2月报记录的形象进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并重点反映 施工中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及处理整改情况; 3按时报送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2.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本项评价分值为2 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理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2工作总结内容应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3工作总结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
5.3.1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理工作时,作六
5.3.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理工作时,作为加分项 计入评价结果,本项加分分值最高为6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用BIM技术开展监理工作的; 2项目监理机构使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管控监理工作的; 3工程监理单位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 理工作实施管控的
进行处理,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 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隐患、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监 理指令。
案,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加盖 执业印章,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强制性条文; 3)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消防、人防等工 程,其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具体要求。 2当施工方案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 6.2.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 实施细则,编审程序和内容应符合监理规范要求,并组织内部交 底,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 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设计图纸、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施工方案,并满足监理规范的要求; 3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消防、人防等工程 其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应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并应满足设计 图纸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对 监理人员进行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重点、程序及要求,并留存交 底记录; 5在工程实施中,工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监理实施细则所 确定的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需要调整时,应按原编审程序进行补 充、修改、审批。 6.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 饰并然署意见,对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6.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
施并签署意见,对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 书,配备的测量设备应满足项目进展需要;
2应复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 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并签署审查意见; 3应查验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并签署审查 意见; 4 应定期检查并记录控制桩的保护措施情况,防止遭到破 坏。
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并签署审查意见; 3应香验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并签署审香 意见; 4应定期检查并记录控制桩的保护措施情况,防止遭到破 坏。 6.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资质进行 审查,本项评价分值为2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对所有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资质进行审查,签署审 香意见,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 2试验室资质审查内容包括: 1试验室等级及试验范围、试验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应符 合要求; 2试验室管理制度应健全、试验人员资格证书应符合要求 Ⅱ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
6.2.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
备及装配式建筑的部品、部件等质量证明文件,组织进场检查验 收,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实施管理,本项评价分值为10分。评价应 包括下列内容: 1不得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按合格签字: 2应建立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管理台账,台账信息应与 相关报验资料及现场相符; 3对工程材料的报审资料应审查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 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报验资料的完整性;对建筑节能工程材料还应 审查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检测数 据应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要求; 4对构配件报审资料应审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 性能检测报告等报验资料的完整性;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尚应参 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部品、部件、组件的首件验收,并留存齐全的验
收资料;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尚应检查进场的管片、止水带外观质 量和几何尺寸,并留存齐全的检查资料; 5对设备报审资料应审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设备装箱清单、技术文件或资料及专用工具、开箱检查和配件验收 记录等内容; 6对于进口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尚应核查商检证明文 件; 7应留存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处置记录; 8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 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符合性,并应按规定审查鉴定资 料、技术评审或备案证明,对于需要专题论证的应留存论证文件, 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查意见
工程的材料、试件进行见证取样,建立台账实施管理,本项评价分 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建立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台账,台账内容与相关资料 及现场实际相符; 2见证取样数量、频率应符合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要 求。 6.2.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工程材 料、工程实体质量开展平行检验、实测实量,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 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建立平行检验台账,台账内容与相关资料及现场实际相 符; 2平行检验机构应具有满足工程检测需要的检测资质; 3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应符合监理合同约定及有关 规定的要求; 4应按质量验收要求,对工程实体质量开展实测实量,实测 记录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6.2.8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本项评
1应根据工程特点、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定, 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2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消防、人防等工程, 其旁站项目的确定应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并应满足相应标 准的要求; 3应按旁站监理方案的要求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 监督,留存旁站记录,记录应包含旁站人员、旁站时间、旁站部位、 旁站情况、旁站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置情况等主要内容; 4在旁站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整 收结果进行核查。 6.2.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检查,本项评价 分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按规定开展质量巡视,在监理日志或相关记录中记录巡 现内容,巡视记录应包含视时间、部位、现场状况、巡视人员等主 要内容,并与现场相符; 2巡视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 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
6.2.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检查,本
1应按规定开展质量巡视,在监理日志或相关记录中记录巡 视内容,巡视记录应包含巡视时间、部位、现场状况、巡视人员等主 要内容,并与现场相符; 2巡视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 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
6.2.10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规范和相关质量验收标 求,组织或参加工程验收,本项评价分值为25分。评价应 列内容:
6.2.10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规范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 求,组织或参加工程验收,本项评价分值为25分。评价应包括下 列内容: 1应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 验批验收划分计划,划分计划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及 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3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组织或参
加盾构机始发和到达前的条件验收、组织或参加盾构掘进百环验 收,验收资料应齐全。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分部工程质量 报验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和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及主要使用功能 的抽样检验等应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签字、加 盖执业印章,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工程监 理单位公章;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符合监理规范和相关质量 验收标准要求。 5对需要进行专项验收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消防、人防等 工程,其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应符合监理规范和相应验收标准的要 求。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 报验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抽查结果等应符合相关 验收标准的要求。 对预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 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组织验收。 7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预验收合格后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报审表,加盖执业印章;组织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签字 加盖执业印章,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工程监 理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应符合监 理规范要求。 8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 的单位工程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 署验收意见。 昌版民昌市油
6.2.1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规范、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管理,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本项 评价分值为3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应审核施工单位报 送的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缺陷处理方案; 2应对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 收,检查、验收资料应真实、完整。 6.2.1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规范、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本项评价分值为7分。 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量事故经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 使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不得按合格工程组织验收; 2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审查施工单位报 送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3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 验收,检查、验收资料应真实、完整;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组织编制质量事故报 告并上报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档案,整理、归档事 故处理相关资料。 6.2.13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隐患、质量事故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监理指令,本项评价分值为15分。评价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 艺,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 改,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意见; 2监理通知单中应详细记录存在的质量问题,明确判定依 据、整改要求和时限; 3对未按监理通知单要求回复整改结果,应采取进一步措 施,督促整改并回复整改结果; 4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施工、拒不执行监理通知单的,或未按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或存在重大质量 事故隐患、发生质量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今加
6.2.13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隐患、质
盖执业印章,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工程暂停令中应明确暂停原因、暂停区域和暂停时间,加 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6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审查施工单位 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符合复工要求时签 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7建设单位批准复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并 加盖执业印章; 8严禁用工作联系单、暂停令代替监理通知单,严禁用工作 联系单、监理通知单代替暂停令; 9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惠或质量事故,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 理指令进行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规定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应 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维 且织内部交底
7.1.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落
7.1.3项目监理机构应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巡
7.1.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应参与或组织工序验收及施
7.1.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应参与或组织工序验 工前条件验收。
7.1.5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监理报告等。 7.1.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7.1.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现场文 明施工方案。
7.1.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现场文
7.2.1项目监理机构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应按 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本项评价分值为15分 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
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执业印章; 2当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完成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就擅自施工 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应包括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 4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危险 性较大工程管理台账;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对照关键节点风险管 控相关规定,审查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措施。 7.2.2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内部交底,本项 评价分值为1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审批签认: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勘察和设计意见、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并结合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 3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风 险等级及相关规定,明确专项巡查的内容、标准、频率与要求; 4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前应就专项巡查重点和要求对监理人 员进行交底并留存记录。 7.2.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落 买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落实情况审查并签认 所发生的费用,本项评价分值为3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 2应对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理并留 存记录; 3应对施工单位已发生的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相 关附件审核签认。
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落实情况审查并签认 听发生的费用,本项评价分值为3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 2应对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理并留 存记录; 3应对施工单位已发生的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相 关附件审核签认
7.2.4项目监理机构应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巡视检查并做好专项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签发监理指 令,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专项巡视检查的频率应满足监理实施细则或地方及部门 的规定
7.2.5项目监理机构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巡视检 查、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联合检查外,还应开展施工现场日常 安全检查,本项评价分值为1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现场防火技术方 案、临时建筑安拆方案、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并应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2应检查施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同时应按 规定审核施工单位自评材料并签署意见。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 数据及巡视信息,并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进行预核查,发现异常 时应及时处置。 4装配式建筑工程还应检查安全围护设施、临时支撑设施 部件及组件的现场堆放防止侧移、倾倒或坠落的措施,发现隐患应 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整改。 5行政管理部门督查或安全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项目监理 机构应跟踪核查整改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时应继续签发监理指 令要求重新整改
7.2.5项目监理机构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巡视检
1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 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审核、签字确认手续;
2对房屋建筑和币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 规定参与或组织重要部位及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 7.2.7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监理报告等,本项评价分值为 12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或在相关会议纪要中通报,要求 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2情况严重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加盖执业 印章,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 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项目监理机构应跟踪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在约定的期限 内核香整改结果并签署意见
2对房屋建筑和币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 规定参与或组织重要部位及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 7.2.7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监理报告等,本项评价分值为 12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或在相关会议纪要中通报,要求 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2情况严重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加盖执业 印章,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 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项目监理机构应跟踪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在约定的期限 内核查整改结果并签署意见。 7.2.8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 全管理档案,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形象 并度同步,做到完整、规范;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按其规定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安全 监理资料档案,内容应翔实、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应按 规定签认。 7.2.9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现场文 明施工方案,并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本项评价分值为10分。评 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审查文明施工方案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及措施的有效性; 2应检查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洒水抑尘、车 两冲洗、裸土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签发监理指 令要求整改。
全管理档案,本项评价分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形象 进度同步,做到完整、规范;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按其规定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安全 监理资料档案,内容应翔实、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应按 规定签认。 7.2.9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现场文 明施工方案,并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本项评价分值为10分。评 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7.2.9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现场文 明施工方案,并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本项评价分值为10分。评 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审查文明施工方案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及措施的有效性; 2应检查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洒水抑尘、车 满冲洗、裸土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签发监理指 令要求整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
8.1.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8.2.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本项评价分值 为5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 的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进度计划,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总进度计划应符合合同工期要求: 2)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施工所需的人、材、物及施工机械投入应满足进度计划要 求。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署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8.2.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本项评价分值为5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作如下处置: 1)发现进度偏差可能影响工程进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 单; 2)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
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作如下处置: 1)发现进度偏差可能影响工程进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 单; 2)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 知单,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3)应在监理月报中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预测实际进度 对总工期的影响。 2当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合理的合同工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 对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告知建设单位
3)应在监理月报中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预测实际送 对总工期的影响。 2当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合理的合同工期时,项目监理机村 「能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告知建设单位
9.1.1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审核工程支付款。 9.1.2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统计,分析比较 偏差。
9.2.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审核工程支付款,
本项评价分值为4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确认实际完成 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的金额,并按要求出具相应的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3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 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9.2.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统计,分析比较
9.2.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统计,分
应编制工程量统计表,比较分析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 差的原因,给出工程量统计结果,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 提出调整建议
9.2.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峻工结算,本项评价分值为
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峻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意见进行审核,签 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并根据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签发工结算款 支付证书。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管理
10.1.1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管理。 10.1.2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进行审核与 管理。 10.1.3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与合同争议与解除的管理
10.2.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管理,本 项评价分值为1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建立施工合同管理台账,施工合同相关资料齐全; 2应建立主要材料及设备供货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相关资料 齐全。 10.2.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与管理,本项评价 分值为4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按照监理规范的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并 提出审查意见; 2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核查工程变更手续; 3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工程变更 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和价款。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 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10.2.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索赔进行审核与管理,本项评价分值 为3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审查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书和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
10.2.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管理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本 项评价分值为1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建立施工合同管理台账,施工合同相关资料齐全: 2 应建立主要材料及设备供货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相关资料 齐全。
3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索赔事项协商一致后,在施工 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发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4应按监理规范要求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批准施工单位的费 用索赔; 5当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 理。 10.2.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延期进行审核与管理,本项评价 分值为1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 建设单位; 2应收集与工程延期相关的资料; 3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延期风险; 4应按监理规范要求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批准施工单位的工 程延期。 10.2.5项目监理机构应参与合同争议与解除的管理,本项评价 分值为5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3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索赔事项协商一致后,在施工 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发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4应按监理规范要求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批准施工单位的费 用索赔; 5当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 理
10.2.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延期进行审核与管理,本项评价
1产生施工合同争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规范和施工 合同约定进行协调处理,协调未果时,应提出相应意见; 2发生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合同及相关要求 做好交接工作
11.1.1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并实施有 效管理。
11.1.1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并实施有 效管理。 11.1.2 监理文件资料应建立编码体系 卫生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11.1.3 监理文件资料得归档应满足相关标准及地方规定。
11.2.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并实施有 效管理,本项评价分值为6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按监理合同约定及工程特点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 度,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对监理 资料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2应明确资料收集、整理、保存、组卷和归档相关流程和要 求,并制定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措施; 3应建立收发文台账,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与文件一致; 4应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管理。 11.2.2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资料分类编码体系,对于监理文件 资料进行分类管理,本项评价分值为20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 容: 1应根据资料管理制度建立资料编码体系,设定保密等级 进行分类管理; 2资料存放环境应满足防潮、防火、防丢失等要求,按编码体 系、保密等级分类存储,纸质资料以文件夹或文件盒形式配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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