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EC 002-2021 T/CECS 810-2021 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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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EC 002-2021、T/CECS 810-2021 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移 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并被派驻生产厂 施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2. 0.8驻厂监理员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被派驻生产) 实施监理的监理员。
3.0.1实施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与工程监理单 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工作包括驻厂监理的,应在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驻厂监理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及相应监理 酬金。
3.0.2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与装配式建筑工程相适应的监理工 作制度、工作流程深圳标准规范范本,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执 行前,应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工作交底
3.0.3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需要
驻厂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驻厂监理 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火 3.0.4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也可根据装配式建 筑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 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0.4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也可根据装配式建
筑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 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设施
4.1.1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与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相适应的项 目监理机构。需要驻厂监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设置驻厂监理 组,配备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驻厂监理 员,明确监理工作职责。 4.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数量及专业配备应满足建设工 程监理合同及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要求,并根据不同阶段监 理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4.2.1总监理工程师除应履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GB/T50319规定的职责外,·尚应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现场及驻厂监理人 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2组织检查生产厂质量、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3组织审核部品、部件、组件的生产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4审核部品、部件、组件生产的开工、复工条件,签发工 程开工令、生产暂停令及复产令。 5组织结构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 验收。 6 组织审核部品、部件、组件费用,签发相应费用支付 证书。 7调解施工单位或生产厂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争议。 8审核驻厂监理工作总结。 4.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履行其部分
职责,但不得代理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下列职责: 1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现场及驻厂监理 人员。 2 组织审核部品、部件、组件的生产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签发工程开工令、生产暂停令及复产令。 签发部品、部件、组件费用支付证书。 4.2.3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应履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GB/T50319规定的职责外,尚应履行下列职责: 1 验收进场的部品、部件、组件质量。 2 复核部品、部件、组件安装前的预理件位置,验收安装 质量。 3参加结构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 验收。 4.2.4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并负责编制部品、部件、组件驻厂 监理实施细则。 2指导、检查驻厂监理员的工作。 3 检查生产厂的生产设备、计量设施、检测设备。 4审核生产厂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运行情况。 5审查部品、部件、组件的生产和检验、储存和堆放、成 品保护等方案。 6检查生产厂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审核质量证明 文件。 检查部品、部件、组件的生产质量,组织出厂验收。 8 审核确认部品、部件、组件的规格和数量。 9 参与复产及变更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处置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编写驻厂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2 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驻厂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13 组织编写驻广监理工作总结
4.2.4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4.2.5监理员除应履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规定的职责外,尚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巡视检查部品、部件、组件安装质量。 2对套筒灌浆、浆锚搭接施工过程实施旁站。 4.2.6 驻厂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检查投入生产的材料、配件和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 情况。 2根据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进行生产过程巡视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3.1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驻厂监理工 作需要的办公、通信、交通、生活等设施。 4.3.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结合装配 式建筑工程监理工作需要配备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式建筑工程监理工作需要配备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4.3.3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驻厂监 理设施,并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建设单位
4.3.3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
理设施,并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建设单位
5.1.1装配式建筑工程需要驻厂监理的,监理规划应明确驻 监理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 5.1.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在监理实施 细则中明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工作要求。
范》GB/T50319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概况中应明确建筑规模、结构形式、目标、系统组 成、装配率、主要部品、部件、组件名称及装配形式等项目基本 情况,以及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内装系统 特点。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施工现 场监理或驻厂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中应明确采购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以及 深化设计文件和部品、部件、组件及节点标准图集。 4监理工作制度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及生产厂检 验与验收制度、首件验收及首次安装验收制度等。 5工程质量控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及部品、部 件、组件生产质量控制内容、程序,节点连接和接缝处理等关键 工序、关键部位识别及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6工程进度控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及部品、部 件、组件生产进度控制的内容、程序、方法及措施。 7工程造价控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及部品、部
件、组件生产费用控制内容、程序、方法及措施,并考虑深化设 计等对造价产生的影响。 8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中应明确部品、部件、组件的 吊装、支撑施工等关键工序的监理工作内容、方式及措施。 9:合同与信息管理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及部品 部件、组件生产的变更、延期或延误、费用索赔等管理方法与措 施,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的内容和方式。 10组织协调中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以及与建设 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厂、设计单位协调的方法与措施。 5.2.2部品、部件、组件生产或供应发生重大变化时,总监理 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规 划,修改后的监理规划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 建设单位
5.3.1装配式建筑工程需要驻厂监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 驻厂监理实施细则,
范》GB/T50319规定的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1装配式建筑工程专业特点。 2部品、部件、组件吊装、支撑施工的监理工作流程、方 式和措施。 3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信息化内容和方式。 5.3.3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部品、部件、组件生产开始前 根据部品、部件、组件的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和生产方案,编制 驻广监理实施细
1工程基本情况,部品、部件、组件类型和使用范围。 2部品、部件、组件生产特点。 3驻厂监理工作流程。
4部品、部件、组件生产质量控制要点。 5驻厂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部品、部件、组件驻厂监理信息化内容和方式。 5.3.5驻厂监理实施细则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5.3.6部品、部件、组件生产或供应发生重大变化时,专业监 理工程师或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将修改、补充后的监理实施细 则或驻厂监理实施细则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6.1.1项目监理机构应熟悉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深化设 计文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相关意 见和建议,并签认会议纪要。 6.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清单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
6.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音
6.2.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施工前检查套筒灌浆和部品、部 件、组件安装等关键工序施工操作人员相关资格。 6.2.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审核施 工单位提交的检验批划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6.2.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表6.2.3中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 件,检查外观质量,并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相关规定进行见 证取样或平行检验。
表 6.2.3工程材料
6.2.4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部品、部件、组件的出厂质量证明 文件,以及相应的结构性能检验、实体检验或使用功能抽检等报 告,并应检查外观质量。
过程中的相关工序进行巡视检查。
表6.2.5部品、部件、组件安装过程中的相关工序
坝日监理机构应对夕 书 结构的接缝防水施工进行巡视 检查。巡视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接缝基层处理过程。 2拼缝宽度、填充材料留置深度及内侧密封、封堵、封闭 过程。 6.2.7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识别关键工 序、关键部位,组织实施旁站。 6.2.8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灌浆申请,签署灌 浆令,督促施工单位留存影像资料。灌浆令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 A.0.1的要求填写。
1接缝基层处理过程。 2拼缝宽度、填充材料留置深度及内侧密封、封堵、封闭 过程。 6.2.7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识别关键工 序、关键部位,组织实施旁站。 6.2.8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灌浆申请,签署灌 浆令,督促施工单位留存影像资料。灌浆令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 A.0.1的要求填写。 6.2.9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灌浆操作人员资格,并对灌浆过程 进行旁站。灌浆旁站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A.0.2的要求填 写。旁站工作应包含下列内容: 1检查环境温度及灌浆设备性能参数。 2检查套筒内连接钢筋长度及位置、接缝分仓、灌浆腔连 通、灌浆压力、接缝封堵方式。 3见证灌浆料试块制作过程。 6.2.10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部品、部件、组件 首件安装及代表性施工段首次安装的联合验收。部品、部件、组 件首件(首次)安装联合验收表应按本规程附录B表B.0.2的 要求填写。
6.2.11装配式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
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相关规定外,尚应包含 下列内容: 1部品、部件、组件验收情况。 2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内装系统质量 检测及现场验收情况。
6.3.1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除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相关规定外,尚应包 含下列内容: 1深化设计进度应满足部品、部件、组件生产及现场施工 要求。 2施工措施应满足部品、部件、组件现场安装技术要求。 3施工人员、工程材料及设备、部品、部件、组件、施工 机械、临时支撑设施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需要。 6.3.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部品、部件、组件供应计划应符合下 列要求: 1供应计划应符合施工总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要求。 2供应计划应满足现场储存能力及安装计划要求。 6.3.3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部品、部件、组件的实际供应进度 情况。实际供应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现场施工节点工期或 合同工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或 生产厂调整部品、部件、组件供应计划。 6.3.4项目监理机构应比较分析实际供应与计划供应进度,预 测部品、部件、组件供应计划对现场施工进度的影响,并在监理 月报中说明部品、部件、组件的供应情况
装配式建筑工程计量、付款签证、竣工结算款审核,除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相关规 定外,尚应按施工合同和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进行 处理。
6.4.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月报中统计部品、部件、组件的
6.4.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月报中统计部品、部件、组件的 规格和实际数量。实际完成数量与计划完成数量有较大偏差的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提出工程款支付调整意见
6.5.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装配式建筑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6.5.2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部品、部件、组件的现场堆放 和吊装过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临时固定、堆放层数和防止侧 移、倾倒或坠落等措施。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部件 堆放,应检查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6.5.3装配式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 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下列内容: 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向现场管 理人员的交底记录。 2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共同签字 确认记录。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记录。 6.5.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装配式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实施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形成巡视记录。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 内容: 1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执行情况。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到岗履 职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 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 4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告示牌和危险区域
6.5.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装配式建筑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6.5.2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部品、部件、组件的现场堆放 和吊装过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临时固定、堆放层数和防止侧 移、倾倒或坠落等措施。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部件 堆放,应检查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 工监测和安全巡视,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的情况。 6.5.5对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 构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字 确认。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 部件、组件的生产进行驻厂监理。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部品、 部件、组件的生产进行驻厂监理。 7.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生产厂提交的生产方案,并要求生
7.2.1驻厂监理组应检查生产厂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厂管理要 素检查表应按本规程附录B表B.0.1的要求填写。 7.2.2驻厂监理组应审查生产厂提交的生产方案,签署审查意 见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生产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及生产进度安排应符合采购合同 要求。 2生产线的安排、材料和劳动力的组织应满足供应计划 要求。 3部品、部件、组件的标识方法和内容应准确、完整。 4 部品、部件、组件的堆放和成品保护应稳定、可靠。 7.2.3 驻厂监理组应检查生产厂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 7.2.4驻厂监理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 会审。 7.2.5驻厂监理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部品、部件、组件 首件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7.2.6驻厂监理组应对生产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应包 括下列内容: 1质量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 生产设备、监控设施运行和检测仪器仪表标定情况。 3 原材料、构配件管控情况。 4 生产工艺实施情况。 5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7.2.7 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规 程7.2.6条规定时,应及时向生产厂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告总 监理工程师。 7.2.8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部品、部件、组件成品的 出厂验收。 7.2.9部品、部件、组件生产完成并全部验收合格后,驻厂专 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驻厂监理工作总结,并经总监理工程师 一
7.2.9部品、部件、组件生产完成并全部验收合格后,驻厂专
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驻厂监理工作总结,并经总监理工程 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7.3.1驻厂监理组应审查生产厂报审的生产进度计划,提出审 查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生产进度计划应 满足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供货顺序及现 场施工安装进度要求。 7.3.2驻厂监理组应检查部品、部件、组件生产进度计划的实 施情况。实际生产进度影响供货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并向总 监理工程师报告。
查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生产进度计划应
7.4.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审查部品、部件、组件的规 格和数量,并签署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1驻厂监理组审查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费用支付报 审表中的生产规格、数量及支付金额,提出审查意见。生产费用 支付报审表按本规程附录B表B.0.3的要求填写。 2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驻厂监理组的审查意见,签认后报建 设单位审批。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生产厂签发生产费用支付证书。生产费用支付证书按本规程附录A表A.0.4的要求填写。7.4.2驻厂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月完成生产量,并对实际生产量与计划生产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有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7.5停复产及变更、索赔管理7.5.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签发生产暂停令,要求生产厂调整生产计划,暂停相应部品、部件、组件的生产。生产暂停令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A.0.5的要求填写: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生产且工程需要暂停生产的。2未经批准擅自生产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未按设计文件或深化设计文件生产的。4部品、部件、组件出现严重质量缺陷或频繁出现一般质量缺陷的。7.5.2当暂停生产原因消失、具备复产条件时,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生产广报送的复产报审表,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符合复产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署同意复产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复产报审表应按本规程附录B表B.0.4的要求填写。7.5.3生产厂报送的复产报审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复产,或生产广未提出复产申请,项目监理机构认为符合复产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复产令。复产令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A.0.6的要求填写。7.5.4项目监理机构宜按下列程序处理生产厂提出的生产变更:1对涉及修改工程设计文件的生产变更,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设计文件修改专题会议。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变更费用17
及生产周期影响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生产厂等共同协商确定生 产变更费用及生产周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变更文件督促生产厂实施生产 变更。 7.5.5生产厂擅自进行的生产变更,项自监理机构不予认可, 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其整改。 7.5.6项目监理机构应在部品、部件、组件生产变更实施前与 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生产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7.5.7生产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有关各方达成的协议为 依据,或按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争议。
产变更费用及生产周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变更文件督促生产厂实施生产 变更。 7.5.5生产厂擅自进行的生产变更,项自监理机构不予认可, 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其整改。 7.5.6项目监理机构应在部品、部件、组件生产变更实施前与 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生产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7.5.7生产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有关各方达成的协议为 依据,或按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争议。 7.5.8项目监理机构宜按下列程序处理生产广提出的费用索赔: 1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受理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 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受理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 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 5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在费用索赔报审 表中签署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生产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7.5.7生产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有关各方达成的协议为 依据,或按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争议。 7.5.8项目监理机构宜按下列程序处理生产厂提出的费用索赔: 1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受理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 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受理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 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 5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在费用索赔报审 表中签署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7.5.9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生产厂的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 1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 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生产厂原因造成,且符合采购合同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生产厂直接经济损失。 7.5.10当影响生产的事件具有持续性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 生产厂提交的部品、部件、组件生产临时延期报审表,签署意见
1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受理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 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受理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 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驻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 5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在费用索赔报审 表中签署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7.5.9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生产厂的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
1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 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生产厂原因造成,且符合采购合同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生产厂直接经济损失。
生产厂提交的部品、部件、组件生产临时延期报审表,签署意见 后报建设单位。当影响生产的事件终止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 生产厂报送的生产最终延期报审表,签署意见后报送建设单位。
7.5.11项目监理机构批准部品、部件、组件生产延期应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 1生产厂在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 生产延期。 2因非生产厂原因造成部品、部件、组件生产进度滞后。 3部品、部件、组件生产进度滞后影响采购合同约定的生 产周期。 7.5.12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解除 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从下列 款项中协商确定生产厂应得款项,并签发生产费用支付文件: 1按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已完成的合格生产数 量应得款项。 2合理的利润补偿。 3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 约金。 4因其他原因产生、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 7.5.13因生产厂原因导致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解除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生产厂应得款 项或偿还款项,并与各相关单位协商后,形成书面文件: 1经验收合格的部品、部件、组件的应得款项,其他应得 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 2移交工程资料,修复部品、部件、组件质量缺陷等所需 的费用。 3应支付的违约金。
8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及信息化
8.1.1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宜采用信息化手段,项目监理 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8.1.2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单独归档成 册,并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档案。
8.2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规范》GB/T50319的规定。 8.2.2现场监理文件资料除应包含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理规范》GB/T50319规定的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1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 灌浆令。 3 灌浆旁站记录。 4 生产厂质量管理检查报审表。 5 首次部品、部件、组件安装联合验收表。 6 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8.2.3 部品、部件、组件驻厂监理文件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部品、部件、组件采购合同。 2 设计文件、设计洽商、生产变更文件。 3 生产方案。 4· 生产检验资料与出厂检验资料。 5 监理通知单与工作联系单。 6 生产暂停令、复产令、质量问题分析和处理资料。
7 往来函件与会议纪要。 8 驻厂监理日志。 9 生产计划报审资料及过程管理资料。 10 生产变更、索赔、费用支付证书。 11 生产费用、索赔结算审核资料。 12 驻厂监理工作总结。 2.4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文件资料除应包含现行国家标准
8.2.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文件资料除应包含现行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规定的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 内容:
8.2.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文件资料除应包含现行国家标Y
..4 家协作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规定的内容外,尚应包含下列 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资料。 3 专项巡视记录。 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检测资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
8.3.1项目监理机构宜建立监理信息化平台,并应与工程建设 相关方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8.3.2项目监理机构宜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编制装配 式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BIM监理工作的 目标、流程、要点、方法及措施。
8.3.3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时,项目监
理机构宜审核与此相关的信息管理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表A.0.2灌浆旁站记录
表A.0.2灌浆旁站记录
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
注: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
表 A.0.4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生产厂名
附录 B施工单位/生产厂报审、报验用表表B.0.12生产厂管理要素检查表生产厂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序号项目检查主要内容1企业管理体系完善口修改补充口2质量责任制完善口修改补充口3生产方案编制及审批完善口修改补充口原材料、构配件采购4完善口修改补充口管理制度5计量设备配备齐全合格口补充完善6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完善口补充完善口7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完善口补充完善口8存储堆场设置合理口调整完善生产厂自检结果:项目监理机构检查结论:生产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 安全生产标准,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生产厂各一份。28
表B.0.2部品、部件、组件首件(首次)安装联合验收表 编号,
表B.0.2部品、部件、组件首件(首次)安装联合验收表
:本表一式五份,各单位留存一份,相关资
表B.0.3生产费用支付报审表
表B.0.4复产报审表
1执行本规程时,为区别对待条文国家标准,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要求最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 4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5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 8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 .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 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 8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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