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建办质〔2018〕6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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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符合要求,并到岗履职。 (2)配备足够的具备资格的监理人员,并到岗履职。 (3)编制并实施监理规划。 (4)编制并实施监理实施细则。 (5)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6)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 (7)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8)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 (9)对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10)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做好平行检验记录。 (11)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2)对检验批工程进行验收。 (13)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14)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复查质量问题整改结果
检测单位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从事见证取样送检的第三方质量检 测单位。 (1)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2)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3)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4)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 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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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6)应当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 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8)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9)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 当按年度统一编号输电线路标准规范范本,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2.2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交底可视化、操作 过程规范化”的要求,对涉及主体结构实体质量的关键工序做法以及管理要求做 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材料设备进场管理、样板示范、施工工序控制、成品保护 质量隐患排查、缺陷整改处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等,
2.2.1材料设备进场管理
1.建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和使用前检验制度。 (1)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对其质保书、合格证、外观质量、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检验情况等进行核验,并进行标识。 (2)材料设备进场后如需进场复检的,应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复检, 复检合格并报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3)复检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场,相关资料应齐全。 2.建立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1)材料设备进场后,管理员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2)材料设备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水 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3)进场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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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防潮湿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潮湿措施,并做好标识。 (5)有保质期要求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6)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3.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已被淘汰、被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或施 工技术(工艺)。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应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文字、实物 展示、样板间等形式直观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使施工人员掌 握质量标准和具体工艺,并在施工过程中遵照实施。样板工程应符合现场实际 以同等施工条件下可以普遍达到的为准。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 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按照“标杆引路、以点带面、有序 推进、确保实效”的要求,积极培育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 用。 1.对每道工序的首件工程,按设计、规范等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确保 符合各项要求。 2.积极推出样板工程,为后续施工提供有效的管理控制示范作用 3.各工序的板块均以样板工程为指导,以样板采用的施工方法组织各板块施 工,确保各板块施工均能达到样板要求。 4.对不符合样板施工要求的施工方法给予否定,违者按章处罚,突出样板的 权威性。 5.将这一制度深入运用到每道工序中 确保整个工程均达到样板工程要求
2.2.3施工工序控制
落实“三检”制度、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报验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程序,落实“三检”制度,提高 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提高的能力。 2.应组织开展施工班组间的以“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和工后讲评”为主要内 容的“三工”活动,提高质量管理的实际效果,防止质量问题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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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管理强调过程控制,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施工工艺必须进行改进, 把质量通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工序完成之后,由工班长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之后,应向项目部质检员报 检。项目部质检员根据本分项工程的控制要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携带填好 的质检表格向监理工程师报检
2.2.4质量隐患排查及预防
1.应建立质量隐患排查及预防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排查内容应全面,对容易产生质量隐患的工序、部位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 进行排查。 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或下一道工序 的施工。 4.现场应建立隐患警示牌,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2.2.5缺陷整改处理
1.应建立缺陷整改处理管理制度。 2.质量缺陷的统计应完整、详细、真实, 3.应有针对性地编制质量缺陷整改技术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整改过程 资料应齐全,整改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对重要的关键性缺陷整改应先行进行工艺 验证。 4.应由专业队伍进行缺陷整改
1.应根据成品内容和施工范围,划分责任段,落实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成品 呆护措施,确保成品质量。 2.应派专人负责对成品进行保护、保管与标识。 3.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到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应根据实 标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成品在储存、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或不适用时,看管人员必须予以记录,并 及时处置。
2.2.7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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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主要施工材料质量控制
1,凡将要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一切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须 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和要求。 2.未经建设、监理、设计书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代用材料,
1.应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程设备,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有 关标准和规定,选定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手段、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未经检验 和未经试验合格的物资不得投入使用。 2.对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出降级使用或改作 他用时,应提供相应的试验依据和可追溯资料,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共 同商定,由设计方验算符合要求,监理及建设方先后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1.所有外购(含进口)材料运抵现场时,都应附有)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 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证书。 2.所有外购(含进口)材料,除明确规定的抽样检验外,如果监理工程师因 质量目的提出做补充检验,应予以执行。 3.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取样、见证取样,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监理见证取样的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1.大体积混凝土是指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几何尺寸不小于1m的大体量混 凝土,或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 产生的混凝土。 2.厚度大于800mm的明挖车站的底板(含底梁)、暗挖车站的底梁和顶梁: 享度大于500mm(含500mm)的车站、区间(含折返线)的侧墙和顶板(或拱 部衬砌)应按大体积混凝土有关规定采取施工措施。 3.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前宜在混凝土核心区设置冷却管,以降低水化热。混凝 土的入模温度不应超30℃:新浇混凝土与钢模、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周边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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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之间的温差不得超过15℃;混凝土浇筑体在入模温度基础上的温升值不宜大 于50℃,且温度峰值不宜超过65℃;混凝土浇筑体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0℃/d; 混凝土浇筑体的里表温差(不含混凝土收缩的当量温度)不宜大于25℃,混凝 土表面和环境温差不超过20℃
1.每批次水泥进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样品保存不少于三个月。 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的铝酸三钙含量不宜超过8%,水泥细度 (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kg且不宜超过350m/kg,游离氧化钙不超过1.5% 水泥的碱含量不超过水泥重的0.6%,氯离子含量不超过水泥重的0.06%, 3.水泥入仓温度不应大于80℃,不得使用温度超过60℃的水泥拌制混凝土, 4.水泥存储不宜超过三个月。对存储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应重新进行检验 并按复验的结果使用。 5.严禁使用有结块的水泥,严禁不同品牌和强度等级的水泥混用。 6.大体积混凝土所用水泥其3d的水化热不宜大于240kJ/kg,7d的水化热不 宜大于270kJ/kg
1.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规定,宜选 用来料均匀、各项性能指标稳定的F类I级或I级灰。 2.对于掺外加剂的混凝土,粉煤灰的掺入应不明显降低混凝土流动性, 3.配制C50及以上标号混凝土时,宜选用F类I级粉煤灰。用于拌制大体积 混凝土时,严禁使用C类粉煤灰。 4.在使用粉煤灰前应进行预拌试验,对于搅拌及生产过程中释放强烈氨味的 悦硝粉煤灰,禁止使用。 5.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的要求,应选用S95及以上级别,比表面积应控制在400~450m/kg
1.细骨料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中砂的 质量规定,对于C60以下的混凝土,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0%。天然砂含泥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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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水剂、引气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以及《混凝土外加剂应 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其释放氨的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释放 氨的限量》GB18588的相关规定。 2.减水剂应选用能明显改善混凝土新拌性能和耐久性能,品质稳定的产品。 减水剂与水泥及矿物掺合料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减水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 确定。 3.减水剂碱含量(按折固含量计)应不大于10%;严禁使用氯盐类外加剂或 其它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外加剂,其氯离子含量(按折固含量计)应不大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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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水剂收缩率比应不大于110%。宜选用具有较高减水率、较低收缩率比 的高性能减水剂配制混凝土,C40强度等级以上的混凝土应选用高性能减水剂配 制。 5.有抗冻、抗渗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宜掺入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所 引入的气泡应均匀、封闭、微小且能稳定存在于硬化混凝土中,且平均气泡间距 系数宜小于300μm。 6.膨胀剂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GB/T23439的规定。含氧化 钙类膨胀剂配制的混凝土不得用于海水或有侵蚀性水的工程,
3.2.5混凝土拌合物
1.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在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时,应 每车进行取样,检测混凝土稠度,并冲洗检查混凝土骨料成分。 2.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不得离析或泌水,且凝结时间应满足 施工要求。 3.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以落度和扩展度表示。落度不大于180mm的 混凝土拌合物采用落度进行测试,落度大于180mm的混凝土拌合物应同时 进行落度和扩展度测试。 4.混凝土拌合物的落度经时损失应不影响混凝土的正常施工;泵送混凝土 拌合物的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5.泵送高强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于500mm,倒置落度筒排空时间宜控制 在5~20s,且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10mm/h;自密实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 于600mm,1h扩展度不宜小于550mm,其中填充层≤其中填充层。 6.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宜控制在2.55.0%之间,其中梁、轨道板含气量 控制在2.0~4.0%之间。 7.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的规定,落度经时损失试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的规定,倒置落度筒排空时间试验方法应符合《高强混凝土应用技 术规程》JGJ/T281附录A的规定,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试验方法 应符合《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检测技术规程》JGJ/T322中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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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 定,且宜遵循下列原则:低用水量、低水泥用量、适当水胶比、最大堆积密度 活性掺合料和高性能减水剂双掺等。 2.大体积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宜在C25~C40的范围内,并可利用混凝土 60d或90d的强度作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强度评定及工程验收的依据。 3.在确定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时,应根据混凝土的绝热温升、温控施工方案 的要求等,提出混凝土制备时粗细骨料和拌和用水及入模温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大体积混凝土制备前,应进行常规配合比试验,并应进行水化热、泌水率、可泵 性等对大体积混凝土控制裂缝所需的技术参数的试验;必要时其配合比设计应当 通过试泵送。 4.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表3.1的规定。
5.应根据环境类别与水胶比确定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粉煤灰 和磨细矿渣粉的掺量宜符合表3.2的规定。使用硅灰、钢渣粉、沸石粉等其它掺 合料或复合合料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表3.2不同环境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掺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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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50%,不同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可参考本表并经过试验确定。 ②本表规定的矿物掺合料的掺量范围仅限于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混凝 土,对使用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可取高限,对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可取低限。 ③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宜采用1级粉煤灰,其掺量不宜超过30%。 ④严重氯盐环境与化学侵蚀环境下,粉煤灰的掺量应大于30%,或磨细矿渣粉的掺量 大于50% 6.单位体积混凝土的含碱量应不超过3.0kg/m3。 7.处于冻融和海洋氯化物环境或除冰盐等其他氯化物环境的混凝土应通过 采取掺加引气剂等措施,优化硬化混凝土气泡结构,含气量和平均气泡间距系数 应符合表3.3的规定,且含气量最大值不宜超过7.0%。
表3.3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和平均气泡间距系数限值要
注:①D1为微冻环境且混凝土频繁接触水;D2包含以下三种环境条件:微冻且混凝土处于 水位变动区、严寒和微冻且混凝土频繁接触水、微冻且混凝土频繁接触含氯盐水体环境 ②对设计使用寿命为100年的混凝土,D1、D2环境服役的混凝土抗冻等级要求分别为 300、F350 ③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与粗骨料最大公称粒有关,如粒径25mm时,含气量限值为 5.0%,则对粒径为20mm和31.5mm应分别为5.5%和4.5%。 8.配制抗裂防渗混凝土宜优先选用聚羧酸类高性能减水剂,其掺量应通过试 验确定并严格控制;采用膨胀剂配制抗裂防渗混凝土时,应根据使用环境和结构 部位,通过试验确定其掺量,且应符合《补偿收缩混凝主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 的规定。 9.对高强混凝土应考虑减小自干燥收缩的技术措施;对预应力混凝土应考虑 减小徐变收缩的技术措施。 10.配合比应每6个月验证一次,有效控制耐久性配合比的各项指标及混凝 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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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定期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 部门检定。 2.对计量器具应做好自检和自校工作,并做好校核记录。 3.制定制度,定期检查、维保生产设备,并做好记录。 4.混凝土原材料应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要求进行准确称量;原材料的计量应 按重量计,水和外加剂溶液可按体积计,其允许最大偏差应符合表3.4的规定,
表3.4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按质量计,%)
注:①现场搅拌时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应满足每盘计量允许偏差要求。 ②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累计称量的偏差,该项指标 又适用于采用计算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③骨料含水率应至少每天测2次,雨、雪天施工应增加测定次数。
3.3.1钢筋、钢丝及钢绞线
1.每批钢筋均应有生产)家的出)检验合格证、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化(试 验报告单,其标示的各项指标、数据、批量、说明、签证盖章,应齐全准确、 真实。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使用的钢筋品种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 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 圆钢筋》GB1499.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和《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等规定。 2.运到工地的每批钢筋、钢丝、钢绞线都应按规定抽样进行检验,作为是否 更用本批钢筋的依据。所有检验和钢材的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都必须符合有 长标准的规定。当每一批钢材检验结果与原出厂证明书不符时,应按规定重新取 羊复验再作判定,并查明原因,确定处理办法, 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 年提供检验报告,同时应进行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锚固静载试验,检验结果符 合标准后方可用于工程。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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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T14370的规定。 4.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 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足够标识,以利于检查和使用。钢筋的运输、装卸按有关规 定办理。 5.无论使用何种钢筋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6.有抗震要求的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钢筋在最大拉 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7.钢筋强度标准值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8.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 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 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进行复验,并经见证取样、送 样。 2.型钢、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3.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 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板厚。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 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4.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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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型)、地脚锚栓等紧 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 标准和设计要求。 6.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 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7.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 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机探伤方 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 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8.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1.工程用防水材料如卷材、涂料、卷材胶粘剂、涂料胎体增加材料、密封材 料及刚性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 2.防水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应符合要求,各类防水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必须符 合相关规定,进场复验必须在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样。 3.各类防水材料物理性能检验时,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在受检 产品中加倍取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达到指标要求时,该批产品为物理性能合格, 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物理性能不合格,不合格品不得用于工 程。 4.防水材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项目必须齐全,取样方法正 确,结论明确。 5.防水材料的存放应得当,不被破损、污染。
1.核查防水材料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 准的要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 3.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4.核查所选用的防水材料是否符合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3.4.3检验不合格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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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防水材料无出厂检验报告或进场复检报告。 2.使用的防水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 3.防水材料的主要检验项目缺项或品种等级、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规范的 要求,文无鉴定处理结论。 4.应见证检验的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数量与规定不符
1.用于桥梁工程的支座应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其理化力学性能指标应 符合设计和《铁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TB/T1893、《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 2331、《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盆式支座》CJ/T464、《铁路桥梁球形支座》TB/T3320 和《桥梁球型支座》GB/T17955的要求。 2.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并提供进场检验报告: (1)使用中对产品质量有怀疑。 (2)设计有特殊要求。 3.板式支座、盆式橡胶支座、球形支座检验报告中主要检验指标不得缺漏, 波式支座主要检验指标为:抗压弹性模量、抗剪弹性模量、极限抗压强度、容许 转角;当板式支座为四氟板支座时应检验四氟板与不锈钢表面的摩擦系数。盆式 橡胶支座主要检验指标为:竖向承载力、支座摩擦系数、支座转动性能。球形支 座主要检验指标为:支座竖向承载力试验、支座水平承载力试验、支座摩擦系数 试验、支座转动性能试验。 4.支座进场检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式支座力学性能试验时,每批次每种规格支座随机抽取三块(或三 对)。 (2)盆式支座力学性能试验时,试验支座竖向承载力时,每批次每种规格 支座随机抽取两个,其中一支座竖向承载力不小于10MN,另一支座视其体情况 确定;试验支座摩擦系数时,随机抽取两个同规格的成品支座,支座竖向承载力 以2MN为宜,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试验支座转动性能时,随机抽取两个同规 格的支座,支座竖承载力视试验机具体情况确定。 (3)球形支座整体支座的试验,应在工厂检验合格的支座中,随意抽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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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支座,其中一个支座承载力应不小于8000kN。 5.检验结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判定: (1)板式支座力学性能试验时,随机抽取三块(或三对)支座,若有两块 (或两对)不能满足要求,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一块(或一对)支座不 能满足要求时,则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再抽取双倍支座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 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2)盆式支座主要检验指标的各项试验均为合格,判定该支座为合格支座: 式验合格的支座,试验后可以继续使用;试验支座在加载中出现损坏,则该支座 为不合格。 (3)球形整体支座的试验结果若有两个支座各有一项合格,或有一个支座 两项不合格时,应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个支座一项不合 ,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一个支座三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1.核查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2.核查检验抽样批及检验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核查是否按规定进场检验,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3.5.3检验不合格界定
1.无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2.检验报告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指标不合格或主要检验项目缺漏。 3.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 用量相比,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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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明挖法施工质量控制
1.围护结构的放样、定位应准确,桩的放样应采用整体定位孔方式。同时应 根据机械设备等情况考虑适当外放。 2.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钻机、成槽机等设备。 3.泥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围护结构深度、尺寸、强度、承载力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桩(墙)底沉渣厚度不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 6.围护结构平面误差、垂直度偏差不超过允许值。 7.侵限处理到位,不影响围护结构的稳定安全和主体结构厚度。 8.无渗漏水,或空洞、缩颈、断桩等缺陷。 9.连续墙、头等连接处处理应符合要求。 10.叠合结构的围护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规范允许值或设计值。 11.预理件位置应准确。 12.止水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深度、抗渗系数、取芯强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 要求。
4.1.2钻孔灌注桩及格构柱
1.测量放样 采用全站仪对钻孔桩桩位进行逐桩放样定位。围护结构首桩、角桩应由监理 组织复测并出具报告后方可施工,以保证结构位置的准确性。 (1)控制点测设 根据测量控制网点,将钻孔桩中心线测设于地面,避开桩位、道路、料场等 位置,做好保护措施并由监理工程师复核。 (2)桩位测设 由专业测量人员测设桩位中心,钉入钢筋,并设置桩位外放控制点。在施工 钻孔过程中,钻孔桩每进深5m左右,用全站仪实测一下深入桩底且悬空钻锤钢 丝绳距设计桩中心偏位情况进行调整。 (3)桩位放样偏差控制在10m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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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位孔 围护结构的桩定位采用C20素混凝土结构,内模采用4mm厚铁皮弯制而成, 外模采用组合钢模。 (1)素混凝土定位孔厚度300mm,直径较护筒外径大100mm。 (2)定位孔施工前,要确保地基基础压实度满足要求。 (3)定位孔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表面要及时进行收光。 3.护筒 (1)应准确理设护简,使护筒中心与桩中心一致,并保持垂直。 (2)顶部准确竖直,护筒孔口平面位置与设计偏差应小于10mm。 (3)护筒底部与土层相接处及护筒外用粘土夯实,内径比桩径大200mm: 长度视土层情况而定;填满、夯实,护筒顶宜高出施工地面0.3m,严防地表水 渗入护筒。 4.泥浆 应根据工程的地质情况制备泥浆,确保泥浆的性能指标,防止孔壁的缩径和 。 (1)泥浆性能指标符合设计及《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 的要求。 (2)根据地质资料及工程实际,宜选用优质黏土、膨润土以及化学粘合剂 造浆进行护壁。 (3)浇筑混凝土时的回收浆应先放入沉淀池(宜采用钢制的泥浆箱)沉淀, 测试指标后进行调整,达到要求方可使用。 5.清孔 桩底沉渣厚度不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清孔宜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成孔后 钢筋下放前;第二次在灌注混凝土前完成,确保孔底沉渣厚度满足要求。 桩底清渣时应增加泥浆比重和送浆压力,以便清除少部分沉渣及调整泥浆性 能指标,使孔底淤积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钢筋笼下放安装好后,混凝土灌注前,对泥浆指标、钻孔进行检测。 (2)由于钢筋笼下放时间较长,部分砂粒会沉淀,若沉淀厚度大于规范要 求,需进行二次清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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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扎采用导管循环的方法进行,在导管口安装泥浆泵向导管内注人泥 浆,使孔内泥浆循环,砂粒在沉淀池内沉淀。同时对泥浆指标及桩孔进行检测 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6.钢筋笼加工 钢筋笼加工接头连接形式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并均应进行接头连接的工 艺试验和力学性能试验。 (1)机械连接 ①施工准备:参加直螺纹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岗操作;所用机具设备应调试完成。 ②连接钢筋调直、断料、断头切平。 ③丝头加工质量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钢筋丝头加工质量控制表
①丝头螺纹应采用塑料保护帽或套简进行
③现场进行连接安装,并用扭力扳手检查接头是否拧紧,拧紧力矩应符合表 4.2的规定。
表4.2钢筋接头控紧力矩控制表
③应预先进行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机械连接接头 施工满足《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及《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107 中的规定。 (2)焊接 ①焊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②焊接前,钢筋宜预弯,以保证两根钢筋的轴线在同一直线上,使接头受力 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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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钢筋接头宜采用双面焊,焊缝高度为0.35d,焊缝宽度为0.8d,焊缝应密 实,在不具备双面焊的情况下可采用单面焊,双面焊接头搭接长度L≥5d,单面 焊接头搭接长度≥10d,d为钢筋直径。 ④制作安装时主筋接头按50%错开布置,接头错开长度不小于35d,且不小 于500mm ③焊接接头施工应满足《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中的规定。 ③钢筋焊接前,应预先进行焊接工艺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施焊。现场应放 置标识牌,标明焊工姓名、钢筋型号、焊接接头等信息。 7.钢筋笼安装 ①钻孔桩成孔检验合格后,可进行钢筋笼的吊装施工。为保证钢筋笼起吊时 不变形,每节钢筋笼可采用多点起吊。钢筋笼下放时需严格检查钢筋笼保护层 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 ②两节钢筋笼对接时,按照钢筋标记进行安装,使各钢筋的对位准确。在钢 筋笼的接长、安放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骨架垂直。 ③钢筋笼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钢筋笼准确定位和防止碰撞孔壁 作为永久结构的桩基应采用圆饼滚轮式高强度砂浆垫块保证保护层的厚度,防止 主筋锈蚀。当下放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下放。不得将变形的钢筋笼放 入孔内。对接时工序要衔接迅速。 ④钢筋笼安装到位后应及时用吊筋吊住,防止脱落。在钢筋笼主筋端头套设 白色PVC套管保护。 ③吊筋的长度应通过标高计算确定,钢筋笼定位时使钢筋笼中心与桩位中心 重合,并对钢筋笼位置、标高进行复核。 ③采用超声波进行质量检测时,声测管安装完成后,管内宜注入清水,注满 后加盖配套保护盖,确保桩基施工完成后管内无淤泥及其它杂物。 8.导管安装 导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水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水密性试验 应根据桩径、孔深选择钢导管直径。分节吊装时,应采用丝扣式快速接头连 接。导管吊装前应先试拼,并进行水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小于孔底静水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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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可 (2)导管安装 ①下导管前,应根据孔深和导管单节长度,进行配算,保证导管底口距孔底 距离控制在0.30.5m之间。 ②导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制成,方便连接和调节漏斗高度,导管内壁应光滑 顺直,各管节内径应一致,偏差不大于±2mm。 9.混凝土灌注 混凝土灌注前,应先检测孔底沉渣厚度是否满足要求,若不满足要求,应进 行二次清孔。 (1)根据不同的孔深配置导管长度,下放导管时,应先放到孔底,复测孔 深后再提管300~500mm待浇 (2)采用混凝土运输车直接送至孔口下料,初灌时应保证有足够的初灌量 随后连续不断地下料,以使导管一次理深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测量孔内混凝土面的上升情况,控制导管理深在 1.5~3m之间,防止拔空与埋管,终浇时应多点测量混凝土面高程,保证混凝土 超灌长度及桩顶质量。 (4)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流动性,落度应控制在180~220mm 之间;钻孔灌注桩的充盈系数不小于1.0,且不宜大于1.3。 (5)为防止浮笼,当灌注混凝土顶面距钢筋笼底部1m时,应降低混凝土 灌注速度,当灌注混凝土面高于钢筋笼底口4m以上时,提升导管,使导管底口 高于钢筋笼底口2m以上,即可恢复正常灌注速度。 (6)桩身混凝土灌注顶面一般高出设计桩顶不宜小于0.5m,以保证桩头混 凝土强度。 10.格构柱施工 立柱桩、格构柱制作与安装要求: (1)格构柱型钢加工时焊缝质量应满足要求,焊缝厚度≥10mm。 (2)格构柱插入立柱桩钢筋笼内的长度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应与立柱 桩钢筋可靠连接。 (3)立柱桩钢解 行准确定位,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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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应根据地下连续墙轴线计算出导墙坐标,并落实施工单位自检和监 理单位复检的“双检制”。 2.导墙施工 (1)导墙沟槽开挖 ①导墙结构应建于坚实的地基上,确保导墙结构满足相关荷载要求。 ②导墙开挖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及外放尺寸,实地放样出导墙的开挖宽度,并 故好标记(酒白灰线)。 ③沟槽应采用机械开挖、人工修边,不超挖、不欠挖,禁止挖掘机在导墙槽 顶部或周边3m内来回走动。其净距应大于地下连续墙设计尺寸40~60mm。挖 土标高由人工修整控制,严禁超挖,如坑内有积水,应及时抽排。 (2)钢筋绑扎 钢筋网片绑扎应符合设计要求,网眼尺寸偏差土10mm。 (3)模板安装 根据定位点安装模板,导墙外侧可采用土模,内侧可采用钢模或木模。安装 完成后应对模板垂直度和导墙边线进行复核,导墙内墙面与地连墙纵轴线平行度 为±10mm,内墙面垂直度为5%,平整度为3mm。 (4)混凝土浇筑 导墙两侧混凝土浇筑厚度应大于150mm,轴线平行度为土10mm,导墙顶面 平整度控制在5mm以内。 (5)拆模及加设内支撑 拆模时应保证其表面、棱角不受损坏,并及时在导墙内侧分层支撑,可采用 方木支撑,按水平间距2m,上下间距为1.5m的梅花型布置。 (6)导墙混凝土养护及导墙土回填 ①应采用塑料薄膜加盖土工布进行养护。 ②导墙拆模、加撑后,应立即在导墙之间分层回填粘性土并压实,保证表面 平整,用碎石覆盖或临时硬化,防止扬尘、扬灰。
胶合板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
3.泥浆工程 (1)泥浆池布置 ①泥浆系统应设置废浆池、循环池、新浆池、搅拌桶、材料存放区等。可采 用泥浆池或钢制泥浆箱。泥浆池周边应设置安全护栏和人员操作台。 ②泥浆棚应采用安装拆卸方便的全封闭结构,并满足抗风雨雪等受力要求 ③泥浆棚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组合钢护栏进行围护,并在醒目位 置悬挂警示牌。 (2)泥浆配合比设计和制备方法 应根据地质、水文和本地区施工经验进行泥浆配合比设计,可采用优良的膨 润土、纯碱、高纯度的CMC和自来水作原料,通过清浆冲拌和混合搅拌二次拌 合而成。 (3)泥浆搅拌系统、拌制方法及管路布设 ①泥浆搅拌作业应在全封闭作业棚内进行,地面应填高,严禁膨润土受潮 尼浆搅拌机作业区的净空宜保证5m以上, ②泥浆搅拌直接影响泥浆的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即先配制 .5%CMC均匀溶液,静止5h,按施工配合比在搅拌桶中依次加入水、纯碱、膨 润土,搅拌3min后加入CMC溶液,搅拌膨化24h后方可使用。 (4)泥浆循环系统 ①泥浆的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中 新拌制泥浆性能的要求,并按规定对有关指标进行测试,检查新浆、循环泥浆和 废泥浆的质量。 ②泥浆回收时应采用泥浆分离器,筛离砂、泥块、石子等杂物,对处理后的 尼浆进行性能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泥浆循环系统,否则作废浆处理。 (5)泥浆管路布设 管路应采用硬质钢管,钢管应连接牢固,密封性良好,无漏浆现象,布设整 齐,转弯平顺。 4.成槽施工 (1)槽段划分 应根据设计图纸将地下连续墙分幅,局部位置可根据施工情况及成槽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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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底换浆 主要做法:地下连续墙清底有沉淀法和置换法两种。 ①沉淀法扫孔:使用挖槽作业的液压抓斗直接挖除槽底沉渣。由于泥浆有 定的比重和粘度,土渣在泥浆中沉降会受阻滞,沉到槽底需要一段时间,因而采 用沉淀法清底应在成槽(第一次扫孔)结束约3h后开始。 ②置换法清孔 置换法清孔是在抓斗直接挖除槽底沉渣之后,进一步清除抓斗未能挖除的细 小土渣。 清底方法:一般采用Dg100空气升液器,由起重机悬吊入槽,利用6m或 3m的空气压缩机输送压缩空气,以泥浆反循环法吸除沉积在槽底部的土渣淤泥, 清底开始时,采用起重机悬吊空气升液器入槽,并注意吊空气升液器的吸泥 管不能一次放到槽底,应先在离槽底1~2m处进行试挖或试吸,防止吸泥管的 吸入口陷进土渣里堵塞。 清底时,吸泥管应由浅入深,使空气升液器的喇叭口在槽段全长范围内离槽 底0.5m处上下左右移动,吸除槽底部土渣淤泥。 5.钢筋笼加工场地布置 (1)钢筋笼加工平台及钢筋棚制作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 搭设,平台尺寸应满足地连墙最大钢筋笼尺寸。 (2)钢筋笼平台定位用全站仪控制,标高用水准仪校正。 (3)钢筋笼加工雨棚宜采用钢结构形式,强度应满足抗风雨雪等受力要求, 空间应满足设备布置及钢筋笼加工需求。 6.钢筋笼制作 (1)钢筋下料:对每幅地连墙钢筋笼编制下料单,根据现场施工工艺、焊 妾及机械连接要求,钢筋下料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机械连接丝头加工:机械连接的钢筋端头首先要对原材端头进行切除 并对端头进行打磨,保证端头平整。 (3)钢筋笼制作 ①对钢筋笼主筋机械连接进行扭力值检查,根据规范要求抽检10%。 ②对焊接的桁架筋宽度尺寸和桁架筋的焊缝质量进行检查,满足单面焊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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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不小于10d,双面焊不小于5d。 ③钢筋笼底层主筋和分布筋摆放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进行主筋与分 布筋焊接,钢筋笼制作完成后进行整体验收 ④根据设计要求及监测需要,地下连续墙施工中需设置钢支撑预理钢板、墙 底注浆钢管、腰梁和压顶梁钢筋接驳器及监测用的钢筋应力计、测斜管等预埋件, ③在地下连续墙施工前,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及监测需求统计每槽段需要预埋 的预埋件种类、数量及型号,并逐一核对,防止漏理。 ③地下连续墙施工过程中,在制作好的钢筋笼上精确定位、安装各类预埋件 根据需要及要求采用相应固定措施,并预估因地下连续墙沉降等原因造成的尺寸 偏差。 ③预理件安装完成后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板覆盖保护。 ③钢筋笼吊放过程中,严格保护预理件,不得碰撞预理件,以免变形移位, 吊放完成后,利用导墙上控制线对钢筋笼位置和标高检查确认,以确保基坑开挖 后位置准确。 7.钢筋笼吊装 (1)吊点检查 根据吊装方案合理确定吊点,严格控制吊点焊接质量,重点检查焊缝长度 焊缝饱满度、有无烧筋等技术指标,确保吊点强度。 (2)吊装外围警戒、吊装令 钢筋笼吊装前由专职安全员向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报检,对现场吊装警戒和 安全措施进行逐项排查,报检合格,签订吊装令,通知现场人员进行起吊。 (3)钢筋笼吊装 严格按照吊装方案进行吊装。为减少分节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场宜采用整体 吊装,吊装时,应采用两合天型起重设备,分别作为主吊和副吊,同时作业,先 将钢筋笼水平吊起,再在空中通过吊索收放,使钢筋笼沿纵向保持竖直后,撤出 副吊,利用主吊吊装钢筋笼缓慢入槽并控制其标高,利用槽钢制作的扁担搁置在 导墙上。 8.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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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连续墙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落度应控制在180~220mm,且应具有 良好的和易性,满足设计要求的抗压强度等级、抗渗性能及弹性模量等指标,水 灰比宜小于0.55,并不得大于0.6。 (2)导管布置 ①灌注混凝土采用的导管与钻孔灌注桩的要求相同。幅宽小于等于6m的槽 段设置2根导管,幅宽大于6m的设置3根导管。导管间距小于3m,导管距槽 段端头不宜大于1.5m,槽内混凝土面应均衡上升,两导管处的混凝土表面高差 不大于0.5m。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必须在钢筋笼吊装完毕后6h内进行,刚开 始浇灌时速度要快,使槽底沉渣随着混凝土表面一起上升,一次性要保证连续浇 灌6m以上的混凝土。随着混凝土面的上升,要适时提升和拆卸导管,导管底端 埋入混凝土面以下一般保持在1.5~3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导管提升时 避免碰撞挂住钢筋笼。 ②施工中严格控制导管提拨速度和混凝土浇筑速度,应随时测量浇筑进度 根据混凝土浇筑方量和浇筑进度测算混凝土浇筑是否正常。 ③每灌注2车混凝土应测量一次导管理深及管外混凝土面高度,每半小时应 测量一次导管内混凝土面高度。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不得中断,间歇时间任何情况 下不得超过30min。 ④浇灌混凝土时,槽段内的泥浆一部分抽回沉淀池光伏发电标准规范范本,另一部分可暂时存放在 导墙内,必须严格控制泥浆的液面标高。 9.试件制作 每浇完1~2车混凝土,应对来料方量和实测槽内混凝土面深度所反映的方 量,用测绳校对一次,二者应基本相符。每100m3混凝土留置1组抗压试件,每 500m3混凝土留置1组抗渗试件,每一单元槽段增加留置1组抗压试件用以检验 该槽段混凝土70%强度。每车混凝土都必须做落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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