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602-2013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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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602-2013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a) 检查施工单位投人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b) 进行见证取样 c)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d) 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 e) 处置发现的施工作业问题, f)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5.3.1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按建设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建设 单位。 5.3.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 和工器具。
6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贝
6.1.1监理规划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 措施,并应根据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 6.1.2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应结合油气田地面工程特点特种设备标准,具有可操作性
2.1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 程师编制,开经监理单位技不负资人审批。 2.2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报送建设单位
6.2.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a) 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文件。 b)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C)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 合同与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设施。
6.2.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 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6.2.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
5.3.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高危作业和非常规作业,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5.3.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6.3.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a)监理规划。 b)相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一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究
6.3.4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a)专业工程特点。 b)编制依据。
c)监理工作流程。 d)监理工作要点(质量控制点及旁站点)。 e)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6.3.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后实施。
c)监理工作流程。 d)监理工作要点(质量控制点及旁站点)。 e)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贝 北准后实施,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特点和监理合同,确定控制目标,并对控制目 解,明确各项监理工作程序,制定措施,实施控制 2在监理工作程序的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则,实施过和 工作效果,并及时准确记录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4监理工作程序应围绕工作目标分类别、分层级制定,可参照如下结构: a)开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程序: 2)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程序; 开工报告审查程序; 4)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 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程序。 2)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3)工程造价控制程序: 工程计量程序; 一工程款支付程序; 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4)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体系文件审查程序; 安全体系运行情况审查监督程序; 风险识别、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审查程序;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程序; 高危作业和非常规作业许可审查程序; 安全事故隐患、事故处理程序。 5) 合同管理程序: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索赔管理程序。 6) 信息管理程序。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特点和监理合同,确定控制目标,并对控制目标进 行分解,明确各项监理工作程序,制定措施,实施控制 7.1.2在监理工作程序的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7.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则,实施过程中, 注重工作效果:并及时准确记录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c)项目收尾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7.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7.2.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组建资质符合要求、专业配套的项目监理机构。 7.2.2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如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施工 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7.2.3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会议纪 要会签。 7.2.4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监理规划编制,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各专业监 理工作实施细则,并完成审批。 7.2.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提 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 7.2.6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 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7.2.7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提出审查意 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 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7.2.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提 出检查意见: a) 检查承包单位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b)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 测量成果。 7.2.9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由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7.2.10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 以下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a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b)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c)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进场,进场的施工机具、设备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对,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d)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e) 施工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图纸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安全条件审查符合要求。 7.2.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主要内 容包: a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小承包单位金级施工准各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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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f)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g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 议题。 h)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3.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发送给相关的承包单位, 报送建设单位
7.3.2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检查上次监理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b)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C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d)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g) 其他有关事宜。
3.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 技术、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等某一方面的专项议题
7. 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 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7.4.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师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 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c)类似工程业绩。 d)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7.4.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 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7.4.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检 查、复核的内容包括: a) 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b) 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7.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及无损检测机构,主要内容包括: a) 对试验室检查的内容: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a)对试验室检查的内客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对无损检测机构的检查内容: 1)无损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及检测范围; 2) 拟派驻的无损检测人员资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3) 现场配备的检测仪器规格、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4) 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4.6对建设单位委托的独立的第三方工程试(化)验室或无损检测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进行 资质备案管理,可直接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试验/化验/检验/检测/报告单等判定工程质量情况。 7.4.7无损检测部位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合同、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指定。 7.4.8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 照有关规定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已进场经检验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7.4.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7.4.10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填写旁站 记录。 7.4.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验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 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施 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4.1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 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7.4.13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 工整改: a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b)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c) 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d)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 时签发复工指令。 7.4.14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 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 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 归档。 7.4.1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峻工预验收报审表及峻工 资料,组织工程峻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 7.4.16工程峻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 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7.4.17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峻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 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峻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7.4.13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 工整改: a)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b)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c)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d)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 时签发复工指令。 7.4.14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 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 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 归档。 7.4.1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峻工预验收报审表及峻工 资料,组织工程峻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 7.4.16工程峻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 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7.4.17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峻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
7.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7.5.1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向建设 相关建议。
a)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审查工程款支付申请。 b)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单位进行现场计量,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7.5.3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量,项目监理机构 均不予计量,并拒绝签署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7.5.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功能、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核工程变更方案,并应在工程变更实施 前组织专业办公会议,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或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最终 形成会议纪要。 7.5.5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 较、分析,提出调整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5.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峻工结算审核: a)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峻工结算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的,签发峻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不能达成一致
a)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峻工结算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的,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不能达成一致 意见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7.6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7.6.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及人力、 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 立,建设单位批准后下发执行 7.6.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 刘审查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7.6.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承包单位分析原因,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调整进度计 划。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调整措施。 7.6.4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和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 提出预防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合理建议
7.7.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作业环境、施工工艺、工程复杂程度等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 则,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控制要点。
7.7.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作业环境、施工工艺、工程复杂程度等编制安全监理实施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控制要点,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是否已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自审,编制、审核、审批人员是否已 签字确认。 b)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 排水、排污(废水、废气、废渣)、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C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审查其专项施工方 案是否已通过专家的论证、审查。
7.7.3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 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 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情况。对需 要办理作业许可手续的,应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作业许可手续。 .7.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应加大巡视频次。 7.7.5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 7.7.6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安全事故隐患危急必须立即处理的,应下发“工程暂停令”要 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 立应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7.7.7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的检查复查、整改要求等情况及时记载于监理日志
.8.1在工程具备峻工验收条件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建设单位有关规定,配合建设单位, 做工程验收的监理工作。 7.8.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峻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 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峻 工预验收报审表。在此基础上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8.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峻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 应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参加验收各 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7.8.4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设施和档案等专项验收 工作。
8工程暂停、变更、索赔及承包合同争议的处理
8.1.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等 事宜。 8.1.2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 事宜。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 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 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 方案。 6)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下列 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1)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 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 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 方案。 b)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下列内 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1)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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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 3)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 变更单。 d)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3.2.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 计价方法或价款,
3)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 变更单。 d)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8.2.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 计价方法或价款。 8.2.3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授权。 b)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 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 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8.2.4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8.2.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
8.2.3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
a)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授权。 b)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 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 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8.2.4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8.2.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
8.3.2 a) 法律法规。 b) 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c) 工程建设标准。 d) 索赔事件的证据。 8.3.3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程序: a)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b)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c)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d)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发出通知。 e)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 设单位。 8.3.4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a)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b) 索赔事件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可抗力除外。 c)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8.3.5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 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3.3.6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
a)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b) 索赔事件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可抗力除外。 c)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8.3.5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 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3.3.6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 工单位协商处理
8.4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的处理
4.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4.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 进行审查,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签 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4.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 最终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
a)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b)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c)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8.4.5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8.4.6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8.5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a)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b) 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商。 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d) 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8.5.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 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5.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 关的证据
9监理文件资料与信息管理
9.1.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 9.1.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 9.1.3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实现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科学化、 程序化、规范化。 9.1.4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联络应以书面文件为准。特殊情况下可 先口头通知,但事后应按约定予以书面确认。 9.1.5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书面文件,应加盖公章且有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9.1.6项目监理机构对所有来往文件均应按文件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应扣压 或拖延,也不应拒收
9.2监理周、月报、专题和总结等工作报告
9.2.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有关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管理的监 理周、月报。 9.2.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 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专题报告, 9.2.3在监理服务期满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3对承包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
.3.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日常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定期对相关工程建设资料进行
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3.2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按照项目峻工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工程建设同步 工程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以确保 组卷工作质量
9.4.1勘察阶段的监理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
1勘察阶段的监理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合同文件及委托勘察监理合同。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勘察单位分包资质报审资料。 勘察实施方案及其报审表。 勘察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勘察暂停令。 勘察进度计划 勘察设备、仪器、机具的计量证明及校验证明。 检查试验资料。 钻探、取样验证资料及相应照片。 勘察工作量清单和勘察费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工作联系单、来往函件。 项目变更资料
9.4.2设计阶段的监理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合同文件及委托设计监理合同。 经批准的项目上一设计阶段的研究报告、设 工程勘察资料。 设计单位资质报审资料。 设计任务书或设计纲要及其报审表。 设计开工/复工报审表及设计暂停令。 设计进度计划。 设计工作量清单和设计费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设计变更资料。 工作联系单、来往函件。 报验申请表。
会议纪要。 监理日志。 监理周报、监理月报。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图纸质量检查记录。 索赔文件资料、设计费用结算审核意见书。 监理工作总结。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勘察、设计文件。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资料。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资料及工程暂停令。 测量核验资料 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检复检资料。 检查试验资料、无损检测资料。 管理相关资料。 工程变更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款支付资料。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监理工作联系单。 报验、报审表。 会议纪要。 来往函件。 监理日志。 旁站记录。 巡视记录。 监理月报。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工程延期申请及审批资料。 费用索赔申请及审批资料。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工程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工程中间交接资料。 工程交工验收资料。 工程结算审核意见书。 监理工作总结。
9.4.4设备监造的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9.4.4设备监造的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监造的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设备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报审资料。 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工程暂停令、开工/复工报审自理中资料。 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大型机组出厂前的试车记录
会议纪要。 来往函件。 监造日志。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工作联系单。 监造月报。 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索赔文件。 设备验收文件。 设备交接文件。 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10.1.1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编制相关 服务工作计划, 10.1.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汇总整理、分类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的文件资料
10.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10.2.1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协助签 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10.2.2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 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用支付证书, 并报建设单位 10.2.3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10.2.4工程监理单位应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 10.2.5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如变更勘察 方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 10.2.6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仪器计 量的检定情况。 10.2.7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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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参与勘察成果验收。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内容: a) 勘察工作概况 b 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 C 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d) 存在问题及建议。 e) 评估结论。 0.2.9 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 0.2.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设计工作概况 设计深度、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情况。 ) 设计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d) 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0.2.11 工程监理单位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评 审备案。 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10.2.12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建设 单位。 10.2.13 工程监理单位应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0.2.14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10.2.15 :工程监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 督促设计单位予以完善
10.3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0.3.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工作内容,配备监理 ,明确岗位职责 0.3.1.2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与设备 造方案。
10.3.2.1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 招标。 10.3.2.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确定设备供应单位后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合同谈判,协助签订设 备采购合同。 0.3.2.3设备采购资料: a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b 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c)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d) 市场调查、考察报告。 e) 设备采购方案。 f)设备采购工作总结
0.3.2.1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 招标。 0.3.2.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确定设备供应单位后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合同谈判,协助签订 备采购合同。 03设久平购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b) 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c) 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d) 市场调查、考察报告。 e) 设备采购方案。 f)设备采购工作总结
理体系,审查设备制道单位报 产计划和工艺方案。 10.3.3.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 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10.3.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坏料的质量 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并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 10.3.3.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应进行 抽检。 10.3.3.5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 工作,做好检验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要求设备制造 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提 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3.3.6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0.3.3.7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设计变更,并协 商处理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调整。 10.3.3.8项目监理机构参加设备整机性能检测、调试和出厂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0.3.3.9在设备运往现场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 施,并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 10.3.3.10设备运到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约定与接收单位的交接 工作。 10.3.3.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单,提出审 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 10.3.3.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索赔文件,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与建设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协商处理索赔事件。 10.3.3.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结算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10.4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10.4.1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 10.4.2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 录,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0.4.3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 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表A.1至表A.35给出了油气由地面建设工程监理常用表格,其中A类表为承包单位 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C类表为各方通用表
表A.1工程开/复工报审表(JL一A01)
说明:1. 2.附件中的《开工报告》,是指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批复后的开工报告 3.编号自定污水处理标准规范范本,可为流水号,下同。 4.此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附件中的《开工报告》,是指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批复后的开工报告 3.编号自定,可为流水号,下同。 4.此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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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IL一A02)
:此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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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标准表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JIL一A03)
说明:1.附件中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包括企业资质和拟驻工地的管理人员资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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