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739-2008 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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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分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偏差、理化性能等。检验样品的时效性:应在未拆封和使用 地板产品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6. 1. 1 计量器具
6.1.1.1钢卷尺,长度3m,分度值为1mm
LY/T1739—20086.1.1.4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2mm。6.1.1.5塞尺,分度值为0.01mm。6.1.1.6直角尺,分度值为0.02mm/300mm。6.1.2检验方法和结果表示6.1.2.1长度(I)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6.1.2.2宽度(w)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6.1.2.3厚度(t)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6.1.2.4垂直度(q)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6.1.2.5边缘直度(s)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6.1.2.6翘曲度(f)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6.1.2.7拼装离缝(o)和高度差(h)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6.2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和检量工具对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产品外观质量要求进行逐项检量。对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进行逐张检验,按表1规定判定其等级。6.3理化性能检验6.3.1试件制作、试件尺寸和数量的规定6.3.1.1样本及试样应在生产后存放24h以上的自检合格的产品中抽取。6.3.1.2在样本中随机抽取2块地板作为试样。试件制取位置、尺寸规格及数量按图1和表5要求进行。因地板尺寸限制无法按图锯制试件,可增加样品数量并采取随机分布原则锯制试件。353图1部分试件制取示意图6.3.1.3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理化性能试件尺寸、数量及编号见表5。6.3.2浸渍溃剥离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只观测胶层剥离情况,不考虑基材变化状况。6.3.3含水率按GB/T17657相应的方法检测,测试4个试件。被测试样的含水率为4个试件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6
竣工资料表5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理化性能试件的尺寸、数量及编号
注2:尺寸稳定性如宽度方向不够120mm时,仅取长度方向试件。 注3:耐磨试件不够宽度时,应用同一块地板在去掉样舌和样槽后进行拼接。 注4:甲醛释放量试件宽度<150mm时,应用同一块地板在去掉梯舌和梯槽后进行拼接,试件边部、背面和扶 处用不含甲醛的铝箔密封。 注5表示试件公称凰度
6.3.4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
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
按照GB/T18103相应的方法检测。 6.3.5漆膜附着力 按GB/T15036.2相应的方法检测。 6.3.6表面耐磨性能
法检树。 耐磨纸贴面地板表面耐磨性能检验按照GB/T18102相应的方法检测。 需拼接时,应取同一块地板进行拼接,且高低差不大于0.05mm。接缝处的露底或磨损不视为试验 玻坏。 磨透的判定:表面涂饰层破损后露出木材视为磨透
[6. 3. 7 表面耐污染
6. 3. 7.2仪器和材料
6.3.7.2.1表面皿,40mm左右。
6.3.7.2.1表面皿,40mm左右。 6.3.7.2.2小滴瓶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30mL或60mL。 6.3.7.2.3 脱脂棉花。 6. 3.7.2. 4 溶剂(乙醇、丙酮)。 6.3.7.2.5检测用物(均为任意品牌)
LY/T1739—2008红墨水;一口红;一指甲油;印油;黑色鞋油;碳酸钠水溶液,5%(质量分数)。6.3.7.3方法6.3.7.3.1用脱脂棉花将试件表面擦净。6.3.7.3.2在试件表面分别滴上2滴检测用物,并用表面血盖住,在室温下放置24h后用清水或乙醇、丙酮溶剂擦洗表面,并用脱脂棉花擦干。6.3.7.3.3在自然光线下,距试件表面约40mm处,从各个角度观察试件表面情况。6.3.7.4结果表示表面有无污染或腐蚀痕迹。6.3.8吸水厚度膨胀率6.3.8.1原理试件的吸水厚度膨胀率是试件吸水后厚度的增长量与吸水前厚度之比。6.3.8.2仪器a)恒温水槽,温度调节范围:20℃士1℃。b)千分尺,精度0.01mm。6.3.8.3方法6.3.8.3.1测量试件如图2所示6个点的厚度h1。单位为毫米0911—测量点;2—长度方向试件;3宽度方向试件。图2吸水厚度膨胀率测量点示意图6.3.8.3.2将试件浸于温度为20℃士1℃的蒸馏水水槽中,试件垂直于水平面如图3所示放置在水槽中,试件下表面与水槽底部要有一定距离,试件之间要有一定间隙,使其可自由膨胀,浸泡时间24h士15min.完成浸泡后,取出试件,擦去表面附水,在原测量点测其厚度h2。测量工作应在30min内完成。6.3.8.4结果表示6.3.8.4.1每一试件的吸水厚度膨胀率以百分数(%)表示,并按式(1)计算,精确至0.1%。8
LY/T173920087.3.2.2拼装离缝、拼装高度差检验的样本数为10块,该10块样本从检验规格尺寸的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采用一次抽样方案。表6规格尺寸抽样方案批量范围样本样本量累计样本量接收数拒收数第一5502≤150第二51012第一151~28080802第二801612第一13 13281~50003第二132634第一501~1200202013第二204045第一3232251201~3200第二3264617.3.3外观质量检验7.3.3.1采用GB/T2828.1一2003中的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Ⅱ,接收质量限为4.0,详见表7。表7外观质量抽样方案批量范围样本样本量累计样本量接收数拒收数第一1313≤15003第二132634第一151~280202013第二204045第一281~500323225第二326467第一501~1200505036第二50100910第一8080591201~3200第二8016012137.3.3.2在一块地板上,同时存在多种缺陷时,按影响产品等级最大的缺陷来判别。7.3.4理化性能检验7.3.4.1理化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8,初检样本检验结果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表8理化性能抽样方案单位为块提交检查批的成品板数量初检抽样数量复检抽样数量≤1 0002≥1 001487.3.4.2在初检和复检抽样数中,任意两块地板组成一组,如地板幅面尺寸小,可增加试样数量。7.3.4.3检验结果的判断7.3.4.3.1地板试样的含水率、弹性模量、甲醛释放量的平均值满足标准规定要求,该地板试样此三项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10
7.3.4.3.2地板试样的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的平均值满足标准要求,且任一试件的最小值不小于标 准规定值80%,该地板试样此二项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4.3.3地板试样的吸水厚度膨胀率、尺寸稳定性的平均值满足标准要求,且任一试件的最大值不 大于标准规定值120%,该地板试样此二项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4.3.4地板试样的浸渍剥离试件合格数为5个及以上,该项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a)被检产品的类别、等级、检验依据的标准、检验类别等全部细节; 检验结果及其结论; c)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以及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1产品标记及包装标签
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 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包装 品的特点提供详细的安装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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