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 108-2021 贵州省小微公园设计与建设管理标准.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II级≥35≥65≤130~653.4.2当小微公园用地属性为公园绿地时,绿化用地比例应≥65%,园路及铺装场地应为15~30%。3.5设计原则与要求3.5.1设计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创造优美宜人的绿色环境,满足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2经济适用原则因地制宜,巧于因借,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注重节能、节材、节水,用较少的投入、简单的维护,获得最大的生态、社会效益。3历史性与文化性原则创造出具有地域特征和时代特点的空间环境,达到设计与当地风土人情及文化氛围相融合的境界;注重保护场地内原有历史建筑及古树名木、大树;对于历史文化街区,要注重与整体环境的协调统一,做到保护在先,改造在后。4.安全性原则公园选址、建筑结构、材料、设施、游人活动范围等应确保安全。3.5.2总体设计要求1要保障健身交流、文化娱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并在公园改造、扩建时不断完善;2要有机融合历史、文化、艺术、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突出公园文化艺术内涵和地域特色,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主题,避免“千园一面”;3宜结合平台、屋顶、墙面,采用攀缘、垂挂等措施进行立体绿化,最大限度提高绿化覆盖率;4公园主入口、重要建筑或构筑物、集中活动场地等应包含无障碍设计内容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5应积极选用新技术和环保材料,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水系、径流现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制定对应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6涉及游人安全的规定应按《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有关条款执行。7
3.5.3不同类型小微公园设计要求
居住类小微公园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居住类小微公园以老年人或儿童能够步行到达为宜,与居住区之间有便利的步行 交通联系; 2)方案设计时应充分征询居民意见,引导公众参与设计; 3)优先考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人群的需要,合理设置无障碍设施; 4)合理设置各类健身娱乐及游憩设施,避免噪音扰民; 5)ⅡI级小微公园儿童活动区设计应优先考虑低龄段儿童活动空间及用地需要。 2公共类小微公园设计宜以满足公众休息、便捷通行为主,利用地形、植物配置、水 体等景观元素营造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休息空间。绿地规模较大的小微公园,宜考虑儿童 游乐空间或布置科普展示空间。 3交通类小微公园设计 应以满足人流疏散及游客休息等候为主,对人流的来去方向要作出分析判断,留出足够 的疏散通道;宜尽可能多的安排小坐空间,形成较为舒适的休息等候环境
医院标准规范范本.1.1应对公园用地范围内的地形、水体、建筑物或构筑物、植物、地上及地下管线等进 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现状有价值的景观、文化、生态资源应从保护角度出发充分利用 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 4.1.2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等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景观中。
4.2.1地形设计应尊重场地特征及原始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地创造不同的竖向变化,丰富 小微公园的景观空间效果。 4.2.2公园地形应按土壤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应采取护坡、 固士等措施
4.2.3应有利于地表水的汇集、调蓄利用与有组织排放,绿化种植地宜做微地形处理并有 利于雨水的渗、滞;鼓励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技术及设施,维护和改善 小微公园的生态环境
地表排水宜采用透水铺装: 2各类地表的坡度宜符合下列排水坡度要求: 1)草地最小坡度1%; 2) 栽植地表最小坡度0.5%; 3)铺装场地最小坡度0.3%。
4.3园路及铺装设计
1园路宜采用透水铺装且满足透水要求:
2为保证游客安全,园路的面层应做防滑处理: 3主园路和出入口设计宜考虑与城市绿道衔接;
4.3.4园路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路主路不应设台阶;主、支路的最大纵坡宜小于8%,当纵坡大于12%时,路面应 做防滑处理; 2支路和小路的纵坡宜小于18%;纵坡大于15%时,路面应做防滑处理,当纵坡大于 18%时宜设计为梯道,且台阶数不应少于2级; 3在满足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园路应结合竖向设计合理利用坡度变化,尽可能利用平 台过渡以减少梯道的设置和数量; 4园路横坡以1%~2%为宜,最大不应超过4%;透水路面横坡以1%~1.5%为宜,纵、 横坡坡度不宜同时为零; 4.3.5梯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 2纵坡大于50%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并设置护栏设施; 3梯道每升高1.2~1.5m宜设置休息平台;二、三级梯道连续升高超过5.0m时,除应 设置休息平台外,还应设置转折平台,且转折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梯道宽度 4园路在地形险要位置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3.6广场铺装的形式、色彩应注重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和变化,并体现特色;铺装色彩
4.3.4园路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路主路不应设合阶;主、支路的最天纵坡宜小于8%,当纵坡天于12%时,路面应 做防滑处理; 2支路和小路的纵坡宜小于18%;纵坡大于15%时,路面应做防滑处理,当纵坡大于 8%时宜设计为梯道,且台阶数不应少于2级; 3在满足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园路应结合竖向设计合理利用坡度变化,尽可能利用平 台过渡以减少梯道的设置和数量; 4园路横坡以1%~2%为宜,最大不应超过4%;透水路面横坡以1%~1.5%为宜,纵、 横坡坡度不宜同时为零:
4.3.5梯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 2纵坡大于50%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并设置护栏设施; 3梯道每升高1.2~1.5m宜设置休息平台;二、三级梯道连续升高超过5.0m时,除应 设置休息平台外,还应设置转折平台,且转折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梯道宽度; 4园路在地形险要位置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3.6广场铺装的形式、色彩应注重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和变化,并体现特色;铺装色彩 搭配应艺术化,铺装表面平整耐磨并防滑,不宜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地砖、玻璃等 4.3.7儿童活动场地铺装宜采用柔性、耐磨、环保、安全的地面材料
4.4.1种植设计应尽量保留场地内大树及现状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相关规定 4.4.2植物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4.2植物配置应符合以
尊重总体设计要求,突出特色; 2应充分考虑植物的生长习性,确定合理的种植密度,形成近、中、远期植物景观; 3应合理组织空间,平面疏密有致,结合环境创造优美流畅的边缘线;立面高低错落: 结合地形创造起伏变化的树冠线; 4通过植物的乔、灌、藤、草、花卉多层次搭配;季相色彩搭配;喜光与耐荫搭配; 常绿与落叶搭配;中生与慢生搭配等手法,创造丰富的植物景观,做到物种多样、季相丰富 景观优美。
4.4.3植物种类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4.4.6回填种植土的厚度及理化性质应符合 《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及贵州省 有关标准规定。 4.4.7在入口、休息场地等主要部位增加景观树种和高大落叶乔木的配置,满足游览、底 荫和休息等使用功能和观赏需求。 4.4.8宜采用攀缘、垂挂、景观植物墙、容器绿化等措施,形成全方位的立体绿化景观, 植物宜选用生长旺盛、抗逆性强的攀缘植物
4.5园林建筑、构筑物设计
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规定
设计规范》GB51192的规定
“○”表示应设,“O”表示可设, ”表示不设,
公园周边区域公厕布局未达公厕服务半径标准规定时,厕
1.5.2园林建筑应在空间形态、建筑风格、比例尺度、色彩处理等方面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应符合地域文化并体现特色
应符合地域文化并体现
4.6.2健身器械、儿童游戏场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牢固、卫生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室外健身器械周边宜设置休息座椅及避雨、庇荫等设施; 2儿童游戏场内如设有洁净的沙坑,沙坑周边应设防沙粒散失的措施及软质防护材料 沙坑内应有排水措施。 4.6.3宣传栏、指示牌等标志牌设置应位置恰当、风格统一、内容清晰规范;标志的用材 应经久耐用,不易破损,方便维修
4.6.4座凳设计宜符合以下规定
1座凳类型包括专门为使用者设计的凳子、椅子等基本座凳和兼顾就坐功能的台阶、 花坛、梯级铺助座凳等,造型设计及材质应以舒适为主; 2按游人容量的20%30%设置; 3室外座凳(具)的设计普通座面高宜0.4~0.45m,座面宽宜0.4~0.5m。 4.6.5园灯应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合理选型,所选用的庭园灯、草坪灯、泛光灯、地坪灯等 应与环境相匹配,使园灯成为景观中的一部分。灯具应选用高效节能产品,并宜采用太阳能 灯具。
4.7.1园林小品造型应简洁大方,尺度宜人,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并体现功能性、文化性 安全性。小品设施不宜采用大面积的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 4.7.2雕塑、浮雕等景观小品应优先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材质、色彩、体量、 尺度、题材等应与周围环境相匹配,并符合主题,体现文化内涵及地域特色
4.7.3人工堆叠假山石或置石应以安全为前提进行总体造型和结构设计,造型应完整美观 结构应牢固耐久:宜少而精,并与环境协调
4.8.1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
4.8.2公园水景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水景的长期管理维护成本,确保水景在功能和景观上的经济性 和持久性; 2滨水活动场所安全防护必须满足相应标准的规定,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护栏和指 示系统; 3公园内的水体驳岸宜建造生态驳岸,并根据竖向控制及水位、流速进行设计;公园水 体外缘的防护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相关规定。 4.8.3给水、排水、电气设计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相关规定。
1鼓励节水设备、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雨水、再生水等; 2浇灌系统宜采用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水源宜优先利用天然水体、雨水 和再生水等水源,水质应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有关规定; 3宜通过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雨水的下渗、收集与利用达到年度 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1)绿地宜采用微地形整理、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形式; 2)硬质场地、屋面雨水径流宜采用明沟、卵石沟、雨水花园、景观水体等雨水径流 控制与收集利用措施;
4.8.5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鼓励节能设备、技术的运用,照明灯具采用高功率节能型灯具及高效、长寿、安全、 稳定的光源,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
5.1.1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5.1.2设计阶段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5.1.3各阶段设计文件要求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十篇园林和景 观工程相关内容:可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适当增减或合并
5.2.1工程项目建设应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应当根据植物种植季节 合理安排工期。经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不得任意改变, 5.2.2施工按实施内容分为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5.2.3建设准备阶段宜包括以下内容: 1组建项目法人、准备施工图纸,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应配备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人员,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规章制度;组织材料、设备订货等; 3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定位放线,
5.2.4施工阶段宜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及程序应符合《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及贵州省现行 行业规范相关规定; 2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5.2.5建设期间,由相关部门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 理,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管: 1种植土、苗木、园建材料等园林工程材料的质量情况; 2亭、台、廊、榭等园林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情况; 3地形整理、假山建造、树穴开挖、苗木吊装、高空修剪等施工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管 理情况
5.3.1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按照施工企业自评、设计认可、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程序
5.3.2工程峻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如有)、设计、施工、监理(如有)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5.3.3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按有关规定开展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结论纳入园林 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5.3.4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5.3.4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
明确管养主体,落实管养责任和具体 管养人。 6.1.2管理维护包括植物养护及绿地管理。 6.1.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和修剪公园树木。 6.1.4引导游客爱护各项设施,不损坏一草一木,做到自觉保护环境。
6.2.1包括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中耕除草、植物改植与补植、古树 名木保护、绿地防护管理等工作。 6.2.2养护工作宜事先编制养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2.3有害生物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养护过程中涉及到农药的使 用应符合《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相关规定。
6.2.1包括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中耕除草、植物改植与补植、古树 名木保护、绿地防护管理等工作,
6.2.3有害生物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养护过程中涉及到农药的使 用应符合《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相关规定。
6.3.1绿地管理工作应包括清洁与保洁、设施管理、活动场地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 档案、安全保护等技术要求
6.3.2清洁与保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娱乐健身设施应明确使用要求、操作标准,并符合《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 的规定; 2器械类健身设施的周围宜铺设安全地垫,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3.4园路和铺装广场的管理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等应保持平整,无积水; 2应保持铺装面清洁、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 3 损坏部分应及时修补,消除安全隐患。 6.3.5园林建筑、构筑物管理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依法对现存的文物古迹、历史遗址或优秀近代建筑实行重点保护; 2园林建筑、构筑物要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如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应及 时修复; 6.3.6雕塑、花架、喷泉、假山、塑石、汀步、景观门、窗、墙等园林小品,应定期清洗 和维修,保持其功能完好、清洁美观
1 娱乐健身设施应明确使用要求、操作标准,并符合《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 的规定; 2器械类健身设施的周围宜铺设安全地垫,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3.4园路和铺装广场的管理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等应保持平整,无积水; 2应保持铺装面清洁、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 3损坏部分应及时修补,消除安全隐患。 6.3.5园林建筑、构筑物管理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依法对现存的文物古迹、历史遗址或优秀近代建筑实行重点保护; 2园林建筑、构筑物要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如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应及 时修复; 6.3.6雕塑、花架、喷泉、假山、塑石、汀步、景观门、窗、墙等园林小品,应定期清淡 和维修,保持其功能完好、清洁美观;
6. 3. 7 设施管理
1排污和排水管网应保证畅通、有效; 2园内路灯杆架、灯泡、灯罩要随时检查,发现残损及时更换: 3金属设施及木质制品发现锈蚀、残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4厕所内的设施应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6.3.9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好防风、防汛、防雪、防凝、防火、 防雷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2娱乐健身设施应明确使用要求、操作标准,并符合《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 的规定; 3经批准在园内举办的活动,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活动期间应认 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4园内经批准设置的自动贩卖机应接受管理机构的检查、监督,保证食品的安全。 6.3.10鼓励管养机构建立特有活动的管理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 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贵州省小微公园设计与建设管理标准
.0.1贵州省提出了建设“公园省”战略目标,小微公园是这一目标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 分,它是最贴近居民日常生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绿地,是城市公园体系中与居民生态福 扯紧密相关的部分,也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推动建设“完整社区”“三感社区”的 重要举措,为规范贵州省小微公园的建设、保证建设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规定了各专业应遵循的相关技术规定
2.0.1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以下简称分类标准)规定,小微公园没有专 门的绿地分类,本标准编制目的在于解决城市小微绿地建设不足或公园绿地分布不均、公园 建设同质化的问题。建于居住区内的绿地属于附属绿地,不在小微公园范围内。 2.0.2完整社区是根据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绿地建设、社区 公园、小游园的建设理念,同时也是城市更新的一部分。通过科学规划,保留城市文脉,改 造协调各方利益,服务基层治理,为城市发展汇聚合力,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2.0.3绿色雨水设施是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明确了几种海绵设施的类型和功能
3.1公园类型及等级划分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用地紧缺。随看城市建筑面积扩大天,城市公共空间日 益减少,城市土地可谓“寸土寸金”,尤其在用地紧张的旧城区,原有的城市公园结构已满 足不了人们在心理、行为和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需求
小微公园的概念厂泛,且等同于袖珍公园及口袋公园,它们都属于小型的城市公共开放 空间,是城市空间重要的组成部分。形式上符合公共园林的特点,功能上满足附近市民的需 求,由于小微公园规模及服务半径较小,服务对象为特定环境场所人群,因此,根据公园所 在区位及服务对象,将其类型划分为居住类小微公园、公共类小微公园、交通类小微公园
等级划分的目的在于根据规模差异确定公园服务半径、功能构成、用地比例及建筑、公 共设施设置内容。通常规模越大的公园,其内容越丰富,吸引力及服务半径也越大;规模越 小,服务半径相应缩小,内容也相对简单。但作为公园绿地,又需要具备一定的功能和特色 如休闲、游憩、文化内涵等,本标准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为鼓励多建小微公园,服务厂 大人民群众,针对小微公园面积确定分析如下:贵州省作为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区,城市中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足、公园绿地居住区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为体现绿色 共享理念,因此本标准将小微公园以面积0.2hm为界限,分为I级和II级,分别对应300 500米及300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覆盖率服务半径,结合15米宽以上的绿地才能形成生态廊 道效应的研究成果,提出IⅡI级小微公园面积下限值为0.04hm,且宽度>15m的规定,这样既 保证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分布均匀,又保证了绿地的功能性。
3. 1. 3面积要求
为休息日的活动场所,因此提出了新建小微公园宜整合城市用地,建设以I级小微公园为主 的公园体系,它们不仅可以增加市区绿量,改善城市面貌,同时又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空气质 量、生活环境,成为城市公园的良好补充,是真正能对日常生活作出贡献的公园系统。 考虑到我省城市建设特别是老城区用地紧张的现状,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利益,让微 公园体系能在老旧小区和城市更新中顺利实施,规定了小微公园面积下限值,强调了宽 度>15m的规定。 历史文化街区和旧城改造适当下调了I级小微公园的最小面积,体现了保护与发展兼顾 的理念。 3.1.4容量计算参考《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有关内容,提出了人口密度较大的区域可
3.2.1小微公园的建设应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以靠近百姓、均衡布局、大中小匹配 为原则,把城市公园体系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景观, 游憩、文化、科教、防灾等多种功能的协调发展。 3.2.2建设小微公园的目的是服务居民的日常生活,首先应当保证交通的便利性,选址应 当位于游人方便到达,或与服务对象之间有便利的人行交通条件;同时还应当考虑总体布局 均衡,与现状及规划公园形成覆盖均匀的公园服务网络,避免过度集中设施造成资源浪费 或是覆盖不足造成公共服务缺失。 3.2.3有计划有组织充分结合城市规划,利用城市拆迁地和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以及 未利用土地建设小微公园,一是为了保证公园建设的均衡性,二是细化了城市更新中公园建 设的策略。 3.2.4结合城市更新的相关要求,利用常呈斑块状散落或隐藏在城市中很小的用地建设为 市民提供便利、改善生活环境的各种小型绿地、小公园等。 3.2.5历史文化街区的小微公园建设在选址时应遵循以保护为前提,持续更新再利用的原 则,并充分结合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进行。
ⅡI级小微公园选择以“安静休闲区+儿童活动区”的模式,这是小微公园功能分区的基 本模式。该模式考虑到小微公园主要的服务对象为老人和儿童,他们使用公园的时间最多 频率最高,应当优先满足老人和儿童的活动需求。 I级小微公园宜选择“安静休闲区+康体活动区+儿童活动区+文化娱乐区”模式则是考 慧到小微公园是居民集中活动、相互交流的区域,设置一处中小型的文化娱乐区,能够为居 民活动提供公共空间,增加居民娱乐活动的多样性和归属感。在公园面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康体活动区、儿童活动区、文化娱乐区应当相对分隔,实现动静分离。 3.3.2I级小微公园在面积较小、用地相对紧张的地方,可以设置包含两种以上兼容功能 的活动场地,采取不同时段、不同人群使用的方式,达到空间集约高效利用的目的。 3.3.3公园建设应根据城市综合防灾避险要求,充分发挥绿地的减灾、避灾功能。但并不 是所有的公园绿地都适合做应急避难场所,《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中“城市防灾避
险功能绿地按其功能定位分为四类,包括长期避险绿地、中短期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和 城市隔离缓冲绿带。其中紧急避险绿地是指在灾害发生后,避难人员可以在极短时间内(3~ 0分钟内)到达、并能满足短时间避险需求(1小时至3天)的城市防灾避险功能绿地。一般 结合街头绿地、小游园、广场绿地及部分条件适宜的附属绿地设置,并与周边广场、学校等 其它灾时可用于防灾避险的场所统筹协调。”的内容,小微公园的面积和定位在有效避险面 识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交通便利,无泥石流、滑坡、洪涝灾害等次生灾害影响,距离次生灾 售危险源距离满足现行标准要求,且无建筑倒塌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短时间防灾避险
0分钟内)到达、并能满足短时间避险需求(1小时至3天)的城市防灾避险功能绿地。一般 结合街头绿地、小游园、厂场绿地及部分条件适宜的附属绿地设置,并与周边厂场、学校等 其它灾时可用于防灾避险的场所统筹协调。”的内容,小微公园的面积和定位在有效避险面 积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交通便利,无泥石流、滑坡、洪涝灾害等次生灾害影响,距离次生灾 害危险源距离满足现行标准要求,且无建筑倒塌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短时间防灾避险功 能。 3.3.4分区布局设计 1康体活动区、文化娱乐区及儿童活动场地的特点为游人多,集散时间短,对其他各 顶干扰大等特点,宜设置在方便居民就近使用又不扰民的区域,同时还应结合使用者的特点, 考虑安全、便捷,如儿童活动场地的铺装材料首先要考虑安全性,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噪声 扰民引发的矛盾等都应作为设计重点内容考虑。 2安静休闲区 根据调研,贵州全年各月日照小时数偏低,且多阴雨潮湿,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小微 公园各类活动场地的日照舒适度尤其重要,同时频繁的降雨影响户外活动的开展,因此,提 出了安静休闲区及广场选址应保证大部分面积有日照,周边配套布置能够避雨的亭、廊构筑 物等,并提出了铺装材料防滑要求等。 3儿童活动区主要是依据规模面积及儿童活动的特点进行分区。一般低龄段的儿童活 动基本上有大人看护,因此设计了满足成人看护需要的座椅和廊架供成人休息,同时也兼顾 交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活动特点,提出了有条件的公园设不同年龄段的科普和体育区 4考虑到小微公园康体活动的主体为老人居多,老年群体的活动持续时间一般不长 因此在活动内容上也考虑了动静分区,除了健身器械的设置,也设置了一定的下棋、聊天的 场所,并提出了该类场所对场地的规定。 同司时由于用地有限,但又需要提供充足的活动场地,且Ⅱ级小微公园往往位于人口密度 较大的老城区,为体现公平共享理念,本标准提出在保证一定绿化占地比例的基础上,采用 种植高大乔木的方式,在提高绿地环境效益的同时,又利用了林下空间保证了活动场地及设 施用地 5文化娱乐区主要兼顾娱乐与展示,因此宜设置在主入口处方便游人进出,同时设置
3.3.4分区布局设计
定数量的座椅及适当的景观照明,为游客提供舒适的休息、交往、活动的场地,它是小微 公园内多功能集中铺装场地,能够在不同的时段容纳多种活动的开展,其规模、内容应当与 公园等级相适应。 同时由于文化娱乐区有时候会有集中人群活动,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噪音的问题,据查资 料可知,街头小广场比较突出的集中活动为广场舞,广场舞喇叭附近的音量能够达到100 分贝,若不采取隔离措施,仅靠距离衰减,按噪音衰减规律,需要保持500米以上距离。因 比噪音场地应与居民楼保持一定降噪距离的同时,还应当结合地形布置隔音植物带。受场地 限制,确实没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布置隔音墙、隔音板等
3.4.1为最天限度利用有限的场地打造活动休憩空间,参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 中广场用地绿地占地面积标准,适当下调小微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改为以绿化覆盖率进行 控制;适当上调园路及铺装场地的占地比例,严格控制管理建筑比例,其中II级小微公园不 设管理建筑。 3.4.2强调了当用地属性为公园绿地时,绿化用地、园林及铺装场地比例应符合《城市绿
3.4.2强调了当用地属性为公园绿地时,绿化用地、园林及铺装场地比例应符合《城市绿 地分类标准》C.JJ/T85、《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相关规定
3.5 设计原则与要求
在园林绿化规划、设计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 费,确保游人及环境安全,获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时设计应根据绿地类型确定其特 有的功能和特色。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公园建设应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以保 护在先,以利用、修复、融合的理念对历史文化内涵进行重新整合、再生,既体现城市历史 文化的延续性,文满足现代文化生活的需要。 3.5.2小微公园的设计要符合功能需求和审美趋向,应在保证一定绿化面积的基础上,兼 颐城市景观风貌特色打造,实现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等功能。小微公园的建设应有主题并与 周围环境相协调,既可将不同地块设计成同一系列的主题;也可根据地块所处位置或周边的 文化元素,设计独立的主题,彰显城市特色。小微公园的设计还应结合游人的特点兼顾立体 绿化、无障碍设施及新技术的运用,鼓励有条件的小微公园实施全园无障碍通行, 3.5.3根据不同区域的小微公园的游客类型进行了因地制宜的内容规定。
居住类小微公园的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且大部分是儿童和老人,儿童和老人的活动能 力和行走方式有限,公园位置宜尽量以步行能到达较好。 为了提高居住类小微公园建成后居民的幸福感与认同感,提出了小微公园在方案设计阶 段应充分征询居民意见,引导居民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公园设计,提高设计方案的实用性并体 现特色。针对Ⅱ级小微公园用地条件有限时,为最大程度满足幼儿的身心健康需要,优先保 证低龄段的儿童活动场地。 公共类小微公园的服务人群多在公共建筑、城市商业区附近,其服务人群多为青年和中 年商务人士,他们对多元化空间需求较高,如满足商务洽谈、休闲、聚会等社交空间,同时 也对场地便捷通行、快速到达上班地点的需求较大,因此在公共类小微公园的设计中,利用 地形、植物和水体等营造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休息空间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园路设计时 应结合服务人群的需求,尽量做到高效便捷的通行方式。 交通类小微公园因其地理位置关系,服务人群多为公共交通使用人群,尽可能多的安排 舒适的等候空间是该类公园的设计要点
4.1.1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地形、自然景观、文化和生态资源等, 并与景观设计充分结合。 4.1.2强调了在保护的前提下,公园景观应有机结合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并体 现特色。
1.2.1地形的设计改造是城市公园设计施工中的重要因素,大挖大填、大尺度的地形改造 会造成公园建设投资增加,因此合理规划地形设计,采用生态设计理念,在原有的地形条件 上,灵活采用各种设计手法,塑造合理的公园地形建设模式,从而达到经济、安全、美观的 效果。
4.2.2由于气候及地质地貌特点,贵州是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的高发地区。依山而建的公
角,使其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2.3小微公园竖向设计是总体设计阶段的重要内容,它对园内主要景物的布置及排水影 响较大,合理的竖向设计可有效组织园内雨水的有序排放,并为雨水设施的布置及形式提供 依据,实现场地的低影响开发, 4.2.4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引自《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4.3.1小微公园的园路及铺装场地有特定的服务人群,其场地相对有限,因此小微公园园 路及铺装场地的设计应结合公园规模及游人量进行。 4.3.2园路设计应根据总体设计进行选线,并结合植物配置连接各活动场地,丰富游园亿 验。 4.3.3II级小微公园园路类型分主路和小路,同时下调了主路和小路的宽度,不设支路。 4.3.4、4.3.5按《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规定执行。 4.3.6广场的铺装除了铺装形式与色彩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结合使用者的特点考 患安全、便捷,材料的选择上强调了平整防滑的重要性。 4.3.7强调了儿童活动场地的铺装材料安全性。一般采用塑胶、沙子、木屑等材质。但贵 州降水偏多吊环标准,沙子、木屑遇水后卫生条件变差,因此建议使用塑胶类的弹性铺装
4.4.1强调了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
4.4.2园林植物的配置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种植物相互之间的配置,考虑植物种类的 选择,树丛的组合,平面和立面的构图、色彩、季相以及园林意境;另一方面是园林植物与 其他园林要素如山石、水体、建筑、园路等相互之间的配置的协调性;不同植物景观在不同 不境下形成的空间感受的舒适性。在植物配置上,除了要注意植物的近、中、远期效果,还 应注意植物季相、物种多样性,提出了应营建以物种多样性为主,以乔木为骨干的复层植物 群落种植设计要求,并根据常绿与落叶、开花与观叶、中生与慢生合理搭配要求。 4.4.3小微公园的植物设计既要保证植物景观特色性、景观多样性,又要确保生态安全性, 尽量选用抗性强的乡土植物实现低影响开发、低成本建设及养护,并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 的公园环境,因此对植物配置、植物种类的选择作了规定。为了避免植物种类过于单一或单 草坪应用等现象,提出了小微公园乔木种类至少3种以上的要求,营造出不同层次、不同
李相、不同观赏特性的植物景观。 为了平衡活动场地冬季日照与夏季遮荫的关系,提出了合理采用落叶树种的设计手法 4.4.4考虑到儿童活动对植物有一定破坏性,低矮的灌未会受损严重,难以正常生长,且 受损灌木枝条会对儿童造成伤害,而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会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因此对灌木高度和类型作了规定。为了避免儿童攀爬发生跌伤情况,对乔木枝下高净空高度 也作了规定。 4.4.5、4.4.6按《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内容执行。 4.4.7在入口、休息场地等主要部位增加景观树种和高大落叶乔木的配置,目的是为了增 加林下活动空间,满足游览、底荫和休息等使用功能。 4.4.8通过用攀缘、垂挂、景观生态墙、容器绿化等措施种植植物,可以有效的绿化和美 化城市立体空间,植物材料的选择应考虑不同习性的攀缘植物对环境条件的不同需要,创造 满足其生长的条件,结合攀缘植物的观赏效果和功能要求进行设计。所选植物应有较强抗污 染能力、耐薄、耐干旱、生长快、病虫害少、四季常绿的植物种类为主,同时注意色彩
季相、不同观赏特性的植物景观。 为了平衡活动场地冬季日照与夏季遮荫的关系气象标准,提出了合理采用落叶树种的设计手法。 4.4.4考虑到儿童活动对植物有一定破坏性,低矮的灌木会受损严重,难以正常生长,且 受损灌木枝条会对儿童造成伤害,而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会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因此对灌木高度和类型作了规定。为了避免儿童攀爬发生跌伤情况,对乔木枝下高净空高度 也作了规定。
4.4.7在入口、休息场地等主要部位增加景观树种和高大落叶乔木的配置,目的是为了增 加林下活动空间,满足游览、底荫和休息等使用功能。 4.4.8通过用攀缘、垂挂、景观生态墙、容器绿化等措施种植植物,可以有效的绿化和美 化城市立体空间,植物材料的选择应考虑不同习性的攀缘植物对环境条件的不同需要,创造 满足其生长的条件,结合攀缘植物的观赏效果和功能要求进行设计。所选植物应有较强抗污 杂能力、耐薄、耐干旱、生长快、病虫害少、四季常绿的植物种类为主,同时注意色彩、 高度和季相变化
4.5园林建筑、构筑物设计
....- 相关专题: 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