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87-2018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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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回缩retractingpruni

    在树未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0.8疏枝thinning branch(thinningtrunk)

    为促进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萌芽返青 物进行的灌溉

    园林绿化标准规范范本2.0.10封冻水irrigationbefore soil freezing(freezingwat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0.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包括植物养护与绿地管 方面。

    续表 4. 1. 2

    续表 4. 1. 2

    4.2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4.2.1植物养护质量应包括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 生植物、竹类养护质量。 4.2.27 树木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2.3 花卉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4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2.5 地被植物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2.6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2.7 竹类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5.1.1植物养护中包括的植物类型应分为含古树名木的树木、 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 5.1.2各植物类型在养护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应包括整形修剪、 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 物防护。

    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51168的有关规定

    5.2.1树未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 能要求及栽培地区气候特点,选择相应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 2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包括修剪时间、人员 安排、岗前培训、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 等,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 3应遵照先整理、后修剪的程序进行。应先剪除无需保留 的枯死枝、徒长枝,再按照由主枝的基部自内向外并逐渐向上的 顶序进行其他枝条的修剪。 4剪、锯口应平滑,留芽方位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 则呈45°倾斜;直径超过0.04m的剪锯口应先从下往上进行修 剪,并应及时保护处理。

    5.2.3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木修剪应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 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残枝。 2树林应修剪主十下部侧生枝,逐步提高分枝点。相同权 种分枝点的高度应一致,林缘树分枝点应低于林内树木。 3主十明显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主枝,原中央主枝受 损时应及时更新培养;无明显主干的树种,应注意调配各级分 枝,端正树形,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通 风透光。 4孤植树应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造型树应按 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 5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 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保 持一致。 2)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 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 3)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 应保留出安全距离,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 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有关规定

    5.2.4灌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 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品种的灌木丛,应 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生长空间;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 晰,外缘枝叶紧密。 2短截突出灌木丛外的徒长枝,应使灌丛保持整齐均衡 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檗应及时疏除;灌木内膛小枝应疏 剪,强壮枝应进行短截。 3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当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时 宜尽早剪除

    花灌术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 居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具体修 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 花芽饱满枝条应长留长放,花后短截,促发新枝;1 年数次开花灌木,花落后应在残花下枝条健壮处短截 促使再次开花。 2)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应根据花芽生长位置 进行整形修剪,保留观赏所需花枝和花芽,生长季应 在花落后10d~15d根据枝条健壮程度并选好留芽方向 和位置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或重度短截,疏剪过 密枝。 3)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修剪应培育新枝和保护老枝 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 或病虫枝。 栽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蔬剪内膛密生 音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十的灌木,每年应交替回缩主枝 控制树冠。

    1绿离及色带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丰满 高度一致,侧面平齐。 2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禽的修剪高度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有关 规定。 3生长旺盛的植物,整形修剪每年不应少于4次;生长缓 曼的植物,整形修剪每年不应少于3次。 4绿离及色带在符合安全要求高度的前提下,每次修剪高 度较前一次应有所提高;当绿离及色带修剪控制高度难以满足要 求时,则应进行回缩修剪。 5修剪后残留绿禽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

    5.2.6藤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攀缘棚架上的藤木,种植后应进行重剪,每株促发几条 健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病弱衰老枝、干枯枝,使枝 条均匀分布架面;有光脚或中空现象时,应采用局部重剪、曲枝 曼诱引措施来弥补空缺。 2匍匐于地面的藤木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 老弱藤蔓。 3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势衰弱时 应及时回缩修剪、复壮。 4观花藤木应根据开花习性修剪,并应注意保护和培养开 花枝条。

    5.2.7树木修剪应安全作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机械应保养完好,运行正常;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 2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 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作业。 3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当占用道路修 剪时应办理行政许可,树上修剪人员、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 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4树上作业应对修剪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一人一树修剪 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截除大枝应有人员指挥操作 5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 距离要求,避免触电。 6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 5.2.8树木灌溉与排水的原则、方法、时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树木栽培地区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等 情况,进行灌水和排涝。 2灌溉水量应以使土壤根系保持植物无萎為现象的含水量 为标准。 3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不得使用含有 融雪剂的积雪和含有洗涤液的冲洗液补充土壤水分。

    1应根据树木栽培地区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等 情况,进行灌水和排涝。 2灌溉水量应以使土壤根系保持植物无萎现象的含水量 为标准。 3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不得使用含有 融雪剂的积雪和含有洗涤液的冲洗液补充土壤水分

    4宜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并应根据季节与气温调整 灌溉量与灌溉时间。 5应经常检查喷灌或滴灌系统,确保运转正常。喷灌喷水 的有效范围应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并应协调好游人、行 人关系,定时开关,专人看管。 6采用喷淋方法淋水,不得冲倒、冲歪植株及冲出树根 乔灌木淋水前宜先给树体洗尘。 7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 次浇足浇透,不得使用高压冲灌。道路绿地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 期进行。 8一大中灌溉的时间应根据李节与气温决定。夏秋高温季 节,不宜在晴天的中午喷灌或酒灌,宜在12:00之前或16:00 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冬季气温较低,需灌溉时,宜在9:00 之后或16:00之前进行,并应防止结冰影响行人通行。 9夏李十燥时,易受日灼的树种应进行叶面和枝干喷雾 必要时可对部分树种进行疏果、疏叶处理,降低蒸腾作用。 10除地下穴外,浇水树堰高度不应低于0.1m:树堰直径 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不小于杯 干胸径10倍,或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且不小于0.8m为准。树 堰应紧实、不跑水、不漏水。树堰内宜选择环保性覆盖物掩盖裸 露土地。 11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 理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 12冬季寒冷地区,应适时浇灌返青水和封冻水,并浇足 浇透。 5.2.9 树木施肥的原则、方法、时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 2每年宜施肥至少1次,春秋两季宜为重点施肥时期。观 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一次。 3应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以有机肥料为主,无

    机肥料为辅;不宜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肥料。 4应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 施等施肥方式。沟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一次 藿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叶面喷肥宜在早上 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

    5.2.10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下

    应根据所栽培的目的园林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确定药剂种 类、浓度及施用方法。药剂不得喷酒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 枝上。

    2.12树木的改植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进行改植或补植: 1)因植株过密而必须移植: 2)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植株的 移除; 3)自然死亡树木的去除或补植: 4)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树木的去除与 改植; 5)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清理、扶正或 补植处理。 2补植时,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树形相近的树 木。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季节特点,安排改植、补植 时间。

    2.13树木的防护应符合下

    1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天、枝叶过密等 抗风能力弱的养术进行加固或修剪,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取防 涝措施。 2应加强对行道树的日常巡护,及时对出现倒伏、斜的 树木进行扶正。 3寒冷天气,应对易受低温侵害的植物采取搭设风障、主 干涂白、裹纸或无纺布加绕草绳、根基部培设士堆等防寒措施 降雪地区主要路段可结合防寒设置围挡。降雪量较大时,应及时 倩除针叶树和树冠浓密的芥木、灌木上的大量积雪。 4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应避免太阳直射,采取 遮阴、缠草绳、喷务等措施,降低温度预防日。 5应及时清除对树木有害的寄生植物。 6树体上的孔洞应根据大小、类型等,分类采用引流、碳

    化、封堵等多种处理方式,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 感宜与树干相近。

    5.3.1花卉修剪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花开修剪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年生花卉应根据分枝特性摘心。观花植株应摘除 过早形成的花或过多的侧蕾。叶片过密影响开花结果时应摘去 部分老叶和过密叶。花谢后应去除残花和枯叶。 2球根花开、宿根花卉应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进行摘心、 除芽。休眠期应剪除残留的枯枝、枯叶。 3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 4修剪工具应消毒。

    5.3.2花开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2.8 条规定。 2 浇水应避免冲刷花朵。 3 浅根性花卉浇水时应避免冲刷植物根系。 4 应维护排水设施的完好,并注意及时排涝。 5 夏李气候干燥炎热时应及时浇水;冬季寒冷地区的宿根 花卉应注重返青水和封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

    5.3.3花卉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种类(品种)的生长期和开花期进 行追肥。每个生长周期内不应少于2次追肥 2追肥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也可进行叶面追肥。 3其他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9条规定。 5.3.4花卉的补植应在生长季进行,及时清理死株,并应按原 品种、花色、规格补植。一、二年生花卉花谢后失去观赏价值的 应进行雨场补植时密座应链合设西式

    5.3.5花卉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

    5.3.6冬季寒冷地区,草本花卉可用覆盖塑料薄膜

    5.4.1草坪的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修剪时,剪掉的部分不应超过叶片自然高度的1/3。 2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 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剪。 3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十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 剪;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砾、树枝等杂物,以消除隐惠。修 剪工作应避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 4修剪前宜对刀片进行消毒,并应保证刀片锋利,防止撕 裂茎叶。 5修剪后应及时对修剪草坪进行一次杀菌防病虫害处理。 6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 7修剪下的草屑应进行清理。 8草坪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切草边作业,边线应整 齐或圆滑,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于0.15m。 5.4.2草坪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2.8 条规定。 2高温干旱季节应每隔5d~7d避开高温时段浇透水,湿润 根部应达0.10m~0.15m。其他李节应根据栽植土壤保水性能进 行浇灌,保持土壤根部湿润。 5.4.3草坪施肥应根据草坪草种类、生长状况和土壤状况确定 施肥时间、肥料种类和施肥量。应少量多次,宜施缓效肥,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修剪3d~5d后进行,施肥应均习,施后应灌水。 2每年在生长季节应根据生长情况重点施肥,可进行根外 追肥。秋李施肥应含磷、钟肥,促进根系生长,提高抗逆能力。 5.4.4对损坏或死亡部分的补植应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草种。

    1修剪时,剪掉的部分不应超过叶片自然高度的1/3。 2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 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剪。 3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十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 剪:;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砾、树枝等杂物,以消除隐惠。修 剪工作应避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 4修剪前宜对刀片进行消毒,并应保证刀片锋利,防止撕 裂茎叶。 5修剪后应及时对修剪草坪进行一次杀菌防病虫害处理。 6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 7修剪下的草屑应进行清理。 8草坪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切草边作业,边线应整 齐成圆滑,、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王015m

    4.2草坪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2.8 条规定。 2高温干旱季节应每隔5d~7d避开高温时段浇透水,湿润 根部应达0.10m~0.15m。其他季节应根据栽植土壤保水性能进 行浇灌,保持土壤根部湿润。 5.4.3草坪施肥应根据草坪草种类、生长状况和土壤状况确定 施肥时间、肥料种类和施肥量。应少量多次,宜施缓效肥,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修剪3d~5d后进行,施肥应均习,施后应灌水。 2每年在生长季节应根据生长情况重点施肥,可进行根外 追肥。秋李施肥应含磷、钟肥,促进根系生长,提高抗逆能力。

    1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 规定。 2高温干旱季节应每隔5d~7d避开高温时段浇透水,温 部应达0.10m~0.15m。其他李节应根据栽植土壤保水性前 浇灌,保持土壤根部湿润

    5.4.53年生以上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打孔,清除打

    5.4.53年生以上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打孔,清除打出的芯土、 草根,并撒入营养土或沙粒;开放型草坪应根据人为干扰的程度 实施轮流封闭休养恢复,保持正常长势

    5.4.6草坪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 条规定。

    5.4.6草坪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

    试验后方可大面积应用。手工拔草或草应将杂草连根清除,并 玉平自的草。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 应及时更新或重建

    5.4.8使用剪草机(车)、割灌机、打孔机、垂直刘割机等机

    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大型机械使用过程 工现场进行围合、警示。

    1地被植物应包括多年生低矮草本植物及适应性较强的 匍匐型的灌木和藤本植物

    5.5.2地被植物的修剪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和第5.2.6条 的要求。其他养护技术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5.3节和第5.4节的 要求。

    5.5.3蔓生性较强的地被,修剪应保持整体整齐或有规律

    使枝蔓不侵占周边植物生长空间

    5.6.1水生植物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长期阶段应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应控制水生植 物的景观范围,清理超出范围的植株及叶片。 2同一水池中混合栽植的,应保持主栽种优势,控制繁殖 过快的种类。

    5.6.2水生植物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灌水、排水,保持正常

    5.6.2水生植物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灌水、排水,保

    5.6.3浮叶类水生植物应控制水生植物面积与水体面积比例: 其覆盖水体的面积不得超过水体总面积的1/3

    其覆盖水体的面积不得超过水体总面积的1/3

    5.6.4水生植物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肥应以有机肥为主,点状理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追 肥应以复合肥为主。叶面施肥可使用化学肥料。 2盆栽水生植物可在冬季拿出水面并应进行防寒保护,开 春前可补施一次基肥,应在新叶长出后移人水中。 3观花水生植物,每年至少应追肥1次,点状理施于根系 周围淤泥中

    5.6.5水生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按符合标准第5.2.10条 规定。 2应选用对水生生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内 不得使用农药。 5.6.6易被水中生物破坏的水生植物,宜在栽植区设置围网

    5.6.6易被水中生物破坏的水生植物,宜在栽植区

    5.7.1竹类的间伐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 观要求,于晚秋或早春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 2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 3应将衰弱、已死亡和已开花的竹冤挖除,挖除后的空隙 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应及时清除枯死竹杆和枝条, 饮除病竹和倒伏竹。 4降雪和台风活动频繁地区,过密竹林宜钩梢。 5.7.2竹类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植竹2年内应按时浇水、排涝,浇灌时应浇足浇透

    5.7.2竹类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植竹2年内应按时浇水、排涝,浇灌时应浇足浇透。 2成林竹应浇足返青水、催笋水、拔节水和孕笋水。雨后 应及时排涝,过于干旱时应进行喷水。

    5.7.3竹类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植竹宜在每年的3月上中旬、5月中旬~6月上旬各追 肥一次,11月中下旬施基肥一次。 2成林竹宜在每年的4月份~6月份施肥1次~2次,肥料 应以有机肥为主。 3 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9条规定。 5.7.4 竹类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 规定。 2 应以控制螨类、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生 规律,及时防治。 3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 的密度。

    规定。 2应以控制螨类、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生 规律,及时防治。 3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 的密度

    6.1.1绿地内植物栽植超过一定年限,存在植物长势衰弱、植 株过密、种植结构不合理、与设计效果严重不符等情况,应进行 调整。

    6.1.2调整方案应充分考虑立地条件,根据绿地的不同

    能,选择以乡土植物为核心的多样性植物种类,遵从生态 ,营造适宜的植物群落。

    6.3.1对于园林绿地中的建筑及构筑物的管理应符

    6.3.1对于园林绿地中的建筑及构筑物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 2室内陈设应合理,并保持清洁、完好。 3应保持厕所地面干燥,定期消毒,其环境卫生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的有关 规定。 4 应消除结构、装修和设施的安全隐惠。 6.3.2 道路和铺装广场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等应保持平整无凹凸,无

    2应保持铺装面清洁、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 3 损坏部分应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修补。 6.3.3 假山、叠石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假山、叠石应保证完整、稳固、安全。不适于攀爬的叠 石应配备醒目提示标识和防护设备。假山结构和主峰稳定性应符 合抗风、抗震要求。 2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得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 3假山、叠石的放置与园林植物的配置应协调,相辅相成 保证景观效果。 6.3.4娱乐、健身设施应明确操作规程,使用与管理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的有关 规定。

    6.3.5给水排水设施的管理应符

    5.3.9标识牌应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完整,指示清晰明显,对 破损的标识牌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5.3.10绿地防护设施(护栏)、无障碍设施、树木支撑、树穴 盖板、花箱(花钵)等设施应确保外观整洁,完整无损。 6.3.11雨水收集设施应保持外观整洁,设施通畅,完整无损 运行正常

    6.3.12广播及监控设施应保持外观整洁,设施完整无损,运行 正常。

    6.3.12广播及监控设施应保持外观整洁,设施完整无损,运行

    6.4.1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

    4.1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象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白 规定。

    .4.1 生小为原观 国家 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有 关规定。 6.4.2景观水体应保持水面清洁,水位正常。 6.4.3 驳岸、池壁应确保安全稳固,无缺损,整洁美观。 6.4.4 安全提示应确保标志明显,位置合理。 6.4.5 水景设施及水系循环、动力及排灌设施应保持完好,运 行正常。

    6.5.1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地管理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管理计划,并及时收 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2技术档案应每年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2技术档案应每年整理装订成册:编好自录,分类归档。 6.5.2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绿地建设历史、基本情况,包括绿地面积,植物种类 规格、数量,植物补植、破坏情况,土壤主要理化性状、绿地设 计施工图、竣工图等。 2绿地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包括有害生物现状、植物生 长状况评价、设施种类、数量及状况、养护工程的移交、苗木的

    规格、数量,植物补植、破环情况,王壤主要理化性状、绿地设 计施工图、竣工图等。 2绿地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包括有害生物现状、植物生 长状况评价、设施种类、数量及状况、养护工程的移交、苗木的

    移植、工程改造等。 3各项养护管理技术措施、日常养护日志、养护管理过程 中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4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6.6.1绿地应定期进行专项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

    状况及景观效果、绿地卫生、附属设施、抗震减灾设施、应急避 难场所及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绿地应按需 配备安保人员,

    难场所及安全隐惠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绿地应按需 配备安保人员。 6.6.2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应检查树木绑扎、立桩情况 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 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惠的树枝

    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 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惠的树枝

    6.6.4公园、广场人流量多的地方宜安装监控设施。

    表A树木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B花卉养护质量等级表B花卉养护质量等级序质量要求项目号一级二级三级(1)缺株倒伏的花(1)缺株倒伏的花(1)缺株倒伏的花苗≤3%;苗≤7%;苗≤10%;整体效果(2)基本无枯叶、(2)枯叶、残花量(2)枯叶、残花量残花<5%<8%(1)植株生长(1)植株生长基本(1)植株生长基本健壮;健壮;健壮:(2)茎干粗壮快递标准,基(2)茎干粗壮:基(2)茎干粗壮,基2生长势部分枝强健,蓬径部分枝强健,蓬径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饱满;本饱满:本饱满;(3)花型美观,花(3)株高一致(3)株高基本致色鲜艳,株高一致(1)暴雨后0.5d(1)暴雨后0.5d(1)暴雨后0.5d内内无积水;内无积水:无积水;排灌(2)植株未出现失(2)植株基本无失(2)植株无明显失水菱為现象水菱為现象水菱為现象(1)基本无有害生(1)无明显有害生(1)无严重有害生病虫害物危害状;物危害状;物危害状;情况(2)植株受害率(2)植株受害率(2)植株受害率<5%<8%≤10%杂草覆<2%<5%≤10%盖率补植完成≤<3d<7d10d时间25

    附录C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表C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D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表D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表E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

    楼梯标准规范范本附录F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表F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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