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20009-202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产物园林利用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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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界 污泥处理产物的园林利用涉及污泥处理处置和园林两个行 业,污泥处理处置行业需要充分了解园林行业与污泥园林利用相 关的市场需求,同时需要促使园林行业客观的了解污泥处理产物 的特性和作用,以及污泥园林利用的目的意义等。 二、融合 通过充分的了解和交流,紧紧围绕优势互补的原则和目标, 凝练共识,以融入园林行业的市场体系为基础,推进污泥处理处 置行业和园林行业的合作发展。 三、创新 把创新放在污泥处理产物园林利用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产 品创新、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根据园林行业的实际需要,进行 产品研发和应用研究等,为污泥处理产物园林利用提供技术 支撑。 四、共赢 将污泥处置需要和园林行业的市场需求有机结合,利用园林 行业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污泥处理产物的资源化价值、有效控 制污泥处理产物中污染物的风险,实现既处置污泥处理产物,又 促进园林行业发展的目标
一、安全使用原则 园林利用的污泥处理产物须经过达标处理。禁止污泥直接
进行园林利用,也禁止未达标的污泥处理产物直接进行园林 利用。 二、优势互补原则 应充分和有效的发挥污泥处理产物中有机质、氮、磷、钾 微量元素等有益物质的优势和利用价值,拓展园林基质、土壤、 肥料等来源,既解决污泥处置的问题,又推动园林行业的协调发 展,实现优势互补。 三、市场准入原则 污泥处理产物的园林利用是建立在园林行业市场需求的基 础上的。达标的污泥处理产物宜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一定的加 工,形成达到一定质量目标、符合园林行业需要的产品后进行 利用。 四、质量控制原则 以园林利用为处置方式的污泥处理企业和污泥园林利用产品 生产企业需建立污泥处理产物园林用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 把关污泥处理产物质量,规范管理污泥处理和处理产物加工过 程,以确保园林利用产品的质量。 五、监督监管原则 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等相关的管理部门需加强污 泥处理产物园林利用的行业监管和环保监督建筑安全管理,以保护污泥处理产 物园林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污泥处理形成处理产物 污泥不能直接进行园林利用,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产物质量未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 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要求时,不能进行园林 利用。 选择处置方式为园林利用的污泥处理工艺时,应对污泥泥质
、产品类别 污泥园林用产品体系可分为园林基质类、园林土壤类和园林 肥料类三个大类,园林基质类产品功能包括作为园林植物栽培载
体和土壤改良材料,园林土壤类产品主要功能为园林植物栽培载 体,园林肥料类产品主要功能为园林土壤肥力提升和结构改良 材料。 二、产品名称 为满足园林多样化的需求,污泥园林用产品的生产企业可根 据产品的实际特性、使用方式、应用场合等确定产品名称。 污泥园林基质类产品可从产品的使用功能、适用的植物种类 或场合的差异性等方面进行命名,污泥园林土壤类产品和肥料类 产品可从产品的养分差异性等方面进行命名。本指南附录A列 出部分污泥园林用产品名称以供参考。 确定的产品名称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的相关规定 应使用不容易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不应夸大产 品的功能和效果
一、园林生产 园林生产利用方向主要是针对园林育苗、容器栽培和苗圃土 襄改良等对基质、土壤和肥料的需求,为园林苗木生产企业等提 供产品。 污泥处理产物可根据不同的园林生产需求,加工为污泥园林 基质类、土壤类和肥料类产品进行利用。 二、园林建设 园林建设利用方向主要是针对园林工程建设对种植土壤的需 求,为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客户提供产品。 污泥处理产物可结合园林土壤特性和工程建设需要,以加工 为污泥园林土壤类产品进行利用为主。 三、园林养护 园林养护利用方向主要是针对已建园林工程的植物养护对园 林肥料的需求,为园林养护企业、基层园林管理部门和居民等提
供产品。 污泥处理产物可结合养护植物需要和产品使用条件,以加工 为污泥园林肥料类产品进行利用为主。 加工的污泥园林肥料类产品宜专用化、高效化和便捷化,
供产品。 污泥处理产物可结合养护植物需要和产品使用条件,以加工 为污泥园林肥料类产品进行利用为主。 加工的污泥园林肥料类产品宜专用化、高效化和便捷化
一、一般要求 在选择园林利用为污泥最终处置方式前,应综合分析污泥的 泥质,以及处理工艺对污泥处理产物质量的影响,以确保污泥处 理产物满足标准要求。 污泥的泥质分析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 养分指标。 处理工艺对污泥处理产物质量的影响需要结合处理产物的质 量进行分析。 二、污染物和养分指标要求 宜优先选择处理和利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养分指标达到 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 GB/T23486要求的污泥。 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指标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 一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要求1倍及以上的 污泥,除非处理工艺能有效降低此类污染物含量,否则不推荐选 择园林利用的处置方式。 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指标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限值不到1倍的污 泥,应对处理工艺进行一定规模的试验验证,确保处理产物重金 属和有机污染物达标。但是,通过此方法来选择园林利用处置方 式仍然存在一定风险。 需加强污泥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源头管理,从污水的排
放、收集和处理等环节管控此类污染物向污泥中转移,从而促进 污泥质量的提高
第二节污泥处理产物质量的要求
、一般要求 选择园林利用处置方式的污泥处理产物质量须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的外观和膜觉、理化指标和养分指标、生物学指标和污染 物指标、种子发芽指数指标的要求。 污泥处理产物的外观、理化指标和养分指标对污泥园林用产 品的利用优势和利用价值的影响较大,污泥处理过程应保持或加 强污泥中的养分优势和改良土壤结构等有益功能。 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 质》GB/T23486中的稳定化要求主要针对处理工艺过程,可参 考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工艺控制,不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二、其他要求 应重视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 用泥质》GB/T23486中未明确的污泥处理产物的其他指标: 1.处理产物外观应无明显杂物,可为粉末状或颗粒状。 2.还有一定臭味的处理产物,需检测产物释放氨气的浓度 产物释放的氨气浓度不宜超过1.0mg/m3,且应随着时间的增 加,释放出的氨气浓度最大值应逐渐减少,否则应进行再处理。 3.含盐量(EC值,水饱和浸提法)超过5.0mS/cm的处理 产物,不宜直接作为栽培载体相关的产品;作为原料加工园林产 品的重量添加比例宜控制在50%以下,并对加工后的产品可溶 性盐含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应进行植物应用验证试验
第五章污泥园林用产品的质量
第一节污泥园林用基质类产品
基质产品的质量特性与现有相关标准差异较大的,可根据 质产品的具体质量特性制定相应的质量要求,但是质量要求中
第二节污泥园林用土壤类产品
第六章污泥园林用产品的使用方法
第一节污泥园林用基质类产品
一、方法选择 污泥园林基质类产品应根据产品类型、使用场合和目标植物 需求等选择使用方法。 作为植物栽培专用载体的基质类产品,如污泥园林育苗基 质、污泥立体绿化栽培基质等产品一般直接进行栽培使用。 作为植物栽培专用载体配料的材料、土壤改良材料的基质类 产品,如污泥园林容器育苗基质、污泥园林土壤改良基质等,与 其他物料或土壤配合使用。 二、使用方法 1.栽培使用 作为植物栽培专用载体的基质类产品,生产企业应说明适用 的园林植物范围。对于生产企业未说明的其他园林植物,直接栽 培使用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宜对植物的适应性进行试验验证后再 栽培使用。 2.配料使用 作为植物栽培专用载体配料材料的基质类产品,使用时按照 设计的配方和方法进行使用。 3.混合使用 作为园林土壤改良材料的基质类产品,可将产品与普通园林 种植土混匀后使用。容器栽培时,宜使用专用机械混合,也可使 用人工翻堆式混合,但应检查混匀程度。地栽时,可参考肥料产 品撒施或穴施的方法进行混合
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第二节污泥园林用土壤类产品
一、方法选择 污泥园林种植土一般可作为植物栽培的主要载体直接使用。 污泥园林营养土、污泥有机营养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普通园 林种植土混合使用,以提高园林种植土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 等,但是由于养分水平一般比肥料类产品低,其用量可比肥料类 产品高。污泥园林营养土、污泥有机营养土也可作为喜肥性强植 物的裁培载体直接使用。 二、使用方法 1.直接使用 宜使用于园林建设,作为普通园林种植土的替代产品直接进 行植物栽培。 2.混合使用 将产品与普通园林种植土混匀,可参考肥料产品撒施方法进 行混合
第三节污泥园林用肥料类产品
第七章污泥园林用产品的质量与利用管理
、产品质量依据的选择 没有参考标准的污泥园林用产品,企业可参考相关标准和本 指南,按照程序制定企业质量标准。也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执行。 二、产品包装 污泥园林用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应在包装上或用其他方式 告知客户,产品仅限于园林植物使用。 散装产品应提供产品执行标准、使用方法等信息,包装产品 宜在包装上注明。 三、产品质量监管 将污泥处理产物加工成污泥园林用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进行产 品的质量监管。企业应按照产品执行或参照执行的质量标准进行 出厂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验。例行检验应由有资 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有新产品鉴定,污泥处理产物质量有较大变化或者污染物指 标超标,主管部门抽查产品质量情况的,应进行例行检验 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等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对污泥 处理产物的园林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管。 四、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鼓励污泥处理企业、污泥园林用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 质量管理体系。
一、生产企业 污泥园林用产品出厂时应建立台账,登记使用单位名称、使 用的园林绿地位置、使用数量,宜登记使用方法、植物种类、绿 地类型等详细信息。登记台账宜每季度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污泥园林用产品实际利用后,生产企业应跟踪产品使用效果 和风险,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生产企业应定期向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等管理部 门报送产品质量检验情况、销售和客户使用的信息。 二、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等相关的管理部门通过建立 和落实相应的管理办法等措施对污泥园林用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产 品的利用进行监管。
地质灾害标准规范范本附录A污泥园林用产品的参考名称、
表A污泥园林用产品的参考名称、主要特点和用法
统一书号:15112·37353 定价: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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