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954-202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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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加强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施工质量,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 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 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标准血压2.0.1 园林绿化工程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 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 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工程、铺装工程、理水工程、石 景工程、设施安装工程等。
2. 0. 2 主控项目
园林绿化工程中对质量、安全、植物生长、环境保护和公共 利益起关键性作用的检验项且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 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 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 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施工完 毕后进行的验收。
2.0.6有效土层厚度
种植土层内能提供植物根系正常生长所需的土壤厚度。 7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离地面0.1m处的树干直径
移植母竹时,挖掘的带有宿土的
2.0.10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
2.0.10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 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面、立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 0. 11朔man=made rock work
3.1.1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
3.1.1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 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厅 附录A进行划分
3.1.2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质量以符合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 2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 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等相关单位参 与验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承担试块、试件、工程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 质; 5工程的观感质量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应共同确认。 3.1.3施工现场应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 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3.1.4工程物资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 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
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 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村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3.1.4工程物资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
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植物材料、工程物资进场 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形成相应的检查 记录。
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 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1.6工程峻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施工合同及组件、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施工 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开工令等施工准备阶段资料; 2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日志、设计变更文件、工程联系单 工程签证单、工程洽商记录、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试 验记录(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植物检疫证书、产品质 量证明文件和原材料(成品)合格证等资料; 3项目自评报告、竣工验收申请、竣工图、质量保证资料 以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 质量验收资料等。
3.2.1本标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等级均应为“合格”
3.2.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 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2.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2.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种植土质量、植物病虫害检疫,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 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1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 完整; 4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3.2.6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 C的规定。
3.2.7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整改处理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 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 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 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满足安 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 收
改处理仍出现下列情况时,严禁验收: 1不能保证植物成活或不能满足基本观赏要求; 2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
1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检验员 等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且技术负责
人等进行验收; 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 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 园林建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 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园林建构筑物主 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3.3.2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
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 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 控制资料整理完成,并移交给总包单位
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经预验收合 格,对该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验收;由多个施工单位负 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其中的施工单位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 计文件完成并自检及监理预验收合格,也可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
3.3.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 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 位工程验收
当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当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协调处理,
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1.1种植苗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之间的安全 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1.2浇灌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和现行行业标准《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的规定。 4.1.3绿化种植工程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 合表 4. 1. 3 的规定
表4.1.3绿化种植工程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 和检查数量对照表
续表 4. 1. 3
木、灌木根系及其他有害污染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2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种植要求,无 坑洼、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香
种植土有效土层内软泥和不透水层应进行处理。 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4.3.2绿化种植区回填土压实要求:设计地表以下1.
内应满足园林绿化要求,1.5m以下部分应分层压实,压实系数 不应小于0.90。 检验方法:环刀检测和测量检香
4.3.3种植土地形坡度无设计要求时,自然排水坡度
4.3.3种植土地形坡度无设计要求时,自然排水坡度宜为3% 一5%。;种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种植土应低 于侧石3cm~~5cm。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4.3.4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尺寸和高程充许偏差应
4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尺寸和高程充许偏差应符合现 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定
4.4.1种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严禁含有毒有
害成分或沥青、混凝土、石灰等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物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土壤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4.4.2土pH值应控制在5.0~8.3,全盐含量应小于0.
4.4.3种植土施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方
5种植土有效土层厚度要求和检验
4.4.6种植土表层整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定。
4.5.1土壤改良使用的有机基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纟
用有机基质》GB/T33891的要求,有机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有机肥料》NY525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有机基质、有机肥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4.5.3种植土和施用的肥料不得污染水源。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4.6.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位置应准确,标记应明显
4.6.2种植穴(槽)的宽度应大于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6.5当土壤密实度大于1.35g/cm或人渗率小于5mm/h时,
效土层厚度不应小于40cm
4.7.I植物材料品种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苗木出圃单、核查苗木进场验收记录。 4.7.2本省以外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书,省内从疫区
调出的植物材料必须有县级检疫证;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 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 过树体的5%~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植物检疫证书。
6倍~7倍或冠径的1/3,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2/3。
6倍~7倍或冠径的1/3,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2/3。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7.5各类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7. 5 的规定。
4.7.5各类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7. 5的规定。
表4.7.5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4.7.6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7.6的 规定。
:4.7.6植物材料允许偏差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9.3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条及粗根,截面应平整并做保 护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10.1齐木、灌木的种植位置应与图纸相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对图纸。 4.10.2养木、灌木种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珍贵树种、特定 要求树种、孤植树种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检验方法:核查苗木成活率记录。 4.10.3乔未种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特殊要求除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0.4行道树或行列式种植苗未分枝点高度应保持基本一 致,相邻同规格苗木高度差不宜超过30cm。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 4.10.5支撑物的支柱(或脚桩)应埋人土中不小于30cm,支撑 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连接应牢固;支撑点应位于树体重 心点,支撑绑扎处应加衬软垫并绑牢固;对环境产生安全隐惠 的支撑应设置警示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泉动支撑物
4.10.6乔未、灌未人穴覆土前应去除土球的包装物;种植时应 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种植回填土应分层踏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0.7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苗木定植后宜在树穴周围做高10cm~20cm的围堰; 2 新种植苗木应在浇水后及时封堰: 3肉质根与不耐水湿的乔木种植时必须安装透气管或排 水盲管; 4黏土、淤泥质土等透水、透气性较差的土壤在种植乔木 时应安装透气管或排水盲管; 5浇水后出现倾斜的苗木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10.8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应保证支撑有效; 2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宜为苗木主干的2/3,落叶树支撑高 度宜为苗木主十高度的1/2; 3同树种同规格的支撑物、牵拉物长度、支撑角度、绑缚 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0.9裹干应保证透气透水,同树种同规格裹干高度应统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1花卉、地被种植
4.11.1花卉、地被的品种、规格及种植放样、种植密度、种植图 案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方法,观察检杏和核对图纸
4.11.1花卉、地被的品种、规格及种植放样、种植密度、种植图 案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对图纸, 4.11.2花卉、地被覆盖地面或单位面积成活数不应低于95%。 检验方法:核查苗木成活率记录。 4.11.3花卉种植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4.2条和第4.4.4条 的规定;表层土整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苗木成活率记录 4.11.3花卉种植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4.2条和第4.4.4条 的规定;表层土整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CJJ 82 的规定。
花卉株行距应均匀,高低搭配应恰当,种植深度应适当: 应压实,外观应洁净
根部王囊应压实,外观应
5地被与其他植物衔接处应预留间隔,保持界限分明。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2.1草坪播种时应保持土壤湿润,坡度应达到3%~5%0;播 种后应均匀覆细土0.3cm~0.5cm;播种后应及时浇水保持士 表湿润,不应有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 4.12.2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草坪建植前应浇水浸地,浸水深 度应超过10c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建植记录。 4.12.3草坪卷、草块铺植前应浇水浸地找平,不得有低洼处 铺植后应进行滚压或拍打;及时浇透水,浸湿土壤厚度应超过 10cm。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核香建植记录
4.12.4运动型草坪的排水层、渗水层、根系层、草坪层应符合 设计要求:根系层的土壤应浇水沉降,基层铺设应细致均匀,整 本紧实度适宜;根系层土壤的理化性质应符合本标准第4.4.2 条和第4.4.4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土壤检测报告
不应低于95%,单块裸露面积不应大于25cm,杂草及病虫害 的面积不应大于5%。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检查。
不留缝,高度一致,间铺时应缝隙均匀,并填以种植土。
不留缝,高度一致,间铺时应缝隙均匀,并填以种植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块与表层种植土结合紧密,成坪后草坪层覆盖度应均匀,草坪 颜色无明显差异,无明显裸露板块,无明显杂草和病虫害症状 茎密度应为2枚/cm~4枚/cm。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4.12.8运动型草坪的坪床相对标高、排水坡度、平整度充许偏 差应符合表 4.12.8的规定
4.12.8运动型草坪的坪床相对标高、排水坡度、平整度充i
表4.12.8运动型草坪坪床相对标高、排水坡度, 平整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13水生、湿生植物种植
4.13.1种植区域内所用的材料、结构、防渗等应符合设计要 求;种植槽内不宜采用轻质土或裁培基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方法,不得使用农药。 检验方法:核查病虫害防治记录。
幕墙标准规范范本检验方法:核查病虫害防治记录。 4.13.3水生、湿生植物的品种和单位面积种植数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对图纸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核对图纸
4.13.4种植区域内土层厚度无设计要求时,种植土(基质)厚 度不应小于50c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13.4种植区域内土层厚度无设计要求时,种植土(
4.13.4种植区域内土层厚度无设计要求时,种植土(基质)厚 度不应小于50c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13.5需要限定生长范围的水生、湿生植物应采取措施防止 根系、植株无序扩散。 检验方法:检查水下根系发展情况 4.13.6水生、湿生植物种植成活后单位面积成活苗(芽)数和
4.13.6水生、湿生植物种植成活后单位面积成活苗(芽)数和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3.6的规定
机械标准4.13.6水生、湿生植物种植成活后单位面积成活苗(芽)
....- 化工标准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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