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58-2021 人造山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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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地基稳定安全系数; I 山体高度; h 地基中各分层的初始厚度; 山体坡度; 1 竖向集中荷载个数; K 压缩层内土层分层数; L 滑动面的长度; Li 滑动面穿过土条的长度; MR 各种抗滑措施提供的绕滑动圆弧圆心的抗滑力矩; m 置换率; n 桩土应力比; PA,Pp 作用于滑动体两侧的主动土序和被动土压力; Po 山体中心处的荷载; Q; 附加应力计算中竖向集中荷载的大小; q 总填土荷载; qu 无侧限抗压强度; R 圆弧滑动面的半径; R; 长袋 V S 地基沉降; 地基固结沉降; 花 地基最终沉降; 施工结束时的地基沉降; s(t) 任一时刻的地基沉降; Sp 地基工后沉降; su 软黏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 T; 土条滑动面上的剪应力; U 地基平均固结度; ui 土中孔隙水压力; 4
W 土条的重力; 之 竖向附加应力计算点的深度; α 土条的滑动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αz 竖向附加应力系数; Yp 碎(砂)石料的重度; Aq 填土荷载量; A.su 滑动体重力作用下软弱夹层的固结强度增长; A 荷载作用下地基水平位移增量; Ao 竖向附加应力; Sa 山体地基变形控制值; h 山体坡脚附近侧向水平位移; up 应力集中系数; ON 总应力表示的剪切面上的应力; aN 有效应力表示的剪切面的正应力; vo 土的有效自重应力 Tf 土的抗剪强度 桩体抗剪度; Tp Ts 桩长复合抗剪强度; Tsp P 碎(砂)石料的内摩擦角; 沉降经验系数。
3.0.1人造山岩土工程勘察应收集场地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 地质、管线及地下设施等资料;在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土, 根据不同勘察阶段、人造山规模、地基土的特点,宜与其他建 (构)筑物兼顾,综合确定勘察方案。 3.0.2人造山设计前应进行环境调查工作。 3.0.3人造山选址应符合上位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场地特征,因 地制宜构建山体形态。宜避让场地内各类重要地下设施,宜布置 在现状场地高处。 3.0.4人造山建设应根据总体布置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填筑材 料、建设周期及投资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建设方案。 3.0.5绿地工程项目建议应根据上应规划,初步确定人造山的 功能、选址、占地面积和山体高度 3.0.6绿地工程可行研究应分析人造山中的活动功能、景观特 色和生态效益,根据绿化景观总体布置,综合建设周期、周边环 境、地质条件填筑材料、空腔结构利用等因素,对人造山做多方 案比选,形成功能合理、经济适用的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包括 人造山的形态方案、山体填筑(或构筑)方案、地基处理方案及山 ,体景观布置方案等内容。 Y3.0.7山体填筑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检测,且应满足密 实、均匀和稳定的要求。 3.0.8人造山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隧道标准规范范本,宜采用地理信息系统 (GIS)和建筑信息模型化(BIM)等技术 3.0.9人造山应按其破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严重性、环境要 求、山体高度和山体最不利滑动面平均坡度等因素根据表3.0.9确
表3.0.9人造山安全等级
主: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人造山的安全等级宜提高一级: 1.填筑速率较快的山体。 2.邻近湖泊、河道的山体
3.0.10人造山工程应开展动态设计和第三方监测
3.0.10 人造山工程应开展动态设计和第三方监测
4.1一般规定 4.1.1人造山岩土工程勘察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 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各阶段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选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 价,并为建设方案的比选提供依据。 2初步勘察应针对人造山体填筑设计方案,结合地貌单元 初步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3详细勘察应针对人造山体填筑设伙方案、施工方案,详细 查明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文地质紧件,提供地基土物理力学 指标和岩土设计参数;结合人造山本的特征及施工方案对场地作 出分析和评价,提出造宜的技术造施及建议。 4.1.2各阶段勘察可根据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或工程经验简化 勘察阶段。通昇常情况或为解决设计、施工中特殊岩土工程问 题,可进行专项勘察或施工勘察。 4公3人造山体工程建(构)筑物等级宜根据山体高度划分,山体 嵩度大于等于8m宜为一级,其余宜为二级 4.1.4地基土定名、分类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的有关规定。 4.1.5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孔以取土孔、取土标贯孔和静力触探为主,不宜采用 鉴别孔。
4.1.2各阶段勘繁可根据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或工程经验简化 勘察阶段。昇常情况或为解决设计、施工中特殊岩土工程问 题,可进行专项勘察或施工勘察。 4公3人造山体工程建(构)筑物等级宜根据山体高度划分,山体 离度大于等于8m宜为一级,其余宜为二级。 Y4.1.4地基土定名、分类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的有关规定
4.1.5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孔以取土孔、取土标贯孔和静力触探为主,不宜采用 鉴别孔。 2原位测试孔数量宜占勘探孔总数的1/22/3
3其他原位测试应根据岩土条件、地基基础设计的需要和 测试方法的适用性等综合确定。 4.1.6场地土类型划分、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地基土液化判别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现行上海市 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一9的有关规定
4.2勘察工作量 息公 本阶段勘察要求时,可进行必要的勘察工作。勘察工作量布置宜 符合下列规定: 2当存在比选方案时,比选场地穿布置相应勘察工作量。 3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沉降计算要求,且应穿越浅 部软弱土层;当堆土高度大于&时,勘探宜进人深部中密或 密实粉土或砂土等中低压缩征土层不于3m。 4.2.2初步勘察工作量布置应符含列规定: 1勘探孔间距为100尚 布置。 2勘探把宜为控制性孔,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沉降 计算要求,且应穿越浅部软弱土层。 查明场地明/暗浜(塘)等不良地质现象分布情况,并根据 暗浜(塘)分布范围布置静力触探孔,孔深应进人正常沉积土层不 少于0.5m。 4针对场地内分布的明浜(塘),应测量河床断面,查明淤泥 厚度。 4.2.3详细勘察工作量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的平面范围宜扩展到人造山体区外围2倍~3倍山
1勘探孔间距为100 200m,宜采用网格状或梅花状 布置。 2勘探孔宜为控制性孔,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沉降 计算要求,且应穿越浅部软弱土层。 3查明场地明/暗浜(塘)等不良地质现象分布情况,并根据 瞻浜(塘)分布范围布置静力触探孔,孔深应进入正常沉积土层不 Y少于0.5m。 4针对场地内分布的明浜(塘),应测量河床断面,查明淤泥 厚度。
4.2.3详细勘察工作量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的平面范围宜扩展到人造山体区外围2倍~3倍山 体高度,宜选择代表性的山体边坡形态及土层布置横断面,土层
变化较天时宜增加横断面。 2勘探孔平面布置宜根据土层均匀性、山体高度和地基处 理方案综合确定,宜按表4.2.3确定勘探孔孔距
表4.2.3详细勘察阶段的勘探孔孔距
1宜根据山体高度、填筑材料和地基处理度综合确定:当 人造山体采用刚性桩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托深度应根据桩基要 求确定。 2一般性孔深应满足地基处理方案要求,且应穿过淤泥质 土或流塑土层进人下部土层不于5m。 3控制性孔深应满足地基处理沉降计算要求。 4.2.5场地控制性勘探孔数量不应于勘探孔总数的1/3。 4.2.6除应进行固结快剪试验,压缩试验外,尚宜进行下列室内 试验: 1,乏轴不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 直接快剪试验及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先期固结压力、压缩指数和回弹指数的压缩试验 3 渗透试验。 4 固结试验。 5填筑材料的击实试验、CBR试验、饱和土固结快剪和直接 快剪试验。 4.2.7对饱和软黏性土宜进行现场十字板剪切试验。 4.2.8 根据人造山体特点,可按设计要求开展填筑材料专项 勘察。
4.2.7对饱和软黏性土宜进行现场十字板剪切试验。 4.2.8 根据人造山体特点,可按设计要求开展填筑材料专项 勘察。
4.2.9空腔结构勘察除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DGJ08一3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1周边覆土对空腔结构的影响。 2满足空腔结构与周边覆土区可能采取的地基处理措施对 勘察的要求。
4.2.10人造山体上小型建筑物按荷载考虑,可不进行单独勘察。
,44.1环境调查范围应根据项目特点、周边环境条件、项目可能影 ? 响范围综合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查范围自人造山起坡线外宜 大于5倍山体高度;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人造山体沉降计算及稳 定分析结果、周边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确定环境调查范围
4.4.2环境调查对象应包括周边地面建筑物、地下构筑物及人防
4.4.3环境调查应查明调查对象的权属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 位、使用性质、建设年代、设计使用年限、设计文件、与工程位置关 系,以及调查对象现状和使用状况等。 4.4.4环境调查应提供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能满足环境影响分 析与评价的需要
园路及路基;6一建筑及地基;7一坡度i;8一起坡线;9一山体高度 图5.1.4人造山基本构成
5.1.4人造山基本构
5.1.5人造山应采用自然植被覆盖,绿化面积不应小于人造山占 地面积的80%,宜以乔木为主,采用乔、灌、草多层次的种植方式, 形成稳定的植物生态群落。 5.1.6人造山形态宜仿造自然山体的景观要素,可形成麓坡、岩 崖、峰峦、洞隧、谷涧、瀑布、花甸、梯田等景观特色。 5.1.7人造山的南向坡地表面积宜大于北向坡地表面积
5.1.7人造山的南向坡地表面积宜大于北向坡地表面积。
5.1.8人造山应满足市民游览活动的功能,以登山游览为主,可 设置休闲活动设施。人造山体中应布置车行道路,满足应急救 援、山林消防等需求。 5.1.9人造山场地内原为农田和其他绿化用地时,应将0.5m~~ 0.8m的表层土挖出保存,用于回填山体表层种植绿化。 5.1.10种植土压实度应小于80%,土壤含沙量宜小于15%,并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的有关规定。【 5.1.11人造山应设置完整的游览指示和安全警示标识应符 合有关要求
5.2地形 5.2.1景观设计应明确山体的整体形山体填筑体应根据山体 形态设计。 5.2.2山体表层宜采用种植王壤进行微地形设计,地形变化应同 绿化、园路、园林建筑等相结。 5.2.3山体表层种植区域宜分区,乔木种植区种植土厚度不 应小于1.5m,灌木杯植区种槽厚度不应小于0.6m,地被种植 区种植土厚度不粒小于0.3m。 5.2.4山体面宜采用草坪或地被植物覆盖,或采用粒径 50mm的碎石、陶粒以及破碎树木片等硬质材料完全覆盖。 5.2.5地被植物根系未发育至有效抗冲刷期间,宜采取覆盖护土 搭施。 5.2.6微地形设计应组织山坡地排水
5.3.1植物布置应利用山体形态,宜种植耐干旱的植物。山体南 坡宜种植喜阳开花植物,山体北坡宜种植高大乔木、耐荫灌木和
耐荫地被植物。 5.3.2植物布置应有利于突显山体高度,展现植物景观面貌。 5.3.3在设有观景平台的人造山山顶区,植物布置不应遮挡登山 远望的观景视线。 5.3.4在坡度达到1:3以上的山坡,下木种植应选用根系发达 的小灌木密植。 V 5.3.5园路地形起坡一侧宜采用草本植物沿线满铺。 5.3.6计算山坡地上的草坪、地被植物工程量时,应按坡地实际 面积计算。 茶 5.4.1园路路基土、各类平台地基土采用机械压实,压实度应 符合本标准第7.3.1条的规定。 5.4.2园路基层宜采用柔性基层或半刚性纂层 5.4.3主路纵坡应小于8%莲续坡道长度应小于200m。 5.4.4采用面层平整材料的支路种小路纵坡应小于12%,采用面 层自然毛面材料的圆路纵坡应于18%,卵石路面和防腐木路面 的园路纵坡应尔干10%。 5.4.5设有合阶的园路应在园路中间或两侧设扶手。 5.4.6怀息平台面积宜小于100m,平台基层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材质隔8m应设置沉降缝。 .7园路在地形起坡一侧应设排水设施。 5.4.8采用山体构筑营造的人造山中可布置洞穴景观。洞穴应 按建筑地下空间的相关规范进行布置,并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5.3.3在设有观景平台的人造山山顶区,植物布置不应遮挡登山 远望的观景视线。 5.3.4在坡度达到1:3以上的山坡,下木种植应选用根系发达 的小灌木密植。 X 5.3.5园路地形起坡一侧宜采用草本植物沿线满铺 5.3.6计算山坡地上的草坪、地被植物工程量时,应按坡地实际 面积计算。
符合本标准第7.3.1条的规定。 5.4.2园路基层宜采用柔性基层或半刚性塞层, 5.4.3主路纵坡应小于8%莲续坡道长度应小于200m。 5.4.4采用面层平整材料的支路种小路纵坡应小于12%,采用面 层自然毛面材料的圆路纵坡应小于18%,卵石路面和防腐木路面 的园路纵坡应尔10%。 5.4.5 设有合阶的园路应在园路中间或两侧设扶手。 5.4.6体息平台面积宜小于100m,平台基层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材质每隔8m应设置沉降缝。 5.7园路在地形起坡一侧应设排水设施。 5.4.8采用山体构筑营造的人造山中可布置洞穴景观。洞穴应 按建筑地下空间的相关规范进行布置,并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5.5.1山体表层土体边坡超过1:2时,应设支挡结构
5.5.1山体表层土体边坡超过1:2时,应设支挡结构。
5.5.2支挡结构宜采用自然石材、
5.5.2支挡结构宜采用自然石材、木桩等材料建设
5.5.2支挡结构宜采用自然石材、木桩等材料建设。 5.5.3支挡结构出土高度超过0.7m时,应在支挡结构上口设护栏 或支挡结构上口边沿布置茂密的木本灌木围挡。护杆高度不应低 于1.05m,灌木围栏高度不应低于0.5m,宽度不应小于0.8m。 5.5.4支挡结构顶与土坡交界处应设排水沟
5.6假山、驳石、置石
5.8园林建筑、园林建筑小品
5.8.1园林建筑和园林建筑小品宜布置在山体南侧视野开阔的 区域。 5.8.2园林建筑宜为一层建筑,占地面积不宜超过200m2
5.8.3人造山山顶可设兼具观光游览、森林防火监察等功能的观 景塔。 5.8.4园林建筑和园林建筑小品的建筑结构设计应与山体填筑 体或构筑体的结构协同设计
5.9.1人造山中应设置绿化浇灌洒水栓,洒水栓宜沿园路布置 间距宜为100m。 5.9.2草地和小灌木、花甸宜布置自动喷灌系统。 5.9.3人造山中雨水不宜采用管网排水形式有结合山体地形形 成蛇蜓的排水明沟,宜在山体谷底设排水弱沟,在山体陡坡处宜 在不同高程分层设排水明沟。排水沟策用溪坑石、卵石或其他 硬质材料进行自然式布置。 5.9.4公园绿地的雨水排水管网系统应避免布置在人造山山体 其底范围内
5.9.5山体排水应结合绿化景观填筑体内部排水协
5.10电气 设施 $10.2 园林建筑、园林建筑小品、重要造景植物宜采用具有夜间 景观效果的泛光照明。 5.10.3 供游览的洞穴应进行灯光设计。 5.10.4 崖壁和高差较大的支挡结构的边口处应设警示灯光 照明。
6.1一般规定 6.1.1山体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基及山体稳定要求。 会信息公共 2山体及山体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变彤控制要求。 3地基处理施工工艺和材料的环保臻。 6.1.2山体地基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素: 1绿化景观总体布置和要求 2山体周围环境及安全筹缘。 5填筑材料、填筑速率和建设工期。 6山体工导致的设计条件的改变。 7地基处理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等。 6.1.3 双饱和黏性土为主的地基可采用排水固结法、浅层处理法 和复合地基法进行地基处理。应结合山体填筑工期、地基变形要 ,求和场地地质条件确定合适的地基处理方法,同一山体也可采用 Y多种地基处理方法。 6.1.4初步设计阶段应确定地基处理方法及初步设计方案;施工 图设计阶段应结合现场试验确定地基处理具体设计和施参数。 6.1.5地基土指标应根据不同工况的荷载大小、地基排水固结状 态以及其他因素合理选取。
6.1.6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除应采用简化分析方法外,还应绍
合数值分析法进行山体地基设计: 1安全等级为一级,不易简化为平面问题或轴对称问题的 形态复杂的山体。 2安全等级为一级,施工工况与地质条件复杂且无相关工 程经验的山体。 X 3需要进行环境变形影响评估且无相关工程经验的、安全 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山体
道山同边环项 处的地基最终沉降sf、施工结束时洗降s(tp)和工后沉降sp。安 全等级为一级的山体地基工后沉降s,宜小75cm,二级山体地 基工后沉降sp宜小于100,三级山体地基工后沉降s,宜小于 125 cm。 2人造山有空腔结构或心体上有对变形敏感的建(构)筑物 时,应计算相应位置处原地面的最终沉降Sf、施工结束时沉降 s(tp)和工后沉降sp。结构物周边10m~20m和20m~50m 范围内的地基工后沉降sp应分别小于20cm和40cm。 关要求。 Y6.2.2地基变形计算可采用分层总和法、数值分析法和监测数据 推测法。应根据设计计算要求以及人造山体工程的复杂性确定 合适的分析方法。 6.2.3采用数值分析法时,应根据山体填筑速度、地基土的排水 特性和固结状态确定数值分析模型、地基土本构模型及参数,计 算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地基变形
6.2.6可简化为圆形均布、三角形条形、圆锥形、梯形条形、圆台 形等简单形态的山体,地基中心及任意位置的竖向附加应力按 式(6.2.6)计算:
式中:△αz竖向附加应力(kPa); p。山体中心荷载(kPa),见本标准附录A; 竖向附加应力系数,与荷载类型以及位置有关,按 本标准附录A计算。 6.2.7相邻山体间的竖向附加应力相互影响,根据本标准附录A 给出的任意位置处的竖向附加应力系数,按照叠加法确定。 6.2.8形态复杂山体,可分解为本标准附泰A所示的几种简单形 态,按照叠加法确定竖向附加应力,也可将山体荷载分解为若干 作用于地基表面的竖向集中荷载,接武(6.28)叠加计算:
6.3.1山体地基稳定性计算应针对施工期以及运营期各工况.考虑 地质条件、边坡形态和周围环境等条件,选取数个代表性部面通过计 算分析得出最不利滑动剖面。选取的代表性部面宜考虑下列因素: 1山体最高点。 2山体滑动剖面的平均坡度
3山体坡脚有河道、湖泊等地表标高降低之处。4暗浜、软弱土之处。5山体边坡局部变陡之处。6周围环境复杂之处。7地基稳定性较低的其他部位。6.3.2山体地基稳定性计算方法应考虑场地地质条件、山体形态X以及地基破坏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基均匀且可简化为平面问题时,可采用圆弧滑动条分法分析。2当天然地基存在软弱夹层或浅层处理地基存在软弱下臣卧层时,应按照软弱下卧层中可能产生的水平向清动进行侧向滑动稳定性分析。3不宜简化为平面问题的复杂出体,宜采用基于强度折减法的三维数值分析方法。4有条件时,可采用工程类比法分概5坡度超过1:0.35的陡峭山体还应参照相关规范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6.3.3山体地基稳分析应包据般工况、暴雨工况和暴雨十地震工况,各工况安全系数F,不应小于表6.3.3的规定。表6.3.3山体地基稳定安全系数Fs工况安全系数般工况暴雨工况暴雨十地震工况安全等级分析方法级级级级级级级三级圆弧滑动条分法1.301.251.201.151.101.051.101.051.00非圆弧滑动条分法1.351.301.251.201.151.101.151.101.05(平面滑动法或折线法)强度折减有限元法1.401.351.3022
6.3.4圆弧滑动条分法如图6.3.4所示。不考虑地震荷载
图6.3.4山体地基稳定分析圆弧滑动条分法
6.3.5山体沿软弱夹层的侧向滑动分析如图6.3.5所示,地基稳 定安全系数F。按式(6.3.5)计算:
式中:Su0 软弱夹层的原位不排水抗剪强度(kPa); Asu 滑动体gdbf的重力W作用下软弱夹层的固结强度 增长(kPa); 滑动面的长度(m); PA, Pp 作用于滑动体gdb厂两侧的主动土压力和被动土压 力(kN),
6.3.6地基稳定性计算不宜考虑表层种植土的抗剪强度,地基土 和填筑体的抗剪强度Tf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砂土、粉土地基采用有效强度参数计算
:C,p: 砂土的有效黏聚力(kPa)和有效内摩擦角(); 有效应力表示的剪切面上的正应力(kPa); u;计算位置的孔隙水压力(kPa)。 饱和黏性土地基的抗剪强度应采用不排水抗剪强度u
即tfi=ui。饱和黏性土的原位不排水抗剪强度su可采用十字板试 验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确定。固结造成的软黏土强度增长计算应 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 08一40中的有关规定 3山体填料的抗剪强度tf根据总强度参数计算,
=c十onitan9i oN; =W;cos αi/Li
式中:C9 山体填料的内黏聚力(kPa)和内禁擦角("),根据 填料类型、施工方法和设论工,按本标准 第6.3.7条确定; ON一 总应力表示的剪切面的正应力(kPa)。 4复合地基的抗剪强度采用大复合抗剪强度s,按现行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拆术规范G/TJ08一40确定。 6.3.7山体填料的抗剪强度参数应根据填料类型、施工方法和设 计工况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期宜采置接快剪或轴不排水剪强度参数,试验 土样的含水率为击实曲线上施工压实度所对应的含水率。 2粗粒料宜采用现场大型剪切试验或室内大型三轴试验 获得的剪强度参数,试验土样应与现场具有相同的级配、干密 度和固体体积率。 料或暴雨工况下可能处于浸润线以下的填料,应采用饱水试件的 直接快剪和三轴不排水剪强度参数。 4填料内部排水不畅或填料与原场地地基结合部排水不畅 时,应采用饱水试件的直接快剪和三轴不排水剪强度参数。 6.3.8场地表层的淤泥和淤泥质土,应挖除或依据本标准 第6.5节进行浅层处理
6.4.1排水固结法适用于施工工期较长、山体地基变形与周边环 境变形要求不高的山体。
6.4.2排水固结设计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平向排水垫层以及竖向排水体的排水系统设计。 2山体分层填筑设计。 3地基固结度分析和沉降计算。 4地基强度增长计算和地基稳定性计算。 水系统。 茶 6.4.4应进行地基固结度计算,有条使时宜根据现场沉降和孔压 监测结果确定固结分析计算参数。 6.4.5分级填筑过程中的地基稳定性计算应按本标准第6.3.4条 规定进行,并应考虑固结过程中软黏士的强度增长。 6.4.6地基的最终沉降、固结、任一时刻t的沉降s(t)应 按本标准第6.2.4案汁算。可续合施工期的地基沉降监测数据, 采用指数曲线法兰点法或双曲线法推测山体地基的最终沉降sf 和工后泛降 6.4.7人应根据山体填筑施工监测数据分析地基土的实际固结度 和地基稳定性,动态调整山体填筑进度。
6.4.2排水固结设计内容应包括下
6.5.1浅层处理方法包括加筋垫层法、换填法和固化法,适用于 以下情况: 1地基浅部存在明暗浜、松散填土、软黏土等软弱土层。 2天然地基强度不足,通过浅层处理提高地基稳定性
6.5.1浅层处理方法包括加筋垫层法、换填法和固化法,适用于 以下情况: 1地基浅部存在明暗浜、松散填土、软黏土等软弱土层。 2天然地基强度不足,通过浅层处理提高地基稳定性
3形成硬壳层以提高刚性桩复合地基的整体性能。 6.5.2浅层处理应按本标准第6.2.4条的要求进行地基沉降计 算,按第6.3.4条和第6.3.5条的要求分别进行圆弧滑动和软弱下 卧层的非圆弧滑动稳定计算分析。 6.5.3采用加筋垫层法时,加筋体可采用单层或多层铺设的土工 织物、土工格栅或土工格室。加筋垫层设计应包括加筋垫层构造 设计,筋材抗拉强度和抗拔稳定性验算。 6.5.4采用换填法时,垫层材料宜采用砂(或砂石)、碎石粉质黏 土、灰土、高炉干渣、粉煤灰以及满足环境要求的弃土和建筑垃 圾。换填设计应给出换填深度和换填范围,明确换填材料以及分 层压实质量控制标准。 6.5.5采用浅层固化法时,应确定固化处理范围与形式、固化施 工工艺、固化剂材料与配比。 6.5.6强力搅拌就地固化法可对厚度5m范围内的软土进行整 体式、格栅式或点式处理。当较士厚度小等于3m时,宜采用 全断面处理,处理深度应穿透软土且不宜小于1.2m。当软土厚度 大于3m、小于等于5m时,宜采用余断面联合格栅式或点式处理, 最大处理深度应穿透软王且全断面处理深度不宜小于2.5m。
6柔性桩复合地基可采用碎(砂)石桩、水泥土搅拌桩和旋喷 ,概,刚性桩复合地基可采用预制桩和灌注桩。 Y6.6.2复合地基可用于整体加固和局部加固。局部加固时,加固 范围应扩大1~3排桩。桩径、桩长和桩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山 体形态和高度以及地基变形和稳定性计算分析结果确定,宜采用 变间距、变桩长的设计方案,
加固范围和桩体的设计与布置。
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m。褥垫层内应设置高强度土工格栅等土工 合成材料。
图6.6.9刚性桩复合地基的棕顶构造
6.6.10刚性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稳和沉降计算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一02的有关规定。 6.6.11无类似工程经验情下,宜结合三维数值分析法分析刚 性桩复合地基的整体稳烟性、变形必及桩体内力
7.2.1山体填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因地制宜、经济节能、绿色环保的要求,优先采用建
7.2.4采用工业废渣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照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采用合 有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渣
矿物成分、浸出液内有害物质含量、pH值、烧失量等,评价其对水 本、土壤等的影响程度。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体废 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的有关规定。 7.2.5采用聚苯乙烯泡沫(EPS)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密度不宜小于20kg/m3。 210%应变的抗压强度不宜小于110kPa,抗弯强度不宜小 于150kPa,压缩模量不宜小于3.5MPa,7d体积吸水率不宜大 于1.5%。 3在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附近衔接区域,应采用阻燃型 EPS材料。 7.2.6采用泡沫轻质土填筑时,应符食列规定: 1施工最小湿重度不应小于烷kN/m,施工最大湿重度不 宜大于11.0kN/m3。 2流值范围宜为170lm~190m。 3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1材料密度不宜小于20kg/m3。 210%应变的抗压强度不宜小于110kPa,抗弯强度不宜小 于150kPa,压缩模量不宜小于3.5MPa,7d体积吸水率不宜大 于1.5%。 3在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附近衔接区域,应采用阻燃型 EPS材料。
7.2.6采用泡沫轻质土填筑时,应符金列规定:
园林设计图纸、效果图表7.2.6人质于山体填筑的泡沫轻质土无侧限抗压强度要求
7.3.1人造山应根据填筑区域的景观或上部建(构)筑物地基要 求划分不同的填筑区,不同填筑区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除
表层种植土以外的其他填筑土应满足表7.3.1的规定,
表7.3.1人造山填筑压实要求
注:采用重型压实标准
1粗粒土料的粒径、级配;细粒土料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 水量。 2分层填筑厚度和松铺系数 3分层压实施工方法和施参数等 4质量检验项目、方法数量和频率,以及质量控制指标与 评价标准。 7.3.3山体填筑应菜用分层填>分层压实。压实方法宜根据填 料类型合理选取分层压实的松铺厚度、压实遍数、间歇时间等 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7.3.4表层种植土坡度较大时,应在山体填筑体设置平台或采取 工格栅等防滑措施。 ,13.5山体采用EPS填筑时,EPS上部应设置15cm~18cm厚 Y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当EPS上部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坡度大 于1:2.5时,应设置混凝土阻滑块和土工格栅等防滑措施。 7.3.6当景观绿化或山体稳定对填筑山体内部排水有要求时,应 进行填筑山体内部排水系统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填料情况设置盲沟、水平排水层和管涵等排水设施, 并与坡面排水相衔接。粗粒土料填筑山体可不设内部排水系统
2黏性土填筑山体内部排水宜采用水平碎石滤层,采用单 或综合水平排水的盲沟、塑料排水笼或排水管等排水方法,盲 沟、塑料排水笼或排水管的长度、间距应根据排水量和填料的性 质确定。 3应根据填筑山体内水的来源确定排水设施的位置。来源 于地表大气降水的下渗水,应在填筑山体上部设置排水设施;对 填筑山体内部可能升高的地下水竣工资料,应在填筑山体内设置菲水 设施。 4水平排水层、盲沟或排水笼的坡度不宜小于2%,排水体 尺寸应满足排水要求。 5填筑山体地基内部排水出口应与坡面能水沟结合,并采 取反滤措施,不应破坏边坡坡脚
7.4.1填筑边坡设计应符列要求
1应根据景观总体确定的地形要求采用动态设计,应在充 分掌握场地工程地质茶件、水地质条件、填料来源及其工程性 质的基础上,综谷进行填筑断面、排水设施、边坡防护等设计。 2边坡无法满足局部稳定时,应设置支挡结构或采用局部 加筋措施。 库主动土压力计算;有地下水渗流作用时,应考虑渗流力的 Y影响。 4边坡设计应控制边坡土体及地基变形对邻近已建或拟建 建(构)筑物的不利影响。 7.4.2边坡设计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填料特性确定填筑 边坡稳定性分析的计算参数,并应符合本标准第6.3.7条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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