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52-2018 兰州市屋顶绿化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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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62/T 3152-2018  兰州市屋顶绿化技术规程

    4.3.1新建(构)筑物与屋顶绿化同步设计时,应考虑预设管线 亨、台、花架、立柱等设施的基础预埋件和固定桩等。 4.3.2绿化屋顶防水设计应满足《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等,且应符合I级屋面防水标 准。既有建筑物若原有防水层使用年限超过5年,屋面改造时不 作防水层考虑。

    4.3.1新建(构)筑物与屋顶绿化同步设计时,应考虑预设管线

    1屋顶应设计排水系统,保证暴雨后及时排水; 2排水系统应采用屋面原排水系统且与建筑排水坡度方向 一致并确保连续畅通;人 3屋顶落水口应保持排水通畅和位置醒目,不得堵塞或覆土 种植; 4花池水池应设置溢水口,溢水口位置易检易修,降雨时能 瞬时快速排水; 5种植容器应设排水孔及过滤装置; ×6×排水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 4.3.5简单式屋顶绿化及花园式屋顶绿化屋顶周边设置防护围 栏净高度应按相关建筑规范执行。 4.3.6防风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建筑设计考虑屋顶绿化时,应配套考虑防风设施: 2 高度大于2.0m的小型乔木和灌木均应采取防风稳固措施: 3不应种植枝叶密集、冠幅较大的植物。 4.3.7 防雷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既有建筑屋顶绿化设计中电子产品标准,不宜改动原有建筑的防雷设

    施,确需改造的宜与原设计人员沟通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屋顶花架、园亨等构筑物的防雷设施,应与建筑的整体防 雷设施可靠连通,并确保接地; 3新增构筑物高于原构筑物防雷设施的,接闪器应高于覆盖 范围内最高物体高度: 4植物高于防雷系统后应及时修剪: 5 防雷设施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4.3.8 防火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有供水系统、消防系统时,应考虑冬李防冻措施及消防 通道; 2 消防设施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等标准的规定; 3既有建筑物屋顶绿化不得影响原建筑物的防火隔离措施; 4屋顶绿化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疏散

    4.4.1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应由检测机构出具耐根穿刺性能检测 合格报告 4.4.2排(蓄)水层材料应选用抗压强度大、耐久性好的轻质材 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凹凸型排(蓄)水板和网状交织排水板的主要性能应 符合《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T316的规定; 2采用陶粒的粒径宜为10mm~25mm,堆积密度不宜大于 500kg/m,铺设厚度不宜小于100mm; 3荷载充许时,采用碎石作为排(蓄)水材料,粒径宜为15mm~ 30mm,卵石的粒径宜为25mm~40mm。铺设厚度均不宜小于 100mm;

    4.5.1植物选择应遵循适

    生原则,应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应以低矮小养木、灌木地被 植物和攀援植物等为主,乔木的高度不宜超过2.5m,其倒伏后树 冠不得超出女儿墙外,否则应设置防坠落措施。 4.5.2屋顶绿化植物材料应选择生长缓慢、耐旱、抗风、耐热、耐 修剪、滞尘能力强、管理粗放的植物种类。 4.5.3不宜选用主根发达,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 4.5.4 应选择乡土植物,不得使用人侵物种。 4.5.5乔灌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植物胸径、株高、冠径主枝长度和分枝点高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如不符合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整形修剪; 3枝干无机械损伤无冻伤、无毒无害无污染。 4.5.6绿篱植物应选择株形丰满 耐修剪的三年生以上苗木。 4.5.7 攀缘植物应选择覆盖攀缘能力强的三年生以上苗木。 4.5.8屋顶绿化采用植物名 参照附录A的范围

    植株生长健壮、株形完整;人 2植物胸径、株高、冠径主枝长度和分枝点高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如不符合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整形修剪; 3 枝干无机械损伤.无冻伤、无毒无害无污染。 4.5.6绿篱植物应选择株形丰满 耐修剪的三年生以上苗木。 4.5.7 攀缘植物应选择覆盖、攀缘能力强的三年生以上苗木。 4.5.8屋顶绿化采用植物名 录参照附录A的范围

    4.6.1屋顶绿化应根据需要设置灌溉设施。 4.6.2屋顶绿化宜采用节水设施。 4.6.3在荷载允许的情况下,可安装蓄水装置,收集降水和灌溉 水,过滤后再次利用。 4.6.4屋面灌溉系统宜采用滴灌、微喷灌,灌溉设计应符合《微灌

    4.6.6屋顶绿化的设施设计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还

    列规定: 1水电管线等宜铺设在普通防水层之上,不宜设于绿地中; 2大面积种植宜采用固定式自动微喷或滴灌、喷灌等节水技 术,并宜设计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小面积种植可设取水点进行人工 灌溉; 3 宜选用体量小、质量轻的小型设施和园林小品。 4.6.7 屋顶设置花架、廊亭等休闲设施时,应采取抗风抗震措 施。 4.6.8 屋顶景观水池应设计单独防水和排水构造。 4.6.9 屋顶绿化宜根据景观和使用要求,选择节能照明电器和设 施。 4.6.10屋顶设置太阳能设施时,构筑物及植物等不应遮挡太阳 人X 能采光设施。 4.6.11在屋顶通风口或其他设备周围进行绿化时宜设置装饰性 遮挡,且装饰性遮挡不可影响原建筑风口的使用效果。 4.7基质层及植被层

    4.7.1种植基质厚度应根据建筑荷载和功能要求及植物种类确 定,其厚度不宜小于表4.71的规定

    表4.7.1屋顶绿化基质层厚度

    下灌木高度大于2.0m时应采取控高、固定及加固措施。高

    4.7.3养灌木高度大于2.0m时应采取控高、固定及加固措施。高

    4.7.3养灌木高度大于2.0m时应采取控高、固定及加固

    变控制在2.5m以内,应优先选用地上支撑固定法,也可采用地上 牵引固定法。固定方法及节点见附录图B.1和附录图B.2。 4.7.4植被层植物配置宜以复层结构为主,由小型乔木、灌木和 地被植物组成。

    4.8.1 既有建筑物的屋顶铺装应以轻质铺装为准。下) 4.8.2 园路铺装不得阻塞屋顶排水系统,应确保排水畅通 4.8.3 园路铺装基础应稳固,铺装表面应平整,不得积水。 4.8.4 硬质铺装基层、面层所用材料的种类、质量和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无松动。

    4.9.1种植屋面的平面构成包括:挑檐、女儿墙、墙面泛水、架空 走道板、铺装水篦子隔离带、植物(地被、大小灌木、小乔木等)、 设施(廊架亭子、座椅等)。其构成平面示意图见附录图B.3。

    走道板、铺装水篦子隔离带、植物(地被、大小灌木、小乔木等)、 设施(廊架亭子、座椅等)。其构成平面示意图见附录图B.3。 4.9.2种植屋面的竖向构成包括:植被层、基质层、过滤层、排 (蓄)水层、保护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普通防水层、找坡(找平)层、 保温层和建筑顶板等其种植层面构造层次风附录图B4

    4.10.1种植屋面在种植土与墙体或挡墙间设隔离带,还应在变 形缝和竖向穿过屋面的管道周围设隔离带,隔离带一般宽为 300mm

    形缝和竖向穿过屋面的管道周围设隔离带,隔离带一般宽为 300mm 4.10.2种植屋面的走道板宽度和做法根据使用要求由屋顶绿化 设计来定,亦可由设计人员另行设计。

    4.10.2种植屋面的走道板宽度和做法根据使用要求由屋顶绿化 设计来定,亦可由设计人员另行设计。

    4.10.14屋顶园林小品的基础,应在结构设计时统一考虑,在防 水层施工前完成或单独做防水处理。 4.10.15种植屋面节点应符合《平屋面建筑构造》12J201种植屋 面的相关要求。

    5.1基本规定 5.1.1屋顶绿化施工,除应符合设计外,还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1.2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明确细部构造和技术要求,并编 制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5.1.3防水材料、排(蓄)水板、种植基质等屋顶绿化工程材料进 场后,应按规定抽样复验,并提供检验报告;非本地植物应提供病 虫害检疫报告。 5.1.4建筑保温层、找坡(平)层和防水层等屋面构造的施工除应 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单层防水 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T 316的规定。 1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应有的检测报告应能满足国家有关的 耐根穿刺技术要求,并应符合《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 316的规定; 2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须在防水层施工前安 设完毕。既有建筑屋面改造需加设各类小品设施的基础预埋件和 固定桩等时,致使施工破坏原有防水层的,原防水层须拆除重修。 5.1.5垂直运输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屋顶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规定; 2高空垂直运输,应采取确保人员安全和防止施工材料坠落 的措施。 5.1.6屋顶绿化施工应在防水工程完毕并通过蓄水试验检验合

    5.1.6屋顶绿化施工应在防水

    格后进行,后续施工不得造成防水层破坏

    格后进行,后续施工不得造成防水层破环。 5.1.7 施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材料不得在屋顶集中码放; 2 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 3 屋顶周边和预留孔洞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 4 雷、雨、雪和风力4级及以上天气时,屋顶施工应停止 5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6 建设单位审核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上报监理规 划。 5.1.8 种植基质进场后应避免雨淋,散装种植基质应有防尘措 施。 5.1.9 进场植物宜在6h之内迅速栽植完毕,未栽植完毕的植物应

    5.1.9进场植物宜在6h之内迁速栽植完毕,未栽植完毕的植物应

    1园林小品施工应保证屋顶防水、排水和屋顶原构筑物的安 全; 2 安全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整体垂直平顺,并做防腐防锈 处理; 3 花架应做防腐防锈处理,立柱垂直偏差应小于5mm; 4廊亭整体应安装稳固,顶部应采取防风和防雷措施。 5.1.11 灌溉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管或末级管道应铺设在排(蓄)水层的上面: 管道设施的套箍接口应牢固、对口严密,并应设置泄水设 施; 3设备的安装施工、试压、冲洗与试运行,应满足《给水排水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68的规定: 4灌溉设施喷洒至防水层泛水部位,不应超过绿地种植区域。 5112由

    5.1.12电气照明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新建建(构)筑屋顶绿化施工艺流程见图5.3.1。

    5.3.2既有建(构)筑屋顶绿化施工工艺流程见图5.3.2。

    5.4.1排(蓄)水设施应符合以下

    图5.3.2既有建(构)筑屋顶绿化施工工艺流程

    1排(蓄)水设施施工前应根据屋顶坡向确定整体排水方向, 并根据坡向从低点向高点铺设, 2 排(蓄)水层应铺设至排水沟边缘或水落口周边; 3采用凹凸塑料排(蓄)水板宜采用搭接法施工,搭接宽度不 应小于100mm; 4采用网状交织、块状塑料排水板宜采用拼接法施工,接茬 应齐整,并作临时固定处理; ×5采用卵石、陶粒等作为排水材料铺设时,铺设厚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 5.4.2基质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种植基质进场后应及时摊平铺设、分层踏实,平整度和坡 度应符合竖向设计要求: 2摊铺后的种植基质应采取表面覆盖或酒水措施以防止扬 尘。

    5.4.3植被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小乔木、灌木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易生不定木

    树种栽深宜为50mm~100mm,栽植穴应根据土球的直径加大 600mm~800mm,深度增加200mm~300mm;填土应分层踏实,移 植带土球的树木应拆除不易腐烂的包装物; 2地被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植株高低、分多少、冠幅大小确定栽植的株行 距; 人 2)种植深度应为原苗种植深度,并保持根系完整,不得损 伤茎叶和根系; 3)花卉栽植应按照种植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 出位置、轮廓线; 4)花境栽植放样、密度、图案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花境应 先栽植大型植株,定好骨架后依次栽植。 3新植苗木宜在当天浇透水,10d内浇透三次水; 4植物固定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加软质垫衬,不得损伤枝 干。 5.4.4木 植物防风支护不应破坏隔离过滤层和防水层。 5.4.5种植容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容器安装施工前,宜按种植设计要求预先铺设灌溉系统; 2应按种植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容器放置平稳、固定牢固,并 与屋顶排水系统相连通; 安装时应避开水落口、檐沟等部位,不得将容器安装或放 置在女儿墙上和檐口部位。

    5.4.5种植容器安装应符合以下

    5.5.1验收内容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定执行。 5.5.2验收程序与人员应符合以下规定:

    5.5.2验收程序与人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单位首先对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 填写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单位项目机构专业 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在验收记录相关栏目签 字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报验; ? 2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 3验收人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 表。

    5.5.3分项工程包括隐蔽工程和非隐蔽工程,其质量验收检

    耐根穿刺防水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2)施工工艺应与耐根穿刺防水材料检验报告一致。耐根 穿刺防水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应参照《种植屋面工程技 术规程》JGJ 155 的规定执行。 2排(蓄)水层和过滤层材料的厚度、质量和搭接宽度应符合 十要求;排水管道应畅通,落水口、雨水观察井不得堵塞。排水 爱冲隔离带的设置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基质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种植基质的主要理化性能指标及基质层厚度应符合表 4.4.3和表4.7.1的要求。 4灌溉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给水系统应进行水压实验,实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分钟压力下降不应大于 0.05MPa;点喷范围不得超过绿地边缘

    5电气照明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材料质量应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2)电气照明系统连接应紧密、牢固。电气接头连接处应 做绝缘处理,漏电保护器应反应灵敏、可靠。 6植被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场地应整洁、无杂物,乔灌木符合设计要求; 2) 高度超过2.0m的乔灌木应做固定处理,且牢固; 3) 苗木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4)地被植物种植区域应均匀满覆盖,覆盖率达到95%以 上,无病虫害。 7园林小品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安装牢固且安全性能良好。 8落水口应符合以下规定: 1)排水通畅,无阻塞,无杂物堆积; 2)不得隐藏或覆盖。 9缓冲隔离带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人7宽度及填充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2)填充材料粒径均匀,过水性能良好。 10护栏应符合以下规定: ↑)材料、高度、形式和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护栏安装应紧实牢固,整体垂直平顺,无毛刺、无锐角。 5.4屋顶绿化工程施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并归档下列文 1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3既有建筑屋面应有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 4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 告; 5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隐秘工程验收记录; 6 防水层闭水检验记录: 7排水管道通球试验和闭水试验记录 8电气照明系统的检验记录 标准

    4应及时对植被层进行修剪,控制乔、灌木高度不大于2.5m。 6.1.5清理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生长不良、死或损毁的园林植物应及时更新或补栽, 用于更新及补栽的植物材料应和原植株规格一致; X 2生长季节应及时清除屋顶杂草,清理落叶残花,并及时清 人 运。 6.1.6屋顶绿化病虫害防治宜采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措施,亦 可采用环保型农药防治。 6.1.7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屋顶植物种类、季节和所处环境不同,及时采取防 风、防晒、防寒等措施; 2新植苗木或不耐寒的植物应采敢搭设风障、包裹树干、阻 人 然覆盖物覆盖等御寒措施: 3屋顶绿化出入口设置应与安全通道或专门的疏散楼梯相 通,并设置防火设施,多年生地被植物秋末冬初宜及时进行地上部 修剪并及时清理枯枝落叶,以防火灾 6.2设施维护 6.2.1应定期检查植物支撑、牵引材料的稳固性,保证安全。 水设施,确保通畅。 6.2.3园林小品应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 6.2.4应保持园路、铺装、绿地围牙和护栏等的安全稳固、平整完 好。 6.2.5应定期检查、清理水景设施的水循环系统,保持水质清洁 池壁安全稳固,无缺损, 6.2.6应保持给排水设施外露部分的清洁和完整,冬季应采取防 冻措施

    6.2.7应定期检查电气照明系统.保持照明设施的正常工作 6.2.8应保持导弓1牌、标识牌的外观整洁、构件完整;应急避险标 识应清晰醒目。 6.2.9特殊天气(大风、暴雨、冰電、雷电等)后,应及时检查相关 屋顶设施,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修复。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兰州市屋顶绿化应用植物 材料参考名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兰州市屋顶绿化应用植物 材料参考名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兰州市屋顶绿化应用植物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兰州市屋顶绿化构造层次 及节点做法 XX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兰州市屋顶绿化构造层次 及节点做法 X

    2一三角形金属网架:3一圆木与金属网

    饲养标准1隔离带:2附加防水层:3PVC过滤板:4种植土

    1一隔离带;2一雨水观察井;3一落水口

    :2一雨水观察井:3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测方法及要点

    表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测方法及要点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别墅图纸, 4)表示有选择,在^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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