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475-2022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2.1建设单位应按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项目 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建设单位。 2.2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控检测设备和工器具。如全站 准仪、塔尺、胸径尺、水平尺、钢卷尺等。
DB45/T 24752022
5.3.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5.3.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建立施工现场监理制度,配备安全监理人员。 5.3.1.2组织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 的日常工作。 5.3.1.3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5.3.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应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 理人员应进行更换。 5.3.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3.1.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停、复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包含非正常种植季 节绿化种植、特大树木移栽、古树名木保护、超常规支撑等)、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方 案、进度计划。 5.3.1.7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计量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5.3.1.8组织审核工程变更。 5.3.1.9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3.1.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3.1.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周报、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5.3.1.12 组织验收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5.3.1.13 3审批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 程竣工验收。 5.3.1.14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保修养护期的养护情况进行巡查和考评。 5.3.1.15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蝶阀标准5.3.2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5.3.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对有关的施工安全生产文件实施审查。 5.3.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 5.3.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 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5.3.2.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3.2.5负责绿化分项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不能主持本专业外的分项工程验收,不能签署本专 业外的工程资料。 5.3.2.6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周报、月报。 5.3.2.7核查进场材料(包括苗木、种植土、基肥、钢筋、水泥及成品、半成品材料等)、设备、构配 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苗木进行平行检 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5.3.2.8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5.3.2.9对透气透水、防水隔根、栽植基础、大规格苗木栽植、稀有珍贵苗木移栽、古树名木保护等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3.2.10指导监理员旁站,旁站记录参见附录B中表B.6的要求填写。 5.3.2.11组织监督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和日常养护。
5.3.2.12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
12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5.3.3.1在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 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3.3.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机械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核实并做好 检查记录。 5.3.3.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5.3.3.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 字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3.3.5进行见证取样。
5.3.3.5进行见证取
6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6. 1. 1 编制原则
监理规划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 职责明确,对监理工作实施具有实际指导作用。
6. 1.2 编制程序
6.1.2.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订监理合同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收到设计文件后,组织 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 建设单位。 6.1.2.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6.1.2.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6. 1.3 编制依据
按照本文件4.2要求执行。
按照本文件4.2要求执行
6. 1. 4主要内容
6.1.4.1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类型、特点、质量等级要求、参建单位名录。 6.1.4.2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 6.1.4.3 监理工作内容:质量、进度与投资控制,合同、信息与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 6.1.4.4 监理工作目标:达到合同的预期目标。 6.1.4.5监理工作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 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6.1.4.6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6.1.4.1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类型、特点、质量等级要求、参建单位名录。 6.1.4.2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 6.1.4.3 监理工作内容:质量、进度与投资控制,合同、信息与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 6.1.4.4 4监理工作目标:达到合同的预期目标。 6.1.4.5监理工作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与 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6.1.4.6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DB45/T 24752022
6.1.4.7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施工组 织设计审核制度、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制度、单位工程总监验收制度、设计变更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事故处 理制度、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工程峻工验收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工作会 议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监理周报、月报制度、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等, 6.1.4.8监理设施主要包括:办公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生活设施、监控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6. 2. 1 编制原则
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进行编制;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 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6. 2. 2 编制程序
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审批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2. 4 主要内容
里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
7.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7.1.1项目监理机构在制定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总程序时,应根据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 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7.1.2工作程序应符合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在结合工程 负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7.1.3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7.2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合同文件
7.2.1收集与熟悉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资料。 7.2.2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组织内审,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7.3.1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纪要应进行签认。
a 设计主导思想,艺术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设计规范,工程总体平面布局与竖向设计要求,施 工设计内容等; b 对工程上所使用的有关材料、构配件、设备、种植土、基肥、苗木、花草、种子的要求及施 工中应特别注意事项等; C 对工程的主要苗木、特大规格苗木、古树名木保护、珍贵树种等观感质量要求; d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答疑情况; e 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种植土、基肥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f 设计图纸中涉及的质量控制重点、难点,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施工要点。 7.3.3参会各方应赴施工现场确认工程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现状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土壤质量),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等及应注意保护的内容。 7.3.4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交底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会签。
7.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7.4.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 7.4.2当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 送相应的施工工艺专项方案和证明材料,组织专家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相应的施工工艺专项方案和证明材料,组织专家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核内容如下: 施工总体平面布局图的功能性与合理性; b) 施工项目部组建情况及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年审情况,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e) 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 f) 安全技术措施; g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工艺要求、 及质量检验标准; h) 绿化种植方案,应包含苗木保活措施,施工工艺,养护计划等内容; i) 大规格树木移栽的方案,应包含断根、修剪、挖掘、包装、运输、吊装、栽植、保活、养护的 措施; 古树名木保护的施工方案,保护措施合理性、可行性; 超常规支撑方案,检查使用材质,支撑方式,架构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1) 工程保修养护期养护方案及施工单位养护期承诺事项,应包含施工单位养护人员、机械、材料 的投入和管理计划; m 安全、文明、环保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应包含是否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文明的相关 标准。 4.4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1的要求填写
7.4.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核内容如下
DB45/T 24752022
7.5.1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 符合要求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予以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a)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标定证书; b)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原地貌标高、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5.2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参见附录C中表C.4的要求填写。
7.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7.6.2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有: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b)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 C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 d 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e 其他有关人员。 7.6.3 会议主要内容有: a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b 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C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d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e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f 总监理工程师明确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阐明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 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的机构、程序、方法; 会议商定监理例会召开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各方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
7.7.1监理交底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和施工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参加。
7.7.2监理交底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a 监理工作范围; b) 监理工作内容; C 监理工作目的; d 监理工作依据; e 监理工作制度; f 监理工作纪律; g 监理控制的基本程序、方法、要求,会议材料,设备报验,工序报验,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 验收等; h) 向施工单位提供监理程序用表,明确施工用表格式、资料填报要求。
7.8.1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7.8.2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下列条件: a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b 测量控制桩已查验合格; C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d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 e 施工单位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满足开工需要;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7.8.3 工程开工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2的要求填写。工程开工令参见附录B中表B.2的要求填写。
8. 1. 1事前控制
8.1.1.1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时,应经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8.1.1.2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 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8.1.1.3当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前,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 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8.1.1.4当施工单位进行非正常种植季节绿化种植,大规格树木移栽,古树名木保护,超常规支撑等 专项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8.1.1.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8.1.1.6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文件 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予以进场。 8.1.1.7查验各景观构筑物、微地形、主要景观树种的定位线、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 等放线成果。 8.1.1.8要求施工单位对项目使用的原有土、客土、改良土进行土壤检测、检查,以及施工、养护用 水的水质检测。 8.1.1.9要求施工单位对种植土、基肥、主要苗木及其他主要主材、设施、设备等,报建设、设计、 监理等单位定样。 8.1.1.10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5的要求填写。
8. 1. 2 事中控制
1.2.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1.2.2对施工过程的栽植基础、园林景观构筑物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点部位以及栽植等关键工 见证,并做旁站记录。 1.2.3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
DB45/T 2475—2022
经签认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填写监理工 程师通知回复单,报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8.1.2.5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参见附录C中表C.6的要求填写。 8.1.2.6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按有关规定、监理合同约定 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予以进场。 8.1.2.7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种植土质量、施工工艺、苗木质量、养护质量等;以及基肥用量核 实,现场积压植物的临时保护措施,成品的保护等。 注:“种植土质量”:理化性质、外观、杂质等;“施工工艺”:地形造型、树穴开挖、不透水层破除、苗木移栽、 苗木栽植朝向、苗木搭配、苗木支撑等;“苗木质量”:土球、规格、长势、病虫害、树形等;“养护质量”: 水肥管理、长势、干枯枝、病虫害、修剪等。 8.1.2.8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 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 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再报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8.1.2.9分部工程报验表参见附录C中表C.7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单参见附录B中表B.3的要求填 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按附录C中表C.8的要求填写。 8.1.2.10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 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8.1.2.11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 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8.1.2.1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 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 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 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8.1.2.13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序项目监理机构应全程监督把关。
8.2.1.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 预算、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设立完整的工程量台帐。 8.2.1.2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建 设单位。 8.2.1.3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施工图纸,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投资 最易突破和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及项目内容,并制定防范性措施。
2.2.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
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支付金 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 总监理工程师对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8.2.2.2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了进行比较分析,发现 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8.2.2.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款审核: a)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b 总监理工程师对园林专业监理工程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B.2.2.4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10的要求填写,工程支付证书参见附录B中表B.8的要 求填写。 8.2.2.5严把签证关,避免造价增加。抽查灌木和地被植物实际到场数量。
8.3.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 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b 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 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C 施工顺序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d 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e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f)针对广西区域民间节假日较多的特点制定的应急措施和进度承诺。 8.3.4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或影响合同 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 期延误风险,每周核对进度偏差情况,及时应对纠偏。 8.3.5项目监理机构应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估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 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4.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 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8.4.2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b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C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dy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状况,汇总设计变更费用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e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DB45/T 2475—2022
9.1.1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发的相关验收规范 它相关质量评定的标准文件。 9.1.2 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 9.1.3施工合同。 9.1.4 已备案施工设计文件及说明文件。 9.1.5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文件。 9.1.6 工程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检测报告。 9.1.7 其它有关竣工验收文件。
9.2.1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应先组织初步验收。 9.2.2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预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 附相应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预验收。 9.2.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需要进行完善的,督促施工单 立整改。 9.2.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人员共同对工程进行核查,对需要进行整改 的,在整改合格后,再组织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参加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 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9.2.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 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安 全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查情况、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情况、竣工预验收情况。 9.2.6工程峻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负责形成预验收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预 验收会议纪要作为进入工程保修养护期的重要依据。 9.2.7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保修养护期。
9.3工程保修养护期监理
9.3.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和养护期的条款,对工程实施监理,并 应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具体监理工作。 9.3.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按月度或季度)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工程保修养护期考核,对工程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并形成记录,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养护工作,及时提出养护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 单位落实整改。 9.3.3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施工单位的养护情况;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养护问题,进行 周查和确认,并协助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监理工作记录。 9.3.4监理单位应制定检查制度,在工程保修养护期内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建议建设单位对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进行撤换。 9.3.5施工单位需每个月编制养护计划(详细到每周投入的人工,机械,农药,肥料)向建设单位和 监理机构报备,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
9.3.6制定养护期处罚制度并落
9.3.6制定养护期处罚制度并落实。
9.4.1工程保修养护期满后,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峻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 工验收报验表,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9.4.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9的要求填写。 9.4.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峻工验收条件进行核查,合格后开展竣工验收。 9.4.4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也可建议建设单位要求接管单位参与。验收中 存在的问题,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确认整改到位。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会同参加验收各方签认验收结果。 9.4.5工程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移交、竣工备案、结算、决算等事宜。
10. 1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
10.1.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暂 停施工范围,并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10.1.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b 施工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C 发生了应随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的; d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e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园林规范标准的;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10.1.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 事后尚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10.1.4工程暂停令参见附录B中表B.5的要求填写。 10.1.5工程暂停期间,应要求施工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受损失或损害。 10.1.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它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 的实际情况。在施工暂停因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10.1.7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10.1.8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 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 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 单位恢复施工。 10.1.9工程复工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3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令参见附录B中表B.7的要求填写。
10. 2工程变更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 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
DB45/T 24752022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 会议; b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C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 会签工程变更单; d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e 监理单位应按符合规定要求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监理。 .2.2工程变更单参见附录A中表A.2的要求填写。 .2.3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 方法或价款。 .2.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 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 协议为依据, .2.5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 单组织施工。
10.3.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10.3.2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法律法规; b 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C 工程建设标准; d 索赔事件的证据。 10.3.3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a)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b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C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d 审查索赔意向通知书。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 通知; e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 单位。 10.3.4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参见附录A中表A.3的要求填写;费用索赔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12 的要求填写。 10.3.5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10.3.6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 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10.3.7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 单位协商处理。
10.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
10.4.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0.4.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 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0.4.3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 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10.4.4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参见附录C中表C.13的要求填写。 10.4.5项目监理机构在批准工程临时延期、工程最终延期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10.4.6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b 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C 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10.4.7 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10.4.8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10.5.1项目监 a 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b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商; C 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d 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10.5.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 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10.5.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 的证据。
0.6.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安下列款项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应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a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已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 b 施工单位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款项; C 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项目地的合理费用; d 施工单位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e 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补偿; 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0.6.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 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 页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a 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 b 施工单位已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C对已完工程进行检香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修复已完工程质量缺陷等所需的费用:
DB45/T 2475—2022
d)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10.6.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 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C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d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e)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f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g)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 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k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m 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n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O 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D 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监理工作总结; S 工程移交文件资料
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 当日施工进展情况; 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 d 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e)其他有关事项。
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b)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e 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1.4.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1. 4.2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1.4.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1.4.2 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概况; b) 项目监理机构; C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d) 监理工作成效; e 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f)说明和建议。
a) 工程概况; b) 项目监理机构; c)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dy 监理工作成效; e 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f 说明和建议。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a)工程概况; 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园林建筑工程质量情况、绿化工程质量情况、园林铺装工程质量情况、 园林小品工程质量情况、园林电气工程质量情况、绿化给排水工程质量情况等; 安全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查情况; 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情况; 竣工预验收情况: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程质量等级等,并对未达到使用功 能的部位进行说明; 其他有关补充说明及资料
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11.6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有关 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
12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
12.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 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2.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理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 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 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12.1.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 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具有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专项施 工方案审香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DB45/T 2475—2022
a)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b)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2.1.4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 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12.1.5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 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 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12.1.6安全生产监理报告参见附录B中表B.4的要求填写
DB45/T 2475—2022
式四份消防安全,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
DB45/T24752022
....- 化工标准
- 相关专题: 园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