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673-2015(2022年版) 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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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防止植物及其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传播危险性植物病、 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措施,预防植物检疫对象传入、定植 与扩展。

    2. 0. 20 隐蔽工程 hidden wo

    植物种植过程中,必须投入人工、材料和机械去完成建筑技术交底,而事 后无明显痕迹的工艺工法的施作。

    ,2l 市政设施 municipal fac

    公园绿地环境中的道路、园路、园桥、广场、踏步、汀步、 给水、排水、喷灌、滴灌、水体池槽、驳岸护坡、挡墙台阶和构 筑物等,本规程统称为市政设施。

    0.22 园林设施 garden faci

    2.0.22园林设施gardenfacilities

    公园绿地环境中的栏栅、桌、凳(椅)、花钵、果皮箱、体 育器械、健身器材和电动、人力游乐器械,本规程统称为园林设 施。

    2.0.23 山石水景 rocks waterscape

    公园绿地环境中的大然山名叠砌呈山形,或采用钢骨架、钢 筋混凝土结构构筑成山势形态自然露岩景观称为山石;人工喷水 设备及人为建造的溪流、瀑布、湖泊等水体景观称为水景,本规 程统称为山石水景。

    .24景观照明 landscape lig!

    公园绿地环境中的用于照明的电力设施,本规程统称 照明。

    2.0.25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2.0.26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实验等,并将结 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 活动。 2.0.27 全数检验 one hundred percent inspection 植物种植和园林设施项目检验过程中,应进行工程数量的全 部量测和检查。

    对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实验等, 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 活动。

    2.0.27 全数检验 one hundred percent inspection 植物种植和园林设施项目检验过程中,应进行工程数量的全 部量测和检查。

    园林工程整体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合格,由工程质 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分项工程、分部 工程和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或全数检验,对技

    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 质量是否达到合格进行确认。

    交接验收 handover and acce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接收单位,对已通过质 量竣工验收植物种植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评价、检测检 验、核对数量。

    2.0.30 施工后养护期

    植物种植峻工验收后至交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对其植物实施 抚育养护作业。养护期应为竣工验收后,树木、宿根花卉、草坪的 二个生长周期(24个月);草本花卉为一个生长周期(12个月)。

    3.0.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施工技术标 准、施工质量检验和综合施工质量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 3.0.2未实行监理的园林工程,建设单位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 理职责。 3.0.3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对半成品、成品和植物材料进行进场检 验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定;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须 进行自检自查,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做好交接检 验和记录。 3.0.4本规程对施工标准或验收未作规定的,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或组织专家论证。 3.0.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报告监理单位进场验收 并形成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工程观感质量由验 收人员现场检验并经双方共同确认。 3.0.6园林工程中的植物种植和园林设施项目自,应进行全数检 验;园林建筑及小品、市政设施、山名水景和景观照明项自, 应按相关规程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3.0.7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规程 相关的规定。 3.0.8园林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平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 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 功能的重要材料及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程、验收规程和设 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定。 3.0.9工程质量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 用功能的施工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本规程的规定。

    4.1.1工程技术人员应熟悉图纸,深入现场全面了解地上建筑 (构筑)物和地下各类管线设施分布情况。 1.1.2施工单位应进行市场调研,对工程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 材质进行全面摸底并实地踏查,植物材料应办理苗木检疫合格 证。 4.1.3施工人员应进行岗前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 做好质量关键部位、重要环节的技术交底。 4.1.4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按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实测实量 依据固定物、道路边石线或以坐标对园林建筑及小品、行车道路, 园路、园林设施及小品进行定位和植物定点。

    4.2.1园林建筑及小品,应依据《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 及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施工。

    4.3.1苗木选择应按设计及各地币相关要求施工并符合下列规定 1乔木宜选择树十通直、体态健壮、生长良好,无重生、交 义、枯死枝条和无侵染病虫害的苗木; 2行道树应符合本规程相关条款标准,落叶乔木分枝点宜在 3.00m以上,抗性较强、冠大荫浓和无侵染病虫害的苗木; 3灌木宜选择枝条健壮、冠型丰满、生长良好,无交义、枯 死枝条和无侵染病虫害的苗木;

    4常绿树宜选择有生长枝、节间均衡、体态健壮,无残损枝 条和无侵染病虫害的苗木; 5绿篱、片植宜选择高于设计要求20cm~30cm,枝繁叶茂、 本态健壮、生长良好,无侵染病虫害的苗木; 6攀缘植物宜选择根系发达、枝繁叶茂,无侵染病虫害的苗 7水生、湿生植物宜选择根系发达、生长良好,无侵染病虫 害的苗木; 8花卉宜选择枝繁叶茂、花蕾较多、生长良好、盛花期较长 的苗木; 9容器苗宜选择可在在容器中生长良好的乔木、灌木、常绿 树、攀缘、水生和湿生及花卉等植物,植入容器随机移植或摆放 10五色草宜选择生长良好、茎肥根壮的苗木,在穴盘中培育 成苗用于五色草(立体)花坛的种植; 11草坪、地被植物宜选择密度适宜、耐修剪(草坪)、耐践 踏的苗木; 12苗木选择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 现范》CJJ82第4.3.2和第4.15.3条规定。 4.3.2绿地整理应按设计进行土方平衡和地形地貌的整理。 4.3.3对植物种植地区域,不符合植物生长条件穴(槽)内的土 壤必须更换种植土。 4.3.4种植的苗木进场前,应到工程所在地办理植物检疫合格证, 院人血上±亚林进忆

    4.3.5苗木挖掘及运输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下列规定

    1苗木挖掘应根据苗木生长势态制定挖掘方案,对难以成活自 乔木、灌木应带根坨挖掘,保证主根、侧根无严重创伤和劈裂、保持 根系完整。 2宿根花卉、草坪和地被植物挖掘,应按花卉生长情况带根 坨进行挖掘并包装;草坪宜在铺种或种植前一周修剪后进行挖掘

    3苗木长途运输要做防燥、防风和保湿措施,应符合国家行 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第4.4.3条 规定。 4.3.6植物种植前修剪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下列规定: 1落叶乔木宜以疏枝为主,剪除弱生、交叉、残损和浸染病 虫害枝条; 2行道树应进行定于修剪,高度宜在4.00m~4.50m,分枝 点宜在 3. 00 m 以上; 3灌木宜以清膛拨枝为主,剪除弱生、交义、残损和浸染病 虫害枝条; 4常绿树宜剪除斜生、重叠、残损和浸染病虫害枝条; 5修剪树木的枝条直径在2cm以上的,剪口截面应涂封闭 剂。 4.3.7树木和绿篱、片植种植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下列规 定: 1挖掘穴(槽)应根据苗木根系、根坨直径和土壤情况而 定,穴(槽)应垂直下挖,呈矩形为宜; 2种植土宜按PH值6.0一8.0选择且不含渣土;土壤容重为 1000kg/m~1350kg/m;土壤块径不应大于5cm;植土厚度应符 合表4. 3. 71规定:

    表4.3.7一1植物种植需要的最低土层厚度(cm)

    3种植环境土壤结构层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CJJ82第4.1.2条款规定; 4树木种植宜在春李返青前或休眠期进行。树体应保持与地面 垂直、确定朝向,将树木向上提起舒展根系后填埋种植土壤、

    扶正、踏实、围水堰、浇灌水; 5行道树种植应符合表4.3.7—2、表4.3.7—3、表4.3.7—4 相关的规定:

    表4.3.7一2行道树与架空电线的最小间距(m)

    表 4.3.7一5 常绿乔木类根坨、种植穴规格(cm)

    10落叶乔木类根坨起挖和种植穴(槽)挖掘,按本 程表4. 3. 7一6 规定执行;

    规程表4.3.7—6规定执行;

    表 4. 3.7一6落叶乔木类根坨、种植穴规格(cm)

    11灌木类根坨起挖和种植穴(槽)挖掘,按本规程表 4. 3. 7一7 规定执行;

    表 4.3.7一7灌木类根坨、种植穴规格(cm)

    12绿篱(片植)类根坨起挖和种植穴(槽)挖掘,扌 程表 4.3.7一8 规定执行;

    表4.3.7一8绿禽篱(片植)类种植槽规格(cm)

    13对进场后不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应做好假植处理。 4.3.8攀缘和水生、湿生植物种植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 下列规定:

    1攀缘植物种植应在开挖或处理种植穴(槽)后,做好种植 的攀缘依附物牵引或绑扎,木本攀缘植物宜在春季返青前带根坨 种植; 2水生、湿生植物种植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第4.10.2和第4.10.5条款规定。 种植时宜在穴(槽)底面铺垫10cm以内的透水性能较好的炭 渣、砂砾、腐殖物等,填理种植土应踏实、扶止。 4.3.9花卉、五色草、草坪和地被植物种植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 符合下列规定: 1花卉种植前应疏松和润湿土壤、施底肥,按照设计要求 放样图案、十壤做型、分色调种植: 2五色草花坛种植。平面五色草花坛种植时应疏松土、 施底肥、用水润湿土壤并压实表面,按照设计要求图案放样、士 壤做型、分色调种植;五色草立体花坛种植时,应按设计图样制 作钢、木骨架,安装定位后,绑扎草把,泥胎塑型,按图案色彩 插孔种植、浇水修剪,细微零小的部位可选材代用; 3草坪应按播种、种植、铺栽三种方法施工。播种宜采用 人工或机械喷播,优选草籽,做好发芽试验和种子处理,将土质 疏松粑平,在零上15℃(最低温度)以上混播;种植可采用网 格10×10cm分撮开沟种植,培土压实后及时浇水;铺栽宜将种 植地的土壤疏松后用水润湿、耙平,将草源地的草坪铲块或机械 卷条状铺在种植土层上并压实、浇水; 4地被植物种植应疏松和润湿土壤、施底肥,按设计要求 可米用播种和种植。 4.3.10空间绿化在建筑(构筑)物顶面实施时,种植前应做好 顶面防水层处理,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CJJ82第4.12.3条款规定。建筑(构筑)物立面

    桥体、廊架、栏栅等处攀缘或垂吊植物种植应按本规程相关条款 规定执行。

    4.4.1市政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下列规定:

    4.4.1币政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开符合下列规定: 1公园绿地内园路、园桥、驳岸护坡、挡墙台阶和构筑物等 施工,应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规定施工 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2给水、排水、水体池槽、喷灌、滴灌施工,应按《给水排 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和《园林绿地灌溉工程技 术规程》CECS243规定施工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4.5.1园林设施应按设计施工并符合下列标准

    4.5.1园林设施应按设计施工开符合下列标准: 1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内栏栅、体育器械、健身器材等设 施,应按设计选材,外形和细部尺寸应符合设计制作要求,钢结 构设施应满口焊接,焊口平顺光滑;木结构或其他结构设施交接 部位应坚实、牢固、平顺。半成品或成品设施安装应坚固、稳 定,保障使用安全,整体涂刷、色彩明快、饰面洁净; 2公园绿地、厂场用地内座椅、桌凳、果皮箱等设施,应 按设计选型、选材,整体美观实用、坚固耐久、保障安全; 3成品游乐器械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的生产资质并取得 产品安全合格证,安装施工应符合《游乐设施检验验收》GB/T 20050规定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4.6.1山石水景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下列技术标准。 1假山或塑名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第5.2.4条款规定; 2假山主体或塑石施工所采用钢骨架、钢筋混凝土结构,应

    4.7.1公园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附属绿地、广场用地配套 建设景观照明及电器设备安装,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程》CJJ89规定施工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4.8.1园林工程的各施工工序应按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 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记录。

    4.8.2园林工程施工内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林建筑及小品、市政设施和景观照明项自,应按相关行 业规定要求填写施工内业资料和质量控制有关检验记录: 2植物种植项目应按附录G表G.0.5~G.0.6和附录G表 G.0.8~G.0.12 规定检验并记录; 3园林设施和山石水景项自除按附录G表G.0.7进行检查记 录外,涉及结构、构造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均应按 相关规定标准检查并填写内业资料和记录。

    5.0.1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5.0.2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形成环境功能的园林工程可为一个 单位工程。 5.0.3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环境功能的 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5.0.4分部工程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5.0.5分部工程较大或复杂的,可按施工程序、专业类别特点将 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5.0.6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和植物类别进行 划分。

    6.1.1园林工程植物种植项目应分为竣工验收、交接验收二部 分。其他项目通过工程质量峻工验收后,同步办理工程移交相关 事宜。 6.1.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形成完整的质 量验收记录。 6.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验收合格后 开展并形成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 求。 6.1.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验收合格后 开展并形成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节能、环境保护、主要 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资料、观感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6.1.5园林工程的园林建筑及小品、市政设施、景观照明项目的 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相关规程标准和内容填写;植物种植、园林 设施、山石水景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分别按下列规定填 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A填写; 2植物材料进场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C.0.1填写; 3种植土、地形地貌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C.0.2填写; 4挖掘穴槽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C.0.3填写; 5树木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C.0.4填写; 6绿篱、片植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C.0.5 填写; 7攀缘、水生、湿生植物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 程附录表 C. 0. 6 填写:;

    8花卉、五色草(立体)花坛、草坪和地被植物观感质量检 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C.0.7填写; 9园林设施、山石水景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 表 C. 0. 8 填写; 10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D.0.1填写; 11游乐器械质量验收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D.0.2填写; 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E.0.1填写; 13植物种植、园林设施和山石水景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应按本规程附录表E.0.2填写; 14植物种植质量控制核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E.0.3填写; 15植物种植工程计量核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E.0.4填写: 16园林设施、山石水景观感质量核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 表E.0.5填写; 17单位工程项目移交核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表E.0.6填写; 18园林工程交接验收,植物种植观感质量核查记录,应按本 现程附录表F.0.1填写; 19园林工程交接验收,植物种植工程计量核查记录,应按本 现程附录表F.0.2填写; 20园林工程交接验收,植物种植交接验收单,应按本规程附 录表F.0.3填写。

    6.2.1园林建筑及小品项目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规程规定。 6.2.2植物种植项目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或工程量清单进行全 数检验,成活率应达到100%。植物的生长势态和观感质量按正常、弱 势、衰败和死亡四类标准进行评价,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类:植株健壮、冠型丰满,枝叶发芽(叶)率不得 于植株枝叶的80%;生长势态和观感质量,应占植物总数量的60° 以上; 2弱势类:植株生长缓慢,枝条发育不良,个别枝叶枯萎、 发芽(叶)率低于植株枝叶的60%;生长势态和观感质量,应占 值物总数量的30%以下: 3衰败类:植株弱,部分枝条枯萎、枝叶垂落,发芽 (叶)率低于植株枝叶的40%;生长势态和观感质量,应占植 物总数量的10%以下; 4死亡类:植株枯萎,枝条十竭,枝叶80%枯黄垂落,此 类不予验收; 5植物规格与设计要求差异不得大于10%; 6植物种植项目的工验收成活率应达到100%。 6.2.3植物种植项目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植物种植土壤应对有机质含量进行化验分析,测定PH值: 2草坪修剪高度可控制在8cm为宜; 3树木、绿篱、片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4特定环境移植大规格树木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 5攀缘植物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 6水生、湿生植物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7花卉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8%以上: 8五色草(立体)花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9草坪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草坪内杂草面积不大于 3%; 10剪型植物修剪平顺、垂直度应达到98%以上。 6.2.4市政设施项目验收,应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CJJ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和《黑龙江省建筑工

    1止常类:植株健壮、冠型丰满,枝叶发芽(叶)率不得低 于植株枝叶的80%:生长势态和观感质量,应占植物总数量的60 以上; 2弱势类:植株生长缓慢,枝条发育不良,个别枝叶枯萎、 发芽(叶)率低于植株枝叶的60%;生长势态和观感质量,应占 植物总数量的30%以下; 3衰败类:植株衰弱,部分枝条枯萎、枝叶垂落,发芽 (叶)率低于植株枝叶的40%;生长势态和观感质量,应占植 物总数量的10%以下; 4死亡类:植株枯萎,枝条十竭,枝叶80%枯黄垂落,此 类不予验收; 5植物规格与设计要求差异不得大于10%; 6植物种植项目的工验收成活率应达到100%。 6.2.3植物种植项目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植物种植土壤应对有机质含量进行化验分析,测定PH值: 2草坪修剪高度可控制在8cm为宜; 3树木、绿篱、片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4特定环境移植大规格树木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 5攀缘植物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 6水生、湿生植物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7花卉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8%以上: 8五色草(立体)花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9草坪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草坪内杂草面积不大于 3%; 10剪型植物修剪平顺、垂直度应达到98%以上。 6.2.4市政设施项目验收,应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CJJ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和《黑龙江省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统一标准》DB23/711规定标准执行。 6.2.5园林设施项目验收合格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程规定; 2半成品、成品和游乐器械应具有产品和设施合格证书及 质单; 3安装电动机械和大中型游乐器械,安装单位应具有相关 质或在生产广家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应由所在地 量技术监督机构检验后方可运行; 4隐蔽工程记录应完整; 5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6有关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7观感质量检验结果的评价“好”不得低于验收总数量的 70%;“一般”不得高于验收总数量的25%;“差”不得高于 验收总数量的5%:高于验收总数量5%“差”的部分应限期施 工单位返修处理,达标后由监理单位复检。 6.2.6山石水景项目验收合格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程规定; 2假山主体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骨架验收,应按《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5规定和相关规程标准执行; 3喷泉水景的电器安装项目验收,应按《风机、压缩机 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规定标准执行: 4水景主体的驳岸、护坡、湖(池)底等项目验收,应按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规定标准执行; 5隐蔽工程记录应完整: 6具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7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结果应名

    相关规定; 8观感质量检验结果的评价“好”不得低于验收总数70%; “一般”不得高于验收总数量的25%;“差”不得高于验收总数量的 5%;高于验收总数量5%“差”的部分应限期施工单位返修处理, 达标后由监理单位复检。 6.2.7景观照明项自验收,应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程》CJJ89规定标准执行。 6.2.8园林建筑及小品、市政设施、景观照明项目的内业资料验 收,应按相关规程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植物种植、园林设施、 山石水景项目的内业资料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G园林工程内业 资料规定标准内容进行验收。

    6.3.1园林建筑及小品、市政设施和景观照明项目跋工验收,应分 别依据本规程第6.2.1、第6.2.4和第6.2.7条款规定进行验收。 6.3.2植物种植和园林设施项目工验收,应对植物品种、规格、 数量和园林种类、数量进行全数检验。 6.3.3植物种植、园林设施和山石水景项目峻工验收,应进行现 场实测实量,查验观感质量、植物品种、规格、生长势态、隐蔽 工程记录、内业资料、工程合同、竣工图纸、竣工结算和工期等 有关事宜并作出验收结论。 6.3.4对竣工验收检验出的施工质量、数量差异、文明施工等有 关问题,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 达标后,除植物种植项目外均可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 6.3.5植物种植项目峻工验收,出现衰败、死亡和数量差异,可 日

    有天事宜开作出验收结论。 6.3.4对竣工验收检验出的施工质量、数量差异、文明施工等有 关问题,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整 达标后,除植物种植项目外均可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 635植物种植项目跨工验收,出现衰败,死亡和数量差异,可

    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环境条件制定限期达标整改措施。

    6.3.6植物种植项目竣工验收时,植物缺失、衰败、

    或更换后,对不能达到本规程第6.2.2条款规定要求和园林设施 及山石水景项目,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严 禁验收。

    1 竣工图纸; 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3 竣工结算; 4 土壤分析和 PH 值化验报告; 5植物种植前检疫合格证; 6施工内业和施工日志; 7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证及材质进场复试报告; 8施工单位工程开、竣工报告; 9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建设单位工验收报告; 11 中标通知书; 12 施工合同。

    6.4.1交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对缺失、衰败、死亡和损伤的植 物,按植株种类、规格进行补植或更换。交接验收应在植物生长 期或树木返青、草坪密闭后进行。 6.4.2交接验收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对植物品种 规格、数量和生长势态进行认定,实际量测并作出结论性评价。 6.4.3交接验收时出现植物衰败情况,可采取协议方式继续由施 工单位实施扶壮式养护:对植物由于缺失、衰亡造成未达到本规 程第6.2.3条款标准的情况,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补植或更换,其 养护可由施工单位与接收单位协商议定。 6.4.4交接验收资料包括峻工验收全部资料和交接验收单。 6.4.5植物种植项目交接验收时,对缺失、衰败和死亡的植物经 补植或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本规程第6.2.3条款规定标准且没有 采取相关措施的、不得办理交接事宜。

    7 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7.0.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时间、 地点及验收组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 7.0.2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和接收单位,邀请工程所在地园林管理部门参加,对园林工程 进行验收。 7.0.3园林工程验收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 分别组成质量检验、经济审查、勘察设计和内业资料验收组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 7.0.4植物种植项目交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 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接收单位负责人 组成验收组,邀请工程所在地园林管理部门参加,对植物种植项目 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事宜。 7.0.5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 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0.6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0.7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峻工预验 收,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达标后施工单 应方可同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峻工报告,审请工程峻工验收。 7.0.8植物种植项目交接验收,应在通过峻工验收且施工后养护 期结束,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 工单位和接收单位一并进行交接验收;交接验收应邀请工程所在

    地园林管理部门对交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监理单位专业 监理工程师应按交接验收要求对种植的植物进行复检,出现质量 和计量问题,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 出交接验收报告,申请植物种植项目交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交接验收 报告28天内应给予答复,如建设单位没有答复且未组织交接验收视为 本工程通过交接验收。 7.0.9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和植物种植项目交接验收报 告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对单位工程竣工和植物种植项目交接分别进行验收。 7.0.10交接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 接收单位签定交接验收单并报工程所在地园林管理部门备案。交 接验收后,接收单位应承担植物种植项目全部的抚育和管理职 责。

    8质量保修期限及施工后养护作业标准

    8.1.1园林建筑及小品、市政设施和景观照明项目质量保修期 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8.1.2园林设施和山名水景项自质量保修期限为1年(12个月), 此期间除人为或机械损伤及不可抗力(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因素外,施工单位均应无条件给予修缮。

    8.2.1树木浇灌水应根据气候条件和土壤湿度进行。粘性土壤宜 适量浇灌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多;肉质根系树种, 水量宜少;干旱热风季节,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洒雾状水; 植物生长期非雨季每月不得少于3次。 8.2.2花卉、五色草和草坪浇灌水应根据气候条件和土壤湿度进 行。浇灌水应保持植株清洁;五色草立体花坛应采用喷射雾状水; 草坪浇灌水要保证充足水量;植物生长期非雨季花卉每月不得少 于12 次,五色草不得少于15 次,草坪不得少于 8 次。 8.2.3植物萌芽返青前,适时对植物进行一次性浇灌饱和返青 水促进植物生长。 8.2.4绿地封冻前,适时对植物进行一次性浇灌饱和封冻水,平 抑地温,增强植物抗寒能力,有利于安全越冬。

    8.3.1树木追肥应根据树木种植后生长需要确定,宜在树木根部 施有机或无机肥料,在十与冠部宜喷洒液态无机肥料;植物生长 期不得少于1次。 8.3.2花卉、五色草和草坪追肥应根据种植后生长需要确定,宜 在花卉根部施有机或无机肥料,在花卉、五色草和草坪叶面宜喷

    洒液态无机肥料;植物生长期不得少于1次。

    8. 4 植物病虫害防治

    8.4.1病虫害防治应针对病、虫发生期和侵染情况进行科学防 治,根据侵染病、虫程度应按相关药效配比施作,有效控制病虫 害蔓延与扩展。

    8.5 植物修剪、绿地除杂

    8.5植物修剪、绿地除杂

    8.5.1树木修剪应根据树木生长和环境需要确定,宜在返青前或 落叶后进行修剪,剪除枯死、徒生、交叉、重叠、侵染病虫害和 生长弱势的枝条,每年不得少于2次。 8.5.2绿禽、片植应根据植物生长势态进行修剪,宜在植物生长 群落整体丰满的情况下,剪除徒生的枝叶并保持顶面平齐、侧面顺 直、棱角突出,生长期不得少于6次。 8.5.3花卉、五色草和草坪修剪应对枯萎的枝叶、盛花期后的残 花进行修剪,五色草根据生长势宜保持在叶径3cm以内进行修剪; 草坪根据生长势宜控制叶径高度12cm以内进行修剪,五色草、 草坪生长期修剪不得少于6次。 8.5.4绿地除杂应根据植物生长势态,对绿地内生长的杂生植物 和草坪中的杂草进行拔除。

    8.6.1树木保护支架调整,应保持支撑架体捆绑牢靠、高度一致、 整齐美观并对种植时缠绕的垫物和支护杆,在树木返青前应进行 松紧度调整。 8.6.2遮阴、防风和防寒处理,在植物生长地十旱、高温环境下, 应对耐阴的植物进行网布遮护:对易遭风力侵袭部位生长的植 物,应进行防风遮挡:对易受冻害的新植养木,树干应采取缠绕 草绳或其他物料,常绿树宜采用草片或其他物品包裹,低矮灌木宜 采取棚式遮挡等措施进行防寒处理

    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0.1项目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0.1检查结论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附录B园林工程划分 表B.0.1分部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C.0.1植物材料进场检查记录

    表C.0.1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进场实际,依据本规程第 4.3.1条填写并作出检查结论,挖掘苗木、口均以“/”表示。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 C.0.2种植土地形地貌检查记录

    表C.0.2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依据本规程第 4.3.7条2款填写并作出检查结论,地形平顺度、口均以“√”表示,

    附录 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C.0.3挖掘穴(槽)检查记录

    表C.0.3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电气安全标准,依据本规程表 4.3.7一5~4.3.7一8填写并作出检查结论,口内以“/”表示。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C.0.4树木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年月日 编号:设计要求实际完成差异序生长势态成活率植物名称工程量胸径冠高工程量胸径冠高规格数量正常弱势衰败死亡号(%)(株)(cm)(m)(株)(cm)(m)(%)(%)(%)(%)(%)(株)123456789101112 1314 15 1617 18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施工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年月日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监理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论合格口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表C.0.4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依据本规程第6.2.2条填写并作出检查结论,口内以“/”表示。34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C.0.5绿禽片植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年月日编号:设计要求实际完成差异生长势态序绿篱片植衰败死亡成活率工程量宽高工程量宽高规格数量正常弱势号名称(%)(m m)(cm)(cm)(m m)(cm)(cm)(%)(%)(%)(%)(%)(%)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施工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年月日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监理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论合格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表C.0.5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依据本规程第6.2.2条填写并作出检查结论,口内以“/”表示。35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C.0.6攀缘水生湿生植物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名称:编号:设计要求实际完成差异生长势态序植物衰败死亡成活率工程量工程量名称规格数量正常弱势号种植盆栽种植盆栽(%)(株盆)(株盆)(%)(%)(%)(%)(%)(%)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施工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年月日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监理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论合格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表C.0.6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依据本规程第6.2.2条填写并作出检查结论,种植、盆栽、口均以“/”表示。36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C.0.7花卉五色草(立体)花坛草坪地被植物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年月日编号:设计要求实际完成差异生长势态序植物成活率名称工程量工程量种植盆栽规格数量正常弱势衰败死亡号种植直盆栽(%)(株盆)(株盆)(%)(%)(%)(%)(%)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施工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年月日规格差异%以内;规格数量差异%;成活率%;监理单位观感质量正常%以上;弱势%以下;衰败%以下;死亡检查结论合格口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表C.0.7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依据本规程第6.2.2条填写并作出检查结论,种植、盆栽、口均以“/”表示。37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C.0.8园林设施山石水景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年月冏日编号:分项工程量完成数量设计要求观感质量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序号分项名称工程(mm组)(mm组)符合不符好一般稳定垂直平整光洁1234园林5设施678910123山石4水景5678设计要求符合不符合口;安全使用功能合格口不合格口施工单位检查结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年月日设计要求符合不符合口;安全使用功能合格口不合格口监理单位检查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表C.0.8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依据第本规程6.2.5条、第6.2.6条规定作出检查结论,设计要求、观感质量、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口均以“/”表示。38

    附录D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D.0.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年月日编号:子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工程数量项目项目技术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序号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监理工程师验收意见123456789101112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结果观感质量检验结果综合验收结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表D.0.1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均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并作出验收结论。39

    纸箱包装标准附录D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D.0.2游乐器械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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