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 0133-2020 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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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ZS 0133-2020  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

    3.0.1立体绿化应遵循安全、可行、生态、经济的原则,并根据环境条件和景观需要,在建(构 筑物安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0.2立体绿化设计前应勘察现场,对栽植位置的朝向、光照、土壤、人流、雨水截留、立面 条件和绿地宽度等状况进行调查。 3.0.3进行立体绿化不能影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强度和其他功能需要。 3.0.4立体绿化应充分考虑设置各部分构筑物的避雷设施,应与建筑的整体避雷设施相互连通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3.0.5对需实施立体绿化的项目,在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立体绿化;对 已建成且符合立体绿化条件的项目,其产权及管护责任单位应进行立体绿化;建成区的裸露山 体其责任单位应实施绿化

    4.1.1屋顶绿化设计应满足屋顶实际荷载,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建筑屋顶绿化设计应与屋面结构荷载设计同步进行; 2已建建筑屋顶绿化设计时,应进行相应的房屋质量检测,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并根据屋面结构原有荷载设计值进行设计,满足房屋屋 顶荷载实际要求

    瓦楞纸箱标准表4.12屋顶绿化设计比例

    4.1.3屋顶绿化构造层由下而上依次应为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隔离

    4.1.3屋顶绿化构造层由下而上依次应为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排(畜)水层、隔离过 滤层、种植土层和植物材料层。 4.1.4防水层应采用二道防水设计,下层为普通防水层,上层为耐根穿刺防水层。在对既有建

    滤层、种植土层和植物材料层。 4.1.4防水层应采用二道防水设计,下层为普通防水层,上层为耐根穿刺防水层。在对既有建 筑物屋顶绿化设计前应对原屋面做大于24h的蓄水试验,如原屋面防水层仍有效,可只增加 层耐根穿刺防水层。不同的防水层宜采用合适的施工工艺复合,具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 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和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规定。

    4.1.5排(蓄)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原屋顶排水系统匹配,不得改变原屋顶排水系统:种植池、花台等应根据实际情况 设置排水孔,并在排水口位置设置观察井;灌溉设计应优先选择自动喷灌、滴灌,并预留人工 尧灌接口; 2排(蓄)水层材料可选择模块式和组合式等多种排(蓄)水板,或用颗粒直径0.4cm~1.6cm, 享度在5cm以上的陶粒层。屋面面积较大时,排(蓄)水层宜分区设置。每区不宜大于100cm×

    120cm,且应有排水孔

    120cm, ,且应有排水孔。 4.1.6 隔离过滤层搭接缝的有效宽度不得小于10cm,并向建筑墙面延伸至基质层表层下方5cm 处。 4.1.7种植土层在承重梁、柱部位可适当增加厚度。草本地被植物种植土层厚度应为10cm以 上,小灌木种植土层厚度应为30cm以上,大灌木、小乔木种植土层厚度应为60cm以上。

    1应综合考虑气候条件、光照条件、拟采取的工程形式、要达到的功能要求和观赏效果、 培基质的水肥条件以及后期养护管理等因素,在色彩搭配、空间大小、工程形式上协调一致; 2不宜选择高大乔木及深根、穿透能力强的植物; 3宜选择适应性强的耐寒、耐旱、抗风、抗日灼和不易倒伏的植物。乔灌木宜种植在承重 梁、柱部位。植物高度不应超过4m,大灌木、小乔木种植位置距离女儿墙应大于2.5m 4花园式屋顶绿化植物配置以复层结构为主,由小乔木、大灌木、低矮灌木、草坪和地被 殖物组合配置;组合式屋顶绿化由低矮灌木、草坪或地被植物等组成;草坪式屋顶绿化宜选用 抗性强和低维护的低矮地被植物; 5花园式屋顶绿化照明设计应选用具有诱灭虫功能的灯具。 4.1.9园林小品应选择轻质、环保、安全和牢固的材料,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和保证游人安全,

    4.1.9园林小品应选择轻质、环保、安全和牢固的材料,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和保证游人安全, 宜设置在建筑墙体、承重梁位置,且高度不应高于3m。园林小品设计应符合表4.1.9的规定

    表4.1.9园林小品设计

    4.1.10屋顶四周应设置防护围栏,防护围栏高度应大于1.3m;屋顶绿化应设置独立出入口 安全通道,必要时应设置专门的疏散通道

    4.1.11屋顶绿化应以植物栽植为主,绿地面积应在75%以上。 4.1.12植物选择应考虑屋顶高度、管理方便、绿化布局、观赏效果、防风安全、水肥供应和受 光条件等因素。 4.1.13 复层绿化应以草本和花灌木为主,少用或不用个体较大的乔木。 4.1.14 根据屋面大小、天台出入口位置、周围景观环境和楼层高低,可采取自然式或规则式设 计,也可根据需要设置花坛、花池、山石、流水和荫棚等。

    4.1.15 宜采用体量小、质量轻的园林小品。 4.1.16 屋面边缘必须设置30cm~50cm宽的隔离带。 4.1.17 乔灌木主干距屋面边界的距离应大于乔灌木本身的高度 4.1.18 容器栽培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也可架空种植层。 4.1.19容器栽植应考虑满足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面积

    4.1.15 宜采用体量小、质量轻的园林小品。 4.1.16 屋面边缘必须设置30cm~50cm宽的隔离带。 4.1.17乔灌木主干距屋面边界的距离应大于乔灌木本身的高度 4.1.18 容器栽培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也可架空种植层, 4.1.19容器裁植应考虑满足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面积。

    4.2.2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及植物候期在适宜季节进行栽植。 4.2.3 屋顶绿化时先栽植乔灌木,后栽植草本植物。 4.2.4种植高于2m的大灌木和乔木应采取防风固定技术。地上支撑法宜采用三角形支架进行 牵引固定;地下固定法对栽培容器进行捆绑固定。 4.2.5施工应选择不影响周围居民作息的时间进行;施工期间禁止随意丢弃杂物、枯枝及施工垃 圾,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2.6屋顶绿化防水(阻根)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既有屋顶绿化工程,原屋面防水层仍有效时,按设计要求直接铺设阻根防水层; 2防水层施工前,排水口、排水通道、给水、电力、通讯和智能等各专业接口应提前做好, 应保证屋面基层平整、干燥和清洁: 3不同防水材料的施工方法不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 的规定; 4施工单位应突出屋面结构基部,以及基层的转角处,均应做成圆弧,施工方法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 5耐根穿刺防水层铺设后需再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确认无渗漏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2.7屋顶绿化排水(蓄水)层施工应注意保护下层结构不被破坏,宜采用搭接法施工,搭接 宽度不小于100mm。 4.2.8屋顶绿化种植土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土厚度在30cm以下,不宜使用机械在土层表面作业;使用机械时应在屋顶荷载允 许范围内; 2种植土运输回填施工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4.2.6屋顶绿化防水(阻根)层施工应符合下

    3在实施土工布滤水层时,应将土工布延伸至建筑侧墙并上翻到基层表层下方5cm处,收 头处可用胶黏剂粘结,粘结宽度不小于50mm。 4.2.9屋顶绿化植物种植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植物种植及支撑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82 的相关规定; 2植物种植及支撑施工作业不得破坏屋面防水层、排水层和其他设施: 3木本、藤本和草本植物种植时应根据设计及冠丛大小、分能力确定栽植行距,并依照 先高后低的原则栽植; 4采用容器种植时,容器防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相关 规定; 5草坪类植物种植时应保持平直、整齐和紧密。 4.2.10景观小品、园林辅助设施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的规定。

    4.2.9屋顶绿化植物种植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屋顶绿化工程施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并归档下列文件: 1 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和工程施工合同等;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等; 3既有建筑屋面的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4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5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隐秘工程验收记录: 6防水层闭水检验记录; 7排水管道通球试验和闭水试验记录; 8电气照明系统的检验记录。 .3.2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 行验收。 4.3.3施工单位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填写相应的验 文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 .3.4工程峻工预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等单位(负

    4.3.1屋顶绿化工程施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并归档下列文件:

    3.1 屋顶绿化工程施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并归档下列文件: 工程峻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和工程施工合同等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等; 3既有建筑屋面的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4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5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隐秘工程验收记录: 6防水层闭水检验记录; 7排水管道通球试验和闭水试验记录; 8电气照明系统的检验记录。 3.2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 行验收。 .3.3施工单位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并达到峻工验收条件后,填写相 文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 3.4工程峻工预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等

    4.4.1灌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植物种类、季节和天气情况及所处环境实施灌溉; 屋顶绿化宜采用少量频灌的方法进行灌溉: 3春季宜根据天气情况提早浇灌返青水; 4夏季应早晚浇水,避免中午暴晒时浇水: 5冬季应适当补水,以保证屋顶种植基质能达到基本保水量。 4.4.2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通过控肥措施来控制屋顶绿化植物生长; 2可根据植物生长年份、植物生长周期和季节等情况,适当补充环保、长效的有机肥或复 合肥; 3定期检查屋顶种植基质的厚度并及时补充。 4.4.3 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通过定期修剪控制植物生长,确保屋顶荷载和防风安全: 2应及时拔除外来野生的植物种类,避免危及屋面防水安全; 3选用多年生攀缘植物时,秋、冬两季应进行强修剪。 4.4.4清理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生长不良、枯死或损毁的园林植物应及时更新或补栽,用于更新及补栽的植物材料应 和原植株规格一致; 2生长季节应及时清除屋顶杂草,清理落叶残花,并及时清运。 4.4.5屋顶绿化病虫害防治宜采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措施,亦可采用环保型农药防治。 4.4.6 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屋顶植物种类、季节和所处环境不同,及时采取防风、防晒、防寒和防火措施: 2新植苗未或不耐寒的植物应采取搭设风障、包裹树干、阻燃覆盖物覆盖等御寒措施; 3 多年生地被植物秋末冬初宜及时进行地上部修剪,以防火灾。 4.4.7 设施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检查植物支撑、牵引材料的稳固性,保证安全; 2应定期检查排水沟、水落口和检查井等排水设施,及时疏通排水管道; 3 园林小品应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 4 应保持园路、铺装、绿地围栏和护栏等的安全稳固、平整完好:

    5 应定期检查、清理水景设施的水循环系统。保持水质清洁,池壁安全稳固,无缺损; 应保持给排水设施外露部分的清洁和完整,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应定期检查电气照明系统,保持照明设施的正常工作: 8应保持导引牌、标识牌的外观整洁、构件完整; 9应急避险标识应清晰醒目; 10特殊天气(大风、暴雨、冰、雷电等)后,应及时检查相关屋顶设施,损坏的设施应及 寸修复,

    5.2.1 垂直绿化宜根据需要设置自动灌溉系统,并设置排水沟或排水管 5.2.2构件绿墙应全部采用容器苗;墙面攀爬或墙面贴植非种植季节栽植时,应选择容器苗。 5.2.3墙面攀爬或墙面贴植采用种植箱种植时,种植土深度应为35cm~55cm 5.2.4 塑料种植箱应有畜水盘,木制种植箱应围铺过滤布。 5.2.5 :采用种植槽的,应在槽底部预留排水孔(孔径2cm~3cm),排水孔应铺设过滤布。 5.2.6垂直绿化种植后的植物应做枝条梳理和固定; 5.2.7 墙面贴植应采用钢钉和铁质线固定或横拉铁质线固定。 5.2.8墙面攀爬宜采用铁质线一挂网固定

    5.2.1 垂直绿化宜根据需要设置自动灌溉系统,并设置排水沟或排水管。 5.2.2 构件绿墙应全部采用容器苗;墙面攀爬或墙面贴植非种植季节栽植时,应选择容器苗。 5.2.3 墙面攀爬或墙面贴植采用种植箱种植时,种植土深度应为35cm~55cm, 5.2.4 塑料种植箱应有蓄水盘,木制种植箱应围铺过滤布。 5.2.5 采用种植槽的,应在槽底部预留排水孔(孔径2cm~3cm),排水孔应铺设过滤布。 5.2.6 垂直绿化种植后的植物应做枝条梳理和固定; 5.2.7 墙面贴植应采用钢钉和铁质线固定或横拉铁质线固定。 5.2.8 墙面攀爬宜采用铁质线一挂网固定

    5.3.1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准备下列材料: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报告: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书、设计变更和技术变更文件; 3土壤化验报告、外地苗木购入检验和检疫报告; 4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报告; 峻工图和工程决算书、设计变更和技术变更文件 3土壤化验报告、外地苗木购入检验和检疫报告; 4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5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和施工总结报告

    5.3.2垂直绿化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I期及验收规范》CJJ8 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5.3.3种植工程的各类苗木成活率应在95%以上,植物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5.3.4 应对种植槽的外观质量、物理机械性能、承载能力、排水能力和耐久性进行检验。 5.3.5应对固定、牵引、支撑植物和种植槽等框架的结构安全进行检验。 5.3.6 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攀援式、框架式和种植槽式的垂直绿化工程,应在土建I期工程完工,并且绿化植物在 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模块式和铺贴式的垂直绿化工程,应在土建ⅡI期工程完工,并且绿化植物当年成活后 郁闭度达到85%以上后验收。 537对全游减工摄实测微薄均勺系游不应低王075

    5.3.7对于灌溉工程实测微灌均匀系数不应低

    5.4.1浇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栽植后应及时浇水; 2 应掌握好植物生长关键时期的需水量,调整灌溉次数: 3天气干旱时应适当增加浇水量和浇水次数,确保成活; 宜选择滴灌、雾喷或渗灌等灌溉方式

    5.4.2施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基肥与追肥结合。基肥应于秋季落叶后或春季发芽前进行;追肥应在春季萌芽后至当 年秋季苗木生长期间进行。在植物旺盛生长时期,应及时补肥; 2基肥应使用有机肥,容器种植或栽植槽种植条件许可每年冬季应施一次;追肥可采取根 部追肥或叶面追肥两种方式,宜根据苗木长势进行。应使用经腐熟的有机肥。施肥后应及时浇 水。叶面喷肥宜在早晨或偿晚进行,也可结合喷药一并喷施

    5.4.3理藤牵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理藤牵引的目的是使攀缘植物的枝条沿依附物不断伸长生长,尤其要注意栽植初期的理 臻、造型,使其向指定方向生长以达到预期效果; 2理藤时应将新生枝条进行牵引和固定: 3栽植无吸盘的植物材料时,应及时牵引和固定:

    枝条固定应根据长势分散固定;固定点的设置,可根据植物枝条的长度、硬度而定; 5墙面贴植应剪去内向、外向的枝条,保存可填补空档的枝叶,按主干、主枝和小枝的川 字进行固定,固定好后应修剪平整。 5.4.4修剪在植株秋季落叶后至次年春季发芽前通常应进行一次修剪

    6.1.1高架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箱与高架、立交桥桥体的可靠连接设计方案,必须经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签章; 2根据桥梁的安全进行高架挂箱荷载设计,并同时应有满水自重和本地区最大风荷载、雪 简载等不利因素产生的数据复核验算; 3顶置式挂箱或内侧给排水系统,应设置车辆防撞挡板,防撞挡板与挂箱和给排水系统应 有不小于10cm的受力缓冲区; 4底座、框架、种植槽和水管应标注安全使用年限: 5遇高架桥体为钢结构时,不宜设置挂箱: 61 在上下匝道或转盘,影响交通视线的路段,不宜设置挂箱; 7单车道的转弯路段,不宜设置挂箱: 8凡是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或不便于绿化养护作业的路段,均不宜设置挂箱。 5.1.2桥柱绿化设计应对设计范围内的桥柱高度、桥面宽度和桥梁走向实施立面周长、光照条 件、高架桥柱编号及周边环境等进行踏勘和查询。 6.1.3桥柱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选择光照充足的桥柱,如主线外侧桥柱、立交范围内的桥柱,且以绿地种植的桥柱为主: 2 应选择绿化建成后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的桥柱。 6.1.4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喜光耐半阴的植物; 2月 藤本植物应选用2年生及以上,蔓长40cm~60cm,3分枝及以上的容器苗; 3宜选择具有气生根或吸盘的植物种类为主,桥柱绿化主要植物种类参见附录A。 6.1.5土壤改良范围为桥柱周边宽度50cm,深度不小于40cm的种植区域。 5.1.6附属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槽与桥柱相接,以砖砌为主,颜色与环境相协调;高度应不小于50cm,内径宽度应 不小于40cm,长度视现场可实施范围而定;基部设置有效储水层和排水孔; 2网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浸塑金属网片或尼龙网等材料,颜色与桥柱相协调;

    1挂箱与高架、立交桥桥体的可靠连接设计方案,必须经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签章; 2根据桥梁的安全进行高架挂箱荷载设计,并同时应有满水自重和本地区最大风荷载、雪 简载等不利因素产生的数据复核验算; 3顶置式挂箱或内侧给排水系统,应设置车辆防撞挡板,防撞挡板与挂箱和给排水系统应 有不小于10cm的受力缓冲区; 4底座、框架、种植槽和水管应标注安全使用年限: 5遇高架桥体为钢结构时,不宜设置挂箱: 6 在上下匝道或转盘,影响交通视线的路段,不宜设置挂箱; 7单车道的转弯路段,不宜设置挂箱; 8凡是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或不便于绿化养护作业的路段,均不宜设置挂箱。 5.1.2桥柱绿化设计应对设计范围内的桥柱高度、桥面宽度和桥梁走向实施立面周长、光照条 件、高架桥柱编号及周边环境等进行踏勘和查询。 6.1.3桥柱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择光照充足的桥柱,如主线外侧桥柱、立交范围内的桥柱,且以绿地种植的桥柱为主 2 应选择绿化建成后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的桥柱。 5.1.4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选择喜光耐半阴的植物; 2月 藤本植物应选用2年生及以上,蔓长40cm~60cm,3分枝及以上的容器苗: 3宜选择具有气生根或吸盘的植物种类为主,桥柱绿化主要植物种类参见附录A。 5.1.5土壤改良范围为桥柱周边宽度50cm,深度不小于40cm的种植区域, 5.1.6附属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槽与桥柱相接,以砖砌为主,颜色与环境相协调;高度应不小于50cm,内径宽度应 不小于40cm,长度视现场可实施范围而定;基部设置有效储水层和排水孔; 2网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浸塑金属网片或尼龙网等材料,颜色与桥柱相协调; 2)浸塑金属网片钢丝粗宜为3mm,网格宜为170mm×80mm,使用寿命应在10年l

    上;尼龙网片网绳粗宜为2mm,网格宜为20mm×25mm,使用寿命应在5年以上; 3)自然攀爬式网片下沿高度距种植土宜为20cm,网片上沿高度距种植土宜为100cm; 4)依附攀爬式网片下沿高度距种植土宜为20cm;桥柱高度大于8m的网片高度宜为 桥柱高度的2/3~3/4,桥柱高度小于等于8m的网片高度宜为桥柱高度的4/5~5/6,且与周边高架 桥柱网片高度相协调。

    6.1.8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藤本植物应贴近桥柱种植,距离桥柱应小于20cm; 2藤本植物种植宜选择速生植物与慢生植物、观叶植物与观花植物,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 交叉种植形式;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配比宜为1:1~1:2; 3藤本植物种植密度宜为3株/m~5株/m; 4种植槽外立面宜采用植物覆盖,种植槽表面应采用有机覆叠物或植物覆盖

    6.2.8骑墙式顶置挂箱底座应采用对

    6.3.1验收应在种植与设施安装过程中分段进行,分别为:底座或框架、底座或框架与桥体的可 靠连接、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种植箱、栽植基质和苗木质量等。 6.3.2种植箱外观质量应满足:表面质地均匀光滑,无裂缝、无气泡、无杂质、无色差、无明显 凹凸点和不易褪色 6.3.3苗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苗木栽植后,同品种苗木的高度、冠幅应基本一致,整 体美观

    6.4.1灌溉应采用自动供水系统。

    6.4.2灌溉水量适宜,满足植物的需求,但应避免过多的水流到高架、立交桥下而影响行车和 行人。 6.4.3灌溉应一次浇透,相对均匀,每次灌溉前后应作例行检查,不得出现明显的局部干旱或 积水现象。 6.4.4灌溉时间必须避开交通高峰期。春、夏、秋季灌溉时间应在晚上22:00时至次日凌晨5:00 时进行;冬季灌溉时间应在中午11:00时至下午14:00进行,且不得造成路面结冰。 6.4.5在灌溉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启用洒水车应急灌溉,不得出现因植物失水而严重菱焉 和干枯的状况。 6.4.6植物施肥一年不得少于三次。冬季应松土并施腐熟的有机肥一次,生长季节以复合肥为 主,根部施肥与叶面施肥相结合。 6.4.7开花植物花前、花后均应施肥,一年多次开花的植物,则应多次施肥。 6.4.8植物营养生长期或开花后,宜施氮肥为主;开花前,宜施磷钾肥为主。秋末可增施钾肥 1次。 6.4.9春、夏季开花的植物应在花后及时整形修剪,不宜在休眠期和花前整形修剪。秋季开花 的植物和一般树木可在休眠期进行整形修剪。 6.4.10基部萌发新枝的植物,应在休眠期删除衰老枝、枯枝、过密枝,促进老枝更新, 6.4.11 1一年多次开花的植物,如月季等,可在休眠期进行整形修剪,根据植物品种和生长势等 进行不同强度的修剪。

    6.4.12采用修剪的方法控制植物高度,

    6.4.14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宜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应平整。 6.4.15种植箱内出现植株死亡或残缺,应及时用备箱替换, 6.4.16种植箱植物生长势衰落、影响景观效果,应对植物和种植土整体调整更新一次;原有植 物可更新为三年生左右苗木,也可继续利用原有健壮植株,对其地上和地下部分进行中等强度 的修剪,并根据植株规格调整种植密度。 6.4.17应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植保原则。 6.4.18 加强植物的养护管理,增强生长势,提高植株抗病性和抗逆性。 6.4.19 根据植物种类、李节变化、病虫害种类及发生规律,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计划。 6.4.20 0防控应适时、及时,掌控好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喷药防治时间,减少虫口基数,减 轻病虫害发生程度。防治效果应达到95%以上,应避免对绿化景观的损害。 6.4.21 应选择适当、高效、低毒的无公害农药进行防治,宜2种~3种药剂交替使用。 6.4.22 应加强防控危害普遍和严重的病害,从萌芽展叶开始到10月,每隔7天~10天喷施 次杀菌剂,2种~3种药剂交替使用,以免产生抗药性。 6.4.23加强冬季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清除枯枝落叶、杂草、杂物以及药剂喷雾等措施,消灭 越冬病虫害,降低翌年病虫害的危害程度。 6.4.24种植箱内无死株和枯枝残叶,及时清除箱体内杂草 6.4.25栽培或修剪等作业产生的树枝、树叶等园林废弃物,应及时清除,不得堆放在高架或立 交桥上。

    A.0.1常绿针叶树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A.0.1常绿针叶树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附录A常用立体绿化植物种类表

    A.0.1常绿针叶树类植

    A.0.2常绿阔叶乔木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A.0.2常绿阔叶乔木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表A.0.2常绿阔叶乔木类植物种类

    A.0.4常绿阔叶灌木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镀锌板标准A.0.4常绿阔叶灌木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常绿阔叶灌木类植物和

    .5落叶针叶树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5的规定

    表A.0.5落叶针叶树类植物种类

    .6落叶阔叶类植物种类应符合表A.0.6的规定

    表A.0.6落叶阔叶类植物种类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核电厂标准规范范本,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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