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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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 某 市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规 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水面、园林小品、园路、卫生及园林设施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惠州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管理养护。
2 术语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2.1 树冠
主干以上集中枝叶的部分。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 ,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2 花蕾期
植物从抽苔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2.3 叶芽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4 花芽
能发育成花和花序的芽。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5 生长势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泛指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 松土
用人工措施提高土壤的透气、保水能力,改善植物的地下营养空间。
2.7 施肥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8 除草
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2.9 淋水
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2.10 下缘线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 分级管理
根据园林绿化地点的重要程度、城市景观视线效果及植物的种类将惠州市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分为一、二、三级。重要观光地点的园林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乔木、花卉、园林小品、园路、园林设施)、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划为一级养护管理;偏远地段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划为三级养护管理;除一级养护管理和三级养护管理外的划为二级养护管理。
4 一级养护管理规范
4.1 草坪养护管理
草坪一级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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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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