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投标书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投标书
致:零陵区农业综合开发办:
1、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TCJYZZB2010—003的永州市零陵区农业综合开发2010年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单价,按招标文件所述合同条款,承包本次工程的材料供应,工程施工、安装、测试,直到竣工验收和保修维护。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一天内开工,确保在120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确保本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达到合格等级,并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根据投标人须....
-
招标投标
农业标准
土地标准
- 相关专题:
-